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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荣梅去天津旅游被跟踪绑架回当地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2日消息】近日,安徽省宣城市访民傅荣梅前往天津游玩,遭到宣城地方维稳人员的跟踪,出火车站时被拦截绑架回当地。傅荣梅报警后,经与警方进行长达几个小时的交涉,才得到警方出具的报案回执。

    傅荣梅,出生于1965年,安徽省宣城市人。因为家被暴力强拆土地被违法抢占而上访。

    虽然法院已经判傅荣梅胜诉,但由于土地具体面积和政府分歧过大,问题一直没有被解决,并因为维权多次被刑事拘留。

    2024年3月份,傅荣梅在公安部门口被宣城地方维稳人员抢去现金5000元和身份证。

    今年8月份,傅荣梅因去宣城市市政府门口要求见领导反映问题,被大门口保安打伤,导致住院治疗长达半个多月。

    由于近30年来的冤案没有得到解决,傅荣梅心情郁闷,精神备受打击已得重症癌症。

    2024年11月10日,傅荣梅到天津去找朋友游玩,也顺便想去北京散散心,居然又被宣城地方维稳人员跟踪并绑架,非法干涉她的人身自由。

    傅荣梅的访友表示:“明明政府有错在先,后来又错上加错,却把一个被侵权的病人当作犯罪份子一样对待。试问,天理何在?法理何在?是谁给宣城地方这样肆无忌惮的权利!”

    当天,据目击证人描述,在天津西站南广场出站口,傅荣梅被十几名不明身份人员推搡,连拉带拽,拖出数米远,被按倒在地,之后被带走失联。

    至昨日晚间时分,访友与其取得联系,得知傅荣梅在报警后被带至派出所,经与警方交涉了近六个小时后,警方不得不受理案件,并给傅荣梅出具了受案回执。

    目前,回到家中的傅荣梅被非法软禁,不得随意离开宣城市。其身心俱伤,维权无门。


  • 天津尹航

    姓名:尹航

    性别:

    年龄:38

    接受精神医学诊断治疗的次数(总共)1

    非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0

     

    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1

     

    第一次被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199911月,天津17中学,14岁的初中生尹航,遭校园霸凌。被五名同学群殴、猥亵,精神遭到重创。半年后,尹航的单亲妈妈郑建慧才知晓霸凌内情,把近失常的尹航送进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治疗。

    2000年,作为尹航的法定代理人,郑建慧先后两次将霸凌尹航的五名学生及“17以民事侵权之由诉至天津和平区法院。和平区法院委托天津高院对尹航发病之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尹航发病住院属儿童期神经症(儿童情绪障碍),(霸凌)事件是造成尹航发病的诱发因素。

    和平区法院两次均判决尹航胜诉,两次判决共计赔偿尹航16万余元。但第二次的判决明显对尹航不利,只以一次性赔偿尹航12万元结案,不得再行起诉。

     

    送治日期:20005

    送治人姓名:郑建慧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母子关系

    送治医院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送治医院地址:天津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不详

    接诊医生姓名:不详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诊断结果:儿童期神经症(儿童情绪障碍)

    送治原因:199911月,天津17中学,14岁的初中生尹航,遭校园霸凌。被五名同学群殴、猥亵,精神遭到重创。

    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是否有过自愿前往精神医疗机构诊断或者治疗的情况? 

     

     

    详情参见隋牧青|永远都在过儿童节的尹航https://mp.weixin.qq.com/s/Q1b2x9-m8aQtuaNrq7rJeQ

     

  • 郑建慧携子北京看病天津站被劫持

    2024年3月10日,中共两会期间,天津维权人士郑建慧带精神分裂症的儿子去北京看病,买好车票即将进站时,被设在天津站二次安检处的检查人员拦截,不让进站。

    2024年春天来得特别早,2月4日立春,这对精神病人来说是季节性发病期。春节前郑建慧就和医院联系,院方告知等过了春节再去。

    不料,过了春节天津哪个医院都不收郑建慧的儿子尹航住院。

    据相关人士透露,医院方表示来自相关部门的压力太大,均不敢收尹航住院。原因是尹航的校园霸凌案在最高法院立案(2006)民一监字第462号案的卷宗在最高法院档案室被隐匿、被篡改、被销毁。

    尹航的法定代理人其母亲郑建慧曾在最高法院门口报警。东交民巷派出所接警后至今不予立案。

    目前郑建慧不仅告状无门,就连儿子看病就医也被相关部门控制。走投无路的郑建慧向社会求助,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及媒体关注郑建慧和其儿子的命运,给他们母子活下去的勇气与希望!

