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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凤良夫妇被限制人身自由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7日消息】潘凤良、李丽英夫妇是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星湾村村民,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上访,多次遭到星湾村村干部和娄葑派出所的阻拦,并被打伤,带回家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据潘凤良反映,星湾村自2006年3月开始折迁,由于当时在补偿方面他们与镇政府折迁办存在分歧,在2008年12月26日当地政府对他家进行强制折迁,为此夫妇俩表示不服,并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

    潘凤良说,“在多方领导的协调和调解下,我们于2010年12月与折迁办达成安置协议,村书记吴文彪要求我们在空白协议上签字,不签就不给房子,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们签了空白协议,我们相信政府是不会欺骗我们的!”

    “但没有想到,一年后,村书记吴文彪将我家正在装修的一套房子给封了,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找到村、镇领导,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遭到恐吓、威胁、打砸种种恶劣手段镇压我们,把我家一辆汽车砸了,最可怕的是从2015年1月4日起当地政府雇佣黑社会人员每天24小时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断水、断电、堵门无恶不作!”

    潘凤良称,“因问题在当地得不到解决,2021年5月17日我们夫妇二人准备到上级部门反应情况,一路上遭到黑社会的围堵,好不容易到了火车站,买了车票,但遭到黑社会阻拦,无法进入车站。在火车站民警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到了检票口,却又遭到娄葑派出所二位民警的阻拦,把我摁倒在检票口的地上,弄断了我的脚,还扒掉了我的裤子,直到火车开走,最后由娄葑镇陈海威和村书记潘建静上来用衣服为我遮挡,并带我们回家。村书记到家中拿药膏帮我涂在脚上,第二天脚痛、肿,村里派工作人员带我去星海医院检查,脚是骨折!现在是法制社会,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他们知法犯法,充当腐败分子保护伞,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

    潘凤良表示,“2021年6月15日上午我再次出门,一路上遭到黑社会阻拦,到了南环桥公交车站,村书记带了几个人过来,叫我回去,我说我到观前街去,他说不好去。我在看公交车牌时,王云春开车上来,叫黑社会把我摁进村霸王云春车里,当时车上连我一共有6个人,王云春开车,副驾村工作人员陆洪良,后排三个黑社会,把我摁在他们的脚底下,我在挣扎过程中,手被王云春打断了,车开到群星苑三区,一下车就遭到王云春的殴打,小区监控都看到了,后来由村工作人员把我送到星海医院拍片,手骨折,像这种流氓村霸还配做百姓的父母官吗?”

    目前潘凤良、李丽英夫妇仍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他们恳请上级领导严查事实真相,依法办事,为老百姓作主,还他们一个公道!

  • 无锡患癌夫妇北京上访被带往派出所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5日消息】2021年9月24日,江苏无锡患癌夫妇马志强和浦梅芬在北京上访期间,被北京警方带往府佑街派出所关押,警察不将二人送往久敬庄,欲直接交给无锡截访人员带回原籍地。

    2021年9月24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沈爱斌发出消息说:我是无锡沈爱斌,刚刚接到江苏无锡白血病患者马志强微信语音,称其夫妇已经在北京市公安局府佑街派出所,府佑街派出所不肯将其夫妇送往久敬庄。他请求社会关注。

    据沈爱斌反映,2019年3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患癌夫妇马志强(白血病)、浦梅芬(乳腺癌)的祖宅被不明身份人摧毁、铲平,连同屋内祖传玉件等物品全部被掩埋,至今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承认对其祖宅实施了拆除。

    马志强夫妇现场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依法保护其合法财产,事后还多次递交了《报案信》,但至今未得到公安任何部门受理。

    马志强夫妇为此向街道、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以及中央各级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不但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处理,反而遭到村委及街道的打击报复,将其深度贫困救助金取消,致本已在死亡线挣扎的夫妇陷入绝境,马志强现已没钱治病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因为马志强夫妇上访维权,本应依法保护其合法财产的锡山区公安分局,不是依法对故意毁坏其祖宅的凶手进行查究,反而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浦梅芬刑事立案,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以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为由,多次对浦梅芬治安拘留,还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多次对浦梅芬和马志强治安拘留。

