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判刑

  • 上海蔡晓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20消息:今天晚上,上海维权人士发来消息,今天下午三点半,上海浦东新区第九法庭宣判被告人蔡晓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蔡晓红进入法庭时,只见她脸色苍白蔡晓红。笫一句话跟妈妈说在看守所里面有一个警察(警号:014106胡莹戴牙套的)不给她写接见单。因为7月7日抓进看守所是大热天,现在是冬天,蔡晓红没有衣服穿,求助于警察开接见单要求家属送衣服(家属几次去不让送进去一定要警察开接见单)。警察014106体罚蔡晓红,还有谢金华、金美珍她们都没有冬天衣服。蔡晓红在里面还曾绝食。
     
    据悉,蔡晓红是因拆迁而上访。

  • 辽宁鞍钢工人陈杰诉被枉法判刑十一个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17消息:辽宁省鞍山市陈杰,原鞍钢实业集团综合利用环保车间工人。2003年3月单位在没有和陈杰本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买断,解除劳动合同。陈杰为此不服开始上访,问题却长期得不到解决,2013年10月16日为了给地方施加压力早日解决上访问题,陈杰和陈辉、王书、谭思伟、孙克、白云慧、毕唯力、王小静等一行10人乘坐1路公交车,途径天安门时向车窗外抛洒了他们的上访材料,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陈杰因没有撒材料据不认罪,被判刑11个月,其他人则被判处10个月的刑期,被关押期间他们还被体罚、虐待。
    陈杰与今年的9月15日获释后就多方联系媒体,希望曝光她的冤情,在朋友的帮助下才向本工作室发来了她的材料,以下就是陈杰提供的材料。
    我叫陈杰,是辽宁省鞍山市人。女,1974年2月出生,2001年11月离异,抚养一个1998年出生的女孩。系原鞍钢实业集团综合利用环保车间工人。1992年6月入厂,该人于2000年4月进入本公司再就业中心。按当时的规定是进入中心的人一律按三年托管协议期满出中心,解除劳动合同,向失业并轨。2003年3月单位没有和陈杰本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买断,解除合同。
       
     陈辉,女到,1971年出生,1992年12月入厂,入厂前精神脆弱,入厂后在单位看管洗澡溏,由于工作期间受到惊吓后,患有精神病(有病志),至今未婚独身,劳动合同为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1999年1月进入再就业中心,2001年12月三年托管期满,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陈杰、陈辉等人曾于2003年起至今多次到鞍山市、辽宁省及北京有关部门上访,鞍钢出台了[2003]62号文件(陈杰、陈辉在鞍钢信访部门,听单位领导口头传达文件的)。为此陈杰、陈辉得知此事后,11月就向单位递交了返回申请(单位领导承认),单位的人事经理姜永华说:“你们回去听消息”(并没有告诉该二人文件有截止日),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
      
     鞍钢组织人事部文件钢组人发[2003] 62号《对已参加并轨的原混岗集体职工退回原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接续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钢办[2003]119号文件精神,经与省社保局鞍钢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及鞍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对已并轨人员退回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的接续等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退回原企业的条件:
    1、并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的。
    2、并轨时虽不具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条件的,但本人身患绝症,不能再就业的;双职工同在鞍钢又都办了并轨,就业和生活都不困难的;并轨前离异的女职工,身边带有小孩,就业和生活都有困难的。孙克是辽宁省鞍山钢铁集团总公司下属的鞍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集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被企业认定为工伤。
       
    孙克是鞍钢房产公司职工, 2001年6月30日,在企业做试点买断的集体身份的所谓改革中,身为工伤人员,孙克却成为了试点人员之一,他反复请求根据政策来解决问题,可企业领导居然置之不理。
       
    于是,在他即没有写申请,企业也没有同他协商,更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采取强行买断等措施,无情地把他推向社会。为了活下去的陈杰、陈辉、孙克按照《信访条例》逐级上访,可是他得到的回答是:你的事情我们管不了,也不给你出示任何证明和答复。
     
