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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万源太平镇村民刘兴平夫妇公开信

    张志书记:您好!

    两个月前,您承诺解决我们的投诉反映事项,现在已过三个月时间了,我们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处理,也没有人过来关心询问,这是什么原因呢?为了能让您对我们的信访和上访事项,有个更加充分全面的了解,现把事情发展演变的基本过程,再一次向您作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关注与纠错。

    第一阶段(1994年——2017年)

    1.九四年前后,我们居住在茶垭乡邱家坪村坳平垭组,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户口、土地。虽然条件不是很好,但我们什么都有。

    2.那个时候,公粮款、提留款等农业税费非常沉重,陈维菊三番五次托人到我们家,请求我们放弃坳平垭组的户口、房屋、土地,迁入杨家沟组。

    3.在与生产队、乡政府达成协议后,便将我们家5口人的户口迁入现在居住的生产队,成为杨家沟组的正式成员。

    4.与此同时,生产队将陈维菊的父亲陈汝证(现已过世绝户,)放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了我们。

    5.九九年,第一轮承包期满,我们与生产队依法签订了为期30年的第二轮承包合同,并进行了登记备案。

    6.我们从成为集体成员、承包土地的那一天起,我们就与其他成员一样,履行了承包户所有的义务和责任。在此期间,土地合同没有发生任何异议与纠纷。

    第二阶段(2017年——2019年)

    1.2017年,全国土地再次确权。在确权过程中,书记潘祥超与村长张义君利用权力,逼迫我们让出部份土地给赵瑞勇(陈维菊的儿子),否则,就将我们的土地强行没收。

    2.2018年,村干部偷偷将我们的土地,填发在赵瑞勇等人的名下,再让我们去领新的土地承包证。我们发现这个骗局于是拒绝领证。

    3.之后,我们坚持上访和信访,由乡到县,由县到省,由省到中央,最后不得已把事情披露在网络上。

    4.前段时间因您亲自过问与关注,我们才停止了上访喊冤。

    张书记,真相永远只有一个。上面所说的是不是事实,您一查便可以知道全部。2017年土地确权时,农村的土地变的值钱了,于是就有人提出异议了。张书记,要是书记您家遭遇到这样的情况,您会怎么办?

    我们与生产队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当事人没有接受更改的情况下,也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村支书和村主任,他们凭什么身份、有什么权利、依据什么提出修修改动议?这算不算违法干涉破坏土地承包经营权?

    村干部强行没收我们的土地,把强行没收的土地送给赵瑞勇,有没有法律依据,是否违法,大家心知肚明。尽管有些干部、官员为其百般辩解,但他们为何敢不敢把这些理由放在网络上公诸于众呢?

    张书记,我们相信:乌云不会永远遮得住太阳。全国那么多、那么严重、那么性质恶劣的事情,都没能遮挡掩饰错而不纠,我们想当下的、今天的、我们的,也不会永远得不到阳光灿烂的那一天。

    张书记,我们不想得罪任何人,也不想与任何人为敌;我们不想到北京上访,更不想把事情闹到新闻媒体。只希望党委政府能及时依纪依法处理我的事情,只想要回本来就属于我们的土地承包权。

  • 广安观阁镇码头村村民举报贪官

    【民生观察2021年3月5日消息】四川广安市观阁镇码头村,不仅位于农村改革设计师邓小平的出生地,而且也是拥有悠久民俗文化的厚重之地。码头村人主要从事农业种植业为主,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肯定成绩的溢美之中,也不能忽略严重的腐败和贫富等问题。最近,码头村以苏明生为主的多位村民,实在看不过现任村书记苏明富和村长杨明英的恶劣行径,气不过他俩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持强凌弱的工作作风,将他俩在过去几年工作中的丑闻,用有名有姓有数有据的图文方式,毫不留情的公开举报了出来。

    第一,早几年开始的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为何在我们这没有落实和体现。码头村六社老弱病残的张良户一家,家属从小就有听力障碍干农活也很吃力,而唯一的儿子也在十多年前死了,儿媳早已改嫁不再来往。过去两位老人还能吃低保,而他俩一上任,立马给两位老人的低保取消了。三间平房下雨就大落大漏,他俩心知肚明但他俩谁都没有亲自去看过,更不用说替两位八十的老人,采取一些精准措施和补救方案了。六社还有几个得了癌症,反反复复确实没法,就去找杨明英讨要说法,闹了很久才给了一份低保待遇。这也不能解决基本的问题,依然还是属于因病返贫的典型贫困户。
    可是书记苏明福和村长杨明英,又是怎么执行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呢?

