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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房山公安分局撤销李晓东殴打不予立案决定

    【民生观察2025年1月7日消息】辽宁维权人士李晓东在北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遭北京房山公安分局警方联合地方信访工作人员与警察共同参入对维权人士李晓东进行非法拦截后遭到殴打,随后报警,经多次找房山公安分局都不给予答复,在李晓东本人与家人不懈努力与抗争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经过行政复议目前北京房山公安分局已经做出撤销不予立案通知书。目前李晓东被当地关押在看守所,姐姐李秀弟代为李晓东提出要求北京房山公安分局立案申请诉求。

    具体申请诉求如下:
    经复议,房山分局撤销了不予立案决定
    复议申请书申请人:李秀弟,女,身份证号码:21100219491121292x
    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北哨街11组6-16号
    电话:13214193101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法定代表人:朱峰
    申请事项:
    1,撤销房山分局作出的京公房不立字(2024)5047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2,责令被申请人依据事实与法律立案调查处理。

    事实与理由:

    2024年3月18日辽宁维权人士李晓东被辽宁省辽阳市驻京绑架回辽阳刑事拘留后逮捕,申请人系李晓东的姐姐,由于1月7日李晓东在丰台站被辽宁省辽阳市驻京组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1月11日经房山分局阎村派出所组织法医鉴定。

    由于迟迟没有立案,被申请人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3月18日李晓东在国家信访局接待司附近被辽阳驻京组绑架。

    5月1日房山分局出具轻伤二级的鉴定报告,而李晓东却被辽阳刑事拘留后逮捕,申请人深信首都的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办案,不会冤枉好人,也不会令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虽然事涉信访人,但信访人并非是敌对分子,国家和政府的法律依然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请求贵单位尊重事实和法律,依法撤销京公房不立字(2024)5047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此致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申请人:李秀弟

    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
    2,不予立案通知书
    3,法医鉴定结果。

    李晓东案件发生经过如下:

    2024年1月5日去北京第三中院递交上诉状途中,在十里河地铁站被查扣,辽阳驻京组强制将李晓东带回辽阳。为了仅剩三天的诉讼时效,不耽误向北京第三中院递交上诉状,于1月6日李晓东自行购买了车票赶回北京,1月7日在北京丰台站,被辽阳驻京组拦截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具法医鉴定报告为轻伤二级),在阎村派出所报案并去医院查验伤情,良乡医院初诊为第五节肋骨骨折,第四节不排除。到北京市积水潭医院复检,由于过年医院放假,年后拿到结果为第三、五节肋骨骨折。紧接着是两会维稳,没来得及将伤情报告送到阎村派出所,2024年2月23日就不得不配合驻京组回到辽阳,经与街道书记和区政法委书记沟通,答应由街道副书记陪同前往阎村派出所递交伤情报告,并为李晓东订购了3月1日7:29的火车票。谁料第二天早上就被带往市局,莫名的被行政拘留十天。

    李晓东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因为事发在北京,2024年3月18日到国家信访局控告辽阳市驻京办在北京的违法行为,却被辽阳驻京办在信访局旁边绑架了李晓东并且被立刻遣返回了辽阳,目击者称是关鹏海吩咐手下制止路人拍照录像。结果是官官相为,违法者没有得到惩治,却把受害一方刑事拘留。张冠李戴的时代,谁在寻衅滋事路人皆知!李晓东被被非法绑架遣返回辽阳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又变更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为由送检,目前检察院拟定退补了一次。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李晓东被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没有得到保护,却遭到非法构陷被批准逮捕,打人者却逍遥法外,辽宁辽阳这样的事件还要持续多久?辽宁公检法联合制造冤假错案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你们是滥用职权构陷访民寻衅滋事的罪魁祸首,你们必将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最后请立即无罪释放李晓东回家。

