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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珊珊:打电话帮助谢信爱小朋友上学

    我申请教委协调孩子上学,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告知要依条文,

    我申请教委制定条文所依据的法律,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就耍流氓不理不睬。

    我6岁的女儿谢信爱今年是应上小学的孩子,按照北京市密云区教委的要求给孩子办理好了城区入学手续,但到城区就近学校报名时被拒收。

    教委小教科长郑立华告知:“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把他们自己制定的条文撤销,孩子才能上学”。嗣后,我向他们提出制定条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他们又不给回复。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局权力真大,可以百般刁难不让孩子上学,肆无忌惮的违法,谁给他们的权利。

    现只能求助媒体、网络,帮助向北京市密云区教委打电话要谢信爱不能城区上学的法律依据,而不是北京市密云区教委自己制定的没有法律依据的条文,并督促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制定有法可依的条文,保证每一个孩子的上学权利。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杨福军主任电话:(010)69041752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小教科郑立华科长电话:(010)69041914

    北京市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监督举报电话:(010)69042401

    我的电话和微信同步:15811304951

    求助人:原珊珊
    2022年7月12日

    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原珊珊电话:15811304951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申请人原珊珊系适龄入学儿童谢信爱的母亲及法定监护人,现在檀营国际生态城居住,2022年5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政策向密云区教委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在密就读批准书”。2022年6月12日申请人到就近密云区檀营满族蒙古族乡中心小学申请入学被拒,申请人依法向密云区教委提出协调请求就近入学未果。

    申请人作为一名公民,出于申请人女儿谢信爱义务教育权被侵害的原因,现申请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向申请人公开以下事项: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2022年密云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划片方案》中第五项第一条“关于非本市户籍城内无房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及安排: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密云城区无房且取得城内镇街教委开具的“在密就读批准书”的,到平原乡镇小学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联系就读。平原乡镇指西田各庄镇、河南寨镇、穆家峪镇、溪翁庄镇、巨各庄镇、十里堡镇”,是依据哪部法律,哪一条制定的。

    申请依据及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公民的知情权、政府部门职责操守与良知、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人道责任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披露为盼!

    此致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申请人:原珊珊
    2022年6月18日

  • 原珊珊:709第二代继续维权

    709已经7年了,唯一不变的就是维权。

    当今中国有红二代、官二代、富二代……还有709人权律师的二代注定是维权二代。

    谢信爱小朋友是谢燕益律师的女儿,年满6岁,是2022年适龄入学儿童,因非京籍户口,家庭在北京市密云区租住的房屋,虽然北京市密云区城区入学手续齐全,但城区的小学不接收。

    谢信爱的妈妈原珊珊向北京市密云区教委请求协调城区就近入学,被拖延到报名期结束,教委杨福军主任也没有回复,小教科长郑立华告知,不能在城区上学。

    嗣后,原珊珊向北京市密云区教委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非本市户籍城内无房适龄儿童不能在城区入学的法律依据”,一直没有收到回执。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709孩子的家属:原珊珊
    2022年7月9日

    联系电话微信同步:15811304951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杨福军主任电话:(010)69041752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小教科郑立华科长电话:(010)69041914
    北京市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监督举报电话:(010)69042401

  • 论傅政华的倒掉

    听说,中共原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原司法部长、人称“傅矮子”的傅政华,倒掉了,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但我却见过未倒的傅矮子,被众星捧月着,满脸阴沉和阴险,面无表情,喜怒不形于色,一副城府极深却难掩霸道和蛮横的模样。

    当然,只是照片。

    傅矮子倒掉之前已靠边站了,转任中共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一个可有可无的十足闲差。如果说人大是橡皮图章,那么政协就是印泥了。

    从2013年算起,短短八年,中共公安部已有四位副部长落马: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傅政华。孟、孙、傅的落马集中在近两年内,再往前算,另有2000年落马的副部长李纪周。二十年间,共有五位副部长落马,傅政华职位最高,曾任常务副部长,二把手,正部级。由于中共一直迷信暴力,仰仗枪杆子治国,所以公安在中共党政体系中地位非同寻常,不仅各级公安长官威风八面,底层一般警员也是自恃特权在握、横行无忌。在中共的所谓政法体系中,公安最为强势,地位远高于检、法、司三家,司法行政部门地位最弱,傅政华由公安部常务副部长转任司法部长,职位由副转正,实权却是大大地削弱。 李纪周落马于二十年前,与傅政华无直接关联,撇开不谈。

    从一周来的反应看,八年间落马的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傅政华四人中,傅政华是最受民间和体制内人士一致痛恨和唾骂的。四人的落马原因大同小异—贪腐、权色交易、两面人、不知敬畏等等,但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并未或较少直接得罪于民间人士,孙力军曾任中共公安部国保局长和610办公室主任,但并未像傅政华那样对律师、记者和其他民间异见人士全面打压和迫害,唯独傅政华一人在北京市公安局长和公安部副部长任上对律师、记者、独立异见人士全面动武、罗织罪名、残酷迫害。傅政华最遭民间各界痛恨的是2015年的“709”大抓捕,一夜之间全国数十位律师、维权公民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长期遭受单独监禁之酷刑,另有数百位律师和公民被非法约谈,一时间赤色恐怖笼罩律师界。据信2016年“709”案审理期间,傅政华曾亲到天津坐镇,坐实了他是“709”操盘手的传闻。

    网络信息显示,知名记者刘虎、罗昌平、何光伟都曾遭受傅政华的黑手,刘虎被执于看守所一年许,罗昌平、何光伟险遭不测。著名记者高瑜和著名律师、八九亲历者浦志强冤案也是傅政华亲自炮制。2013—2014年许志永、丁家喜、张宝成等“新公民”案同样为傅政华亲手构陷和策划。

    称傅政华是一个沾满人民血泪的魔头,毫不为过!

