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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会见上官云开被拒依法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3年4月27日消息】著名反腐斗士上官云开于2023年4月21日,被湖北鄂州警方刑事拘留。4月25日,律师前往要求会见被拒,现依法向市公安局、检察院提出控告。

    据上官云开的儿子上官许可说,2023年4月25日15:30分林辉律师在委托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要求会见,看守所接待人员经电脑查询明确表明因有指示备注,不允许任何人会见上官云开。

    当日,林辉律师已经书面向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控告,要求按照刑诉法48小时内安排会见。

    据悉,2023年4月20日上官云开被鄂州警方带走失联;2023年4月21日上午10时,上官云开被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刑事拘留,目前羁押在鄂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葛山大道46号。

    上官云开,1966年出生于湖北荆门,客家人现居武汉,资深媒体人,评论家,曾担任《法治日报》驻湖北记者站站长。著有《让弱者哭出声》、《珠海的爱与痛》等书,其所写稿件,曾使近300名违法违纪官员、黑恶分子受到处理。


  • 要求余文生律师治牙齿并保障读书权利申请书

    徐州市看守所:

    申请人:许艳,身份证号: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24号楼6单元107室,电话:13718826079,系被申请人妻子
    申请人:蔺其磊律师,手机号码:13366227598,系被申请人二审辩护律师
    申请人:卢思位律师,手机号码:+8613558826965,系被申请人二审辩护律师
    被申请人:余文生律师,身份证号:110102,被关押人,关押地点:徐州市看守所,关押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三堡镇南徐州市看守所,电话:(0516)68606495

    申请事项:
    1、申请徐州市看守所允许并尽快安排被关押人余文生律师去医院治疗牙齿。
    2、申请徐州市看守所允许被关押人余文生律师看书。

    事实和理由:

    2020年10月13日,二审辩护人蔺其磊律师,到达徐州市看守所会见余文生律师,得知,余文生右上额大牙脱落,左边牙齿松动无法咀嚼饭菜,已经长期严重影响正常吃饭功能,余文生曾经多次提出要求治疗牙齿,但被徐州市看守所以没有条件为由拒绝。

    余文生律师因为长期坐板,现在已经出现身体僵化的现象,长期坐板是变相的酷刑,所以余文生律师拒绝坐板。两个月前余文生的书籍被非法收走导致其无法看书,自述“整个是一个精神虐待”。

    依据法律规定,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健康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基本生活保障权。

    具体内容包括:
    (一)入所时获得健康体检。患病时获得及时治疗。
    (二)吃足规定的伙食实物量标准,享有足够的饮用水。
    (三)人格受到尊重。不被看守所管理人员及其他在押人员欺压、凌辱、殴打、体罚、虐待。不受其他在押人员的安排和指使。

    妻子和辩护律师都认为,余文生牙齿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徐州市看守所应该保障在押人员的法律权利,立即安排余文生治疗牙齿。关于坐板身体僵化问题,徐州市看守所不仅应该人道的让余文生多加运动,而且应该对身体为什么出现僵化现象进行体检与治疗,而不是强暴残酷地收走书籍,进行精神虐待,应该立即恢复余文生律师看书的法定权利。同时,余文生长期被羁押在看守所,导致其身体虚弱,无法承受喝凉自来水的伤害,申请人要求徐州市看守所立即改善夜间没有热水的问题。

    关于徐州市看守所声称没有治疗牙齿条件的问题,许艳和辩护律师要求徐州市看守所带余文生到外面的医院进行治疗。妻子许艳同意自行承担余文生到外面医院治疗牙齿的费用。

    同时,请徐州市看守所转告余文生,妻子许艳让他选择好的治疗牙齿的物品与方案,毕竟牙齿可能会用很多年。只要是余文生本人自主自愿选择的治疗牙齿费用,花多少费用妻子许艳都同意承担治疗牙齿的费用。

    申请人再次强烈要求徐州市看守所,能够尽快同意并带余文生去外面医院治疗牙齿。

    综上,申请人要求徐州市看守所,能尊重与保障人权,人道对待余文生律师,依法保证他的合法权益,尽快同意申请人的上述申请。

    此致
    徐州市看守所

    申请人:许艳(余文生律师妻子)
    蔺其磊律师(辩护律师)
    卢思位律师(辩护律师)
    2020.10.18

  • 支持赵志强律师依法起诉武汉市政府

    据民生观察报道,浙江省律师赵志强日前公开发出起诉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诉状,控告武汉市政府在本次武汉肺炎疫情灾难事件中“未依法履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该法定职责”,要求:1.依法判决确认被告不及时履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职责违法;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显然,这是一起典型的律师对社会公共事件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对事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要求依法追责。此举不仅对分清当下武汉疫灾责任,追究过失罪错,以杜绝未来社会更大灾难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中国公民伸张个人权利与促进社会法治建设具有深远助益。