  • 洛龙分局再次传唤曾武律师且还要扣押其手机

    【民生观察2024年9月28日消息】近日,洛阳李伟平案之辩护律师曾武因关闭洛阳中院在律师休息区安装的信号屏蔽器,被洛阳市洛龙分局带走传唤,之后以扰乱单位秩序拟行政拘留5天,曾武律师当场提出复核申请。2024年9月27日,各辩护人开了一天庭后,洛阳市洛龙公安又到酒店传唤曾武律师,还要扣押曾武律师的手机。

    近日,洛阳市中级法院信号屏蔽器遭“损毁”事件持续发酵。

    据此前报道,9月20日,李伟平等人“涉黑”案二审开庭,洛阳中院在法庭、律师休息区甚至卫生间,均设有信号屏蔽设备。休庭期间,辩护律师曾武试图关闭休息区的屏蔽器,后致一屏蔽器掉落在地。当日下午休庭后,曾武即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遭警方传唤。

    洛阳警方对曾武的传唤持续至21日早上。据曾武回忆,询问内容主要涉及洛阳中院屏蔽器掉落一事。询问结束后,警方对曾武作出拟行拘5日的处罚,理由是其行为“扰乱单位秩序”。

    曾武称,他当场提出复核申请,“暂时没有出(复核)结果,说一个月内答复。”

    涉事律师是否有意“损毁”屏蔽设备?据曾武讲述,相关屏蔽器是他在试图关闭时“不慎掉落”。

    曾武称,当日上午10时许,休庭期间,辩护人在律师休息区休息。“此时发现四周墙壁上挂有信号屏蔽器,甚至连厕所都有。手机依旧没有信号,而且考虑信号屏蔽器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对违法安装、启动的屏蔽器进行关闭。”

    “关闭第二台信号屏蔽器时,设备意外掉落。”曾武回忆称,屏蔽器高挂墙上,他借助休息区的红色沙发,试图关闭第二台仪器,“第一次上去碰不到,第二次拿出手机去触碰开关。碰了一下,那个设备就掉下来了。”

    曾武的说法与其他在场目击者此前所述基本一致。

    据该案辩护团队透露,该案另一辩护律师的助理因涉此事亦遭处罚。该案一辩护律师任建宇23日发帖称,涉事律师助理被洛阳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两次传唤,“实际上,(涉事助理)仅仅在曾武够不着信号屏蔽器时说了一句可以用手机去关。”

    曾武25日表示,涉事助理的处罚决定已作出,“也是五天拘留,目前暂缓执行。”

    曾武认为,他们关闭信号屏蔽器,是为制止法院侵犯辩护人通信权利的违法行为,并未扰乱单位秩序。

    “就算法庭内装信号屏蔽器合法,但律师休息区装屏蔽器显然不合法。”曾武表示,法院使用信号屏蔽设备要根据案件情况、性质,征得有关部门许可,“洛阳中院显然没有经过审批和许可,违法在先。本人关闭屏蔽器时(屏蔽器)不慎掉落,

    对律师拟处罚五日的行政拘留,明显不符合比例原则。该屏蔽器如意外毁坏,本人愿意积极赔付损失。”

    9月27日晚上,各辩护人在开了一天庭后,洛阳市洛龙公安又到酒店来传唤曾武律师,且还要扣押曾武律师的手机。

    试问,扰乱单位秩序已是欲加违法,现又企图扣押手机,谁给你们滥用权力背的书?如此骚扰打压律师,还能公正审判吗?一眼望到底的绝望!


  • 河南谢艳玲控告石家庄新华分局

    【民生观察2021年4月2日消息】河南郑州谢艳玲因房屋拆迁一案聘请河北卢廷阁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2021年3月27日,卢廷阁律师欲乘坐高铁前往郑州了解案情,并开展代理工作,却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韩远征等四名警察强制逮走,押至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赵陵铺派出所羁押,至当晚11点25分才被释放。为维护自己和卢律师的相关合法权益,3月30日谢艳玲依法控告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并将控告函邮寄给了该分局,希望该分局领导重视此事,依法处理。

