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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松林丁中福因信仰被抓家属呼请释放

    【民生观察2024年4月29日消息】合肥甘泉教会周松林牧师和丁中福长老因持守信仰被抓捕,他们的妻子依法聘请律师,受到教会一些信徒的攻击。2024年4月13日,教会同工庄国兴、汪明等7人发出联名公开信,讲述他们离开这间教会的缘由;2024年4月27日,周松林牧师的妻子魏淑蝶,丁中福长老的妻子葛云霞,对联名信作出回应,并请求释放周松林牧师和丁中福长老。

    2024年4月13日,教会同工庄国兴、汪明等7人发出联名公开信称,他们离开这间教会的缘由。

    众所周知:2023年11月30日教会遇到重大波折,16名肢体被问讯。当日,教会众同工分别去安慰家属并顾念他们的家庭生活需要。在律师团队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同工们发现:代祷信(情况说明)被国外反华网站所利用;教会部分核心同工接纳律师的建议,组织大家写纪念文章、信(拍照传到国外公众号),签名、汇款。上述做法把教会和众弟兄姐妹带到了危险之中。

    2024年2月5日,教会紧急召开同工大会,通过了面向全会众的《公告》,表明了教会的立场与态度。《公告》代表了教会的意愿,也符合教会在遭遇重大事项时的处理流程。《公告》符合本教会的政教立场,即:我们是中国本土的基督徒,一直以来秉承不涉政、不涉外、保持沟通、持守信仰符合圣经的政教理念。因此同工们不希望本教会的事件被境外势力利用(涉外),达成某种政治目的(涉政)。

    而律师团队所采用的方法是频频制造和产生与政府之间的对立,使教会陷入和政府正面对抗的状态,明显与教会的立场不符,与我们所信仰的不符。《公告》的第一条是:“聘请律师方面:因原先聘请的律师在代理涉及本教会相关案件时,采取的解决方案与本教会的立场相违背,难以继续有效合作,因此教会已经建议相关牧长亲属解聘律师,转聘与本教会立场相符的律师。”

    本案委托人理应顺服教会的立场和决定,根据《公告》要求解聘与教会立场不相符的律师。但近期发现本案委托人仍用与我们信仰原则违背的律师,而该律师在未经教会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有关部门办案人员进行恶意举报,加剧了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对立。此举导致被律师“代表”的教会,违背了之前所发出《公告》的立场,成了出尔反尔、没有诚信的一群人。

    7名同工决定:我们的信仰原则是建立以基督为元首的教会。少数人代表教会做出的决定,已经违背了我们信仰初衷与《公告》的精神,为了坚守圣经教导的原则并持守纯正的信仰。因此,我们决定离开甘泉教会!

    2024年4月27日,周松林牧师的妻子魏淑蝶,丁中福长老的妻子葛云霞对上述联名信作出回应,并请求释放周松林牧师、丁中福长老。

    魏淑蝶葛云霞说:2023年11月30日,周松林牧师和丁中福长老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至今已整整五个月。

    合肥甘泉教会,因着福音的大能,从几位基督徒自发组织的查经小组,成长为当地较有影响力的教会。二十多年来,甘泉教会一直以基督信仰为根基,严格遵循圣经的教导,荣神益人,自治自律。

    会众按照教会几千年的传统,自愿奉献,维持教会的正常运转。教会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奉献款项的管理、使用均由多人监督,并定期公示。聚会堂点房产购买经同工大会决议,并推举出几位同工共同持有,还通过法律程序,视频公证存档,以证该房产属于教会财产。

    去年11月中旬,会众发现教会被秘密安装针孔摄像头。但大家坚持信仰,并没有停止聚会。

    2023年11月30日早晨,教会16名弟兄姐妹(其中13位为教会同工)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同时被公安上门搜家,并以“诈骗罪”嫌疑被带走羁押。其后,有14位弟兄姐妺陆续被释放、取保候审。但周松林牧师、丁中福长老一直被拘押。

    事件发生初期,家属以为这又是一次有组织的冲击和驱散,和以前一样只是劝诫谈话后就可以放人。家属认为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家属坚信二人只是传讲福音、为主做工,并没有犯罪;家属以为相关部门只是例行公事,只要家属配合调查、积极沟通,一定会证明两位弟兄的清白。

    然而事实证明家属的想法太过简单幼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所谓的经济犯罪背后,实际是对家庭教会的打击和迫害。

    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院。两位牧长年龄都已60上下,都有慢性病在身,羁押监牢生活对他们的健康已造成极大的损害。周牧师在狱中生了一场大病,长达一个月,他以为自己要被“浇奠”在狱中。丁长老血压最高时达到110-170,加药也无法控制,常常胸闷、头晕、失眠。

    在这五个月里,两位“失去”丈夫的妻子,日子也过得异常艰难。在内外压力交困之下,家属的身体几近崩溃,每天在煎熬中苦苦等待。

    在逼迫之中,教会中的稗子也开始显现。有人公开对家属聘请的主內律师进行污名攻击,编造谎言、恶意中伤、假借属灵话语掩盖惧怕之实。

    现在所请的几位律师,都是被囚的两位牧长以及家属自愿委托,不仅在办案过程中一直积极依法维权,同时也是持守信仰为主作工的弟兄。

    但国保忌惮现在的律师,故绞尽脑汁通过各种渠道施加压力,迫使牧长及家属解聘现在的律师。周松林和丁中福两位牧长,是中国无数基督徒的代表,他们只是坚持了自己的信仰,践行了自己的使命,尽了自己的本分。

    如今却被罗织罪名假借法律的名义进行打击。法律是神圣的,是为了维护公义的,不能成为打压信仰的工具

    今天,两位妻子为他们的丈夫呼求,请让周松林、丁中福赶快回家!他们没有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他们不是诈骗犯,他们是无辜的,请还给他们自由!”

