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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张玉英上访多年,只为屈死的大弟讨公道

    我叫张玉英,38岁,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27委9组,无职业,因我当地接访人员闫仕芬带队等8人于2004年12月22日在国家两办“超越职权滥用职权”阻止我上诉反映问题,将我(张玉明)的身份证抢走,身份证号是:230503197308120027,电话是:18515887828,所以现用我姐姐张玉英的名字上诉,上访人是黑龙江省弱势群体上访者中的一名,因我大弟张德胜于95年6月26日在双鸭山市长胜乡红旗六井作业期间,由于井口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我大弟张德胜一人作业,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事发后,长胜乡领导利用我父亲张森在94年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脑痴呆”等多种脑部疾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有94年6月10日双鸭山中医院诊断为证,这样,张森在其单位病退,当时我家人口多,无钱住院,而在家靠吃药治疗,在此案发生后,一、二审法院审理中,申诉人武乃茹多次向法院申请鉴定未果,至2004年6月10日由于申诉人多次不间断申诉才由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双中法(2004)医鉴定,第57号法医鉴定检验结果“张森神志不清,臆志朦胧,四肢颤抖,已无民事行为能力,卧于床上佐证为证,据法医学的相关依据张森属于已经丧失意识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张森是需要监护人的,而且被申诉人在申诉人想孩子休克的情况下,没通知我家任何人偷偷地将死者父亲张森弄走,冒用张森的名字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协议上签字“张申”的名字与户口及身份证不符的名字(有单位证明、户口及火化证明),故该带有张申名字赔偿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一、二审的再审判决认为是有效的,我认为是错误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条之规定,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其中条文的注释文说明: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包括患有痴呆症的人)第17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提供监护人:(一)配偶;(三)成年子女,可被申诉人采取这种卑逼手段应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的追究。且在一、二审、再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不但其对申诉人递交的诊断书不予认定,而对申诉人多次提出对张森的鉴定主张也不予支持,这依法也是错误的。另一、二、再审法院在审理中充分证据认定申诉人长子张德胜因已死亡而未依相关法律作出正确的赔偿,这也是错误的,申诉人家里不服,逐级上访、上诉,2007年7月31日我到省院递交了立案材料,要求立案,依法改判但省院久拖不决,已六年之久,至今无果,我到北京各信访窗口行使监督权,被我当地黑社会千方堵截,万般陷害,并无所不用其极地对我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我病危抢救2次,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后婚后不能生育。这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的和谐,法律的公正,我哭诉无门,只好求助于领导,万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点宝贵时间过问一下我的案子,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

