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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要求天津市公安局说明王宇案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要求天津市公安局说明变更王宇案侦查管辖理由及安排律师会见等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公安局:
        我是你局办理的涉颠覆国家政权案的王宇的辩护律师,我于2015年8月5日接受王宇母亲佟彦春的委托,并先后四次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履行辩护律师职责,要求会见王宇,提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信息公开申请书、委托及会见手续等,该局预审支队赵旭多次接待并给予答复,并至少给本人出具了三次不批准会见的决定书和信息公开答复书等文件,事后,我又因该局没有依法告知律师案情、不让律师和当事人王宇通信等严重违法事由向你局、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天津市检察院及最高检察院进行控告。本人作为王宇律师的辩护律师身份已经你局及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分局多次确认,不容置疑,佟彦春作为王宇母亲你局也已经知晓,你局逮捕王宇的通知书便是送达给我的委托人佟彦春,如你局对本人辩护律师身份及佟彦春为王宇母亲身份存疑,希望你局能够拿出足够证据反驳,当然我不希望你局在没有任何相反证据的前提下对辩护律师及佟彦春为王宇母亲身份进行调查,那纯粹是浪费纳税人钱财,也是对我本人及我委托人佟彦春女士的一种严重侮辱,更是一种严重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闻前往天津履行辩护职责的李昱函律师告知,王宇案已经移送你局管辖,因我至今未收到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分局及你局有关告知变更管辖文书,故致信你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因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并未对改变侦查管辖为你局对我做出任何说明与告知,故我要求你局依法告知王宇案由河西分局移送你局管辖的法定依据、理由及具体移送时间。
        二、我至今仍认为王宇案是一起政治迫害案件,她根本不可能构成你局所指控的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希望你局能够依法告知我指控王宇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基本案情,让辩护律师无合理质疑的空间。
        三、我再次希望通过你局向王宇本人确认授权我做她辩护律师的委托,并附信件一封,请你局依法将信件送达给王宇,并请王宇出具书面信件回复。
     
     
      王宇辩护律师:文东海
      联系电话:13574884106
                                                   
                            2016年1月18日
     
    附:
    1、委托及会见手续原件一份;
    2、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不批准会见决定书复印件三份;
    3、逮捕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文东海律师致王宇信件原件一份。
     
     
    文东海律师致王宇的信
     
    王宇:你好!
        我是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的文东海律师,此前我虽然未曾与你谋面,但也多次听别人说起过你的事迹,自从介入担任你的辩护律师后,我经过相关的调查了解,我更加坚信你没有犯罪,即使是现在的办案部门,也未曾向我提供你有犯罪事实的任何合理解释。
        为了确认你是否同意我担任你的辩护律师,特致信于你,我是2015年8月5日接受你母亲佟彦春委托的,和李昱函律师一起一直以辩护律师身份在和此前的办案部门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交涉,依法履行辩护律师职责,我也曾多次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出过要求与你会见或通信确认委托关系,但河西分局一直未给我任何答复。此再次致信,希望你看到信后以以下方式和我确认有关委托:
        如果你同意我继续担任你的辩护律师,你可以通过办案部门传出信件告知我便行。
        如果你不同意我继续担任你的辩护律师,你不但需要致信给我,还要求办案单位安排我和你会见确认你的真实意向,如果仅有信件,我无法确认你解除我委托关系的意向,原因在于:天津市公安局此前曾向和你一起被抓捕的律师同仁的辩护律师如周世锋辩护律师杨金柱、勾洪国辩护律师纪中久及李昱函律师谎称你们已经自行委托了辩护律师,因而强行不准我们介入,后经杨金柱等律师奋力抗争,才勉强承认是他们撒谎,你们并没有自行委托律师,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天津市公安局的作为确实让我们感到汗颜和不可信任,故此,我必须要和你当面确认你不愿意我担任你辩护人的意向。
        听李昱函律师说你母亲身体很好,蒙蒙也在安心学习,勿念!
     
               签名:文东海
     
                 2016年1月18日

  • 王宇、包龙军夫妻二人被天津市公安机关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月13日消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宇及其丈夫包龙军夫妻二人日前被天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1月13日中午李昱函律师发出消息:上午与王宇的妈妈通电话,她说已经收到王宇和包龙军被批捕的通知。王宇在天津一看,包龙军在天津二看。
     
    据悉,王宇、包龙军是709事件中最先被抓的两位律师。2015年7月9日,他们夫妻二人在送儿子包卓轩前往机场出国留学的途中遭公安抓捕,随后失踪,由此拉开了709律师劫的序幕。二人被抓后,其子包卓轩留学事宜被迫终止,被带回内蒙古老家由家人照看,后在幸清贤唐志顺等维权人士协助下打算再次出国,却在中缅边境被绑架回国,幸、唐二人因此被刑拘逮捕……一连串的灾难亦给这个尚未成年的少年带来颇多影响……
     
