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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年公开一场空 极权之下无法治

    12月11日,社交媒体上传出一份《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该《通知》由中共最高法院办公厅2023年11月21日下发至各高级法院。官媒财新证实《通知》内容属实,并报导说财新从北京、江苏等省份不同层级法院的人士获悉,自2022年底以来,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已在多个内部会议上表示要建设“对内使用的案例库”,“把以前传到外网的文书统一传到内网”。据《通知》,“裁判文书库”拟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律师、法学研究者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公众无法查阅,并称此新政策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具体要求”。

    “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出台,意味着施行了十年,外界关注的“裁判文书网”将步入历史。中国裁判文书网是中共最高法院2013年建立的全国法院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也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社会公众也可以查询公开的裁判文书。截止2023年11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总量107,554,030,277次,文书总量143,065,993篇,其中民事文书87,599,625篇、刑事文书10,012,767篇、行政文书3,031,263篇、赔偿文137,277篇、执行文书41,104,742篇、其它文书1,180,319篇。

    实际上,自2023年8月以来,全国各地法院便要求判决文书原则上不公开不上网,之前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等也大量“下架”,从此以后生效裁判就不再向大众公开。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网的公开数量今年也锐减。官方报导显示,今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启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履新四个多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案例库建设旨在落实习近平“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指示。而据“财经E法“的报导,有法官透露,其所在法院正是在今年7月下发内部通知,“裁判文书原则上不必须上网了”。

    消息公开后,舆论一片哗然,公众是“一面倒”的质疑和反对声音。在财新的报导后边众多网友评论说:“可以想见这个系统的访问权限或者代查业务,将来甚至可能成为一种生意。”“依法审判公之于众不是应该的道理?”“内部查询?不管什么事,只在内部,就好不了。”“为什么不面向公众开放?现在的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少之又少,基本上被媒体报导过的案件都查不到对应的文书,我试过几次了。”“不敢对外公开发布接受监督了,法治前景…”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中国司法的倒退。有网友表示:“辛辛苦苦十余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还有网友说:“这是让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倒退20年”,有不少网友担忧:“这又会导致新的司法腐败”;有著名大学教授公开直言:“谁关闭裁判文书公开网,谁就是历史的罪人。包括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举办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研讨会”实录在内的多位法学专家的评论合集,在网络上获得网民大量转发表达对中国司法倒退的不满。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教授吴宏耀在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举办的圆桌论坛上表示,裁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原则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明确了这一点后,一方面要思考何谓公众期待的公开;另一方面要研究如何维持这种公开。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在微博说:司法裁判文书不再规模性地公开,对法学研究与教育的影响可能还在其次。关键在于,裁判文书公开承载着法治的目标。司法本身属于裁断性的权力,除特殊情形外(比如涉及未成年人,涉及国家秘密等),对案件事实、裁判结果及相应理由加以公开,原是司法的必有之意。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个案的处理,向公众传达法规范作为行为规范的一般信息,从而避免类似的纠纷反复出现并不断涌入司法系统。换言之,通过法律的社会治理,只有通过法条与相应裁判的公开,才能有效地实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说:我感受的甚至不只是遗憾,而是痛心。裁判文书公开的意义概括为五个方面:第一,促进司法公正。司法裁判是“良心活”,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第二,提升司法公信。让人民看到,绝大多数判决是经得起检验的。第三,明晰法律规则。判例是法律的最好说明、行动的最好预测。第四,促进社会信用。法院裁判能够提供市场交易所需要的信息。第五,辅助领导决策。科学决策有赖于良好的“数目字管理”。

    伴随新闻带来的舆论持续发酵,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发表《吁请最高法院紧急叫停裁判文书转内网的做法》的公开信,呼吁最高法院紧急叫停裁判文书仅限内部使用的做法。公开信说,最高人民法院此举对中国法治的破坏不可估量。最高法院应当倾听人民呼声而不能一意孤行地开“历史倒车”。合乎民心、顺乎民意是赢得民众信任并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面对网上汹涌澎拜的舆情,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因时而动、因势而为,真正做守法的表率。作为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应当带头遵守法律而非以本部门文件代替法律执行,这样做给国人不守法带了个“坏头”,应予以纠正。连一个国家的最高人民法院都公然违法,又如何培养国人的法治信仰?又如何要求他们遵纪守法呢?

    有律师感叹在未来裁判文书不予公开的日子里,律师将无从查验各地法院裁判标准、赔偿标准,以及律师办案标准等,这让中国律师觉得唯有跟法官保持“良好关系”,才能获得法官公正判决。反之,律师很难代理案件。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的中国法律自媒体“烟语法明”发文警告,裁判文书不再对外公开,中国司法诉讼会跌回“关系时代”,十年一个轮回,裁判文书网即将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只在内部掌握使用,标志着一个新的轮回开始。裁判文书不再公开,法官不必再担心自己的文书错误会被人时隔多年翻出来纠错,庭审中胡说八道的当事人不必再担心自己的失信记录会被其它人员或机构警惕,乃至行贿之人也不必再担心被人翻出来要求追究责任了……有人在哀嚎,有人在狂呼,有人在如释重负。

    “裁判文书网”即将被关闭引发的网民对中国司法大倒退的批评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网络和社媒上遭审查封锁的敏感话题,部分相关文章在中国网络和社媒上被封禁。香港的凤凰网上有关劳东燕等几位教授的观点的两篇文章链接都被404,无法打开。网易网站上的《裁判文书网即将下线,公众将无法查阅!这意味着什么?》一文也被404。微信公众号“刑事正义”的文章《“裁判文书库”与“裁判文书网”的异同》,被微信以违规名义屏蔽。

    作者黑马诗语在其微信公众号“现实的模样”发表文章《裁判文书网,受不住,你就喊疼吧!》,文章说,“公正、公开”在忍受着疼痛的折磨,还有人想按住它,不让喊疼!疼了,如果不喊出来,时间长了,病就会加重,不是病死,就是病亡。死和亡,其实结局都是一回事,只是说法不同而已。为了避免法律的“公正公开”因病而亡,裁判文书网——受不住,你就大声地喊疼吧!至少,让人们从你的喊声中知道,这司法,到底是为民,还是为权力?

    作者倩倩财经在其微信公众号“倩倩财经”发表文章《裁判文书并不是给大家的福利,而是加入WTO的承诺》,文章说,裁判文书的公开其实也是中国加入WTO的一个承诺,对于这一点,同样在专利案件中体现的淋漓尽致,都以为裁判文书公开是福利,实际上是应世界组织的要求。众所周知,裁判文书的公开,给大家带来了很多便利,检索类案、纠正发现问题、学习等,其正面的影响是很大的,如果以后和我们无缘的话,无疑是法制的倒退。

    作者天涯笔客在其微信公众号“冲破黎明前的黑暗”发表文章《有五类人最害怕裁判文书公开:他们在害怕什么?》,文章说,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对权力的约束程度。而司法,是最重要,最基础是一环。因为没有司法的公开公正,其它对权力的监督手段都会名存实亡,权力的这只怪兽,将会更加信马由缰。

    天涯笔客的文章说,有哪些人哪些单位最害怕裁判文书公开呢?一、法官群体。二、乱作为的办案机关。三、利益集团涉案者。四、有关领导。可以肯定的是,裁判文书不公开后,固然让一些人松了一口气,也让一些荒诞的案件不被众人看到,但这就能让捂着眼睛的司法信任,重回高大上了吗?