    据悉,谢艳玲是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丁庄村一组的村民,离异多年并独立抚养三个未成年子女,无固定工作。因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2009年即申请批地,2015年村主任兼支书丁江松指定她在村庄北部的荒地上修建住房一栋。该房屋系谢艳玲唯一住宅,除自家居住外,剩余的房间出租给打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谢艳玲以此获取微薄的生活来源。

    2019年郑州市中原区自然资源局以未经批准擅自建房为由,对谢艳玲作出责令限期拆除房屋的行政处罚。谢艳玲随后提起复议、诉讼。

    2020年9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该处罚。谢艳玲认为案件证据认定存在重大问题,拟提起再审。但还没等她提起再审,2021年3月9日,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她的房屋。

    2021年3月17日,谢艳玲收到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立案通知书》后,如遇晴天霹雳,顿时手足无措。她得知河北卢廷阁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正直、专业、敬业,况且之前也来过她家,对她房子的情况有些了解。因执行异议案件系当务之急,所以谢艳玲决定聘请卢律师做她的执行异议案件代理人。3月21日,卢廷阁律师同意代理她的案件。

    谢艳玲说,“3月24日我请卢廷阁律师本周六(27日)前来了解基本案情,并开展代理工作。卢律师订了27日下午4点23分从石家庄火车站开往郑州的G349高铁票。不料,27日下午4点10分许,卢廷阁律师在石家庄火车站候车大厅13B检票口正要检票上车时,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韩远征、周永春、董磊等四名警察强制逮走,押至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赵陵铺派出所羁押,至当晚11点25分才被释放。卢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7小时15分钟。期间被专人看管,没有吃饭,无法与外界联系,去厕所还得2个人跟着。卢律师被传唤后,仅被询问了20分钟,之后便被关进办案区,无人问无人管。卢律师问为什么不放人,有人回答:一直在请示领导。”

    谢艳玲表示,“卢廷阁律师并无违法事实,警察也并无其违法的证据。他们传唤卢廷阁律师的目的,说白了就是阻止其依法执业,阻扰其前往郑州为我提供法律服务。因代理我的案件被抓,我内心愧疚!当夜我赶到石家庄,凌晨快到时,才获悉卢律师已自由。翌日到其律所拜访,卢律师安之若素,关心的是我家的案子,对自己的遭遇并没有说太多。我发自内心敬重他!”

    谢艳玲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事件!律师凭什么出门就被抓?这样下去当事人还怎么请律师?我该怎么办?无法可想!”

    附控告函:

    对河北省石家庄公安局新华分局韩远征等警察违法传唤卢廷阁律师、严重侵犯其律师执业权及公民法律救济权的控告

    控告人:谢艳玲,女,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丁庄村一组,系河北标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廷阁的委托人。

    被控告人:姓名韩远征、周永春、董磊,一名男性警察(姓名不详),4人均系石家庄公安局新华分局警察

    控告事项:立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违法传唤卢庭阁律师,严重侵犯其人身权、执业权和控告人法律救济权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系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丁庄村一组的村民,控告人离异多年并独立抚养三个未成年子女,无固定工作,生活艰难。控告人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2009年即申请批地,2015年村主任兼支书丁江松指定控告人在村庄北部的荒地上修建住房一栋。该房屋系控告人唯一住宅,除自家居住外,剩余的房间出租给打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控告人以此获取微薄的生活来源。

    2019年郑州市中原区自然资源局以未经批准擅自建房为由,对控告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房屋的行政处罚,控告人提起复议、诉讼。2020年9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该处罚,控告人认为案件证据认定存在重大问题,拟提起再审。2021年3月9日,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控告人的房屋。

    2021年3月17日,控告人收到了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立案通知书》,如遇晴天霹雳,手足无措,后经人推荐介绍,控告人得知河北卢廷阁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正直,专业,敬业,对法律负责,对案件认真,对当事人尽心,有着坚定不渝的法治信仰和多年锤练的办案能力,是当今中国不可多得的优秀律师!好律师!因执行异议案件系当务之急,所以我决定聘请他做我执行异议案件的代理人。

