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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李文海一句玩笑话致丧命 老伴回忆被“坑惨”了

    北京市退休工人李文海住在北京东城区某小区之内,因为有长年的钳工和电工工作经历,退休之后开设五金小铺,赚钱补贴家用。李文海将报废的工具射钉枪改装成为玩具枪,并对人开玩笑说:“我去抢运钞车。”遭人举报并被北京东城区公安局抓捕。警方指控李文海图谋抢劫运钞车,两次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皆被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成立等原因拒绝。办案警察随后以蒙骗方式,把李文海鉴定成为精神病人送入北京私立的大柳树精神病院“治疗”三年半。离开精神病院之后,饱受精神药物摧残的李文海于2010年6月11日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李文海自杀被发现之后家属报警,前往处理的警察正是抓捕李文海的警察,他们并未立即将李文海送医院抢救,而是在现场问话调查长达三个小时,导致李文海最后身亡。
    7月29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李文海的妻子李桂安。
    记者:你好!请问是是李文海的家属吗
    李桂安:我是李文海的老伴李桂安。
    记者:李文海是因为一句玩笑话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吗?
    李桂安:是,我老伴李文海是个钳工,但他又会电工、焊工,手可巧了,那些废铁啊旧工具啥的,经他手一过,就焕然一新了。他把报废的工具射钉枪改装成玩具枪,对人开玩笑说:“我去抢运钞车。”被一个叫刘桂容的小区物业管理给举报了。
    记者:那怎么又成精神病了呢?
    李桂安:他们就是想整他,那个刘桂容,过去跟我们还有来往,我还帮助过她。主要是我们当时把小区的半地下室承包过来,又装修了一下,作出租生意。刘桂容眼红,想把我们赶走,就借此机会整我们家老头儿。
    记者:李文海是什么时候到的精神病院呢?
    李桂安:2006年5月份,那几天,我因为家里的琐事跟他争吵,他就出去了,我去找他,找不着,我就急了,后来听人说被抓了。我通过熟人才了解到,他被秘密关押在沙河那个地方,还听说被人打了,还逼着他说:“我跟你们抢运钞车。”要他老实交代。他一60岁老头,怎么抢运钞车啊。
    记者:当时被送到精神病院了吗?
    李桂安:还没有,关押在公安局,公安局两次要检察院批捕,检察院都不批捕。
    记者:哦,检察院不批捕,就把他整成精神病?
    李桂安:是,2006年7月14号,我们家老头在公安局被关押了两个月,被送到朝阳区大柳树精神病院,那是个私人医院,可黑啦。
    记者:送精神病院你们没跟着去吗?
    李桂安:去了,公安局的预审员王军跟我们说:“去医院住几天就回来,说是到医院作个鉴定。”还让我们替他说有病。我以为他们是好心,还给他们买饭,还买烟,让老伴同学感谢他们。他们还让我买饭的时候,不要买太油水的。结果被他们坑惨了。
    记者:医院出过诊断书吗?
    李桂安:在病历上写着精神病,我现在还拿着病历,还写着他家有精神病史,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他家八辈都没人有精神病。
    记者:李文海住精神病院你去看他吗?
    李桂安:去,每个星期都去,有时还去几次。给他带烙饼,带饺子,就是想安慰他。
    记者:你第一次去看李文海是啥情况?
    李桂安:第一次去看他,见着我就哭,说医院的饭是给猪吃的,还说医院逼他吃药。我安慰他说,王军说了,过几天就回家。
    记者:你们找过医院要求放人吗?
    李桂安:找过,医院说,是公安局送进来的,我们又找律师去,那个院长李文祥说:“我们不跟律师打交道,我们只对公安局。”我们找社区,社区说他回来,对社会有危害,怕他投毒。不准他出来。
    记者:李文海跟你说过吃啥药吗?
    李桂安:吃安泰,还有…..反正都是治疗重症精神病人的药,不吃药就打,他有糖尿病,就一次给他吃5片降糖药,这不是谋杀吗!
    记者:李文海吃了药有变化吗?
    李桂安:变化可大啦,吃了药,皮肤发黑,牙齿全掉了,头发、眉毛都白了,浑身骨头疼,手老发抖,把人吃成皮包骨头。出来就是一骷髅,活死人。
    记者:看他这样,你心疼吗?