    作者王泰人在微信公众号“风声OPINION”发表文章《普通人再也查不到法院判决,这意味着什么?》,文章说,裁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的必然结果,文书全面上网则是文书公开在信息网络发展下的必然结局。中国裁判文书网主动拥抱信息网络,反而避免了私人传播带来的风险。法条是冰冷的,正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构成了法律现实。网络的传播力如此强悍,司法公开、而判决文书不公开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裁判文书不公开,虽然不至于导致司法审判的情况完全不可获知,但无疑为普通人了解司法运行大大增加了难度。

    王泰人的文章说,如果裁判文书仅仅“内部可查”,相比“全面不公开”还可能带来更多的问题。当普遍的查询权利只对法官开放时,寻租和不平等便会滋生。有权查阅判决的人员是否会借此谋利?会不会导致律师和学者进行正常的工作和研究也必须要“找关系”?是不是只有富有或“有资源”的人才能在审判中占据优势地位?


  • 2022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生效十年,仍未被激活的《精神卫生法》

    2020年民生观察共报道7例精神病非自愿诊断与收治(“被精神病”)事件,详细案情参见附录。这些非自愿诊断与收治事件的发生5例与上访有关,2例与重大政治事件(支持学生白纸运动和反对疫情封控)相关。7例事件中非自愿3位受害者是女性、4位男性,分别发生在湖北襄阳(2例),江苏南京(1例),天津(1例),上海(1例),河南商丘(1例),四川南充(1例)。可见2022年本网报道的此类侵权事件中受害者男女性别基本均衡,发达的与欠发达的地区都有发生。其中2例涉及到精神病司法鉴定问题。他们中只有上海的谭华没有被精神病院非自愿收治过,其他人均被当地的精神病院违法收治入院。

    《精神卫生法》第一案发生在上海,被精神病院非自愿收治多年的徐为起诉精神病院要求出院,经过5年的诉讼,徐为终于获得自己签字出院的资格与权利。本文认为,当地精神病院、精神医疗系统的医护人员对《精神卫生法》的了解程度影响了非自愿收治发生的可能性。如果精神病医疗机构不愿配合,将直接增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非自愿收治的难度。因此本年度报告的切入点是帮助医疗机构重新认识自己的法律责任,通过曝光配合政府机关和行管人员违法实施非自愿收治的医疗机构,迫使他们不再配合政府部门实施违法行为。

    一,政策变化:党的机关直接介入信访工作

    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批准,2月25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发布了《信访工作条例》。相较于2005年《信访条例》而言,新的《信访工作条例》批准机关级别更高,是中国最高决策层“中共中央政治局”。它不仅强调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适用机关范围也随之变广。

    过去,信访通常属于行政管理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诉、控诉、建议、咨询等事项,希望政府部门采取相应的行政行为予以解决或回应的行为。在中国,信访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行为,涉及到公民和组织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参与。信访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对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不满、举报腐败、要求权益保护、建议政策改进、咨询政务信息等。信访涉及的行政行为形式多样,例如政府部门的受理、调查、答复、解决等行政行为。

    新《条例》直接将信访工作的决策权放到中共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共产党进一步介入国务院及地方政府的行政职权。我们认为中共中央接手信访工作不是为了更好地为访民解决信访难题,而是为了直接收集全国范围内的信访信息,利用访民提供的信访信息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成员的控制。

    原因是新《条例》中如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和督办的相关规定中,最大的变化在于新《条例》监督和追责的部分。本章新增规定的主旨是保障各级党委直接获得当地的信访情况、统计报告,并且将信访工作绩效作为地方领导成员的考核内容。掌握信息和拿捏政府领导人员的目的十分明显。例如:新《条例》开篇明义地指出“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规定党委和政府必须每年上报当地的信访情况年度报告,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旧《条例》中只是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新《条例》成立了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更高级别的官员担任负责全国信访工作,有权“挂牌督办”。中国人自古有“信上不信下”的伸冤传统,“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成立,无疑会鼓励更多人采用信访渠道、“进京告御状”解决问题。尤其是“挂牌督办”四个字,自习近平上台后被媒体宣传的几乎是如狄仁杰再世一般能够迅雷不及掩耳地扭转乾坤、纠正地方官员错误,还百姓正义。然而我们没有看到政府工作人员对待上访人员的态度变化,即使新的《条例》规定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对待信访人员态度恶劣、作风粗暴和打击报复,襄阳访民牛家元老人在被带回襄阳的途中仍被截访人员的殴打。

    二,非自愿收治(被精神病)现象为何如此普遍?

    (一)警察有强制送治疑似精神病人的“传统”

    在《精神卫生法》生效之前,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并将其送往精神病院接受非自愿治疗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之一,如:

    1,治安管理处罚:在过去,警察可能会将被认为有精神病症状或行为异常的人当作治安管理的对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其送往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根据该法律,警察可以根据对被送往精神病院的人进行初步评估,然后报请医生判定是否需要强制治疗。

    2,家庭监护:在一些情况下,警察可能会根据家庭请求,将家庭成员认为有精神病症状或行为异常的人送往精神病院,并由家庭承担相关的费用和监护责任。

    2013年《精神卫生法》生效后,警察送行政相对人去精神病院接受非自愿诊断必须满足该法第28条的规定,而非自愿治疗则须满足本法第30条规定。但不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并不了解《精神卫生法》及相关规定。

    (二)被收治人容易陷入“自证无病”的无解循环

    此类因上访引起的,被行政机关送治的非自愿诊断与收治事件中的受害者往往希望通过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来洗脱冤屈。这与中国文化和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歧视有关:案件的受害者认为行政机关将他们送进精神病院是对他们人格的侮辱,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是他们洗脱侮辱的迫切愿望。但是基于现有的法律框架,自证无病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死循环。原因是:

    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第28条第3款)。而医生必须依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的规范作出诊断(第26条第2款)。这个规范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简称CCMD-3,其中“偏执型人格障碍”的行为表现中列举了“上访”,也就是说上访行为是被诊断者患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诊断依据之一。如果被诊断者对诊断有异议,《精神卫生法》提供的救济途径是要求重新诊断和鉴定(第32条第1款),且只能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第29条第1款)。无论是网友还是亲人都不能依法证明当事人“没病”。至此,又回到了精神科医师必须依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的规范作出诊断(第26条第2款)。也就是说,只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能证明一个人有或者没有精神类疾病,而精神科执业医师必须按照CCMD-3的规范作出诊断,CCMD-3中明确“上访”是“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病症之一。执着于证明没有病将决定权交给精神科医生。

    但这不代表本文认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将“上访”作为精神疾病的病症之一,只因这个错误已经被充分讨论,本文不再赘述。基于以上观点,本文将忽略是否有病的医学诊断意见,重点放在如何利用已有的法律框架保障公民免受非自愿收治之侵害。