    3月21日,卢廷阁律师同意代理我的案件。3月24日我请卢廷阁律师本周六(27日)前来了解基本案情,并开展代理工作。卢律师订了27日下午4点23分从石家庄火车站开往郑州的G349高铁票。

    不料,27日下午4点10分许,卢延阁律师在石家庄火车站候车大厅13B检累口正要检票上车时,被控告人强制逮走,押至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赵陵铺派出所羁押,至当晚11点25分才被释放,卢廷阁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7小时15分钟,期间被专人看管,没有吃饭,无法与外界联系,去厕所还得2个人眼着。

    控告人获悉,卢廷阁律师被传唤后,被控告人仅询问其20分钟,之后便将其关进办案区,无人问无人管。卢廷阁律师问为什么不放人,有人回答:一直在请示领导。

    卢廷阁律师并无违法事实,被控告人亦并无其违法的证据。被控告人传唤卢廷阁律师的目的,即是阻止其依法执业,阻扰其前往郑州为控告人提供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综上,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身为人民警察,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但是,其非但不依法保护卢廷阁律师,保障其依法履职,反而滥用职权违法传唤卢廷阁律师,并对其长时间羁押,严重侵犯了卢廷阁律师的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同时,亦直接侵犯了控告人依法获得律师帮助、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被控告人的行为严重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故,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控告人及卢廷阁律师的合法权利,控告人特依法提起控告,恳请贵机关高度重视,依法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以正国法!如查实存在其他指使、参与人员,恳请一并查处,并请将查处结果及时告知控告人。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谢艳玲
    2021年3月30日

  • 陈明玉起诉公安分局违法渎职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6日消息】陈明玉诉渝北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违法案庭审成闹剧。重庆维权公民陈明玉在2020年8月1日,在临时居住地重庆市渝北区高岩路书香美地小区内被三名不明身份男子抢劫、猥亵、拖拽、限制人身自由。陈明玉打110报警求助后,反被出警民警强制带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回兴派出所,以陈明玉故意伤害他人之名,对陈明玉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的行政处罚,并对陈明玉强制执行拘留。

    据悉,陈明玉自1995年哥哥陈明华被渝北区公安分局警察吴秀峰勾结黑社会夜半入室枪杀后,多年为兄申冤,2014年后房屋土地又被地方政府强拆强占,2015年又陷入重庆臻纪“非法吸收存款案”,成为“非吸”受害者。陈明玉多起信访案件,包括命案,一直奔波在维权上访的路上,无数次的绑架,跟踪,监控,构陷入狱,被公、检、法联合制造冤假错案,维权多年不见正义,依法治国成为空话,各信访部门相互推诿,没有任何一个相关部门负责人敢于承担责任,依法解决问题。

    陈明玉因为维权被地方公安多次打压迫害,在2020年8月1日,陈明玉应北京西城区法院要求要去北京办理立案手续,被渝北区公安分局指派回兴派出所民警、协警伪装成平民,对陈明玉故意挑衅、陷害、拘留,2020年8月12日被释放时,陈明玉被众多维权访民迎接送上大红花,戴上大红花与来看望自己的朋友们在事发地合影留念,以表达抗议。 明玉被释放后,立即向法院起诉渝北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违法。

    2021年1月14日上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开始后,合议庭成员为商议原告要求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休10分钟,继续开庭后又因被告证据准备不充分,合议庭为给被告准备证据时间休庭,择日开庭。

    接下来开庭审理陈明玉诉渝北区公安分局未依法办理陈明玉报案的行为违法一案,庭审中又因被告证据遗落在车里,合议庭休庭等被告去车里取证据回来后继续开庭。

    合议庭在为被告大开方便之门的同时,对原告却是另一番景象,庭审结束后,原告因为庭审笔录有误要求书记员修改被拒绝,原告要求复制或拍照庭审笔录也被拒绝。

    本次参加旁听的重庆公民有危文元、蔡邦英、谭敏、谭俊容、邹群、向平华、田小菊、任山友、郭兴梅、蒋祖成、何艳等20多人。

    陈明玉诉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一案,整个庭审被告公安局与法院就像是一家人在开会,在法庭上自由进进出出一会证据准备不足休庭,一会又说证据落在车上又休庭,这样不尊重法庭、藐视法庭,不尊重法律,法院如此这般为被告打开录灯、可想而知他们胸有成竹的认为原告陈明玉是打不赢这场诉讼的。