    还有别于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的是,傅政华不仅对被他当做敌对势力的律师、记者、独立异见人士残酷打压、迫害,而且对他体制内的部属也毫无怜恤之心,典型例子就是他转任司法部长后在监狱系统强推“瞪眼班”,即值夜班的狱警不得睡觉,必须瞪眼盯着监控屏幕。网传此举导致数百位狱警猝死,而傅政华却抛出一句冷血的“监狱部门警察的素质太差了”。

    傅政华的落马有其个人性格、德行等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共的体制性原因。网上信息显示,傅政华并非大学科班出身,而是北京大学分校法律专业的干部专修科混了一纸文凭,足见他的学养之差,后来居然更混了一个北京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与绝大多数目前爬至省部级和市、局级的官员一样,傅政华是正宗的红卫兵一代,自幼见惯了血腥的武斗和冷酷的人整人场面,养成了只认利益、不讲规则和是非的红卫兵性格,网传有北京市公安系统内部人士曾形容傅政华“阴险奸诈、心思缜密、心机极深”。看他发起的“709”大抓捕、看他炮制的“新公民”案、看他对待七旬高龄高瑜的铁血手段,哪里有基本的是非和良知?

    傅政华在中共公安深耕一生,而公安是中共党政系统中权势最重、权斗也最为惨烈的部门,要想在这个部门出人头地,没有职业能力不行,而只有职业能力却不会斗、不会争、不够厚黑和狠毒也不行。从傅政华的履历看,他无疑既有职业能力(尽管学养很差)也长于斗争且心狠手毒。

    毫无疑问,他凭借狡黠、凶狠的红卫兵性格摸准了中共权力体制的脉搏,那就是既要有业绩、政绩,还必须有靠山。他接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之际已是副部级的末班车了,却仍能把握最后机会,迅速蹿升到正部级。网传前中共政法王周永康的儿媳黄婉曾说“傅政华就是我们周家的一条狗”,以及其他有关他曾投靠周永康的传闻,恐非虚言。果真如此,他与周永康的这种瓜葛大概也是他落马的一个诱因,尽管也有网传他在周永康倒台后曾对周反戈一击,成功自保。当然,在中共这种内源性腐败的权力体制中,特别是在超级强势的公安体系内,想不腐败是不可能的,傅政华个人存在贪腐、权色交易等等中共固有的腐败问题,实属无可避免。他以贪腐的理由被查,也属顺理成章。

    在傅政华转任司法部长时,以及在他退居二线、任职政协后,很多人判断他大概可以平安落地了,当然也有人坚定认为他仍将在劫难逃,而今果然应验。

    二十年来,五位副部长落马;同时,地方各级公安长官也是接二连三坠落。白痴都不会相信问题的根源不在体制,只有中共自己才不肯正视其体制的弊病。不仅不正视,而且还对批评者蛮力打压,甚至以颠覆罪名强加迫害。

    “那时我惟一的希望,就在这雷峰塔的倒掉”,这是鲁迅先生的心声。中国民众特别是访民群体的心声则是傅政华之类酷吏、贪官的统统倒掉。然而,酷吏、贪官不过是苍蝇,只打苍蝇,却不清除滋生苍蝇的粪堆,这种游戏,让人不懂。

    继续引用鲁迅先生的一段话:

    当初,白蛇娘娘压在塔底下,法海禅师躲在蟹壳里。现在却只有这位老禅师独自静坐了,非到螃蟹断种的那一天为止出不来。莫非他造塔的时候,竟没有想到塔是终究要倒的么?
    活该。

    傅政华曾言“不管过去功劳有多大,能力有多强,资格有多劳,违反铁规铁纪的一律坚决查处。”说得多好啊,说得比唱的都好!傅前部长残酷镇压律师时,无情打压记者时,冷血对待部属时,可曾想过自己也有今日?佛家有言:因果报应,毫厘不爽!

    多行不义必自毙!

  • 原贵州大学教授杨绍政的案情通报

    【民生观察2021年9月13日消息】近日,萧云阳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杨绍政教授的辩护人。递交了要求会见的公函,警察告知目前不可以会见,办案部门是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杨绍政教授现在处于指定监视居住中。

    杨绍政:1969年10月12日出生,四川省巴中市人,成都市温江区学府尚郡暂住居民,中国农工党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前重庆工商大学教师,原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和贵州大学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专家,贵州大学经济类学科首个被引进人才,中国知名经济学者,民主异见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1991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又于2006年起进入贵州大学任教,被该校视为经济类学科首个引进的人才以来,一直深得该校的好评和荣耀,然之后因其经常发表令中共当局敏感和忌讳的政治言论,随后屡遭贵州当局的监控与维稳打压;

    2017年11月10日,曾因网发揭露中共党政人员每年耗费20万亿元人民币等相关信息,而被贵州大学叫停授课,且此前就曾因涉政言论而两次被贵州省公安厅约谈和被明确警告在中共19大期间“闭嘴”;

    2018年8月16日,其被贵州大学以发表敏感言论为由正式开除;2019年“六四”期间,曾因其在微信群讲38军军长徐勤先的司机披露说六四杀了3000-5000名学生,随后立刻被贵州省政法委、贵州省网信办及多名警察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传唤中,遭虐待式审讯长达8个多小时,双手被戴手铐、脚镣,和固定在老虎椅子上,并被要求其衣服脱光、抽血、采集十指指纹及尿检等;

    2019年中共“十一”期间,曾又遭贵州省政法委控制而软禁多日;

    2021年5月18日,因杨绍政频发政治敏感言论,虽遭警方警告也不停息,遂再次被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警方秘密带走,自此失联;

    2021年6月10日,知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府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今无任何具体信息。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 原玫瑰团队成员谢文凯去世

    【民生观察2021年5月26日消息】独立自由人士、公义义工、原玫瑰团队成员谢文凯先生,因癌症于2021年5月25日上午7:50分去世,享年55岁。圈内好友沉痛哀悼谢文凯兄弟一路走好!

    谢文凯,陕西铜川人士,虽为体制内人,然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多年来,积极参与各类社会进步活动,对于受难道友,多次组织捐助,自身更是出手大方,捐款捐物,自不在话下。谢文凯为人嫉恶如仇,耿直豪爽,待人热情诚恳,信仰坚定,深受国内外基督教友,民主进步人士,圈内道友的称赞!愿谢文凯兄弟一路走好!

