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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律师卢廷阁起诉石家庄律协

    【民生观察2021年5月10日消息】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以“发表不当言论”,对河北律师卢廷阁进行立案调查,但却不能提供“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和依据,此行为已涉嫌污辱诽谤。2021年5月10日,卢廷阁律师将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起诉至法院。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以卢廷阁律师“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因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已涉嫌污辱诽谤。卢廷阁律师向市司法局、省司法厅举报,至今不予监督查处。向新华区法院起诉司法厅、局监督失职,立案庭答复:正在请示市中院。现在卢廷阁律师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名誉侵权诉讼,看他们还请示否?

    卢廷阁律师表示,“其实,他们不立案对我更好!这样就等于直接宣告他们败诉了,而且还说明他们都是一伙儿的,都在赤裸裸的违法,过程直白,效果简单明了。否则,进入法律程序,判我败诉,就没这效果了!呵呵!”

    附:民事起诉状及证据

    民事起诉状

    原告: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被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9层,电话:03187752442、87708118
    会长:段林国,男、电话:13932193677
    主管副会长:张继新,男、电话:13803371004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0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9年12月15日,原告收到被告寄送的石律惩字(2019)第8号《立案调查通知书》,指控原告“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成员:冯路钧、高文英、马晓晨,主办人:冯路钧),公然要对原告进行调查。

    原告随后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被告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包括:什么不当言论?如何认定不当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要求20日内书面回复。但时至今日,被告没有任何回复,反而以此为理由,开始限制原告及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双重执业权利,且限制至今。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形式下,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还要求有最甚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呢?作为律协,一纸立案调查,什么证据也没有,就让原告申辩,让原告提交材料,被告这是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

    因被告不能提供指控原告“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和依据,被告已涉嫌侮辱、诽谤,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被告以石家庄市司法局批转的名义,以律师协会的名义,兴师动众地公开发文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实际已达到侮辱、诽谤等违法犯罪的程度

    现原告先向贵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及其负责人在当地报纸和律协网站、微信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

    此致
    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

    具状人:卢廷阁
    2021年5月10日

  • 河北律师卢廷阁申请律协公开信息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0日消息】2021年3月9日上午,河北律师卢廷阁向协会秘书处当面提交了申请,要求石家庄律师协会依法公开信息。

    卢廷阁律师表示,律师都被强行要求加入律师协会,并被强行收取会员费,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每年向个人会员收1150元,向律所会员收10000元,收费的法律依据呢?全市律所260多家,律师近4000人,每年收取会费约600多万,这此钱都干什么用了?需要给律师们一个公开交代。

    还有,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们是怎么产生出来的?是公平公开的竟选吗?协会聘任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资等,也都应当予以公布。作为会员,依法享有知情、监督权,所以很有必要申请公开这些信息。今天上午,他已向协会秘书处当面提交了申请,要求律协信息公开。

    附:《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卢廷阁,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申请公开事项:
    1、本届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产生过程;

    2、协会所有在职人员姓名、职务、工资及聘任过程;

    3、近三年律师协会财务收支明细:企航中心收支明细:

    4、收取会员费的法律依据。

    申请理由:
    本人自实习、执业以来,被强行要求加入律师协会,并被强行收取会员费(个人会员1150元/年,律所会员10000元/年),但从没看到收费的法律依据。全市律所260多家,律师近4000人,每年收取会费约600多万,还投资设立了“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这些收入都用到哪里去了?

    作为律师协会会员,依据《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享有监督律师协会的权利。为了自己、也为广大律师知晓律师协会的产生运作、人员、收支等相关信息,特提出此申请,希望详细公开,以取信于广大律师,不要辜负广大律师对律师协会的供养,更不要“吃饭砸锅”。

    此致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申请人:卢延阁

  • 卢廷阁律师举报石家庄市律协

    【民生观察2021年2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北律师卢廷阁在2021年2月2日实名举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涉嫌侮辱、诽谤,并要求该律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卢廷阁律师称:“2019年12月15日,我收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寄送的石律惩字(2019)第8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声称我“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却竟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我随即书面要求提供,但至今没提供。2020年11月份以来,又进一步限制我的执业权利,我只有举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形式下,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还讲个证据、法律呢?你个律协,一纸立案调查,什么证据也没有,就让我申辩、提交材料,我申辩、提交个啥啊?看这个调查,是市司法局批转的,律协要听话。那我就先举报到司法局,看它们怎么玩耍?呵呵!”