    赵律师在诉讼中列举了武汉市政府在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灾难中所没有履行的各项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一)启动应急预案;(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上述规定表明:被告具有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的法定职责。

    事实上,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显示:2019年12月26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张继先将4位病人的反常结果汇报给医院,医院上报至江汉区疾控部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收集到武汉市中心医院和武汉市疾控中心的不明原因发热患者标本。2019年12月29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始向省、市、区疾控中心反映情况;湖北省和武汉市卫健委指示武汉市疾控中心、武汉金银潭医院和江汉区疾控中心到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始流行病学调查。2019年12月30日,中科院武汉病毒所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样本的收集和标准化入库;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卫生部门启动相关调查和病例搜索工作。2019年12月31日,武汉协和医院设立呼吸传染病隔离区;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大规模消毒;国家卫健委专家进入武汉。2020年1月1日,国家卫健委成立疫情领导小组,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关停。2020年1月2日,大批清洁工清洁华南海鲜市场;香港特区政府召开跨部门会议,检视针对武汉肺炎疫情的预防措施;中科院武汉病毒所获得2019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序列。2020年1月3日,湖北华新医院CT医生李云华发现3例CT异常;武汉市全市启动对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的监测、病例调查、华南海鲜市场环境及动物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中国开始向美国通报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向世卫组织和周边国家通报疫情;武汉市卫健委当日通报共发现44例“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未发现“明显人传人”和“医护感染”。2020年1月4日,国家疾控中心研制出对新型冠状病毒高特异性的PCR检测试剂。上述事实表明:在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元月4日期间,被告应当可以作出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这样的判断。但实际上,被告并未基于该判断依法及时履行预警职责。

    同时还阐述了自己因武汉市政府在新型冠状病毒灾难事件中的失职而遭受的损害:由于被告未依法履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职责,直接导致2019年12月份左右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快速扩散,进而导致原告老家的黄冈市乃至整个湖北省疫情扩散,2020年1月24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针对湖北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原告作为湖北省省内居民,在传统节日春节于2020年1月18日从工作地浙江回乡探亲后,突然遇到湖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直接给原告的生活、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原告认为,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是因为从武汉最先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进一步扩散造成的。被告没有及时依法履行突发公共卫生时间预警职责是本次疫情扩散导致湖北省启动I级响应的直接原因。因此,被告不履行突发事件预警职责与原告具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

    赵志强律师本次行政诉讼将当下危害中国乃至世界人民生命安全的武汉肺炎疫灾中武汉政府的责任从法律上予以厘清,使世人看到一个政府在公共卫生安全上所应承担的法宝责任及其与公民生命安全的重大关系。警示人们铭记监督公权力就是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常识。

    赵志强律师的行政诉讼,是一个律师的公益性行为,也是一个现代公民的权利践行,因此是中国当下律师的义举与公民的典范。值得关注、鼓励与支持!

    应该看到,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律师队伍的壮大与公民意识的觉醒,涌现了一批批为了社会公益事务而奋起向各级公权力讨要说法与追究责任的行政诉讼。如多年来持续在多种公共事务诉讼上努力的山西郝劲松律师等等。他们的不懈努力,在一步步追补公权力履职上的过失,以向不受约束的权力不断发出警告。

    从人类人权进步与法治建设的历史来看,大批致力于公益诉讼,对公权力失职提出依法追责的法律人士与公民的涌现,是现代文明社会到来的先决条件。只有不断涌现这些勤于监督政府履职且勇于追究政府失职的律师与公民,公权力才会不断忠于自己的职守,才会收敛自己的暴戾,权力才会被一步步关进法律的笼子中,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相应保障。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中共当局一则高唱依法治国与保障公民人权,一则却不断将一批批监督政府的律师与公民投入大牢。尤其最近几年来,不仅一批批敢于起来起诉政府的人士纷纷被拘押,如709律师等,而且一切敢于监督政府的公民都被权力集团视为敌人,如本次武汉疫灾中报道真相的陈秋实、李泽华、方斌等等,均遭致强迫失踪。而这次赵志强律师挺身而出,依法追诉武汉政府的失职罪责,定然也会遭致打压。

    面对武汉肺炎这种公权力失职而给公民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的现实,每个公民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依法履行自己对公权力的监督责任,就显得必不可少。对此,赵志强律师对武汉市政府的行政诉讼,为公民作出了表率。值得每个现代公民学习效法。

    民生观察 2020年3月8日

  • 程渊家属发文促警方依法办案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6日消息】距离[NGO长沙富能公益法律机构]三人被捕已有20多天时间,长沙警方对当事人家属未有任何说法,相反对持续发声的程渊家属一直进行强压。

