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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小华被证实在汉被行政拘留 郭洪伟公安厅要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4消息: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武汉维权上访人柳小华被从随州押回武汉后,汉阳国保称柳小华被刑拘的消息(郭洪伟今顺利离开随州 柳小华回武汉后传被拘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113/9130.html)。
     
    今天,郭洪伟再次和随州国保联系交涉,并到湖北省公安厅要求释放柳小华。多番交涉后,汉阳国保专门给郭洪伟发去短信说,柳小华被行政拘留,现关押在武汉东西湖拘留所,但拘留时间没有透露。

    在1月12日当晚,柳小华被武汉维稳人员赶到随州市东城派出所接回武汉市,至此她就被迫“失踪”,武汉市的多名朋友到处打听也未获其消息。2014.1.14下午18:04分,郭宏伟发出消息说,今天和他武汉的朋友们经过一整天的四处打听,终于得知了柳小华被行政拘留于 “武汉市东西湖区女子拘留所”,至于她要被拘留多长时间目前还不清楚。据武汉一位毛姓维权人告诉本工作室说,他和郭宏伟今天下午还到达了湖北省公安厅去打听柳小华的下落,并向该厅反映他们在湖北省随州市所遭遇的冤案,告知公安厅柳小华和他以及李燕军他们三人,只是因为在随州遭到了维稳人员的非法袭击,在他们自己报警后,赶来的警察们非但没有抓捕打人者,反而将他们几位被打者给抓捕并处以拘留这一事实,并要求湖北省公安厅督查此案。今晚11许,武汉毛姓维权人再次告知本工作室,郭洪伟今晚和他在一起,随州市警方今天通知郭洪伟,让他明天到省公安厅去一趟,会有人跟他谈1.11随州事件的后续处理事宜。

  • 北京拆迁户杨树华:司法黑暗到何时

    我叫杨树华,我曾是被告北京市医疗器械设备厂的一名职工,因被告触犯十余法律。我将被告北京市医疗器械设备厂法人代表卢金国诉至法院,所以被告于2000年12月报复我,导致我失业。                               
         1997年12月10日平安大街拆迁,我的户口户籍与被告库房同属西城区育教胡同70号院内。我依法属于被安置对象。
         1998年11月3日平安大街拆迁办,把我的安置房及补偿款给了被告,房、款到了被告手里,我就从一个被安置对象变成了买房欺诈对象。
          我的现住房北京市西城区旧鼓楼大街前马厂胡同6号,属什刹海房管所所有,并非被告所有。被告没有主题资格与原告签订买房协议书,更无权支配其不属于被告所有房管所的公房。买房协议书签订后,我到房管所办理房本才知道没有买房的事实发生。被告根本没有履行协议,更无法履行。实属欺诈协议!
         1999年9月12日我把被告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君良诱导原告撤诉。2000年5月23日我再次起诉被告,法官田应敏对我提出的公房不允许买卖,且没有任何买卖手续。并提供完整的房本复印件。被告违反民法通则、合同法,法官根本不理踩。愣判欺诈协议有效,把一个没有事实发生的买卖欺诈协议说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实属荒唐!
         我在阅卷时发现完整的房本复印件,没有重要的一页。后我让无数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他们都说:“我干了这么多年的律师工作,从没见过这么荒唐的判决”。
         我申诉十三年以至三级法院、两级检察院竟然无一处依法公断,不知中国的司法如此黑暗到何时!
         我的合法权益无处维护,被告触犯刑法、违反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金融法、侵权责任法、少数民族保障法、建设部34号令、42号令、房本第十二条,却无一处司法机构依法追究,被告却依然逍遥法外。
     
                                                     杨树华
                                                     2013年11月

  • 江苏盐城严杰华等七人

     

     
    姓名:严杰华、郭乃同、朱勇、王桂茹、陈建、王爱华、蔡晓峰
     
     
    性别:
     
    年龄:
     
    籍贯: 江苏盐城
     
    受难者单位、职业
     
     
     
    案件发生地
     
    江苏盐城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盐城市公安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7月至12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江苏盐城龙岗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盐城市法轮功人员严杰华,男,44岁。系盐都辅导站长。盐都县公安局副局长徐成文亲自带著刑警大队对严杰华多次审查关压及殴打,将严杰华关在市看守所及龙岗精神病院分别达一个月和45天,期间受尽了折磨。后又被强迫劳教一年半。
    江苏盐城市盐都县第一批法轮功重点人员"强制转化学习班"始於2000年6月10日。11名大法弟子被强行压往盐城市盐都县新区农津培训中心,其中包括郭乃同,朱勇,王桂茹,陈建,王爱华等这5位弟子后被送往龙岗精神病院受尽非人折磨。关押期间利用电针对他们进行电击,强行逼迫服用毒害损伤大脑的药物,致使部份他们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以及精神紧张等症状。
    法轮功人员蔡晓峰10月1日到北京上访被压回后,10月9日送至市看守所,一月后也送到龙岗精神病院,饱受折磨。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falunasia.info/infocenter/gb/article/Jingshen/jingshen05.htm
             

     
    收集时间:2010-4-17

  • 河北石家庄王卫华

     

     
    姓名:王卫华
     
     
    性别: 女
     
    年龄:39
     
    籍贯: 河北石家庄
     
    受难者单位、职业
     
    石家庄棉三医院职工
     
    案件发生地
     
    河北石家庄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革新街派出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10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友谊大街的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王卫华,女,39岁,石家庄棉三医院职工,2000年10月因修练法轮功,进京上访被革新街派出所拘留15天,又被单位送到精神病院(院址在友谊大街)受到非人待遇,强行打针,吃药,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3/2000年10月13日大陆综合消息-1048.html
             

     
    收集时间:20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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