    95年,我家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向双鸭山市岭东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不间断地上访、上诉,要求履行其合法权益同时事发后,双鸭山岭东区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但由于某些腐败分子为达到敛钱的目的,竟于97年3月31日岭东区检察院对此案竟下达了撤销案件决定书,我家不服逐级上访、上诉,直到2000年5月22日省检察院竟然对此案也下达了撤销案件决定书,无奈,97年当时正在双鸭山市电视大学学习法律的我,由于某些官员腐败含泪辍学,为屈死的大弟申冤奔波于北京、省、市各级信访部门讨公道,同时,我于99年在黑龙江省工业大学机电学院计算机系学习,2000年5月我在一次辍学,2000年8月7日我家向双鸭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履行工亡待遇,但该仲裁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5日作出的劳裁字(2000)第61号裁定书,驳回我家申诉请求,无奈,我依法定程序分别上诉于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双鸭山市中级法院,两院分别作出(2001)尖民初字第205号和(2001)双民终字第218号民事判决书,我家仍不服,我要求中级法院复查处理,公正裁决,为我家讨回公道,该院于2004年1月10日作出(2003)双立民监字第32号驳回我家申请再审,无奈我家不服多次拿(2003)双立民监字第32号双鸭山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及要求申请再审书于2004年5月到省院立案,但省院久拖不决,无奈,我到最高院、全国人大及各种渠道行使监督权,省高院于2005年8月25日省院作出(2005)黑高立民监字第90号民事裁定,并附内部函一份,其内容是:申诉人武乃茹与被申诉人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政府工伤赔偿纠纷一案,不服你院(2001)双民终字第218号民事判决,向我院申请再审。经本院复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已裁定指令你院再审,现提出以下问题: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武乃茹起诉的理由是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数额过少,即显失公平,请求增加赔偿数额。但一、二审对协议书是否显失公平的问题均未审查,显属不当。2、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因该案协议书系1995年签订,应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与变更或者撤销。原审判决以双方达成协议并履行为由认定武乃茹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无法律依据。3、原审判决对事实的认定有误。协议书系武乃茹之夫张申与长胜乡红旗六井签订,二审判决书却认定是武乃茹与长胜政府所签。4、草率驳回武乃茹的再审申请。经查,申请人曾于2001年以“赔偿协议是死者父亲张申所签,判决书却认定是武乃茹签的,而张申1994年患脑血栓后遗症,导致痴呆,办理病退,无行为能力,且该协议显失公平,因此其签定的协议无效吗,应给付各类费用合计214,264元”为由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调卷审查,于2001年12月11日以(2001)黑立民监字第203号函,交你院复查,要求对武乃茹的上述申请再审理由查证处理。但你院未针对本院函示的问题进行审查,仍以原审判决的理由予以驳回。该案系当事人进京上访影响较大的案件,你院再审本案时,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我院”指令双鸭山市中级法院再审,2006年9月26日该院作出(2006)双立民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对其错误概不给予纠正,还是维持其错误,我认为是错误的,故我家再次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其查清事实,公正裁决,2007年7月31日我向省院递交了申诉材料,要求履行其合法权益,2007年8月9日立案(经立案审查同意,同意转审监二庭审理),同年10月29日作证,也同意转审监二庭审理,但都是久拖不决,已超过审理期限,已六年之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审理完毕,无奈,我多次到全国人大最高院行使监督权,要求依法督办此冤案件,依法改判,但我当地政府及责任法院常年派接访人员及黑社会、到最高院、全国“两办”把信访窗口堵死,买通信访部门某些腐败官员,2005年最高院和全国人大各开信要求都是依法督办此案,但都是还是久拖不决,还是维持其错误,根据《监督法》第3条之规定,申诉人有权要求全国人大派督查组对案件进行监督,2005年3月—2005年6月我被当地政府及责任法院接访人员多次堵截信访窗口,并被黑社会人员多次跟踪阻止我行使监督权,同时,这期间我被政府及责任法院、黑社会人员气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胃病、肾病等多种身体疾病,同时,11月24日我当地责任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将(2005)黑高立民监字第90号民事裁定书传真给我,11月29日,我被当地责任法院尖山区法院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再审期间,不允许关押、教养、判刑当事人和违反91年403号文件11条之规定“对真正信访的当事人不充许容留、关押、打击报复”,《治安处罚条例》第26条第3款之规定“对有心脏病、心理疾病的人不允许关押、教养、判刑当事人”,可我当地责任法院置国家法律而不顾,还是将我押回双鸭山拘留所拘留15天,同时,在拘期间我心脏病复发1次摔倒造成腿部多处面积於青,现程序已到省院,由于都是久拖不决,我到全国人大数百次行使监督权和最高院行使监督权,要求督办此案案件,全国人大5号窗口接待员李耿迪是黑龙江省南岗区法院因在工作中违法违纪被查处,安排到全国人大的,有时只给登记,慎至不给登记,根本不管,就这样我地方各级法院和全国人大五号窗口接待员李耿迪互相配合,互相传递信息稳控当事人,根本不依法督办,我于2008年7月15日又到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被我当地责任法院接访8人堵截信访窗口,采取违反《赔偿法》第31条之规定: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采取妨害强制措施,暴利手段,动用警力,在北京市全国人大院里“杨秀春”等人直追我身后,并扬电话通知卢洪斌等多名法警堵截,当我跑到陶然亭桥下时,由卢洪斌带队等8人把我抓住,并押到无牌照法警车里,当时,我向尖山区法院院长卢洪斌说我按《宪法》第41条赋予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尖山区法院超越职权,无权处理我案件,诉讼程序在双鸭山以全部走完和双鸭山都没有关系况且尖山区法院05年已侵犯我一次合法权益,在侵犯只能更重构成犯罪,我并说明05年我被你们法院采取违法违纪将在京行使监督权的我气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等多种身体疾病,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中共中央2007年5号文件有关规定,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接访重点解决,涉法涉诉的问题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卢洪斌等人不但不听,还是命令警号为231006的杨秀春女法警押车和另一名男法警押车,卢洪斌等6人没有上车,而在北京继续堵截其他当事人,当车行使在白纸坊桥时龙源宾馆时,(我省院驻京在那里)我要求下车说明案件情况,并还说我要去卫生间解手,被杨秀春拒绝说有尿你就往车里尿,下车不行,就这样,在连夜把我押回双鸭山劳教所,次日早七点到达,在那里我被非法拘禁84天,同时在押期间,我心脏病总发2次,造成2次抢救的严重后果,但2次都是病危不得不去医院抢救的情况下才去的,由于心脏病特别严重,医生诊断婚后不予生育的严重后果,(时间是2008年7月26日晚11:35分和2008年8月20日晚2:30)在双鸭山市人民医院抢救,当我抢救苏醒后,我向把我送到医院责任法院多次要诊断书,被责任法院多次拒绝,并说“死有死的赔偿法,我每次抢救苏醒后,就马上投进劳教所,在2次抢救过程中,责任法院没让医院给我滴过一滴心脏病的药,而是输点营养液维持生命而已我要求放人。我家属均要求放人,他们就是不放,我要求药物治疗,责任法院拒绝给我药物治疗,就这样,导致我心脏病复发,经医生诊断,造成以后婚后不育后果,现我经常复发心脏病,换季不给我买鞋,深秋十月,我还穿凉托,导致我肾病加重,至到2008年10月7日法院才让劳教所的工作人员把我放出来,2009年3月5日7点30分左右,我又到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在全国人大门口排队等待领表时,被我当地责任法院杨秀春堵截,并让同地区接访人员给我拍照以此事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来陷害我,甚至因此来劳教我,这和国家规定的畅通信访渠道恰如其反,当我行使完监督权时,我被当地8名接访人员堵住,并要押我回当地,我有报警求救回话电话记录为证,2009年我多次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寄信,要求督办我家的受累案件,于是该局2009年和2011年多次函转全国最高法院,并有工商告函【200902494】但都是不了了知,2011年7月26日我到北京信访窗口反映情况,期间心脏病复发摔倒,医院诊断跟骨刺形成,有普仁医院,心电图和影像诊断为证,现下肢发硬肿胀。2013年12月17日,我找到省法院立案庭的庭长吴常和,说明案子在省法院吴滨生手里压7年之久,吴庭长听后很生气,向我承诺一定尽快办理,并留我的联系方式,但现在还是杳无音信。200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联合下达了《中国共产党干部违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就是让老百姓看看就不了了无期吗?我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也用法律处罚一下某些违法违纪的法官吧!案子发生至今我不断的受到责任法院和黑社会人员的陷害,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治愈。精神备受煎熬,请求国家按2014的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计算。并要求追究造成后果的主要责任人和重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2005年—2013我多次到全国“两办”反映情况,可每次去后接待人员都是和当地接访人员串通好致我的案件至今无法解决,致使案件有增无减,(并要求安排工作)矛盾不断突出,就这样,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民事案件,被我当地政府和各级法院胡作为、乱作为,串通国家信访部门某些腐败分子,互相传递信息,互相稳控当事人,阻止申诉人上访反映合理诉求,导致申诉人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而是控制申诉人的人身自由,不间断地采取妨害强制措施暴利手段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变得比佘祥林故意杀人案”更为复杂,托至时间更久。