    玫瑰团队创建人秦永敏夫人赵素利今天发文悼念谢文凯。她说,“谢文凯是一个热心,正义的人。敢于面对一切不公,大胆发声。他是一个五十出头的人,老家河南孟津,他总会积极参与救助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和他认识是在18年的11份,自此他便每个月定时资助我,听说我有贫血还特地买来一箱补血的大枣,叮嘱我要好好养病。就连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也一直不忘送来问候。他是一个工人,对于生活充满了热情和憧憬,听闻谁有困难就会义不容辞的帮助,虽然他并不富裕,终生未娶。但他是一个精神富翁。”

    “他是去年冬天得的癌症,和他打过几次电话,他都是对未来充满信心,对朋友充满了热情。他一直关注重庆崔斌的事,和他打电话时他总是乐观的劝导我一定会挺过来的,一切也会好起来的,他牵挂着每一个苦难的兄弟姊妹,黑白分明,有一个侠胆柔肠,从生活上让我们看到的是他的坚强不屈个性,因为参与民运互助他总被陕西铜川国宝问话,但他从没因此退缩过,他说过等他病好了还会四处走走,见见久违的兄弟姊妹,他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有着神样的荣光,愿天堂没有病痛和苦难,没有恐惧和不安。送谢文凯兄弟一路走好。”

    据悉,中国“玫瑰团队”长期以来坚持“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全民和解、和平转型”的宗旨和方向,团结有共同愿望的仁人志士,呼吁中共政府落实保障基本人权,致力于在中国大陆实现政治社会的“和平转型”。多年来,玫瑰团队的发展路线是以高彰人权为本,通过对“中国人权观察”组织的合法注册,来逐步推进和发展中国大陆的基本人权保障事业,并为争取政治多元化打好社会基础,以实现中国百年的宪政梦。

    中国民间政治学者、中国民主党创建人之一、武汉异议人士秦永敏,发起并创建了“玫瑰团队”及注册“中国人权观察”活动。秦永敏是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大陆”老牌的政治犯”之一。为了坚持自己的理念,为了行使言论、出版、结社,包括组党在内的基本人权,他历经传唤、监视居住、行政拘留、收容审查、劳动教养、刑事拘留、逮捕判刑、坐牢等一切“合法”的和一切非法的抓捕关押。他拒绝出国,从1970年到2012年,在43年间被抓捕、拘禁39次,蹲监22年,成为邓小平时代以来中国坐牢时间最长的政治犯之一。

    2015年1月9日秦永敏先生被中共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十天,十天后连同其夫人赵素利女士一起失踪。

    2016年6月,秦永敏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

    2018年7月11日上午,在历时长达3年半后,秦永敏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号庭公开宣判。其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其妻赵素利后在多方呼吁关注下于数月后获释。

    谢文凯在担任原玫瑰家园群管理员期间,经常遭到当地警察骚扰。中国人权观察代理秘书长徐秦曾发出信息说:“谢文凯,原玫瑰家园群管理员,今被当地警方口头传唤到警所,问玫瑰群群主是谁?什么时间活动?等,警告他再到群里活动就刑拘你。他问:玫瑰家园群犯了啥法?未答,只有命令,不容辩解,还说看在他哥的份上(公安局干部),为了他好。据他介绍:他因玫瑰家园群活动被喝茶过两次。他最近未能上网。”

  • 原云南省委党校讲师子肃将获释

    【民生观察2021年4月9日消息】1955年11月23日出生在成都的子肃,是1979年恢复高考后,由所在单位成都铁路二分院(位于昆明)推荐参加高考,并成功考入云南大学政治系,接受四年全脱产的本科学生学历。83年毕业后分配到省委党校任教,期间在云南某县挂职任副县长,有从事政务领导的前途和机会,但是受母亲的提醒和告诫弃政从文,一直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专职尽责从事了三十余年。

    2014年,身为党校理论骨干教员的子肃,被动的卷入云南高层官场的权争暗斗,百无聊赖提前退休,不甘心的过着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休闲日子。15年11月,心灰意冷又身心疲惫的子肃回到出生地,决定打起精神重整旗鼓,计划在成都认识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关注并研究国家治理的转型模式,以及如何发展才能成为世界主流文明。
    2016年10月,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热情过度被人利用,很快成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嫌疑人,羁押于四川省第二看守所。11月25日,经过有关部门的教育训诫,还有自己的反思和教训总结,意识到某些行为和想法的不成熟病态,也有政府权贵的开明大义,对子肃从轻处罚给予保释,平静平安的回到姐姐的家中。

    在获得保释安心生活的五个月时间内,子肃对国家发展变化的关注度一直不减,只是从内心到行为更换到更加成熟的稳定心态和理性方法。

    2017年4月28日,子肃从一个中共党员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用一个公民铁肩担道义的匹夫之勇,通过个人微信平台谏言中共中央,进行彻底的宪政民主政治改革。激情适宜的发表了一篇《关于在中共十九大上开放党内民主直选和选举胡德平先生为新一届中共总书记的建议》的公开信。很快在海内外互联网上受到热捧和轰动。此事件,为自己蒙受牢狱之苦,和权力钳制思想禁锢言论自由都带来重创的一击。

    2017年6月14日,以“煽动颠覆罪”由成都国家安全局执行逮捕。12月29日,换成“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起诉书指控“预谋武装暴动”,试图仿效利比亚民众反卡扎菲的“班加西计划”,在昆明“预谋武装暴动”。最后还加上了“煽动推翻国家主权和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这条因言获罪的文字罪。听取来和看起来,罪名、罪行和性质、后果都极其严重。

    关押一年后2018年6月26日,在成都中院小范围召开庭前会议,子肃声称无罪,都是一名党员应该做可以做的权力之内的使命驱使。12月7日,在成都中院不公开开庭,子肃为自己做了无罪陈述。2019年4月15日,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子肃当庭表示不上诉。不过子肃的姐姐子平,认为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强力建议子肃不服提出上诉。