    单位领导的不做为,使我们走上了艰难的上访路上2008年1月29日晚18点30分左右,辽宁省鞍山市驻京办的领导邹旭东(驻京办副主任)、王启刚(立山法院)、韩旭(警察)等数十人为了他们所谓的“维稳”在北京市民政接济中心(马家楼派出所院内)对为了维权手无寸铁的上访人员,进行残酷毒打,造成孙克肋骨骨折、头部受伤、身体多处受伤,后经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委托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孙克为“轻伤”、陈辉“轻微伤”(精神病加重后经市精神病院和市残联联合鉴定为精神二级残)。
     
     前面的工作非法买断的事情没有解决还要加上被打的事情,孙克的心梗也多次犯病有一次差点鞍山的驻京办门口,后又得了肺大泡。
     
     在经历了多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暂时不立案,陈杰和陈辉劳动争议的案件鞍山市立山法院于2011年9月15日终于立案也开庭了,在法庭上单位当时的主办领导也承认,把对买断职工返回的文件当成内部文件不传达,法院经过一年的审理判决鞍钢实业公司综合利用公司为陈杰和陈辉二人恢复劳动关系。
     
    单位上诉到中法,中法在没有新的证据下却撤消原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法院在重审的时候明显偏向企业,企业也没有提出什么问题,不让我们说话,把陈辉的精神病给气犯了。
     
    10月13日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先后遇到了王书(她女儿被警察害死、丈夫是市纪委的)、毕维力(房屋被强劫)、谭思伟(胜诉不执行)、李为革(法院枉法)、白云慧(黑监狱、父亲弟弟被迫害死)王晓静(房屋15年不回迁)、姜波(医院病志造假卫生局包庇)。
    王书和大家说,她在2013年7月在北京撒上访材料被拘留五天,事情有进展了,我们要想解决问题,大伙一起去天安门撒材料被拘留问题肯定会解决的。王书还说:“陈辉和谭思伟有病我们把材料混在一起撒,看到我先撒之后你们再撒,还帮我们写材料,对她二人还特意说了一些话”。
    10月15日王书带领大家在公交车上撒材料被马家楼,王书和市公安局驻京办的宋钦军聊了很长时间后对我们说明天接着去撒上访材料)、16日又领着大家坐车在天安门撒上访材料,16晚上在天安门分局冻了一夜,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
    在去看守所的路上,王书和我们坐在一辆车上,王书打电话:“我们现在往东城看守所去呢!到了看守所的大门里所长李军(警号020517)在那等着呢,下车后给李军看了陈辉、谭思伟由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精神病残疾证,孙克也出示了心梗多次犯病和肺大泡的病志,大夫检查身体的时候也说孙克有心梗,王书什么病志也没有出示,却说她有心脏病不能收押。王书回到鞍山后和我们这些人的家属说:“她要是和我们一起被拘留,我们都能出来,鞍山市公安局怕她”。
    陈辉因为有病在进羁押大楼的时候,双手反拷被四个警察抬到楼上(当时把孙克和陈杰给吓呆了,没想到北京警察能这么做)陈辉换完囚服之后被送到2筒4戴了30天的戴手拷和脚镣连在一起也叫狗链,还天天吃药,当时月经还来了,每次月经来的时候都很多。
    我们上访的只有政府才能取保,刑事犯家里可以找人办取保,每个屋里都关了一多半的上访人。
    6 月3日检查院给我们送来了起诉书被退回侦察二次、延长起诉一次,我们上面写的是陈辉和谭思伟、王书另案处理。他们的上面写这我们七个人另案处理,其实这就是为了包庇王书。
    6月19日开庭,是公开开庭却不让我们的家属进入法庭,后来和法警理论才让进去。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陈辉、谭思伟、孙克等人十个月,陈杰因为没撒上访材料,法院劝陈杰认罪,因没有听法院的判刑十一个月。开庭回来的时候,听姜波说为了举报王书被戴了七天的手拷和脚链。
    王书(缺被告人)是组织者她没有被判刑,别人撒上访材料的判刑十个月,陈杰没撒材料反倒判刑十一个月。
    陈辉和谭思伟有精神病也不给做鉴定,也被判刑了十个月。
    最高法是疑罪从无、宁可错放不能错抓,可是到了下面却是宁可错抓不可错放。
    检查院在起诉书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规定:是以我们结伙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要法院依法判处。而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造成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混乱局面的。
    我们没有对国家和任何人造成伤害,北京东城区的公检法是以他们手中的权力来判我们刑的,他们的行为和中央所提出的依法制国是相背离的,他们这一行为对我们和家人的身体、精神上造成了双重的伤害。
     我们都是被贪官所害的,上访多年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响应国家打击腐败的号召。从习近平主席上任开始,老虎苍蝇一起就能看出来,有多少身居要职的领导都严重违纪,更何况下面的领导更是无法无天。
    在东城看守所里,你只要敢天抗争,就会被戴上手铐脚镣,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喊冤声、惨叫声、铁链声。
    王敏是安徽省人在2013年8月因为在天安门附近洒酒精,被批捕之后以绝食抗争,被从鼻子插管灌食(鼻饲)20多次,还被手拷脚镣累计二个多月,王敏还被刑事犯殴打,被折磨成了精神病还被判了十个月,送到精神病院住了一个月给送到监狱去了,主管管教杨璐为了摆脱责任让刑事犯做假材料,杨璐(020715)还经常让监室里的人提供假的线索。
    毕唯力和王小静用绝食来抗争不公平被强行灌食(鼻饲)数次。
    白云慧2014年3月28日和31日被管教于杰殴打,日用品被抢。
    2014年1月9日当地立山法院把重审的民事案件判决送来了不清楚不说,还颠倒事非根本就不是在诉什么审什么,我的心脏病被气犯了好几次。我赶紧写上诉材料交了上去。
     
