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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刘文启被刑拘 律师会见遭拒

    【民生观察2018年5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公民刘文启,于5月3日被固始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昨天(5月8日)王磊律师赶往固始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却遭到固始县公安局推诿拒绝。

    据王磊律师微博消息,2018年5月2日,固始县公民刘文启在家中被警察带走,当天其住所遭到固始县公安局查抄,5月3日刘文启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他受家属委托,于5月7日晚赶到信阳固始县,5月8日一大早便来到固始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刘文启。可看守所值班警察告知:“刘文启曾在固始县看守所羁押,现又被送往异地羁押了。”王磊律师问:“刘文启目前羁押在哪里?”警察推说:“这个要去问办案单位固始县公安局。”

    无奈,他于10点左右又赶往固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并提出要求会见刘文启,一龚姓警察接待了他并温和地告知,需请示领导同意自己做不了主,还说下午3点之前联系他会给答复。中午过后他一直等到下午5点还不见动静,遂又赶到固始县公安局,正好碰到龚警察刚从外面回来,龚一脸无奈地说,领导正在开会还没向领导请示,晚上9点之前给他回复,他只好返回,结果傻等到晚上10点也没消息。

    另据刘文启妻子岳女士反映,刘文启被刑拘后,她马上为丈夫聘请了律师前往拘留所要求会见被拒绝,此次王磊律师前往会见已是第二次被拒绝了。在刘文启被抓当天,也就是3月2日,固始县公安局警方就对丈夫住处、车辆及办公室进行了搜查,查扣物品共计为42件,其中包括银行卡、藏族刀具收藏品、收据、合同、日记本、手机、控告信等等。当时警察在她家中搜出两千多元现金也要扣押,她再三哀求说明是一家人生活费用才没有被扣押。另外,还将夫妻俩用于接送孩子上学的别克汽车也开走扣押,而汽车居然没登记在扣押清单上。扣押完毕后,办案警察没有把扣押清单当场给她,后王磊律师于5月8日上午给固始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当面提出,8日下午才把扣押清单给她。

    岳女士说,固始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丈夫,她感到莫名其妙,她表示,丈夫没有任何打架斗殴暴力倾向,而且很有爱心。

    丈夫刘文启除了平时承包点建筑活儿外,还热衷公益,遇见不公平和贪污腐败的情况,就喜欢实名控告并在微博上揭露。其微博内容基本都是揭露不公平腐败贪污的事情,和自己利益毫无瓜葛。别人微博上的强拆、冤案,孩子丢失等等,他都关注转发。丈夫刷微博很勤奋,有时候早上四点醒来就开始刷微博一直到七八点。

    据悉,刘文启,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城郊乡大鹏村村民,十分热心公益,其微博“固始县刘文启”粉丝达到16万之多,长期利用微博实名揭露官员贪污腐败。

    其热衷公益可以从其微博内容一览端倪,2017年10月13日微博曾揭露国道312线排水管道,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问题,刘说挖开查验,如举报不实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其微博还曾揭露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的企业,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给付农民工资的事情。

    今年5月1日,他在微博上举报固始县城郊乡大棚村原书记王新鸿,非法倒卖84亩工业用地,给他人建别墅(未建)并从中牟利600多万元。之后王新鸿再次把黑手伸向,河南维雪啤酒厂,王新鸿还准备找人请客送礼,把近200亩啤酒厂工业用地变为商业用地,然后进行商业开发牟利。

    在发帖后的第二天,即5月2日刘文启就被固始县公安局警察从家中带走,当天被警察抄家,第二天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 江苏启东施才飞