    上访人:张玉英

  • 精神病患者出走十年无音信 回故乡认出老母亲

    他叫李小康,今年66岁,杭州桐庐人。33岁那年突患精神病,会间歇性发作地打人、伤人,或者挑一副担子说要去找活干。这样的情况持续了20多年后,他完全丧失了正常意识,每天只知道挑着担子在村里走。
    56岁时,他和担子彻底消失……今年1月,他回来了,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和家乡的名字,认出了老母亲。
    村里人说,小康就像睡了一觉,33年才醒来。
    出走10年后
    他清醒地回来了
    杭州桐庐莪山畲族乡莪山村算是一个大村,村里人口近2000人,开店、卖菜、办厂者不少。最近大家只有一个话题:小康回来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7日。“小康啊小康啊。”90岁的老母亲看着从远处走来的一群人,哆哆嗦嗦走上前,一把就抱住最中间的大高个,激动地连连呼喊儿子的名字,“是我的小康,是我的小康。”两双手紧紧相握,泪珠滚落手背。
    时隔多年重逢,老母亲没想到这一生能再次见到儿子,儿子更没想到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母亲。
    老母亲已经弓背,瘦弱矮小。她摸一摸儿子的脸,又轻轻地捶一下,“这些年你都在哪里?怎么过的?为什么不回家来?你是不要妈妈了?”
    亲娘的问话和责备一句句戳中了儿子的痛处。“我都没能好好照顾你,甚至好多年都忘记自己有家有母亲,你却还记挂着我……”儿子痛哭出声。
    “我的小康好了,病也治好了。”又喜又急的老人像个孩子,让村干部帮忙给孙子打电话,但太过激动,电话接通后,她竟说不成连续的句子,只是反复呢喃着“回来了”“病好了”。
    在救助站得到医治
    他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痛哭的儿子李小康,他终于知道:我真的有家,有母亲,还有儿子。
    这是一段被“偷”走的记忆。
    李小康33岁患上精神疾病,刚开始是间歇性发病,时不时动手打人,正常时又能下地干活。一两年后,妻子忍受不了,与他离婚,当时儿子3岁。离婚后,他的病情加重,不仅生活不能自理,齐腰的头发总是和胡子搅在一起。无意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犯病了就去挑那个担子,在村里走来走去,胆小的孩子远远见到他就哭。”村民说,只要看到李小康挑起担子,大家就知道他又发病了。
    到了2006年,56岁的李小康除了睡觉,就会挑起那副担子。担子其实是两个空箩筐,他说要去金华永康找活干。又过了些日子,村民突然发现,李小康和他的担子不见了——他走了。家人曾苦苦寻找,几年未果。
    李小康到底去了哪里?大概5年前,有几个村民去朋友家喝酒,他们在桐庐瑶琳镇附近的马路上看到疯癫的李小康——他说不出名字、年龄、村名,唯一的标志是那副担子。村民拉不动他,一边通知家人,一边给他留了100元钱。
    大概4年前,又有村民在建德乾潭看到李小康,还是那个样子,只是箩筐完全破了。他用一年的时间由北向南,经过家乡莪山走了43公里。
    大概3年前,有3位村民曾在桐庐分水某山洞看到过他——他再一次折返向北,也经过莪山境内走了55公里。
    ……
    今年1月6日,莪山村老龄委主任王水凤突然接到金华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的电话。他们说,李小康的病情在救助站医治后得到很大改善,他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出生地点,还说有一个六七岁的儿子和一个六七十岁的老母亲,要求核实后联系家人来接。
    如今他可以正常交流
    干简单的活
    仿佛是一觉醒来,已经是几十年后。
    生养的莪山村那么陌生;老父亲早已过世;他记忆中还只有六七岁的儿子、六七十岁的老母,现实是今年李小康的儿子已经30多岁,有了两个儿子,李小康的老母亲已经90岁。
    “我真的60多岁了,好像是63岁?不,是62岁?”母亲走过来拍拍他,“小康,你66岁啦。”
    问小康为什么不回家,他说“屋檐、石洞、桥墩,路都是一样的。”他依稀记得一点点,就是他一直想走回家。“但走不回来了,每个路口都是一样的,一样白茫茫的,看不到尽头,很多条路,都是路,我不敢走,不知道走哪一条。”
    幸运的是,现在小康已经可以和别人正常交流,可以干一些简单的活。
    只是家里还是和从前一样家徒四壁,地上放着5个番薯、3根萝卜、1棵白菜。这些都是邻居送来的。李小康笑笑,这些菜可以用来炒,也可以煮面。回到家他就想给母亲煮面,因为煮的时间有点久,面糊成了一团。“下次煮就会好一点。”
    因为家里几乎没有经济来源,在外打工的儿子也有一家老小要养,李小康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我的口粮田还在吗?会还给我吗?我要种了吃……”
    莪山村老龄委主任王水凤听了就要落泪。“田在的,但你吃不消种,我们替你想办法。”村里正在想办法把李小康的个人证明办好,再按程序申报比如低保、残疾人保障,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记忆真的能偷走吗
    村里人看到归来的小康都有些吃惊,他们说,小康就像睡了一觉,33年才醒来。而之前的记忆,就像被偷走了。
    真的有点匪夷所思。
    钱报记者采访了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宋海东。
    宋医师说,像李小康这种表现,可能是由精神分裂症引起的,也不排除狂躁症。以精神分裂症为例,多表现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也就是说,他可能会忘记自己是谁、是哪里人等基本信息。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通过药物能在短时间内进行较好的控制,但痊愈的可能性不大,一旦离开药物很容易复发。”宋医师认为,现在李小康虽然能和人正常交流,但并不代表他就完全恢复了,是否有精神类疾病的判断依据之一不是看这个人哪些地方正常,而是有哪些地方异常。
    (来源:浙江在线http://e.news.163.com/#detail/99/BD734UEL00011229?101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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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亲父亲守护精神病儿子十年 曾被浇开水