    如图所示:

    三,强制送诊和强制送治行政行为的性质与权力救济

    可能涉及以下几种具体行政行为:

    (一)强制隔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依据相关法律或政策,对被认为有精神病症状或行为异常的人进行强制隔离,将其送往精神病院进行控制。这涉及到对个体自由的限制,因为被隔离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失去了自由,被限制在精神病院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只能由法律进行

    设定,目前我国关于“强制隔离”的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为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外,其他规定是法规和政府规章层级,甚至还有一些效力更低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如政府通告等。

    本网报道的河南商丘潘飞案涉及到“强制隔离”问题。河南商丘的潘飞为了父亲的冤案上访,7月19日凌晨被永城公安机关逮捕后家属一直没收到拘留通知书。7月20日潘飞的家人发现潘飞已经被公安机关以“强制隔离”的理由关进中原医院永城市精神病院。家属委托律师前往精神病院要求会见潘飞,被院方拒绝。被精神病院非自愿收治14天之后,潘飞被转移到看守所羁押。

    本案中,精神疾病不属于传染病,也不属于国境卫生检疫的范围,因此永城公安机关对潘飞实施的“强制隔离”措施的法律依据不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强制措施。家属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对潘飞的“强制隔离”是违法行政行为。

    (二)非自愿诊断与非自愿收治

    行政机关可以依据《精神卫生法》,在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精神病院对被送治人进行非自愿诊断和非自愿住院治疗,以达到改善其精神病症状的目的。这可能涉及对患者身体和精神健康进行干预,限制人身自由。

    《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最大进步是该法第30条保障了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享有是否接受精神疾患住院治疗的自由,除非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已经作出了伤人、自伤的行为,或者有作出此类行为的危险性时,医疗机构方可对其实施非自愿收治。但该法并没有保障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自由。

    根据第28条规定,当事人不同意接受精神障碍诊断,近亲属可以(有权)强迫当事人接受精神障碍诊断。对于流浪乞讨者,有关部门认为其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也有权强迫其接受诊断。本条第2款是非自愿诊断国际惯例,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伤人、自伤行为,或者有作出这些行为的危险性时,近亲属、工作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必须(有义务)制止和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接受精神障碍诊断。

    根据本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享有是否住院接受精神类疾病治疗的决策权。只有在当事人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并且有伤人、自伤的行为,以及以上可能性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接受非自愿住院治疗。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和伤人、自伤(或可能性)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采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柬”、以死明志方式维权,都可能会被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制止义务的人制止并送精神医疗机构接受非自愿诊断和非自愿治疗。

    需指出,《精神卫生法》第31条规定了关于精神障碍患者已经作出自伤行为,或者有这种可能性的情况下,监护人可以不同意对当事人实施住院治疗。也就是说,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自己或者可能伤害自己时,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治疗,可以不接受非自愿治疗。比如本网报道的上海谭华案,2021年5月谭华曾试图自杀,虽然符合非自愿收治标准,但是谭华的母亲可以拒绝对谭华实施非自愿收治。

    2022年民生观察报道的7个案件中,都没有报道当事人作出伤人、自伤的行为。精神医疗机构必须明确当事人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以及作出了伤人、自伤的行为或者有作出伤人、自伤行为的危险时,方可对当事人实施非自愿收治。

    因此,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非自愿收治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当事人
    1,患有严重精神疾病;
    2,已经作出伤人、自伤行为;或者
    3,有作出伤人、自伤行为的危险。
    以证明其非自愿收治行为的合法性。

    (三)行政鉴定

    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物纠纷时,对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和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的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

    行政机关要求精神病鉴定机构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精神病司法鉴定,这种行为属于行政委托。行政委托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包括:
    1,委托必须有法定依据,
    2,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必须拥有法定权限,
    3,行政委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4,行政委托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7条详细列举了需要接受精神病鉴定的事由。

    2022年的7个案件中,有2个涉及到精神病司法鉴定问题。一个是上海的谭华案,一个是四川南充的邓福全案。

    上海的谭华案中,2022年6月3日谭华因进京上访被非法羁押于杨浦区看守所,谭华的母亲得知杨浦区延吉派出所再次要求对谭华做精神病司法鉴定。此前2020年9月2日,杨浦区延吉派出所曾要求对谭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谭华没有精神病。四川南充的邓福全案中,2022年11月7日邓福全的弟弟得知四川南充市公安机关将进京上访的邓福全送去接受精神病司法鉴定。

    谭华和邓福全被要求做精神病司法鉴定都与上访行为有关,那么就需要依据信访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断他们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是否具有法定依据。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20条,信访人可以向有权处理纠纷的本级或者上级机关以走访的形式提出。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是一家三级乙等医院,隶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谭华在此医院注射狂犬疫苗致害后,有权向本级(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政府),三个部门提出信访要求。谭华进京去国家卫健委上访不属于越级上访,行政机关无权阻止。谭华因进京上访被羁押在杨浦区看守所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政行为,据此而作出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效的。

    四川南充的邓福全案中,邓福全的退伍抚恤问题,有权处理的部门是南充市民政局,南充市民政局的上一级政府部门包括两个:南充市政府和四川省民政厅。依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邓福全的确不应当去北京上访。但是2019年邓福全第一次被精神病院非自愿收治前,他去北京只实施了探访战友的行为,没有实施上访的行为。只因他去北京的时间点敏感,北京即将举行70周年国庆庆典,随后的10月18-27日武汉要举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为了这些有政治意义、同时与退伍军人紧密相关的事件顺利进行,南充当地政府部门在邓福全没有实施“越级上访”行为之前限制邓福全的人身自由是违法行政行为。2022年11月南充市公安部门要求对邓福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不详,网上无法找到相关信息,而邓福全本人也已失联很久。无法作出分析。

    四,精神医疗机构的资质问题

    2022年民生观察报道的7个与精神病有关的案件中,在襄阳郝明静案中,郝明静曾被当地行政机关送到一处“黑医院”非自愿住院治疗82天。

    如果在国家卫生委员会网站上不能查询到该医院,则没有合法的行医资质。提供精神医疗服务的医院必须有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精神疾病治疗需要的设备设施,诊断、治疗制度和监管制度以及心理治疗人员。如果不具备以上人员和设备、制度,则违反了《精神卫生法》第25条关于精神病医院的医疗资质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卫生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取缔这些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

    在本文的最后,我们呼吁所有曾受“非自愿收治”之苦的人一起举报、起诉这些公然违反《精神卫生法》,参与违法非自愿收治的医疗机构,让滥用精神医学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民生观察曝光并谴责以下滥用精神医学,参与迫害上访人士的医疗机构:

    襄阳市黄集精神病院
    南京六合怡宁精神病院
    中原医院永城市精神病院
    襄阳市襄州区优抚医院(精神病院)
    天津圣安医院

    附录:

    湖北襄阳郝明静案
    郝明静(76岁),2022年9月14日被户籍地派出所公安用手铐带走,送至襄阳市黄集精神病院非自愿治疗。9月18日,郝明静的妹妹和女儿跟派出所交涉,派出所所长汪必强要求郝的女儿写保证书,要保证父亲郝明静在“二十大”前不进京上访,他们就可以放人。双沟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与郝明静女儿及郝明静妹妹到了黄集精神病院后,跟郝明静见面。派出所公安电话请示了襄阳市襄州区双沟填管政法的书记柴祥,柴祥明确表示“二十大”前不能放人,导致交涉最终不了了之。
    据了解,郝明静原本经营一个沙场,政府官员与黑社会人员联合抢夺他的沙厂并殴打他。2016年郝明静开始为这件事上访,2021年7月12日郝明静被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送至襄阳市黄集精神病院非自愿治疗45天。8月4日政府工作人员试图将其送至襄阳市安定精神病医院非自愿治疗,但医院负责人拒绝接收。8月31日郝明静被带到襄阳市安定精神病院接受精神病诊断,随后在安定精神病院住院非自愿治疗50天。出院后又被政府工作人员送进双沟镇某黑医院非自愿治疗82天。

    上海谭华案
    谭华2014年在上海市杨浦中心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后发生不良反应,罹患癫痫。谭华因无法获得赔偿而开始进京上访,其母因帮助女儿谭华维权被判刑并取消退休金、医疗保险等养老待遇。
    2020年9月2日谭华被非法羁押于杨浦看守所,上海市杨浦区延吉派出所曾要求对谭华进行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是谭华没有精神病。
    2021年5月谭华曾喝农药试图自杀,后被送至医院及时抢救生还。
    2022年6月3日谭华因进京上访又被非法羁押于杨浦区看守所,谭华母亲得知杨浦区延吉派出所拟再次对谭华做精神鉴定。

    江苏南京丁燕案
    根据民生观察报道,2022年5月11日凌晨丁燕将其写给国家主席习近平的信发到微信群,当晚她接到当地警察的电话,称:“市里和区里一起研究”后决定送她到精神病院。
    入院的文件记录显示,警察和社区工作人员签字将丁燕送入南京六合怡宁精神病院,院方称丁燕为“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出院时间为6月1日,事实上丁燕的亲友未能与丁燕取得联系。此前,她已被非自愿治疗10天,2022年4月29日刚获自由。
    丁燕在被非自愿收治前,她一直在微信群里通报事态进展,她相当的镇定自若,说,“他们(警察)已经在来我家的路上了……”
    丁燕给信习近平的公开信内容温和,从上海的封城导致的次生灾害说起,主张当局关注民生。她对地方当局任意的暴力执法、网络封锁、以及任意拘押表达不满。她呼吁习近平听取百姓的心声。丁在信中透露,从2007至今已经有11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河南商丘潘飞案
    2022年7月24日民生观察报道:河南商丘的潘飞为了父亲的冤案上访,7月19日凌晨被永城公安机关逮捕。家属一直没收到拘留通知书。7月20日潘飞的家人发现潘飞已经被关进中原医院永城市精神病院,家属委托律师前往精神病院要求会见潘飞,被院方拒绝。被精神病院非自愿收治14天之后,潘飞被转移到看守所羁押。

    湖北襄阳牛家元案
    据民生观察报道,2022年7月31日牛家元被襄阳市维稳办工作人员从北京绑架回到襄阳,期间维稳办工作人员殴打了他。回到襄阳后,维稳办工作人员审讯牛家元后将其送至襄阳市襄州区优抚医院(精神病院)治疗。几位本地访民去优抚医院要求放人,优抚医院坚持要求送治方(维稳办)同意才可放人。
    牛家元自幼智力障碍,曾于2001年10月因口角与工友打斗,后被判刑6年,牛家元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因此被判刑6年是冤案。为此,牛家元于2013年向襄阳市樊城区法院提出申诉,10月30日被驳回。10月31日向襄阳市中级法院提出复查,至今(2014年7月7日)没有任何回复。
    2014年5月15日牛家元到北京上访,5月22日在马家楼被驻京办截回襄阳后就被东津公安局以牛家元到天安门地区相关部门“非正常上访,扰乱相关部门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十天。

    四川南充邓福全案
    根据民生观察报道:2022年11月7日邓福全的弟弟从四川省南充市公安机关获悉哥哥邓福全因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机关送去接受精神病司法鉴定。
    邓福全是四川南充籍的退伍老兵,其服役的炮兵部队在实弹训练或演习中对军人的保护措施的缺乏缺失,导致邓福全双耳的听力失聪较严重。从部队复员到地方以后,邓福全多次向南充市民政局提出抚恤补助等要求,但一直得不到积极的、有效的回应。邓福全开始为此上访,随之成为南充市国保重点盯防对象。
    2019年9月17日曾被南充市蓬溪县的国保送进南充市第二精神病院接受非自愿治疗,直到10月28日,经过南充市蓬溪县国保同意才出院。住院期间被强迫灌药及电击治疗。邓福全出院后曾向院方索要病例、住院证明等文件,但均被院方拒绝。院方称此次诊断和治疗费用由蓬溪县国保支付,因此所有病例和住院、出院证明都交给了国保。邓福全的家属同意此次送治。

    天津吴亚楠案
    民生观察2022年12月16日报道,近日南开大学的吴亚楠老师因在微信朋友圈发表支持白纸运动学生的言论,被学校谈话,要求删除相关言论被吴亚楠老师拒绝。随后,学校相关人员假借核酸检测之由将吴亚楠老师骗至某医院接受精神病诊断。
    根据吴亚楠老师发给学生的求救信息,吴亚楠老师先是被自称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骗上面包车,带到医疗机构——天津圣安医院,一家心理精神专科医院,吴老师的身体接受医疗器械扫描,并回答566个心理问题。对方暗示吴亚楠老师有幻听、幻觉和精神病。吴亚楠老师称当时有人拿着绳子要将其绑起来,吴老师为了不被绑起来带走,只能躲进厕所。目前吴老师发布在网上的求救信息已经被删除。
    根据《看新闻》2022年12月19日的报道,一名南开大学学生提供信息说吴亚楠老师在微信朋友圈“承认自己前几天过于紧张,出现幻想、幻听、胡言乱语等心理疾患病症”,并称她已经基本“痊愈”。但此学生认为这并非吴老师真实意思表达。

  • 严兴声十年艰辛的维权历程

    严兴声十年间,四起冤假错案,三次被关押看守所,两次被判刑,两次被暴力强拆,颠沛流离,被欺达壁,逼入死路。

    我是福州严兴声(手机号18050265281),今天2021年12月14日,早晨五点多,天还暗黑,一群暴徒冲进来,暴力行凶,被我阻止,对方的凶器被我夺了一个,我身边立着的钢制防爆棍棒即是。暴徒疯狂举着干粉灭火器朝我喷了满脸满身的化学干粉,我与我大哥拼死反抗,最后都退守三楼屋顶,暂时阻止了中国大陆特色暴力强拆。
    暴力强拆,就是抢劫杀人,最严重迫害人权,侵吞财产权。