    夫妇俩人哭尽泪水,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生不如死的夫妇二人,再度到北京寻求包青天,希望能得到中央的关注。但事实是,无锡的黑恶关系网通天,可以不择手段地拉笼、腐蚀北京的官员,充当其为非作恶的保护伞。

    沈爱斌表示,这次浦梅芬夫妇应当被送往久敬庄接济中心,而马志强微信语音却说府佑街派出所不肯将其送往久敬庄,这是为什么?难道,无锡又直接从北京府佑街派出所将人“捞”走,又不让浦梅芬夫妇到久敬庄登记?

    最后,希望新上任的中共无锡党政官员,立即对仍以黑恶手段滥权抢劫、掠夺百姓财产,仍抱有侥幸心理,对抗中央,凌驾法律的个别腐败官员及司法败类进行严查,还法律尊严,还百姓公道!

    另外,2021年9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访民冯林在向最高法信访反映完毕后,与同是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访民冯跃琼、王玲、杨淑华去天安门参观游玩的路上,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查身份证后,交给四川省驻京办和温江区的截访人员。

    当天,杨淑华被温江区永宁街道的截访人员连夜接走。冯林、冯跃琼、王玲被软禁关押在丰台区的一家速8酒店,随后温江区的截访人员堵在他们的房间外面,欲将三人截回成都市温江区。

  • 王藏夫妇煽颠案再次被延期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诗人王藏、王利芹夫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再次被延期到2021年12月15日。

    2020年5月30日,诗人王藏被云南楚雄警察当着孩子的面抓走,妻王利芹(王丽)在网上呼吁释放王藏,于同年6月17日受到派出所传唤,随后也被拘留,成为同案的“煽颠罪”嫌疑人。夫妻被分别羁押在楚雄市看守所、楚雄州看守所,至今未审未判。夫妇俩人被抓后留下四个年幼的孩子,目前由王藏母亲负责照看,据说老人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受到诸多监控和限制。

    长期关注王藏夫妻的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呼吁大家关注王藏一家人的处境,她说:今日中秋节,诗人王藏夫妻被关押,老人和孩子们被囚禁,无人知道孩子们目前的真实状况。截止2021年9月24日,诗人王藏已被关押478天!王丽被关押458天!王藏的母亲和四个年幼的孩子被限制人身自由458天!释放诗人王藏夫妻!停止监控老人和四个年幼的孩子!保障家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发声权和室外活动的权利!

    倪玉兰同时指出,在中国政治犯案件无休止的延期,不受监督的审前羁押已经成为常态,楚雄法院滥用程序性规定,承办人员将为此终身担责!

    另外,北京公民张宝成案二审第三次延期。

    近日,最高院决定张宝成案二审第三次延期。2021年1月11日,北京高院对张宝成案二审立案;二审正常两个月审限到3月11日;北京市高院可自行延长两个月审限,到5月11日;最高院批准第二次延期3个月,应该是到8月11日。

    第三次延期应该是到11月11日。

    据悉,今年62岁的张宝成是北京市人,自由职业者,资深民主人士,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北京西单广场举牌十公民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他的政治理念为“反对一党独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民主制度”。

    2019年5月27日,张宝成被北京警方以“涉枪罪”抓捕。次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关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同年7月4日,以“寻衅滋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被逮捕;9月2日下达换押证;9月23日,关押地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张宝成,起诉书称:张宝成通过互联网发布抹黑中国国家领导人、反党反政府、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辱骂司法机关、损害中国国家形象等共计2000余条信息,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追究张宝成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2020年11月10日,该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宣判,张宝成获刑3年6个月,其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被“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合并执行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一日,即自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止。张宝成当庭表示要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已经延期了三次。

  • 李凤英夫妇房屋遭拆上访被打

    【民生观察2021年8月31日消息】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白秀山、李凤英夫妇,从2004年以来,一直遭受大董村支书王庆国等的残酷迫害,合法住房被强行拆除,红砖被拉走,给残障弟弟修建住房被非法围堵半年多,大门被多次损坏。夫妇俩通过诉讼维权,法院判决政府必须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可政府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将一家人送到了上访维权的道路上。在依法喊冤中,俩人共计被关押了十多次,还遭到殴打,到今天依然走在喊冤的道路上。

