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市延庆县公路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情况下,私自起草非正规的拆迁补偿协议,实施合同协议诈骗,进行非法拆迁评估,截留拆迁安置补偿款。拆迁办工作人员在我村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与被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白天在村街上溜达,我父亲问工作人员张磊在干什么,张磊说这是秘密。事后晚上由村主任侯宝田带领拆迁办工作人员以欺骗手段让我父亲在一份评估报价表上签字,而没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当日临近午夜村主任又带领到被拆迁户魏家岭家中以过了十二点就少给拆迁安置补偿款为由欺骗威胁魏家岭签字。而且拆迁办的协议还属单方协议,只有被拆迁户拆了房去领拆迁补偿款时才能拿到拆迁补偿协议。由于我家的拆迁补偿款补偿不合理,房子一直没拆 ,补偿款也没拿,时至2013年12月22日我父亲也未拿到原件的拆迁补偿协议,一分拆迁款也没拿到。根据国家合同法规定:1、具有欺诈行为的合同协议属无效协议;2、协议达成双方认可签字后应各执一份,而我父亲时至今日也未拿到原件拆迁补偿协议,纯属拆迁办的单方协议。3、拆迁办从业无合法资质非法作业。
北京市延庆县沈家营镇香村营村2010年早上7月30日6:40分左右,在没有政府行政强拆告知书、没有法院强拆文书,没有经过公证处连同法院进行对屋内财务进行证据财务保全情况下,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不法分子闯入我家中将我二哥和他正在睡梦中的妻子强行拖到两辆车上被拖走,据我二哥和二嫂所述他二人每人身上坐了四个人,每辆车主座一个副座一个,夫妇二人被压在冰凉的车底。早7:15左右我闻讯赶到现场,看到围观群众三四百人,我用手机拍下了参与人的视频,取了证据。(三段视频会在本文最后看到)上午11:00多我就坐车赶到北京跪倒在中南海新华门前求助国家领导人为民做主,求助领导人惩治犯罪分子。我被府右街派出所警员带到府右街收容站登记并反映了真实情况。据我二哥二嫂所属当天上午10:00左右一副驾打电话得知房屋已拆完,便通知两辆车,将我二哥二嫂拉回至乡村营村委会,副驾的闲散人下车进到村委会一会儿,出来后将掩饰的车牌弄了弄,将我二哥二嫂,推下车,扬长驶去。我二哥二嫂被推下车后,当时穿着小裤衩光着脚走进村委会,看到里面有村主任侯宝田、沈家营镇副镇长赵骞,镇规划办王所利、随行还有镇一工作人员,当时我二嫂问赵骞是干什么的,赵骞回答是拆迁办的。当天上午我父母闻讯赶到现场又赶到沈家营镇政府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拒不出警。我父母又找到镇党委书记杜义忠让他出面解决,杜义忠故意推辞不动。在镇政府当天,我父母又看到村主任侯宝田和我在视频中拍下早晨参与违法强拆参与者我村无业游民侯造栓拆完房后来到沈家营镇政府。事发当天也有用手机报110 报案记录,当地公安拒不出警。
事发后我又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改委、延庆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2010年9月19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0)第705 1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北京市国土局未制作过延庆县延琉路(八里店——永宁段)项目征地的批复。政府信息不存在。
2010年9月29日北京市发改委(2010)第149 1号政府信息公开延庆县延琉路(八里店——永宁段)征地拆迁投资为5600万由项目所在区区政府解决。时间是2006年2月6日,批复有效期2年。我家事发后我实际核实(八里店——永宁段)被拆迁户沈家营村只有很少十几家临时临街商铺,我村香村营村新建房八户还有一养殖户共九户,吴坊营村不到三十户,新华营存未超过三十五户,吴坊营、新华营兩村大部分都是几十年的老宅子。几个被拆迁村总共也不过一百户,实际到被拆迁户的补偿拆迁款也就两千万左右,5600万征地拆迁款近一半被截留不知去向。
由于拆迁补偿不合理,几个村村民联名上告,2010年10月8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给北京市路政局、延庆县政府下发:”关于妥善处理延庆县延琉路道路工程非法占地行为涵“——明确指出要合理解决拆迁补偿事宜,本着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要求对相应责任人严肃处理。
2010年9月20日延庆县国土资源局:京国土延责字【2010】第32号通报延琉路(八里店——永宁段)停工问责通知书。