    杨明英的舅舅,有车有房现在还在吃低保。杨明英的母亲家境不错也在吃低保,还成功申请过国家补助400元生活费。本村5社社长李万富,他的儿媳在国外打工收入颇丰,以及3社村民苏理儒的大儿子两口子都在广东打工,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差,可是书记和村长却把有限的“铁皮扶贫房指标和资金”给了他们两户人家分别占有。

    第二,2020年因为疫情突发,四川省财政给每个乡村下拨了专项资金,规定给每个村的医生每人1830元劳务费,只有我们码头村给村医的劳务费是1200元,而且还是分两次分发的。第一次10月8号,杨明英拿了一张白纸叫村医签字,村医觉得没写出具体的金额,有点犹豫就不签了。杨明英解释说,每个人的天数不一样,规定村医每人每天30元,30天合计900元。事后了解到其它村医都是每人1830元,于是村医就找到杨明英要求补充不足的部分。10月15号几个村医去问杨明英。杨明英不情愿的把白纸拿出来。一个村医说你不写金额我不得签字,于是她写了金额,说码头村给村医的标准是每人1200元。

    当村医问剩下的600元是咋回事,苏明福和杨明英极不耐烦回击道“你们去纪委告我好了。组织上让我当的,你们又能把我怎样?这是国家的钱。”几位村医被他俩训斥的抬不起头,就像是讨钱要饭的一样,人格尊严受到极大地羞辱和降低。

    第三,如今的码头村还有8个社长,其中两个社长长年累月在外省打工,根本不可能为老百姓说话办事。还有两个因病卧床说话都很困难,更别说下床走出家门了,但他们仍被任命为社长,究其原因就是苏明富、杨明英在选举的时候,这些人为他俩拉了票说了话站了队,也是苏明富、杨明英作为交换给他们的承诺。

    举报人:苏明生13548491168身份证号512925196001257197
    梁六楷15228514568,冯加慧13118242378,张德树18825876170,白琼18982659025

  • 村霸暴民,警察无为,官员袒护!

    【民生观察2021年3月4日消息】四川岳池县普安镇钭石坝,有一处私企租赁村民耕地的搅拌站,给村民生活造成很多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村民对他们既不能驱赶撵走,也不能责令督促他们配合整改。为此引发村民的不满和抗议。

    2021年3月1日中午,三十左右的村民杨武开(13548489922),陪伴其他几位村民,在搅拌站与几个老板说问题讲道理提方案。突然,本村恶习不少的村民唐光荣(音同),冲上前来不由分说就将杨武开打倒在地,鼻腔流出鲜红的鲜血,搞得杨开武不知就里胆战心惊。一旁的村民也不敢吱声,指望着站立一边的普安镇派出所执勤民警和村官,能够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基本的公正和秩序。

    可是,众目睽睽之下打人的唐光荣甩开双臂,指着被打的杨开武说:“我就代表政府,派出所都不敢处理我!”便扬长而去离开现场。

    下午5点30分,从医院检查回来的杨开武及家人,来到派出所询问怎么处理,值班民警说“现在下班了,等明天处理。”杨开武一时想不通,就把这个行为、过程和个人痛处,一五一十的发布到问政网络里,希望政府能够为他鸣冤叫屈。

    3月2日下午三点,普安镇宣传办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回应说“您与唐光荣因口角发生争吵,继而发生了抓打,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为了不耽误治疗时间,现场民警当场告知唐光荣检查后再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普安镇派出所已对相关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且不说的口角的起因,也不谈是不是都有受伤,就说现场的警察明显失职渎职,官员的不作为也应该先被批评,村民完全有理由质疑他们的行为和冷眼旁观的态度。可是宣传办却白话黑说混淆真假平添是非,明显带有主观偏见和倾向性选择,把一个简单的乡村邻居民事争议,最后越描越黑搞成受到保护的黑社会性质的乡村恶霸事件,不仅持续说谎还在推脱责任掩盖事件的真相。把执法不严和行为不端推脱的干干净净。更给旁观者一个感觉,普安镇政府就是行凶者唐光荣的后台和支持者,也是政府安排他来砸场子搞破坏,搅浑摸鱼迫害村民的混乱秩序制造者。

    再说,就凭行凶者临走前那副趾高气扬的嚣张气焰,还有瞧不起政府和派出所的张扬性语言,就知道唐光荣此人平时在村内的行为和品德是怎么样一个人。他还把政府牵扯进来,不是说明政府的无能软弱,就说明政府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表态,对这样的人怕到极点。其实也是在说政府内就有和他立场观点言行一样的官员在庇护着这个利益集团。真的可谓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村霸无赖二流子。

    这个事件就是当下农村基层组织,面对村民内部纠纷和商业利益分割,还有公共责任处置化解排查,决策处置不到位、不准确、不及时,产生的社会管理职能缺失的写照。

  • 四川文仁贵在京被截 被鉴定后隔离

    【民生观察2021年3月3日消息】四川德阳罗江上访喊冤二十年的访民文仁贵,自1997年5月被罗江县(现为罗江区)缉毒大队,对经营百货的文仁贵以涉嫌贩卖假酒,将文仁贵留置盘查错误抓捕,再将所谓的假“茅台和五粮液”私自处理,由于不服又诬陷文仁贵构陷了刑事罪名。此后虽然用协议的方式给他一定的补偿,但始终都没让文仁贵从精神阴影中摆脱出来。