    2019年6月11日,鉴于法院的刁难、一些人员的协调,还有子肃身体的严重不适,家属和当事人权衡考量放弃上诉。子肃转移至德阳境内,监管重刑犯的阿坝监狱服刑。7月5日,胞姐子平在阿坝监狱见到子肃。子肃介绍说受到狱方生活虐待和不公待遇,个人的身体和营养明显恶化。姐姐子平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后,子肃的监改待遇稍有改善,但是身体老化的现象无法得以扭转。到了2020年疫情爆发后,由于物价指数、政策规定,针对子肃的监改条件反复无常,身体和生活持续得不到明显好转。

    2020年4月,中央电视台黄金档《焦点访谈》栏目报道,退休干部肃某长期在网络上发布反动文章,并主动勾结境外敌对势力,妄图通过武装暴力来颠覆国家政权,并将行动命名为“中国班加西工程”。如此新闻轰动一时,知道内幕的嗤之以鼻笑而不语,不知道的对子肃的行为惊恐万状难以理解,倒懂不懂的普通个体各说个话,似乎在心里都有自己的独立答案。

    最近,服刑四年的子肃就要回归。成都的办案单位、昆明的司法机构,不是频繁联系子肃家人,就是不断传出有关子肃获释后的处理方式,包括送到昆明还是成都,每周都在变化。现在能够固定的就是将在四月十日送回昆明。

    子肃家属的基本态度,不管在昆明还是成都,首先要做的为子肃做一次全面身体检查,同时争取子肃未来的生活基本保障,通过党校和社保机构争取政策。假如只能在昆明接受监管,那么还要为子肃在昆明的定居申请居住权。

    家属表示将会根据权益的保障方式确定未来的生活态度。

  • 湖南永州原公安局长刘建宽遭举报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9日消息】11月18日,微信公号“潇湘民生”发文,对原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局长刘建宽进行网络举报。

    举报称,刘建宽将公安局30余亩土地贱卖给邵东商人申爱虎搞商业开发,申爱虎因此获利过亿,而永州财政则损失上亿元;刘建宽的老家涟源市安平镇田新山村,建造了价值约600万元的豪华别墅一栋,举报称出资人就是申爱虎;刘建宽通过其子刘之持股的方式,在娄底娄星区投资建设了一栋酒店,名为伍胜大酒店,总面积1万多平米,价值上亿。

    据了解,刘建宽现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举报人“潇湘民生”的注册主体为永州潇汀源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帐号部分功能由广州市珍分夺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以下为举报全文:

    勾结商人,贱卖土地,发迹永州

    刘建宽,原永州市公安局局长,作为湖南政法系统的重量级人物,是从一名普通的基层民警,爬到厅级高官的,他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与他在基层从政时大搞政商勾结和涉嫌腐败的工程项目分不开的。

    贱卖永州市公安局三十亩土地是其发家的开始。据可信的材料显示,2007年永州市公安局以解决内部住房问题为由,声称公开招标,要将市公安局三十余亩土地进行开发。

    可那是怎样一个对外公开招标啊?这实际是时任局长刘建宽专门为邵东商人申爱虎量身定制的一套招标系统,那门槛的设计几乎连别人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永州市公安局处于冷水滩区黄金地段的门面地(公安小区),当年的市价每亩地在200万每亩左右,最后竟然以70万一亩的价格转让给了申爱虎开发。

    邵东商人申爱虎因此就获利过亿,永州财政因此损失上亿元!

    据说,在当时引发了市公安局内部不少人士的极力反对刘建宽这一做法,一些老干部还为此专门上访过;然并卵,专制霸道的刘建宽对此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完成公安小区的开发后,申爱虎与刘建宽从此建立了很好的政商关系,刘建宽的从政轨迹就与申爱虎发家史高度吻合起来,刘建宽走到哪里,申爱虎的开发就到哪里!

    申爱虎因此积累了大笔财富,也开始了在家乡大肆违建豪宅。当然作为回报,刘建宽对此也获利不菲,刘建宽无业游民的儿子刘之在北京竟然购置有价值近千万元的房子,钱哪来的?申爱虎给的!

    申刘合作,官商勾结,再战湘潭

    2010年,刘调任湘潭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尝到在永州任职一把手,与商人朋友“合作”的甜头后,刘建宽任职湘潭时,再一次上演了永州的戏法。

    刘建宽将湘潭市公安局办公楼的基建和装修业务又给了申爱虎。由于对外报价虚高引来了非议,但凭着自己在政法系统经营的人脉,反对者的声音很快被掩盖掉。

    之后,刘又把湘潭市公安局筹备建设的职工小区“盛发和园”住宅小区的开发权,再一次以暗箱操作的方式给了申爱虎。

    公开的资料显示,“盛发和园”第一次招拍挂时,是120亩土地。

    但在申爱虎摘牌时,将120亩的土地变成了56亩——而实际可供使用的120亩没有改变!也就是说,在规划和设计不变的情况下,等于白送了64亩土地给申爱虎。

    当年湘潭这块地等价格应该是160万元/亩左右,申爱虎取得这块土地后,获得了至少超过1亿人民币的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在刘建宽任职永州和湘潭期间,仅在土地开发一项中,商人申爱虎从中渔利超过了3亿元。

    自此,官员刘建宽与商人申爱虎之间的关系已经达到了水乳交融的境地,申爱虎在永州、湘潭两地的“生意”做得也是风生水起。

    厅官作伞,商人织网,皆大欢喜

    据申爱虎的合作伙伴透露,在如何取得刘建宽的关心上,申爱虎是下了血本的!

    据悉,在2012年6月到2012年8月之间,申爱虎先后三次,通过自己出任董事长的广西防城港市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高管梁放生(原防城港市市委副秘书长),从越南购买了整只的老虎和两张老虎皮,用来博取内地官员、银行高管的欢心。

    这其中,有一张虎皮和部分的老虎肉,申爱虎送给了刘建宽。

    申爱虎,并不是一个真正懂得做生意的“生意人”,甚至他根本不懂房地产!但由于有较好的官商勾结手段和政商关系,他甚至通过坑蒙拐骗也获利不菲。

    他在永州道县、广西防城港等地的投资中,与申爱虎合作的股东,先后都陷入了申爱虎的陷阱,不是濒临破产,就是身陷囹圄!