    2024年3月10日

    郑建慧联系电话:15602175266

  • 天津张兰英面临迫害声明绝不自杀

    【民生观察2024年2月26日消息】天津南开区公民张兰英曾两次被以寻衅滋事罪总计服刑六年,于去年12月底刑满获释。近日,张兰英郑重声明,自己不知将会再面对怎样的迫害,或被意外伤害,亦或被意外死亡,这均是天津南开区政府所为,自己绝不会自杀、自残。

    天津公民张兰英,原中国建设银行的一名中层管理干部,大陆第一个面对镜头公开退党人。

    因自己所住的私有住宅被天津南开区政府在不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用政府行为、政府手段强行帮搬而流离失所,后因奔走维权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名投入监狱蒙冤坐牢三年。

    于2018年8月8日被“刑满释放”。出狱后苦等两年半解决落实,未能等来解决问题,2020年12月25因前往国家信访局、中纪委举报当地政府领导干部违法行为、再次被构陷“寻滋”罪名。又被冤狱三年,于2023年12月24日被“刑满释放”前后共计六年冤狱!

    张兰英在声明中说:“天津南开区政府明抢明夺强拿硬要我私有住宅已十五年有余,期间未给分文补偿,未给一平方米的安置,并对我和我年迈耄耋老父母实施了一系列的惨无人道的违法犯罪的迫害,为了封住我伸张正义的呼声,反而将我包装成强拿硬要的罪犯关入牢房,这一关就是三年又三年,在失去自由的二千多个日日夜夜里,白天我面对高墙电网,夜晚面对孤灯素墙,悲愤之情无以言表,我想不明白,我是因南开区政府公权力利益集团违法拆迁而被赶出家门,露宿街头的冤民。因不畏公权力暴力维稳,报复残害,因手握违法拆迁,暴力维稳的滔天罪证而被冤投监狱,至此党纪何在?国法岂容?

    我维权十五年,维的无非是一个中国普通国民的合法权益,而天津南开区政府给的却是极尽无耻之能的报复残害,十余年的颠沛流离,生离死别,家破人亡。老父亲在2018年大年初一被含冤辞世,至今冷冻在医院,死不暝目……我因被冤判下监,而又失去工作,失去清白名誉,如此种种又怎是一个‘冤’字了得!”

    张兰英称:“一个没有罪的人却被有罪的南开区政府个别人等手眼通天的冤投监狱,在中国如此和谐的法制社会下,真可谓是个天大的笑话,我维权十五年不仅是因为南开区政府明抢明夺了我的私有住宅,强拿硬要了我的私有财产,期间我被非法关押黑监狱,被绑架,被非法拘禁,被暴力维稳,株连九族施压我被逼离婚……

    在被非法拘禁、非法关押黑监狱期间被逼绝食,被迫割碗自杀,以至我身体每况愈下,加上蒙冤坐牢三年又三年,我现在已满头白发,妪之老妇一般,身体多处病魔缠身,但我寻求真理的心不会因此被摧垮,我相信法律的庄严,我相信在中国越来越健全的法制天空下,不会再被公权力继续打压,而会让我一个守法,维法的公民生活在阳光下。”

    张兰英表示:“我不知将会在面对怎样的迫害,也不知南开区政府又将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方法来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若我再度被抓捕,或被非法关押,或被冠以精神病名义而被挟持,亦或被意外伤害,甚或被意外死亡均是天津南开区政府所为。

    再此我也郑重声明:张兰英绝不会自杀,自残!!!也请有良知的各方人士对我和我95岁病弱,现在是命悬一线的老母亲予以关注!”


  • 天津公民王忠祥被强迫失踪

    【民生观察2024年2月16日消息】天津公民王忠祥,因组织当地维权人士新年聚会交流活动,而于2月14日被强迫失踪。

    王忠祥先生为新年团拜活动于2月13日预定好瑞达酒店的会议室,很快便接到酒店电话,称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酒店取消这个预定,否则酒店将会被关门处理。之后,王忠祥先生又接到酒店电话通知,酒店会议室电路出现问题,停电,不能正常使用。王忠祥先生知道这是政保警察的动作,并鼓励所有维权人士继续前往酒店共度一堂。但2月14日下午5:44,王忠祥的微信号发了一则取消会议的消息,便失去联系。大家一致认为,王忠祥先生被强迫失踪,微住号发出来的消息,是政保的行为。

    2024龙年团拜会通知
    兹定于2024年正月初六2月15日,上午9:30到11:30,在瑞达春天九精品酒店西站店会议室,举行龙年春节团拜会。
    形式为茶话会不是午餐,愿聚餐请自行组织。建议参会者自带水杯,欢迎带来瓜子等零食。地点在南开区中环线红旗路与嘉陵道交口东侧,地铁6号线宜宾道站C2出口旁,酒店入口右侧为小肥羊店。会议室最多可容纳100人,位于酒店主楼东侧,进院直行最里面。参加人员仅限于本市群友,和在本市居住工作的群友。欢迎大家参加!团拜会是在疫情过后首次进行,目的是互相见面,互致问候,增进友谊,促进健康,愉悦心情!全部活动仅围绕目的进行,不做其他活动。
    参加人员应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喧哗不吵闹,不吐痰、不吸烟,维护好酒店设施和环境卫生。
    发起人王忠祥联系电话:139-2040-0870