    从1998年开始到2018年的十余年时间内,文仁贵重复到北京中南海及其周边喊冤120多次,被地方政府从北京截回后关押50多次,行政治安拘留6次,累计路途和往返喊冤的时数1500多天。2017年10月,文仁贵因去北京敏感地段“非法上访”,被德阳公安局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逮捕判刑2年3个月。文仁贵是四川境内很多上访冤民熟知的有代表性冤民。

    2021年2月11日,文仁贵再次从成都来到北京府右街计划递交喊冤信。被北京警察控制住送到久经庄接济服务中心。四川省驻京办接出后,在驻京办龙爪树宾馆(黑监狱)呆了六天,18日再被四川驻京办人员,遣送到成都交给德阳罗江区公安和社区工作人员限制人身自由。

    回到德阳罗江的文仁贵,先被社区连哄带骗弄到成都说是看病,其实是做精神病鉴定,确定是否有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精神疾病。检查结果因为不够被精神病标准,所以返回德阳罗江就送到了罗江区老年寄养中心。文仁贵非要一个合理或者是合法的说法,被逼无奈的社区工作人员就说“依据国家规定的14天疫情隔离措施。”

    这个养老院位于罗江区绣水湾湿地的河对面。除有二名公安人员轮换值班看守外,还有四到五位社区或者是大队书记负责监督。每日生活居住和饮食条件非常糟糕,不说吃不饱吃的没有营养,就是维持简单的生理需要都成问题。文仁贵多次反映给书记,可是就是没有人给予答复或者解决。

    3月1日,看管文仁贵的社区工作人员又给文仁贵说“疫情隔离措施结束后,还要接受4个月以上的人身限制,或者是游走形式的连续自由限制。”文仁贵分析可能是变相羁押的方式至少要到下半年以后。文仁贵现在的态度是,回避无用的情况下,那就必须改善生活环境和饮食质量,否则绝对不会配合顺从这样的生活方式。

    不愿屈服的文仁贵联系到一起上访喊冤的难友刘某,请他来到养老中心对他生活的环境拍照,再传递给外界关注访民的更多朋友们知道这个情况。结果这个拍照的难友也被地方政府强行搞到外地限制了人身自由。

    文仁贵呼吁各界友人,关注且帮助大陆境内的上访冤民的悲惨境地,希望能够有一个良善的对待方式,不能让受苦受累的蒙冤百姓,再一次受到身心上的折磨和打击。

  • 四川王蓉文被暴力隔离

    【民生观察2021年3月3日消息】成都宽窄巷子拆迁户王蓉文,是活跃于民间维权的积极志愿者,也因为鼓动带动、鼓励号召有同样需要的拆迁户,不中断的用政府赋予弱势群众的政策权力,坚强的行走在维权抗争、呼吁呐喊的道路上,多次被恐吓警告、限制自由,最后于2017年去北京喊冤被“寻衅滋事”判刑760多天。刑满之后,依然还被地方官员日常监控和行动干扰。

    2020年岁末,王蓉文不顾一切,携手有类似经历和需要的成都及周边一些冤民,绕过家门口社区派来的监护,相约其他十几位蒙冤者,一起来到了北京。在北京的两个60多天的日子内,除了节假日和休息天,不是去国家信访总局,就是赶赴国土资源部或者是最高法院等信访接待部门,递交表达或者是反映投诉围绕个人权益,被地方权贵和公检法司法等职能机构,有组织干扰司法公正和正义的具体人和具体行为。

    2021年在北京过了一个春节的王蓉文,等到北京各部委恢复正常工作之后,又启动了向国家信访总局、最高院、国土资源部等部门递交呼吁信的走访行为。2月26日上午,与来自四川其它区域的访民行走在北京街头的时候,被北京市警察以执行“两会清场的要求”临时关押到云岗派出所。深夜11点有派出所警察护送到北京市久经庄接济服务中心,王蓉文一个人在久经庄度过了中国元宵节,也过了一个一生才有一次的67岁生日。

    27日11点,被成都市驻京办从久经庄接出,移交给青羊区前来接送回成都的黄瓦街派出所、宽窄巷子社区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下午,加上王蓉文一共7人,租赁一辆非法从事客运服务的北京牌照桥车,一路狂奔连夜行驶于28日9点抵达成都宽窄巷子。期间扣押的私人物品包括手机等贵重物品,无手续的还扣押在黄瓦街派出所某警察手里,多次索要相互推卸不予处理。

    3月1日中午,从关心关注王蓉文的成都上访冤民提供的信息获悉,王蓉文现在被宽窄巷子社区,以“疫情的需要”带有打击和报复性质的方式,将王蓉文强制隔离在安装了铁栅栏、进出楼道上锁的特殊环境里,采取约束性配合15天隔离检查的要求。

