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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古红颜多薄命 河南贾红玲讲述其悲惨人生

    红颜薄命,是许多古典曲目中注定的结局,而生活在现代社会,家住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王礼庄村的贾红玲,却用她大半生的遭遇告诉我们现实生活中美貌也同样是幸福的杀手,她就因为她的美貌毁了她的一生。

     

    据贾红玲自己介绍及她的材料显示,她先后6次被人强奸,早在上小学时就因为长得惹人喜爱遭到村民张胜利暴力强奸,虽然张胜利遭到警方劳教处罚,但她却被同学嘲笑、谩骂为强奸犯,使她的自尊心严重受损。后来她在济源市中学读书期间又被济源市四中教师郝延年强奸,有了之前的经历,这次她没敢告诉家人,她背负着莫大的屈辱只身一人到外地打工,被家人知道后接了回来。没几天她的家人在她日记里发现了这个秘密,她的父母不但没有给她安抚反而嫌她丢人经常打骂她,后来她的父母找到郝延年以3000元的价格了断了此事,贾红玲也重新回到了学校。

     

    可是好景不长,在贾红玲就读济源市六中时,六中的校长孔祥坤也对她垂涎三尺,最终贾红玲没能逃过他的魔爪。事后,贾红玲服安眠片自杀被扔在了校门口,正好她哥哥的好友发现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才保住了一条命。

     

    她出院后在等待警方处理的过程中,她和家人的矛盾加剧不得不独自搬到一个破窑洞居住,1997年3月6日无依无靠的她再次被村民张小兴强奸导致大出血。

     

    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她要求警方严惩暴徒的时候,厄运再次降临到她的身上,7月间,济源市公安局民警张庆民利用工作之便把她骗到自己的房间,他的朋友把房门反锁,贾红玲这个苦命女子再一次遭到禽兽般的蹂躏。在她苦苦挣扎过程中被扭伤颈椎和腰椎。尽管发生的这一切证据确凿警方和检方却视而不见,最终不了了之。张小兴强奸案也被公安机关伪造了贾红玲卖淫的证据和张小兴有精神病的病历致使张小兴逃脱了法律制裁。公安机关还到她的工作单位(济源市印刷总厂)散布谣言对她侮辱诽谤,致使她被厂方殴打、除名,赶出工厂。她多日拖着病体流落街头,遭到原市教委一工作人员强奸。 

     

    贾红玲彻底绝望了,她一次次的想到死,但她不甘心死的不明不白,终于,她鼓足了勇气拖着被强奸致伤后造成的虚弱身体开始向各有关部门反映,屡遭碰壁后于1998年她来到北京边打工边上访。她腰痛的站不起来,浮肿的浑身僵硬,由于经济拮据她仍然咬牙坚持着。1999年济源市政府为了维稳,骗贾红玲的家人拿出了2000元把贾红玲接回当地交给济源市济水派出所及轵城派出所关押,期间遭殴打、虐待被强迫打扫卫生。





     由于她不断的维权,2004年7月6日她应济水公安分局局长阎立旗之约到公安局后被公安、信访和村委会的人联手绑架到河南省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精神病院),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障碍,直到2005年元月27日才被释放出院。但此时的贾红玲已经气息奄奄,出院后在家躺了一个月才有了一些生机。

     

    贾红玲叙述:当时是济水分局刑警队开车把我强行往精神病院送,我看怎么都逃不过去了,

    就说我愿去看病,你们必须让我回家拿病历。我心想着只要懂医的,看完我的病历,知道我有高血压,有甲状腺疾病,有人性有良心的医生,不会也不敢收治我。可我想错了!精神病院医生为了钱杀人的事都敢做!

     

    他们没给我作任何检查就把我推进病房把门锁上,下午进来两个男的、两个女的几个人把我衣服强行拔了换上医院的病号服,胳膊腿分开把我大字型绑在床上,用撬舌板把我嘴撬开,把药灌进去。用过药后身体难受的,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后来医生给换了一种叫启维的药,是治疗精神分裂病的,这种药对有甲状腺疾病,心脑血管病都是禁用的。吃了这药我头里象压块石头,头闷疼痛的抬不起来,大脑左右象过电,感觉吱吱响,来回串着响。还不能睡觉,站不是,坐不是,爬在桌上难受。还不敢给医生说,怕医生不知又给加什么药。

     

