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24消息: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居民王琼、程丽、周国举一起向本工作室反映了他(她)们各自的上访诉求。因为他(她)们常上访举报,昨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访十堰视察东风汽车公司时,与此毫无关系的王琼、周国举不同程度地受到“维稳”和控制。
王琼是十堰市郧县谭山镇甲坑村一组村民,2014年3月8日,因与前弟媳发生纠纷,当天弟媳及家人到王琼承包的旅馆内放火未遂,双方发生冲突,王琼和弟弟王恒义被打。事件发生后,郧县谭山镇一直对此不予立案,为此王琼夫妇走上了上访路。期间因上访还遭到拘留。
程丽是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枧槽八组人,因她和家人长期在外打工居住,1982年分的12亩责任田被村干部和本组村民划分。后程丽回村多次找村干部和开发区要地,但被拒。现程丽和丈夫年纪都大了,丈夫又得了重病,不能再在外打工了,可至今地要不回来。
周国举是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人,号称反腐志愿者。周国举近年一直在举报当地涉农资金被侵占挪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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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王琼、程丽、周国举上访维权 总理来访被维稳
湖北高院指令十堰中院受理农民瞿正生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2月25日消息:12月8日,本工作室发布了《一起诉讼被求34万元诉讼费 湖北十堰农民瞿正生再提上诉》一案,今天瞿正生告诉本工作室该案湖北高院下裁定了,指令湖北省十堰市中院受理此案。这也许是在立案登记制度实施情况下的一个转变,我们试看十堰市中院如何作为。
以下是湖北省高院的民事裁定书:


一起诉讼被求34万元诉讼费 湖北十堰农民瞿正生再提上诉
上诉人瞿正生,男,汉族,1965年5月15日生,系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西坪村三组村民,身份证号:420300196505150373。
请求事项:
一、撤销(2014)鄂十堰民一初字第00043号《民事裁定书》;二、受理立案我对十堰金点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准许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2年8月7日对本案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
提交《缓交诉讼费申请书》。该院立案庭多次动员我降低诉讼标的,因坚持我不降低,如裁定书所承认:“本院于2013年8月27日作出(2013)鄂十堰中民一不初字00001号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又承认:“瞿正生不服,提起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0日作出(2013)鄂民一终字00123号民事裁定,裁定本案由本院受理。”
然后,继续动员我降低诉讼标的,我又拒绝后,又叫我交诉讼费342203元,我和我的代理人多次找立案庭据理力争后,又如裁定承认:2014 年2月20日给我发出《通知书》称:“你的起诉数额巨大且缺乏基本证据,诉讼标的与你工作劳动收入严重不符,且诉讼费数额巨大,不属于司法救助的范围,”故要我按规定缴纳诉讼费。”
我的代理人和我本人以上述司法解释为依据,以我向法院提交《缓交申请书》时提供的我的《残疾证》和《民事诉状》列举茅箭区人民政府未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就非法让金点石公司使用150 亩地,包括我承包的山林地13.8亩、耕地3.2亩,强制摧毁我承包地上的“3个蔬菜大棚”和经济林苗木瓜22000株、枇杷16000株、
桂花树22000株和黑李成树93株,以及胸径15厘米以上松树986棵……。由于我家无固定生活来源,政府给我媳妇徐月英发特困户救济的《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福卡》,每年300元的事实,向市人大、省法院、最高院,我亲自上访以上单位没人过问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我下达(2014)鄂十堰中民初字第00043号民事裁定,纵观该裁定列举的事实,我认为已经立案,理由如下:
“第一个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是“鄂十堰中民不初字”表明立案庭已将本案移送民事业务庭审理,即已立案。《民事诉讼法》十二章一节“起诉和受理”中的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2013)鄂民一终字第00123号民事裁定认为:“瞿正生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属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所谓“缴纳诉讼费”问题实属借口,并违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为此特提起上诉,请求依法裁定在法定时效内审理。
此致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瞿正生附湖北省十堰市中院的民事裁定书:


湖北十堰女村民程丽开发区上访遭多名保安殴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23消息:今天上午,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枕槽村8组女村民程丽,来到开发区找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陈武,就她家房子被拆和树木被毁上访讨说法。
据程丽的丈夫景坤赤上午十点多致电本工作室说,程丽不仅未讨得一个说法,还被开发区管委会多名男保安殴打。当程丽被打得脱掉了衣服后,保安们将她拖到开发区外的公路边弃之不管。程丽的情况请见:
湖北十堰程丽婆媳二人政府上访遭打反被关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5/0922/13186.html
湖北十堰柯善江山西讨要工程款再次被威胁驱赶
2OI5年1O月2I日8点30分,我到山西省运城市北辰涂料公司去结2014年欠我和黄国的工程款,公司老总范丽荣(l77O3593939)不但不结工程款,22日l2点公司当场组织十几人来要打我。
l2点14分我媳妇张安芬拔打1lo,共拔打十来次,50分后来了8个特警把我们拉到北辰派出所,北辰涂料公司的景鹏对着09836l的警官耳朵说话,还给他们上好烟抽,09836I的警官嚣张说:“你拔I00次我都不管”。随后将我赶出办公室。特请关注。
湖北十堰柯善江
2015/10/26
相关背景情况请见:
湖北十堰竹山黄国等山西讨要工程款遭殴打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5/0402/12134.html
湖北十堰程丽婆媳二人政府上访遭打反被关
我们家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枕槽村8组, 2015年9月21日15点40分左右,我和婆婆周先兰来到房县县政府找县委书记柯大成,要求解决房子问题。柯大成任茅箭区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书记时,带人将我十堰房子前后挖成危房,财产被柯大成动用公安毁个尽光,我人老三代被柯大成逼迫过乞讨生活。现在柯大成调到房县任县委书记,我们只有到房县找他讨说法。
21日我和婆婆二人到房县政府上访,房县政府一个人和房县信访局副局长付建立竟带了一个警察3个协警,对我们进行毒打,打得我浑身痛疼,脚手麻木,腿和胳膊抬都抬不得。
今天我们婆媳二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可上午竟被控制在派出所地下室不让走。
程丽
2015/9/212湖北十堰周先兰关于拆迁赔偿问题的申请书
尊敬的十堰市白浪经济开发区、十堰市人民政府并报湖北省人民政府领导:
兹申请人周先兰,女,现年70岁,家住十堰市白浪经济开发区方块村五组,系该村村民。
本人申请解决如下问题:
一是因拆迁,我家被毁掉的树木赔偿金至今未完全到位;二是因拆迁致丈夫死亡的赔偿金至今无人过问。详情如下:
1.十堰市因卖地建厂,我家于2009年4月开始拆迁。拆迁中,我家被毁掉的树木3900株,现已赔偿2041株,还有1859株尚未赔偿。
2.因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我丈夫景乾根被殴打,长期受折磨致死的赔偿至今未落实。
2010年9月,因拆迁问题未解决开发区就派人在我家地里挖水渠发生了纠纷,十堰市白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使黑社会三青年对我丈夫进行殴打,殴打后,丈夫昏倒在地,大儿子景坤洲即请相邻将其送往白浪医院抢救,住院期间,白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无人过问。丈夫本来心脏不好,遭打后病情加重,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夫妇拖着伤病身躯到北京上访倾诉。2011年3月中旬一天下午五时许,我们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后被警察接到广场附近的久敬庄接待站安排住宿,期间,我丈夫因身体严重不适曾被送往医院治疗,一周后,在身体还未好转的情况下,十堰市白浪经济开发区派接访人信访局局长罗明、街办信访主任王朝兵、公安处张峰将我们夫妇强行接回十堰,临别时,十堰市驻京办戴主任说,你们回去吧,问题一定会给你们解决好。谁知回来后,正值十堰市“两会”的召开,三个接访人怕影响“两会”召开,直接把我们送到十堰市房县进行人身管制。因补偿 一拖再拖,问题得不到解决,丈夫心急如焚,伤情病情日益加重,急需送医院治疗,但接访人没收了我们的手机不让我们与外界联系,在我们苦苦哀求之下,才将我丈夫送往南化医院治疗,第二天凌晨,输液的药还未打完又强行把丈夫的针头拔掉让我们回十堰治疗。回到十堰在太和医院治疗一周后,病情更加严重,丈夫提出出院。因拆迁涉及一系列经济补偿的问题,回到家后仍来回奔波,苦求白浪经济开发区领导予以公平合理的解决。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在身体、精神双重折磨下,我丈夫于2012年正月初三夜10时许与世长辞。白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决安葬费四万元,仅此一笔,但丈夫因拆迁事宜被殴打加之身体精神受折磨致死的赔偿,至今无人过问。这里恳求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付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
丈夫活着,我靠丈夫开药店、行医养活我,丈夫去世后,我这个年逾古稀的老人生活无着落,加之我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丈夫在世时身体还能得到较好照料,丈夫过世后我长期经历病痛的折磨。这里要求十堰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赔偿因拆迁给我造成的精神损失费。
望领导能够予以重视并解决我的合理诉求,万分感谢!