    王蓉文行走北京的60多天,在北京做过多次的核酸检测,一直显示的都是正常。出入部委大院进行的安全检查也是正常无疑义,且和王蓉文朝夕相处结伴上访的其他几位难友,也都是接送回来之后自由出入,并没有采取任何限制措施。这充分说明,目前对王蓉文采取的严格、粗暴的限制措施,并非是疫情的需要,完全是故意打击报复的个人因素,是借“疫情”侵犯人权干涉自由的野蛮行径。为此呼吁关注关心王蓉文的权益和自由,还有她的安全身心等健康保障。

  • 四川叙永乡官贿选摆酒席后村官醉驾丧命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日消息】2021年新春之前,是县乡换届选举的关键时期。四川泸州叙永县大石镇住乡蹲点官员胡翔,为了能在本次换届选举中顺利获得副县长的职位,于元月29号下午下班之后,召集大石镇属下的龙丼村、红洞村、旺龙村等所有村级干部20多人参加宴会。酒会除了拉拢感情相互熟悉,做好各位选民选举时的思想认识,形成步调一致的对外统一工作,更重的是协商在元月30日和31日的选举中,如何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避免出现投票过程的失误和差错,让选举的结果符合与满足胡翔的意愿。并说这是大家共同的选择和彼此的需要。

    宴会由大石镇人大主席罗其祥牵头组织,再有大石镇党委书记王剑宣布选举注意事项。酒会选择在四川贵州两省交界的柳沱山水人家餐馆进行。事前对选址进行过实地调查和布置,对宴席的保密和安全向餐馆主人进行了特别吩咐。宴席当天还安排了自己的人对来往客人进行调查询问,确保宴会的秘密安全,还安排有几个村民在进入餐馆的交通入口站岗放哨,打探消息提前预告报警,以便让所有参与的“选民”有所准备。 宴会从17点开始到20点结束。在酒足饭饱后各自开车离去。川贵交界的交通公路处于山陡转弯多的高山之间,大石镇龙井村主任雷鸣,喝的醉醺醺的迷失了方向,反向(开往贵州)开车没有不久便翻车坠崖当场丢失年轻的生命。

    此事发生后,地方党政深知时态的严重性和情节的敏感性,所以一直秘而不宣压着不报,更不允许有人公开传播这个事情的真实内幕和细节。

    因为临近春节,雷鸣的亲属舅舅李增齐(也参与了酒会)对地方政府的作风和态度有些不满,故意释放透露了一点宴席的内幕细节,以催促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解决问题的速度和效果。果然地方政府三级领导迅速作出稳定雷鸣妻子蒋明贤(农村妇女、无孩子),死者雷鸣的妹妹雷明秀,做出了厚葬雷鸣的安抚方案,再对雷鸣的母亲一次性支付赡养费25万元,同时要求家属不得再对外公开这个事件的过程和任何细节内容,更不允许将处理的结果与方案对外公布传播。

    根据了解内幕细节的村民赖某介绍,25万现金是通过第三方当面接手的。至于钱从哪里来、是谁支付、有谁拍板决定,家属和关心事件的村民一概不知。本地和周边的很多村民只是知道酒驾死亡事故是用现金收买封口的。

    如果还有兴趣的媒体单位对这个事件想要知道更多的信息,可以向蒋明贤(18308306742)雷明秀(18384342952)李增齐(18228973132)赖永成(15386508092)刘建平(18008216551)李井泽(18685620186)等人求证核实询问。

  • 四川三台县全体教师网发维权呼吁书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7日消息】2021年2月25日清晨,注册为“沙漠中的胡杨林”的网民,以《请问,三台县教师待遇的“持公”落实,光靠欺上瞒下就能够达到最快实现吗?》这是代表全县在职的和退休的近千名老师,分别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财政厅等政府部门,通过四川省新闻宣传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网络问政平台,公开发布表达的呼吁信,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这个硬性法律条文,批评三台县人民政府、三台县财政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方式,长期不执行国务院和五部委联合《关于西部地区九省一市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发放特殊津贴》的文件精神,侵蚀剥夺伤害了教师的经济利益,要求四川省上述职能部门关注调查解决。

    代表全体教师的举报呼吁信说“自从2009年国家对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后,三台县人民政府和三台县财政局就把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执行全省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的特殊津贴,简称‘义教津贴’一直克扣,时间长达十余年之久。”教师们认为这是错误的做法,恳请四川省人民政府调查核实,从政策法律上给教师们一个明确的释疑,答复三台县人民政府这种作法是否正确。如果三台县人民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那就请你们责令予以限期纠正,给全县教师发放每人每月150元的“义教特殊津贴”。

    举报呼吁信还介绍“从2018年到2020年这三年的年终目标奖发放时,每一年的教师年终奖跟同时期的在职公务员相比,都是减少了一半的标准执行的。以2018年的发放标准来说,公务员人均24000元的金额考核发放,退休公务员减半以12000元的金额分级别发放。而在职教师却以人均9000元的统一标准发放,退休教师以4500元的标准统一发放。2019年在职公务员以人均26000元的金额考核发放,退休公务员以人均13000元的金额分级别发放。而在职教师却以人均11000元的金额统一发放,退休教师以人均5500元的金额统一发放。2020年在职公务员人均已经预发14000元,退休公务员人均也预发7000元。而在职教师人均仅预发6000元,退休教师人均预发3000元。明显不及公务员的50%。同样都是党的领导,绵阳一个市江油党委政府就做得比较好,2020年终奖公务员发一万五千,退休公务员发一万四千,退休教师发一万四千,在职教师发九千五百。这些问题值得大家深思啊!”