    就这样在里边几个月的时间天天给我打针、吃药、电击、捆绑用尽酷刑。他们明摆着是用禁药杀人,有被治瞎眼睛的、治死的、不会说话哑巴了的,我久病成医懂一些医疗常识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药排掉或扔掉才避免了更为可怕的后果。尽管如此,在精神病院的治疗让一直未婚的我失去了生育能力,本来苗条的身材变得臃肿不堪。河南一位接访人员曾对我的访友说,“没想道她能活着出来,她是靠意志撑过来的”。





    后来贾红玲才知道,就在她被强制送医的同时,包括公安、政府和村委会在内的20余人把她妈、她哥堵在家里,强逼她们签字,同意把她送精神病院。她妈、她哥死活不签,才让他们的如意算盘落空。

     

    2005年3月17日,为了解决贾红玲长期上访的问题,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向济源市委政法委递交了一份关于建议切实解决贾红玲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显示,贾红玲幼年至今先后六次被人强奸。其本人认为政法机关处理不公和劳动争议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因而长期上访。进京上访期间曾向国外记者反映其本人的情况,并且多次赴京进省越级上访被遣返。此举已给济源市的对外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贾红玲在了解情况期间曾不止一次提到“不想活了”,“我想自杀”等言语,而且还声称要杀掉欺负过她的那些人。虽然贾红玲因“性格偏执”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但其出院后仍然上访不止。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好贾红玲的涉法上访问题,很可能引发矛盾扩大,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一定影响。报告中还注明,贾红玲反映的违法犯罪事实存在并有相关证据证明。

     

    然而这个报告最终被搁浅,贾红玲也因上访被多次拘留、从次被非法拘禁。经过和政府部门多年的接触后她彻底认识到了这是现行体制造成的。她感言,中国是不是民主与法制社会?在中国官员的任命升迁主要在于上级,只有当百姓民意决定领导升迁时,他们才会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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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诸暨截获李小萍 已失联1个月

     【天网浙江讯2015-09-22】今天上午,浙江诸暨徐斌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诸暨政府截获李小萍,已失联1个月。来电称,2006年李小萍开始上访,被拘留被精神病无数次【浙江警方邀李小萍吃拉面道歉】。2015年8月20日,浙江诸暨访民李小萍和丈夫徐斌于进京上访,8月21日被送进北京久敬庄。8月22日,徐斌被杭州政府接回。李小萍早上被诸暨政府强行截走,不让洗脸上厕所。到今天已失联一个月,不知生死。
     http://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5-id-21479-pag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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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析精神病鉴定为何多疑问:有人利用法律空子逃刑责

    对于涉及精神病鉴定的案件,应当引入“鉴定人出庭”和“专家陪审制”,“把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才是一种更科学的态度。
      南京交警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宝马撞人案”肇事司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之后网上舆论一片哗然。官方不得不就网上公众提出的九大疑问逐一作出回应。
      从“邱兴华案”、“杨佳案”以及“邓玉娇案”,精神病鉴定都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精神认知障碍,各国法律都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限制刑事责任。
      而由于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一些人可能利用这一法律空子,伪装精神病来逃避犯罪。前些年湖北涉黑人物杨义勇杀人后,用重金收买了一份精神病鉴定,便叫嚣自己从此拥有“杀人执照”。
      而社会上一些正常人却因为夫妻吵架、兄弟争财等“被精神病”,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也让精神病诊断与鉴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精神病目前并没有精确的仪器进行指标性诊断,只能凭借临床表现予以认定,相关领域的医学说白了只是“经验医学”,事实证明即便专业医生的经验,有时也并不可靠。
      一名叫格雷。贝克的记者曾经做过一个“假如很不幸你被当成精神病逮进了精神病院,你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常人”的测试,滑稽的是,急于证明自己正常的人最终都被当成了精神病,反而承认自己有病的人,却被认为是康复了。谁该对精神病“鉴定”的正确性做出鉴定?公众寄希望于法官。
      而事实上,法官也并不能担此大任,虽然各国法律都规定“鉴定意见对法官没有绝对的约束力”防止“以鉴代审”,但是法官对于鉴定所涉及的专门性知识同样是“门外汉”,因此在判决中,法官往往以“鉴定人具备鉴定资质”来肯定鉴定意见。而对于有疑问的鉴定,也只能通过 “重新鉴定”来“以鉴定推翻鉴定”。
      与鉴定的重要性相比,“鉴定责任”却失之于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鉴定极强的技术性,即使存在“故意”也很难被发现,而鉴定人马虎大意做出错误鉴定的民事责任,则更是一个“法律真空”。
      曾有精神病学专家提过一个“灰色理论”,认为如果将人的精神正常比作白色,精神不正常比作黑色,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灰色区,社会中有很多人都散落在这一区域内,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亚健康”。对于何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确实是一个有待厘清的问题。
      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限制刑事责任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担当。对于精神病人犯罪,需要公众正确对待,但这种“正确对待”是要建立在“鉴定正确”的基础之上,而现实中精神病诊断与鉴定的乱象,让鉴定的公信力如一地鸡毛,引起质疑就在所难免了。
      当然,网络“公审”鉴定现象,并不能治好精神病鉴定之“病”,非专业人士的“群体鼓噪”同样是一种社会病态。对于此类案件,应当引入“鉴定人出庭”和“专家陪审制”,“把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才是一种更科学的态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5/0910/c136657-27568750.html  01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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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鉴定为何多疑问