    在身高1米86、体重160斤的儿子王浩面前,身高才1米7多点的父亲王平(右图)显得有些单薄。然而,正是这个身材并不高大的父亲,曾经坐着两天两夜的火车,满世界寻找儿子回家;曾经被儿子用一瓶滚开水从头浇下,却还担心儿子安危;曾经被儿子拒之门外半年,每天还坚持探望。做一名父亲不容易,做一名患有精神疾病儿子的父亲,更是不容易。父爱如山,不管生活有多艰辛,王平却总是给予儿子最大的宽容和最温暖的爱。
      单亲父亲与儿子相依为命
      王平一家住在安居苑社区。在王平的心里,儿子王浩曾经是自己的骄傲,那么的聪明,可爱。然而,在儿子15岁那年,一切似乎变了样。最初,王浩总是拧开水龙头,不停地搓着手,仿佛手怎么也洗不干净似的。之后,原本活泼开朗的王浩,突然变得孤僻多疑。
      王平注意到王浩的变化,心里总是隐隐地觉着不安,于是,他带着儿子去寻医问药。诊疗结果犹如晴天霹雳:未定型精神病。
      2006年,王平与妻子离婚后,与儿子相依为伴。这些年,经过治疗,王浩的病情总是时好时坏。大学刚刚才读了一个月,学校就以王浩生活不能自理,性格孤僻,经常乱跑为由,让王平将其接回家。
      奔波千里找寻患病儿子
      回家之后,王浩的病情愈发严重了。他不但将家里的门锁全部换掉,把自己锁在屋内,更是将老父亲拒之门外。
      “没办法,我只能搬到86岁的老母亲那里去住。”王平说,老母亲住在200米之外的平房里,只有20多个平米。虽然不能回家,但是王平还是很牵挂儿子。每天,他都会去屋外望望儿子是否安好,担心儿子没钱生活,他隔三差五地从门缝里塞些零用钱。最长的一次,他在母亲那里蜗居了半年之久。
      有一天清晨,他又隔着门缝探望儿子,却发现反锁的门打开了。走进屋子,里面一片狼藉,儿子也不见了踪影。心急如焚的他在附近四处寻找,却毫无头绪。直至几天后,南京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打电话来,要求他将流浪的儿子接回去,他才如释重负。
      之后,儿子一次又一次地离家出走,又一次一次地被王平找回。南京,杭州,北京,最远的一次,儿子只身一人跑到了昆明。王平接到了民警的电话后,乘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找到了离家一星期的儿子。
      最好的父亲节礼物
      眼看着儿子的行为越来越不受控制,王平只能一天到晚偷偷跟着儿子,监督着儿子吃药。
      一天冬夜,王平在监督儿子吃完药后,去厨房冲了一瓶开水。从门缝里,他看到王浩将药从嘴里吐了出来,连忙跑到屋内询问。谁知,恼羞成怒的王浩冲出屋子,拿起刚灌好的水瓶,直接从父亲的头顶浇下去。看到父亲痛苦的样子,王浩似乎也被吓坏了,扔掉水瓶逃出家门。
      “幸好那个时候是冬天,衣服穿得厚,烫得不算很严重。”王平说。因为钱全部用于治疗儿子的疾病,他舍不得去医院治疗,只能买些药膏在家里涂涂。
      等伤势稍微好了点后,他又开始到处找寻儿子。担心儿子因害怕不敢回家,他专门在家里给儿子留了一张纸条:“儿子,爸爸不怪你,希望你早点回来。”几天后,王浩自己回到了家,还主动跟父亲道歉。
      因为精神疾病的缘故,这些年儿子的暴力倾向让王平没少吃苦头。最严重的一次,发病的儿子拽着父亲的头朝着墙壁撞去。王平顿时被撞得脑冒金星。然而,对于这一切,王平没有抱怨:“他是我的儿子,而且是在患病期间,是我没能照顾好他。”
      今年年初,在社区的帮助下,王平将儿子送进了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而他则定期去陪护。经过半年多的治疗,王浩的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而且对父亲的依赖越来越强。
    “每次我要去的时候,他都会在门口等候。而我要走的时候,他都会在窗台上一直目送我。”最让王平感动的是,儿子有一天还主动对他说:“爸爸,你要注意身体。”这一句简单的话语,王平认为比任何父亲节礼物都来得珍贵。
    (来源:新浪网http://ah.sina.com.cn/news/s/2015-06-18/detail-ifxefurs2574097.shtml2015-06-18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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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阳军区老红军房子被强拆十年 家人网上维权被逼删贴