    公开呼吁信发布的第二天下午,县委县政府责成县教体局领导,主动邀约与教师代表座谈对话,倾听交换教师待遇“持公”的问题和议案,对文明迅速解决问题提供了基础的条件。但是很多教师还是耿耿于怀,对能达成多方面满意的共识结果,并不持乐观的心情和急于见效的态度。因为三台县教师为了讨回公道,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坚持多年的维权之道,但始终没有丝毫的进展。

    据了解,四川三台县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曾有尊师重教的厚重传统。在抗战烽火极度恶虐的70年前,无私无条件的接收了从东北流亡到此的一批大学学生和大学老师。这个临时大学不仅培养造就出一批49年以后建功立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也是今天重庆大学的前身及师生资源的源泉。如今三台县的教师面对此时此刻的尴尬处境,无不感叹和发自内心的愤怒,对未来人才从何而来,表示出更多地质疑和担忧。

  • 四川杨景林


    姓名:杨景林
    性别:女 年龄:82岁 籍贯:四川省攀枝花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退休教师

    案件发生地

    四川攀枝花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四川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9月1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9年12月2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有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访民杨景林(男),因反映工资职称及住房问题多次上访,于2009年9月11日被其辖区派出所及维稳人员截访回攀枝花市关押,后又就被强制送进攀枝花市第三医院精神病专科强制关押了10余年,直至2019年12月24日才获得人身自由。期间杨景林共失去人身自由10年3个月月又13天,共计3753天。
    近期,获释后的杨景林及其家人在律师常伯阳的帮助下开始维权。2021年2月5日上午,杨景林“被精神病”案在攀枝花中院开庭审理。


    案件来源:四川杨景林被精神病10余年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2021/0207/20736.html

     

    第一次收集时间:2021年2月25日

  • 四川杨景林被精神病10余年

    【民生观察2021年2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四川省攀枝花市访民杨景林(男),因反映工资职称及住房问题多次上访,于2009年9月11日被其辖区派出所及维稳人员截访回攀枝花市关押,后又就被强制送进攀枝花市第三医院精神病专科强制关押了10余年,直至2019年12月24日才获得人身自由。期间杨景林共失去人身自由10年3个月月又13天,共计3753天。

    近期,获释后的杨景林及其家人在律师常伯阳的帮助下开始维权。2021年2月5日上午,杨景林“被精神病”案在攀枝花中院开庭审理。

    常伯阳律师介绍,四川省攀枝花市公民杨景林,在不符合法定强制条件下被警方和单位强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10年有余。

    杨景林主要原因是他反映工资职称住房问题不断上访,次要原因是他言语异常多疑敏感疑似有精神障碍。

    杨景林原系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退休教师,因多次上访反映自己工资、职称、住房问题,被单位怀疑有精神病。其在2009年9月2日进京上访期间,被警察盘查时扣留,2009年9月11日他又被辖区派出所及单位的维稳人员带回攀枝花后就被强送进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强制治疗,该医院系当地的精神病专科医院。这一进去就是10年,在家人的多方努力下,直至2019年12月24日才获得人身自由。期间共失去人身自由10年3个月月又13天,共计3753天。

    杨景林出生于1938年1月5日,其从精神病院出来时已经是82岁的老人,老人认为其单位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侵害了他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及人格尊严,获得自由后,在子女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一审法院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单位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合法,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他现在已经提起上诉,攀枝花市中级人法院将于2021年2月5日上午在攀枝花中院开庭审理。下面是一审法院攀枝花东区法院及杨景林的上诉状,公众可以通过研究一审判决及杨景林的上诉状做出判断,一审法院的判决到底有公正的判决还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不公正的判决。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020)川0402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杨景林系机电学院退休职工,杨璐佳系杨景林之女杨千系杨景林之子。2008年起,杨景林出现言行异常,敏感多疑,感觉被人伤害等症状,多次因反映其工资、职称、住房等问题上访。2008年11月到2009年6月,杨景林多次在机电学院、市区宾馆、攀枝花市委及闹市区上访,称其是攀枝花市政法委书记,要到市委上班等,致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六次出警、其间,杨景林之女杨璐嘉还曾经从公安机关将其接回。