    7月23日当地中法的富春玖到东城看守所来找陈杰和陈辉,说是院里的领导相当重视她们的案件,让他过来把情况写一下回去汇报领导研究,等我们回去再开庭,我们的诉求合理就支持我们。
    8月15日中法却给我们送来的裁定书说,说我们的案件不应该立案,把案件给撤消了。二次二审主审法院都是宋春玖,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不公平的。
    我们上访被放出来的时候,必须要当地来接,而刑事犯就可以自己走。
     
     
                                  陈杰:18576718139

  • 人权日喝农药被判刑的武汉访民汪裕平、蔡惠琴将出狱

    民生观察网2014-10-8消息:2013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新春村汪裕平、蔡惠琴等八位上访者在北京上访时集体喝农药自杀(武汉集体自杀拆迁户获证被刑拘 派出所通知各家属请律师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3/1219/8964.html),结果汪裕平、蔡惠琴二人被北京东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十个月。
     
    10月11日,汪裕平、蔡惠琴二人将刑满出狱。汪裕平的妻子表示她将于当天到北京第三看守所迎接汪裕平出狱,而在北京的武汉访民表示也将前往监狱迎接。

  • 天津许乃来不服捐款被判刑申诉遭驳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11消息:昨天天津维权人士许乃来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寄给他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许乃来是去年5月27日与何斌、徐彩虹等数十位公民到美使馆向美国飓风灾民献爱心被北京朝阳警方抓走,28日以寻衅滋事罪刑拘,10月10日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许乃来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被维持原判决。

    刑满释放后,许乃来以自己行为是为遭受飓风灾害的美国灾民捐款奉献爱心,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威逼利诱、刑讯逼供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递交了申诉状,要求改判无罪,昨天收到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通知书中描述,原判依据并确认的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声像资料检验报告、视听资料等证据能够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形成完整的链条,亦印证了你假借捐款之名,煽动、组织上访人员到美国使馆门前聚集、举横幅等方式制造事端,以达到解决个人诉求的目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以构成寻衅滋事罪……,故驳回了许乃来的申诉请求。

    许乃来说,给美国飓风灾民捐款是出于善良、仁爱之心,弘扬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局以此定罪不但有违法律,更多的是显示其心胸的狭隘,对人性的蔑视。他将依法依理抗争到底。