    王宇(1971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中国女性维权律师,曾代理多起著名维权案件,例如范木根案、曹顺利案、尹旭安案、伊力哈木·土赫提案,并曾为大量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进行无罪辩护,并参与了国际著名的2014年建三江事件。2015年6月公开声援中国法轮功学员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控告发动镇压的江泽民的罪行。

    图为王宇律师

  • 天津市访民沉痛悼念曹顺利女士遭警察阻挠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17消息:著名维权人士曹顺利女士于2014年3月14日下午在北京309医院去世。
        噩耗传来无不刺痛每一位关心她的人的心,曹顺利女士于2013年9月14日准备赴日内瓦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时在北京首都机场被北京警方带走,在失踪近一个月后,才得知她于当天被送进朝阳区看守所羁押,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21日,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3月16日天津市的访民在天津市中心公园;天津市河北区访民在河北区大悲院缅怀曹顺利女士。
       当天晚上7:30天津市河北区拆迁户十多人在大悲院三岔口河边举行吊念曹顺利女士烛光晚会,没想到现场河北区警察密布,包围了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杨建英被强行带到派出所,不许举行吊念活动,警方说是天津市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的命令,不许举行吊念活动,强行做询问笔录,晚10:30才允许回家。
         一代女英杰含冤而去,大家不要悲伤,不要流泪,要化悲痛为力量,去完成大姐没完成的事, 既然我们不能前往亲送别大姐,那就用我们自己的方式吊唁送我们的英雄曹大姐,曹顺利女士一路走好!

    以下是当天的悼念图片:

  • 天津市高伟

     

     
    姓名:高伟
     
     
    性别: 男
     
    年龄:
     
    籍贯: 天津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公司白领
     
    案件发生地
     
    天津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高伟的妻子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0年6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在医院内关了九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天津市某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高伟是一家公司的白领,平时嗜酒。2010年6月,高伟的妻子小韩认为高伟患有酒精依赖综合征,并来到本市某治疗精神病的医院咨询,且为高伟办理了住院的相关手续,签署了住院协议,交纳住院押金。随后,医院出车,派工作人员来到高伟的家中,采取束缚措施将他带至医院。
     到达医院后,高伟表示自己没有病,要求出院,但被制止。高伟在医院住院治疗9天后出院,医院诊断其情况为酒精依赖综合征。高伟出院后,医院将剩余费用退还给高伟的妻子。高伟认为,医院的做法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权,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医院对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并返还不当得利。
    法院酌定医院赔偿高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向其赔礼道歉。
     
    案件来源:天津北方网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2/03/28/14205083.html
     
             

     
    收集时间:2012-5-12

  • 天津市大港区王云财

     

     
    姓名:王云财   
     
     
    性别:男
     
    年龄:46
     
    籍贯:原天津市大港区
     
    受难者单位、职业
     
    天津市大港区石油化工公司第三小学体育教师
     
    案件发生地
     
    天津市大港区石油化工公司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天津石化公司公安处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9年9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时间不是很久,在被勒索五千元人民币后被释放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遭受野蛮灌食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云财,毕业于天津体育学院。一九九一年参加工作。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王云财因外出炼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间受到大港区看守所警察的恐吓、威逼和人格侮辱,并被警察唆使的犯人殴打,不让睡觉,大夏天被逼穿棉衣、皮袄、喝热水后做运动、长时间固定姿势体罚。
    一九九九年九月,王云财进京上访,被天津石化公司公安处强行绑架至大港看守所,又转送到精神病院,遭受野蛮灌食等迫害,随后又被绑架至看守所继续关押。并且被精神病院、看守所、和牢头勒索现金共计五千元。
     
     
    案件来源: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2/148779.html
             

     
    收集时间:2011年7月9日
     
     

  • 天津市李哲

     

     
    姓名:李哲
     
     
    性别: 男
     
    年龄:中年
     
    籍贯:天津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天津市民
     
     
    案件发生地
    天津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天津市公安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3月18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9年6月初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精神病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多次遭到殴打,其头部等多处被打伤。长期被捆绑,吃药打针打得他经常迷迷糊糊。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李哲接到过几次法轮功打来的电话,并未修练法轮功,但当局一再说他和法轮功的关系。
    李哲于2009年3月18日被人强行送到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当时被关进了该院的四科七病房。他被送进病房后,由于不愿吃药与护士(实为警察)发生了冲突,多次遭到殴打,其头部等多处被打伤。李哲还说,在安康医院内,他长期被人捆绑,吃药打针打得他经常迷迷糊糊。李哲这次一直被关押到2009年6月初才获释。
     
     
     
    案件来源: 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5/5401.html
             

     
    收集时间: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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