    14日王忠祥先生发到微信群的消息称:刚刚瑞达酒店前台于我微信通话,告诉我去酒店会议室电路故障,要取消会举行团拜会的预定并要退还我押金。我告诉他赶紧让师傅们维修,如果去不了,赶紧联系电力公司帮助维修。这个故障很好排除,很容易判断,这是酒店电路的“政治线路”出故障了!。
    能够参加团代会的,大多是五零号、六零后朋友。他们经历过计划经济时代经常停电的生活。所以不怕停电!
    在我记忆中停电好,在清冽的冬日里,屋外月光皎洁,屋里烛光闪闪。吃过妈妈做的饭菜,相约和小伙伴们跑入夜色,撒欢打闹。那是何等的愉悦!
    我想,即使“政治线路”故障一时难以修好,那我们可以秉烛而聚!可以打开手机手电可以带来各种照明用具,还可以拿几个大红灯笼来,红的最好白的也行。让我们在大白天朗朗乾坤之下,打起灯笼,照亮我们的面庞,让我们再次相互认识,让世人看清我们的政治面目,让我们高举的光亮,照亮我们面前的世道!!这样岂不别有一番情趣??

    14日下午5:44,王忠祥的微信号,在群里发信信息称:各位群友,现在我通知大家,2024年龙年团拜活动取消!请大家不要再来瑞达酒店现场!请相互转告。

    群里有其他的公民要求其发语言来确认身份,没有再回应。

  • 天津一学生实名举报学校助学金分配不公

    【民生观察2023年11月10日消息】近日,一名自称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学生实名举报学校助学金分配不公。据其称9月班级举行助学金评比,共4个名额,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他,往年都在列,今年却被一名经济状况并不困难的同学给挤了下来。对此,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宣传处工作人员称学校正在调查此事,会给予公平公正的处置。

    近日,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一位在读生朱旺,哭着举报助学金名额被挤掉。该生是孤儿低保户,而被评上的同学穿AJ用苹果手机,视频发布后,该生遭到辅导员警告:不要闹事。截至11月4日发文,当事人称因遭到室友的排挤,目前已搬离宿舍。

    据该名朱同学说:“我是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一名在读大学生,现向天津市市教委实名举报,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书记高珊,辅导员王圣俩人渎职,在职期间于国家助学金认定过程中滥用职权,明知以下同学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家庭贫困、生活简朴),且接到同学相关举报反映后,依旧认定其申请资格,包庇不良!”

    朱同学称:“2023年9月18日,我们班举行贫困生评选,往年都是4个名额,而且我都是得的,今年我被人挤下来了,然后挤我下来的是我们宿舍一个穿着真AJ,每天说着要伪造贫困生的舍友。我一个建档立卡一个低保,一个孤儿被他挤下来了。

    我找到辅导员和书记说:这两个学生家庭有钱的,也不是什么建档立卡之类的特殊家庭,平常花费什么的有真AJ,用苹果14ProMax,有个iPaoPro,只是每天都放在寝室里面打游戏,三天两头不是出去聚餐就是旅游的,我说这种可以算是贫困生吗?

    但书记说:你有证据吗?我说:人证物证都在。

    可是他们爱搭不理。我怕了,真的我怕了。第四天我剩下的5个室友,他们一起找辅导员,说要我搬出寝室,然后辅导员给我说:他们家长闹的厉害,说让我这个没爹没妈的委屈一下。

    如果说我道德败坏我恶事做绝,我天天在宿舍打游戏混吃等死,我生活奢靡我花钱大手大脚,那我没得这助学金,我心服口服,我也没有脸要,我自己都得扇自己大嘴巴子。

    可是现在顿顿饭我都是光盘,这两年我就没有吃过几个水果,后面学校知道了,学校说让我相信学校,一定帮我主持公道,说先让我把视频撤了,我信他们了,我好傻!我等了一个月,他们就只说原来按照学校规定,学校规定是一分钱都不给我的,现在是可怜我,给我二等助学金。

    可这助学金是国家的钱啊,这是全中国老百姓交的税啊,问题是现在我要的不是钱,我要的是公道!这两个学生他们哪里符合贫困生申请的条件了?他哪里家庭贫困生活简朴了?这几个星期以来同一个学校的人来找我,对我说自己是特殊家庭,结果名额被占的同学不少了,我根本就不是个例!”