2010年9月27日延庆县国土资源局(2010)第25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1、延琉路占地手续已报市局。2、我父孙进富1996年宅基地批复复印件附后。3、没有2006因延琉路改建而改批孙进富房基地信息。由此可以再次看到延庆县公路拆迁办2006年在我村与被拆迁户签订给一定额度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另外再给一新批的宅基地欺骗 行为。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电”等级 特提 国办发明电【2010】15号 中机发56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10年8月底前将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国务院,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
我将事实证据、参与违法拆迁参与人的三段视频证据和书面的报案材料交到延庆县公安刑侦处,刑侦处办案警员以没有犯罪事实书面回执结案,我提供的证据拒不采纳。我到信访反映问题,有的接待的信访执法人居然说视频中的人看不见,说的话听不见。还有的说这是政府行为。我把事发时的三段视频在本文下面附上让民众共赏评判。
北京市延庆县沈家营镇香村营村 孙全友
电话:18210915024
2013-12-23
标签: 北京市
北京市延庆县拆迁户孙全友诉被暴力逼迁强拆
徐香玉状告北京市大兴公安分局滥用强制措施案明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22消息:明天下午1点30分,北京大兴区访民徐香玉状告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违法滥用行政强制措施三起行政诉讼案开庭,徐香玉希望在京维权人士和访民前往大兴法院旁听。
2013年2月24日下午12点,春节刚过,正月元宵节那天,因徐香玉预交了100元押金,在大兴区黄村镇舒漫迪歌厅包了间KTV大歌厅,和在京众访民和蒙冤警察等30多人,一起参加在舒漫迪歌厅KTV包间大歌厅内举办的正月十五联欢会,即引起北京市大兴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的骚扰,并通报称: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舒曼迪歌厅内有徐香玉等多名上访人员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下午3点左右,大兴分局林校路派出所将徐香玉和众访民与蒙冤警察等30多人分别抓走关押到各个派出所、治安支队等做笔录和使用传唤、讯问、超出法定时间限制人身自由和不通知家属等行政强制措施。
访民也是人,在春节元宵节假日有权联欢庆祝和娱乐,并且舒曼迪歌厅本身就是合法的聚会娱乐项目的场所,在KTV包间大歌厅内举办正月十五联欢会不存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如同朋友“聚众”在饭店聚餐吃饭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遭到任意抓捕一样,荒诞。故徐香玉将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告上法庭,确认其行为违法。
本网关于徐香玉的相关报道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9/2013/1029/8574.html

黑龙江张雪娟状告北京市国资委上诉案今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8消息:今天上午9点30分,黑龙江公民张雪娟(国旅集团公司职工),状告北京市国资委就国企官商高管部分财产公开(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三起案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开庭。
一早8点,上诉人张雪娟与包龙军等6名代理人和彭中林、李英之、林明杰、徐彩虹、张宝珠众维权人士访民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外声援和旁听,上午9点北京高法开始安检、领取旁听证,到庭旁听维权人士访民有40多人,9点30分在北京高级法院第二法庭开庭,由胡华峰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法庭审判长宣读和确认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后,上诉人张雪娟代理人包龙军等首先就法院审理严重超期和答辩状与送达等诉讼程序不合法,陈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指出审判程序和合议庭法官违法,当庭要求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回避,审判长当庭告知上诉人张雪娟代理人包龙军等代理人:如果申请合议庭法官回避,法院将择日不开庭书面审理。上诉人张雪娟代理人包龙军等认为审判长是以此相威胁上诉人和代理人,坚持申请要求法官回避,并在笔录中指出审判长是以此相威胁上诉人和代理人,要求回避及请求下次开庭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布当日休庭,择日等候结果。