申请人:周先兰
周先兰
湖北十堰竹山县王守安:上访仍无果 性命亦难保
举报人:王守安,男,出生于1965年11月12日,汉族,小学文化,务农,家住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一组。身份证号码:420323196511121258;电话:13593762249,15971911419
再次上访实属无奈,因我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现被逼至此,上访的目的就是为了追究腐败份子的刑事责任。以下是我最近在湖北省上访的原因全过程。
因本人2005年8月所购“48斤绿松石被盗”报警引发惨遭竹山县麻家渡镇分管政法书记杨奎和镇派出所所长王谨祺以及副所长张恒等地方领导的栽赃陷害,和竹山县公检法等部门颠倒黑白,冤法裁判。致使本人在人身遭到严重致残仍被判两年徒刑,含冤在襄北监狱坐牢两年。我妻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冤案。刑满释放后,我多次找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给我们解决冤假错案问题,不但没有人接管此案,还有人跟踪我,多次都被地方官人用钱请黑社会强行抓回关押到麻家渡福利院专人24小时看守,地方官人采用棍棒、捆绑、搜身、殴打、没收毁坏手机和证据材料,半夜用车拉到水库边以死相威胁,逼着我们与他们签订违法的“息诉罢访协议书”,协议书上的主要内容是:政府给我们盖住房,不准我们上访告状,我们在特殊的环境里被逼无奈,只好在协议书上签字和按手印,后来政府把我们的旧房子毁了,就弄虚作假给我们盖起了新的危房,我们搬进去住,只要一下雨,外面大下,里面小下,室内水流成河,其实我们还情愿住我们原来的旧房子,习近平上台后,中共中央多次提出要反腐败,我们这重大冤假错案也就是腐败份子给我们造成的,为此我想尽了一切办法向中央有关领导寄材料,又请人把我的材料发到中央官方网站上去了,我又亲自到北京找到有关部门登记,可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叫我不要再找了,说他们把材料转到湖北省检察院里去了,叫我回湖北省找省检察院解决就行了。最高人民法院也给我写了一个通知,叫我到基层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谈,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接谈,可我到竹山县人民法院后,我把材料和证据原件交给竹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叫他们传到电脑上后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电脑上传,可他们只传了大约4分钟,我怀疑没有全部传上去,加上后来我多次到竹山县法院要求通过远程视频接谈未成。
为此,我于2015年6月8日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请求高级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冤必申”法律原则,根据“四中全会规定的”重大冤假错案是2015年司法工作重点查处的对象精神,所以想请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可没想到:高级人民检察院里信访的检察官叫我到高级人民法院里去要驳回申诉裁定书,还说高级人民法院给我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能抗诉,接着我到了高级人民法院向高院要驳回申诉裁定书,可高级人民法院里的法官都说不可能,还说他们给我的驳回申诉通知书拿到检察院里照常能抗诉,就这样我来来去去跑了两个星期,他们互相推脱,我实在没办法,只好去找湖北电视台帮女郎,我去后帮女郎也不帮,也说我应该向高级人民法院要回驳回申诉裁定书。然后我又到湖北新闻网站再找记者帮忙把我的材料和证据曝光一下。可新闻网站记者说:高级人民检察院叫我向高级人民法院要驳回申诉裁定书是正确的。但我说:我确实要不到。然后,湖北省新闻网站记者叫我去找湖北省司法厅,那里有法律援助,我到司法厅里去后,司法厅里面的律师说:叫我去高院要驳回申诉裁定书,拿到裁定书再到高级人民检察院去抗诉,到开庭时,他们给我派最好的律师给我作辩护,我说我自己确实要不来裁定书,他们确实不给我,然后司法厅的律师说:他们不给叫我找省政法委协调。