    本网将继续关注陈明玉案件审理的情况。

    陈明玉电话:13883169969

  • 孙治军诉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被驳回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郑州维权人士孙治军诉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被郑州运输法院驳回起诉,其家属王姣表示会继续上诉。孙治军刑案代理律师今天(12月29日)会见当事人,称其精神状态良好,孙治军坚称自己无罪,并表示不怕坐牢,会维权到底。

    于上周日(12月27日)孙治军状告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其行政代理律师段汉杰收到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

    郑州铁路法院法院《裁定书》中称:现孙治军已被刑事拘留。本院认为,公⺠、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人⺠法院受案范围等法定起诉条件;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五)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本案中,被告已将原告寻衅滋事案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原告所诉的行政处罚决定已并入刑事案卷,被告正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刑事司法职能,故原告所诉不属于人⺠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原告孙治军的起诉。”

    孙治军妻子王姣看到《裁定书》后当即表示要”继续上诉“。

    翌日,王姣在微博及微信朋友圈发求助文称:老铁们有懂得法律的帮我评判评判,我丈夫孙治军去北京旅游让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派出所强行押回郑州,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治安拘留14天,我们去旅游就犯法了吗?国家哪条法律规定不让去北京旅游?心中很是气愤就(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起诉到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将开庭的前二天,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派出所来我家说向孙治军了解点情况到派出所谈谈,又一次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在是法制社会,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铁路运输法院12月23号开庭审理,两天后(12月25号)匆忙下个裁定,曲解法律条款,以不在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我不相信正义会得不到伸张,乌云会永远遮住阳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明确要求。

    另,孙治军刑案代理律师姬来松,今天(12月29日)前往郑州第三看守所会见了其当事人,称当事人精神状态良好,孙治军坚称自己没有违法犯罪,并表示如果自己被冤枉判刑,其不怕坐牢,出来将会继续维权到底。

    据悉,孙治军妻子王姣曾任郑州市第四棉纺厂西区书记。对于其退休后所遭遇的“区、村干部滥用职权、对村民动用警械、乱作为;垄断村资源;伪造宅基证骗取宅基院补偿的安置房;违规套取国家迁拆补偿款;以及孙治军到北京旅游现后被行政、刑事拘留”等事件的发生,让她感到异常震惊与不解。她本想退休后与丈夫安享晚年,不料丈夫接二连三遭迫害,却将她这位曾经的女干部推到了维权的前台。

  • 张丽芳控告福州仓山公安分局侵害、侮辱人格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12月10日)福建省福州维权人士张丽芳因“人身自由权”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侵害、人格尊严被侮辱践踏案,在“世界人权日”这天向仓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张丽芳透露,今年6月11日,她前往福州三角埕地铁站乘坐地铁,被“工作人员”要求刷身份证。刷完之后,仓山分局城门派出所民警不由分说便强行将她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期间我遭遇了一系列的非人对待:身上所有东西被缴,被一个便衣女警扒光了身子;连底裤都不剩;被强行抽血;采集指纹;强行拍照;被辱骂贱货等。我感到我的人格尊严遭到侮辱与践踏,精神瞬间就崩溃了……我多次要求打电话给家人,但派出所执意不肯。到晚上10点多见到丈夫时我早以泣不成声……”提起当时的情景,张丽芳再度哽咽。

    据悉,张丽芳丈夫到达苍山分局城门派出所后仍不放人,最后福州庄磊、何宗旺等维权人士赶到城门派出所声援,及公民社会的网上声援和国际媒体的通报,她才得以释放。

    为此,张丽芳说:“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公安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滥用职权,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侮辱我的人格,严重侵犯联合国《人权宣言》、《消除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如果今天我不站出来讨还自己的权利,下次我是否还会遭受这样的对待?作为一个合法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和自由,本该人人享有的,然而当下公权不受制约,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为了讨还我自己的尊严和人权,必须挺身而出,对仓山分局滥用警权,坚决说不。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支持我。”