  • 周金丹被强制带回苏州关在司法所

    【民生观察2023年9月25日消息】近日,苏州公民周金丹前往北京上访,被苏州警方非法拦截,非法拘禁在酒店。在强行带回过程中,导致周金丹手腕受伤,在其伤势未好转的情况下又被从北京强行带回苏州,现被非法扣押在苏锦司法所,不允许其回家养伤。

    2023年9月18日,周金丹在前往最高人民法院递交证据过程中,在北京南站被苏州警方以非法上访为由故意拦截,强行带到廊坊尚客优酒店实施非法拘禁,并将周金丹的手机抢走。

    9月19日,苏州市姑苏区分局工作人员、苏锦派出所辅警、苏锦街道工作人员,以及街道聘请的第三方社会闲散人员(涉黑)前往廊坊截访。周金丹报廊坊110求助无果。

    在宾馆房间,辅警和第三方社会闲散人员破门而入,对周金丹实施强制控制过程中,导致周金丹左手腕被玻璃划伤,送北京积水潭医院救治,诊断结果手肌腱断裂、神经断裂、血管断裂。

    经手术后,因治疗延误,有两条已经接不上,影响手功能,预计恢复后至少形成轻伤。

    对此,周金丹家属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1、廊坊警方为什么不及时保障公民人身安全;
    2、苏州警方有什么权力到廊坊对周金丹实施故意伤害;
    3、周金丹到最高人民法院递交材料,触犯了什么法律规定;
    4、苏锦街道聘请“雕龙画凤”人员、苏锦派出所辅警对周金丹实施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还有没有人管?

    目前周金丹在廊坊、北京的住宿费、医疗费用,由苏州市姑苏区政府和街道全额承担。家属表示,这就是赤裸裸的随意伤害公民人身和限制人身的典型案例。

    9月22日晚上,暂住在北京东城区车辇胡同12号全季酒店8315号房间的周金丹,突然感觉身体不适,胸口闷,且受伤的手很烫。

    周金丹的女儿丁晓艳随即拨打120救护车和报北京110,要求警方护送其母亲上120送积水潭医院救治。当晚8点左右,接警警察和120来了后,其女儿陪着周金丹下去乘120时,被以王华为首的一群人强制从北京安定门全季酒店带回苏州。

    大概在23日中午1点左右到了苏州,先是把她们送到苏锦司法所,随后就把她们送到苏锦派出所,在苏锦派出所中做完笔录,随后又把她们送回苏锦司法所。

    当日晚上,周金丹未被允许回家,在司法所的躺椅上住了一夜。截止目前,周金丹仍被扣押在苏锦司法所,不允许其回家。

    周金丹的女儿丁晓艳非常担心母亲的伤势,她透过视频说:“我母亲的手在廊坊受了伤,由廊坊到北京的积水潭医院做了手术,他们不管老太太的死活,老太太强忍着疼痛,在司法所中冰冷的躺椅上住了一晚,现在已经是9月24日的下午3点多了,她还没有回家。”

    在此,周金丹的家人请求大家关注,廊坊警方怠于履行保护公民的人身职责、苏州地方政府拦访截访、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问题。

    今年78岁的周金丹,是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花锦村430号公民,是一位独居老人。其因房屋拆迁问题而上访。

    周金丹电话:13915518861


  • 周金丹进京被拦强行带回时手臂受伤

    【民生观察2023年9月21日消息】近日,江苏苏州周金丹前往北京递交资料,遭到苏州维稳人员的拦截绑架,因苏州方面要将她强行带回,周金丹不同意,后造成周金丹手臂受伤。目前,周金丹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当中,并被多人以陪护为由看守。

    2023年9月15日,周金丹乘车准备去最高院提交资料,刚出北京南站就遭到苏州公安人员强行阻拦,强行开车被绑架到廊坊的龙腾路66号尚客优酒店8069房间。

    期间,周金丹多次报警,要求警察出警调查限制她人身自由人员的身份,警察经调查说是苏州公安、政府人员以及苏锦街道聘用的第三方“雕龙画虎”人员。

    9月16日下午四点多,街道司法所的人,说要强行带周金丹回当地,周金丹不同意。后于当天晚上六点半左右,苏锦派出所辅警和“雕龙画虎”人员打开酒店房门,强行剪断门链条。

    当时周金丹正在打电话,这二人强行把周金丹按在椅子上,手撑在凳子上,不巧凳子上正好有块玻璃,辅警使劲按压周金丹的手,加深了伤口,血就一下子喷出来了。

    这伙人见情况不妙,不但不及时送周金丹去医院治疗,反而一直在向领导打电话汇报。直到苏锦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家属才知道此事,在家属的要求下,才于18日凌晨三点多送周金丹到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治做手术。

    医院检查结果:手肌腱断裂,神经断裂,血管断裂。目前,周金丹在医院住院治疗当中。

    据悉,今年78岁的周金丹,是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花锦村430号公民,是一位独居老人。因房屋拆迁问题而上访维权。