于是我就等到2015年6月15日上午就到省政府信访局填表登了记,领到301号就在楼下大厅等叫号才能到楼上去见政法委,万没想到,驻武汉办事处的周主任和我们当地政府的干部罗术元以及我们镇派出所的民警杨智提前找到省政府的刘处长商量好了,请刘处长到楼上去活动政法委,不要我到301办公室去见政法委,刘处长叫下来一个女干部在楼下大厅里找我说了几句,她自称是政法委,我问她姓什么,她都不告诉我,她对我说不能协调,也不能给高级人民法院打电话,她叫我自己去问高院里要裁定书。到了下午2点左右,我又准备到湖北新闻网站里去找记者要求给我曝光,当我正走到湖北大礼堂门前时,突然一帮黑社会把我打晕在地上,然后把我抬到附近一些车子中间又开始打我,我连忙拿出手机开始拨打110报警,他们见我开始报警了,就开始抢我的手机,幸亏有十几个上访人员看见赶来相救,接着过路人越来越多,都围上来看个究竟。这时,黑社会才走开了,我的手机也得救了,然后我开始拨打110报警,可没有人出警,然而我在2个小时之内又拨打6次110报警电话,还是没有警察出警,最后我又拨打省公安厅领导电话,这时有两个警察来了,接着这帮黑社会和我们当地政府干部罗术元和我们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杨智也来了,两个警察亲眼看到黑社会和我们政府干部罗术元他们打我都不管,警察一句话都不给我说。我又拿出手机又准备报警,黑社会又当警察面抢我手机,我吓得速急把手机塞进口袋里,然后黑社会和我们当地干部罗术元和杨智把我往车子上抬,被围观群众救了下来,在几十个围观群众的保护下,我才脱离了危险离开了这帮黑社会团伙。第二天,我就到了武汉市公安局反映,他们叫我找武昌分局,我去武昌分局后,只是登个记,武昌分局也不管,他们叫我找双湖派出所,我说:当时我报警时有两个警察出警,我估计就是双湖派出所的,黑的很,我不敢去,后来我身无分文,只好靠乞讨为生,我讨了一个星期饭后,路过帮女郎那个湖北电视台大楼,然后我就向电视台大楼的保安求救,保安看了我的材料后就告诉我,叫我去湖北大厦,那里是今世直播,那里能帮助我,并且接待室里还有法律援助,接着我就到了湖北大厦,我直接走进今世直播接待室里,我首先咨询法律援助,然后我把我的材料和证据给记者看,记者看后说:我们不能管这些事,记者说我的案子是经过了法院判了的,所以不能曝光。然后我与记者说:为什么冤假错案不能曝光,我要找你们的领导问一下,接着我就出来到大楼里去,当我走进大楼大厅里就被保安人员把我推倒在地上了,接着他们把我抬到外面接待室里放到地下睡着,这时我头很晕疼,我也就便在地下睡了一会,接着记者们说要下班了,叫我到门外去,我就很自觉的起来走到了接待室门外坐着,然后记者们都走了,保安人员就把接待室大门锁住了,我在记者接待室大门外坐了半个小时后,突然从电视大楼里出来了一个记者领导说,你们不能坐到这里,这里有监控,我说,我们也不做坏事,怕什么?然后我们竹山县驻武汉办事处的罗主任来了,叫我跟他一起走,给我买饭吃,接着我就跟着罗主任走到另外一个街道上,罗主任给了我50元钱,叫我自己到别的地方去买点饭吃,还说:明天叫我到省信访局他帮我找省政法委,第二天一早,我准时8点半到了省信访局,也和上次一样,首先填表登记,等着叫号,最后还是罗主任找刘处长给政法委说叫政法委下来在大厅里谈。我在大厅厅里等了几个小时后,还是上次下来的那个女的自称是政法委与我又说了几句就走了,也说她管不了。后来我就到双湖派出所去要求6月15日被黑社会殴打一案作一个询问笔录,我到了双湖派出所,双湖派出所把大门锁了,我在门外喊警官开门,一个女警察问我干什么,我说我报案,警察问报什么案?我说:报2015年6月15日在湖北大礼堂门前挨打一案。然后警察说等一会,我去问一下再说。过了几分钟后,有四个警察气冲冲地走过来把门打开说:报什么案,谁打了你?我说6月15日我在湖北大礼堂被黑社会殴打几次,我报了十几次警后,警察才出警了的,然后有一个警察说:什么黑社会,当时我还在现场,其实都是我们派出所的人。