“捐款门”三访民状告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案今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22消息:今年5月27日许乃来、何斌等85名在京访民向遭受特大飓风和冰雹灾害的美国灾民捐款,当时共有14人向美国大使馆送捐款,结果13人被朝阳公安分局以她们“伙同他人在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美国大使馆东门外,以为美国人民受灾捐款”为由扰乱了社会秩序,刑拘31天后改行政拘留10日处罚,此案被称为“捐款门”案,五名不服行政拘留决定的捐款人(访民):徐彩虹、林宝钗、马秀英、李花仙、王继卫后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中徐彩虹、林宝钗、马秀英三访民状告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行政诉讼案,朝阳法院将三案合并开庭审理,原定今天上午九点在朝阳法院七楼第五十八法庭开庭审理。由于10月10日下午4点多钟才向三原告送达法庭开庭传票,使三名原告没有充分时间请好代理律师或代理人。今天开庭时,法庭外到处是警察和保安,戒备森严,致使到上午9点45分才进入开庭准备,而当事人马秀英到10点03分才与代理人到达法庭,徐彩虹的代理人包龙君在江苏出差,不能赶来开庭,另一名代理人李章安到庭,而江西维权人士彭中林作为林宝钗的代理人一早到达法院没让进法院。
当事人马秀英还没有到庭,上午9点55分法庭就进入开庭程序,马秀英及代理人到庭,后三名原告就上述原因向法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法院未予理睬,10点19分法院告知原告是否申请法官回避,三名原告均申请要求两在审法官回避,法庭休庭10分钟后,10点半朝阳法院以经院长同意,法庭口头驳回三名原告回避申请,继续开庭。法官问三名原告是否要求复议,三名原告均申请要求复议,法官又不予理睬,强行继续开庭。原告徐彩虹和马秀英及其代理人退出法庭,法官和法警阻拦不让她们退庭,上午11点01分,原告徐彩虹和马秀英及其代理人退出法庭。法院强留没有文化的林宝钗老太太单独一人在法庭上与被告朝阳公安分局开庭,林宝钗的代理人彭中林又不让进法庭代理,最后彭中林只有象原告徐彩虹和马秀英及其代理人一样离开法院。
法庭外,今天一早有一百多名访民前来声援,朝阳法院外早已是戒备森严,相继来了一百多名警察及还有保安,二、三两警车,两辆准备抓访民的大客,以及几十名便衣国宝。法院外设置了记者采访警戒区,但没有一个记者采访。上午8点30分开始驱赶声援围观的访民,把访民驱赶到离开法院东西两侧200米外和设置警戒线,访民和驱赶他们的警察先后发生三、四次冲突,有四名警察动手打人(警号喔034356、032497、032086、032732),朱小平被抓两次,删除其照相,李玉等抛洒传单被抓。到12点左右,大约有四、五名访民被抓,访民后集体拉横幅抗议。截至12点30分,只有林宝钗老太太单独一人在法庭,不知最终结果以下是今天法庭外的现场情况:
被抓走的现场访民李玉等人
穿红衣的当事人徐彩虹、马秀英

徐香玉等八名北京市民诉国土局案开庭 百余访民旁听声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18消息:昨天东城区法院原定下午2点30分开庭的徐香玉、于琴风、徐庆虎、徐庆国、李宝水、徐建彪、刘志成、许广林等八名北京市民起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不公开一案开庭,引起众访民关注,从中午1点左右,彭中林、赵广军、王素娥、宁惠荣、郭红、阮积忠等陆续有一百多名访民冒雨到北京东城区法院要求旁听,办领了庭审旁听证。下午1点30分开始,东城区法院进门大厅挤满了前来旁听、声援的访民办领旁听证和过法院安检,八名北京访民起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不公开一案到下午3点才开始进入开庭、审理。法庭95个旁听位座无虚席,另加了2旁听座席。
本案八名访民原告聘请了包龙君、叶红霞、王玉民及徐香玉等作为代理人。被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原告申请的关于对他们土地征用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答复告知:您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为由而不予公开,庭审中原告代理人做了精彩的法庭质辩,几乎一边到压倒被告的诉辩,赢得旁听访民的阵阵鼓掌。庭审到下午5点多结束,访民在法院大门外合影。以下是昨天的现场图片:
徐香玉与前来旁听的访民
安徽芜湖朱小平状告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案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22消息:2013年8月21日,安徽芜湖访民朱小平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案在朝阳区法院第五十八庭开庭。下午2点开庭前,来自全国不同地方的维权人士和访民:彭中林、赵广军、陈惠娟与徐彩霞、王继卫、林宝钗、李花仙等20多人来到朝阳区法院第五十八法庭要求旁听,享有旁听权,但法官只允许了五人进去旁听。徐彩霞作为原告证人出庭作证。