    另外,2023年9月19日,辽宁本溪孟宪奎去辽宁沈阳客运站,被街道副书纪王利红、村书范广贺、派出所长拦截绑架截持,目前已被强制遣返回当地。

    孟宪奎因儿子被城管打伤致残而上访10多年,曾在火车站被拦截后送本溪县精神病院关押。现被苛扣失地农民养老金,残疾人各顶补贴被顶替,拘留复议到法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已十三年;判后答疑无人理已三年;信访复议无下文已三年;纪委投设法院超审理时限,程序违法已三年。被设置成A级监控,剥夺出行自由。

    周金丹电话:18262034903
    孟宪奎电话:15041465431


  • 周文明因进京上访被关看守所

    【民生观察2022年1月25日消息】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访民周文明,因进京举报当地干部贪污腐败,被查获后强制带回地方,被警方捏造罪名,至今关押在灌南县新安镇看守所内。

    2022月1月24日晚,黑龙江访民马波接到周文明弟弟周文才求救电话说,2022年1月11日,周文明在北京房山区阎村镇大紫草坞村出租房住处,查身份证时被带到阎村派出所后,通知户籍地连云港市灌南县,周文明被强制带回地方。

    因周文明在2022年1月4日去国家信访局登记,灌南县公安局孟兴庄派出所所长等人为打压周文明,捏造事实说周文明在北京闹事,于1月12日将周文明强行押送到灌南县新安镇派出所看守所至今没有放人。

    据周文明弟弟周文才说:“我哥哥周文明是我们头庄村周姜组代理人,在93年被宁连路征用我周姜组农民土地48亩,原头庄村书记王德满村官腐败第一贪,县,乡,村的基层干部都被他收买。因周文明长期信访反映事实,他遭到县公安局的长期迫害,他们捏造事实说周文明在京闹事,而实际就是为了土地被征的补偿。他们说周文明,信访无理,而市,县,乡,村干部捏造事实,他们把周文明所反映的腐败材料做假终结,土地经济补偿案件他们说已结清,他们就说我们土地终结了!”

    周文才表示,现在国家严打腐败官员,可是灌南县腐败一群漏网之鱼还在垂死挣扎,为了自己的私欲公开打压举报人,请中央有关部门查处这一群腐败官员。

    据悉,周文明因举报当地干部贪污征地款、滥收费、滥征粮,被多次关押、劳教,并被地方政府截访人诬陷为欲绑炸药炸国务院而被北京大批警察围捕,经化验后身上却无任何炸药的成分。

    周文明及另外十二名村民举报事项主要有四点:

    一、1992年江苏修建从南京到连云港“宁连”公路,征用了灌南县四个乡镇约四千亩土地,当时国家文件规定每亩补偿五千元,共计两千万左右,但村民实得507,74万,还有150万左右钱款不知去向。且被征地的农户土地未得到调整,使很多农户家土地严重不足,连口粮都无法保障,可税负却没有减少,村民们为此集体上访,却被殴打、抓捕。

    二、1994年,孟兴庄书记孙立洲(责任县委办公室主任)等人以香港回归受阻,英国不归还,国家准备打仗为由,按人头每人征收小稻60斤,价值六十多元,后来村民发现国家并无此项征收后,要求政府支付被征粮食的钱款,但政府一直没支付一分钱。

    三、2004年,镇长钱兆兵强行向全镇农民征收“道路集资”款,每人68元,全镇6万多人。

    四、孟兴庄镇头庄村书记王德满横行霸道、鱼肉乡里。王整天拿着喇叭叫嚣:哪家不服从我王德满,叫他一辈子没好日子过。

    1993年5月9日,王德满以淌水为名,雇用18人到周姜村民小组玉米田里要挖长120米、宽十多米的淌水沟,这样会导致玉米苗被毁。当时抗美援朝残废军人姜友桂上前阻拦被打倒,其他多名阻挡的村民都被打,村民组长周贤芹找王德满理论,王竟然说,打得太轻了,打死两个你们就老实了。当夜王德满指使其侄子王小灶以查电为名,将白天阻拦的周贤余父子痛打了一顿,致其子头被打破,左手大拇指也被打断,组长周贤芹找乡长孙立洲反映,却未作任何处理。

    六组村民刘得发一家五口人,土地被征用后,只剩下九分地,温饱都无法解决,多次找王德满要求调整土地,可得到的答复却是:你不是很支持告状吗?就是饿死你全家,也没人敢干涉我王德满。地不给你调,征地款也没有,你去告吧。气得刘得发的妻子晕倒在王德满门前。组长魏玉梅得知此事后,前去找王德满要求调整土地,王德满不答应,魏玉梅和王德满吵了一架。没想到王德满竟然派人送给组长魏玉梅父子及其他要求调整土地的村民公安局的传票,要他们到公安局去,可魏玉梅等人到公安局后,竟然被告知没人传唤他们。

    周文明因多年坚持上访,受到地方官员的多次打击,被多次无手续拘留,并被劳教一次,还被恶意举报身绑炸药要炸国务院:

    2007年1月12日,北京市出动大批警力,对周文明居住的翠林小区排查搜捕,周文明在小旅社被抓,连外衣都没穿就被警察拖到门外,戴上手铐,拖上警车,带到派出所,蒙上眼睛搜查全身,把他的手指甲剪去化验。警察问他,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周文明当然不知道,警察说:有人报告你周文明身绑炸药要炸毁国务院。北京警察的搜查、化验结果是没有任何爆炸品,只有上访材料,他们才知道被人愚弄了。

