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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湖北再现被精神病人 医院不敢用药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25消息:昨天晚上和今天,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社区居民王树英多次致电本工作室说,她昨天下午刚刚从孝感市精神病院里放出来。
     
    王树英说,上周五上午(6月21日),她再次来到孝南区政府上访。到中午时,多名警察(疑似是孝南区的警察)和广场街道及三里社区的人员突然来到孝南区政府前,强行将王树英推上车说带她去“看病”。可是车子最终到达的是孝感市精神病院,当时是三里社区广场街一名主任和三里社区综治办主任将王树英押送到该院的。
     
    到医院后,院方起初拒绝收纳王树英。王树英还听到有院方人员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但是王树英最后还是被留在了医院。到医院后,院方对王树英的腰伤(社区综治办主任殴打)等做了拍片检查,并询问了她的相关情况。王树英说在医院期间,医生对她还好,一直未对她用精神病药物。前天,社区综治办主任等人来到精神病院,要求王树英写保证不上访。王树英不肯,她只写了“听领导的话”,就这样她被放出来了。
     
    王树英这是第一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她非常担心会第二次、第三次被精神病。本工作室曾报道过王树英的情况,她是因彩票纠纷而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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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历者寄信全国500家医院呼吁终结“被精神病”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昨日,4名非自愿收治亲历者(俗称“被精神病”者)寄信给全国500家精神病院和法院,呼吁精神病院应审查送治人的监护人资格,遏制滥用精神病收治。这4名亲历者来自北京、河北、江苏、福建,他们希望通过自身经历来提醒更多普通人,避免“被精神病”。

    就在2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精神卫生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1985年,我国开始起草《精神卫生法》。然而这部历时26年,经十多次修改的法律草案,目前仍未能终结“被精神病”问题。有专家认为,草案虽然在针对患者维权的司法救济方面有所进步,但在实践中,医院若承担起审核非自愿住院者监护人资格的责任,将更有效遏制“被精神病”。

     “我们是受害者,但我们不愿意去抱怨,跟住精神病院的经历比起来,抱怨显得不值一谈……”

    抱团

    一群“被精神病”者的自助

    这是昨日,4名有过“非自愿收治”经历的人,寄给全国精神病院的信的开头。在这封信中,这4名亲历者希望用个人经历推动更好的精神卫生法。

    “由于精神科医生的诊断,使我戴上了精神病人的‘帽子’,无法摘除。又由于当今中国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十分严重,请允许我匿名给您寄这封信件。”

    在这次寄信活动的讨论中,参与的亲历者担忧最多的就是怕遭报复与歧视,所以在信件中决定采取了匿名的方式。

    此次寄出了130多封信,“非自愿收治”亲历者、前外企白领阿莉(化名)说,“6年的维权经历,虽然败诉了,但仍然对司法怀有期待。这些年唯一的收获就是学习了许多医学和法律知识,参与了司法实践。我们这次给精神病院和法院的信,都是我们非自愿收治亲历者的心声。”

    心声

    医院不能为了利益而收治

    寄信活动缘起在今年8月底,一些有过“非自愿收治”经历的人组成了民间互助小组。互助小组主要是依托网络、微博、QQ群等,让有“被精神病”经历的人聚集在一起。

    “非自愿收治”亲历者、已婚的秦兰(化名)说,“这就像是个自助者家园,因为太恐惧了,伤害我们的人是最信任的人。其他的人都不敢相信。”

    在寄给精神病院的信中,亲历者们明确提出,医院审查送治人的监护人资格,可包含以下判断:1. 被送治人是否真的需要监护人?2.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3. 被送治人是否信任送治人?