    由于与刘建宽有“深厚友谊”,申爱虎在项目工程上获利颇丰之外,他的一些非法行为,也得到了刘建宽的保护。

    申爱虎在邵东老家斥资4000万,历时4年,采取非法买卖农民土地,恐吓、殴打不愿卖地的农民,迫使其就范,非法占用数十亩耕地和农田,建造了湖南第一豪的违法建筑,直挺挺地在保护伞的保护下矗立在乡村的田间地头。

    在有良知的知情人一再坚持举报下,地方执法部门顶着各种压力,于2019年12月,对申爱虎的违法建筑进行了部分拆除,此事媒体报道很多。

    在2013年,申爱虎指使他人对合伙公司股东蒋小奇的一辆宝马汽车进行了打砸,造成了10万余元的损失。

    案发后,行凶的6人被批捕和判刑,但背后的主谋申爱虎,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竟然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2014年,刘建宽的老家涟源市安平镇田新山村,建造了价值约600万元的豪华别墅一栋,出资人就是申爱虎!

    为了规避法纪监管,申爱虎先将建房款转到刘建宽的外甥刘彬的账户上,然后由刘彬去花费这些资金。相关证据表明,申爱虎仅给刘彬在建行开设的账户,就分两次汇入了206万元的资金。后来,在媒体的报道之后,申爱虎为逃避侦查,赶紧注销了该账户。

    此事经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网络热议,湖南省纪委介入调查,但最后却不了了之。刘建宽疏通湖南省纪委的调查人员弄虚作假,并为其写文章掩盖丑闻,此举遭到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犀利质疑。

    另有可靠的信源显示,刘建宽的儿子刘之在北京购置有价值近千万元的房子和100万元的跑车一辆。而刘之本人,目前为无业状态,其巨额的资金来源令人生疑。

    此外,刘建宽在长沙的住房家中的红木家具也是由申爱虎出资购买,红木家具价值约200万元。建别墅时,红木原木由申爱虎安排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防城港皇家房地产公司后勤主管赵又新,从广西凭祥、东兴市购买,并千里迢迢送至刘建宽在湖南的老家涟源市。

    有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还表明,刘建宽通过其子刘之持股的方式,在娄底娄星区投资建设了一栋酒店,名为伍胜大酒店,总面积1万多平米,价值上亿。

    作为湖南政法系统的实权人物,刘建宽如此利用职权敛财,大肆包庇犯罪,是典型的保护伞,且他及其直系亲属的亿元资产来历不明,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难道就没有人收拾他?我们拭目以待!

  • 原青岛律协副会长张俊杰案二审第二次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3日消息】张俊杰,原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原青岛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优秀律师,三届青岛市人大代表。2019年12月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俊杰构成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张俊杰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该案现处于青岛中院二审程序中,由周泽律师和许桂娟律师担任张俊杰的辩护人。

    2020年11月9日,张俊杰案二审第二次开庭。这次开庭只开了大半天,下午周泽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后,审判长即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待定。

    三个月之前的8月4日,张案在青岛中院第一次开庭,那次庭审只开了一天,休庭的原因据说是青岛看守所视频开庭室紧张,只给张案协调了一天的开庭时间。

    二审合议庭的打算

    “给周泽开的庭”。在司法实践中,二审能开庭审理的案件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书面审,张案二审能开庭审理着实不易。据说,在张案审判长参与的另一场庭审中,曾跟迟夙生律师聊起张案,说张案二审之所以能开庭审理,“就是给周泽律师开的庭”。这个开庭的说辞有意思,不管是不是戏言,希望这是二审合议庭对周泽律师辩护风格的认可、对程序正义的坚守、以及对法律的尊重。

    合议庭本打算这次就开完庭。此次庭审安排在上午10点进行,据参加旁听的青岛本地律师介绍,一般来说,安排这个时间开庭意味着合议庭打算快速庭审、中午前就结束整个庭审,这是青岛法院的风格。但巧合和依法辩护不答应这种打算,先是因为合议庭成员上一场庭审迟迟未结束,10点的开庭变成了11点开始;接着,下午庭审一开始,视频连接设备又出现了问题;再接下来,周泽律师坚持依法发表完整的质证和辩护意见。周泽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后,一天的庭审也结束了,合议庭的打算也落空了,剩余的二审程序有待于下次开庭了。

    既然合议庭打算开庭审理张案,那就坚持依法走完整个程序,没必要匆忙结束,否则,岂不是走过场吗?

    重要的是,在二审合议庭的各种打算里,是否有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呢?

    有力的无罪辩护

    在大半天的庭审中,继续第一次庭审未完成的程序,由周泽律师发表质证和辩护意见。

    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周泽律师对一审审判程序的违法之处发表了详细的辩护意见,青岛中院在该案还未侦查终结时就指定城阳区法院管辖,严重违法;一审未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一审庭审结束后,公诉人提交的数份据以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系违法获取且未经出示、质证;一审对回避问题的处理违法;一审限制或剥夺排非权、阅卷权、质证权等律师执业权利。

    指控张俊杰犯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周泽律师从犯罪主体、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八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张俊杰不构成犯罪。

    张案性质系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直到张俊杰被采取刑事措施的前夕,张俊杰与“被害人”方都在协商如何分割纠纷资金和财产,这本是很正常的一桩经济纠纷,后来却在有关部门、人员的干预下变成了刑事案件,这是典型的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旁听群众有意见

    先夸夸青岛中院。这次张案开庭,青岛中院在庭审旁听方面还是有值得夸赞之处,那就是没有找诸如疫情之类的原因一禁了之,还是可以旁听的。另外,在安检态度、保障开水供应等方面也不错,这些方面没给岛城抹黑。