    12日下午六点多,周文明被老家公安局的警察从北京右安门派出所带走,被带回老家后拘留十天。

    2007年1月24日下午三点多,孟兴庄镇副书记陈连师,镇计生办王秀考、孟令浦、单凤军、何某,派出所指导员王明华将周文明从拘留所带走,秘密转移到亨通旅社三楼关押,到了晚上,县信访局王俊才、张朝如,司法局王军、范某,公安局石有发、施文孝共六人也到达,共十二人轮流看守,陈连师任组长,三天三夜不让周文明睡觉,不准与家人联系,逼周文明承认上访是违法犯罪。周文明问上访违法是什么文件规定的,他们答称是省文件规定,周要求看省文件,他们说文件保密,不能让上访人员看。他们逼周文明承认“宁连公路”征地款已经如数发放给了农户,“备战粮”款当时就已经和农户结清,“道路集资款”也已经原数退还给了农户,并要求他保证永不上访。周文明被折磨得无法忍受,只好按他们的要求违心写下了保证书。但他们还不放周文明,直到省里老干部干涉,他们才不得不于2月1日放周文明回家。

    周文明电话:18262723132
    周文才电话:17766311892

  • 苏州周金丹家面临违法强拆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5日消息】周金丹家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花锦街道花锦村430号(苏州火车站北广场后面),今天2021年8月24日要被强拆,她请求大家关注。周金丹称,拆迁方用国有土地拆迁许可证在集体土地上拆迁,法院给政府违法背书,裁定强拆。试问:到底是谁在和依法治国对抗?

    今年76岁的周金丹,是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花锦村430号公民,是一位独居老人。

    周金丹说,“今年七月份以来,一直有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上门寻衅滋事,自称是为政府工作,是苏锦街道派来的,有政府文件,驱赶有合法居住手续、陪伴照顾我十多年的徐兰银夫妇,并声称住在这里有生命危险,扬言要拆我房屋。”

    周金丹于7月19日、8月7日两次报警,求助公安查明这伙社会闲杂人员的身份,阻止上门寻衅滋事,但没有效果。

    8月12日上午8点,周金丹发现她房间的玻璃窗被击穿一个洞,于是再次报警,警察确定是气枪所击,幸亏她这两天没住在家,才幸免于祸。

    周金丹说,“持有气枪也是违法,我再次要求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查明违法犯罪事实。2018年,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运动,就是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

    周金丹称,“苏州市政府部门对抗中央、明目张胆勾结黑恶势力,雇佣纹身、大金链特征的黑社会人员,上门寻衅滋事,从威胁、恐吓、驱赶发展到暴力手段。我和徐兰银夫妇的生命安全危在旦夕,事态很严重。”

    “因此,我紧急申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警惕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查保护伞,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盼认真履责,并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如造成后果,必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具体人员的责任!”周金丹表示。

    据悉,2008年3月23日,苏州市住建局颁发苏建拆许字(2008)第2号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是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苏州市姑苏区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产权人是丁善如,其于2008年病故,现该房屋的合法使用人是他的结发妻子周金丹。

    通过一系列的信息公开和复议等告知,周金丹发现,2020年,苏州市发改委的立项批文,江苏省发改委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苏发改(2006)91号批复,不是立项批文,不涉及征地拆迁,与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无关系。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信息公开答复,苏土储复(2007)第022号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市平江商务中心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统一将收回的国有土地交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与花锦村430号的土地无关系。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花锦村二组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批准文件没有。

    2021年8月7日,有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上门寻衅滋事,驱赶有合法居住权的公民。

    2021年8月12日,周金丹发现房间玻璃被枪击穿,报了警,拍了视频,并于8月16日向苏锦派出所、姑苏公安分局、苏州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邮寄紧急申请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

    周金丹电话:18262034903

  • 无锡周小凤发微博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3日消息】为了实现2020年“零上访”的假像落实,江苏无锡不法官员又一次把逃难在外的周小凤绑架、拘留,强行取保候审,原因是她在微博上发出了家被强拆,全家被殴打一家人无家可归的微博。

    2019年9月无锡政府为了达到“零上访”把周小凤从北京大兴的公交车站拦截、殴打后、绑架回无锡,以她去信访局多次上访为由对其强行监视居住其哥哥家。每天被30多个黑保安骚扰监视,甚至到无法正常吃饭,法院开庭的权利也被剥夺,逼迫离家出走……

    2020年7月30日再一次把周小凤从家里强行带到藕塘派出所关了12个小时,原因是当天下午2点30分周小凤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一个案子要开庭,在取保候审期间随时都可以被传唤、讯问,让周小凤无法去北京开庭。

    周小凤说,《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有自由权,控告、举报、诉讼的权利,但是无锡地方政府无底线的非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对她进行截访、绑架、殴打、拘留、判刑等一系列迫害。她真心不想变成杨佳、范木根,她只是想讨回被抢走的家而已。

    附周小凤维权简历:

    2015年8月7日,周小凤别墅被强拆,她全家被黑势力殴打,并且关进小旅馆非法拘禁,从此走上维权路。

    2015年8月29日在北京上访,被截访人员截住,驻京办雇佣黑车黑保安13个人对她轮番殴打,被黑保安用脚踩身体,从北京踩到无锡藕塘派出所,被打得浑身是伤,被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罪刑拘7天,到9月6日强行取保。