  • 安徽民主人士张林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5消息:安徽民主人士张林先生“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今日上午在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宣判,张林获刑3年零6个月。
    张林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在推特上发布消息,说“上午十时,我拨通了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刑庭金庭长电话,问她张林案是否已宣判完了?她告诉我,刚宣判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据悉,也是因小安妮失学声援事件,比张林晚些被抓的李化平、姚诚、周维林,他们的案件分别在七月下旬、八月上旬开庭,但没有宣判。我现在乌努木齐办案,李方平律师在福州开庭,前些天与法院协商改期也不准,因而无法出庭听宣判。在以前会见时,张林曾经说过,只要是判有罪,他会提起上诉。”
    张林离婚时失去了蚌埠的住房,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友人姚诚在合肥琥珀山庄有一套空房,且与大女儿读书的学校相近,去年元旦期间张林搬去了合肥琥珀山庄并在附近为小女儿安妮办理了琥珀小学的就读手续。但国保部门不允许张林自由迁徙,希望他不要在合肥长居,并阻止张的小女儿在合肥上学。所以开学仅三天后,张安妮在学校被几位便衣男子带走并短暂拘禁,并不再允许安妮在琥珀小学就读。闻此,愤怒的各地律师和网友前往合肥围观声援,进行演讲、绝食、静坐等抗议活动,最后遭强行驱逐,抓捕参与人员。7月,张林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
    张林被抓后,张林的两个女儿,在国内友人和国外人权机构的协助下,在9月成功离开中国,抵达美国。但协助她们的姚诚被警察抓捕。
    下图右一是张林、左一是张林女儿安妮.

  • 辽宁抚顺张绍芹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1消息:据辽宁抚顺访民张绍芹的丈夫孙和今晚向本工作室介绍,8月1日,抚顺市顺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绍芹有期徒刑一年半。所谓“寻衅滋事”,孙和说,法院指张绍芹去市委上访要求见领导时“滋事”了。
     
    据悉,张绍芹是因为退休待遇和劳保问题而上访的。

  • 网友渺小(梁海怡)被以煽颠罪判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天警方突然来到我家,说知道我喜欢喝茶,特意拿来一些茶叶来和我分享。我说:“我喜欢美女,喜欢人民币,更热爱自由,是不是把美女带来,把自由还给人民,把人民币也拿来和我一起分享吗?我并提出来,因为我家有特定的历史意义,来我家都要拍照留念。”对方说:“要拍照片今天就不好了,等下次穿整齐些再拍”。一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神态。
     
    警方这次的到访,估计和我这段时间频频参加一些公民活动有关,以及知道今天下午我要去旁听广州从化渺小案有关。
     
    渺小(原名:梁海怡)从化人,2011年2月20日,她因为茉莉花事件被“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2011年8月,梁海怡“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随后梁海怡仍被关押在哈尔滨市的看守所。据说,警方曾经让渺小写悔过书,但被渺小拒绝,后来一直被关押在哈尔滨市的看守所。至此,关于渺小的情况就一直不为外界所知。
     
    2014年7月18日,当局把渺小从阿尔滨押回到广州从化,哈尔滨借用从化街口法庭判决渺小所谓“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判决。广州维权人士廖剑豪先生作为渺小的公民委托代理人却被阻止开庭,廖剑豪先生被地方国保押回广州,广州等10多位公民一早也赶往从化街口法庭参与旁听渺小案,其他网友也被阻止前往旁听。
     
    下午2点半,获悉网友反馈的消息,今天从化法院判决渺小所谓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判决渺小2年刑期,缓刑3年执行。
     
    苏昌兰
    2014-7-18

  • 重庆刘修召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刑9个月 出狱盼知妻子下落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18消息:2013年11月,本工作室报道了重庆维权人刘修召在北京被逮捕的消息(重庆维权人刘修召被朝阳公安分局以妨碍公务罪逮捕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3/1128/8809.html)。
     