    对于涉及精神病鉴定的案件,应当引入“鉴定人出庭”和“专家陪审制”,“把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才是一种更科学的态度。
      南京交警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宝马撞人案”肇事司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之后网上舆论一片哗然。官方不得不就网上公众提出的九大疑问逐一作出回应。
      从“邱兴华案”、“杨佳案”以及“邓玉娇案”,精神病鉴定都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精神认知障碍,各国法律都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限制刑事责任。
      而由于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一些人可能利用这一法律空子,伪装精神病来逃避犯罪。前些年湖北涉黑人物杨义勇杀人后,用重金收买了一份精神病鉴定,便叫嚣自己从此拥有“杀人执照”。
      而社会上一些正常人却因为夫妻吵架、兄弟争财等“被精神病”,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也让精神病诊断与鉴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精神病目前并没有精确的仪器进行指标性诊断,只能凭借临床表现予以认定,相关领域的医学说白了只是“经验医学”,事实证明即便专业医生的经验,有时也并不可靠。
      一名叫格雷.贝克的记者曾经做过一个“假如很不幸你被当成精神病逮进了精神病院,你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常人”的测试,滑稽的是,急于证明自己正常的人最终都被当成了精神病,反而承认自己有病的人,却被认为是康复了。谁该对精神病“鉴定”的正确性做出鉴定?公众寄希望于法官。
      而事实上,法官也并不能担此大任,虽然各国法律都规定“鉴定意见对法官没有绝对的约束力”防止“以鉴代审”,但是法官对于鉴定所涉及的专门性知识同样是“门外汉”,因此在判决中,法官往往以“鉴定人具备鉴定资质”来肯定鉴定意见。而对于有疑问的鉴定,也只能通过 “重新鉴定”来“以鉴定推翻鉴定”。
      与鉴定的重要性相比,“鉴定责任”却失之于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鉴定极强的技术性,即使存在“故意”也很难被发现,而鉴定人马虎大意做出错误鉴定的民事责任,则更是一个“法律真空”。
      曾有精神病学专家提过一个“灰色理论”,认为如果将人的精神正常比作白色,精神不正常比作黑色,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灰色区,社会中有很多人都散落在这一区域内,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亚健康”。对于何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确实是一个有待厘清的问题。
      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限制刑事责任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担当。对于精神病人犯罪,需要公众正确对待,但这种“正确对待”是要建立在“鉴定正确”的基础之上,而现实中精神病诊断与鉴定的乱象,让鉴定的公信力如一地鸡毛,引起质疑就在所难免了。
      当然,网络“公审”鉴定现象,并不能治好精神病鉴定之“病”,非专业人士的“群体鼓噪”同样是一种社会病态。对于此类案件,应当引入“鉴定人出庭”和“专家陪审制”,“把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才是一种更科学的态度。
    (人民法院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5/09/id/1703919.shtml  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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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泸州蓝宾城拆迁手段多 巨石堵路还要泼大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23消息:程世武是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村民,他在蓝田镇下坝村有一处宅基地,用了大半辈子辛苦挣的钱修了一座三层小楼,楼上两层做为门面房出租,底楼自己住。现如今两口子就靠这房租生活。
     
    现在程世武家平静的生活被打乱,这里要进行所谓的旧城改造,其宅基地附近要建一座大型小区,开发商是一家名为蓝宾城的开发公司。可对于房子补偿安置,至今没有任何政府及单位上门谈过此事,只有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骚扰、恐吓程世武和租户不断。
     