    三次报警,
    第一次报警后,警察刚离开一会儿,那群暴徒又来了。
    我手里拿着菜刀,举着手机出去拍照取证,暴徒乘坐两部车离开,有车牌号。牠们见我手里拿着刀,就纷纷上车溜走。
    我走回楼上没过一会儿,又看到七八个黑城管保安又到我家大门外挑衅我,我第三次拨打110报警,后面两次报警都没见人民警察叔叔来现场出警,估计他们也觉得心累,第一次出警,民警安抚我说,现在强拆都是这么玩的,确实很糟糕,你们也要小心,我们都很同情你。
    后来我再次拨打当地村段警,他不接电话。
    我几次拨打福州市政府征地项目负责人李锋主任(手机号15806092929),他是征地指挥部负责下洋村征地拆迁的督导,结果发现被他拉黑,无法打通,昨天上午跟他联系协商拆迁事宜,没说两句话就被他挂断,当时我就有不好预感,当心他们会暴力强拆。下午跟下洋村书记刘南勇(手机号13906925377)联系约好三点在拆迁办协商。
    我老房子所在土地今年九月份已经被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了,拆迁办一直拒绝跟我签署拆迁协议,昨天下午三点多与下洋村书记刘南勇,城门镇官员严孙东还在协商,基本达成一致了,我做了最大妥协让步,同意近期只要签署2016年元月八日新宅被暴力强拆的人口政策45平方的协议。我老宅380平方左右,按拆迁政策价值500多万,拆迁价格红线房屋(1984年前建好)1.6万元一平方,蓝线房屋(1985年-2004年建好)打七.五.二折换算成安置房价格。当地商品房价格2.5万左右,老宅基地一亩三分地被地方政府拍卖了大概1000万元,有合法土地证,老房子于1975年左右建好,土地已经被福州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9月份拍卖给福州市政府的国企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我只要求拿60-70万现金补偿,其他拆迁补偿款由我父亲与我大哥分享,协议由他们两人用户口去签署,我就搬家离开,就这样最低的诉求,政府官员干部基本同意,双方商定争取几天内能解决好这件事。结果今天早上五点多就来了两三百个暴徒,暴力绑架,暴力殴打,企图暴力强拆,我与我大哥拼死反抗,对方用防爆棍棒器具施暴,我挥舞砍柴刀阻止牠们,并夺下暴徒手中一根钢管铁叉棍棒,反手棍击其中一个暴徒,有暴徒喊用灭火器喷,然后就有暴徒手举灭火器直接对准我脸部狂喷干粉灭火剂,我满眼睛,满嘴巴,耳朵都被灌进去干粉灭火剂,被迫后退到楼顶躲避防守,手上没带手机无法报警及联系亲属好友,身上仅穿一条睡裤与薄睡衣,在冬天的寒风中一点没感觉冷意,心中只有怒火与仇恨,一股拼死的心情涌上来。
    我看到二楼阳台站满暴徒,有暴徒用强灯来炫幻我的眼睛,我又看到旁边二楼我大哥手拿铁叉一路反抗,围攻他的暴徒至少二十多个,我大哥被迫从梯子爬上屋顶防守反抗。有暴徒大喊:打死他们两个,把房屋拆了。
    我大哥极度愤怒,喊到:你们要打死我,还有法律吗?法律是怎么保护我的。我听了对大哥大喊:你现在才明白法律不会保护你啊,这地方是吃人的,弱肉强食,吃人不吐骨头。你总算清醒了。
    之前无数次,我大哥总是说法律会保护他,不会强拆。2016年1月8号我家里造船厂及90年左右建好的新房屋被暴力强拆,至今未处理,没赔偿我们一分钱,45平方人口政策的安置房协议一直找各种莫名其妙的借口不给签署,欠我一家10口人500多平方安置房至今不给我们,(独生子女奖励45平方)我大哥和我都是只有一个儿子,都是独生子。也拒绝给我过渡房搬迁安置。我的大哥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他的中国梦这次终于清醒了。
    对方看到无法绑架我俩兄弟就撤退了,然后我俩兄弟报警,城门派出所有出警到现场了解情况,等民警离开,十多个暴徒又来了,我手拿菜刀,举着手机走到大门外拍照取证,再次报警,这次民警没来,但是暴徒看到我俩兄弟敢拼死反抗,又溜走了。
    暴徒乘坐的两部车牌号:闽JFM021,另一部闽DN1T98

    我三次报警110,并且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

    暴徒仍然第三次过来,现在有7-8个暴徒身穿黑色城管制服在我家大门外溜达骚扰恐吓我,一直到中午才离开。

    【市智慧福州中心】您的诉求件编号为:FZ21121400149,验证码为:551881。可凭此号码登录福州12345网站或APP查看办理情况,请妥善保存,感谢您的支持!

    现在了解到真实情况:今天早晨至少来了200-300个黑保安,黑城管,冲到我家里动手实施暴力的,我亲眼目睹至少五六十个,据乡亲反映,外围还有两百多个包围在外边,勾机就在附近等着,一旦暴力绑架我俩兄弟出来,就马上把房屋推倒。
    对我进行暴力行为的至少二十个身穿黑色制服的黑保安与城管,以及临时雇佣的打手。这些社会混混垃圾为了100元200元钱接受地方政府城管雇佣来作恶助纣为虐,泯灭人性,实属豺狼。但是牠们怕死,不会为一两百块钱跟我玩命,我哥俩敢拼命,牠们就撤退了。今天房屋的门被砸坏十一扇。我卧室门口楼梯位置满地灭火器干粉,卧室门也被砸坏。
    2019年,我老婆抱怨我房屋被强拆没房子住,看不起我这软弱男人,跟我离婚,现在我身无分文,造船厂被强拆,失业下岗,没有收入。
    政府不管我死活,只会抢劫我的血汗财产,卖给开发商拿去搞房地产。
    我看不到希望,死路一条,我只能拼死捍卫我母亲留给我的最后一点遗产——老宅。
    我父母亲在1983年开设民营造船厂,当时政策必须挂靠集体性质。一家人为了生活拼死拼活起早摸黑苦干,鸡叫开工做到鬼叫才下班,积累了一份血汗财富造船厂占地50亩,结果2016年因征地拆迁被暴力强拆,新宅被强拆后一直拖延至今不给我们签署安置房协议。现在老宅再次被强拆。贪官酷吏比虎狼还狠,比纳粹法西斯还邪恶,堪比魔鬼,吃人不吐骨头,头顶三尺有神明,作恶必无好下场。
    2016年被暴力强拆,我被暴力殴打,工厂及我住家财物损失超过一百万,至今没人处理,不管我们死活,安置房也不给我们。
    我今天悍不畏死,终于举起菜刀,拼死一搏,阻止暴力抢劫。暂时成功阻止,我仍然与政府官员保持联系要求和平协商解决拆迁事宜。
    我不希望明后天又来几百暴徒,直接用勾机强行拆毁老宅,直接弄死我哥俩。

    我呼唤能够保护我们弱势群体的法治及当家做主的权利以及真正的选举权,我们平民可以举起手中选票监督官员,我们才有话语权,选举出真正为民办实事的官员。至少滥用公权力的现象能够尽量避免。