    李桂安:心疼死了,每次去看他,看着他哭,我也哭,他说:“我怕,我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来。”我就安慰他,说给你带好吃的啦。我为什么去得勤,就是想让他高兴。在医院,真的是过一天当过一年,还不如判刑,判了刑就是干活,也比吃药强啊。他们太不是东西,缺德,伤天害理。
    记者:李文海被关了多长时间?
    李桂安:被关了3年半零19天。出来之前,社区的李朝辉跑家里来,叫我们不要救他,不要管这事儿,还说想好了,就回他话。我说:“不管没有道理,你上我们家作什么工作?他是儿子他爸,我们是一家子,你们没有权利不让我们救他。”李朝辉气得不理我,甩着脸走了。
    记者:李文海是怎么出来的。
    李桂安:2009年底,医院的孙院长跟我说:“你可以把人接走了,公安局放话了.。”
    记者:李文海出来怎么又自杀呢?
    李桂安:我老伴出来的时候就是个活死人,瘦的皮包骨头,走路都只能挪着脚走,手老发抖,筷子也拿不住,出来还不能马上停药,只能慢慢减药,我给他调理身体,慢慢的气色过来了,精神状态也好点。我就跟他说:“完了我们就去找公安局,不能白吃这么大的亏,你不要太着急。”他说:“我一身的病,活着也拖累你们。”我就安慰他会好的。
    记者:李文海是吃安眠药自杀的吗?
    李桂安:是,安眠药是他自己慢慢攒起来的,他老说睡眠不好,时不时的就给他吃一片安眠药。
    记者:李文海自杀时距离出医院有多长时间?
    李桂安:是在2010年6月11日,离出院半年多。那天早上,我们娘儿俩到派出所去了,回来看见老头儿躺在床上,嘴里翻着白沫子,我们报警,110、120老不来,过了40多分钟,110警察和120救护车才来。他们为什么晚来,就是玩儿坏。来的那个警察就是当初抓捕我们家老头儿的派出所副所长杨平春,他们来了就说人过去了,没有生命体征了,逼着我们娘儿俩在死亡书上签字。
    记者:你们觉得李文海已经死了吗?
    李桂安:我们看着老头儿脸上还有表情呢!很快老头儿就被拉到火葬场火化了。这不是烧活人吗!看法医在现场拍的照片和录像就清楚了。事后我们问他们要,他们不给。
    记者:有人跟你们说过什么吗?
    李桂安:说过,街坊邻居就跟我们说:“你要不报警,这人就有救了。”事后我娘家哥哥也告诉我说,公安局找过他,不准他帮助我们抢救。我也咨询过医生,医生也说,吃安眠药24小时都可以救活。
    记者:你上访过吗?
    李桂安:上访啊,我去过区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检察院……去的部门多了,但都是踢皮球。我找律师,律师被他们砍了,说如果代理我这个案子,就要被吊销律师执照,吓得没人敢代理这个案子。找媒体吧,《法制日报》说好给我登,一个字儿两块钱,钱都收了,报社找我说:“你这个案子我们不敢登,如果登了,我们饭碗都保不住。”没办法,我就穿上印有我老伴儿头像的衣服,还写上字儿。
    记者:写得什么字儿?
    李桂安:上面边写的是:北京特大冤案,活人送太平间。左边写的是:依法申诉,长期不处理。右边写的是:作假精神病,强制关押私人精神病院3年半零19天。后面写的是:公安局蛮横无理捂盖子,上级层层敷衍不作为。
    记者:你现在还在上访吗?
    李桂安:还是在上访,还在找三级检察院。我眼睛都瞎了,为了儿子,我都认了,我就是要他们给个说法,就是行政复议一下也行啊,无论如何是被他们精神病了啊。他们让我看好房子(意即出租房子),儿子以后也可以继续看房子。但北京看房子的多了去了,也挣不了多少钱,我还搭上一条人命。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不明白,没人跟我们认真谈过。还成天派人盯着我们。
    记者:那你们要注意安全。
    李桂安:谢谢记者。
    记者:不客气。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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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访民中再现裸体非暴力抗争方式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5消息:近日,在北京的英国籍访民韩素华裸体抗议酷型、抗议非法关押。这是又一起发生在访民中的裸体非暴力抗争方式,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据知情人士今天告诉本工作室,韩素华是居住在香港的英国籍公民,其父曾留下上千万的资产。四年前,其上门丈夫串通郑州市民政局办理了与其离婚手续,而当时韩素华尚在香港,离婚手续也未经过英国驻华使馆。
     