    而就在朱同学将上述举报视频发布后不久,他就遭到了学校辅导员的警告,警告其不要闹事。

    11月4日,天津“举报助学金被挤占”事件当事人朱同学称,自己因实名举报学校助学金分配不公,遭到同寝室室友的排挤,目前已经搬离寝室。

    11月6日下午,朱同学再发声,回应网友质疑因专业学习需要买的二手电脑和平板,称:“这些就是我的全部了”。

    11月8日,朱同学开直播和网友互动,并展示了自己3000元的房租转账截图。面对网友们的质疑,朱旺表示:“在天津人生地不熟,没有找到好的房子。”

    对此,《实时头条》留言评论: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是另一个更加弱势的大学生群体。在学校里和将来的社会中都会处处碰壁。

    这些学生一定要有比常人更加坚定地意志,多读书,人物传记,小说,不能攀比等等。情商可以不高,但是一定得钝,不能因为别人的一句话、一个不公就伤害到自尊心。祝成长为一个正直、坚强的人。

  • 天津公交被爆欠薪职工医保被停

    【民生观察2023年9月15日消息】近日,有多名天津网友投稿称,天津公交已经几个月没有发出工资了,医疗保险也被停了。

    自今年三月份起,天津公交拖欠工资的内容,开始在问政平台上出现,有关部门回复了“高度重视”。

    然而问题并没有解决,不久前,一名自称是天津公交司机的网友爆料,自己从六月份开始就被拖欠工资,连医保都被停了,大家都陷入了焦虑当中。此贴一出,引起大家的热议。

    2023年9月10日网友“大圣6507”发文称,“公交集团的领导们,我们一线职工咋办啊。从今年6月份开始到现在没有发放一分钱工资,并且保险也停了,你让我们一线职工咋生活啊。

    我们天天早出晚归却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每个人都过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目前只能依靠父母的补贴过日子,我们真的好难,请领导理解一下,饭可以少吃一顿,药不行啊,你们把保险停了,我们都得自费买药,工资不发哪弄钱去啊,望领导们尽快把保险交上,哪怕发半个月工资也好啊。

    友友们,乘车时当您遇到心态不好的司机时,请您多多理解,多多包涵一下吧。”

    2023年9月2日网友“静音品茗”发文,“天津公交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更离谱的是一线职工每天都在上班,医疗保险却不给交了。今天早上去医院开药被告知停保了。这要是职工生大病要治疗岂不是雪上加霜吗!一线职工每天超负荷的工作不但不发工资,居然还把保险停了,能有人给个说法吗?我想知道这是不是触犯劳动法?”

    网友“诸行无常”发文,“我来给你证实一下,欠了6.7.8三个月的工资,从元旦到现在的所有加班费,高温费,养老保险还欠了好多个月,现在医保也停了,以上都是真的,因为我就是公交司机。”

    据自媒体作者“毒哥&玉成”披露,公交是基本的民生项目,虽然这几年坐公交的人有所减少,但我们还是很难想象,没有公交车的世界会是怎么样的。

    然而最近在天津,发生了一件让人惊讶又不安的事情,那就是天津公交集团,已经发不出工资了。

    根据上市公司松芝股份在今年四月份发布的一份公告,显示天津公交向松芝股份借款2000万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见资金方面早已捉襟见肘。

    公告还显示,天津公交在2021、2022年的营收分别是9.3亿和5.9亿,但算起净利润,不仅一点钱都没有赚,反而分别亏了6.89亿和6.94亿元。

    天津作为一个大城市,旗下的公交公司规模自然也不小,据天津公交集团的官方数据显示,该集团有员工1.87万人,运营线路548条,运营车辆6541部。

    这么大的体量,光靠一年营收6、7亿,的确不可能维持成本,所以哪怕是依托着天津庞大的人口基数和出行需求,天津公交依然要靠政府补贴来维持运转。

    数据显示,从2020到2022年,天津公交获得天津市级和区级拨款,分别为22.6亿、32.5亿和32.9亿元,到了今年光是第一季度,就又补贴了8.3亿元。

    作为民生项目,拿补贴自然无可厚非,但天津公交所获得的补贴,已经是自身营收的好几倍,甚至可以说单纯靠补贴苟着了。

    如此严重地依赖补贴,会不会造成内部某些人不思进取,尸位素餐呢?这恐怕是一个不能细想的问题。

    此外还有一个弊端,那就是一旦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公交公司就会陷入非常被动的状态。

    无独有偶,今年二月份,河南商丘市全部停运市区内的所有公交线路。公告里说的理由是“疫情冲击、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调整、财政补贴不到位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亏损十分严重”。

    公告发出之后,争议非常大,随后商丘公交发文道歉,称会克服困难,确保公交不停运。

    但明眼人都能看出,就算暂时因为哭穷而拿到补贴,暂时不停运,那也只是回光返照而已。

    另外,在知乎上,一篇“如何看待天津公交欠薪”的文章下面,有多名网友留言称,不光公交欠薪,因为财政枯竭,天津很多摄像头已经不工作了!