    程渊被捕后,程妻、程兄以及程父等人坚持发声支持程渊的公益事业,均认为程渊行公义无罪,而当局则对家属持续施压,千方百计进行威胁恐吓。日前程渊的姐姐程晓娟,网上发帖质疑警方办案的合法性。

    程晓娟:大家好,我是程渊的姐姐,我叫程晓娟。自从7月22日我小弟被抓至今已经不少天了,从起初的震惊,到现在心情渐渐平复,前两天想起不记得是电影还是电视剧的一段情节:说的是一个老族长开祠堂,对大家公布:某某人触犯族规,抬出去浸猪笼。上来几个人把人五花大绑,其中有个人还踢了两脚,把人抬到河边装进猪笼往河里一扔,事情就过去了。这个镜头在我面前反复出现,挥之不去。联想到我小弟的案子,我有了一点疑问:

    按我的理解法律的本质指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应该是贯穿始终的,从法律制定开始,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才能达到要求全社会共同遵守的目的。同时执行者与被执行者双方地位平等也应该是贯穿始终的。警察调查案情时,警察的法律地位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警察办案不能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嫌疑人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罪犯触犯的是法律,该是什么罪就负什么责,执法者本人无权对罪犯做出处罚,既所谓罪犯也有自己的权利。

    而规矩(包括族规)就不同了,只要有话语权的人一声令下,大家遵照执行即可,如有触犯(只要有权者认为),既可以天下共讨之,同时犯规者触犯的是所有遵守规矩者的利益,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电影里那个绑人者上来踢两脚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

    我小弟被抓的时候,办案的民警说的是“依法”对我小弟执行刑事拘留。这里说的依法与族长说的族规或规矩应该是有不同的。按我的理解既然是依法,那就应该按法律来,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程渊三人起始即被剥夺自由,禁止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只剩下与警方合作,自证清白的义务。而且警方还没有向嫌疑人家属以及社会公布嫌疑人的什么行为涉嫌违法,同时出示涉嫌犯罪的证据的义务。这好像意味着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其法律地位是高于嫌疑人的?这又像是在按规矩办,我百思不得其解。

    办案民警显然要比我一个退休的家庭妇女要懂法的多,不可能出现执法上的错误。但是事实就在面前,我小弟被关押20多天了,至今警方没有任何说法,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个一二三来?

    据悉,【NGO长沙富能公益法律机构】是杨占青与程渊于2016年联合创办的,是一家通过政策倡导、法律赋能等方式,推动中国从制度上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民间公益组织。在杨占青赴美国后,程渊是实际负责人。程渊本身是资深民间公益法律人士,参与弱势群体权利的维护工作已超过十年,曾代理多起乙肝和艾滋病歧视案。2013年起,他致力于消除强制计划生育政策,并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2019年7月22日三位工作人员分别在深圳和长沙被捕,三人包括负责人程渊(深圳)、刘永泽(刘大志,长沙)、吴葛健雄。目前三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由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经办,现羁押于长沙市开福区湖南国安厅看守所,目前未有律师会见记录。

    据杨占青发文说,这三位工作人员已被刑拘,他猜测可能因为负责人程渊,在7月中旬适逢反送中敏感期间去过香港,以及他刚承办了劳工维权的案子等原因。

  • 福州陈茂妹敦促警方依法履责

    【民生观察2018年6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女冤民陈茂妹于2018年6月25日在北京西客站遭黑保安暴力“截访”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一主要领导与她约谈时坦言,只要通过浅显的分析和了解,关于她和彭火祥财产纠纷一案,很明显她非常“冤”!但该领导口头警告陈茂妹不得再去北京上访,只是因为本案牵涉到法院司法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叫她放心,政府暂时不会让法院封存冻结她的财产或房子。为此,日前福州女冤民陈茂妹强烈呼吁仓山警方依法履责,惩治彭火祥诈骗犯罪,还她清白!

    陈茂妹冤深胜过窦娥,因为房子遭强拆而上访维权,2013年11月无端遭到当局构陷迫害获刑2年半。陈茂妹在冤狱服刑期间,又遭到骗子彭火祥伪造字据(字据),伙同法官通过司法审判手段要非法侵占诈骗她巨额合法财产。

    有关本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仓山和福州两级法院一审、二审的判决书漏洞百出,法官卢秋华甚至荒唐地分不清当事人陈茂妹的“男女性别”,本是民事诉讼却作出“刑事”判决,把伪造的字据所谓金额94万元认定为“940000万元”!

    显然,本案的关键点是字据的真实性,在当事人陈茂妹一再要求对字据进行技术鉴定,但法官就是不予采纳,在未鉴定字据真实性和调查清楚受款方式下就作出判决,明显是在玷污法律!岂会公正判决?