因2010年5月房屋遭到野蛮强拆,失去住所的朱小平和其70岁母亲及三个姐姐一直投诉无果、控告无门。2013年5月26日,朱小平一家五口来到北京市朝阳区的联合国开发署驻中国办事处门前,向联合国人权开发署喊“我要人权、我要居住权、我要生存权”口号。立即先遭到保安撕扭按到和警察强行撕扯带走,朱小平和三个姐姐一家人四口被朝阳区公安分局以他们一家人“伙同”“聚众” ,在本市朝阳区三里屯使馆区联合国人权开发署门前扰乱该地区公共场所秩序而均遭刑事拘留30日。至6月26日后,朱小平大姐和三姐被刑事批捕待判,朱小平和其二姐却又被以“决定给予朱小平行政拘留十日。执行方式和期限:折抵2013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刑事拘留,不再执行。送达日期为:2013年6月25日”,朝阳区看守所放出。
今天开庭时,被告只来了一名穿警服的朝阳区公安分局法制处的,朱小平和其代理人倪老师及临时决定的北京一公民(不让旁听)代理出庭,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作出的(京公朝行罚决字【2003】0039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朱小平及其代理人认为:第一, 不存在有被告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治安处罚法》第23条第2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事实(机关单位不是公共场所),以及2013年5月26日恰巧是星期天,联合国开发署(机关单位)不上班,也不存在扰乱(机关单位)秩序的违法犯罪事实,没有事实依据,事实不清,以及没有提供警察执法现场记录仪录像的违法事实证据,证据不足;因此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错误;
第二, 作出处罚执法程序违法和错误,先刑事拘留30天,在朱小平没有新犯罪事实情况下,没有刑事案件销案,就又作出治安行政处罚拘留10天,而超期拘留20天,以及事发当天警察执法没有依法出示警察证和权利义务告知等,就对朱小平等野蛮、暴力执法和作出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
第三, 保安先动手扭打撕扯和警察暴力执法,朱小平一家在北京联合国人权开发署(机关单位)门前喊“我要人权、我要居住权、我要生存权”口号(没有造成所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即先遭到被保安冲过来暴力将朱小平等双手反扭按到在地,以及和警察一起撕扯扭打将朱小平一家五口强行抓上大客车送到麦子店派出所后刑拘,野蛮、暴力执法及程序不合法;
第四, 法院审理程序不合法,法院宣布开庭后和开庭期间,才向原告提供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事实的证据和没给原告提供录像证据,开庭期间,被告朝阳区公安分局向法庭举证提供三组路边监控录像,恰恰帮原告证明上面所述5月26日现场警察未向原告出示证件和告知权利义务,以及除一名路人骑车经过,没有任何造成所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即遭到保安和警察的野蛮、暴力执法。原告及代理人要求被告提供或复制录像证据,被拒。徐彩霞作为原告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她5月27日看到朱小平关进看守所时手上、大腿身上有很多青紫瘀伤,证明派出所公安对朱小平实施暴力。
以上就是今天开庭的情况,下午5点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
北京李文海一句玩笑话致丧命 老伴回忆被“坑惨”了
北京市退休工人李文海住在北京东城区某小区之内,因为有长年的钳工和电工工作经历,退休之后开设五金小铺,赚钱补贴家用。李文海将报废的工具射钉枪改装成为玩具枪,并对人开玩笑说:“我去抢运钞车。”遭人举报并被北京东城区公安局抓捕。警方指控李文海图谋抢劫运钞车,两次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皆被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成立等原因拒绝。办案警察随后以蒙骗方式,把李文海鉴定成为精神病人送入北京私立的大柳树精神病院“治疗”三年半。离开精神病院之后,饱受精神药物摧残的李文海于2010年6月11日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李文海自杀被发现之后家属报警,前往处理的警察正是抓捕李文海的警察,他们并未立即将李文海送医院抢救,而是在现场问话调查长达三个小时,导致李文海最后身亡。
7月29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李文海的妻子李桂安。
记者:你好!请问是是李文海的家属吗
李桂安:我是李文海的老伴李桂安。
记者:李文海是因为一句玩笑话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吗?