    据悉,中共当局在2015年709事件中对上百名律师判刑、拘押、警告后,又陆续以吊销、注销律师执业证或强制解散律师事务所等方式继续迫害维权律师,河北卢廷阁律师也是“死磕”派维权律师之一,也多次遭到当局构陷打压。

    2017年卢廷阁律师曾在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件时,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2020年3月,卢廷阁律师因关注武汉病毒(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零号病人、公民记者处境等遭警方传唤,2019年也曾因为发起修宪倡议被强迫失踪。他当时正在代理余文生律师案。2019年12月14日,卢廷阁律师曾被当地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传唤,扣留大半天才被释放。警方问他是否在网上发布过“ISIS(伊斯兰国)的武器主要来源于中国?”等言论,但卢廷阁表示根本没有。2019年12月15日,卢廷阁律师收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寄送的石律惩字(2019)第8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声称卢廷阁律师“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11月份以来,石家庄市律协又进一步限制卢廷阁的执业权利。

    2021年2月2日,卢廷阁律师实名举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涉嫌侮辱、诽谤,并要求律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附:卢廷阁律师《举报信》

    举报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被举报人: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9层,电话:0311-87752442、87708118
    会长:段林国,男、电话:13932193677
    主管副会长:张继新,男、电话:13803371004

    举报事项:
    1、被举报人涉嫌侮辱、诽谤举报人,应依法监督查处,向举报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00元。
    2、如被举报人已涉嫌违法、犯罪,则移送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事实过程:
    2019年12月15日,我(举报人)收到被举报人寄送的石律惩字(2019)第8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声称我“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成员:冯路钧、高文英、马晓晨,主办人:冯路钧),公然要对我进行调查。

    我随后发出书面要求,要求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包括:什么不当言论?如何认定不当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要求20日内回复。但时至今日,被举报人没有任何书面回复,反而以此为理由,开始限制我的执业权利。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形式下,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还讲个证据、法律呢?你个律协,一纸立案调查,什么证据也没有,就让我申辩,让我提交材料,我提交个毛啊?你算个什么东东?

    因被举报人不能提供指控我“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和依据,被举报人已涉嫌侮辱、诽谤我,并且是以石家庄市司法局批转的名义,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的名义,兴师动众地公开发文对我进行侮辱、诽谤,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已远远超出一般的侮辱、诽谤。作为律师,这是无法容忍的!

    我执业20年,向被举报人交纳了20年的会费(每年个人会费1150元,律所会费10000元),作为养活了被举报人及其职员20年的衣食父母,不仅权利常常得不到维护,相反却受到了公开的侮辱和诽谤,执业权利也在受到进一步的侵犯,养之何用?对被举报人及其负责人严重变质、退化的行为,监督机关应当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养奸。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移交相关行政司法机关立案惩处。同时责令被举报人及其负责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令其以此为戒,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为衣食父母们服务,绝不能“吃饭砸锅”。

    此致!

    举报人:卢廷阁
    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 卢廷阁律师举报律管处长并申行政复议

    石家庄市司法局,以肺炎疫情为由,推迟年检考核。往年5月即告结束,今年6月才开始,且持续至今,已到第18批了啊!不仅如此,没有年检的律师,办案要开证明,开证明只开10天期限,导致我已开4次证明。在开第5次时,司法局律师处官员的官僚作法,给我造成很大的麻烦和损失,已涉嫌违纪、违法和侵权。

    正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司法局,遂向其(邮箱)举报。同时,向河北省司法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可法局,局长:郑国良
    地址:石家庄新华区泰华街476号联系电话:0311-86262011

    申请事项:
    1、对被申请人之党员公务员李健、石永瑞,因开具证明的行政行为不负责任,拖拉怠工。官僚作风严重,而侵犯了申请人执业权利,并带来经济损失,要求给予处分,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2、认定被申请人开具年检证明只有10天效力的作法,无法律依据违法