    附,今日下洋村另有一户村民被强拆成功。
    我投诉110后,刚才18点左右城门派出所几个民警过来给我登记并给我出警单。并关心我饭吃了没有,我说没地方也没心情吃饭,今天三餐没饭吃,饿肚子。民警仍然说很同情我,但是对强拆也是没办法。
    暴力强拆,搞得我妻离子散,无饭可吃,睡不安宁,一点安全感都木有。

    我大胆跟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呼唤一声,请求他们惩治腐败官僚,阻止暴力强拆,保护平民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给我们弱民一点安全保障,创建真正和谐社会,让我们有工作机会,有饭吃,有房住。

  • 军委关注的军人维权案 又过十年无人问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4日消息】2001年6月底,在湖北空军第44师司训大队服役一年半的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人汪小燚,接到家里要求奔丧的紧急电话。由于在请假过程中与部队领导发生争执产生矛盾,随后遭到军队“军规”的暴力报复,又在一系列的体罚惩处和精神虐待下,导致心理崩溃目光呆滞身体不振,处于障碍性精神病的早期症状。于是在2001年7月13日,被部队领导像押犯人一样遣送回原籍南部县,等待和面对不说明真相、不说清对错、不说好责任的善后处理方案。

    早先南部县武装部和汪小燚的父母罗玉英等,不打算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要求部队将事情真相责任说清楚,并说好后果与事后问题的处理方案。但是在军队力量的行政压力下,也在某些经济承诺的诱惑下,也有军队对上说谎对下哄骗的作用下,南部县与汪小燚的父母,勉强接受了军队应急处理的应对方案。答应有军队开支,当地政府协同配合,对汪小燚的身体疾病和心理障碍,按照军人待遇进行管护医治。

    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边是军队内部的领导和管理制度的更替变化;一边是汪小燚身体状况的不断恶化,开支逐年增加显得入不敷出;一边是地方政府得到军队方面关心承诺的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够监护医治汪小燚以及善后的所有开支。面对此情此景,把灾祸当成生意做的地方政府,意识到这是隐患和巨大的经济包袱,当前的办法不是一劳永逸的长久之计,便鼓动汪小燚的母亲罗玉瑛、父亲汪元培,于2006年起到湖北的部队和北京的军委投诉喊冤举报,希望得到一揽子的一次性彻底解决方案。

    大概是2012年,汪小燚的母亲罗玉瑛在北京军委大院门口,用摆地摊的方式抗议喊冤,被恰好出入大院的军委领导看见(传说是徐才厚),亲自安排身边的秘书予以接待。此后,汪小燚的悲剧案情还有需要,被军队和湖北领导协同南部地方政府再一次给予认真重视。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多次对抗沟通和谈判后,也在自媒体朋友和志愿者的帮助下,于2016年达成一份全面彻底解决的内部协议。不过,就是这么一份有些接近真实的内部协议,最后依然没有得到充分合理的贯彻落实。迫不得已母亲罗玉瑛再一次踏上去北京喊冤的艰难旅途。

    2020年11月26日,在南部县火车站内,母亲罗玉瑛遭遇县公安局警察杜熙趙和社区副书记王舟等人的拦截,在竭力的反抗争取下,由车站乘客的协助后辗转西安来到北京。第二日抵达北京西客站又躲过南部县政府官员的拦截,此后便在北京郊区的出租屋临时定居,隔三差五抽空就去各部委投诉递交举报信。

    源自中国宪法日的来到,北京和各地政府加大加紧了对北京喊冤人群的清理和疏困,汪小燚的母亲罗玉瑛也在其中。12月3日,手机收到过罗玉瑛的紧急留言后,住在北京的罗玉瑛此后再也没有每日平安的消息。据估测,应该是被北京清理后送回南充地方政府,以此维护节日期间的北京安全与和谐稳定。

  • 四川古蔺失地农民贫困 十年无人管

    【民声观察2020年11月26日消息】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德耀镇燕岩村村民胡良琼(身份证:510525197110217902)和胡良辉(身份证:510525198207187898)是姐弟关系。在国家开展退耕还林期间,将5.4亩土地的承包期限改为30年,并获得国家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

    2015年村委会无视土地承包法和承包权限,强行将这块土地划转给村书记的堂嫂张某某造林。年底的时候提前14年强行变更了土地承包权属关系。令胡氏姐弟更加难以接受的是,村委会不仅漠视法律随意更改土地承包权属,而且还对胡氏姐弟长时间的劳作投入和生资成本,也没有给予合理合情的补偿,并且将2015年国家给予退耕还林的补助费9000余元,也被官员们私自截流侵吞。

    土地是姐弟全家七口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村委会和村干部的专横跋扈徇私舞弊,导致全家经济窘迫。截止到今,即没有享受过精准扶贫的政策,也没有被低保福利的优惠,遭受到的全是村委会和基层官员的特别歧视与恶意欺凌。

    为此,胡良琼和胡良辉姐弟俩走向投诉控告举报的上访之路。为了喊冤,多次向省、市政府投诉无果后上京上访。赴京的路途屡遭基层组织派政府人员拦截跟踪、恐吓遣返,始终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到国家信访窗口客观地反映基层组织的真实问题。

    为了不让姐弟上访喊冤,村领导诱骗谎称说“(你们)属于扶贫对象,改造危房后可以补贴6000元。”但在危房改造后,村委会又出尔反尔,不予兑现自己承诺。只好再次上访,上访控告的多年中,遭遇的除了欺骗之外剩下的就是殴打受伤和关押拘留。更加恶劣和蹊跷的是,在姐弟上访的时候,简陋的房子遭遇大火被火烧毁。有人多次报警,没有人前来处理。房屋烧毁殆尽,事后村镇领导不闻不问,找了他们很多次都是不了了之。

    如今胡氏姐弟依然一如既往的走在喊冤控诉的抗争道路上。没有人关心,没有人倾听,更没有人为他们遮风避雨嘘寒问暖,真正的处于饥寒交迫的呐喊之中。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又打着维稳的名义,再次拘留胡良琼,肆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镇村政府与干部依然还是恶意欺凌刁难,恣意恐吓威胁遣返,凸显极端的乱作为行为。胡氏姐弟希望通过网络喊冤,能够得到上级领导的明察秋毫,维护弱势百姓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政策的公正与公平。

  • “吊照门”十年鉴定着中国法治真伪

    今年是唐吉田、刘巍两律师被吊销律师证,即”吊照门“事件十周年。这十年来中国律师界遭遇的打压映照出中国人权极度恶化,中国法治极速倒退,中国在背弃人类文明大道上狂奔的现实。要真切认清中国最近十年来的发展,”吊照门“之后中国律师的遭遇就是绕不开的参照。