李桂安:是,我老伴李文海是个钳工,但他又会电工、焊工,手可巧了,那些废铁啊旧工具啥的,经他手一过,就焕然一新了。他把报废的工具射钉枪改装成玩具枪,对人开玩笑说:“我去抢运钞车。”被一个叫刘桂容的小区物业管理给举报了。
记者:那怎么又成精神病了呢?
李桂安:他们就是想整他,那个刘桂容,过去跟我们还有来往,我还帮助过她。主要是我们当时把小区的半地下室承包过来,又装修了一下,作出租生意。刘桂容眼红,想把我们赶走,就借此机会整我们家老头儿。
记者:李文海是什么时候到的精神病院呢?
李桂安:2006年5月份,那几天,我因为家里的琐事跟他争吵,他就出去了,我去找他,找不着,我就急了,后来听人说被抓了。我通过熟人才了解到,他被秘密关押在沙河那个地方,还听说被人打了,还逼着他说:“我跟你们抢运钞车。”要他老实交代。他一60岁老头,怎么抢运钞车啊。
记者:当时被送到精神病院了吗?
李桂安:还没有,关押在公安局,公安局两次要检察院批捕,检察院都不批捕。
记者:哦,检察院不批捕,就把他整成精神病?
李桂安:是,2006年7月14号,我们家老头在公安局被关押了两个月,被送到朝阳区大柳树精神病院,那是个私人医院,可黑啦。
记者:送精神病院你们没跟着去吗?
李桂安:去了,公安局的预审员王军跟我们说:“去医院住几天就回来,说是到医院作个鉴定。”还让我们替他说有病。我以为他们是好心,还给他们买饭,还买烟,让老伴同学感谢他们。他们还让我买饭的时候,不要买太油水的。结果被他们坑惨了。
记者:医院出过诊断书吗?
李桂安:在病历上写着精神病,我现在还拿着病历,还写着他家有精神病史,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他家八辈都没人有精神病。
记者:李文海住精神病院你去看他吗?
李桂安:去,每个星期都去,有时还去几次。给他带烙饼,带饺子,就是想安慰他。
记者:你第一次去看李文海是啥情况?
李桂安:第一次去看他,见着我就哭,说医院的饭是给猪吃的,还说医院逼他吃药。我安慰他说,王军说了,过几天就回家。
记者:你们找过医院要求放人吗?
李桂安:找过,医院说,是公安局送进来的,我们又找律师去,那个院长李文祥说:“我们不跟律师打交道,我们只对公安局。”我们找社区,社区说他回来,对社会有危害,怕他投毒。不准他出来。
记者:李文海跟你说过吃啥药吗?
李桂安:吃安泰,还有…..反正都是治疗重症精神病人的药,不吃药就打,他有糖尿病,就一次给他吃5片降糖药,这不是谋杀吗!
记者:李文海吃了药有变化吗?
李桂安:变化可大啦,吃了药,皮肤发黑,牙齿全掉了,头发、眉毛都白了,浑身骨头疼,手老发抖,把人吃成皮包骨头。出来就是一骷髅,活死人。
记者:看他这样,你心疼吗?
李桂安:心疼死了,每次去看他,看着他哭,我也哭,他说:“我怕,我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来。”我就安慰他,说给你带好吃的啦。我为什么去得勤,就是想让他高兴。在医院,真的是过一天当过一年,还不如判刑,判了刑就是干活,也比吃药强啊。他们太不是东西,缺德,伤天害理。
记者:李文海被关了多长时间?