    程世武今年上午告诉本工作室说,在近段时间,他家门面房锁心连续4次被黑社会人员破坏,注入502胶水,目的是让这些租户人心惶惶,逼人搬走。在2015年7月9日、10日晚上12左右,他在睡梦中被巨大的声音惊醒,出门一看近几十吨石头堵在他家门口,道路当时被封闭,车辆不能进出,人只能慢慢从石头缝隙中穿过。
     
    程世武说,今天凌晨五点左右,又有多名社会闲杂人员找到他家多位租户,直接威胁说再不搬迁就要用大粪泼门,到时后果自负。一位租户上午告诉本工作室说,拆迁办用尽手段逼迁,却对租户提出的补偿经济损失的诉求置之不理。


     

  • 庆安声援团行动扩至望奎 王芳等被关押一天多后陆续获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2消息: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王芳等庆安声援团公民获释不久又失联的消息(快讯:声援庆安被拘留十余公民 获释后再次失联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5/0601/12534.html)。
     
    今天我们获得消息,王芳等11人昨天来到了和庆安一样同属绥化市的望奎县,因为到庆安的不少人分散关押在绥化市的各个区县。昨天上午她们先到了望奎县拘留所,以存钱的名义打探这里是否有关押声援者,被告之到公安局查询。上午10:30分,王芳等11人到了望奎县公安局,结果在公安局的马路边上很快就被抓了。
     
    王芳说警察没有出示传唤证,只是给开出了继续盘查和延长继续盘查通知书。就这样一直到今天下午三点左右,王素娥、刘春霞、李延香先被放了出来,随后王芳和姚建清,何宗旺也出来了,而刘星、张皖荷、李燕军还在里面,孙东生和单亚娟则此前被他们当地人员截走。
     

  • 精神病患者痊愈出院却回不了家 家属多不愿接回

     昨天,一名曾经的精神病患者,被精神病人疗养院“丢”到社区,而其监护人又不愿再管。现在这名被“丢”下的人情况如何?其监护人是否涉嫌遗弃?像这种监护人不愿管的例子,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该由谁出面解决?诸如此类问题,困扰着不少人。
    现状:
    被“丢”者重回疗养院
    曾经的精神病患者老林被“丢”回社区,社区里的人并不担心其是否真的好了,而更关注谁负责其生活起居的问题。“难道社区还得派出专人来服侍?”这个问题,昨天得到了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林再次被送回了精神病人疗养院。原来,是社区方面报了警,警方把老林再次送到了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疗养院方面告诉记者,他们不得不再次接收。
    昨天,记者采访了台江区民政局和台江区疾控中心,了解到,目前瀛洲街道已就此事起动了“三无”人员的支助程序。台江区民政局表示支助申请者2000元,而台江区政法委也已答应支助5000元。台江区疾控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街道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疾控中心也会在职能范围内给予支助。
    律师:
    监护人未涉嫌遗弃罪
    老林被“丢”给社区前后,作为其监护人的弟弟却不管不问。有市民谴责其弟弟的做法不妥:怎么能致亲人于不顾?还有不少人甚至问,其弟弟是否涉嫌遗弃罪?
    福建金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成梁律师介绍说,通俗地说,遗弃罪是指有赡养、扶养以及抚养义务的人,对自己的家庭成员不履行法定的义务,达到性质恶劣的程度,在刑法上给予一种制裁的行为。其前提是家庭成员要有这种能力,如果没有,比如一方的生活也十分困难,无力履行这种义务,便很难在刑法上给予责难。
    陈律师说,一般来说,父母不抚养孩子可以作为遗弃罪的一个组成要件,但是弟弟妹妹不赡养哥哥姐姐,许多人认为其没有赡养义务,不可能构成。但实际上,有赡养能力并成为监护人的弟弟妹妹如果遗弃兄姐,还是有可能构成遗弃罪的。
    疗养院:
    精神病患者痊愈
    监护人多不愿接走
    昨天,记者再次采访了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院长周锋。周院长说,事实上,像老林这样的情况绝非个案,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以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来说,全院目前有300多名住院者,都是以精神病人的名义住进来的。住院最长的甚至达到30多年。
    这300多人中,已经痊愈的有一半左右,但相关家属或监护人都不愿把他们接回去。
    周院长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现在这些人绝大部分的住院费都是从医保出,而监护人每个月只出几百元。不排除一些监护人不愿让这些曾经的精神病人分享父母或是别人遗留给他们的财产,因此就干脆把他们扔在医院了。
    支招:
    帮助精神病人
    各部门都有责
    记者了解到,针对精神病人,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多方联动机制。具体而言,就是主要由精神病人所在的街道、县(区)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公安等多方合作,又相互分工的机制。
    卫生部门:其职能就是在治疗上提供支助。只要街道上报,其应在精神病人的用药以及住院等方面提供支助。
    公安部门:如遇精神病人,应出面予以制止并送往相关的治疗或疗养机构。
    民政部门:如果遇到精神病人没有家属,没有监护人,或是这些人不管的情况,民政部门就得管。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民政部门依职责给予相应救助。
    街道方面:职责最为重要,不但要调查列明所在街道有哪些精神病人,病状如何,还要根据病人不同的现状,或以“三无”人员向民政部门提出支助申请,或是配合公安机关把这些精神病人送往相关的治疗或疗养机构。
    (来源:腾讯网http://fj.qq.com/a/20150320/026820.html2015-03-20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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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明节一百多人士祭拜赵紫阳遭拦截驱赶关押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4-5消息:今天是清明节,一大早就有100多人士到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家中祭拜,他们中许多是访民,但这些人中多数人员被警方拦截、驱赶无法到达赵家。
     