    2010年4月底,北京司法局作出对唐吉田、刘巍两律师吊销律师证的决定。而原因是唐吉田、刘巍两律师于2009年4月27日在四川泸州中级法院代理一被控“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时,迟迟不见审判长进入法庭,几个身份不明人员却进入法庭,无理要求旁听人走出法庭接受安全检查,旁听人员质疑他们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遭到拒绝;那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员同时又强行要求二位辩护人离开法庭,却不给任何的理由,辩护人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也遭到其拒绝,甚至恼羞成怒,对辩护人大喊大叫;后审判长李旭东带几个法警到辩护人面前,要求辩护人配合这些不明身份人的安排,李旭东也拒绝说出这些人的身份和要求辩护人离开法庭的理由;辩护人走出法庭后,发现在楼梯的角落里和楼层上,有几个人对着辩护人和旁听人员偷偷拍摄。这种偷拍的行为在法院是禁止的,但此时法警和法官对这种行为置之不理;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十几次打断辩护人的发言及被告人的自我辩护和陈述,不允许对证据质证、不允许对犯罪构成进行分析、不允许对被告人行为性质进行分析、不允许对法律适用进行分析……只允许核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数量、只允许被告人回答“是”还是“不是”;直至法庭辩护快要结束时,审判长再次阻断发言并斥责辩护人。

    泸州中院如此行径,公然违反法院禁止偷拍的行为,违反《律师法》第三十六条,“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泸州法院的审判根本不是在独立的审判,法庭的秩序任由某种”旁听人员“操控。为了维护辩护人的发言权利,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为了使审判员明白法律是不容许如此的践踏,唐吉田、刘巍两辩护人最终选择和平退庭,并在退庭时交上书面的辩护意见。

    如此清楚的泸州法院违法审案,居然不能受到追究,相反北京司法局还听信泸州法院的所谓“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情节严重”的指控,而将唐吉田、刘巍两律师吊证,这是公然的助纣为虐,当然,这也同时向社会释放出中共当局正开启严酷打击律师的信号。

    果然,在随之而来的岁月,中国律师遭遇了越来越严酷的打压。其中还发生了震惊世界的2015年7月9日即“709大抓捕”事件,先后将300多名人权律师与人权捍卫者传唤、警告、失踪、拘押、判刑,使中国当局对人权律师的大面积迫害达到了一个历史的新高点。此后又以吊销、注销律师执业证或强制解散律师事务所等方式继续迫害人权律师。十来年,先后有李和平、周世锋、浦志强、江天勇、王全璋、谢阳、王宇、包龙军、谢燕益、余文生、陈武权、王全平、张展、李昱函、陈家鸿、温海波、覃永沛、祝圣武、刘正清、隋牧青、王理乾、王龙德、陈科云、文东海、李金星、童朝平、刘士辉、宋美英、朱汝玲、马连顺、刘书庆、程海、玉品健、张雪忠、刘晓原、陈建刚、王清鹏、常玮平、钟锦化、任照、黄志强、卢思位、卢廷阁、吴绍平……等等律师不是被非法构陷身陷囹圄,就是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证,或被非法传唤,或被迫流亡海外;还有丁家喜、许志永再度被构陷失去人身自由。另有更多的人权律师遭到官方毫无理由的警告或停业处罚,被各种非法手段骚扰也是人权律师们的家常便饭,甚至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都受到连累。中国当局对人权律师的迫害,导致了大量的人权律师失业,成为世界律师发展史上极为罕见的现象,也是中国法制史、世界律师史上令人震惊的一页。

    这十年来,中国律师的遭遇昭告着中国当局宣称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虚伪欺诈。同时向世界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就是极权社会是否能与法治建设相容?中国极权社会能否通过先法治再民主的形式来达成向现代文明的转型?

    在学术领域,一直存在先民主再法治与先法治再民主的争论,而事实上在极权统治下这是个毫无争论意义的伪命题,因为极权即不允许民主,也不允许法治,因此就不存在先民主或先法治的可能。从唐吉田、刘巍吊照门事件至今十来年的血泪事实,否决了那种指望极权下通过民主或法治来达成和平转型的幻想。

    十年来中国律师遭遇的严酷打压现实,撕下了极权统治下标榜法治虚伪的面纱,力证了在极权统治下指望通过民主或法治积累来达成社会转型的落空。面对中国如此现实,中华民族如何实现自己向文明世界的转化?成为摆在国人面前不容回避的严峻课题。

    民生观察 2020年4月29日

  • 香港书商桂敏海被重判十年

    【民生观察2020年2月25日消息】曾震惊世界的“香港铜锣湾书店”事件终于告一段落,宁波市中级法院2月24日发布公告称,认定桂敏海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公告同时称,桂敏海已于2018年要求恢复中国国籍,并对判决“认罪服判不上诉”。

    公开消息显示,2015年,“香港铜锣湾书店”事件发生,中共当局分别在香港及东南亚地区陆续跨境抓捕五名书店股东及职员,其中桂敏海在泰国家中被捕后秘密带回中国大陆审讯,其后其余四人分别在电视认罪后释放,而桂敏海曾在2018年获得短暂释放,但不准离开大陆,其后桂敏海再次被警方控制,直到重判十年。

    根据香港媒体之前的报道显示,铜锣湾书店多年来曾出版发行多套书籍,内容涉及多位中共领导人贪腐秘史以及奢靡淫秽生活等,书店曾一度激怒中共高层,但碍于香港的新闻及出版自由,中共多年来一直不敢轻举妄动。2013年,习近平掌控中共后形势得以改变,铜锣湾书店股东、职员五人被跨境追捕后运送到中国大陆受审。

    官方公布称,出生于1964年的瑞典公民桂敏海原籍浙江宁波,2015年在泰国家中被中共跨境秘密抓捕后送回浙江宁波审讯,而在2018年(刑审期间)桂敏海“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公告还称,“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桂敏海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部分社会群众参加了宣判”。

    对于官方公告内容,铜锣湾书店的其中一名涉案人林荣基在2016年电视认罪释放后曾公开表示自己在大陆受讯期间遭到酷刑折磨,而桂敏海家属对案件一审开庭一无所知,宣判亦同样不知情,更遑论参与旁听。

    网友刘先生表示,桂敏海“被恢复中国国籍”的目的就是为了“治罪”寻找合法性依据,至于是否自愿已经不再重要,同时显示中共的无边无界,习近平的无所不能。桂敏海等人竟然在国外被秘密抓捕后带回大陆受审,足以证明中共无法可言以及相关国家的的唯利是图,包括一直配合中共淫威的泰国和瑞典。外媒曾在去年报道,瑞典外交官员在一次约见桂敏海的女儿时,同场出现的竟有中共官员及红顶商人,对方还要求桂女配合,简直不可思议。

    刘先生强调,中共再一次为肃清批评创立了里程牌,以前是如何不惜一切手段扑灭国内的批评声音,现在已经将遏制国外批评成功做了一次样板工程,身处海外的反共及批评人士将会有可能被以同样的方式“抓捕归案”,疯狂的中共再次向世界彰显了无论内外尽在我党掌控的局面,除了表示国内言论越驱紧束之外,国际社会以及西方政客的媚俗态度令人担忧。

  • 江西民工被欠薪十年维权无门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5日消息】江西三十多名讨薪农民工遭承建单位和包工头恶意欠薪,农民工代表李瑶明因被欠薪导致家破人亡背负巨额债务,其依法诉讼维权长达十年,至今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期间,李瑶明还被欠薪方两次报案诬陷其“诈骗罪”而遭警方非法关押一百八十多天。