    事实和理由

    因今年肺炎疫情,市司法局推迟律师所年检,从5月31日延续至今己近4个月,仍未结束,受此影响,律师执业需要司法局出具相关证明。但不知什么原因,司法局开具的证明只有10天效力,所以需要频繁开具证明,给律师执业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申请人由于业务需要已连续开具了4次,每次都要上次到期时才能开,与出差办案时间造成极大冲突,浪费了大量时间和差旅费用等,第4次快要到期(9月20日周日)的时候,中请人与李健约好提前到9月18日周五将第5次的开出来,并派人送到申请人所里(因为一趟趟让申请人去拿,她都不好意思了),这样中请人在周六日就可以出差,9月21日周一就可以用上,但出乎意料的是,李健没有兑现,且没有任何理由,没办法,周六日无法开具、更无法出差,只有到周一联系开具,出差就只能改到周二,但周一李健一直开会没有开具,下班后与李健说好周二上午9点来拿,保证一定会开好,于是申请人订了周二上午的车票,周二9点申请人到司法局后,李健又说在开会,并答应10分钟后就拿下来,在等待中,李健办公空的人下来过3人收发律师材料,就是没有中请人的证明,因为要赶火车,申请人催促李键多次,约9:50石永现拿着证明下来了,但他却不给中请人,还要申请人上楼,要给申请人说事!大摆官架!大耍官风!没办法,为赶车申请人只能空手而去。

    由于没有拿到证明,给这次出差办案带来了极大不便和麻烦,造成了很大的时间和经济损失,仅车票费就近2000元。

    上述两人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信用,拖拉息工,不拿律师和群众当回事的官僚作风十分严重,自己坐在办公室喝茶看报,一个规定一句话,让律师和群众跑断腿,而他们则毫不在意!这样的党员,代表共产党的形象和作风吗?是合格的党员吗?这样的公职人员,代表司法机关的形象和作风吗?是合格的公务员吗?为此,应当对二人给予处分,并向申请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由于被申请人开具年检证明只有10天效力的作法,没有提供法律依据应认定违法,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纠正。

    此致
    河北省司法厅

    申请人:卢廷阁
    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 卢廷阁律师因言三天被传两次

    【民生观察2020年3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北石家庄人权律师卢廷阁再次因为网络言论遭到派出所传唤,系三日之内第二次,而元旦以来已有多次传唤记录。卢廷阁本人认为警方严重侵犯其个人的言论自由,并以频繁传唤的方式进行变相羁押。

    据了解,卢廷阁律师在中午时接到派出所电话,对方声称要对其进行传唤,罪名是“寻衅滋事罪”,时间约在当日下午三点半,地点则是辖区赵陵铺派出所。笔录询问内容有关普通的网络言论及照片,不过警方指控卢廷阁的内容无法出示证据来源,因此卢拒绝回答所有询问,最终警方在拖延多时后将卢释放,此次传唤历时三个小时。

    被困期间,现任所长则威胁称“只要你网上发言,我们就传唤你”。据称前任所领导亦曾发出类似威胁称“别人骂大街没事,你放个屁就不行”,警方态度十分明显,言辞极具针对性。

    而两日前(3月11日)上午,警方派出四警到卢家敲门,声称传唤,卢廷阁以无传唤手续不配合并拒绝开门,在赵陵铺派出所指导员致电承诺有传唤证后,十点半到达派出所,至傍晚六点才获释放,历时七个半小时。

    警方指控卢主要的十条网络言论,包括追问国监委有关李文亮案的调查结果、公民记者陈秋实失踪一事、寻找武汉肺炎0号病人、外国人条例以及网信办出台的网络生态规定等内容。而在卢廷阁拒绝签署笔录后,警方将上述内容的笔录重复三次进行恶意报复,并在做完三次笔录后故意拖延几小时,至傍晚六点才将卢释放,整个传唤时间长达七个半小时。