    白秀山的父亲叫白祥,1981年由政府批给白祥修建了老宅院。

    1991年,白祥把老宅院和房子口头分家分给了白秀山的三弟白秀河,白秀河是一位智障残疾人。

    1995年大队扩建办公室,在违反法律规定下,将白秀河的三间南房二间西房给强行拆除,拆的时候口头承诺拆后给建新房,可至今未给建房。

    2004年5月28日,父亲白祥去世,同年8月左右末,大队私自将白家堆放在院内的3.8万块红砖强行拉走用于建水沟和花园,给的钱连买砖的成本钱都不够,还伪造支出凭单。

    白家多次找到村支书王庆国讨要说法。

    王庆国说:你家的砖就是我叫人拉走的,你能把我怎样。

    2009年,白秀山的母亲贾凤兰去世,智障残疾人白秀河没有房居住,四处漂流。

    2012年4月17日,白秀山、李凤英夫妇为解决三弟白秀河住房难,就在原个人宅基地上建房,村支书王庆国百般刁难不让建房,还将村委会车牌号(京:PF5Y15)的车子堵在了大门口。

    白家报警后,警察来了,村主任徐保银拿出一个解决白秀山家宅基地一事的证明出来,此证明上面的签字和指纹都不是白秀山哥三的。

    白家人提交申请书,申请指纹鉴定,民警不受理。

    此后白家又多次报警,警察不管了。

    白秀山、李凤英夫妇多次找到大队书记王庆国叫他把车开走,不要用大队车子堵在白家大门口,告诉他可以上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

    村书记王庆国趾高气扬地说:我就用车子堵你,有本事你告我去。

    2012年11月3日,大队又叫了10多个人上白家老宅院,强行搬院内的砖,李凤英前去阻止,被这帮人打伤。

    白家为残障弟弟修建住房,大队的车子从2012年4月17日一直堵至11月25日才开走。

    2012年12月4日,白秀山开始安装大门,刚安好就被邻居粱凤给砸了,报警后,警察说:你自己再安上他不会砸了,同月6号又被粱凤砸了。

    再次报警后,民警刘海林等人找到粱凤,他承认是他砸的,也答给修好,可后来不仅不给修还多次砸。

    民警叫白秀山夫妇找政府,可政府也不管,夫妇俩将梁凤诉至房山区人民法院,(2014)房民初字第009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叫政府来解决,政府到现在也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拒绝解决。

    法院判决政府是解决问题的主题,可政府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等待夫妇俩走的路唯有上访控告。

    夫妇俩开始向北京市以上的各级中央机关投诉,可是等待夫妻二人的是被非法拘禁10多次。

    2014年11月7日,李凤英被北京市西城分局非法刑拘8天不给手续。

    2015年3月8日,李凤英与白秀山去国家信访局反应问题,下午回到家中被房山分局非法刑拘24天。

    二人控告房山分局公然违反党纪国法,滥用职权,非法拘禁。要求追究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赔偿精神经济损失等费用。

    2016年6月12日,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答复京信检举答(2016)6号举报材料已收到,经审查,举报材料已转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处理。至今房山分局未给书面告知书。智障残疾人白秀河至今都无法正常生活。

    2017年11月11日,白秀山与李凤英在房山区窦店镇芦村道边休息,被窦店派出所民警050728等人非法强行抓上社会车辆带回派出所内,长时间关押在车里导致白秀山脑出血住院。

    2017年12月30日,良乡医院护士李小云签字领走了白秀山的农合报销款八千多元。

    2018年4月11日至12日,良乡医院的10多个黑社会人员2次将白秀山扔出医院,导致白秀山病情加重,精神崩溃。多次报警后,民警030736出警无果。多次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无果。