然后我说:管什么人,我报了警的,还是给我作个询问笔录吧,然后几位警察威胁我,叫我快走,还说绝对不会给你作询问笔录的,然后又不知给谁打电话说:叫来人把我弄走,这时,我才知道湖北省委大楼斜对面的双湖派出所黑的很,简直变成了黑社会,接着我被吓呆了,只好向门外走,当我走到双湖派出所门外时,我又拨了一次110报警电话向110指挥中心反映情况。接着一个警察自称他是派出所的所长,他叫我和他一起到省信访局里去,当我跟他一起走到离省信访局不远的地方时,竹山县政府的驻武汉办事处的罗主任也来了,这个警察和罗主任都给省信访局里刘处长打电话说:叫我立即回到竹山县,叫刘处长给竹山县佘立柱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府的都叫到一起和王守安谈,王守安在大的冤案,还是通过救助点钱的方式来解决,若谈不好就把王守安关起来,然后罗主任就给了我200元钱叫我自己买票回到竹山,我接到钱后就往汽车站走,接着我们 竹山县公安局唐科长唐某林和竹山县麻家渡政府的徐书记都分别给我打来了电话,他们在电话上给我说:叫我回去与他们商谈,只能谈非法拘禁这一案,看能救助多少钱,或把房子搞一下,至于冤假错案不准再提了,若谈不好,就以驻武汉办事处的罗主任说的,以我找记者在湖北今生大厦接待室门前睡着就可以给我安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妨碍公务罪,再判我3至6年放我出来,无非总是错了,再多搞错一次也是那回事,或者半夜里用车把我拉到一边请黑社会弄死。我听到这些话,更加有坚持控告的决心,于是第二天也就是2015年6月26日下午再次向省公安厅递交材料,要求公安厅依法追究犯罪份子的刑事责任,可公安厅接待人接到材料看后对我说:叫我到十堰市公安局里去给他们谈,叫市公安局救助点钱算了,要说追究那个刑事责任,没人管。
总而言之,我在湖北省从2015年6月8日至到2015年6月26日,共计18天时间通过信访仍无果,反而性命都难保,在这个和平的年代依法治国,谁来治法,谁来治国,谁来反腐,请各级相关领导,各级法学专家和司法部门就此评鉴
举报人:王守安
2015-7湖北十堰王国亮、刘玉洁等多位上访人遭判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7月1日消息:今天本工作室获悉,去年就“失踪”的湖北十堰访民王国亮、刘玉洁已分别被判刑。
据王国亮的妹妹告诉本工作室,2014年6·4这一天,正在北京上访的王国亮被押回十堰后,先是在十堰市茅箭公安分局控制了几小时,6月5日即被拘留十天。可到拘留第九天,王国亮的妹妹等人到拘留所看望王国亮,拘留所却说王国亮被办案单位提走了。家人找到茅箭公安分局时,茅箭公安分局不承认人在他们那儿。事后,王国亮的妹妹才知道王国亮在北京被截访时被打伤了,在十堰拘留所时就曾被带出到医院看病。离开拘留所后,王国亮在当地一偏僻的地方(黑监狱)被关了约四个月,后被正式逮捕。2015年3月底,王国亮被十堰市茅箭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刑期从2014年10月算起,“犯罪事实”是要到天安门喝农药自杀。
一审宣判后,王国亮提起了上诉,今年六月中旬十堰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但至今未宣判。
另据刘玉洁的哥哥刘鹏今天上午告诉本工作室,去年六·四前几天,在十堰家中的刘玉洁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让去一趟,结果去了后刘玉洁就被控制,先是拘留了十天。十天拘留期还未满,就被转到当地牛头山黑监狱关押了约四个月。10月1日刘玉洁被正式抓捕,今年3月底刘玉洁被十堰市茅箭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判刑“事实”是刘玉洁在北京天安门等地穿状衣、喊口号无理上访。据悉,刘玉洁是因为离婚事件上访多年。
而据王国亮、刘玉洁家人及十堰当地其它维权人介绍,和王国亮、刘玉洁前后遭到判刑的访民共有约五人,具体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