    2016年2月24日拘留十天,理由是她在2015年12月24日去南京信访,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2016年4月8日到18日到北京上访,派出所又以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拘留十天。

    2016年4月18日至2017年10月17日冤案判刑一年半。

    2016年2月4日因迎接被非法拘留的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出狱,现场一黑衣蒙面人对迎接人员及沈爱斌拍摄,该黑衣人被群众揭开面罩,原来是国宝邓永峰,公安恼羞成怒,当年4月13日,无锡大抓捕九人,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四人被枉法判刑,其中周小凤判刑一年六个月。在看守所期间,因拒绝配合公安做笔录,拒绝陷害其他人,在看守所干部的教唆下,她受尽凌辱,同监室犯人对她挑起八次打架,周小凤被看守所严管,手脚锁住十五天。周小凤前后向家人寄出委托律师,需要加帐的信件八、九封,全部被看守所干部扣押。五个月不能开帐买生活用品。

    2018年9月19日,没有任何通知和手续,她家的厂房突然被封,几个穿着城管衣服的人没有任何手续赶走住在里面的住户,口里骂骂咧咧说,谁敢再租这个房子就把他抓起来。

    2019年9月15日无锡不法公安和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把在北京大兴打工谋生的周小凤绑架到北京京华宾馆后,3个大男人把周小凤关在卫生间强行搜身后,用黑车绑架回惠山区藕塘派出所传唤了42小时,罪名是周小凤在8月份去信访局正常上访犯了“寻衅滋事罪”,随后被监视居住在其母亲家里,每天前门、后门、窗户边几十个警察看守。

    2019年11月29日无锡不法公安和雇佣的黑社会分子,再次把去北京求助的周小凤绑架殴打至全身是伤,一只眼睛不能正常睁开,后用黑车绑架到无锡藕塘派出所关押了24小时后扔进了拘留所10天,期满后刚出拘留所,被警方强行一天两度传唤,再次被几十个黑社会人员日夜看守在家里!

  • 江苏周小凤

    姓名:周小凤,女,出生日期:1975年4月17日
    户籍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南塘社区姚巷35号
    身份证号码:32092619754172527

    上访原因:2013年钱桥街道拆迁,因周小凤一家拒绝在空白协议书上签字遭到恐吓、殴打、辱骂、财物被毁、被抢、门锁被堵、被人在门前燃放鞭炮等。多次报警,警方不予立案。
    2015年6月11日,数十政府人员再次暴力逼迁,周小凤一家多人被打伤,母亲被打成重伤住院40天,报警求救至今没有立案,自此周小凤开始上访。
    2015年8月7日凌晨5点,周小凤一家被绑架至宾馆非法拘禁,期间遭到殴打、恐吓,房屋被强拆。

    维权历程:
    2015年8月29日因进京上访周小凤被绑架回无锡市惠山藕塘派出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取保候审。
    2016年2月24日因出外上访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行政拘留10天,并处200元罚金。
    2016年4月8日因出外上访被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由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
    2016年4月18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5月15日被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年10月17日刑满释放。
    2019年9月17日因进京上访被绑架回乡后以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多名警员看守。
    2019年11月29日因逃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回原籍拘留10天。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判决书中显示: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2月4日周小凤等30余人到拘留所接拘留期满出狱的沈爱斌,无锡市公安局国宝支队民警邓永峰穿便衣、戴面罩执行现场秘拍任务时遭沈爱斌、周小凤等人追询、围堵、殴打至7椎骨骨折。法院认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遂逐一判处刑罚。

    酷刑迫害:因上访被多次殴打、虐待。鼻子被打出血,眼睛也被打伤。

  • 无锡周小凤在京旅游遭绑架

    【民生观察2019年9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9月15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周小凤与朋友在京旅游期间,遭当地截访人员强行绑架回当地,之后被藕塘派出所强行传唤,目前周小凤在家中被监视居住。

    据无锡访民消息,2019年9月15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周小凤与江苏如皋市的孟海霞正在北京旅游时,突然在大兴区中堡路口被十几个人绑架,周小凤被带上京Q5S1G3的七座商务车带走,之后被带到北京京华宾馆关押,进宾馆后,周小凤被关到了卫生间里面,由两个男的守在门外,一个男的在卫生间里对她进行强行搜身,手机被抢。

    当天下午四点,周小凤被一部车牌(京N6PV85)的别克宝蓝色黑车押送回无锡市,回到当地后被直接带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藕塘派出所,进行强制传唤长达42小时。昨天(9月17日)晚上10点多周小凤才获释回家,但随即又被强行在家中监视居住。当地警方称,监视居住的原因是周小凤多次去国家信访局上访,犯了寻衅滋事罪。

    而在北京被一同被带走的孟海霞,于9月16日凌晨两点被强行送回如皋家中,回家后孟海霞即电话向北京市公安局报警,称自己和朋友在北京遭到绑架。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庞各庄派出所民警答复孟海霞说:她的被强制行为是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九华派出所谢警官(065477)所为,其他几位也是九华派出所的。报警后至今没有结果。

    据了解,家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的周小凤,因房屋被强拆而上访,期间多次遭当地维稳部门拦截、绑架、殴打、软禁、拘留,至今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