    2019年8月2日早上8点,阎村镇村建科伙同大董村村委会,带着几十个黑衣人手拿盾牌将白家团团围住,目的是要偷拆白家房子。

    中午时分,几个黑衣人闯入白家强行限制李凤英个人人身自由。

    晚上7点左右,几十个黑衣人再次闯入白家砸窗户拿走财物并打伤白秀山,白秀山受伤住进房山区良乡医院,医院诊断证明:1、白秀山右侧第4.5指伸肌腱断裂;2、右侧小指固有伸肌腱断裂;3、右前臂右手皮肤伤,伤口缝了18针,导致白秀山右手指,手腕屈曲范围受限,至今行动不便。

    夫妇俩多次申请伤情鉴定,2019年11月3日房山区司法所欧风雷才给出结果,伤情鉴定将白秀山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这完全严重违反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0.4,手损伤:a)4.1.1,4.2.2的规定。

    李凤英表示,“当地有关部门非法拘禁我们,故意毁坏私人财物就是刑事犯罪事实。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的黑社会犯罪集团,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报复我们,请求政法机关高度重视,保护我们一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李凤英电话:13366440329

  • 刘美廷夫妇因上访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1日消息】2021年8月19日,陕西省河津市樊村镇村民韩丽芳、刘美廷夫妇来电反映,因二人长期在北京流浪上访,被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人员从北京截回,自今年5月22日起被非法拘禁在当地宾馆、景区等地,期间多次被转移,目前仍被非法拘禁在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音),至今已近90天时间。

    据韩丽芳说,我的丈夫叫刘美廷,因搞新闻报导,报导我当地真人真事实况,遭到当地政府人员的打击报复。

    陕西省河津市前政法委,公,检,樊村镇政府和樊村派出所,他们故意残忍杀死我军人公公、婆婆,致我两个弟弟重伤,多名凶手一起逍遥法外;他们贪赃枉法,把我五弟正当防卫案,故意判死缓,已服刑十八年多了,使我们军烈属子女,逐级千万次维权无果。

    我三个爸爸、六个爷爷,用生命为解放革命换来他们的权,可是公安,检,司法,政府一部份腐败贪官,对我们军烈属子女,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把我非法关押三年整,把我丈夫非法关押四年整。

    我在监狱服刑期间,给我带上死刑犯都不用的38斤重脚镣,总共带了260天,还指使牢头狱霸和警官打我,这样还不罢休,关我禁闭室120多天,虐待不让我吃饭,喝水,体罚带脚镣站班,把我虐待的全身是病,满头黑发变成白发,生不如死。在三年刑满释放后,到第四年后才发给我判决书。

    地方政府官员目无国法,不顾我三代老军烈属八十多岁年迈的妈妈,需要我们子女来抚养,后被他们变相迫害死;他们目无党情,不顾我外爷与董其武爷是同学,亦是战友,不顾他们用鲜血生命给他们换来的天下,不让我和丈夫去送最后一程;非法把我正上大学的两个可怜女孩,各自非法拘留20天,抢走我家园和财产,使我一家人无家可归,只好流浪北京打工来维持生活。

    在2021年5月22号,我和丈夫被河津市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拦截回当地,非法拘禁在汾滨街橘子宾馆,利用警匪抢走我手机,我打宾馆电话给政府12345,公安电话解救无果,我大声呼救楼外围观群众解救我,但派出所民警不让解救。

    当天晚上1点多,派出所长带四五名干警,身上带酒气,砸坏宾馆301房门,不问青红皂白,扭住我双胳膊,把我拉上囚车,随后将我夫妻二人非法拘禁在人烟稀少的固镇吕梁山窑,期间我被干警打伤,之后我们又被转移到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非法关押至今,现在我们夫妻俩人已被非法拘禁近90天了。

    地方官员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漠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请求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腐败贪官的刑事责任!

