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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高伟 |
性别: 男 |
年龄: |
籍贯: 天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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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公司白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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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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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高伟的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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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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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在医院内关了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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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天津市某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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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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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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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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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高伟是一家公司的白领,平时嗜酒。2010年6月,高伟的妻子小韩认为高伟患有酒精依赖综合征,并来到本市某治疗精神病的医院咨询,且为高伟办理了住院的相关手续,签署了住院协议,交纳住院押金。随后,医院出车,派工作人员来到高伟的家中,采取束缚措施将他带至医院。 到达医院后,高伟表示自己没有病,要求出院,但被制止。高伟在医院住院治疗9天后出院,医院诊断其情况为酒精依赖综合征。高伟出院后,医院将剩余费用退还给高伟的妻子。高伟认为,医院的做法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权,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医院对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并返还不当得利。 法院酌定医院赔偿高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向其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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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天津北方网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2/03/28/142050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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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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