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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判刑两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孙德胜出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2/29日消息:被判刑两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孙德胜于2016年2月28日出狱。

    2月28日一早,唐荆陵太太汪艳芳,王清营太太曾洁珊,张天奇等多位广州活动人士前往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迎接孙德胜出狱,但并未接到孙德胜。28号下午有活动人士在网上说接到孙德胜哥哥孙金喜电话称当地警方让孙金喜去派出所接孙德胜回家。傍晚本工作室志愿者拨打孙金喜电话并与孙德胜通话,孙德胜说,28号早上很早的时候他就被警方从天河看守所带走,然后把他带去广州南站,乘坐高铁把他送回户籍地湖北蕲春县,交给了当地警方,下午当地警方让他哥哥把他接回了家。孙德胜表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太好,因为天河看守所环境及其恶劣,在里面还多次遭到针对性殴打虐待,关了两年多对身体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另外警方扣押了孙德胜的手机和电脑,孙德胜感谢各界朋友对他的关注与支持,他说先休息几天再与外界联系。

    孙德胜,男,汉族,1981年生于湖北省蕲春县,青年时曾参军,后边工作边追求自由民主。多年前即开始在各地参与维权活动,多次被抓捕,被拘留,被殴打。茉莉花时期,曾被形式拘留,后取保候审。2013年8月初,孙德胜在广州被抓,警方指控他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刑事拘留,与此前几天被抓的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一起被关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该案于2014年9月份第一次开庭审理,2015年11月27日一审宣判,孙德胜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二审维持原判,至2016年2月28日获释被送回湖北家中。

  • 被判刑十三年的湖南民运人士谢长发狱中遭殴打虐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2月26日消息: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13年的湖南民运人士谢长发狱中遭酷刑殴打,谢长发进行了长时间绝食抗议,但未能引起监狱管理层关注。
     
    2016年2月22日元宵节,谢长发的弟弟谢长祯赶往湖南省赤山监狱看望哥哥谢长发。下午两点半进入会见大厅以后,等了很久才看到谢长发从监狱内走出来,在经过监狱内部监听室时,谢长发与狱警交谈了将近10来分钟,然后才来到隔窗的会见窗口。   
     
    兄弟俩通过话筒极简短的互相问候,然后谢长发告诉弟弟赶快用笔进行记录,他担心狱警不会让他讲。果然不出所料,讲话时长不到5分钟,谢长祯记录下来的文字也没超过100字,就被狱警掐断了通话(正常探视的通话时间一般是30分钟)。本来谢长祯还想询问具体的详情,却没有了通话的机会。     
     
    谢长发告知弟弟的具体内容是:2016年1月29日下午3点左右,他所在的第八监区副监区长刘宏因为谢长发看书的事情,刘宏(警号4313568)用塑料板当着200多名服刑人员的面,暴打谢长发头部。谢长发因此事绝食抗议达50多小时,但是八监区并没有向监狱反映。
     
    2015年,恶警刘宏还多次禁止谢长发上厕所(8小时不准上厕所,由于记录匆忙,还没来得及问是一次性还是累计,估计是某一天)。有关禁止上厕所之事,谢长发以前没有讲过,可能是因为他认为事情并不是很严重,忍让着息事宁人。由于这次狱警暴打谢长发头部的性质非常严重,迫不得已才一并告知谢长祯。     
     
    经过短暂的谈话后,出了会见室。谢长祯当即找到赤山监狱的纪委监察室,向他们反映谢长发遭到狱警刘宏用塑料板当众暴打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立即调查处理。纪委监察办公室内的一男一女两个狱警,由男警指导回复内容,女警操作电脑打印回复,谢长祯拿着“信访回执 ”离开了(赤山监狱监察室电话0737-2287838)。     
     
    随后谢长祯又找到了赤山监狱监狱长刘斌,如实将狱警刘宏当众暴打谢长发的情况告知,并要求他出面调查处理。
     
    谢长发因汶川地震后发文章批评豆腐渣工程而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是近年中国大陆遭判刑刑期最长的政治犯之一。
  • 维权人士张海涛被乌鲁木齐法院判刑十九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月18日消息:居住在新疆乌鲁木齐的河南籍维权人士张海涛被乌鲁木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1月18日,张海涛家属收到乌鲁木齐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张海涛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
     