    “非自愿收治”亲历者彭宝泉说,“医院有审查送治人监护人身份的责任,特别是很多人其实根本不需要被监护。这是基本的医疗伦理常识,医生接受病人,要有审慎原则,不能为了经济效益装糊涂”。

    而被妻子强送精神病院的陈国明(化名)则说,“如果医院不审查送治人的监护人资格,就有可能沦为帮凶”。

    专家

    医院应审查送治人监护人资格

    近日,卫生部印发《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明确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设立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指导中心,并公布了首批108名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国家级师资人员名单。此份名单人员,也将会收到亲历者寄出的信。

    寄信人陈丹(化名)认为,如果这108位专家能在培训中重点提出审查送治人监护人资格这一点,规范精神病院的医疗行为,将能大大改善乱收治的现状。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教授刘瑞爽认为,长期以来精神医学界对于监护人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处于极其混乱的状态,即由医院将强行送医的“亲属”自动推定为监护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为成年人指定监护人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由法院进行判决方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机关、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没有指定监护人的资格。因此,无论这个送医‘亲属’是谁,医院均无权自行将送医的亲属推定为监护人。同时,医院负有审核送医者与被送医者关系的法定义务。”刘瑞爽说。

    亲历者:那些“被精神病”的日子

    故事一

    医托怂恿下双亲关女72小时

    讲述人: 陈丹(化名)

    本科文化程度,在北京生活近10年,职业是工程师,未婚。

    我自幼生活在一个父母感情不和的家庭,因为父母在个人情感、事业、家庭方面不如意,所以把所有人生希望寄托在作为唯一女儿的我的身上,体现为强烈的控制欲,不尊重孩子的个人意志,在生活各方面代为做决定。

    今年6月5日,常年生活在老家的父母,因反对我的恋爱关系,在事先未与我进行过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直接来到北京我的住所。

    在医院结识的4名医托男子怂恿下,父母和他们一起撬门,强行闯入我家,通过暴力手段将我带到一家精神医院,并在未经医生接诊的情况下,把我关进精神科病房近72小时。

    后经三级专家会诊后我被批准出院。离开医院后,我决定聘请代理律师对医院进行民事诉讼,同时向公安局报案,控告父母和医托男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拘禁罪。

    故事二

    与家人不和被骗入精神病院

    讲述人:秦兰(化名)

    专科文化程度,河北人,公司职员,已婚。

    我从小和我父母关系不好,大专毕业以后在石家庄打了几年工,后来因为婚姻问题,回到家乡工作。

    只要是和父母相处就一直矛盾不断,他们还想像以前一样控制着我,我不是那样软弱的性格,矛盾不断升级,经常吵架,后来就被他们骗去精神病院了。

    关进去三个月,每天都吃药,精神病院的人就是你交钱就能把人弄进去,一想起来我就失眠,就是哪怕在里面呆一分钟我也不愿意,现在我虽然结婚了,但是我还是很恐惧,总是担心再一次被送进去,想起在里面住了十年的一个老太太说过的话,“这里暗无天日”,真的,很恰当。

    现在我和父母还保持来往,但想起曾经的三个月经历,这让我鼓起勇气参加寄信,希望能给更多人提醒。

    故事三

    故事3:金店老板“被精神病后”后损失近600万

    讲述人:陈国明(化名)

    初中文化程度,福建人,出事前是金店老板,现与妻子分居。  

    我在一个小县城白手起家,经营这家金铺快二十年。一直以来,妻子家人经常找我借钱,而那次我拒绝了。

    去年2月10日,晚上9点多,我回家吃了一碗泡面,感觉人昏昏沉沉的,就回房睡觉。不一会儿,我就听见房间里有响声,岳父突然出现在我房间里。老婆带走了正在睡觉的儿子。随后,老婆就和她弟弟、舅舅、父亲4个人一起,把我捆绑起来押到楼下她弟弟小车里。就是这样,我被送入了精神病院。