    据陈茂妹介绍,她近日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了有关本案的案卷材料。她经过阅卷后更有触目惊心的发现,很多原始的受案笔录被篡改,这可能跟她不服判决,一直上访控告维权有关?

    本案中骗子彭火祥伪造字据,以非法占有陈茂妹合法财产为目的,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刑事犯罪。为此,陈茂妹多次向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报案,要求立案查处。但警方慑于彭火祥的关系网,就是有警不接、有法不依、有案不查,公然不作为,枉法包庇放纵彭火祥诈骗犯罪的继续!

    陈茂妹老实本分,原本家庭经济殷实宽裕,一家人生活美满幸福。2011年时陈茂妹家里的房子遭强拆,从此给她一家人带来了许多无妄之灾。原来2011年时陈茂妹在准备前往台湾探亲前,适逢政府征迁她家祖居的房子,由于房子之前无法办理有关产权,土地,建设等手续。此时熟知陈茂妹家庭状况的彭火祥主动找到她,吹嘘说在仓山区有很多关系,他有办法运作,使得她能获得高额拆迁安置赔偿。陈茂妹信以为真,在利益驱动下,就请彭火祥代为疏通关系,期望能得到高点拆迁补偿。由于陈茂妹文化水平低,不懂法,加上彭火祥诱导说,他运作疏通关系,要写委托书,但怕在写字时写错字或字打印错,要求多签几张纸。当场陈茂妹就在数张空白的A4纸张上落款签署姓名并画押手印,交给彭火祥。

    后来陈茂妹因为上访维权被当局构陷迫害获刑2年半,2016年5月她刑满释放后才知道,彭火祥早有预谋,趁她在羁押服刑期间,将她当初签署的数张空白纸,全部伪造成她多次向彭火祥借出巨款的《借条》或委托书。彭火祥并趁机向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勾结法官吴灵婧(一审)、卢秋华(二审)导演一场利用国家司法强制手段诈骗陈茂妹巨额财产的所谓“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一案。

    所谓陈茂妹和彭火祥借贷纠纷根本没有事实,彭火祥伪造的每张借条都是含有高利息,达到2分(远超出国家规定的利息),借条内容中都是说因“陈茂妹办理出国手续,欠别人钱”,且借款时间间隔不到4个月内。显然这只是彭火祥伪造借条行骗的借口。

    陈茂妹表示,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本案是骗子彭火祥在犯罪,而且政府官员也说了本案判决不会执行,说明判决就是枉判。既然如此,那公安机关为何不立案,将骗子彭火祥绳之以法呢?

    陈茂妹电话:15606078590



  • 福州七冤民举牌声援陆祚钰依法维权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8日消息】守望相助抱团维权是福州冤民一贯光荣传统,2018年5月27日上午福州唐兆星、陈气、严煜钊、李良玉、林应强、林赛英、廖俊共七位冤民,前往福建屏南县举牌声援维权人士陆祚钰及家人依法护地维权。唐兆星等七位冤民陪同陆祚钰一家人到达位于屏南县长汾村的责任田(耕地),只见前些天被毁坏的农作物虽已复耕,但挖土毁地的那部挖掘机还停在地里。为此,大家一起举牌,要求屏南县政府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先落实陆祚钰一家人责任田历史留成地相关用地手续后再征地!

    屏南县政府于2016年在非法实施强征陆祚钰家这块土地时,未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在被征地所在地张贴征地公告,也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主体,又没在事先补偿安置及落实社会保障到位情况下,强行毁坏土地破坏正常农业生产经营,明显是以权压法、以权压民的违法行为。

    陆祚钰不服屏南县该强征行为,曾于当年向宁德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宁政行复(2016)第10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屏南县政府强征行为违法。当强征行为的受害者陆祚钰根据宁政行复(2016)第10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向屏南县政府提起国家行政赔偿,及恢复土地原状的请求时,对方经过两年时间就是拒不依法作出回复。

    据悉,这块土地在2016年被屏南县政府违法强征以来,已N次遭到不明身份的人和施工方,故意违法毁地及毁坏农作物,明目张胆破坏农业生产经营,造成陆祚钰一家人损失惨重。虽N次报警,但每次警察就是不制止,放任违法侵权行为的继续。这次(前两天开始)毁地破坏农作物违法行为,两天连续报警无果,违法行为正继续中!