    卢廷阁律师表示,三日内的连续两次传唤,加上之前的几次,实际询问的时间很短,其余大部分时间是失去自由,被故意看管困在派出所几个小时,而询问的内容明显不能确认为违法,所以警方这种连续传唤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变相羁押,已经涉嫌违法,不过在权力不受制约当下,就是这么任性霸道,更遑论存在依法和公正。

    卢廷阁律师以往曾代理多起人权(维权)案件,两年多前曾因代理云南会理县一起法轮功案件时,在法院遭到殴打致伤。目前卢廷阁被打案已坚持维权两年。

  • 卢廷阁因网络言论被立案调查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2月14日卢廷阁律师,被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第二天,又被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以“发表不当言论”立案调查。

    据卢律师案情通报称:2019年12月14日上午10点,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派出所教导员苏建须、片警韩远征持书面《传唤证》传唤我到派出所讯问,涉嫌罪名:寻衅滋事,到后将我包和手机扣下,分局2名便衣将手机拿走,还问我开机密码,被我拒绝。讯问的主要问题是:你是否在网络上发布过“ISIS的武器主要来源于中国”?我明确回答:没有。其他如户籍、家庭、微信号群等,我基本拒绝回答。第一次讯问约13点结束,拿去向上级汇报。期间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下午16点半第二次讯问,还是重复那个问题和回答,17点结束。退还我包和手机,但手机被解码并被作了手脚,导致功能障碍。整个传唤过程有多处违法,我在考虑依法维权。在此,再次感谢同行和朋友的关注、关心!

    另外,12月15日上午,我收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是石家庄市司法局批转办理的,指控我“发表不当言论”!这是何等的荒唐可笑!请问:是什么不当言论?哪儿不当了?不当的标准是什么?都没有,还要我20日内申辩!?刚开过“世界律师大会”就这样?

    我代理的执行案件,对方和法官明显违法犯罪,他们不立案。我被法警殴打,他们不帮助维权。他们不想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却很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

    据悉,卢廷阁是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卢廷阁在代理一起法轮功学员案件时,曾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但他维权2年至今都没有结果。随后,卢廷阁提起刑事自诉,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李朋,要求法院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次卢律师被派出所强制传唤,据悉可能与其近期实名举报当地司法局领导,因而得罪某些人有关。

    分析人士认为,近来各地屡现公民网上言论遭公权力非法侵害事件。如:著名维权人士郝劲松在昨天上午11点,遭其所在地山西定襄县晋昌派出所传唤已超24小时,刚刚收到其家人消息,目前郝被当局从派出所带往忻州市网监中心。而就在几天前,郝劲松曾因转发渔村(香港)等信息也遭到过传唤。郝劲松践行公民言论自由,警权非法监控网络日趋常态,公民权利与尊严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 因实名举报卢廷阁被强制传唤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午,河北卢廷阁律师被石家庄市赵凌铺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

    据卢廷阁律师妻子发出消息称:2019年12月14日早上八点多,辖区派出所所长给卢廷阁律师打电话找他,他说让去律师事务所找。然后九点多卢廷阁给他妻子打电话说是给了他一张纸,涉嫌寻衅滋事,让他签字,他也签字了,他现在派出所做笔录。

    随后,卢廷阁律师的妻子赶到赵凌铺派出所。派出所人员承认卢廷阁律师正在里面接受讯问。她妻子问你他中午能否回家吃饭。派出所的人说应该不能,可以让她送饭进来,但也不让他们夫妻二人见面。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卢廷阁律师此次被派出所强制传唤,据悉可能与其近期实名举报当地司法局领导,因而得罪某人有关。10分钟前有网友给派出所打电话,一位女性接的电话说:“他媳妇刚刚来给他送饭,其他的俺什么也不知道”。网友问她所长手机或值班领导电话,她说“我真的不知道,俺这个电话只能接不能打”。