    被离婚后,韩素华的资产被丈夫占据。为此,韩素华开始了上访,结果屡遭非法关押,现在内地几乎为乞丐。

    中为韩素华

  • 马三家受害者刘华遭北京警察强扣三轮代步车

    我是纪录片导演、摄影师、作家杜斌的关于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纪录片《小鬼头上的女人》主要讲述人刘华,在杜斌被北京国保秘密抓捕之后,我与维权活动家胡佳等人大声为杜斌呼吁,经过海内外各方人士的声援,杜斌被取保候审。
        为了报复我的大胆声援和呐喊,北京警方开始对我进行打击报复。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丈夫岳永进,54岁,因为举报村支书贪污腐败受到打压,导致左腿肢体下部粉碎性骨折,三级残疾,有家归不得,只能流浪在北京。为了生存活命,我们夫妻俩省吃俭用,东挪西借,买来一辆电动三轮车代步拉人,挣点小钱度命。7月18日,在丰台区马家堡地铁口,被丰台区公安分局干警包围,其中有两名便衣领导带队,5辆警车,20余名警察,一齐拥上前,不由分说,强行将电动车扣押,丰台区巡查交通大队只留下一张告知单,无任何法律手续。他们告诉我丈夫,如有异议,让我们去丰台区治理黑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7月19日,我们夫妻俩去要车。丰台区公安分局一名警察接待我,说是“丰台区公安分局指示扣押岳永进的电动三轮车,必须领导下令才交还车”。电动三轮车是我们夫妻俩的生命车。之前曾被抓过多次。车也曾经数次遭受过故意损坏。每抓一次车,就罚款400元,才能把车赎回来。然后,再抓再罚款。我们夫妻俩和身边的朋友都认为,丰台区警方是利用特权故意对我打击报复,是劫贫济富。
        我们夫妻俩对此非常不服气。我认为,这是因为我声援杜斌遭到的报复。此前,声援杜斌的另一名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受害人朱晓明,被以未购买一元钱的公交车费就遭到警方治安拘留5天。
        刘华
       电话:131-4116-7739 

     
  • 山东张向忠被刑拘成北京财产公示事件“第十—君子”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8消息:今天中午,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和张向忠之子张迪,以及马强在北京七里渠警务中心为张向忠失踪而报案,警方承认张向忠现已被刑事拘留,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但警方未提供张向忠是因为什么罪名被刑拘。
     
    李学惠向本工作室表示,张向忠是7月2日被北京国保抓的,当时张向忠等人到北京第三看守所给被关在这里的财产公示的“君子”们存线,结果从看守所出来后张向忠就被警察带走了,一直到今天才知道他的下落。李学惠说张向忠曾走上街头拉过横幅,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他现在被抓成为北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事件的"第十—君子"。
     
    张向忠之子张迪则告诉本工作室,他们是山东曲阜人,父亲在北京打工。
     
     

  • 北京张淑凤夫妇再被监控 湖南彭庆国乞讨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6消息:今天中午,北京市顺义区拆迁户张德利、张淑凤夫妇致电本工作室说,他们家前今天又来了几辆车,车上有四、五个人对他们进行监视。张德利、张淑凤外出,这些人则进行跟踪。
     
    另外,湖南长沙拆迁户、被精神病者彭庆国近期一直在北京上访。今天,走投无路的彭庆国乞讨告状,结果被抓到了北京潘家园派出所。彭庆国非常担心被送回老家,再次关进精神病院打“毒针”。
     
    以下是是监控张德利、张淑凤夫妇的人员:



  • 北京张雪娟倡导“移民京师 向党中央靠拢”被拘留三十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24消息:昨天下午四点左右,被非法拘留了三十天的,原中国国际旅行社被下岗职工张雪娟终于获得释放回家。回家时,张雪娟拿到一张行政拘留十天不予执的通知书。
     
    张雪娟今天告诉本工作室说,5月22日,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派出所的警察就来她家中称要传唤她。由于当时家中其它家人在,张雪娟没被带走。23日晚上九点多,德胜门外派出所十多名警察再次来到张雪娟家中并将她带走。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后,张雪娟被告之因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三十天,但未有书面手续。随即,张雪娟被关进西城看过所。临出狱时,张雪娟被告之她已被转成治安拘留了,而她最终得到的却是那张行政拘留十天不予执的通知书。
     
