标签: 人士

  • 陈光诚的哥哥陈光福及上海维权人士被警察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20消息:正在上海的陈光诚的哥哥陈光福今天上午7点50分至8点左右,和上海维权人士陈建芳一起,在上海大川路花草基地被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派出所警察带走,说是了解情况。

  • 湖北宜昌维权人士刘家财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13消息:早前本工作室就曾报道了湖北宜昌维权人士刘家财被行政拘留的消息(湖北宜昌民主维权人士刘家财被行政拘留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3/0805/8053.html)。今天下午,我们得到消息,刘家财已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据刘家财的妹妹告诉本工作室,昨天上午,她还到宜昌市拘留所看望了她哥刘家财,刘家财当时还很乐观地以为12号拘留期满他就会出来。可谁知今天下午4:30分左右,刘家财的妹妹就接到了宜昌市公安局葛洲坝分局的电话让她去一趟。刘家财的妹妹到葛洲坝分局后,宜昌市第一看守所的二名警察也在那儿。葛洲坝分局的警察出示了刘家财的刑事拘留书,看守所的警察说刘家财已由拘留所转到了看守所。
     
    刘家财的妹妹问刘家财被刑拘的原因,警察只是简单地表示是因为网上的事。

    昨天还在拘留 所中的刘家财

    刘家财的刑拘书

  • 杭州异议人士萧利彬遭上岗看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10消息:今天晚上九点二十分左右,杭州异议人士萧利彬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我今天有三条狗看门”。对于被上岗原因,萧利彬说“共军不肯说”。
     
    萧利彬曾是八个花瓶党之一的致公党党员,因要求差额选举被取消致公党党代表资格。

  • 被拘留的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向阳  男,1962 年9 月19 日生,家住 山东沂水    
     
    代理人:刘书庆 律师
     
    工作单位: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
     
    住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1108室
     
    电话:13355415256
     
    被申请人: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地址:临沂市考棚街5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义  局长
     
    申请请求: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 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请求:
     
    1.申请确认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2.申请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剩余时间;
     
    3.申请确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家庭的搜查行为违法;
     
    4.请求被申请人尽快归还从申请人家里搜走的合法财产并道歉;
     
    5.请求被申请人按照对申请人的羁押期限向申请人行政赔偿。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在网上发的一篇帖子《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对申请人做出了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申请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违法的。理由如下:
     
    (一)根据宪法,公民享有控告和检举权。所谓控告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有提出指控与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的权利。所谓检举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举报的权利。
     
    考虑到公民自然人的身份,对所控告和举报的事实不可能像国家公权力机关那样有充分的证据。只要基于某些事实,服从于自己内心的判断,觉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或渎职的行为,均可以控告和检举。而且法律法规对控告和检举的方式也没有限制。申请人认为自己在帖子中对临沂市兰山区公检法这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控诉是在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和检举权。
     
    至于举报和检举的内容是否完全属实,这不是一个公民所能证明或证伪的。是需要负有监察监督职责的相关国家机关来调查核实的。如果属实依法查办,如果不属实,也应该表扬肯定举报检举者的积极性。因为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二)申请人因代理杨海龙案的申诉,认为临沂警方和法院没有恪尽职守,有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嫌疑。曾于不久前向临沂警方申请示威游行,后在临沂市政法委协调下,自动取消了游行示威活动。但因为其代理的杨海龙申诉案一直解决无望,且又屡遭人身威胁,愤怒之下在网上写出了《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一文,文中说如果他因为维权被杀,“鉴于制造杨海龙冤案的官匪黑恶势力已雇用南洋杀手追杀杨海龙冤案代理人李向阳的情况,鉴于临沂市兰山区公、检、 法制 造冤案且是继续把冤案进行到底的情况,李向阳组织复仇大队,以应付被‘消灭’后的复仇行动。我们的复仇行动,在阳光下运行。在阴沟里实施潜规则让我们不齿!”
     