    网友“张瑞宇”留言:前两天听一个哥们儿说,天津现在很多摄像头都已经不拍了,因为当初安装摄像头的时候就没有给钱,说是靠罚款的提成抵工程款,结果现在直接不给提成了,人家公司就把摄像头儿停了,有没有内部的大佬给说一下?

    网友“心屠万城”留言:上个月津滨桥底下,我车被一辆黑奔驰撞完跑了,交警说摄像头调不出来,我都惊呆了。打12345说摄像头4点一过就不工作了,绝了。


  • 天津发生多起中小学生自杀事件

    【民生观察2023年4月11日消息】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在一周时间内,天津有多名中小学生自杀,全市紧急召开家长会,排查学生心理状态。面对如此痛心的事件,网友纷纷发文表达各自的看法和观点。

    网友“谢英新家庭教育”发文:市级三好学生当着家长的面直接跳楼,天津刚刚爆出七连跳,全市紧急召开家长会,排查学生心理状态。一个直辖市有7个孩子连续跳楼,就发生在3月19日至3月23日,5天之内,天津的做法是没有隐瞒,值得表扬,但是全市家长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想要根治孩子们的心理问题还是应该引入科学的学习方法,死记硬背题海战术根本不能培养人才。是教育的错还是家长的错?中国的教育是该改革了。

    网友“罗小亿”发文:比天门山集体跳崖更令人痛心的消息来了,据有关报道,天津在短短一周时间内,有7名中小学生自杀,骇人听闻,正是山花烂漫的季节,生死都没明白,却选择了结束一切。
    我们这代人,从小到大很少听说有孩子自杀,但这几年,身边听到学生自杀已经习以为常,多到很多人听到这种消息已经没有了震惊,是什么正在摧毁孩子?在孩子生活的立体空间里的每个人,都有责任。
    我要一问教育改革:改了多少年了,书包却越来越重,自杀也越来越多,你们的改革到底改了什么?
    二问孩子家长:自己成不了龙凤,为何总是望子成龙,自己赚不了大钱,为何总是期望孩子发财,他们小小的肩膀担不起你们的自私梦想。
    三问这个社会:你们为何总是对权利、财富极致的追求,你们对真正的劳动人民从来没有真正的尊重过。如果职业不分贵贱,孩子们还会如此艰辛吗?
    一个孩子自杀是这个孩子的问题,这么多孩子选择轻生,那就是这个社会病了。如果一个国家不能给孩子安全感,那这个国家的未来还安全吗?

    网友“牛小牛”4月10日发文:天津市发生了震惊人心的事件,连续7个孩子在学习压力下选择跳楼自杀。这些孩子的年龄在12岁至15岁之间,大部分都是中学生。
    据了解,这些孩子都是在学校内遭受巨大的学习压力所致。由于课程繁重,学生们几乎没有时间休息和娱乐,经常需要熬夜完成大量的作业和复习。
    同时,由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缺陷,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学生们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学习成绩不佳时面临严厉的惩罚和家长的责备。
    这些孩子在面对如此巨大的学习压力时,感到无助和绝望,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悲剧震撼了整个社会,引起了公众对教育制度和学校教育的深刻反思。
    这场悲剧提醒我们,要重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不能过度追求学习成绩和功利,应该尊重孩子们的个性和兴趣,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让他们在快乐中学习,健康地成长。