    我叫王若松,是1937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爱人詹以贵,是1930年参加革命的老红军。上世纪60年代初,向总后要求返乡安置休养,总后拨专款在信阳市给詹以贵盖了安置房。并委托信阳军分区干休所代管。(一直住在成功路39号),在信阳,我们全家受到了党、政、军等各界的关心与照顾,对此特表深深的谢意。
      然而,自2003年开春以来,我的生活环境出现了诸多的危险情况,直接威胁到我的生活和生命安全,现特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举报:最近,我家受到社会黑势力的袭击情况。
      信阳军区干休所擅自出卖住户房屋,引发的一系列事件。 从3月18日到6月26日,社会黑势力袭击我家门窗已有15次之多,其中切断电源已达5次,严重威胁我家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一群暴徒从两侧工地趴上我家房顶,用砖头、铁管门窗全砸破,房顶砸破多处,并把门上泼上橡胶水,故意纵火!撞开屋门扔进一瓶橡胶水,以示威胁。我对院内破损门窗和房顶以修善了5次,次次惨遭毒手,电视、冰箱、空调均受到严重损坏。
      6月26日凌晨2点10分左右,社会黑势力纵火烧门,幸亏被邻居发现,及时扑灭,幸免了大祸。门头上方有很多电线和电话线、高压线,离纵火现场,不到20米,就有一变压器,周围群众惊恐万分,对于暴徒的恐怖行为,周围群众极为痛恨,对于政府软腻行为,极为不满。一致表示强烈谴责社会黑势力,呼吁政府和法律部门,严惩犯罪!尤其在依法治国,大力开展坚持“三个代表”活动的今天,这种严重破坏社会制安,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黑势力,应该严厉打击!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周围邻居的安全决不允许社会黑势力的破坏!我恳切希望政府和执法部门早日惩治犯罪!还我及家人的安静生活,让周围的邻居感觉到政府的关怀!让周围邻居看到执法部门能打击社会黑势力!我和家人、周围邻居希望政府和执法部门早日惩治犯罪!让我们感受政府和执法部门的温暖。我和家人、周围邻居,现在每天提心吊胆,无法正常生活。我们想平平淡淡的,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2005年6月20日夜11点左右,信房集团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让一群年轻人带着一挖土机,强行把老红军詹以贵的房子用挖土机挖倒,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愤慨。并扬言每个搞房地产的都养有“黑社会”。王若松的孙女用手机短信向信阳军分区司令员、政委以及信阳市市委领导反映情况,被视为骚扰工作,信阳市军分区直接通知詹韵平所在单位开除她。
    与此同时,干休所内被威胁、强迫搬家的家庭还有:
      少将:曹焕璋
      少将:付春早
      少将:邓忠仁
    少将:卜万科
     
    现在,我家房子被拆十年了,当初勉强安置,后又毁约。起诉到法院,虽然官司胜诉,却不能得到执行。我们上网求助,2015年4月2日,信阳军分区干休所所长叫我到所部去,逼着我们把网上的贴子删了,还拿有省军区发来的传真。
     
    执笔:郭继红 电话:13333769776
     
     

  • 上海联丰村支书贪污二千多万获刑十年 村民分红仍无着落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12消息:2013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联丰村原村支书蒋镇林因职务侵占2579万获刑十年。村民认为这与他们连续数年对蒋镇林的举报、上访有关。

    蒋被收监后,令他们失望的是,法院只认定了蒋一部分的非法所得,蒋获刑后,村集体收入的账目没有公开,村财务仍是暗箱操作,村集体的巨额收入仍与村民们无缘。

    昨日下午,联丰村孙林妹、孙舟英等村民代表交给民生观察志愿者的一份法院判决书显示,联丰村原村支书获刑的原因是他于2002年趁村集体企业申丰公司改制时,侵占了2579万。

    联丰村民质疑,他们提供给浦东新区检察院等各部门关于蒋镇林犯罪的各种材料、证据和线索,而检察院为何只认定蒋镇林一项犯罪事实?蒋镇林在“申丰公司”上存在问题,难道在其他项目上没有任何问题?最明显的,村里在1998年出资1.5亿盖的集贸市场,2007年改制时蒋镇林将该市场以1245万元贱卖给了自己和村委一班人”。

