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马女士 |
性别: 女 |
年龄:不详 |
籍贯: 北京房山 |
|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不详 |
|||
|
案件发生地 |
不详 |
|||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其丈夫及相关精神病院 |
|||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七年时间先后五次 |
|||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不详 |
|||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不详 |
|||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不详 |
|||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不详 |
|||
|
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马女士诉称,早在1999年马女士就与刘某离过一次婚了。当时,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年仅七岁的儿子让他们又下定决心重新走到一起。然而据马女士称,复婚后,马女士先是发现丈夫对自己不忠,在外面有外遇。当她要求他与第三者划清界限时,刘某非但没有任何收敛,反而借机殴打妻子,对其暴力相向。最后,刘某竟声称妻子是精神病患者,把马女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七年间共计五次之多。多次的强制治疗以及精神类药物的大量服用,给马女士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损害。 |
||||
|
案件来源:《法制晚报》 网址:http://news.sohu.com/20120905/n352400407.shtml |
||||
收集时间:2013/2/21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