    张海涛,1971年出生在河南南阳镇平县。九十年代从国企失业下岗后于95年去新疆发展,举步维艰的从事电信产品的零售。09年回南阳渡假,却被新疆警方以诈骗罪抓回新疆。关押近2个月后,又无罪、无名、无说法的释放。此后开始接触司法维护个人权益,因而对中共现行司法体制的本质看透看淡。此后,经常在网上发布对政府和时局的看法或意见。此前曾是权利运动网站的义工。
     
    据悉,张海涛于2015年6月26日被乌鲁木齐警方带走,被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拘,7月31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图为一审判决书

  • 舒向新律师获刑女儿法院门口被打晕 民生观察要求放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月8日消息:舒向新律师涉嫌“诽谤”一案今天下午在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舒律师被判刑六个月,舒律师的女儿在法院门口被原告方打晕倒地,后被120送往医院救治。
     
    1月8日下午,济南律师舒向新涉嫌“诽谤”一案在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来自各地的多名维权人士和律师前往法院声援舒律师,舒向新的妻子刘秀芹和女儿舒展来到法院准备旁听。
     
    下午两点左右,原告方来到法院门口,舒律师女儿因为拍照遭到原告家属殴打,用拳头打太阳穴部位,导致舒律师女儿晕倒在地,被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原告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走进法院。
     
    据在场的律师和维权人士反映,由于进入看守所遭到殴打虐待,舒律师今天状态极差,被人架进法庭受审,舒向新的两名代理律师被禁止进入法庭,庭审仅半小时就结束,舒向新律师被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虽然只是半年刑期,但民生观察认为这是发生在中国的又一次枉法裁判,是山东当局对舒向新律师维权行动的报复,是国内对维权律师新的打压行动。我们要求立即释放舒向新律师。
     

     
    图为众多维权人士在法院门口

    图为维权人士打标语支持舒向新律师

    图为舒律师女儿被打晕倒地

    舒律师医院的女儿

  • 精神病男子4年前杀嫂被判刑 出狱4月后杀害父母

    11月21日上午,渭南市临渭区故市镇扁家村发生血案,一男子在家里杀害年过七旬的父母后逃跑,警方调集百余警力展开拉网式搜捕。
      血案发生后村民们都不相信
      11月21日上午,故市镇扁家村,男子李某在家里用镐头砸死了年过七旬的父母。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扁家村看到,出事的李家大门紧闭。门前摆着两口棺材,有村民进进出出帮忙料理后事。
      村民扁先生说,凶手是死者的儿子李某,今年43岁,4年前因杀害嫂子被判刑入监,今年7月份才出狱。
      村民李大娘说,李某有精神病,不犯病时李某和正常人一样,见人很热情,大家还觉得这个娃挺懂事。“事发那天上午11时许,5岁的孙女回家说,从李家门口过时,发现李某在打他的父母,当时我们都不相信。”李大娘说。
      知情的村民告诉华商报记者,李家的女婿、女儿回家后,李某还在用镐头在院子里挖坑,看到有人来了随即逃跑。
      据悉,李某的父亲今年77岁,母亲72岁,两人有3个儿子,李某是三儿子。
      500名巡防人员配合警方搜捕凶手
      有村民看到,李某父母都是头部受伤,他家里的一把镐头上有血迹,至于李某因何要杀死双亲,大家不得而知。
      21日下午1时许,渭南警方调集了100多名全副武装的民警,分组围绕扁家村方圆20公里展开拉网式搜捕。
      村民们反映,李某人很壮实,事发后村民担心安全。
      故市镇副镇长杨臻告诉华商报记者,事发后,镇上随即在辖内26个村,组织了镇、村干部等组成的500人巡防队伍,在配合警方搜捕的同时,做好各村组的治安巡防工作。
      警方在协查通报称,李某有精神病史,身高1.75米左右,体型中等偏瘦,长脸短发(较乱)渭南口音,逃跑时穿灰色短风衣灰色裤子,可能携带凶器。
      截至昨日下午6时,警方仍在对李某全力缉捕中。
      “武疯子”犯案 事前预防重于事后补救
      故市镇扁家村的这起“武疯子”涉嫌杀害父母的案件令人震惊。
      “武疯子”该如何管?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表示,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疾病人,等待他的将是强制医疗,直至消除 其“人身危险性”。“但这仅仅是事后的补救,从社会危害看,‘武疯子’一旦犯案就会造成非死即伤的严重后果,因此,事前预防重于事后补救。”
      邓建军认为,“武疯子”在作出反常行为之前,一般难以识别,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尤为重要,但该案令人感到悲痛的是,监护人却成了受害者。
      此外,疑犯李某有精神疾病史,还有伤害亲属被判刑的经历,刑满后应当作为重点人来管理,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等单位都应有给提供必要的帮助义务;派出所应进行排查建档,作为重点人员纳入日常管理和防控,并协助监护人及相关单位做好监护管治。
      “把希望只寄托在监护人身上,不可能完全解决‘武疯子’行凶问题,需要承担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做一些扎实的管控工作。”邓建军说。
      渭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徐渭龙说,每年该中心接收住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约3500人,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00余人。全市约有5000余人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来源:央广网http://wap.eastday.com/node2/n112/n114/u1ai542262_t71.html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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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顾国平等多名上访维权人士被判刑