    旁听名额太少。开庭前,合议庭决定只给20个旁听名额,上诉人方和“受害人”方各10个,开庭前申报旁听人员名单。这就小家子气了。要知道张案是全国律师同行关注的案件,这次开庭就有多位全国各地的律师前来关注、旁听,张案辩护人是国内知名律师,有多位律师慕名前来观摩学习,更有多位家属参加旁听,20个名额显然不够。既然公开审理、允许旁听了,为何要限制名额?如果是担心法庭旁听座位不够,那完全可以放在大法庭里开庭。如果是担心疫情防控,那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律师可是人挨着人坐的。

    年近六十的老律师未能入庭旁听,天冷地凉,坐地上一上午。在上午的庭审中,有位未在旁听名单上的青岛老律师想入庭旁听,法警死活不让进,结果逼的这位老律师在法庭门口坐了一上午,天冷地凉,律师年龄大,整整一上午,没有法院工作人员过问这事。好在在下午的庭审中,经过辩护律师周泽、许桂娟以及旁听人员的争取,最终审判长同意老律师入庭旁听。显然,这是严重损害公民旁听权的行为,希望下次庭审能放开旁听。

    不允许旁听群众用纸、笔记录。在上午的庭审中,有旁听人员拿出纸、笔准备记录庭审要点,被法警阻止,旁听人员抗议,法警请示审判长后,仍然阻止。法庭规则没有限制旁听人员用纸、笔记录,法无禁止则可行,合议庭的做法违法。

    频频打断、催促辩护律师发言。下午的庭审中,审判长多次打断周泽律师的发言,要求简明扼要发表辩护意见,给上诉人张俊杰留下更多的发言时间,以完成当日结束整个二审庭审的打算。周泽律师与许桂娟律师表示,既然是开庭审理,就应当充分保障辩护人及上诉人的辩护权,不能以时间安排为由限制辩护人发言,虽然庭前提交了辩护词,但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又新增了许多内容。并且,合议庭成员看过辩护词,但旁听群众却没看过,法庭既然承担法治教育的任务,也应当让旁听群众了解本案的真相,接受法治教育。

    旁听群众的困惑。旁听了庭审,了解了案情后,作为旁听群众对该案有以下几个困惑:为什么在最初三次不批捕张俊杰的情况下,最终一审判他有罪?为何城阳公安抢了本应由平度公安管辖的案件?为何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时,青岛中院就抢先作出了由城阳法院管辖的指定管辖决定?“被害人”的法定代表人自称可以直接和当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话,那么是否有“大领导”插手该案?

    令人心酸的张俊杰

    案发前的张俊杰,一头黑发,笑容可掬,一派成功律师的气度。出现在庭审视频中的张俊杰,一头白发,低着头,边听庭审发言、边看手头判决书、边奋笔记录,反差何其大也。旁听的律师同行看到他的形象无不动容,短短几年光景,好似换了一个人。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是看守所内外生活的反差?是冤屈?是愤懑?下次开庭听他自己的表达吧!

    青岛中院临近大海,庭审的当天天气晴朗,站在法院的大厅前,大口呼吸空气,心情特别舒畅。进入法院旁听完庭审后,心情却变沉重。这样天蓝海清的岛城不该存在冤案,期待第三次庭审顺利,期待张俊杰清白归来。

  • 刘晓原律师起诉司法部

    行政起诉状

    原告:刘晓原,男,1964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执业证号······,现住······,联系电话·····。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傅政华,职务部长。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不给原告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违法;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给原告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曾是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18年11月9日,北京市司法局注销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随后,原告按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开始申请转所调动以恢复执业。但是,因北京市司法局从“律师管理系统”里删除了原告执业信息,以此卡住原告而无法办理转所调动。

    原告被北京市司法局卡住转所调动超过六个月后,即在2019年6月14日,北京市司法局以原告没有被其他律师事务所接受为由,作出了《关于注销刘晓原律师的执业证书决定》。2019年6月19日,原告签收了这份文件。

    北京市司法局在决定中称:“如您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对北京市司法局滥用职权注销律师执业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就选择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8月3日,原告用邮政快递将两份《行政复议申请书》等复议材料寄给被告的职能部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事后,经邮政快递查询,被告在2019年8月4日下午近五时签收了快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截止到原告起诉之日,被告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已经四个月了,也没给原告做出复议决定,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被告是北京市司法局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人不服北京市司法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被告收到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就应履行本机关的工作职责,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复议申请做出复议决定。
    被告作为国家最高司法行政机关,竟然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不理不睬,让原告感到十分地意外。被告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只是侵犯了原告个人的合法权益,但从深层次来看是在公然蔑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与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唱对台戏。

    鉴于被告不履行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刘晓原
    2019年12月4日

  • 刘晓原“卖老鼠药”执业证被注销

    今天是11月14日,我的律师执业证被注销已经五个月了。

    2019年6月19日中午,一直被失业在老家的我,突然接到朝阳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至副科长电话,她问我通讯地址说要给我寄一份市司法局文件。

    我问是什么文件?她说是注销执业证书决定。我又问是不是就注销我一个?她回答是。

    当天下午,邮政员给我在北京的通讯地址送了一份快递,朋友代为收取后将文件拍照给我。文件是北京市司法局6月14日作出的《关于注销刘晓原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

    这份快递不是朝阳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寄出,而是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工作人员许某寄来,邮局收寄时间是6月18日下午。

    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注销律师执业证是由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具体办理,以市司法局的名义作出。

    要给我寄注销文件也应由行政审批处寄出,但奇怪的是文件却由律师工作处寄给我,朝阳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也说要给我寄。

    这两个并不负责注销执业证工作的职能部门,十分着急地要给我寄文件已经很不正常。

    也是当天(19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一一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开了北京市司法局6月14日做出的京司许律(2019)304号《关于注销刘晓原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

    在市司法局6月18日下午寄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决定的前一天,即6月17日下午,我在路边遇到一个卖老鼠药的小贩,我买了他几包老鼠药,让他给我照了一张卖老鼠药照片。

    随后,我用手机将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和推特中文圈。发在微信朋友圈的照片,加了文字说明“被失业律师再上岗就业”。