    韩丽芳电话:13521133561


  • 邢望力夫妇探望江天勇被派出所带走

    【民生观察2021年4月21日消息】2021年4月20日,河南信阳市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徐金翠夫妇到罗山县灵山镇看望一直被非法软禁中的人权律师江天勇。下午3点,离开时遭看守的国保特务非法阻拦,他们还指使罗山县公安局灵山镇派出所将邢望力夫妇俩带走。至晚间时分,夫妇俩被警察用警车送到车站,现已安全到家。

    据江天勇律师发出视频说,“2021年4月20日下午,有2个息县的朋友邢望力和他的妻子来看我,我家周围有3到4个监控摄像头,现在两人出来以后,被我家门口看守小屋里的4个人拦着不让走,这些人要求查邢望力夫妇的证件。但这些人当中只有一人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并自称是罗山县公安局的。他们每一次都是这样,只要有朋友来看我,他们就在这里围着要求看证件。”

    邢望力的妻子说:“你们要查我们证件,那你们是什么人哪?”其中一中年男子答:“你没有资格问,他(江天勇)认识我们。”江天勇律师说:“我不认得什么公安局的,你们从来没在我面前出示过证件,现在外面骗子多的很,都打着什么公安局的、法院的、中共中央办公室的来行骗,有的还被判了刑。”随后,邢望力夫妇被这些人带到了灵山镇派出所。

    晚上约10点左右,本网志愿者电话联系上邢望力,他说,我们俩人刚刚到家了,下午我们被带到派出所以后,警察检查了我包里的身份证和上访材料,并一一仔细查看,并警告我们说,以后不准再来这里了。下午大约6点钟时,我们被警察用警车送到了中巴车站,警察看着我们上了开往息县的车,才开车离开,现在我们已安全到家了。谢谢朋友们的关注!

    据悉,江天勇律师2016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2019年2月刑满释放以后,至今被软禁在河南罗山老家至今已有775天,家门口临时建的小屋对他24小时监视,房前屋后各道口都是监控。只要有网友或朋友来看望他,就会遭到这些看守人员的非法盘问和阻扰。

    邢望力电话:17629982233
    徐金翠电话:17629982813

  • 四川万源太平镇村民刘兴平夫妇公开信

    张志书记:您好!

    两个月前,您承诺解决我们的投诉反映事项,现在已过三个月时间了,我们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处理,也没有人过来关心询问,这是什么原因呢?为了能让您对我们的信访和上访事项,有个更加充分全面的了解,现把事情发展演变的基本过程,再一次向您作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关注与纠错。

    第一阶段(1994年——2017年)

    1.九四年前后,我们居住在茶垭乡邱家坪村坳平垭组,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户口、土地。虽然条件不是很好,但我们什么都有。

    2.那个时候,公粮款、提留款等农业税费非常沉重,陈维菊三番五次托人到我们家,请求我们放弃坳平垭组的户口、房屋、土地,迁入杨家沟组。

    3.在与生产队、乡政府达成协议后,便将我们家5口人的户口迁入现在居住的生产队,成为杨家沟组的正式成员。

    4.与此同时,生产队将陈维菊的父亲陈汝证(现已过世绝户,)放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了我们。

    5.九九年,第一轮承包期满,我们与生产队依法签订了为期30年的第二轮承包合同,并进行了登记备案。

    6.我们从成为集体成员、承包土地的那一天起,我们就与其他成员一样,履行了承包户所有的义务和责任。在此期间,土地合同没有发生任何异议与纠纷。

    第二阶段(2017年——2019年)

    1.2017年,全国土地再次确权。在确权过程中,书记潘祥超与村长张义君利用权力,逼迫我们让出部份土地给赵瑞勇(陈维菊的儿子),否则,就将我们的土地强行没收。

    2.2018年,村干部偷偷将我们的土地,填发在赵瑞勇等人的名下,再让我们去领新的土地承包证。我们发现这个骗局于是拒绝领证。

    3.之后,我们坚持上访和信访,由乡到县,由县到省,由省到中央,最后不得已把事情披露在网络上。

    4.前段时间因您亲自过问与关注,我们才停止了上访喊冤。

    张书记,真相永远只有一个。上面所说的是不是事实,您一查便可以知道全部。2017年土地确权时,农村的土地变的值钱了,于是就有人提出异议了。张书记,要是书记您家遭遇到这样的情况,您会怎么办?

    我们与生产队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当事人没有接受更改的情况下,也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村支书和村主任,他们凭什么身份、有什么权利、依据什么提出修修改动议?这算不算违法干涉破坏土地承包经营权?