    网友“白璐玮”4月11日发文:天津5天7名孩子跳楼的结局,再次成为了社会议论的焦点,让人震惊!家长和学校应该警醒!
    3月19日到23日5天连续7名孩子!
    滨海新区:一个。西青区:两个。蓟州:一个。河西区:两个。武清区:一个。
    痛心啊!一个个幼小的生命啊!一个个含苞待放的花朵啊!
    看这几日结局七跳,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归根结底都有相同点。主要就是孩子的压力大,缺乏大人的理解和关心!
    有的孩子是因为重组家庭,孩子被忽视,确实关爱;有的孩子因为学习压力太大,不堪承受,看不到希望;有的孩子因为独自居住,学习成绩差,或者说不同意别人的异样眼神;有的孩子是父母分手,而父亲离去,或许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有的孩子是三好学生,只因为被家长打了一巴掌,自尊受了委屈就当着家长面跳楼的;还有的孩子是因为性行为被老师批评,想不开跳河身亡的。
    现在的教育对孩子要求过于苛刻,对分数的追求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家长也爱攀比,在外人面前说自己孩子考了多少分,多么优秀。简直把孩子当作学习的机器,是学校干部获得升迁的工具。成绩是衡量孩子唯一的标准。压力能不大吗?就像考核成年人一年挣多少钱一样。
    现在好多孩子基本上每天早上6:00起床吃饭上学,放学时间是晚上8、9点,还有作业,你说这样一个孩子怎么扛得住,星期六还要去上补习课,他又不能拒绝。学习成绩不好挨批,完不成作业挨批。如果是这样,那他肯定会觉得这世界没什么意思,就会走上极端。
    现在的教育模式就是如果学习不好,就买各种学习资料,上各种辅导班,真的看不懂现在的教学模式,说是不要学费了,但现在各种资料、培训杂七杂八的费用越来越多。
    现在的孩子压力大,不是孩子的心理脆落,而是确确实实压力大。上世纪90年代上学,父母不知道我成绩怎么样,老师也不给压力,只有自己给自己压力,初中没有好好学,高中作业经常完不成,老师也不管。现在的孩子是老师的作业,父母的要求,同学的比较,自己的束手无措,多重压力。
    现在的孩子没有自己的快乐。我上学的时候,课间一休息,那就是大家打闹嬉戏,释放能量,解压的时间。现在的孩子,课间不能跑,因为学校不允许,跑磕到怕碰到,只能在教室里待着,最多去上个厕所。过去的我们放学做完作业就是玩儿,现在的孩子每天奔波在各兴趣班,周末还要继续。他们的情绪,压力无处宣泄。现在的教育和社会又这么内卷,孩子们真的承受不起了!
    因此作为家长和学校一定要理解学生,不能以成绩为衡量孩子唯一的标准,应该让孩子全面发展。不但要重视孩子的学习更应该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给孩子真正的减负减压!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有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网友“不同的观点”4月11日发文:7个学生跳楼谁之过?3月19日至3月23日天津市连续7个学生跳楼,现在的孩子怎么了,不愁吃不愁穿,几乎要什么给什么,家人都围着他们转,在父母看来,他们多么幸福,可他们还是开心不起来,为什么呀?

    谁之过的原因大概来自以下几方面:
    一、独生子女过度宠爱,除了好吃、好喝、好穿先伺候着他们。没有了尊老,只有爱幼,养成了自私。
    二、在家与学习无关的事,统统都不让他们插手。使他们缺范自我处事能力,养成了依赖。
    三,有求必应,不给的一哭二闹准能得到。养成了任性。
    四、除了在学校学习,放学、放假课外辅导一刻不停,除了同学还是同学,没有谈得来的朋友。养成了孤僻内向性格
    五、在外受到老师批评;同学的讥讽,到家要么哭、要么不说话、要么不吃不喝,承受力差。没有自我纠错能力,造成了心理缺陷。
    六,与父母只有学习的沟通,高兴地想分享,父母忙着不搭理,痛苦地想向父母倾诉,父母反而会说教和怪罪。久而久之患上抑郁症。
    七,学校注重升学率,家长的希望,导致孩子们学习压力过大。

    好了,到了学校,教师不会宠着,同学更不会让着你,大家都是同道中人,所以当失去了以我为中心的自私层面;当某事做砸了,在同学面前丢尽了脸面;当同学间相互斗气或斗殴败于下风时;当成绩下滑时;当老师批评过于苛责时等等,所受到的打击、压力,超过了心理承受能力,无法过得去时,只有选择了却生命。

  • 天津张兰英寻衅滋事案二审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2年8月14日消息】8月13日晚上18点接到天津朋友来电说:张兰英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二审败诉维持原判,张兰英的代理律师常伯阳做了无罪辩护。

    张兰英原是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红桥分行的职工。2010年12月,她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美湖里的私有商品房被非法强拆,屋里的钱物被洗劫一空,至今分文没有给于赔偿,她因此走上维权上访之路。

    2014年7月张兰英透过媒体公开声明退党。2015年张兰英被构陷蒙冤入狱三年,后遭单位开除,彻底断绝了经济来源,直到现在没有养老、医保。父亲也在2018年初一过世,到现在没有入土为安,家中还有90岁高龄的母亲需要照看。

    这次“二进宫”,起因于2020年12月24日,她去北京国家信访局,可能是反映维稳监控工作骚扰了她的亲属,表达了强烈不满并在国家信访局门前摄录视频表达自己的意见。之后没多久,她即与大家失联。又过了一段时间,获悉她已经被刑拘。原以为没有什么足以构成犯罪的事,当局拘留37天仍没放人,随后竟移送检察院起诉,一审以寻衅滋事判决三年,张兰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原判刑期三年,代理律师常伯阳做了无罪辩护。