    另外,屏南县政府官员还故意制造社会矛盾,到处散布谣言说:“政府已决定将这块地作为其他长汾村村民留用地使用”,鼓动其他村民抢地或骚扰陆祚钰一家人在这块地上种植生产和正常生活。



  • 民生观察抗议当局拘押依法申请游行者

    ——依法申请游行无罪,立即释放王健、张唯楚

    日前媒体报道,广东公民张唯楚女士与江苏南京公民王健先生,因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游行申请,而分别被当地警方拘押。民生观察对广东与南京警方如此公然践踏法制,肆意侵害公民权利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并严正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王健、张唯楚等人。

    据民生观察4月28日报道,张唯楚(又名:张七毛)于4月24日下午去到广东省公安厅递交游行示威申请书,随后与外界失去联系。4月27日晚上,张唯楚从广州番禺区拘留所致电广东维权人士,告知自己已被行政拘留,托朋友照顾自己上幼儿园的孩子。但因通话仓促,没有说明具体拘留期限。

    张唯楚是一名妇科医生,她的兄长张六毛在2015年9月,因被指寻衅滋事罪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两个月后的11月在广州看守所内离奇死亡,张唯楚和姐姐为此开始向当局通过依法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等形式讨要说法,结果遭到当局的持续打压。2017年8月张唯楚被供职的清远汉而斯医院在当局压力下解雇,之后在当地找其它工作也受到阻挠,有单位已经答应聘用她,但临报到时单位受到警方压力而放弃聘用。无奈之下,张唯楚决定到他乡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和孩子。然而今年3月19日上午,张唯楚正准备从清远乘早班车前往广州去北京谋职时,就被广州的国保拦截。他们称其发布“爆炸言论”,将其送往清远市石角镇派出所询问18小时,并阻拦她前往北京谋生。无奈之下,张唯楚依法向警方提出游行申请,但结果被拘押。

    另据维权网报道,南京公民王健4月12日到南京市公安局提交“反对美国发动贸易战”、“支持国家采取一切反制措施”的游行示威的申请书,结果公安说申请书不合格,需要填他们的表格,约好4月16日再去填表。王健依约填表递交后,第二天(17日)在媒体推特和脸书上公布了申请书、南京公安局的“行政许可材料接受凭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照片,并留言说:“申请反正我已经亲自递交了,至于批不批准那就是你们的事了!”在17日当天,王健接到南京国保约谈的电话,出去后就与家人失联了。18日晚六点,当地公安局八九个警察到王健家里进行搜查,搜走一台电脑,尽管王健妻子一再声明电脑是儿子的,仍被拿走。后来家属接到通知,王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受到来自警方的巨大压力,不能对外透露更多消息。

    王健多年来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包括声援黑龙江建三江法轮功学员案件、河南省郑州市的十君子案等等,长期遭致中共南京国保当局的监控、骚扰、传唤、威胁等等打压。2015年2月1日至5日,王健因前往苏州声援范木根案庭审,而被当局行政拘留10天。同年6月3日“六四”纪念日前夕,王健在家中被警方强行带走,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出狱后,王健依旧投身维权运动,多次公开声援709被抓捕的律师,这次又践行公民的权利依法向南京警方提出游行申请,结果再次遭到拘押。

    王健、张唯楚等公民依法向警方提出游行申请,不仅不被获得同意批准,而且还被警方拘押,这真是现代文明世界匪夷所思的事。然而,只要翻看一下中共历史,就会发现这个统治集团从来就没有允许过公民真正践行自己的权利,甚至公民不仅没有自愿参与游行示威自由权,而且也没有不参与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如公权力要组织一次游行示威,那公民就没有选择不参与的自由,由此可见这个极权社会人权与法制的极度缺席状况。

    回顾中共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来,在29年中,就没有一次真正是公民表达自己意愿而得到批准的游行示威,一次都没有!相反,多年来因为依法提起游行示威申请而遭致拘押,甚至被判处重刑的却接连不断。如2004年8月中国各地数十名上访者在北京联合提出九一八万人游行申请,结果被北京市当局驳回。游行申请发起人之一北京维权人士叶国柱,在他们的申请被驳回当天的8月27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并于当年12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广东公民李维国2013年5月22日因向广州公安局申请于“六四”游行并举行烛光晚会而遭到海珠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并被抄家;江苏公民顾义民因申请六四纪念日游行而于2013年6月2日遭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并于同年9月29日在常熟市法院开庭审理并随后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如此种种,不胜枚举的事实证明,中共当局的所谓的游行示威法完全是欺世盗名,是用来诱捕践行公民权利者的陷阱。今天中共当局一如既往地故伎重演,将申请游行的王健、张唯楚拘押。

    中共当局长期来对依法申请游行公民的打压,严重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保障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受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同时公然食言“依法治国”与“依宪法国”的诺言,背弃业已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人权公约,赤裸裸无视与颠覆文明法治规则。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无条件释放依法申请游行的公民王健、张唯楚,对践踏法制侵犯人权的警局与相关警员追究法律责任;

