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谷文启

 

 
姓名:谷文启
 
 
性别: 男
 
年龄:36
 
籍贯: 辽宁省葫芦岛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葫芦岛市锌厂,三冶炼厂工人
 
案件发生地
 
辽宁省葫芦岛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葫芦岛锌厂公安处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10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锦州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谷文启,男,36岁,因坚修法轮功,于2000年10月20日被葫芦岛锌厂公安处强行送到兴城西区疗养院洗脑班,谷文启因不堪忍受洗脑班非人折磨,从洗脑班跑出来,后又被锌厂公安处抓住,强行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在拘留所大约七、八天后,又被锌厂公安处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强行送到锦州精神病院。谷文启在精神病院被四人绑在床上强行打针、吃药,逼他写所谓的"保证书",当谷文启质问院长:"有让精神病患者写保证的吗?"院长似乎也感到理亏,通知锌厂取人,可锌厂公安处从锦州精神病院取人后,又直接把谷送到兴城精神病院迫害,该院也拒收,因而无奈被送回家。但谷文启仅上班两天又被锌厂非法拘禁在厂内保卫科,不准回家达一个多月之久,逼他写所谓的不修炼保证。遭拒绝后,锌厂党委书记程泽荣、党办主任刘雅芬恼羞成怒,下令送交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劳教。谷文启被拘留后,又被葫芦岛市龙港区分局劳教三年。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0/190759.html
         

 
收集时间:20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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