    张兰英通过微博10条信息表达不满和诉求的言论属于公民批评建议权及言论表达权以及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申诉权的范围,受法律保护,张兰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兰英家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张兰英的辩护人,参与张兰英寻衅滋事案的辩护工作,现辩护人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辩护人的意见是:张兰英通过微博表达不满和诉求的言论属于公民批评建议权、言论表达权以及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对裁判不服的申诉权的范围,受法律保护。张兰英没有寻衅滋事的动机,其微博言论没有编造虚假事实,其言论正确与否只是价值判断问题,而非事实判断问题,张兰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首先,控方没有举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涉案的微博内容系张兰英所为

    虽然控方举证证明微博帐户“天津张兰英10”绑定了天津建行曾配置给张兰英的手机号,但现实中由于手机号码弃用,或为他人所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仅凭绑定的手机号码就认定“天津张兰英10”微博帐户所发的内容系张兰英所为不能让人信服。控方只有举证证明“天津张兰英10”微博帐户的内容出自张兰英的IP地址,才能认定系张兰英所为。

    没有证据证明马士付在百度百家平台发布的“天津南开:一个幸福的家庭由拆迁变得支离破碎”系张兰英所授予发布

    法庭调查证明,张兰英因为担心资料被人为干预而遗失,发给谭秀萍让谭秀萍保存,而没有要求谭秀萍对外发布。张兰英和邢鉴、马士付都不认识,控方也没有提供张兰英要求邢鉴、马士付对外发布有关信息的证据。控方的这一指控是没有任何证据的。

    即便控方所出示的微博内容系张兰英所为,但张兰英微博上的言论也属于正常的言论表达范围,受法律保护,当然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认为张兰英在微博上发表的对拆迁不满的意见,对黑监狱的揭露的言论,以及对其刑事判决不服的意见均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权以及言论表达自由权的范围,同时,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民对判决不服而行使的申诉的权利。公民对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作出的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不服,有权向国家机关申诉、控告表达诉求。公民当然也有权将本人的诉求发布到互联网,这是科技进步给公民言论表达所带来的便利。试问,张兰英将与本人有关的诉求寄送给国家机关与发布在网联网上有本质的区别吗?其诉求的内容没有因公开的方式不同而有所改变。既然张兰英将诉求寄给国家机关合法,那发布到网上为什么就违法了,就成了发布嘘假言论了。

    张兰英案件事实非常清楚,就是在微博上表达诉求,这一点应该没有异议,微博上的内容是否属于“不实言论”,就象法庭上的诉讼参与人的言论是否是事实,是否符合真理的标准一样,都是主观的东西,本身不存在真假的问题,基本上属于价值判断的问题而非事实判断。比如黑监狱,张兰英认为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办事处的维稳人员可能不认为是黑监狱,认为是为其安排休闲旅游项目。又比如,拆迁是否合法问题,张兰英认为违法终止听证就是违法,在发改委没有立项前搞拆迁就是违法,还有对之前的刑事判决,张兰英认为其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不构成犯罪,所以以前的刑事判决是徇私枉法的判决,这难道说是“发布不实言论”吗?

    纵观目前各地政府出于所谓维稳的需要(实际上是出于地方利益的需要而假借维稳的名义)对上访维权公民刑事追究的现状,尚未出现过因网上喊冤或表达诉求而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上访群众刑事责任多以上访群众的“行为”(比如到敏感场所非访了,比如要胁维稳人员要钱了等都是具体的和为)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而非“言论”。天津南开检察院以网上喊冤言论追究上访群众寻衅滋罪的刑事责任开了司法恶例。

    张兰英没有寻衅滋事的动机

    张兰英房屋被强拆是事实,张兰英嫌当时政府补偿的价格低(政府给的补偿价是每平方12500元,而当时此地段的二手房价已经接近20000元每平方)也是事实,政府终止止听证也是事实,因维稔需要限制张兰英人身自由也是事实,为此,张兰英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比如被判刑等都是事实,基于上述事实,张兰英表达不满系事出有因,
    张兰英不存在寻衅滋事的动机。