    二、切实保障人权,真正让长期悬置的公民游行示威权得到落地兑现;

    三、开启以旨在落实公民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以真正达成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超越于法律之上,使公权力真正被关入制度的笼子中。

    民生观察 2018年4月29日



  • 湖北方面拒绝律师会见维权人士许光利

    【民生观察2018年3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3月30日)张科科律师到湖北荆门要求会见在中共十九大维稳期间被荆门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快速逮捕的维权人士许光利,又遭到拒绝。

    据悉,自从2017年12月26日,许光利购买了广东清远至湖北衡阳的车票便失踪,本年(2018年)一月11日家属收到荆门公安局月亮湖分局邮寄的《拘留通知书》,随后1月12日又收到了许光利的《逮捕证书》才得知许已被荆门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快速逮捕。而后家属便委托了张科科律师在1月18日到湖北江门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许光利遭到看守所拒绝,找办案单位月亮湖公安分局又遭到各种推诿。

    3月23日,许光利爱人李春收到了来自湖北荆门检察院的电话称,许光利让其转告家属,他的案子已被起诉到检察机关,希望律师尽快介入。家属随即联系了许光利的辩护律师张科科,于昨日(3月29日)晚到达荆门,今天前去荆门市看守所又遭拒绝。

    关于许光利被快速逮捕的消息在坊间一直是一个谜团,据知情人士称,在中共十九大维稳期间,荆门国保诱骗许光利从广州清远回荆门,企图便于对其控制。许因生计问题需在各地游走推销产品,得知被骗耽误了生意便非常恼火,于是便向荆门国保要求索赔差旅损失费用,双方交涉言语激烈并发生了肢体碰撞,为此许光利随即便被荆门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快速逮捕。目前许光利被荆门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两个罪名起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

    许光利的委托律师张科科两次前去荆门市看守所会见,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均被拒绝会见,此次又投诉至市检察院和区检察院,然而又被互相推诿,依旧未会见到许光利。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关于湖北荆门维权人士许光利的消息。



  • 请山东省司法厅依法独立决定对李金星律师的处罚

    11月7日,李金星律师(网名伍雷)发布消息称:【程序正式开始】接山东省司法厅电话通知,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司法建议函以及济南市司法局建议,山东省司法厅已经对本人吊销律师证案件正式立案。程序正式开始了。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11/blog-post_13.html
     
    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律师因为故意犯罪判刑后,律师执业证书将会被吊销。山东省司法厅拟对李金星的处罚,是依据的是来自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司法建议函,该函建议对李金星暂停一年执业的处罚,却被山东省司法局无故加重处罚力度,做出拟吊销执业证的处罚。
     
    据李金星所述,山东省司法部门只是让李金星律师“改邪归正”, 却没有明确指出李律师有何违法之处。从公开的报道中所见,李律师所言所行都是对法治的信仰和执着。可见,当局对李律师的法治信仰被认定为“邪”,但所谓的“正”,李律师没有得到当地司法部门的解释。
     
    依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的统计,始于2015年7月9日的“709”事件,在持续一年多的对律师和公民的镇压过程中,共有319人次受到来自公权力的侵犯。其中多名律师遭受到强迫失踪,酷刑,被非法指定监视居住等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强制措施。同时在制度上,司法部于今年十月末,先后发布新修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已经于11月1日生效执行。 其中针对律师对抗司法腐败的行为,都一一列为违法,依据此新规定,当局可以对律师的对抗腐败的行为处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罚。上述两部新规定,受到广大律师,公民社会以及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和谴责。
     
    山东省司法厅正是在对律师,对公民社会大镇压的背景下,在两部新修定的规定出台的境况下,决定对李金星律师拟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罚。山东省司法厅对李金星律师的处罚,是延续了709镇压,延续了当局对中国律师镇压的大背景,延续了对律师的不公正不公平的歧视待遇,甚至是敌视对待律师。
     
    面对“709”事件的败局和惨败的名声,当局已经无法收场; 对律师的镇压,这是断了子孙后代本应享有的文明并有秩序的未来。 无律师则无法治,无法治的社会将会是人人自危的混沌堕落的悲惨世界。请山东省司法厅停止加入对律师和法治破坏的阵营,停止做恶。

    民生观察 2016年11月9日发布

  • 警察持枪抢劫——受害人高彩绪夫妻依法维权被关精神病院

    在执法行政时,违背中央的指示精神,以权代法,违法乱纪制造了一些冤假错案,扰乱了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于这样的部门和单位,应该进行严格的执法行政的检查监督,违法必究,违纪必罚。
     