    现在,村民代表的两个要求是,一、相关部门继续调查蒋镇林的经济问题,将其从村集体取得的非法所得返还给村民。二、公布村集体账目,将村集体收入合理地分配给当地村民。

    下图是上海浦东联丰村张林妹、孙舟英等在京村民代表

    下图是法院判决书,显示联丰村原村支书的犯罪金额为2579万元。

  • 河南访民刘国敏抚养弃婴十年 小孩无户口无学上呼吁关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1消息:刘国敏是河南省南阳市人,长年在京上访。十年前,他在北京捡拉圾时在拉圾箱捡了一个刚出生重4斤3两的男孩,就将这个小孩收下了,并给这名小孩起名刘天赐。
     
    十年来,刘国敏一边上访,一边捡拉圾,一边抚养这个小孩。晚上,父子俩睡马路睡沙发,雨雪天则躲在桥底下。
     
    现在小孩十岁了,但无户口,沒地上学,刘国敏呼吁好心人帮帮这个天赐的小孩。
     
    以下是现正在北京的父子俩:


     

  • 从“强奸犯”到被精神病———专访湖南永州易永吉

    易永吉、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小学文化,湖南永州市东安县新圩江镇大浪村人,由于受到诬告于1985年5月22日在大浪村犯下强奸罪,被东安县人民法院于86年元月27日重判十年。从86年2月监狱里面开始,易永吉就向省高院开始申诉,直到95年释放,易永吉已经上诉上千次,出狱后对于自己遭受的不白之冤,易永吉选择的艰难申诉,并与其后25次到北京上访,可司法并没有站在弱者一边。
    由于上访给地方政府造成政绩障碍,其先后被地方政府两次送入精神病院,而性格倔强的他宁肯每天让八九个医师殴打,也不愿意吃药,所以这条汉子遭殴打无数次,就是没吃一粒药,精神病院出来时头、腿、脚都出现严重的问题,笔者9月25日采访他的时候,他刚从最高人民法院上访回来,给他的答复是只负责登记,不管实体处理,只能转回来本地处理,这说明了一个流氓打了你,你去告流氓的时候,被交给了流氓处理。这样的司法能得到公正的处理吗?易永吉的回答是那我只能闯天安门告御状了!!
    以下是采访全文
    佐真:您好,谈谈您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
    易永吉:恩,我因法院判决十年冤牢,被迫上访北京,然后在北京遭到黑社会的多次绑架,拘留、拘禁、关私人监狱,09年6月关在永州芝山精神病医院三个半月,然后又上访,被地方政府、法院、公安没收我上访材料、身份证等有用的证据材料,不准我到北京上访,10年我到北京来上访,总共我到北京上访25次,然后经过我不断的上访,就是说领导要解决这个冤假错案的话,就是说省里边、市里边要依法查办这些罪犯的时候,地方政府又在保护他,从2012年7月14日给我拘留十天后,又给我送到湖南省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强行关羁了十一个月零两天,然后在那里边我不吃药,他们给我绑架、殴打、毒打、打毒针,打完以后我还是没有吃,放出来后,两次关羁精神病院十四个半月,三次拘留,在北京多次被抓回去后,他们就给点小零花钱,让我买吃的,可是远远不够治病,我这次到北京来,政府要跟我写协议,五个月不许闯门(指天安门),就给我点生活费,我说要是法院改判我无罪的话可以,否则我继续闯门,就这样。
     
    佐真:前提是您为什么要上访,有什么冤屈吗?
    易永吉:我受到公检法司枉法裁判我十年冤狱,一个人做了强奸的坏事,然后嫁祸给我,但是在侦查、检查、审判当中我一直没签字,一直叫冤叫到底,包括我写申诉、法院让我交诉讼费,公安让我自己去抓凶手,凶手是秦大寨,以这个为由,进行打击报复,杀人面口,到哪里都有卧底跟踪,对我进行残酷的迫害。
     
    佐真:第一次进精神病院是什么时候?谁把您送进去的?
    易永吉:是2009年8月25日,到2009年12月6日才出来的,是我们东安县人民政府,东安县公安局还有法院,联合从北京接回去,以解决问题为由,说那个凶手秦大赛让抓住了,这次请你回去专门处理问题的,然而问题没解决,给我关押到永州芝山精神病院三个半月,
     
    佐真:在里边有受到什么迫害吗?
    易永吉:就是我不吃药,当时有七八个男医师,有甘主任,有姓秦的,把我暴力殴打,让我坐老虎凳,压着我的头,还有我的目击证人何芳武、江永仁,他们看得清楚,他们也是没有精神病的。
     
    佐真:有给您精神病鉴定书吗?
    易永吉:没有。
     
    佐真:有给您鉴定过吗?
    鉴定过。是在未进去以前的2009年8月13日,他给我头部搞的受伤以后,以做检查为由,他说给我搞个司法劳动鉴定,因为我现在有很多伤残的问题,然后他们歪曲事实造假,鉴定说我有精神病,给我关进去,我一直我没签字,家属没签字,强行让八九个人给我抬进去的。
     
    佐真:关您的理由是什么?
    易永吉:理由就是为了阻止上访,因为零九年(共产党)九十大党庆到来之时,地方为了保住他的乌纱帽,就是给我使用暴力关押,他没有给我任何法律凭证,只是在医院的时候给我做了伤残鉴定,我的头脚手全部受伤,是他打击报复受伤的,里边猪狗不吃的饭给我们吃,又臭又脏,给我留下很多身体问题。
     