    今天到场的湖南访民覃事文说,前来的人员有的被赶走,有的被送到久敬庄关押。成功突破封锁的有覃事文丶宁惠荣丶王素娥丶树秀梅丶吴继新丶伍丽娟丶梁艳丶秦兰英丶侯敏玲等数十位访民。这些人到后发现赵家门前也有“国宝”拦截,直到赵紫阳的次子赵二军出面,这些人才得以进入。 进入后大家到灵堂焚香跪拜,表达对赵紫阳的纪念。
     
    以下是今天到达赵家的部分人员:


     

  • 山东枣庄徐光常遭暴力强拆一年多上访无果

    (一)事实与经过
      我是一名工商业经营个体业主,曾于1995年购买该处房产,有合法的合同并有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公证处的公证书,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有我自营的工商、税务相关部门核发的经营执照和手续。由于市中区青檀北路扩宽,正好占用我房,市中区和齐村镇二级政府,在一未有合法的征地的手续、二未有履行征地拆迁公告程序,更未有相关的合理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补偿标准是按2008枣价费发[2008]第164号文的标准,眼下物价飞涨,赔偿远低于我房子的价格悬殊太大,使我难人接受。在未达成协议一致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22号早8点,市中区和齐村镇二级政府人员带领区公安局30人、区城管180人、执法人员50人、救护车两辆、消防车两辆、警车两辆,采取突然袭击,称将南北路口戒严、各路口封闭,并由专人制止人员入内,以免防止拍照或录像取证“拆迁方案书”明 确明文制定了将该项工作分到几人负责,各项工作分工明确并有“拆迁方案书”为证据,(该“拆迁方案书”是从参于这次违法暴力强拆行动中的一名同情我家遭遇和不幸而偷偷向我家提供的,他再三叮嘱一定要为他“保密”)。他们强行将我家老小9口人(上有白发老人,下有一岁幼儿)对其野蛮踢打、绑架,拉到20里以外,一人关一间屋,五六个人看管一个人,强行非法拘禁,从8点到夜12点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才放回,他们对我家人拳打脚踢,一粒米一滴水未进,孩子哭老人掉泪,等到夜十二点我们全家人被放回家一看,我的五金交电建材商品和商店,我的金属制作车间均被已一无所有,铲为平地……
      (二)如此遭遇,泣血流泪
      我家祖辈都是以做生意维持生计,开店卖五金建材、电料工具等商品和金属制作间的电焊、切割及水电安装全部机械设备设施,均被砸光、抢光、卖光,我家直接经济损失达158万之多……我已面临倾家荡产!
      我是一个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公民,对政府修路拓宽,改善交通拥堵完全支持配合。我们一未无理取闹,二未过分要求,只想希望得到公平合理对待,要求合理补偿,请求对我正在正常经营的五金建材门市和五金加工车间,可否异地同样面积安置土地,一点也不过分和不当,况且,政府应给我们公示告知,再进行对话协商,然而,却无法无天,为所欲为,采取突然袭击,实施土匪暴徒行径,打、砸、抢三光政策,手段恶劣之极,竟于光天化日之下,无视党纪国法,岂不是和习主席在十八大所讲:“改善民生,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相对抗。国家三令五申,强令禁止强行拆迁已列入法律范围。然而,我们枣庄市市中区和齐村镇两级政府却如此明目张胆胡作非为,在场围观群众无不气愤,都说和当年的土匪、强盗、日本鬼子又能有何区别……。此事件成为街头巷尾,百姓热门话题……。
      从此我家老人精神恍惚,妻儿幼孙哭喊。我们无时不处在血腥风雨、恐吓威胁,绝望挣扎之中……。
      (三)上访路漫漫、推倭无人管……
      该事件的发生至今已近一年半了,我先后多次向镇、区、市省和北京上访,上访期间也曾被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政府拦访截访,后被押遣回家,我饱尝艰辛和苦难,但我深信,有习主席为首新一届党员央和政府的英明领导,我的不幸和遭遇总有一天会得以合理的解决的,我的有证平房仅给我1000元一平方,若买商品房要用四五倍补偿款才能买到一平方商品房,我的有证楼房,才给2100元每平方,若买商品房给的补偿款买不到半平方,我们能心安理得地接受吗?我价值158万之多的商品被抢光砸光卖光,现只答应赔我损失8万元,才二十分之一哪!是个傻子也不会接受呀!齐村镇答复意见书中还美其名曰“考虑到我的情况特殊和物价上涨等因素,还是对我的照顾”和“恩赐”哪!实在是欺人之谈!官老爷们,你们也有老人妻儿,拍心自问,良心何在?