    这是经济消息报社驻黑龙江记者站深入调查核实,了解到黑龙江省密山市八五五农场(以下简称农场)以权代法,利用公安、司法抢劫高彩绪家庭农场的粮食及财务,企图将高彩绪苦心经营的家场至于死地时,于1999年9月26日上报给经济消息报社的一份内参的片段。但在以掠夺民财,鱼肉百姓为己任的一些单位部门面前,这如同一阵微风刮过,他们依然故我,着实让人心塞。高彩绪夫妻不甘心任人掠夺被以强硬手段双双关进了精神病院。
     
    高彩绪,男,1957年出生,娶妻孙永芹。1976年高彩绪一家人落户在农场,成为大集体工人。1984年高彩绪与父亲借着中央谁开荒谁受益的政策,在东南山开垦荒地60亩,1985年,被时任农场20队队长的的王志成收回,分别承包给了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八五五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公安分局)局长的小舅子于海林和局长司机的父亲赵文福,造成高彩绪投资的6000元血本无归。高彩绪为此多次请求领导处理,返还土地未得到任何答复。
     
    为了让日子过得更好些,1986年,高彩绪在原有耕地的基础上又以每亩100元的价格承包了农场20队470亩荒地,建立了家庭农场,并用高额贷款置办机械开荒种地。之后又开垦了桦南林业局红霞林场数百亩荒地。没几年的功夫高彩绪经营的家庭农场成果丰硕,在当地小有名气。
     
    正在高彩绪一家为自己的辛劳换来的收益喜不自禁时,1991年3月11日上午,公安分局民警赵建平、张辉持枪伙同农场政治室主任宋继泉、商业科科长、税务局局长、等一帮人闯到他的家场来行抢,高彩绪和妻子孙永芹见状上前阻拦,被他们打到在地,踩着孙永芹的腿肚子给其带上手铐塞进车里,他们夫妻眼睁睁看着他们把装小麦的10个粮穴砍坏,585袋小麦被全部装上卡车运走。
     
    事隔几天,公安分局民警持枪抢种了他的500亩土地,经高彩绪多方努力农场才答应让他自己收获。但最终导致200亩土地不同程度的减产和绝收。
     
    为了达到用合法手段抢劫民财的目的,1992年3月31日,农场伪造证据,以高彩绪不交承包费为由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垦法院(以下简称农垦法院)提起诉讼,农垦法院于4月16日和公安分局民警一起强行扣押了高彩绪的收割机、拖拉机、镇压器、播种机、四轮车等机械、种子等物品任由农场使用,造成部分机械损坏,且部分物品不在扣押清单之内。孙永芹为此与农场理论被农场第20生产队队长王志成拿着铁锨拍打、辱骂,事后还被公安分局拘留了5天。
     
    后经农垦法院当庭核对,高彩绪不但不欠农场钱,农场还自立名目多收了高彩绪30多万元,农场为了避免败诉向农垦法院申请撤诉,1992年6月8日农垦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
     
    1992年7月30日,宋继泉和审计科科长葛建民调查高彩绪的小麦产量及收获情况时发生争执,高彩绪被公安分局拘留7天,孙永芹被拘留5天,宋继泉还扬言要拿出100万跟他打官司。
     
    1994年4月的一天,由于大豆价格比去年高出0.4元,农场伙同公安分局民警再次行抢,并残酷殴打高彩绪夫妻,致使高彩绪倒地不起。之后这帮人并不停歇,继续大肆抢劫,恼怒的高彩绪拼尽了浑身的力气爬起来发动拖拉机向他们撞去,公安分局民警见状朝他连开12枪,拖拉机的挡风玻璃,油箱等多处被打漏,高彩绪加足马力才躲开了他们的追杀。
     
    1993年,高彩绪为了要回农场多收他的30多万元和被抢的大豆等物品向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拒绝受理,称可以帮他要回属于他的财产,之后,高彩绪数十次催要法院推脱不管。
     
    1997年,农场再次向农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垦法院判决高彩绪支付1994年至1997年欠农场的5万余元承包费并收回高彩绪的土地承包权。农垦法院的判决书中记载,1998年11月17日、18日、20日、21日开庭审理该案,在20日的庭审过程中高彩绪的代理律师中途退庭,21日再次开庭审理时高彩绪退庭。期间高彩绪提出反诉,要求农场返还多收他的各项费用15万元。经农垦法院审理,判决高彩绪支付欠农场的3万余元承包费,承担诉讼法1256元,驳回农场收回承包权的诉讼请求,高彩绪反诉的4510元诉讼费自行承担并按自动撤诉处理。
     
    对无端退庭之说高彩绪做出解释,11月20日庭审当天,农场公安民警柳向瑞、李良东司法科科长徐明学、农场付场长刘江、来永军、田立明等人又到他的家场抢去他500亩地的大豆,还打伤了前来制止的两名工人。律师获悉后当庭提出他们的行为妨碍民事诉讼,并提出先审理高彩绪的反诉遭到法官排斥,他和律师随即退庭。
     