    2015年8月7日清晨,周小凤家中突然闯进来多名政府雇佣的暴徒,不由分说的把尚未起床的周小凤一家8口人用布袋包裹着绑架走,过程中周小凤拼死反抗,当场遭到暴徒们的拳打脚踢,打得周小凤鲜血淋漓,连包裹她的被子都被血浸透了。并且,暴徒们还边打边有恃无恐的叫嚣到:“不听政府的话,就打死你”、“不签拆迁协议就打死你”。

    其后,周小凤一家人被绑架到当地一家旅馆拘禁起来,此时当地政府就开始对周小凤家的房屋进行了强拆。两天以后,当周小凤一家人被放出时,他们曾经一家8口人赖以栖身的家已变成一片废墟,三代同堂幸福的一家人在公权力的肆虐下成了无家可归的难民。面对政府的蛮横无理,周小凤表示不会屈服,对当地政府强拆民宅、雇凶暴力伤人、非法拘禁等多种违法行径将适时地提起控告及信访。

    2015年8月28日中午,周小凤在北京一家饭店吃饭,突然被不明人员强行抓到北京京华宾馆,然后被无锡市公安局钱桥镇藕塘派出所民警钱涯(警号220094)和10多个黑保安把她和2个60多岁的老太婆强行押上汽车。在回无锡的高速路上,流氓警察钱涯指挥黑保安把2个60多岁的老太婆衣服扒光,之后准备扒光周小凤的衣服时,周小凤拼死反抗,最后被打趴下,3个黑保安用脚踩着周小凤的脖子,后背,腿,一直踩到无锡市公安局藕塘派出所(下车后黑保安向派出所多要5000元人民币,说是周的反抗费,共计23000元人民币)。 在派出所里,周小凤被关进笼子里23个小时后,又被拖上车,在外面转了几圈后再次被关进笼子里22个小时,期间剥夺了她吃饭休息的权利。

    凌晨3点,周小凤被送进无锡市第二看守所,由于其血压高(高210,低120),被看守所拒收。天亮以后,派出所警察王飞勾结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做了假证明,带着2条中华香烟,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把周小凤投进了看守所非法拘禁了9天。事后一直拒绝给周小凤拘留决定书。

    2015年9月6日,无锡市第二看守所释放证明书锡公看释字(2015)189号可以证明周小凤被释放的时间。同日,周小凤被强制取保。过后周小凤向公安机关提起过3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给她出具书面的拘留决定书,可警方一直到现在都不给。

    2016年4月7日,周小凤因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北京巡逻警察抓住,后被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关押。4月8日,其丈夫黄旭峰得到信息,周小凤在久敬庄内被无锡驻京办人员拉出,绑架上一辆雇佣的北京黑车(车牌:京Q7DQ05)将其绑架回了无锡市。回到无锡市后,她又被押送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藕塘派出所,其后就被惠山分局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4月18日,被行政拘留十日释放的周小凤,又被无锡公安人员直接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刑拘。

    2016年9月15日,周小凤在没有提供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人或保证金,也没有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情况下,被惠山公安分局口头告知“周小凤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至于什么原因被取保候审,周小凤本人也是一头雾水,说不出任何理由。而周小凤的丈夫黄旭峰却说:“这次对周小凤的拘留,就是说周小凤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了无锡,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而这个取保候审,更是无稽之谈,周小凤什么事也没做,就因为去北京上访了,这次全国两会召开的日期临近,可能维稳警察知道周小凤要去上访,就先对她下手刑拘,以期到达两会期间稳控她的目的”。

    2018年5月28日,周小凤来到北京探访友人并准备游览北京市的旅游景点。6月1日上午,当她正在游览北京市的部分景点时,却被北京街头的巡逻警察拦住检查身份证。警察在查验了周小凤时发现,她曾经是一位访民,随即就将她强制押送到了北京久敬庄接济中心关押,下午周小凤又被无锡市驻京办截访人员带离久敬庄,之后失联。据黄旭峰分析,周小凤这次很可能又是被截访人员绑架回无锡了。回到无锡后,周小凤可能会被再次拘留或软禁。

    2019年3月11号上午11:50许,周小凤在北京市381路公交车牛街路口站等车时,再次被无锡市维稳官员绑架失联。周小凤被带走之前曾发短信给亲友称“以无锡市钱桥镇信访办主任秦伟金为首的9名不法分子,无视中央政策,践踏法律,无故将我从北京市381路公交车牛街路口站拦截抓走。”

    孟海霞电话:17849893706
    周小凤电话:13951512381

  • 江苏民营企业家周建华遭强拆判刑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4日消息】2017年2月,江苏省常州市民营企业常豆豆制品有限公司厂房遭到当地有关部门强拆,随后公司负责人周建华被枉法裁判构陷入狱,其家人则被带进黑监狱内关押。

    江苏省常州市常豆豆制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常豆公司)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郊采菱路43-9号,是一家具有规模的豆制品专业生产正规企业,历史悠久,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产品质量优良、品种齐全。自2005年兴建以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理念,努力打造常州市一流的豆制品行业龙头企业。常豆牌系列豆制品则被评为“常州市名优农产品”,深受当地消费者的青睐。

    2005年,公司董事长周建华以32元/平米的价格向常州永佳保鲜冷藏有限公司【下简称永佳公司】手中转租了1300多平米土地(当时永佳公司是以10元/平米价格从国土局租得)。双方达成租地协议后,周建华根据协议建造生产车间、仓库、冷库、质检、包装、办公楼等共计3000余平米建筑面积,成立常州常豆豆制品有限公司,工商、税务、安检、卫生等手续齐全,期间还进行两次技术改造。虽然经营十多年尚未完善房产手续,但每年都向常州市地税局缴纳房产税。常豆公司也被政府评为“名优农产品金牌企业”,周建华是常豆公司的主要股东。