    2009年9月2日,杨景林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民警盘查时,发现其精神异常。同日,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出具京公汉字()函字【2009】第2149号《建议函》,建议:一是及时送回原籍;二是落实管控措施;三是需要住院治疗的及时收治等。9月4日,杨景林被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9月9日,临江路派出所致函机电学院保卫处,提出以下意见:本着关心、关爱职工的目的,由贵单位将杨景林送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医治,以确保杨景林能正常安度晚年。2、因杨景林年事已高,又是一人独居。贵单位要积极配合杨景林的亲属共同做好看护工作,防止杨景林单独外出发生意外。此函,务情落实。9月11日,杨景林由机电学院的工作人员、临江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杨千等从北京接回攀枝花(在接回过程中,杨景林出现过攻击杨千的行为)。同日,机电学院派员将杨景林送到市三医院治疗。因杨千拒绝在杨景林入院的相关手续上签字,由机电学院的工作人员姚力、胡勇签名。11月3日,机电学院委托四川省攀枝花市精神卫生中心、四川省攀枝花市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组对杨景林有无精神病及是否需要监护进行鉴定。11月3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精神卫生中心,四川省攀枝花市为司法鉴定,医学鉴定组作出攀精司鉴字第752号《精神病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被鉴定人杨景林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2、被鉴定人杨景林在患病期间必须要人监护,需人协作照料个人生活;3、杨景林经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病情已有一些缓解,仍需继续住院给予正规系统治疗。

    2012年12月20日,攀枝花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出了《会议纪要》,主要载明:2012年12月20日,市委群工局召集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机电学院、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市分行、市三医院、临江路派出所、民建社区居委会在市群众工作中心专题研究杨景林晚年生活、医疗保障相关问题。会议议定以下事项:一、鉴于杨景林本人身患精神疾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会议商定、由机电学院牵头,临江路派出所、民建社区居委会等单位配合,与攀钢集团公司协调沟通,做好杨景林子女的思想工作,劝说其子女履行对杨景林的监护职责,并承担杨景林在市三院就诊期间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二如今经多方多次对杨景林子女劝说无效,杨景林子女始终不愿履行其监护义务的情况下,考虑到杨景林本人系机电学院退休职工,会议商定,由机电学院代为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负责杨景林晚年的生活、医疗保障工作。三,鉴于杨景林本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拥有一张尚未激活的社保卡,并长期拖欠其在市三医院就诊期间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会议商定,在机电学院取得对杨景林的管理职责后,由机电学院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办理好激活杨景林社保卡的相关事宜,并将相关资金用于支付杨景林的生活,医疗等费用。四、机电学院在取代杨景林社保卡的监管使用权后,要妥善制定好此卡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专人专管,并确保卡上的资金仅用于杨景林本人开销所需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坚决杜绝违规使用此卡的情况。五、机电学院对杨景林的监护职责履行到杨景林去世终止,期间,机电学院要妥善监管杨景林社保卡的使用情况,并保存相关的使用票据,待杨景林去世后妥善交给法定的单位或个人。

    2015年1月,机电学院将杨景林的部分医疗证据、现金与杨璐嘉进行了交接。2018年,杨千、杨璐嘉先后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杨景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经本院委托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11月15日做出成联【2019】精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杨景林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病情缓解不全,无民事行为能力。2019年12月6日,本院作出(2019)川0402民特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宣告杨景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指定杨璐嘉为杨景林的监护人。2019年12月24日,在杨璐嘉要求下,杨景林从市三医院出院。2020年1月10日,机电学院与杨璐嘉对杨景林的医保卡、工资卡以及其他财产进行了交接。

    另查明,杨景林的医疗费由其个人承担772958.99元、支出生活费等其他费用共计143947.62元。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杨景林的亲属知晓其从2008年起出现言行异常、敏感多疑、感觉被人伤害等症状,多次上访,致公安机关数次出警的事实。但其亲属既未将其送医,也未对其加强看护。2009年9月,原告杨景林被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原告杨景林还在由被告机电学院工作人员、临江路派出所工作人员、杨千等从北京接回攀枝花过程中出现过攻击其子杨千的行为。因杨千拒绝在原告杨景林入院治疗的相关手续上签字,被告机电学院在持有安定医院的诊断书及公安机关《关于对杨景林稳控工作的意见》的情况下在原告杨景林入院治疗的相关手续上签名。事后申请对原告杨景林进行了精神病学鉴定,其鉴定结论为原告杨景林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被告机电学院的行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公安机关要了解,掌握本地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有关情况,督促家属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

    及“要经过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精神疾病患者责任能力进行评估后,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需强制住院患者的有关问题或有关案件的问题“的精神,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诊断结论表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其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患者属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有关部门办理住院手续。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其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的,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在患者病历中予以记录的规定。被告市三医院对原告收治之前,原告已经经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且有公安部门相关文书印证其系符合收治的对象。被告市三医院对原告收治的行为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也符合精神卫生法第条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精神障碍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告知患者或者监护人”的规定,因此被告机电学院及被告市三医院均无过错。再者,从杨景林到工资,医保卡中支付的费用均是用于杨景林的治疗及日常生活的开支,理应由其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原告杨景林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杨景林的诉讼请求。