    关于张丽芳的情况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张丽芳半夜获释 对“被维稳”深感不解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0612/15977.html



  • 余文生发律师函要求北京公交分局归还丁家喜个人物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17日北京消息】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余文生律师今天向北京公安局公共交通保卫分局发出《律师函》,要求归还丁家喜律师于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公交分局抓捕后扣押物品清单里未归还的七项物品。
     
    据悉,当年丁家喜律师被北京公交分局抓捕时分几次被扣押了很多个人物品,包括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手机、16件公民文化衫 (自由、公义、爱)等18项物品。后丁家喜律师被北京海淀区法院以及北京第一中院裁定判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但判决及裁定结果均未显示或提及没收被扣押物品。2017年3月1日,余文生律师接受丁家喜律师委托从北京公交分局取回了电脑手机等11项丁家喜律师被扣押的个人物品,但16件公民文化衫等7项物品被公交分局非法无理拒绝归还。  
    关于丁家喜律师与北京公交分局扣押物品发还纠纷一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丁家喜律师的相关报道:
     
    公民律师丁家喜案开庭 公众声援当局如临大敌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408/9706.html
     
    附《律师函》全文:
    律师函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接受丁家喜的委托,指派余文生律师担任丁家喜与贵局扣押物品发还纠纷一案的代理人。
        丁家喜于2013年4月17日被贵局抓捕,后贵局分别于2013年4月18日、5月3日、10月22日扣押了丁家喜的个人物品,包括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手机、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18项物品(见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后丁家喜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及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决及裁定均未没收被扣押物品。 
        2017年3月1日余文生律师受丁家喜的委托从贵局取回了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手机等11项物品(见发还清单),但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7项物品被贵局非法无理拒绝发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涉案违禁品予以没收,非涉案违禁品予以发还的规定。贵局拒绝发还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7项物品的行为,没有任何具体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为依据,贵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也侵犯了丁家喜的个人私有财产。
         为此,余文生律师特代表丁家喜向贵局发此律师函,要求贵局在本律师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余文生律师或丁家喜本人作出合法合理的回复。如逾期贵局拒绝回复或回复非法无理,余文生律师将代表丁家喜采取进一步法律行为,以维护丁家喜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  余文生律师
            电话:13910033651   010-68547215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712室
              2017年4月17日
  • 季新华诉丰台公安分局不作为案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6日北京消息】今天上午九点,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五楼开庭审理北京季新华诉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据公开消息显示,本案源于2015年10月1日,当晚季新华邀请葛志慧等几位访民朋友在家吃饭,中途有派出所民警敲门,开门后三位民警未出示执法证件,不顾房屋主人季新华的询问和阻拦情况下执意闯入其家中,在双方发生推搡后又叫来 一大帮警察,把季新华拖至屋外楼梯间将其摁倒在地殴打导致其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事发至今丰台分局除了负责手术费用外没有其他说法,2017年7月,季新华向丰台公安分局申请伤情鉴定,但一直没有回复,遂将丰台分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诉至丰台法院。
     
    本网于庭后联系了季新华,得知今天上午的开庭大致顺利,有十几个朋友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多位未能进入旁听的朋友在法院外等候,庭审结束后法院门口出现大批警察,劝阻众人离开,不允许拍摄合照。关于案件审理情况,季新华表示控辩双方都需要补交证据,法院宣布本案择日再审。
     
    有关季新华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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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新华诉北京铁路公安处一案百多人旁听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224/15508.html

  • 浦东公安分局和浦东新区检察院欲要给丁德元做“精神病鉴定”