    2013年8月16日,常豆公司所在的刘塘浜南侧进入国有土地征收范围。奇怪的是,作为征收实施单位的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和受委托的茶山街道办事处,一直未按照国家征补条例与常州市征补办法的规定,与被征收人常豆公司进行征补的协商。直到2014年4月18日,永佳公司突然向常豆邮寄关于征收补偿洽谈的通知,该通知告知周建华,永佳公司已经与天宁区建设局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其中也包括常豆公司的房屋征补款,常豆的补偿金额为223万5千余元人民币(合每平米800余元),要求常豆公司尽快搬迁腾地。

    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与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常豆公司地块的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是每平米3833元人民币,仅此一项,常豆公司就应获得一千万以上的征收补偿款,如果加上设备、装修、搬迁、营业损失、解除劳动关系等补偿,总额应该在一千六百万左右。常豆公司自然不能接受永佳公司所谓的223万的征收补偿,关键是永佳公司不是房屋征收人,进入征收后,其也从没有与常豆公司商讨过征收事宜,况且其在2013年10月,就拿了2980余万人民币的补偿(合每平米5千余元)后,搬迁走了。

    永佳公司在搬走近一年后,向常州市天宁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将常豆公司房屋与土地交付该公司,也就是说,永佳公司在根本不具有提起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其提起民事诉讼纯属滥用诉权行为的情况下,天宁区法院不仅受理了,最终还作出(2014)天民初第1587号民事判决,判决常豆公司将诉涉土地交付给即不是征收人、又不具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永佳公司,同时认定房屋为常豆公司所有,驳回了永佳公司对房屋的主张。常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2014)常民终第2271号民事判决,再次确认房屋为常豆公司所有,并在终审判决后,召集房屋征收机关和永佳公司的负责人谈话,告知该案的判决因违反房地一体原则,导致无法执行情形,要求房屋征收机关与永佳公司跟常豆公司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房屋征收机关与永佳公司负责人也当场签字同意。

    在永佳公司滥用诉权案的上诉期,常豆公司也向天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征收单位天宁区建设局与永佳公司签订征补协议(涉及常豆公司部分)无效。一审的天宁区法院依旧枉法裁判,作出(2015)天民初第1467号民事判决,罔顾事实,称常豆公司的房屋为永佳公司所有,常豆公司不是房屋的被征收人,驳回了常豆公司的诉讼请求,常豆公司上诉到常州市中级法院。

    2017年3月23日,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2016)苏04民终第1203号民事判决,确认房屋为常豆公司所有,认为天宁区建设局与永佳公司签订的征补协议,对常豆公司不具有合同的约束力,常豆公司的房屋征补权益应另案处理。

    常豆公司根据(2016)苏04民终1203号生效的民事判决,以“征收行为违法”为由,将征收单位天宁区建设局告上法庭,一审天宁区法院以“重复起诉”为由,再次枉法裁判,裁定驳回常豆公司的行政起诉,上诉到常州市中级法院,该院完全不顾自己法院之前判决确认的事实,作出维持一审枉法裁定。

    2017年2月27日早晨,常州市天宁区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对常豆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不作裁定,就对并非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常豆公司厂房实施了强拆,并在没有任何人对违法执行行为进行阻止的情况下,将周建华的妻子马红娣从被窝里拖出,关押到常州市传染病医院整整一周时间,使其加重了癌症病情。

    一次次的枉法裁判还并不稀奇,离奇的是常州市天宁区公安分局居然在生效判决被枉法执行两个月后,于2017年5月12日,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将周建华抓进看守所!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是指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案根据的是(2014)天民初第1587号生效的民事判决,而该民事判决确定常豆公司的义务是腾地不拆房,且不说该民事判决的公正性,如此违反房地一体原则的判决,常豆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也根本无法在不拆房屋就腾地来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尤其是,常豆公司对天宁区法院的执行公告、通知、通告,均提起了执行异议,但天宁区法院均未依法对执行异议作出裁定。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均对涉及征地拆迁案件的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有明确规定,即强制执行后必然阻却拒执罪的构成!除非在强制执行中出现暴力阻扰情形。

    周建华在常豆公司房屋被违法强制执行两个月后,再被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刑拘,证明本案显然不存在强制执行中有严重阻扰情形。

    “拒执罪”案进入检察起诉阶段,常豆公司的辩护人和周建华的辩护律师在阅卷后,因该案太过荒唐,均向天宁区检察院提起撤回起诉建议,该院不予理睬。

    2018年5月31日,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就“拒执罪”案举行庭前会议,辩护人提出,虽然案卷中的“发破案经过”这一证据中,明确了是天宁区检察院于2017年3月7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但没有通知立案的证据加以佐证,故要求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向法庭出示“拒执罪”案关键证据——案件来源。出庭的检察员郭营明确表示没有通知立案的证据。辩护人感到非常震惊,当庭向合议庭提出,如果连案件来源都没有,案件就没有审理的必要了。法官在检察员明确没有案件来源证据情况下,居然要求天宁区检察院补证。