    被申请人以这篇帖子指控申请人虚构事实,显然不能成立。申请人代理杨海龙案的申诉是客观事实;他有自己掌握的事实认定临沂市兰山区公检法存在司法不公枉法裁判也是事实。不管申请人自己掌握的事实是否接近最终的客观事实。至少他对临沂市公检法的指控是完全服从自己内心的判断。因此就谈不上是虚构事实。
     
    被申请人以这篇帖子指控申请人扰乱社会秩序,也不能成立。申请人这种积极践行公民举报和检举权的行为恰好有益于建构良好的社会秩序。
     
    从这篇网文中可以看出,李向阳是在自己人身安全屡遭致命威胁,感到恐惧的时候所写,尽管某些遣词欠妥,但实则基于一种防卫心理,在文中明确说这一切复仇行为只是在自己被“消灭”之后,一个人被消灭之后如何要求别人替他复仇呢?所以申请人这席话本质是一时泄愤之词。
     
    即便某些用词有所不妥,行政机关也应以教育为主,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三)被申请人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被申请人先是通过物业给申请人家庭断水,后又谎称自己是物业人员,强行进入申请人家庭展开搜查,行为粗暴。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之一种,应该满足程序合法的要求,这是尊重人权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同时被申请人粗暴的执法方式也与公安部要求的文明执法相去甚远。
     
    (四)被申请人查抄申请人的电脑和手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行为。被申请人是以申请人在网上发的一篇帖子为依据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帖子在网络上客观摆在那儿,申请人也没有否认是自己所写。又何须搜查申请人的电脑和手机呢?因此这种搜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客观需要。是一种恣意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家庭的搜查行为违法;
     
    请求贵局秉公复议,还申请人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临沂市政府行政复议大厅
    2013年8月8日

  • 快讯:湖北宜昌民主维权人士熊元钟“被控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9消息:湖北省宜昌市民主维权人士熊元钟,今天中午11:50分给本工作室发来手机短信称“我被控制了”。而此前一天(8月7日晚),本工作室一名志愿者与他相约一起游泳之时,他就提起过“近日,有宜昌市的国保警察到他家找他,而他当时不在家。”,具体详情,本工作室还在了解之中。

  • 快讯:湖北宜昌维权人士刘家财被国保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2消息:湖北宜昌维权人士刘家财今天傍晚六点多被宜昌市国保带走,其现电话已不通。
    刘家财被带走可能与宜昌同城聚餐、读书会有关系,从情势来看问题似乎比较严重。

  • 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被抄家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1消息:今天晚上,山东维权人士、公民代理人李向阳被山东临沂市兰山区警察从家中带走。
                                   
    据李向阳的妻子致电本工作室说,今天傍晚六点多,现住在临沂市兰山区的李向阳就接到兰山区警方的电话,说让他去一趟。李向阳夫妇感到情况危险,就没有去。随后,李向阳家中的电停了,他们电话找物业后物业说来解决,结果冲进来的是兰山区的七、八名警察。警察进来后出示了搜查证和传唤证,由于紧张李向阳的妻子并未记住传唤证上的内容。
     
    随后,警察就在李向阳家中进行搜查,最终抄走了二台电脑、四部手机。搜查一直到晚上9:18分才结束,李向阳被带走。
     
    李向阳近期代理了山东苍山县杨海龙的案子,杨海龙诉临沂市兰山区警察将他构陷入狱,侵吞其财产。因接手这个案子,李向阳近日收到死亡威胁。前天,李向阳、杨海龙来到兰山区政法委,反映他们的案子和现在的处境。刚开始兰山区政法委无人接待,后李向阳称如果再无人接待的话他要砸了政法委的办公室,最后才有兰山区政法委一副书记勉强接待。对于近期的状况,李向阳昨天还在网上发了《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一文。
     
    李向阳曾是本工作室的志愿者,他虽然有时说些情绪化的语言,但并未付诸实行,而他嫉恶如仇,敢于为民说话令当地民众称道,我们将继续关注他的状况。

  • 上访维权人士刘修召刑拘期满后“失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21消息:刘修召是来自重庆的上访维权人士,曾发起举牌要求周永康公布维稳经费等活动。刘修召近期一直在北京坚持上访,但多日来大家一直联系不上他。
     
    今天,多位在京访民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有人在北京第三看守所见到了刘修召,他这次确实被刑拘了。刑拘开始时间是6月9日,7月16日37天刑拘期满后刘修召被重庆驻京办接走,至此再没有他的消息了。

  • 湖南维权人士彭新忠因“诽谤”被拘留十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8消息: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维权人士彭新忠今天联系本工作室说,他刚刚十天拘留期满获释。
     