    今天上午,刚刚出狱不久的刘修召联系上本工作室介绍了他的情况。刘修召说,因为这件事,他被北京朝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刑9个月,今年7月11日出狱时,被重庆璧山区政府带回了重庆,安排在一小旅馆内,出门都得向政府报告。
     
    出狱后,刘修召一直想联系在山东的妻子李玉,但一直联系不上,据说同为上访人的李玉也被关着。
     
    2013年10月12日徐彩虹等三访民状告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朝阳法院开庭,刘修召与众访民到朝阳法院声援和旁听遭拒,并遭到警察驱赶,与警察发生冲突,结果于当天被抓。
     
     

  • 辽宁海城一次性抓捕判刑十余上访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30消息:此前本工作室发布了辽宁马三家受害者石俊梅被以“寻滋”判刑一年的消息(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627/10256.html),消息发布后我们又得到消息,其实辽宁海城和石俊梅一起被抓捕的访民达十余人。
     
    这些人是张洪书、石俊梅、朱建云、仲淑娟、李立勇、孙荣佑、赵丽芬、苏德珍、魏秀、华国库、石桂英、李丽、许素之等。据张洪书的妻子告诉本工作室说,这些人都是3月28日前后从北京押回,或者在海城当地抓捕的,其中有70多岁的老太太,看来是当局的一次统一行动。他们被抓后都被控在北京非法上访“寻衅滋事”。
     
    这些人张洪书、石俊梅、朱建云、仲淑娟、李立勇、孙荣佑、赵丽芬、苏德珍八人几乎都在5月15日前后开庭,6月16日左右宣判。张洪书被判一年半,石俊梅判一年,朱建云一年五个月,仲淑娟一年两个月,李立勇一年半,孙荣佑一年两个月,赵丽芬一年两个月,苏德珍一年三个月。魏秀、华国库、石桂英、李丽、许素之等人现在则被取保候审或等待宣判。
     

  • 河北省承德市裴国栋因上访被判刑、拘留

    裴国栋,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三十五号村人。1999年7月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栋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
    2014年2月22日上午,裴国栋到围场县中医院看病,围场县新拨派出所朱斗宽联系河西派出所民警对裴国栋实施抓捕。裴国栋的儿子上前阻拦,也被抓走拘留10天。
    裴国栋则被以到围场县政府反映围场县宝元栈乡有关领导和三十五号村村书记张兴田、主任王学山非法变卖2万多亩山林,被自治县公安局以辱骂政府、辱骂警察为由拘留10天。10天期满自治县公安局没给裴国栋出具任何手续,只通知了拘留所在拘10天,3月14日才被释放。
    裴国栋认为这是为了两会稳控给他捏造的罪名,还不止这些,为了上访他已被拘留10几次了,还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那是2004年2月18日裴国栋被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批捕,同年4月27日被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裴国栋为自己所受的冤屈四处上访,2010年3月2日被自治县公安局以扰乱县政府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
    2012年1月19日裴国栋和自治县公安局达成协议,由自治县公安局一次性支付裴国栋救助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但必须要裴国栋及家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任何单位以及办案人员提出任何诉求,从此息诉罢访。
    就在当天,经承德市政法委书记崔雁侯调解,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对裴国栋给予人民币救助资金100万元,分两次兑现。2012年春节前由围场公安局给予60万元,另外40万元由承德市副书记崔雁侯负责落实到位,崔雁侯口头承诺2个月40万元给付到位。2个月转眼就过去了,但这40万元迟迟没有到位。
    裴国栋为此又找崔雁侯,崔雁侯以调到其他单位,此事再无权过问。裴国栋找到围场县公安局,公安局答复这笔钱还没批下来。一直拖到2012年的5月6号裴国栋又开始进京上访,9月13日围场县信访局局长张振坡在北京找到黑社会把裴国栋毒打一顿,送回地方信访局,裴国栋强烈要求看伤,被自治县公安局以扰乱信访局办公秩序为由治安拘留10天。
    多次被拘留后,裴国栋再不提钱的事,坚持上访,一心要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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