    在推特中文圈发出的卖老鼠药照片,文字说明是“被失业律师刘晓原又上岗就业了”。我在转推时加了评论“北京被失业律师刘晓原,不等不靠政府扶贫,年过半百之人,卖灭四害药谋生存”。

    万万没有想到,照片发出后被网友大量地转发;在推特中文圈,有三百多推友转发,还有一千三百多推友点赞。当天国际媒体也作了报道。

    有网友和律师就认为,司法局之所以迅速注销我的律师执业证,与我在网上晒出这张卖老鼠药照片有很大关系。

    对此说法,我是半信半疑。我在网上发出卖老鼠药照片是6月17日下午,而司法局作出注销我执业证的决定是6月14日(文件落款时间)。

    注销我律师执业证文件的时间在前,网上晒出卖老鼠药照片时间在后,如从时间上看应该是没有关联。

    听了我的解释,网友笑我太笨。网友说,司法局可以把文件的落款时间往前写。网友又问我是什么时候收到的邮政快递?我说是6月19日,司法局交寄快递的时间是6月18日下午。

    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还真有可能是这张卖老鼠药照片惹了祸。

    这张照片刺激了司法局官员的神经,他们担心我还会搞出更多的行为艺术照片,让他们脸上无光。于是,就立马做出决定以所谓“六个月内无律师事务所接受”为由注销我律师执业证。

    这样猜测也是符合逻辑,因为与我情况相同的其他几位被卡住转所调动的律师都没有被注销执业证,注销的仅是我一人。与我一同被卡住转所执业的张凯律师总是说我没有一点谋略,喜欢随心所欲地瞎搞一通,这下可好把律师执业证给注销了。他说等他恢复执业了,让我拜他为师。

    但我以为,瞎搞的应该是司法局官员而不是我。

    我以为,如果我不拍摄卖老鼠药照片上网,最终也会被注销律师执业证。如不信,请耐心地听我诉说。

    北京市司法局在《关于注销刘晓原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中称,“刘晓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已被依法注销满六个月,且在此六个月内您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依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现决定注销您律师执业证书。这一页纸的注销决定,仅从内容来看,大家都会认为是我在六个月转所调动期限内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愿意接受而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但事实并不如此。

    我原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锋锐律所)律师、合伙人。

    2015年7月10日,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律师被抓走(包括工作人员在内,先后被抓了九人)。当天,办案人员搜查锋锐律所办公室,扣押带走财务账本、律师办公档案等物品,并查封锋锐律所在银行账户。从此,锋锐律所被迫关闭停业。

    2015年12月底,因无钱交付办公用房租金,锋锐律所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2016年5月律师年审考核时,锋锐律所因財务账本被扣押无法进行年检,但锋锐律所给两名合伙人(我与周立新律师)做了“年审考核”,评定为“称职”,考核结果报送给北京市律师协会审查,因北京市司法局干涉不给结论。

    当时,锋锐律所除涉案律师和合伙人外,有四十多名律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转所调到别的律所恢复执业时任北京市司法局监管处处长柴某明确告知我,说没有涉案的两名合伙人,只有等到司法局处罚完锋锐律所后才可转所调动。

    2016年8月4日,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律师被天津市二中法院以颠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8年3月19日,锋锐律所执业证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

    2018年11月9日,锋锐律所执业许可证被北京市司法屙注销。当天,原朝阳区司法局证照科董副科长打来电话,通知我去朝阳区律师协会领取注销决定。

    2018年11月12日下午,我来到朝阳区律师协会,原朝阳区司法局证照科刘科长与副科长让我签收北京市司法局作出的注销决定。执业许可证被注销后,锋锐律所就不存在了。

    按照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我作为原锋锐律所合伙人,在没有涉嫌违法犯罪,没有违纪投诉的情形下,就可以转所调到别的律所执业。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必须在六个月内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六个月内未找到律师事务所聘用就会注销律师执业证。

    我拿到注销锋锐律所执业许可证决定后,第二天就去到北京市律师协会。

    按照当时的规定,律师转所调动还需律师协会出具证明。证明有两个,一个是“从业经历证明”,另一个是无违纪证明”。这两份证明材料,可以会员身份登陆律师协会官网申请。

    我登陆市律师协会网站,意外发现不能以会员身份进入系统。我打电话问律师协会会员部杨主任,他说我的执业状态是“未登记,所以不能以会员身份登陆进入系统。

    为能尽快开出证明材料,我写了书面申请分别送交给市律师协会会员部和行业纪律部。

    他们收下我的申请,说要向协会领导汇报再作答复。后来我打电话问结果,他们说只能在网上申请,不给我出具手写证明材料。

    我完全符合转所调动的条件,考虑到市司法局监管处(现律师工作处)还可能给我转所调动设置阻力,2018年11月14日,我到北京市司法局要求面见监管处副处长赵跃、朱玉柱,工作入员陈某说领导在开会,由他与综合处、行政审批处的工作人员在信访办公窒接谈我。

    我提出要转所调动恢复执业,当时,有名工作人员问我,以后能不能转变一下办案方向?以前为何不办理经济案件?

    陈某又说我办理的案件很多是外地的是否考虑转到外地去执业?

    我说,我在北京是从实习律师做起,在北京执业有十几年了,不想转去外地执业。面谈完后,陈某说会向领导汇报再告知结果。之后,一直不给反馈意见。

    为尽快转所调动恢复执业,我按照调动程序开始申请转所。

    我让接受我调入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市司法屙律师管理系统先申请调动单号。没想到的是,律师管理系统数据库里已检索不到我的执业信息,连姓名都检索不到。检索不到我名字,就无法申请单号办理调动手续。

    律师管理系统数据库没有我的执业信息,这个问题的解决并不复杂,恢复我的执业信息就是了,或者不走网上办理程序,让工作人员直接人工办理为恢复执业信息的问题,我只好打电话找市司法局监管处、行政审批处要求解决。我给他们打过无数次的电话,两个处的负责人要么不接听电话,偶尔接了电话又是互相推诿。