    1999年2月4日,多名公安分局民警又抢走了他耕种的桦南林业局红霞林场的25026斤的大豆收益,因连续被抢,造成高彩绪1999年无钱耕种,土地荒芜。
     
    1999年8月10日农场再次向牡丹江农垦法院起诉,走投无路的高彩绪为了自身权益不再受侵犯,找到了经济消息报社驻黑龙江记者站,在两名记者多方调查核实之后才有了本文开始的那一段话。但在潜规则的影响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出面摆平了此事。对于高彩绪的上诉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决,
     
    这一切无疑助长了农场的嚣张气焰,2000年10月15日,3个公安分局民警伙同多人把高彩绪用手拷起来抢走3万多斤大豆,第二天又抢走了他仅存的15万斤大豆,还给他戴上手铐押走关到北山监狱拘留了15天。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彩绪和妻子孙永芹不断申诉,进京上访。2009年9月16日,他们夫妻在公安部被省驻京办人员抓获,第二天晚上,驻京办雇佣北京的保安把他们夫妻送到成寿寺附近的东方烹饪学校的旅店内关押,里里外外多名保安把守。因为儿媳快要坐月子了,离秋收也越来越近孙永芹急的起了病,高彩绪两次报警,警察来后知道是上访的就走了,任由他们被关押。9月20日孙永芹被迫要跳楼逃生引来路人围观报警,随后北京警方把他们夫妻交给当地带回,9月22日公安分局决定拘留孙永芹10天,拘留高彩绪19天。
     
    10月12日拘留期满,公安分局和农场的人把高彩绪送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精神病防治院,也没检查就直接送到病房逼迫他吃药,不吃药就绑起来打针、过电。高彩绪迫于其淫威不得不配合他们打针、吃药。
     
    高彩绪说,每天打一针,吃两次药,有艾司唑仑片和氯氮平的药,还有几种记不得名字了,吃完就迷糊,心跳加速,每分钟90多次。饭里也下药,元旦的时候把我应分得的小鱼换成大鱼了,结果我吃了就恶心、呕吐。和我关在一起的上访人全洪刚听到大夫说要把我害死在医院的话后告诉了我,我想办法通知了家里人,我哥哥和我弟弟就天天到医院来看着我,晚上住在医院对面的旅店。为了不让大夫给我用药,他们还给了大夫3000元钱,但大夫给我停了两天药后就又开始给我用药,直到2010年2月4日被解救出院。我出来的时候全洪刚还没出来,他一家3口都被关在里边
     
    说起高彩绪的出院,还有许多的曲折。原来在他被关进精神病院的第二天,他的妻子孙永芹见他拘留期满没有回家就到公安分局要人,事后于10月16日公安分局闯到孙永芹家里绑架她,临近产期的儿媳上前阻拦被毒打,最终孙永芹也被绑架到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精神病防治院。
     
    为了安全,他们的儿子只好和媳妇住到了丈人家里,公安分局和农场的人得知后赶去看着他们的儿子,阻止其解救自己的父母。他的亲家只好代为出面委托律师,经过多方投诉,花费数万元后于11月17日他的妻子孙永芹才被释放回家。可是她并没有自由,公安分局民警还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总算是逃了出来。
     
    为了营救自己的丈夫,孙永芹不顾危险再次来到北京,委托记者和律师共6人去找相关部门交涉释放高彩绪的事。但任凭记者、律师跑断腿、磨破嘴,他们还是以高彩绪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需要治疗为由坚持不放人。此后,孙永芹决定孤注一掷,她打电话给农场教导员说“再不放人我就在北京跳楼”。农场教导员知道事态的严重性,马上说可以商量放人,第二天,也就是2月4日高彩绪被押送回家。
     
    高彩绪发现,自己家里里外外都被安装了监控,家门口还被安了一个探照灯,公安分局和农场的人轮流在他家门前的屋子里看着他,不许他出门,农场还强行索要了4万元的保证金,保证他半年内不在上访,半年后门前的岗哨才撤走。
     
    看到此,如果说高彩绪夫妻的这些经历让人心惊胆颤,他们因为上访遭遇报复的每个环节也足够让你触目惊心,他们夫妻被公安分局民警一次次暴打,高彩绪的肋骨被打断,家里被纵火,多次被偷盗报警无人处理,他们5岁的儿子也没能幸免和自己的父母一起被拘留。但这并不是高彩绪的全部去惨痛经历,他还被多次小规模的抢劫,耕地被抢占。他质疑,法制中国为什么不给百姓解决问题而是在制造问题?

    高彩绪的被精神病材料

     

    高彩绪爱人被精神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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