李桂安:被关了3年半零19天。出来之前,社区的李朝辉跑家里来,叫我们不要救他,不要管这事儿,还说想好了,就回他话。我说:“不管没有道理,你上我们家作什么工作?他是儿子他爸,我们是一家子,你们没有权利不让我们救他。”李朝辉气得不理我,甩着脸走了。
记者:李文海是怎么出来的。
李桂安:2009年底,医院的孙院长跟我说:“你可以把人接走了,公安局放话了.。”
记者:李文海出来怎么又自杀呢?
李桂安:我老伴出来的时候就是个活死人,瘦的皮包骨头,走路都只能挪着脚走,手老发抖,筷子也拿不住,出来还不能马上停药,只能慢慢减药,我给他调理身体,慢慢的气色过来了,精神状态也好点。我就跟他说:“完了我们就去找公安局,不能白吃这么大的亏,你不要太着急。”他说:“我一身的病,活着也拖累你们。”我就安慰他会好的。
记者:李文海是吃安眠药自杀的吗?
李桂安:是,安眠药是他自己慢慢攒起来的,他老说睡眠不好,时不时的就给他吃一片安眠药。
记者:李文海自杀时距离出医院有多长时间?
李桂安:是在2010年6月11日,离出院半年多。那天早上,我们娘儿俩到派出所去了,回来看见老头儿躺在床上,嘴里翻着白沫子,我们报警,110、120老不来,过了40多分钟,110警察和120救护车才来。他们为什么晚来,就是玩儿坏。来的那个警察就是当初抓捕我们家老头儿的派出所副所长杨平春,他们来了就说人过去了,没有生命体征了,逼着我们娘儿俩在死亡书上签字。
记者:你们觉得李文海已经死了吗?
李桂安:我们看着老头儿脸上还有表情呢!很快老头儿就被拉到火葬场火化了。这不是烧活人吗!看法医在现场拍的照片和录像就清楚了。事后我们问他们要,他们不给。
记者:有人跟你们说过什么吗?
李桂安:说过,街坊邻居就跟我们说:“你要不报警,这人就有救了。”事后我娘家哥哥也告诉我说,公安局找过他,不准他帮助我们抢救。我也咨询过医生,医生也说,吃安眠药24小时都可以救活。
记者:你上访过吗?
李桂安:上访啊,我去过区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检察院……去的部门多了,但都是踢皮球。我找律师,律师被他们砍了,说如果代理我这个案子,就要被吊销律师执照,吓得没人敢代理这个案子。找媒体吧,《法制日报》说好给我登,一个字儿两块钱,钱都收了,报社找我说:“你这个案子我们不敢登,如果登了,我们饭碗都保不住。”没办法,我就穿上印有我老伴儿头像的衣服,还写上字儿。
记者:写得什么字儿?
李桂安:上面边写的是:北京特大冤案,活人送太平间。左边写的是:依法申诉,长期不处理。右边写的是:作假精神病,强制关押私人精神病院3年半零19天。后面写的是:公安局蛮横无理捂盖子,上级层层敷衍不作为。
记者:你现在还在上访吗?
李桂安:还是在上访,还在找三级检察院。我眼睛都瞎了,为了儿子,我都认了,我就是要他们给个说法,就是行政复议一下也行啊,无论如何是被他们精神病了啊。他们让我看好房子(意即出租房子),儿子以后也可以继续看房子。但北京看房子的多了去了,也挣不了多少钱,我还搭上一条人命。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不明白,没人跟我们认真谈过。还成天派人盯着我们。
记者:那你们要注意安全。
李桂安:谢谢记者。
记者:不客气。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7北京市昌平区刘庭玉
姓名:刘庭玉
姓别: 男
籍贯: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二十年间遭十六次被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回龙观医院、昌平区精神卫生保键医院等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因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请游行示威,1990年9月25日,刘庭玉第一次被送进精神病院。
后来,因上访等原因,刘庭玉先后共十六次被关进了精神病院,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07年9月30日,国庆节和十七大前夕。当时北京龙园派出所打电话给刘庭玉说,要和他谈他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的申诉。结果刘庭玉去了就出不来了,他们将刘庭玉关进了昌平区精神卫生保键医院,一直到11月27日才放出来。
案件来源: 看中国http://m.secretchina.com/node/244423
汇编时间: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