    2017年2月6日,本网获悉:上海维权人士丁德元的辩护律师、基督徒戴佩清律师2月4日第5次会见了被构陷“妨碍公务罪”的丁德元时得知,浦东公安分局和浦东新区检察院要给涉嫌“妨害公务罪”的丁德元做“精神病鉴定”。戴佩清律师感到非常惊呀!她从各方已了解到丁德元从来没有所谓的“精神病”,他的家人也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的病史,丁德元是个精神完全正常的人。
    自从丁德元被抓捕后,上海街头的人权捍卫者郑培培、韦开珍、魏勤、吴玉芬、王宝妹、陈国英、彭妙林、王燕亭、周洪宝、徐佩玲、顾学群、丁菊英、张惠仙、陈桂英、唐霞珍、胡伯森、朱金娣、陈建芳等持续不断上街举牌要求停止迫害立即释放丁德元 。
    人格健全的丁德元面临被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局和检察强制做精神病鉴定,让人回想起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于2009年3月23日在《中国新闻周刊》公开发表《孙东东:把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是最大的保障》的文章。孙东东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孙东东的言论,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了国内外持续成千上万的访民数月的抗议和外媒的关注,孙东东最终不得不尴尬道歉。
    上海人权捍卫者表示: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局和检察院要给精神正常的丁德元做精神病鉴定,肯定会激起民愤。如果丁德元犯有“妨碍公务罪”罪,那么应该有法院公开审判。要给精神正常的丁德元做精神病鉴定,这是无赖流氓行为,有辱习近平倡导的“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又如何体现?
    据了解:丁德元年轻时在单位里有突出贡献而获奖,市政府有政策,给该奖的获得者一套房子。但是,获奖的丁德元因未获得房子而上访,多次询问市政府信访接待员:“市政府有没有这个政策?请给我一个说法”信访接待员无言以对。丁德元给市政府及中央各有关部门领导寄信,信件有去无回。多年来多次往返于上海和北京讨说法无果。
    丁德元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意识强烈,从不回避政治问题。多年来,他自由写作了几十万字的帖文,在博客和微信等处广为传播,帖文对极权专制制度多有挞伐,不少篇章可以说入木三分。丁德元是从访民群体中走出的意志坚定、认识清晰的反专制斗士。丁德元的家成为上海同城聚餐的固定点以及外地朋友的留宿地,当局多次威胁和阻挠,他都置之不理。
    2016年10月24日是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幕日,丁德元欲去浦西,监控丁德元的10多个人为了达到阻止其去北京上访的目的,一名穿制服的警察第一个施暴拦截,双方发生冲突,丁德元在正当防卫时致警察受伤,该受伤警察经鉴定为“轻微伤”。按法律规定,“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没有刑事责任。而丁德元被政治迫害以“妨碍公务罪”抓捕刑拘。
    2016年11月7日,丁德元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张江地区检察院批捕,随后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执行逮捕。
    目前,丁德元被“妨害公务罪”案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张江地区检察院退回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补充侦查阶段。公检部门企图设想把在上海民运圈和访民圈德高望重的丁德元通过“精神病鉴定”送进精神病医院非法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本网将持续关注丁德元被“妨碍公务罪”案、被“精神病鉴定”的事态发展。
    (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7/02/blog-post_74.html  2017年2月6日) 

  • 辽宁盛兰福起诉北京东城公安分局一案今天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8月24日消息:辽宁访民盛兰福起诉北京东城公安分局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8月24日下午盛兰福告诉民生观察网,去年11月他前往北京东城区法院立案,进入法院时遭到阻拦,随后法院报警让东城分局民警将他带走,关了一晚上之后将他行政拘留十天,从12月12号到22号结束,期间盛兰福在拘留所遭到殴打。
     
    今天的开庭盛兰福主要是起诉东城分局要求撤回对他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决定,盛兰福说今天东城公安分局的人并未出庭应诉,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在庭审中盛兰福的发言多次被打断,要求东城法院相关人员回避也被拒绝,庭审上午已经结束,盛兰福询问庭审结果时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等候接收判决书。
     
    此外今天有十多位访民前来参加旁听,还有一些不认识的旁听者疑似是警方安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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