    佐真:出来之后,您有经过法律维权吗?
    易永吉:我一直到北京上访,2010年他们抢走了我的身份证和有力证据资料,就是野蛮暴力阻止我到北京上访,在公安厅经过督办后,于2010年8月十号给我出来个身份证。我就又开始到北京上访。
     
    佐真:您有第二次被关押吗?谈谈情况?
    易永吉:是2012年(共产党)十八大之前的7月14日拘留我十天之后,把我关押在湖南省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到2013年6月14日放出来的,这次也是东安县政府、公安、和法院送进去的,包括精神鉴定书在内,什么法律凭证都没有给,也没有具体的人对此负责,出院以后我找医院找病例要小节,经过努力获得了一个证明,我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我两次被关精神病院一粒药都没吃,挨了很多打。2013年9月25日,我去最高法申诉,他们说这个案子我们不受理了,我们只是填表登记一下,不做实体处理,也不给受理通知书,也不给不受理通知书。
     
    佐真:在关押期间,对您的家庭造成什么伤害吗?
    易永吉:我的父亲是抗美援朝回来的,已经含冤去世,上有76岁老母亲,体弱多病,还有一个小孩读书没有学费,政府看我被关了给了他学费,但是没有生活费,没有路费都是我借的给他,家庭情况很惨,地方为了阻止我上访,把我的低保取消了,以前我们四个人的低保,一个季度是1500块钱,现在没有了。
     
    佐真:现在到北京后,会以什么方式维权?
    易永吉:向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那样的话,以非法的程序,来解决这个程序诉求的问题,上有政策,下有对此,下面不作为,只不过这个冤假错案真不是民事纠纷、不是房屋拆迁、也不是土地纠纷,对着干刑事案件是枉法裁判的,就是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一直不服,一直没签字,
     
    所有的程序已经走完,最高人民法院不受理,接下来我只能通过走最高检察院、人大来处理了,如果他们再不解决,那么我只能通过闯中南海、闯天安门、告御状来解决了!。

    易永吉

    出院小结

    易永吉的“病历”

     

    易永吉的诉状

    村民的证明信

    以下是对易永吉的访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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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义乌市前洪村民代表季成富十年上访无果

    我为了维护我们广大村民的利益,已上访十多年了,至今无果。这让我更加认清了当今社会“特权”的威力!为什么“特权” 侵吞我们农民利益的问题,有理有据得不到尽快解决?这无疑说明当权者官官相互,为了保护他们群体坐享其成、侵吞我们农民的利益,不惜个人的声誉,公开与广大村民为敌,不顾丧尽天良的违心造假!丧心病狂的镇压我们依法维权志愿者。因而,我们依 法维权志愿者被逼的走投无路,无奈只好把当权者是如何侵吞我们农民利益的具体事实,实事求是的披露在网上,敬请广大网友关注。
    1994年3月18日,义乌民航机场扩建办公室给我们村——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前洪村下达了《征地补偿通知书》(相见附件1). 《征地补偿通知书》最后第七项明确说明应付款为:2355974.73元。而2001年5月16日,浙江新世纪会计事务所为我们村做出《浙会查字第(2001)第252号》文件上明确说:“1993年6月至12月收民航机场扩建办的征地费等2250000.00元,”(相见附件2)。从以上两个截然不同超出二百万的数字,可以明确断定当权者有意造假侵吞我们农民利益。更让我们农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义乌民航机场扩建办公室给我们村下达了《征地补偿通知书》的时间比我们村会计下账的时间晚近一年?难道义乌民航机场扩建办公室在没有取得国家征地补偿的批准,就先给我们村征地补偿款?可见当权者的造假水平并不高明!不攻自破。还有很多漏洞明显的暴露了当权者造假侵吞我们农民利益的丑恶事实。如1、义乌民航机场扩建办公室给我们村下达《征地补偿通知书》上的具体前六项补偿款金额总和与他们统计的第七项合计应付款金额明显不同。难道义乌民航机场扩建办公室的会计人员这点会计水平都不具备?又因为我们全体村民一直没有见到义乌民航机场扩建办公室给我们村下达原始《征地补偿通知书》,只见到《征地补偿通知书》的复印件,所以我们村民怀疑当权者在《征地补偿通知书》上做了手脚。2、2001年5月16日,浙江新世纪会计事务所为我们村做了财务审计,查处了很多问题。《浙会查字第(2001)第252号》文件“审计发现主要存在公款私存,收入不入账,设置账外账,原始票据移交办事处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时间滞后,账务处理不合规等问题。”“经多次口头和书面通知你村有关人员要求提供尚未入账的收支票据,收款收据,包括收款凭证的存根等资料,截止2001年4月18日,有0N:033851~033900#、0N:032101~032150#、0N :032351~032400#、0N :216751~216800# 等四本义乌市农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收据的存根未提供。其中缺0N:033851~0338520#0N032110、0N:032112、0N:032360~032361#、0N:032386#、0N:216706~216797#等九张收款收据,下落不明。  ”这一明显的小事为什么多年查不清?
    2001年8月30日,浙江法制报在反应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法眼专栏发表了题目《义乌:银鹰何时放心飞》文章明确的说:“国家为义乌机场复航,花巨资对机场南端的净空环境予以整治。可是至今日,那里建筑物超高情况十分严重。”问题主要出在哪?“20户家名单移花接木。”“25亩土地狸猫换太子。”“1000多万公款暗度陈仓”(相见附件3)也就是说:当权者侵吞我们农民的利益证据确凿没人管。
    2005年5月18日,义乌市委市市政府信访局不顾铁证如山事实,竟大言不惭的做出终结意见:“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国法函【2005】253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经我局清理,你提出机场扩建中的土地征用等问题的信访事项已在2005年5月1日前办结,该信访事项不再受理。”虽然我对义乌市委市市政府信访局给我做出的终结意见表示抗议,义乌市委市市政府信访局还是依权在义乌小商品世界报做了公告。我对义乌市委市市政府信访局彻底失去了信心!
    既然义乌市委市市政府信访局公开枉法保护当权者侵吞我们农民利益,那只能说明义乌市委市市政府信访局更加腐败。但这里我要向全人类再明确说明三点以彻底披露目前在中国官官相互的丑恶体质。     
    一、义乌民航机场扩建办公室给我们村下达的《征地补偿通知书》,我们村民只见到复印件,原件至今也没有见到。背后肯定隐藏的严重问题不言而喻。
    二、浙江新世纪会计事务所为我们村做了财务审计,查处了很多问题。账目亏损严重,为什么当事人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
    三、九张入账发票不翼而飞,这种严重违反会计法行为。当事人却理直气壮、明目张胆的拒绝交代。这不仅说明还存在着严重的贪污问题,更说明他的同伙是不可一世的上层高官 。
    我们村民为了自己的利益已上访13年。虽然证据确凿,执法部门就是一拖再拖不实事求是的查处。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此事搞个水落石出。恳请大家关注!(待续)
     