    杨景林的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杨景林,男,1938年1月5日生,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攀钢机电学院家属楼12栋四单元6号,公民身份证号510402193801052213;

    法定代理人:杨璐嘉,女,1965年5月9日生,汉族,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长寿路8号楼3栋2单元14号,公民身份证号510401196505092222电话:18080781276

    被上诉人:四川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法定代表人:王光涛院长电话:(0812)6250530

    被上诉人: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住所地攀枝花市仁和区云康路攀枝花市仁和区云康路18号法定代表人周永明,电(0812)2903884

    上诉人不服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020)川0402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020)川0402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

    一.判令二被上诉人赔偿杨景林医疗费72958.99元;

    二.判令二被上诉人赔偿从上诉人社保卡支出的110800元、冒领现金33147.62元;计143947.62元;

    三.判令二被上诉人赔偿因限制上诉人人身自由给上诉人造成的损失1,301,352.75元。(2009年9月11日至2019年12月24日,1年365天10年3650天,加上3个月又13天103天共计3753天乘以346.75等于1,301,352.75。)

    四.判令二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精神抚慰金50000元;

    五.判令二被上诉人在四川日报公开赔礼道歉;

    六.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二被上诉人限制杨景林人身自由,强制对杨景林实施住院治疗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系违法侵权行为。

    我国现有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对疑似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措施只适用于“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009年9月11日,对杨景林强制治疗时我国还没有《精神卫生法》,但是当时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文,该文件规定“公安机关要了解掌握本地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有关情况,督促家属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这里也只是规定“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才可以实施强制治疗。

    从《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来看,都要求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如果监护人不送医治疗的,才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送医实施强制治疗。

    而杨景林不存在“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情形,也不是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

    二.被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杨景林存在上述应当强制治疗的情形。被上诉人机电学院和攀枝花第三人民医院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杨景林存在应当强制治疗的情形。

    首先,机电学院工作人员姚力、胡明晏、熊小龙、胡勇出具的书面说明《关于从北京接返杨景林及送医治疗等有关情况的说明》没有证据效力,顶多算是案件当事人一方的陈述,不属于证人证言。即便算是证人证言,但由于这些人没有出庭作证,依法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退一步讲,如果这个书面说明属实,比如,杨景林确实在随身包里装有水果刀,但随身装一把水果刀这样一个事实也不能证明杨景林“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一个人外出包里装把小果刀很正常,况且杨景林有别人要害他的疑心,他带刀防身也在情理之中。但带刀的行为绝对推理不出来“已经拿刀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的事实,和“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的事实来,试问,这么多年过去了,杨景林不论是在外面还是在医院有无端攻击过他人的行为吗?

    至于殴打儿子杨千,原因很简单,他对他儿子杨千和机电学院等单位的人到北京接他回来,不让他上访感到生气,他又不能打其他的人,他只能打自己的儿子出气,这和无端伤害他人有着本质的区别,这能成为强制治疗的理由吗?

    其次,二被上诉人提供的其他证据比如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京(函字【2009】第(2149)号《建议函》、安定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临江路派出所《关于对杨景林稳控工作的意见》以及攀信联办【2012】97号《关于协调处理杨景林生活医疗保障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这些证据也不能证明机电学院将杨景林强制送医,第三人民医院强制治疗具有合法法。

    北京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的《建议函》有“落实管控措施以及需要住院治疗的及时治疗”这样的内容,但是是否需要住院治疗由谁安排,也不是天安门地区分局权限内的事情,况且,这个《建议函》根本没有杨景林在天安门地区滋事肇祸的内容。

    临江路派出所《关于对杨景林稳控工作的意见》中有“由贵单位将杨景林送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医治”的内容。但由于杨景林不符合“严重肇事肇祸”的情况,临江路派出所也无权决定将杨景林强制治疗,临江路派出所越权要求机电学院将杨景林强制治疗的行为本身不合法,机电学院执行临江路派出所的违法意见,其结果当然也是不合法的。

    攀枝花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攀信联办【2012】97号《关于协调处理杨景林生活医疗保障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指定机电学院作为杨景林的监护人显然没有法律依据系违法行政行为。机电学院根据违法越权的《会议纪要》代行监护权,限抽杨景林的人身自由,控制支配杨景林的财产显然也是违法的。