    村干部强行没收我们的土地,把强行没收的土地送给赵瑞勇,有没有法律依据,是否违法,大家心知肚明。尽管有些干部、官员为其百般辩解,但他们为何敢不敢把这些理由放在网络上公诸于众呢?

    张书记,我们相信:乌云不会永远遮得住太阳。全国那么多、那么严重、那么性质恶劣的事情,都没能遮挡掩饰错而不纠,我们想当下的、今天的、我们的,也不会永远得不到阳光灿烂的那一天。

    张书记,我们不想得罪任何人,也不想与任何人为敌;我们不想到北京上访,更不想把事情闹到新闻媒体。只希望党委政府能及时依纪依法处理我的事情,只想要回本来就属于我们的土地承包权。

  • 江苏朱建新夫妇遭社区书记殴打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6日消息】江苏省无锡村民朱建新,举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雪浪社区恶霸书记钱立新,对村民实行暴力统治、贪污腐败、在征地拆迁中利用王国华组织的黑恶势力对村民进行打砸抢、非法拘禁、断水断电断路等违法犯罪行为。朱建新夫妇依法维权,被雪浪社区书记钱立新指使治保主任和保镖殴打致伤。

    钱立新依靠劳改释放人员王国华对村民实行暴力统治。王国华是本社区人,多次进监狱,单次刑期长达七、八年,监狱出来和钱立新勾结在一起,更加凶横。无钖乡镇大拆迁,群众连鸡窝都不能搭,钱立新把本社区杨XX的厂房拆除,让王国华在原址造了幢二十多间宽五层楼的润华大酒家,两旁二十多家商铺。据群众反眏润华大酒店有钱立新和雪浪街道某领导参股,请求严查。(钱立新还与周边的几个强霸,混混关系密切,被他们称为头头,因涉及人身安全,在此不指姓道名。)

    在钱立新的扶持下,在地方上没有王国华办不到的事,就连外地小孩进不了幼儿园或小学,找到王国华就行,王国华敲诈一万元“介绍费”,一分不能少。王国华开有几家大酒店,内设赌博,干尽坏事,去年扫黑进去没多久时间就放出来了。

    征地拆迁中,钱立新利用王国华组织的黑恶势力对村民打砸抢、非法拘禁、断水断电断路等。被打者上有70多岁老妇董桂英,下有10多岁小孩,以及无依无靠的寡妇张佳华等。叫村民签订拆迁空白合同却不履行合同。

    受害村民朱建新不在规划红线内的合法房屋,在无拆迁许可证、没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在深更半夜被砸毁,财物被盗,暴徒手握铁棍把朱建新一家人打昏关押,然后把强拆后的地基送给在雪浪街道拆迁办的周俊华造围墙和停车场。

    2011年7月1号,朱建新、王菊芳夫妻俩去社区找钱立新,反映没有居住房以及没有社保,生活困难等问题,钱立新指使治保主任和保镖殴打夫妻俩,致使王菊芳脑珠网膜出血昏迷2个多小时,落下后遗症,门牙被打掉三颗、胸骨打断三根有积液、气胸,全身软组织於青;朱建新鼻骨被打歪,右手4—5指骨折,全身软组织瘀青。报警后,公安立案十年了不破案,枉法鉴定把重伤说成轻伤,把打掉三颗牙说成是松动三颗牙。

    钱立新把原仙河村、陶墅村的几千亩良田(水稻田岸田与村民宅基地)非法强收后买卖与出租,补偿暗箱操作,涉嫌贪污腐败。原仙河村与陶墅村合并为现在的雪浪社区,在合并时原二个村很多村办企业和集体资产被灭失,村民没有按政策享有股权。

    2006年10月份左右,钱立新把原陶墅村集体的农用地出让给太湖街道湖东村书记王德良建造灯具厂,建筑中偷工减料,正在大型浇注时厂房倒坍,被活埋二十多人,这么大的死亡事故,钱立新只上报死亡一人。

    钱立新用贿选方式剥夺村民的选举权,选举时给选民每人发5-10元钱,然后强行要求按他们内定人员名单打勾。钱立新追求享乐,利用公款出国并参与境外赌博,生活奢侈,生活作风混乱,群众在拆房,他却搞了多处房产,在邻村原板桥村建高档别墅等。