    张雪娟说她被次被拘留与她在网上发帖教授和组织国企被下岗职工写举报材料,并发起征集“移民京师 向中央靠拢”签名活动有关。张雪娟说这个活动当时还未开展,也未有人签名,活动内容她并准备向公安报备。西城公安分局拘留她因此是非法的,而且拘留期间,当局指控她的罪名混乱,她因此急寻正义律师就此事帮她讨个说法。

  • 北京顺义访民张淑凤诉公安一案开庭被延期判决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年6月19日消息:北京顺义访民张淑凤诉公安一案6月17日在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最终以北京市高院有裁定为由延期判决三个月。
     
    2012年6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在朝阳区北京会议中心举行,6月30日下午约2点,张淑凤去北京会议中心递交材料,结果当天被顺义公安分局以张淑凤去北京会议中心非法上访,并在治安处理点,大声吵闹,拒不配合工作为由,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
     
    张淑凤对此不服,因此将顺义公安分局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
     
    附:起诉书
    原告人:张淑凤  女  48岁
    住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前进村新村二街6排4号
    联系电话:13718139034 邮编:101300
    被告人: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营   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1.撤销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做出的京顺决字[2012]第10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2年6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在朝阳区北京会议中心举行,6月30日下午约2点,我去北京会议中心递交材料,我把材料亲自递交给北京市治安总队的杨海波队长,杨队长表示代我向上反映,递交的材料主要反映我丈夫被人殴打致残,因凶手的哥哥是顺义公安分局副局长,闫志刚官官相护,并不惜一切手段迫害我,以及我家托了三年的拆迁问题,和顺义区仁和镇政府给我家停水,停电等违法事实,希望参加党代会干部及代表予以关注、并纠正仁和镇政府的违法行为,保护我家的权益。
    6月30号顺义公安分局以我去北京会议中心非法上访, 并在治安处理点,大声吵闹,拒不配合工作为由,对我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7月20日,我提出复议申请书,8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维持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
    我认为我的行为没有违法,下列证据可以证明:
     7月20日,我申请北京市公安局和顺义法院调取的11路车去往北京会议中心立交桥拐弯处,北卫家园值班室外,北京市北苑机动车检测中心入口右侧值班室上边,三处摄像头,在2012年6月30日下午约2点拍摄的录像资料,这三个证据证明:
    1、我去北京会议中心向党代会反映问题,没有受到警察的阻止和调查,相反一位警察和保安陪同我进入北苑机动车检测中心环保手续大厅内。我在环保手续大厅内停了约五分钟,并做了登记,把材料交给了北京治安总队的杨海波。仁和镇和顺义信访部门人员跟随其后,他们当时也没有认为我非法上访,也没有以我吵闹为由当场调查取证和抓捕,而是我离开会议中心500米后,对我进行绑架。
    2、2012年6月30日,北京会议中心治安处理点环保手续大厅内登记人员做的记录。证明我去登记是合法的,不是非法上访,政府安排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进行接待,很多人在召开十一次党代会期间都去登记过,都没有被阻拦,很多人也没有受到处罚,我是在离开会议中心500米,准备乘11路车回家时,被仁和镇派出所副所长肖志国绑架的。
    证明被告人处罚程序违法的证据包括:
    1、7月20日 我申请北京市公安局和顺义法院调取的2012年6月30日下午3点半至7月1日3点仁和派出所审问室的资料,证明派出所晚上8点才给我开传唤证,传唤证没有依法填写传唤时间及民警姓名等内容,我身上被打伤,两个警察和保安带我去医院治疗。直到我被带往怀柔拘留所,被告也没有告知我受到的处罚,没有告知我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7月3日在怀柔拘留所的录像资料,证明询问我的笔录是王禹,徐光达等人编造的,和我说的不一样。
    上述证据一是可以证明2012年6月30日,我去北京会议中心递交资料,是合法的行为,政府安排专门地点,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予以接待和登记,我进去登记时,警察保安没有阻拦,杨海波也接收了材料,我没有在治安处理点大喊大叫,拒不配合工作。出来后也没有警察追究,抓捕,我是在乘11路回家时,被肖志国突然绑架的,并有当时的报案记录。
    二是处罚程序违法,对我的处罚违背了《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应予以撤销。
    具状人: 张淑凤
    2012年  9 月  18  日
    后附:1、起诉书复印件一份;
          2、京顺[2012年]第1067号行政处罚决定复印件一份;
          3、北京市公安局京公取决字[2012第130号复议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4、7月1日 顺义医院急症给我开的药品名单,包括伤科灵喷雾剂,可普芬洛芬待因片,虎力散胶囊。
          5、7月13日顺义医院做的检查,诊断的复印件一份。
     