    三.没有证据证明杨景林的家人不原意承担监护职责。

    杨千不愿意签字将父亲送至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并不是不愿意履行监护职责,只是认为没有必要强制治疗,在外面一样可以吃药打针进行治疗,况且是否进行强制治疗的权利在杨景林本人,因为杨景林是否有严惩的精神分裂症尚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确定,退一步讲,如果杨景林缺乏行为能力,不能自主决定住院治疗,是否对杨景林进行住院治疗的决定权在杨景林的家人,而不是机电学院或者公安局、派出所,或者什么联席会议之类的组织。相反杨景林的家人多年来无数次奔走于机电学院和第三人民医院之间,要求行使监护人职责,要求结束强制治疗,但二被上诉人无视法律规定,无视杨景林及其家人感受,为了维稳的需要,一直非法限制杨景林人身自由达10年之久。机电学院和第三人民医院从未主动找杨景林的家人沟通过,二被上诉人关于杨景林家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说法纯属说谎,是一家之言,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

    四.如果二被上诉人对杨景林的治疗是出于人道主义,那为什么那么多存在精神障碍没钱医治的人二被上诉人不伸出援手,把他们都弄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呢?

    如果杨景林确实需要住院治疗,那么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对杨景林治疗了10年,治疗的结果如何呢?为什么现在杨景林在家没有接受第三人民医院的治疗还能正常的生活,也没有发生自杀,伤人的行为。杨景林有强制治疗的必要吗?恐怕限制杨景林人身自由,不让杨景林上访反映问题才是对杨景林强制治疗的真正原因吧。

    五.在这里需要告别说明的是,2009年9月9日杨景林是否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是存在疑问的。

    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杨景林患有精神分裂症,当时对杨景林做出的鉴定的罗明等人当时并没有精神病司法鉴定人资格。杨璐嘉向四川省司法厅申请的信息公开显示,当年对杨景林做鉴定的人没有精神病鉴定人资格,被上诉人提供的由攀枝花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1995年联合下发的攀检(政)【1995】17号《关于调整攀枝花市精神疾病司法技术鉴定小组成员的决定》是违法越权的决定,几个地市级的国家机关无权对司法鉴定人资格做出行政许可。根据司法部2005年9月29日颁发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才有权决定司法鉴定人的行政许可,因此,罗明等人因没有法定的司法鉴定人资格,他们做出的鉴定是非法的无效的。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完全无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地认定二被上诉人对杨景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住院措施合法,系枉法裁判,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两会”期间 举报人王义翠被追捕

    【民生观察2021年1月31日消息】最近几天是全国各地每年一度省级人大、政协会集中举办的时期,也是依法维护个人权益的各地群众,集中来到会议区,向“两会代表、委员”递交、约见、投诉和反映问题的最好机会。四川内江市全安镇凤鸣村居民王义翠,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提前两天来到成都。

    2009年王义翠在农村的房屋,被不明不白的损毁,地方政府和公安系统不立不查,故意包庇至今不给一个合法合理的结论,于是开始投诉举报官员不作为。由此触及了权贵的所谓政绩,政府官员便使用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又在2016年年底,以独立自由人身份,参加四年一届的人大代表选举,再次刺激了官员的敏感神经,最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的王义翠,对自己蒙受的冤狱一直不服,依法行走在抗争维权的道路上,同时又一直遭到地方政府的跟踪限制、威胁恐吓、骚扰监视、非法拘禁等。不过越是这样迫害阻扰,越是让王义翠坚信自己是无辜无罪的。

    2020年10月24日,王义翠在四川成都东站计划到重庆去反映问题。被不明身份的十余人抢走手机、身份证和手提袋。报警后来的警察知而不管,无奈被打伤强行接送回内江。回到家里仍被限制自由。公开参与违法活动的官员有:内江市市中区信访局副局长周泽超,全安镇镇长陈茂均、副书记刘希贵,全安镇派出所副所长李晨阳。次日,不顾一切的王义翠再次来到成都东站报案,东站派出所告知王义翠:终止调查,说派出所没有违法。王义翠对此不服,再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方式,将东站派出所控告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王义翠趁着召开两会来到成都,就是要投诉反映上述事实,期待能够有所获得。

    1月29日,王义翠会同省内各地冤民,向省人大递交举报材料。出来就被跟踪守候的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副书记刘希贵、全安镇派出所民警刘卫等人员围拢,意图实施暴力绑架,送回内江继续迫害。不畏一切的王义翠大声呼救,被过路的市民围观询问,其中一个70岁的老人,仗义执言指责并劝说副书记刘希贵“你们这样是违法犯罪,是要坐牢的。”刘希贵听不进去,谩骂侮辱老人,凶神恶煞的埋怨诅咒老人“老不死!”老人义愤填膺要打110报警。结果,刚刚还盛气凌人恃强凌弱的刘希贵,见势不妙吓得自己先跑了。如今仍在成都还有自由的王义翠对自己的行为和抗争比较满意,表现得轻松自如乐观自信。

    每年一次的省人大代表会议,其中一个话题就是商议如何依法治国,和怎么监督行政官员有法不依的问题,可是内江全安镇的这些官员,竟然胆大妄为到光天化日从事对抗法律的行径。这样的官员、这样的行为,就是对两会代表和人大权威公然的挑衅和讥笑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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