    2015年10月30日14时30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著名维权人士顾国平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审判长是刑庭副庭长(副处级)周伟敏,公诉人是检察员史晓俊,辩护人是简益平(江西金凤华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和俞忠欢(系顾国平之友,维权人士)。
     
    公诉人诡辩称本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辩护人多次要求公诉人出示一中院指定管辖的决定书或证据,但公诉人始终拿不出,《案卷》中也没有这方面的任何法律文书或证据。假使一中院指定管辖,也是违法,《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管辖不明的案件”主要是指该案件的管辖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本案在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
    辩护人当庭出示顾国平被关进看守所后遭受的刑讯逼供的证据,审判长不允许;而公诉人出示顾国平进看守所时的体检报告,审判长却允许,被辩护人驳倒这丝毫不能证明顾国平被关进看守所后的健康状况,妄想糊弄法庭,结果出丑。
     
    辩护人驳斥公诉人提供的证人证言都是“三无产品”:无《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无告知法律责任、无询问通知书和出示询问通知书,公诉人也无言以对,只管自说自话。
     
    辩护人驳斥公诉人提供调取视听资料程序违法,先调取后补手续,就好比先强拆房屋,后补强拆手续,先枪毙人,后补死刑判决书,且补办的手续还是假的;却被审判长打住。
     
    辩护人驳斥公诉人诉顾国平是首犯毫无证据,并一再要求出示证据,公诉人就是沉默以对。
    辩护人驳斥公诉人歪曲刑法关于“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概念,且一些省高院有关这方面的实施细则,上海虽然没有,但有案例;审判长阻止不成,就不予采纳。
     
    辩护人驳斥公诉人诉顾国平是首犯毫无证据,并一再要求出示证据,公诉人就是沉默以对。
    检察官和法官在法庭上蛮不讲法讲理的行径,激起了全体旁听人员的强烈愤慨,先后有三名旁听人员被法警拉出法庭。
     
    休庭10分钟后,于17时,审判长不顾本案铁证程序严重违法,主体完全无罪事实,枉判顾国平犯寻衅滋事罪1年6个月有期徒刑。场内外冤枉声彼此起伏,许多人忍不住哭泣。
     
    同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同案,纪家碧被浦东新区法院枉判犯寻衅滋事罪2年有期徒刑;沈玉青、乐峰被静安区法院分别枉判犯寻衅滋事罪1年6个月和1年3个月有期徒刑;孔令珍因血压很高,黄浦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告知其辩护人十日内送达判决书。
     
    上海维权志愿者
    2015/11/
     

  • 辽宁省朝阳县访民杜井琴被判刑二年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9消息:今天晚上,辽宁沈阳维权上访人刘华发本工作室发来消息,
    辽宁省朝阳县访民杜井琴女士今年4月29日在北京上访被朝阳市公安局强行抓回,30日送到拘留所,5月6日被辽宁朝阳县公安局送到看守所刑事拘留,罪名寻衅滋事。
     
    法院在6月8日开庭,10日下达判决书二年零六个月,6月15日上诉到中院,中院8月14日改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8月18日走出看守所。被强迫买手机定位监控。现严管控制不让出家门。杜女士电话151 8420 9738

  • 新疆兵团上访人唐学勤被判刑二年 无家可归露宿树林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24消息:曾多次向本工作室诉求的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133团一连的访民唐学勤近日再次联系本工作室,详细介绍了他近期的遭遇。(新疆农八师访民唐学勤被非法拘禁逾三个月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5/0611/12619.html)。
     