    朱建新依法逐级向区、市有关部门反映,无人理睬;向中央扫黑除恶17督导组举报后,地方政府抓了二个外地人顶包,包庇钱立新过关。朱建新要求省、中央派出调查组挖出无锡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朱建新手机:13861830210

  • 湖北李树南夫妇提起上诉被驳回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8日消息】湖北监利县法院在2020年8月31日对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院所有的构陷的信息都是夫妇俩以前被处罚过的事,公检法再次利用以前的处罚再次构陷,并构陷夫妇俩以重复处罚的方式再次构陷入狱,由于李树南夫妇信访问题不予解决,长期在北京维权,当局以李树南夫妇长期在北京维权为由以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原审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二上访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依法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二上访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李树南夫妇案件的辩护词全文如下: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李树南女儿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本人担任被告人李树南、陈呈香涉嫌寻衅滋事上诉案李树南的辩护人。经过会见李树南本人,以及审慎地分析案卷材料,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李树南无罪,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全部都不能够成立。为此,恳请贵院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宣告李树南夫妻无罪,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辩护人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表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予以重视。

    一、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前面的四起已经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

    本案的起诉书是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指控李树南、陈呈香构成寻衅滋事罪,该款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是2011年5月7日中心河清淤李树南、陈呈香阻挠施工事件;第二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7月18日李树南、陈呈香在信访听证会上寻衅滋事;第三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11月15日陈呈香在联合国开发署门前自焚;第4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12月10日陈呈香缠访柘木乡乡长。可见,这4起犯罪都发生在2011年和2012年。本案立案的时间是2019年8月19日。因此,本案立案时候均已经超越了五年的追诉时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本案应当终止审理。

    二、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五起犯罪–李树南、陈呈香在2011年至2019年间多次进京非访,监利县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根本不具有管辖权。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具体到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该起犯罪的犯罪地是北京中南海周边。可见犯罪地是北京,案件与监利县没有任何关联性,故监利县公、检、法无权管辖本案,而且,公诉机关没有提交任何一份证据证明,本案存在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审判(管辖)更为适宜”的法定情形。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一审法院在毫无管辖权的情况下审理本案存在重大程序违法,其审判行为应属无效,二审应当以此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监督一审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三、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李树南阻挠中心河清淤施工,系事出有因,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2011年5月7日,在没有取得李树南岳母冯田英同意,也没有支付补偿的情况下,柘木乡政府的施工机械就开到了冯田英的田边,开始施工,挖坏了田边的白杨树和田里的油菜籽。为此,李树南、陈呈香要求暂停施工,先解决土地补偿和赔偿白杨树问题,完全是合情合理的要求,根本不属于寻求刺激、无事生非、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因此,也就完全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该事件也就根本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二起犯罪事实–信访听证会事件的刑事追究,违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一审判决认定:2012年7月18日,李树南夫妇二人在听证会上砸坏自己的录音机和工作牌导致会议中止事件虽扰乱社会秩序。但是,该事件当时已经被监利县公安局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至少证明以下三点:其一,李树南的行为至多属于轻微的行政违法,不能构成犯罪。否则,当时的监利县公安局岂不是徇私枉法、纵容犯罪?其二,即使构成违法,李树南也已经被行政处罚;其三,即使李树南的行为有些过激,也不能在7年之后,再次被追究。并且,再次上升为刑事案件,追究他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法谚有云:“不能让一个人两次踏入同一条危险的河流”。可见,一审判决将已经进行过行政处罚的同一行为认定为犯罪,明显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极端错误的。

    五、上访是《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缺乏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是公民上访权的宪法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辩护人查遍《信访条例》,也未发现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也没有规定到北京上访属“非法上访”,更没有规定可以进行罚款、拘留或定罪判刑。《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但这是对政府部门的义务,而不是针对访民的要求。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严重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任何国家机关无权认定公民是否非正常上访。