    55岁的李瑶明是江西省贵溪市东门办事处北门下李村人,高中文化,国营下岗工人,后自谋职业成为一名爆破员。2008年至2012年间,时任队长的李瑶明与爆破技术人员率农民工三十多人,自带爆破机械设备和生产资料及资金,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在未出任何生产事故的情况下,合格完成了两个国家重点工程爆破和附属工程巨大任务。一个是江西省交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鹰潭至瑞金高速》A10标爆破工程及水沟;另一个是江西省金日市公司,鹰潭宏润道路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省靖安县《三爪仑蓄电站》C5标路基爆破及附属工程。工程完工后,李瑶明向江西省交建承建商张文木与包工头阮克旺求薪,却未讨得一分一毫劳动血汗钱。自此,李瑶明作为代表踏上了长达10年的讨薪之路。

    为讨回三十多名工人的血汗钱,李瑶明同违法的包工头,承建单位依法抗争!于是,一个小小的农民工,下岗工人们的求薪案发生了同公,检,法三家,三十余份法律判决,裁定,审判定罪等文书!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至今没有得到公平,正义的解决,欠薪方也没有支付工人一分一毫的血汗钱!而一切法律程序都是在国家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律师完成的,最终也没能阻止不公平正义的事情发生!

    就在承建商张文木与包工头阮克旺两人不依法支付李瑶明和工人的血汗钱,李瑶明准备自认倒霉时,两人在2010年和2012年先后两次以“诈骗罪”反而将李瑶明告上法庭,从而导致李瑶明被公安机关抓捕并被非法关押了181天,后在代理律师帮助下,于2012年11月29日不予起诉获释。

    获释后的李瑶明坚持申诉。2019年11月12日下午,李瑶明和工人一起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信访接待室,用了近两个小时,苦苦哀求法官下函促地方法院解决问题,但两位法官无动于衷,根本不关心几十位农民工的死活。

    李瑶明说,“我们农民工的案号是:1.(2016)高检申控访复函字第253号;2.贵检申控案终通[2016]1号;3.赣检刑申控审通[2014]2号,共计七份,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做了假的法律文书,我们30多名农民工用生命鲜血辛苦劳动,做了无任何事故和原因竣工完成了两个国家重点工程巨大爆破的建设,但至今未见过,结算过,领取过,签字领取过我们的血汗钱。我用了近两个小时,用铁证如山,神仙也推翻不了的原始数据,凭证,现场照片,等等证明用鲜血生命劳动技术创造劳动血汗钱不可能成为负数!试问天下老百姓:出卖生命血汗钱的劳动力亏本了?还用几十份公,检,法三家法律文书把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求血汗钱象斗地主一样,从民事到刑事,从刑事又到民事!”

    李瑶明表示,“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还有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组等等的交办函,督办函,督办线索函,党和人民政府的法律援助书,应有尽有地摆在两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几个摄像,录音头面前,却还是不起作用!然而,两位检察官还是无动于衷,根本不关心我们几十位农民工的死活!最后竟然以法律程序压迫我,让我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我李瑶明用生命鲜血,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无任何事故和原因,诚信,守责完成的巨大任务的事,却没有谁同我们结算过,支付过,领取过一分一毫血汗钱及工程款,反而还被江西省最强大的利益集团,江西交建集团有限公司私企主黑老大张文木与贵溪市滨江镇何阮村土霸王阮克旺,利用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用诈骗罪逮捕坐牢。江西省贵溪市法院从2009年起多次判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及队长李瑶明一审胜诉,但判决就象放屁一样不起法律效力,且还成就多次诈骗罪被立案逮捕坐牢!罪名从诈骗罪到伪证罪,虚假诉讼罪,同法律援助律师合伙作案罪,恐怖分子罪,扰乱司法罪,浪费国家司法资源罪,最后有罪推定到妨害作证罪!试问: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哪里还有什么罪啊?尽是用生命鲜血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凭证!谁在玩弄法律?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一定没有这个能力!只有有钱有势的私企主黑老大张文木与何阮村土霸阮克旺有这个能力。共产党的法就是这俩个恶霸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试问: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还有什么能力再同恶霸张文木与阮克旺他们一伙利益集团斗啊!只有死路一条!如今讨薪工人已经被逼死了四个,到现在也没有看到过一分钱!党中央,国务院督查组领导您们一定要明鉴啊!救救我们底层的农民工,下岗工人们吧!”

    李瑶明电话:13970179712



  • 北京高院夏霖案二审宣判改为十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21日北京消息】今天上午九点半,北京高院二审开庭宣判夏霖涉嫌诈骗一案,由一审的十二年有期徒刑改为十年。
    仝宗锦律师于庭后发文称,  北京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事实和性质的认定,刑期由十二年改判为十年。在出现与案件事实有重要关系的证据后,二审法院面对律师的多次申请,仍拒绝开庭审理,实际上部分剥夺了夏霖自辩、律师辩护权利。
     
    昨天(4月20日)下午, 仝宗锦律师在看守所最后一次会见了夏霖律师。仝宗锦律师称夏霖律师委托其向关心此案的朋友们表达三个意思:一、此案起因是由于夏霖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特别是代理郭玉闪案件时被认为牵涉香港占中事件(后证明并无此事)而被报复陷害的。夏霖曾于二审提讯时口头向法官提出对有关责任人报复陷害罪和徇私枉法罪两项罪名的控告,但未有回应;二、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投降,更没有出卖朋友;三、请关心夏霖的朋友们放心,他会照顾好自己,不会自暴自弃更不会轻生。
     
    据现场朋友透露,今天上午北京高院现场气氛一般,制服民警和便衣如常戒备,未传出有人被捕的情况。
    相关报道:
     
    夏霖律师被以诈骗罪一审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0922/14966.html
  • 大连访民郝威上访十年换来三千元打发钱

    2016年4月1日大连郝威陪大连访民去公安部上访,被公安部警察殴打。被打后,大连驻京办不顾郝威重病在身(癌症)再加上这次被殴打,全身疼痛难忍,不但不给治病,还不许回家。明明知道郝威家在北京,却强行把她拉到无亲无故的大连,一号在寒冷的夜晚郝威流落大连街头。
     
    大连驻京办骗郝威回大连给她解决问题(她是为房子的事上访)。可怜的郝威竟然信以为真,当然她也想在有生之年把信访问题解决了,不带遗憾离开人世。她带着病痛在大连苦苦等待了十几天,昨天,她怀着满腔希望去大连信访,结果被告知核查处只有两项信访事项,其一有个3000元的事,给她。其二上访时她与女儿被打让找公安。
     
    她上访的主项:房子,只字不提。用郝威的话说:我上访十年,被拘留被劳教,母女多次被打,身心受到极大打击以至于罗患癌症,难道就为了区区3000元?大连政府丧尽天良欺负郝威孤儿寡母。如今的郝威特别痛恨这个流氓政府,她说,反正我也快死了,要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干他一票再走,要干就干个惊天动地,也不枉辛苦上访十年。
     
    维权志愿者
    201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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