    到2018年7月2日正式开庭审理前,天宁区检察院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8年3月7日的“通知立案书”,称天宁区法院执行局已两次移送材料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以法院未正式移送材料为由拒绝立案,天宁区检察院依职权监督,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从天宁区检察院的这份“通知立案书”的内容来看,说明该院很清楚,“拒执罪”案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其案件来源必须是由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另还有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只有在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两次拒绝立案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才可以行使监督职责,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既然天宁区检察院清楚“拒执罪”案必须要有案件来源,为什么起诉时没有提交案件来源的证据呢?而且,庭前会议上检察员郭营已经明确表示没有“通知立案书”了,怎么在正式庭审前又出现了“通知立案书”呢?跟“通知立案书”一起提交的,还有一份公安机关于2017年3月15日出具的“情况说明”,称天宁区公安分局于2017年3月7日收到了天宁区检察院“通知立案书”。辩护人是2018年5月31日的庭前会议上,对案件来源提出质疑的,而办案的天宁区公安分局居然在一年多前就料到辩护人将会在庭前会议上提出质疑,所以要提前一年多先准备一个“情况说明”,这一穿越时空的“情况说明”,恰恰证明了天宁区检察院的“通知立案书”属于后补的伪证!

    关键是,“拒执罪”案的案件来源,不仅要有检察院的“通知立案书”,更要有作出“通知立案书”的依据,即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案卷材料、公安机关两次拒绝立案的证据。法庭上,天宁区检察院根本无法提供天宁区法院两次向天宁区公安分局移送材料要求立案的证据,事实上,天宁区检察院也不可能提供这些证据,因为在之前常豆公司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中,对天宁区法院的全部执行案卷进行了质证,天宁区法院从未向天宁区公安分局移送过案卷要求立案的材料。

    也就是说,天宁区检察院对常豆公司、周建华提起的“拒执罪”案,连案件来源都没有!所有的证据都是在周建华于2017年5月12日被抓后,由天宁区公安分局、天宁区检察院为了协助天宁区政府违法征收而后补的伪证!目的就是要将冤假错案搞到底。

    2018年11月9日,该案在经历了两次退侦、两次申请中止审理和两次恢复审理,即用完了所有程序后,天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常豆公司和周建华犯“拒执罪”成立,分别判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及一年七个月徒刑。常豆公司和周建华不服一审判决,立即提起上诉,现该案在常州市中级法院审理中,已经用了一次延期、恢复审理的程序。

    该案是由天宁区政府拒绝依法征收引起,由于常州市相关公检法部门滥用职权、蓄意制造伪证、实施诬告陷害、及故意枉法裁判予以配合,这些行为导致周建华的常豆公司(房屋)被非法强拆至今得不到赔偿,周建华被坐冤狱达一年七个月,企业应收款无法收回,应付款、借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而且经济损失每天都在扩大中,故受害人已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了控告,要求还民营企业一个公道!

    周建华电话:13813670143

  • 陈建刚代理周永康儿媳案遭死亡威胁

    【民生观察2019年7月7日消息】随着中共前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于2014年遭到清肃入狱,除了其儿子被逮捕外,儿媳妇黄婉同样受到株连,曾因此被关押调查数个月,据称期间有非常对待的经历,而持有美国公民身份的黄婉被取保后继续受到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

    据了解,周案发生已超五年,但黄婉自称一直不间断遭到当局软禁和打压。由于黄婉遭中共限制出境,因此五年内一直被困北京。除了上述境况外,黄婉还发现当局正在暗地里抢夺她以及周家的私有财产,由此黄婉聘请人权律师作为案件辩护人,计划维权以及对不公提出控诉。

    不久前,北京知名人权律师陈建刚接受委托担任黄婉的代理人,正式介入黄婉维权案,并于几日前与黄婉对案件做了详实的调查笔录,开始为接下来的诉讼工作做准备。

    周五(7月5日),陈建刚律师应约前往北京市司法局,接受王姓局长的谈话。期间对方提出陈律师放弃代理黄案的要求,并强调这是上面的意思,希望陈律三思而后行,不要踏入政治禁区,暗示可能后果极为危险。

    陈建刚认为自己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本着“有辩无类”的原则,不应将委托人进行自动分类及身份鉴别,律师的职业操守与委托人的身份之间并无必然关联,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正是律师的工作特点,因此拒绝司法当局提出的退出要求。

    而北京司法当局见到陈建刚严词拒绝后随即提出利益输送的许诺,希望陈建刚律师能够认清形势接受当局的建议,并称此作法于情于理、于公于私均有益处。不过当局提出的利益方案同样遭到陈的坚拒。
    据称,王姓局长面对陈建刚律师的油盐不进表现得十分恼火,扬言要让陈建刚所在律所停业整顿,并且要吊销陈的律师证。对话期间,陈建刚险些遭司法官员的殴打,后因在场其他官员的劝阻而未遂。不过,最后王姓官员威胁称“你(将)会失踪”,令双方矛盾激化。

    而陈建刚律师在事后发布相关视频回应北京司法当局的威胁动作,表示自己不会见利忘义,违反职业操守和人性原则,并强调不会逃避(当局对他的)制裁。

    委托人黄婉表示,当局官员威胁将会让陈建刚失踪的意思并非秘密逮捕,而是人间蒸发,同样的威胁亦曾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深知中共极权的邪恶本质,由此担心陈建刚律师的安危,认为中共当局胁迫、打压律师的做法是正在剥夺她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这是侵害她的基本人权。同时,黄婉呼吁中共当局停止继续迫害,切实保障美国公民在华的诉讼权利,保证公众对案件的透明度。

    有关陈建刚律师的消息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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