    彭新忠说他是6月28日被桂阳县公安拘留的,拘留罪名是“诽谤”。所谓“诽谤”,是指彭新忠在网上发布了反映桂阳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问题的贴子和短信。
     
    附彭新忠发布的网贴:
     
    湖南郴州官场,在经历了巨贪李大伦(前郴州市委书记,已被判死缓,现羁押在长沙监狱服刑)、曾锦春(前郴州市纪委书记,已被执行死刑)腐败窝案的沉重打击后,几乎毫无反省和改进。一些官员的腐败及对举报人的报复与打击地残忍手段,比李大伦、曾锦春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近期,郴州发生了三起灭绝人性的被举报官员滥用公权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特大恶性案件。三起特大恶性案件,至今被高高“悬挂”在月球上,被人观赏,无人处理。这三起案件是:“在职一级大法官刘国平举报北湖区法院司法腐败被双规一百多天遭刑讯逼供案”;“肖克将军亲属张长玉举报官员涉嫌嘉禾煤矿腐败遭黑恶势力毒打案”;“大学生彭新忠举报县委书记腐败遭劳教及在劳教所遭干警毒打案”。市委书记向力力,你有何脸面面对郴州五百万父老乡亲和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我,彭新忠,郴州民间反腐人士,曾因参与举报巨贪李大伦、曾锦春被判刑四年。走出监狱后,我仍然“恶性不改”,多次找一些腐败官员的“麻烦”,警告他们老实做官,真心服务百姓。为此,我和桂阳县委书记李向阳、公安局长胡永华成了“死对头”。这是桂阳官场众人皆知的。近三年,我因“扰乱单位秩序”和“诽谤李、胡”被公安局拘留了7次。在各种办公场所,胡永华对我这个张狂的“犯罪分子”一直是怒目相视。2013年4月26日,胡永华在他办公室非常粗鲁的强行抢去我手机,然后对我手机非法检查。在社会上我多次遭到各种不法分子的伤害,报案后,桂阳公安局从不处理。近几年,桂阳公安局从不保障我的人身安全。
      可见,我这个民间反腐人士、“犯罪分子”和“清正廉洁”的桂阳公安局长胡永华结下了无法解开的冤仇!
      令人不解的是,2013年6月16日(星期天),我在郴州“君林酒店”大堂巧遇了桂阳公安局长胡永华,胡主动向我打招呼。胡说:“彭新忠,你在这里干嘛?”我漫不经心的回了他一句:“我在这里等朋友。”我离开酒店时,发现公安局长的公务用车(车牌号:湘L39599)停在酒店门口。
    回到桂阳后,有朋友告诉我,“君林酒店”是公安局长胡永华在郴州的家族酒店。

  • 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又遭传唤

     
    今天下午5时多一点,两位警察上门传唤冯正虎去五角场派出所。冯正虎下楼看到一派紧张气氛,停着四辆警车,很多警察、保安聚集着,准备战斗,好像要发生什么大事,或者有什么大人物要来拜访冯正虎。
    冯正虎好好在家看书,又被强行带到派出所,有点莫名其妙。来执行任务的刑警也不清楚突如其来的变化,前天(7月1日)国保还为冯正虎过生日,相处平和,今天又突然抓人打架,翻脸也太快。据说,今天下午市国保还找冯正虎的妻子沟通讲和。但是,一边与妻子友好沟通,另一边却在抓她的丈夫。
    谁也看不清国保唱哪一出戏?杨浦区国保给市国保颜色看,你想讲和,我还想打架。或许,冯正虎家门口太平了,维稳费就少了,看守家门口的十几人也要下岗了。
    冯正虎被关押在五角场派出所的讯问室,要求警察解释为什么抓他,今天究竟有什么事?抓冯正虎的刑警说,真的不知道,他也莫名其妙。后来,杨浦区国保小李赶到派出所,一进门就抱歉地说:什么事也没有,冯老师可以回家吃饭了。
    一个小时内翻来覆去的瞎折腾,连上下警察也看不懂。即使窃听到访民来看望冯正虎的消息,也不必如此紧张,如临大敌。冯正虎门口养着十几位警察保安还不敢抵挡,非得要用传票劫走冯正虎吗?
    冯正虎感到,国保的神经太脆弱,乱方寸,应该要有点自信。或是,他们内部也有人捣鬼,唯恐天下不乱。
     冯正虎
    2013-7-3
    图:冯正虎的传唤通知书(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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