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重庆巴南区周某某

     
    姓名:周某某

     
     
    性别:未知
     
    年龄:未知
     
    籍贯: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
     
    案件发生地
     
    重庆巴南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渔业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1998年12月25日
    第二次1999年1月6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治疗12天出院
    第二次出院时间1999年2月2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重庆巴南区精神病医院
    第二次三峡某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第一次 精神分裂妄想型
    第二次偏执型精神障碍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强迫治疗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1998年,周某某不服所在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的分房方案,向区纪委、监察局写信控告相关领导。同年12月25日,周某某由重庆巴南区农经站送往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12天,诊断结论为精神分裂症——妄想型。随后,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周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件审理期间,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于1999年1月6日开具介绍信,派员将周某某送至三峡某某医院住院治疗,向其介绍周某某既往病史,预交住院费6000元,嘱咐其进出院事宜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或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联系办理,同时,向该医院提供了原告原书写的控告信1份,周某某弟弟范建泓在“护送人或者家属签字”栏签名,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三峡某某医院对周某某办理入院手续,确诊其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并对其进行封闭式冶疗。期间,周某某曾多次向医院反应无精神病,要求出院,但医院未同意其请求。同年2月14日,周某某亲属向三峡某某医院请假,将其带离医院。1999年2月26日,重庆市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对周某某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为周某某无精神病的确切证据。2009年1月15日,周某某的母亲彭善珍委托南充鼎正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鉴定,该所鉴定结论为周荣炎目前无精神病的确切依据。
     
    案件来源:重庆法院网http://cq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1622.shtml

  • 重庆巴南区李某

     
    姓名:周某某
     
     
    性别:未知
     
    年龄:未知
     
    籍贯: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
     
    案件发生地
     
    重庆巴南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渔业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1998年12月25日
    第二次1999年1月6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治疗12天出院
    第二次出院时间1999年2月2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重庆巴南区精神病医院
    第二次三峡某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第一次 精神分裂妄想型
    第二次偏执型精神障碍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强迫治疗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1998年,周某某不服所在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的分房方案,向区纪委、监察局写信控告相关领导。同年12月25日,周某某由重庆巴南区农经站送往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12天,诊断结论为精神分裂症——妄想型。随后,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周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件审理期间,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于1999年1月6日开具介绍信,派员将周某某送至三峡某某医院住院治疗,向其介绍周某某既往病史,预交住院费6000元,嘱咐其进出院事宜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或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联系办理,同时,向该医院提供了原告原书写的控告信1份,周某某弟弟范建泓在“护送人或者家属签字”栏签名,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三峡某某医院对周某某办理入院手续,确诊其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并对其进行封闭式冶疗。期间,周某某曾多次向医院反应无精神病,要求出院,但医院未同意其请求。同年2月14日,周某某亲属向三峡某某医院请假,将其带离医院。1999年2月26日,重庆市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对周某某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为周某某无精神病的确切证据。2009年1月15日,周某某的母亲彭善珍委托南充鼎正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鉴定,该所鉴定结论为周荣炎目前无精神病的确切依据。
     
    案件来源:重庆法院网http://cq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1622.shtml

  • 武汉周利华

                     周利华
     

     
    姓名:周利华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武汉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商场营业员
     
    案件发生地
     
    武汉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湖北医学院附属二院、蔡明泉医生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79年9月13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1979年12月30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湖北医学院附属二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武汉市法医学会鉴定:未见异常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强迫吃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周利华是原武汉大学珞珈山商店的营业员,因为一个普通的眼睛矫正手术,周利华却成了“精神病”,在精神病房内一“治”就是三个多月。三十多年来,周利华为了对那次手术讨一个说法,为了摘掉“精神病”的帽子,她四处奔走,进行了数场诉讼。然而直到现在,周利华仍然还在奔波着,她的生活因此而改变。
     
    周利华:由于我多次向湖北医学院附属二院交涉,又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件事,1978年9月9日,湖医二院将我收治进了该院眼科。入院后,湖医二院并没有为我查治眼疾,而是按疑病症对我进行了所谓暗示性左眼内直肌缩短手术,手术后我眼睛继续疼痛。手术后不久,我就被医院要求出了院。
     
    出院后,我继续向湖北省卫生厅等部门四处申诉,也多次找湖医二院交涉。就在1979年9月13日,湖医二院再次将我“收治”,不过这次他们强行将我送进了该院的神经科病房,按重精神病治疗。我在那里面被要求吃治疗精神病的药,我就这样成了一个“精神病人”。一直到三个多月后,即1979年12月30日,湖医二院神经科的黄怀钧教授在经长达3个月的临床观察后,对我作出了“精神无异常”的诊断结论。当日,我就被转到了眼科病房。
     
    转到眼科病房不足半月,蔡明泉又通知将我转神经科病房,并要对我进行胰岛素休克和电休克治疗。谁都知道电击是对精神病人最厉害的一招,被电击者生不如死。后在我强烈反对下,他的阴谋才未得逞。但此后我一找医院,蔡明泉及湖医二院的领导就说我是“精神病”。
     
    案件来源:博讯http://boxun.com/news/gb/china/2011/04/201104022216.shtml
             

     
    收集时间:2010-4

  • 山东胶州周彩霞

     


                     周彩霞

     
    姓名: 周彩霞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山东胶州
     
    受难者单位、职业
     
    胶州市橡胶厂党支部书记兼厂长
     
    案件发生地
     
    山东胶州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胶州市公安局、张元福(原胶州市委书记)、刘作金(原政法委书记)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5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胶州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00年5月,我再次進京为大法鸣冤讨公道,却遭到更残酷的迫害:中云派出所非法关押我四天四夜,不准睡觉,我因不放弃修炼被办事处王忠效指使罗青春把我绑架到胶州市精神病院進行迫害摧残。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0/75979.html
             

     
    收集时间:20091115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