    我又给市司法局信息处打电话反映,工作人员说检索不到我的信息是被限制了,让我找市司法局监管处解决。

    2018年12月10日,我给市司法局新上任的李富莹局长写了第一封信,向她反映转所调动被卡住的问题。电子信件发在市司法局官网领导信箱里,书面信件用邮政特快专递寄给李富莹。

    不久,我在司法局官网领导信箱查到了回复,回复称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转所调动”。

    李富莹的回复并没有解决问题。此后,我又给李富莹写过四封信,给市司法局书记苗林写过一封信,他们的回复内容样,连标点符号都相同,“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转所调动”。但就是不责令监管处在徫师管理系统数据库恢复我的执业信息,没有执业信息也就无法办理转所调动手续

    被逼无奈,我只好给市政府陈吉宁市长、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分别写信反映,还给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写信控告,又给国家信访局写信上访。

    我也给北京市律师协会高子程会长和秘书长萧骊珠写信反映,经常打电话向秘书处陈强副秘书长反映,陈强副秘书长每次都说在与市司法局监管处协调,但就是没有结果。

    为了恢复执业信息,我针对北京市司法局答非所问”的回复,在2019年4月27日向北京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没想到的是,竟然不理不睬,不给我做复议决定市司法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合并后,内设机构做了很大的调整,原律师执业指导和执业监督管理处(简称“监管处”)改为“律师工作处后,我再给律师工作处、行政审批处写信反映转所执业问题,以前都是打电话反映。

    为了能引起市司法局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从2月26日开始,我在自煤体(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图、推特中文圈)“每日减”,请求局长李富莹、书记苗林解除对我转所调动的限制。

    我以为,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没有这么大权力限制我转所调动,原行政审批处杨健副处长也这样对我说过。

    我在自媒体上的“每日一喊”一直喊到5月9日。我发在新浪微博上的“每日一喊”还艾特了市司法局的微博和司法部的微博,李富莹、茁林应该能看到,即便他们没有看到,工作人员看到也会告知。

    在今年四月中旬,与我一样被卡转所调动的几位律师分别被司法部、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官员约谈,但我没有被他们约谈。我在给李富莹和苗林的信中要求约谈他们,他们没有回应。

    北京市司法局作出注销锋锐律所执业许可证的时间是2018年11月9日,我收到决定书的时间是2018年11月12日,六个月转所调动期限,从签收之日第二日计算,即在2019年5月13日截止。

    在转所调动期限届满之后,我仍时不时地给市律师协会陈强副秘书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和行政审批处打电话反映,要求解除对我转所调动的限制。

    我在写给李富莹、苗林、高子程、萧骊珠、王俊峰、袁曙宏、陈吉宁的信中毫不避讳地说过,市司法局卡住我转所调动,目的就是要拖过六个月转所调动期限,到时以我没有被别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为由注销我的执业证。我在写给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北京市政法委员会、国家信访局的信中也是这样说的。

    在被卡住转所调动的第七个月时,也就是在转所调动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时,即在2019年6月14日,北京市司法局果真作出了注销我律师执业证书决定,事前没有给我任何催告通知。

    在锋锐律所被注销之前,朝阳区司法局监管科(已改称律师工作科)科长牛某给辖区内一些律师事务所打招呼,说锋锐律所执业许可证要注销了,你们不能接受锋锐律所的律师。

    北京有三千多家律师事务所,我的人品和职业道德不至于差到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聘用。尽管司法局给一些律所打过招呼,但还是有多家律所主任说可以接受我。

    北京市司法局作为一级国家行政机关以如此卑劣手法注销我的律师执业证,剥夺我的执业权利,严重侵犯了我的人权。

    最近两年,北京市司法局使用这种卑劣手段注销了程海律师、谢益燕律师、余文生律师的执业证。

    我是1964年生人,业余自学法律,历经几次律考,在律考最后一年即2000年考试过关。2004年3月辞去职务,随后从江西来到北京。人到中年进京北漂,最初想法真是为了赚钱,那时我的工资收入不高,且当时政策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自谋职业。

    一开始,我在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7月取得律师执业证。2009年3月,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被停止执业六个月,我转所调入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主任。2011年4月因关注艺术家艾未未被失踪事件,我被带走失踪五天,关押在郊区农家山庄。出来之后,旗鉴律所被市司法局和朝阳区司法局卡“年检”与“年审”,连续卡了两个年度。2012年10月,我被迫注销旗鉴律所,调入锋锐律所恢复执业。2015年7月,锋锐律所被出事,我也被执业。

    为节省篇幅,在这篇文章中我只写大概从历经历,如果要展开来详细写,可写成一本20万字的书。

    这一路走来,很不顺利。曾被卡年检与年审、被驱逐搬家、被警告威胁、被传唤、被黑头套失踪、被边控、被秘密调查、被稳控。但与被判刑坐牢的维权律师比起来,我又算是幸运,毕竟没有经历牢狱之灾。

    这次注销我的律师执业证,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锋锐律所被注销后,我在六个月內没有被律师事务所聘用。但是,被卡住转所调动的并不是我一个,北京市司法局要先拿我一人开刀,与我多年来专致于做维权案件有关,与我坚持不离开北京转到外省市执业有关,与我就转所调动被卡之事不停地控告有关。

    在北京市司法局(包括司法部)官员眼里,我是一个不太听话律师,早就想把我赶出北京律师队伍,但苦于我没有违法违纪的“辨子”。在锋锐律所被出事后给了他们一个绝佳机会。律师执业证被注销与律师执业证被吊销,两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

    如是吊销执业证则终身禁止做律师,而注销执业证是可以重新申请做律师。但是,北京维权律师被注销执业证后,从来没有哪个能在北京重新申请执业。也就是说,维权律师的执业证在北京被注销后,等于是被终身禁止在北京再做律师。当然,这样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

    北京之大,律所之多,竟然容不下为底层民众维权的律师,不给我一个立足之地,这决不只是我个人的不幸。

    以前,我做律师为底层民众维权。如今,我做不了律师为自己维权。

    2019年8月3日,我向司法部寄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经事后查询,司法部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部门一一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在8月4日下午收到了我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如今,行政复议最长期限三个月过去了,司法部不给我任何回复,也没给我做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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