    我无法跟外界沟通,四天后我姐姐得知我被关的消息,去公安局报警,但医院要谁送来谁接走,认为老婆是我的监护人。被关了56天后,我才被放出来,出来发现自己股票账户上近80万元全都被人套现了。经营了十几年的珠宝店也关门了,店里大约价值500多万元的珠宝都被卷走。而当时店钥匙和家门钥匙都掌握在老婆手里。

    现在起诉老婆和她家人的案子一审被判了败诉,判决书说“这是正常的求医行为”,我不服,再提起上诉,9月24日刚刚二审开庭。

    链接:

    “世界精神卫生日”是由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PA,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在1992年发起的,时间是每年的10月10日。世界各国每年都为“精神卫生日”准备丰富而周密的活动,包括宣传、拍摄促进精神健康的录像片、开设24小时服务的心理支持热线、播放专题片等等。我国从2000年起开始组织“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来源:广州日报)

    http://news.sina.com.cn/c/2012-10-10/0848253278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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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患者被丢医院家属拒接 医院成为痊愈者的牢房

    上周四,宁波市红十字会向市康宁医院的患者们捐赠了一批爱心物资和捐款,包括580件T恤,以及为病人熬制绿豆汤的清凉款,总计人民币87000元。在这个炎炎夏日,给患者们带来了清凉。

    宁波市康宁医院院长胡珍玉说,近年来,社会各界给予精神病患者很多人文关怀,反倒是一些最亲的家属,对他们不闻不问。据了解,康宁医院现有长期住院患者近百人,其中有十五六人的家属很少来探视或者只汇医药费不露面,即便患者病情已稳定或康复,家属也不愿接他们出院。还有个别患者被家属完全遗弃,数年时间都不闻不问。

      病情稳定了,家属却百般推脱接他回家

      王先生,61岁,宁波人。

      2002年11月17日,王先生因酒精所致精神障碍被家属强行送入康宁医院。王先生住院后,家属却很少来探视他,这让他非常孤单。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王先生的酒瘾已得到控制,最初的妄想、狂躁等症状也已经消失,可家属依然不肯接他出院。

      10年没回家了,王先生每次讲起他的经历,都会老泪纵横:“犯人也有出狱回家的日子,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与家属失去联系5年,拖欠巨额治疗费

      谢女士,64岁,台湾籍。

      据康宁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4月15日,谢女士精神分裂症发作,在陈女士的护送下入住医院。陈女士自称是谢女士的朋友,受谢女士姐姐的委托陪患者入院就诊,但陈女士不肯透露关于谢女士家属的详细情况,只称谢女士有家人长居美国。

      2007年7月3日,康宁医院在收到谢女士家属的最后一笔预交款后,其家属再无任何音讯。院方给此前偶尔回来探望的陈女士打去电话,发现这个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一晃9年过去了,目前谢女士拖欠院方治疗费用17.9万元。

       理解家属的担忧,但更同情患者的遭遇

      胡珍玉告诉记者,精神病患者被遗弃,不仅与社会偏见有关,还与当今精神卫生立法尚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这影响了对精神病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们能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家属的担忧,因为即使这些患者进入社会,必会受到一系列歧视,也加重了整个家庭的负担;但是,我们更应该同情患者的遭遇。他们同样渴望自由,也应该有获得自由的权利。”胡珍玉说,根据《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精神病人的亲属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履行办理病人出院手续的职责。

      胡珍玉分析,其实,一般精神病患者经过1~2个月住院治疗后,就能基本恢复正常,可以出院和正常人一样生活,有些患者甚至可以正常工作。而且接触社会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是非常有益的,特别是家人和社会的关爱,可以使治疗期大大缩短,“如果把患者长期留在医院里,导致其无法与外界交流,他们反而会渐渐变得自闭和迟钝,回归社会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因而,只有家庭和社会克服偏见和歧视,给予精神病患者更多的关爱,他们才能真正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另一方面,康复的病人不能及时出院,就无法给其他急需救治的患者腾出床位,进而使有限的医疗资源无法充分利用,使急需住院的患者一床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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