    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

    1、公诉机关指控张兰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四种寻衅滋事情形,而控方指控张兰英的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的行为。很显然公诉机关所适用的法律与张兰英的行为风马牛不相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这里的“公共场所”显然是现实的公共场所,而非虚拟的“公共场所”。至于“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更是捕风捉影,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2、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即便张兰英微博内容存在“不实言论”,只要不属于《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虚假恐怖信息罪,也不构成犯罪。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后,事实上已经取代了2015年颁发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网络寻衅滋事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况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是司法机关所做的司法解释,而刑法修正案(九)则是立法机关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论从制定机关还是法律的层级,刑法修正案(九)必然取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而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所编造、传播的则是虚假恐怖信息以外的其他虚假信息,这弥补了原刑法规定的不足。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罪状完全照搬了《网络诽谤解释》的相关规定,故可以合理地认为,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已被新的法律取代废止。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虚假信息包括虚假的恐怖信息和其他虚假信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上发布这些虚假信息不再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基本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加重刑可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刑罚无论是基本刑还是加重刑,都比寻衅滋事罪轻。重罪重刑,轻罪轻刑,发布虚假信息自然比发布虚假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社会危害性更大,既然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只能成立较轻的编造虚假信息罪,那么发布虚假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就更不能论以较重的寻衅滋事罪论处。如果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以外的其他网络发帖行为用寻衅滋事罪予以兜底,那么整个刑法的逻辑体系就会崩溃,罪刑相当原则也就失去了意义。值得特别说明的是,立法者在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时候,对于虚假信息仅仅列举了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四种特定的类型,没有如规定恐怖信息那样使用“等”进行兜底。

    因此,如果编造、故意传播的是这四种类型以外其他非恐怖的虚假信息,那就不构成本罪,自然也更不构成更重的寻衅滋事罪。因此,从法律渊源上讲,新法取代了旧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的规定应当废止,公诉机关以两高的解释作为法律依据系适用法律错误。

    而事实上微博帐户“天津张兰英10”所发布的信息均不属于“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因此张兰英不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更不构成处罚较重的寻衅滋事罪。

    综上,辩护人认为,即便“天津张兰英10”微博帐户上的内容系张兰英所为,也属于公民言论表达自由权的范围,不构成犯罪,张兰英因没有寻衅滋事的动机和行为,更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希望审判机关坚守法律底线,避免在天津出,现以寻衅滋事罪追究维权群众言论表达权的恶例,建议宣告张兰英无罪。

    辩护人:常伯阳

    @中国政府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新闻@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国务院公报@国家廉政网@全国人大。

    将无罪辩护送往以上单位,请求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根据相关法律责任追查办案人员枉法判决!无罪释放张兰英,本网将继续关注张兰英关押的后续情况。

  • 天津四十公民联名控告政法委书记赵飞

    我们是长期受到司法不公而受歧视的天津弱势群体。

    多年来,各级法院的判案有太多脱离实际及枉法案。法院即不依法,更不讲理。有很多原、被告的案件各级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导致案件的当事人长期的上诉和上访。多年来公、检、法部门造成了太多的冤假错案。公检法划地即法,上级法院不纠正冤假错案等事实,却选择了继续维持、推诿错误的原判决。多年来法院的法官,不能自觉履行法官的职责,不依法判案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利益及合法权益。由于案件的当事人无权、无钱,只能望法哀叹!甘受公权欺辱。政法教育整顿,中央政法整顿教育应为民做主,不应作秀成摆饰。

    今天再次申诉及控告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和政法委书记赵飞及天津市高级、中级、三级法院。天津不仅冤案成堆,而且司法丑态百出、用尽各种花言巧语、官官相护、枉法裁判、监督摆饰而无力、滥用职权干预案例审判、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不作为、官僚作风、敷衍、推诿、不谋实事、一权谋私、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种法律,法官参与脱离事实非法诉讼,院长参与偷窃法院存档多年的卷宗等等,各种奇葩事实违反法定程序。使得全市广大受到司法歧视及枉法的原、被告,怨声载道、望法哀叹。使人民群众失去了对党的基本信任。在民众的案件中有理有据有事实,但在法院庭审中,法官不予采纳或置之不理。当事人要求法官判后答疑,问为什么有合法的证据不予采纳?法官还振振有词的说:“我是法官,我有自由裁量权!”多年来民众的冤假错案就是这么造成的。

    特色中国的法制下没有一个部门能真做到监督和真抓实管。对此作为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和政法委记赵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问各位领导、部门:法院的冤假错案谁来过问?谁有权利能追责?谁能为民众的冤案负责及主张权利?法官狂言的自由裁量权?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下的各种法律、法规?当事人提供法律证据依据为何不采纳?难道是法官独权一言堂?难道是法院法官的独权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环境的不断恶化,正义也在渐渐被掩埋。

    在此,也给徇私舞弊的法官们及腐败官员们提个警告,虽然你们可以利用枪杆子镇压民众,大搞违法活动,但是你们终究有一天会被彻底清算。任何人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得民心者才能得以安天下。所以我们受冤屈的公民,实名控告各法院裁判冤假错案的始作俑者。

    呼吁中央领导为冤民主张权利,早日彻底清查冤假错案的根源并彻查司法腐败及时纠正冤假错案。还我们受害人多年受到的冤屈、压迫、被损害的合法权益、不公对待等,还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有的权利,还我们一个正常人的生存环境。

    签名人员共四十人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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