    北京律师谢燕益表示,卢律师被传唤可能由于其以实名举报司法局非法干预执业权利,以及近期转发墙外信息所致,此前已有郝劲松等因转发渔村(香港)等信息遭到传唤。

    据悉,卢廷阁是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卢廷阁在代理一起法轮功学员案件时,曾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但他维权2年至今都没有结果。随后,卢廷阁提起刑事自诉,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李朋,要求法院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11月下旬,卢廷阁律师向石家庄市纪检委书记,就本年8月石市司法局官员骚扰卢父母以及挪用扶贫款物一事进行了实名举报,据称司法官员突击骚扰卢廷阁父母疑与其代理法轮功迫害案有关。



  • 卢廷阁律师被打案维权第32步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9日消息】河北律师卢廷阁2017年在代理一起法轮功学员案件时,被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但他维权2年都没有结果。2019年11月27日,卢廷阁提起刑事自诉,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李朋,要求法院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11月17日,卢廷阁律师在四川省会理县法院代理案件时,遭到法警李朋暴力殴打至昏迷,该案发至今,已近2年,殴打律师,涉嫌故意杀人的法警李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可见官官相护、地方保护、法治不彰之严重!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在地方真成了口号!

    根据案件性质,应以刑件立案侦查,且不难破案,在场的法警,好多都是亲眼所见,并且参与,甚至李朋自己也会不得不承认殴打的事实。但出警派出所所长胡启平等人利用权力,改变案件性质,以治安行政案件处理,降低了侦查责任,使得“化解凶手责任”成为可能,最终达到保护自己人的目的。反过来,如果是律师打了法警呢?结果,大家懂的!

    2019年10月23日,卢廷阁律师向会理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11月25日收到不予受理的裁定。本案明显属于《刑诉法》21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会理法院竟然以不属于210条规定的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不知是不懂法还是故意玩乌龙游戏?无奈,卢廷阁只好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瞧一瞧中院的对策。

    附:《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卢廷阁,男,1970年7月1日生,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C-811,电话:13012165113
    被上诉人:李朋,男,四川省会理县法院法警案由:故意杀人(未遂)案
    上诉人不服四川省会理县法院(2019)川3425刑初255号刑事裁定,特提出上诉,要求直接提审本案或指定管辖,依法追究李朋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17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上诉人与北京律师黎雄兵、山东律师熊冬梅来到会理县法院二楼的第九审判庭,准备开庭。随后,审判法官邱云走进法庭,看见辩护律师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公文包,当即要求三名律师将电脑、公文包交给法警拿走。律师表示异议认为:公文包和电脑是正当工作物品,无任何法律禁止携带入庭。“我说了算!”邱云不容申辩,甩下一句话就走出了法庭,态度极为蛮横和粗暴。

    因争执未果,开庭被取消,上诉人等三名辩护律师只得下楼离开法庭。被上诉人李朋借故律师走得太慢,随即与其他法警推搡黎雄兵律师,意欲将他推入法警室并实施控制。看到情况紧急,为避免法院监控到时可能坏掉,上诉人便拿出手机,录像取证。被上诉人等看到后,立即丢下黎雄兵向上诉人反扑过来,抢夺了手机并将上诉人推进法警队长办公室,几乎是推进的同时,李朋一记重拳打在上诉人右太阳穴上,上诉人没有任何防备,几近倒地,紧接着两三个法警进来还要继续施暴殴打,看到打的非常严重,加之上诉人大声呼救,才没有进一步施暴。

    被打后,上诉人一度处于昏迷状态,黎雄兵律师报了警,等果元派出所所长胡启平来后,却拒不安排去医院救治。一直等着法官邱云、杨继兰指挥书记员及众多法警携带摄像机先后2次到法警办公室,向上诉人强行送达《开庭通知书》,强行架起上诉人进行搜身、搜包。等配合法院办完所有应对事项后,胡才安排将上诉人从办公室用担架抬出来,用法院警车拉到会理县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等候在法院一楼大厅的黎雄兵和熊冬梅律师也被强行带入法警办公室,实施了强行搜査,并阻止他们陪同到医院救治。