     
    姓名:施才飞
     
     
    性别: 男
     
    年龄:50
     
    籍贯:江苏省启东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运输司机
     
    案件发生地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启东市汇龙镇副书记冯裕兵、启东市信访局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9月22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9年10月1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打电针、强行灌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施才飞,家住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城北村,处于城乡结合部,是个比较富裕的村落,。2003年3月,施才飞帮村委会送货时路过村委会的会议室,无意中听到镇上和村里的领导在说企业改制的事,同时还研究怎么把村企业《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龙房地产公司)放在汇龙镇党委副书记冯裕兵的名下。从此,施才飞开始实名向四级纪委举报冯裕兵利用职权侵吞村集体资产1.2亿元。

    2004年2月23日,施才飞被约去拉货却遭8名蒙面歹徒持刀追杀,被连砍23刀。事后,施才飞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追杀他的歹徒早就挖好了一个大坑,准备刀伤他后把他活埋。幸好,歹徒沉不住气,提前动手,施才飞才没进入伏击点被活埋了。就在施才飞遇害的第二天,组织追杀他的人在冯裕兵处顺利办理了一套廉租房。

    施才飞为此不服,2009年9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的施才飞被启东市信访局人员发现劝其返乡,9月22日施才飞随信访局工作人员回到了启东,但不是把他送到家,而是送到了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施才飞说,车一到启东就给我戴上头套了,到医院也没给我做检查,7、8个人绑住我就给我扎电针,一次扎4、5针好像触电的感觉,脑子还特别糊涂,嘴都歪了,来回抽。就这样了还3天挂一次水,一次两瓶,药片天天吃,一天3次,早上吃5粒、中午吃5粒,晚上要吃8—10粒。自己吃的时候护士2粒2粒给,吃完2粒还要检查嘴里,嘴里确实没有了才在给,直到吃够量。

    在住院期间施才飞要求出院,身为南通市人大代表的主治医师王振新却提出“只要你保证出去不在上访举报冯裕兵了,我就可以让你出院”的要求。
     施才飞在起诉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诉状里这样描述他在精神病院的生活,期间原告惨遭被告不是强制灌药、吊水,就是捆绑,给原告双眼蒙上加用电针,从头顶直接插入钢针通电,每周两次,欲避无奈,欲逃不能。在被告的精神病院里,鬼哭狼嚎的叫声到处能听可闻。原告越是喊叫就越证明是精神病人而更被加重药物至原告不省人事。
     
    后来,施才飞借用病人家属的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家里才知道他在精神病院,代理他被砍伤案件的北京惠城律师事务所的麻广军律师闻讯赶到了启东。在律师的努力下,施才飞才在被强制治疗22天后走出了精神病院。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erqi/2015/0307/12007.html

    收集时间:2015-4-20

  • 辽宁省葫芦岛市谷文启

     

     
    姓名:谷文启
     
     
    性别: 男
     
    年龄:36
     
    籍贯: 辽宁省葫芦岛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葫芦岛市锌厂,三冶炼厂工人
     
    案件发生地
     
    辽宁省葫芦岛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葫芦岛锌厂公安处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10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锦州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谷文启,男,36岁,因坚修法轮功,于2000年10月20日被葫芦岛锌厂公安处强行送到兴城西区疗养院洗脑班,谷文启因不堪忍受洗脑班非人折磨,从洗脑班跑出来,后又被锌厂公安处抓住,强行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在拘留所大约七、八天后,又被锌厂公安处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强行送到锦州精神病院。谷文启在精神病院被四人绑在床上强行打针、吃药,逼他写所谓的"保证书",当谷文启质问院长:"有让精神病患者写保证的吗?"院长似乎也感到理亏,通知锌厂取人,可锌厂公安处从锦州精神病院取人后,又直接把谷送到兴城精神病院迫害,该院也拒收,因而无奈被送回家。但谷文启仅上班两天又被锌厂非法拘禁在厂内保卫科,不准回家达一个多月之久,逼他写所谓的不修炼保证。遭拒绝后,锌厂党委书记程泽荣、党办主任刘雅芬恼羞成怒,下令送交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劳教。谷文启被拘留后,又被葫芦岛市龙港区分局劳教三年。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0/190759.html
             

     
    收集时间:20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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