  • 武汉访民周瑞英从北京被截回后送进公安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16消息:武汉访民周瑞英今天上午致电本工作室说,她近日到北京上访,昨天在北京被抓后,被截回了武汉。可今天到武汉后,她没被释放回家,而是被送到了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还不知最终会怎样。
     
    据悉,周瑞英是武汉青山区人,因投毒案而上访。

  • 百名律师签署《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

    4月26日中午,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徐灿律师将一份《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和签署律师名单,快递寄往国家卫生计生委,表达律师界对精神卫生领域法治建设的热切关心,并呼吁医、法、政等各界携手推动精神卫生领域的进步。
    据悉,在5月1日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实施前夕,已有130多名律师签署此宣言,未来人数有望不断增加。
    据宣言的发起人之一徐灿律师介绍:“2013年5月1日,历经27年立法过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在精神卫生领域中持续推动法治和社会进步的一大成果,值此历史时刻,为引起社会、相关部门及更多公众对这部法律的实施和相关领域问题的关注,我们起草了《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2013年4月开始正式征集律师签署,短短不到一个月之内,获得了北京、湖北、广东、上海、新疆等全国各地超过百名律师的踊跃响应。”
    宣言中首先介绍了精神疾病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便是保护每一位普通公民的权利。其次,宣言赞同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精神障碍患者享有并有权行使所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并认为这些权利不应因为精神障碍的原因而被剥夺。最后,宣言提出,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保护,十分需要职业律师的参与和行动。(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 林洁
    http://he.people.com.cn/n/2013/0427/c337249-18554352-2.html) 

    附: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
     
    精神疾病(也称社交心理障碍),即非躯体性的疾患与障碍,因生理、心理及社会等多种因素而产生,与躯体疾患一样,与人类如影随形,相互共存。尤其是随着医学发展,精神疾病的外延不断扩展,精神障碍已远不是传统或通俗意义上的“精神病”、“疯癫”。与躯体疾患一样,无论在人生什么阶段,都有可能出现精神心理有欠健康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从理论上讲,人人皆有受此苦厄之人生风险!
    由于精神障碍患者长期遭受社会文化的歧视和误解,精神疾病更是可能导致人身自由等权利受到限制或剥夺、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甚至践踏,故而精神卫生领域是公民权利保障抑或受损的关键领域。
    因此,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便是保护每一位普通公民的权利,且由于权利保障的专业性,该特殊领域的人权保护十分需要职业律师的参与和行动。
    为此,我们——来自于中国各地的律师和法律人,值此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即将正式生效之历史时刻,在此郑重签署本宣言。我们赞同联合国《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的规定——精神病患者都有权行使《世界人权宣言》等有关文书承认的所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所规定的残疾人(包括精神残疾)有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的权利。我们并认为:这些天赋人权,不应因为人类部分同胞兄弟姐妹不幸遭受精神障碍而被剥夺。
    我们认为:只要一个公民的权利受到限制,他便天然地具有获得律师法律服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亦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我们相信,律师的有效参与,符合被代理人利益最大化的代理原则,有助于加强弱势的精神障碍患者话语权,推动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保护。
    因此,我们庄严承诺:我们将秉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所表达的理念,即“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积极投身这一领域的人权保障,不拒绝代理精神障碍患者案件,热心帮助身边因为精神状况而权利受到限制的公民,关注精神卫生领域的法治进程;推动政府、社会和公众消除对精神障碍患者歧视,并通过我们专业尽职的法律服务,用实际的行动,推动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保护!
     
    签署人(请附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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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房山马女士

      

     
    姓名:马女士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北京房山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不详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其丈夫及相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七年时间先后五次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马女士诉称,早在1999年马女士就与刘某离过一次婚了。当时,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年仅七岁的儿子让他们又下定决心重新走到一起。然而据马女士称,复婚后,马女士先是发现丈夫对自己不忠,在外面有外遇。当她要求他与第三者划清界限时,刘某非但没有任何收敛,反而借机殴打妻子,对其暴力相向。最后,刘某竟声称妻子是精神病患者,把马女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七年间共计五次之多。多次的强制治疗以及精神类药物的大量服用,给马女士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损害。
     
    案件来源:《法制晚报》
    网址:http://news.sohu.com/20120905/n352400407.shtml
     
             

     
    收集时间:20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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