    村民代表季成富联系电话:15967949244.
    2013年8月18日于北京。

    右:季成富

  • 湖南何芳武哭诉十年被关精神病院的遭遇(附视频)

    何芳武,湖南永州市人,因时任村支书的父亲检举揭发所在乡副乡长蒋育祥贪污救灾款,竟遭致报复,以致家破人亡。在二十年的维权上访中,倔强的何芳武两次被送精神病院,时间共长达10年之久。
    2013年6月初,何芳武来到北京,《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江河在北京对他进行了现场采访,并为他制作了视频。第一次见到他,黑瘦、单薄的何芳武显得焦躁、不安,以致于躁动。访谈期间,何芳武多次痛哭失声,悲愤之情溢于言表,以下是记者与何芳武的对话内容:
    何芳武:我在精神病院里呆了很长时间的,他们给我强行灌药,我现在脑子不很好使的。我还坐过水牢,受过竹签扎手指头的酷刑。何芳武用手在自己脖子下比划,水是这么深的。
    问:是谁把您送进精神病院的?送进去几次?那家精神病院?那年?
    何芳武:是永州市江永县政府。共关了我两次,第一次是2003年12月18日,我在北京上访,永江县县委副书记何绍云、永江县信访局局长黄应梦等人把我抓回来,编造谎言、伪造文件和证明把我强行关押在永州市零陵区芝山精神病院。他们每年5万块钱给精神病院的。我在里面吃的是玻璃饭,帮医生、护士洗衣服,叠被子,打扫卫生,查岗放哨,一天到晚忙着做事,没有休息时间。到了2006年1月9日,我终于走出了精神病院。第二次是在2007年12月13号进去的,2007年9月11日,我在北京上访,在温家宝家,我看到开过来5辆车子,有警车、有武警,当温家宝从第三辆车上下来时,我冲进去抱住了温家宝的腿,温家宝给我批示,要求依法解决好我的问题。结果是大难临头,湖南省委一个副书记、永州市市委副书记、永江县县委副书记、江永县公安局刘副局长、信访局局长黄应梦,允山镇何镇长一大批人跑到北京来抓我。9月13日我被押解回去,再次关进永州市零陵区芝山精神病院。2012年9月21日,我弟弟做保证、写假条,我是请了假才出来的。(接着,何芳武将保证和请假条拿出来,非得让我拍摄下来。)
    问:在精神病医院里,有医生给您诊治过吗?做过鉴定吗?
    何芳武:没有医生给我诊断、治疗的,他们也都知道我没有精神病。他们强行灌药给我吃,不吃他们就电击我,把我捆绑起来。(说着,何芳武两臂平伸,演示着被固定的姿势)。2010年的时候,给我做过一次司法鉴定,是允山镇政府委托的,鉴定说我有偏执性精神障碍。我是不服的。
    问:出来后,你打算怎么办?
    何芳武:我一家太惨了,我的父亲被打的吐血身亡,我的老奶奶活活饿死,我年仅十岁的弟弟何芳喜不幸走失,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知。都是因为他们逼迫下,我母亲带着年幼的弟弟背井离乡、四处流浪造成的。
    陈述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时,何芳武数度哽咽,竟至掩面哭泣。我不得不暂停录像。
    何芳武最后说:我来到北京,想找个工作,但是不好找。我现在靠捡拾破烂为生。我是请假出来的,我真怕哪天再被他们抓回去。我来北京,我们乡书记威胁我说,再上访,就要了你的命。我现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之后,何芳武恳求我,问我能不能帮他联系一下北京的医院,他想再鉴定一下,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精神病。“我想起诉允山精神病院,他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何芳武说。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年6月
    以下是记者对何芳武的视频采访:

    何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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