    本案中,上诉人作为出庭履行职务的辩护律师,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被上诉人李朋作为一名正式法警,理应知道人的太阳穴是致命部位,会一拳致命,却仍然对上诉人违法施予暴力,重拳击打上诉人右太阳穴,明显具有希望这种致命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或者至少也是放任这种致命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只是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而已。所以,应当以故意杀人(未遂)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不难破案,在场的法警,好多都是亲眼所见,并且参与,甚至李朋自己也会不得不承认殴打的事实。上诉人在被救治期间作询问笔录时,也已明确要求接案警察胡启平刑事立案,但胡启平却故意以行政案件立案,最后以没有证据证实被打为由结案。上诉人不服,多次督促胡启平刑事立案,并向县政府复议。在会理县公安仍然拒不刑事立案后,又向会理县及上级检察、监察部门控告公安拒不移交刑事案件,循私枉法改变案件性质,包庇被上诉人,使其逍遥法外,但最终各级机关均未予监督立案侦查。

    无奈之下,上诉人只有依据《刑诉法》210条第(三)项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上诉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事实,有案发时的法院楼道监控,案发后公安与法院的全程录音录像,公安对相关人员调査的询问笔录和视频,证人证言,上诉人拍摄的视频,以及2018年11月29日上午上诉人发现被上诉人后报案及出警的录音录像和法院监控(当时的惊人一幕:出警警察李书涵让法院将殴打上诉人的法警找来,警察当时并不知道是谁,一会儿法院便直接将李朋从二楼带到了一楼大厅警察面前。接受上诉人指认时,李朋一言不发,面带惊慌。接受警察询问时,李朋小心谨慎,不敢否认打人事实。)予以证实。为此一并申请:会理法院依法向会理县公安和自家调取。

    鉴于被上诉人李朋至今仍在会理法院担任法警,会理法院与李朋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存在明显的回避事由,本案显然不应由会理县法院管辖审理。为此一并申请:会理法院立案后,直接上报凉山州中级法院指定管辖,或者由中院提审,避免“自己审理自己人”。

    2019年10月23日,上诉人向会理县法院邮寄起诉,11月25日收到不予受理的裁定。本案明显属于《刑诉法》21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会理法院竟然以不属于《刑诉法》210条规定的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不知是不懂法还是故意玩乌龙游戏?为此,特向贵院上诉,请依法、严肃对待本案,支持上诉请求。

    此致
    四川省凉山州中级法院

    上诉人:卢廷阁
    2019年11月26日

  • 父母被骚扰 卢廷阁举报司法官员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周一(11月25日),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卢廷阁律师向石家庄市纪检委书记就本年8月石市司法局官员骚扰卢父母以及挪用扶贫款物一事进行举报,据称司法官员突击骚扰卢廷阁父母疑与其代理法轮功迫害案有关。

    据了解,2019年8月中旬,石家庄市司法局马姓副局长带同两名律师处人员以及两名律师突击去到卢廷阁律师的老家,讹称为卢的同事以及上级,借助到附近地区扶贫的机会探访和慰问卢父母,并提携两桶十斤装食油以及赠品。不过来人言谈话语却与法轮功有关,除了细数法轮功不是之外,还要求卢父母规劝卢廷阁律师停止为法轮功案件辩护的工作,并用威胁语气恐吓两位老人,最后强行留下油品,还与卢父母拍照后才离开。

    两位老人在遭到恐吓后因担心卢律师出事遂于第二天赶到石家庄,质问卢代理法轮功案件一事,卢廷阁律师在仔细与父母交谈后方知石家庄市司法局官员骚扰无辜父母的低劣行径。随后卢律师致电马姓副局长进行核实,对方并未就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闯入民居骚扰无辜父母以及威胁恐吓一事作出道歉。

    卢廷阁律师认为,马姓副局长及其他人员以刚好在附近地区扶贫的名义突击骚扰其父母,并讹称为卢律师的同事及上级,名义上又以探访慰问为由,但实质却是威胁恐吓其父母,主要目的就是想利用其父母的影响来阻止卢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而司法官员在此过程中不惜挪用扶贫款物,涉嫌公权私用,违反相关规定,应当严肃查处绳之以法,因此向纪检监察部门作出举报。

  • 卢廷阁律师楼下被安专属摄像头

    【民生观察2019年4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河北律师卢廷阁家楼下,被监控部门给他安装了专属摄像头。