      (四)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我受理接谈,枣庄市中区、镇公然造假,瞒天过海、欺上压下……。
      惊喜获知中央巡视组进驻山东,我于2014年4月25日被受理并接谈,谁知几个月无有反馈,无奈,我去区、市、省和北京信访查询,最后北京信访局答复说我们市中区齐村镇已和我鉴订了“处理意见”,我很吃惊,回家后,多次找区、镇,最好向我提供了该空白“答复意见书”请大家看看,我鉴字了吗?(现该书原照附后为证),他们竟然造假来乎悠蒙骗上级欺上压下,瞒天过海!法理难容!
      该“答复意见书”称自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中区人民政府同提书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的,本处理意见书为终结意见。
      该条实属“荒唐”,我们先后向市中区政府、省组等部门反映并递交该复查申请,根本无人理睬和接收!这种自欺欺人,实属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之谈!齐村镇的单方一句言词就能代表法律?谎言岂能掩盖事实真相?
      (五) 强烈呼吁:何处有青天?
      我的遭遇和不幸,至今仍处于推倭、无人问津状态,无奈之下,现发贴求助广大网友和媒体敬请关注,请广大网友转发和评论,利用唯一能有弱者百姓说话交流这一平台,为讨回公道和说法,奋争到底!本人公示之事实,如有虚假我可负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证据:
      1、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强拆实施方案;
      2、关于我反映拆迁补偿信访事实答复空白意见书附后
     
     
      泣血流泪的受害者:徐光常
      住址: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殷村
      身份证号:370402195611084911
      联系方式:15965126399 15866213266

  • 河北省魏县韩明伟等多人因上访被判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14消息:河北魏县村民韩明伟(又名韩文生)、柴浴铭(又名柴玉明)、李兰平(又名李玉林)、王书芳近日因上访引出祸患,被魏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了重刑。
    而他们被判刑的原因是2013年11月28日,信访案件已被违法终结的韩明伟在和同乡李兰平、柴浴铭、田香巧、王书芳等人到河北省省委省政府上访时,因无人理会,韩明伟就大声喊冤枉,王书芳忍不住委屈的泪在哪嚎啕大哭。
    在就是同年的12月11日韩明伟和刘俊梅、刘俊廷等人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时,韩明伟要找排队等待登记的李兰平被信访局的保安阻挠发生争执厮打。事发当日韩明伟、柴浴铭、被魏县接访人员接回,魏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把他二人行政拘留,12月4日转为刑拘。李兰平、田香巧、王书芳也被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拘。2014年1月17日均遭批捕,2014年11月28日魏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韩明伟有期徒刑3年,柴浴铭2年、李兰平、王书芳各被判处1年6个月的刑期,田香巧被免于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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