    唐学勤是今天3月全国两会期间被从北京押回石河子市后,先被关黑监狱三、四个月,后于今年6月9日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野地恳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刑二年,缓刑四年,而判刑的依据就是这些年来唐学勤在北京上访期间,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等地区“非正常”上访、“非法”上访。除了刑期外,法院的判决还有一条是禁止在缓刑期间唐学勤到任何非信访接待场所信访。
     
    唐学勤说,2015年3月19日,他曾被石河子特警队四名特警用冲锋枪从看守所押出,并用枪指着说不认罪就打死你,“看守所死个把人不算啥”。
     
    唐学勤获缓刑获释后,石河子国保仍不放过他,多次找他威胁他不能再上访控告。8月7日他被叫到国保大队,8月11日在133团派出所 遭到漫骂殴打。
     
    由于自己的房子被抢,原父母留下的房子也遭警察破坏,墙被推倒。现在唐学勤已无家可归,他不得不露宿在133团附近的一片树林里,而他上诉二审至今未开庭。

    露宿树林的唐学勤

    被打

    曾经的黑监狱 

    以下是判决书:

     

  • 集美一精神病人因偷窃手机被判刑

    精神病人在患病期间犯罪,能否逃脱刑责?近日,集美法院针对一起精神病人盗窃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判决认定,周某虽然患有精神疾病,但经司法鉴定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周某今年37岁,是厦门本地人,他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并长期服用药物治疗。去年11月,周某来到位于集美区一所高校的保安室与朋友聊天、泡茶,无意中发现有个女学生将一部价值4027元的手机遗忘在了保安室。
    于是,他起意盗窃,先起身坐在了手机旁边的座位上,然后偷偷将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随后离开了保安室。
    周某回到家后,将手机送给了哥哥,还说这个手机“是在路边捡到的”。
    案发后,周某家人已经将涉案手机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也对周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经司法鉴定,周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法院对其作出从轻处罚。
    (来源:台海网http://news.163.com/15/0729/08/AVM7EUQT00014AEE.html 2015-07-29 07: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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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访民岳桂兰被以敲诈勒索判刑今天送监狱执行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15消息: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访民岳桂兰,因接受政府2万元救济款,6月15日被桦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 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两万元,今天被送往哈尔滨市女子监狱执行生效判决。

    岳桂兰被送到监狱时,她在佳木斯市看守所的2000余元生活费看守所不让她带走,今天下午,岳桂兰的女儿冯娟到看守所索要岳桂兰留下的生活费时看守所仍然不让拿走,不让她拿走的理由是,她母亲在监狱不配合,还得转回看守所。

    对此,冯娟表示不可能,岳桂兰因为在看守所被戴手铐、脚镣至双腿不能行走,在看守所看病拍一次片子就1000多,现在已花了好几千元,她家经济条件不好,在看守所看不起病,岳桂兰听人说监狱的条件要好些,不用自己花钱看病才撤回上诉,要求到监狱服刑,她不可能不配合。

    据悉,岳桂兰是2014年11月18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桦南县公安局拘留。同年12月17日,桦南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敲诈勒索罪向桦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理由为,被告人岳桂兰自2011年以来,以其所谓的个人问题未得以解决为由常年非正常上访,并在上访期间以‘不给钱就留京上访’ 为由多次向接访单位索要钱,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5年4月8日、13日、30日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参加庭审的佳木斯访民李长海说,岳桂兰就是2014年的3月、6月、10月连续3次共收了政府2万元救济款,就成了敲诈勒索,现在岳桂兰身体很差,有心脏病,第二次开庭就是因为她心脏病犯了才休庭的。而且进出法庭都是让人背着的,还带着手铐脚镣,每次她进出法庭,法警就会把执法仪关掉,不愿录上她这个样子。律师3次为她申请取保候审法院都不同意。后因岳桂兰身体原因,法院又一再延期开庭开庭。

    据了解,岳桂兰因为土地和工伤待遇问题已经上访20多年,因为上访被行政拘留了8次,刑事拘留了1次(因不成立犯罪撤销了案件)。2000年4月30日,岳桂兰因上访被以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为由还被佳木斯市劳教委决定劳教2年,关押了14个月后释放,后于2004年被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和佳木斯市中院之两级法院撤销劳教决定,2005年8月23日桦南县公安局分别作出了1914.90元的刑事赔偿决定和26808.60元的行政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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