    据卢廷阁律师介绍,他家住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路18号安康花园8-2-102,小区里共有8栋楼。在4月5日清明节那天,有人加班在他家单元门正对面草坪里水泥施工,询问得知:要安摄像头,且每栋楼每个单元都会安装。之后几天便没有动静。8日晚上他回家,突然发现单元门对面亮着红光的高清摄像头,正对着我们单元门,只此一个。

    次日上午,卢律师到其他楼之间查看了一圈儿,没有发现其他楼栋安装了正对着单元门的摄像头。至此证实:由于“你懂的”原因,卢廷阁律师荣获专属摄像头一枚!即“一星级荣耀”。其实,卢律师觉得自己还不配享有这么高的“荣耀”,即使是一星。可见,自己还需要继续努力啊!

    据悉,中国政府为了监控异见人士,往往以维护社会治安的名义,在这些异见人士的居住地安装精密的监控摄像头,以监视他们的出行及往来访客的情况,政府维稳部门一旦发现异见人士家有其他所谓的敏感人士来访,就会派出警力或维稳人员予以骚扰、拦阻、甚至殴打。

    例如;湖北省武汉市民主党人秦永敏家楼下所有进出口都被安装了高清摄像头,用以监视秦永敏的出行以及来访客人情况。2013年2月底,新疆维权人士赵海通探访秦永敏之时,就被监控探头探得,在赵海通离开秦家时,被武汉青山区国保赶来殴打。秦永敏曾反映说:“赵海通先生出乎意料的在下午两点钟来到我家,下午六点钟离开,他走后一直没有音信,我一直非常焦急,晚上九点钟他突然在QQ上发来消息说,差点被打死,我非常震惊,他说现在一家网吧里,因为他的手机也被毁了,没有办法联系,然后详述了被打的情况”。

    秦永敏说,赵海通刚离开他家不久,就被监控的国保警察邓刚等人殴打,赵海通介绍,警察说:“马上把他铐起来,暴打他,他说我到武汉来看望秦老师并没有违法行为,而警察却说秦是反共分子,谁要看他谁就要遭殃,他说,也没有法律规定,那人就对他施加暴力,铐上手铐后打倒在地,踢来踢去,附近人都看见了。最后把他带到保安执勤的棚子里,又打了一顿,打到他晕厥过去,因为他的哮喘病一发,就完全不能动弹,处于半昏死状态”。

    武汉警方通过摄像头监视秦永敏并阻止友人来访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起,13年2月8日,湖北省宜昌市异议人士来到秦永敏给他拜年,不久多名警方监控人员便来到秦家将石玉林非法带回宜昌市并拘禁于宾馆数日。在此之前,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也因此被殴打。

    例如:湖北省宜昌市异议人士石玉林,在2012年5月底被武汉警方非法送回宜昌市后,就被宜昌市警方非法禁止离开宜昌市,并且还在他家的楼下的所有出口处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对此,石玉林曾经质疑过警方的这一举动,但是警方却说不是专门针对石玉林的,石玉林也知道没有证据是专门针对他的,所以也不好说什么,但是,在之后的每年“六四学运”敏感期,石玉林都会被警方带去派出所非法稳控,在派出所期间,石玉林一再查看挂在墙壁上的监控画面,他家楼下的多个摄像头几乎就没有摄录其他地方,长期就是对着他家楼道摄录的。

    卢廷阁律师还介绍,他是因为长期代理所谓的敏感案件才被警方列为“监视”对象的,尤其是在代理了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三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辩护案件之后。

    2017年11月17日上午9点,中共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法院对崔德莉、花晚霞、张惠琼三位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三位辩护律师卢廷阁、熊冬梅、黎雄兵进入法庭,法官邱云要求律师将电脑、公文包等交给法警。三位律师表示,开庭文件、案卷均存放在电脑中,无法履行辩护职责,不同意将电脑交给法警。法官邱云随后宣布取消开庭。律师表示,法官邱云的言行违法,要予以控告。法警随即推搡律师。卢廷阁律师准备拍摄法警行为,被法警拖入办公室殴打。至当日中午12点30分,卢律师被送医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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