    六、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证据不足。

    1、训诫书不能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首先,训诫书没有说明李树南在上访的时候是否有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是否有扰乱中南海周边的公共秩序,同时也没有说明李树南上访时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是否严重,以及造成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其次,关于训诫书的实际作用,仅仅是对没有违法但有一定违法可能性的信访人的一种告知和提示,不是对公民具体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其作出不意味着被训诫人实施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信联发〔2008〕5号)这份信访文件第二条也可以看出训诫书只是针对“只有一般行为、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如果说连治安管理处罚都不构成,又怎么能构成犯罪呢?因此,训诫书只能证明上访人有上访行为,而不能证实其实施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也就是说,训诫书证明上访人还没有违法,没有违法就是合法。所以,训诫书是上访人行为合法的证据。用训诫书作为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证据,是用证明行为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行为违法甚至是犯罪,这显然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最后,训诫书的作用仅仅是告知、提示,即告知上访人应当到相应的信访部门去反映问题,要依法维权,不要做违法事情。其与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的“此处禁止吸烟”的告示牌并无本质区别,而不是惩戒。《训诫书》的内容仅是告知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李树南到底实施了哪些行为、造成了什么影响的说明和事实记载。只能说明李树南去中南海周边上访过,根本无法证明李树南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也无法证明造成了何种不良影响。如何能够以此认定李树南构成犯罪?

    2、到案经过、多名接访人员的证言,均不能够证明李树南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些证据不能证明李树南实施了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及情节,只能证明李树南夫妇曾经到过中南海周边上访。任何法律也没有规定仅仅多次上访就构成犯罪。多次上访也好,一次上访也罢,决不可能因为次数多就使上访本身的行为性质发生了改变,从而构成了犯罪。仅仅是上访,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没有过激行为,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综上所述,从程序角度分析,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前面的四起已经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五起犯罪–李树南、陈呈香在2011年至2019年间多次进京非访,监利县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根本不具有管辖权。从实体角度分析,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李树南阻挠中心河清淤施工,系事出有因,而非无事生非,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二起犯罪事实–信访听证会事件的刑事追究,违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上访是《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缺乏法律依据;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故而,

    最后,辩护人必须再次强调:李树南夫妇确实不构成犯罪!恳请贵院坚守法律,坚守正义,依法判决无罪。

    辩护人:方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

    本网公民记者得到李树南女儿消息说,李树南已经由看守所下监狱了,陈呈香已经被安排下监狱了,在武汉女子监狱,具体地址还不清楚,李树南在荆州某监狱,因为刚下监狱还没有给女儿打电话具体地址都不知道。最后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夫妇入狱后的情况。

  • 湖北李树南夫妇二审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29日消息】湖北监利维权访民李树南夫妇在2019年9月5号朋友圈留下最后一条信息,发完此信息第二天9月6号被失联,失联大半年后经朋友多方打听才得知,李树南夫妇俩已被湖北监利县公安局抓捕关押了已经大半年了。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李树南夫妇被抓捕后,经朋友多方打听得知她女儿的电话后取得了联系,联系到家人后得知李树南夫妇案件已被检察院送法院起诉阶段,随后朋友帮助为李树南并聘请了湖北武汉律师尚满庆为代理,在2020年6月15日律师尚满庆会见了李树南,同时还到检察院阅卷。由于疫情原因,李树南夫妇的案件由监利县法院在2020年7月3号上午9点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李树南女儿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庭。

    李树南夫妇的案件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至3年刑期。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因举报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并未提及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柘木乡政府多次伤害其夫妻二人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并且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受害人夫妻,构陷入狱《口袋罪》寻衅滋事。

    李树南夫妇案件在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并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7080岁的老人),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训诫书,训诫书并不证明已经违法与犯罪,没有逮捕条件。检查官提到2020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他人。

    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院所有的构陷的信息都是夫妇俩以前被处罚过的事,公检法再次利用以前的处罚再次构陷,并构陷夫妇俩以重复处罚的方式再次构陷入狱,由于李树南夫妇信访问题不予解决,长期在北京维权,当局以李树南夫妇长期在北京维权为由以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原审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二上访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依法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二上访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身裁定。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夫妇的后续情况。

    以上是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李树南夫妇俩上诉的“法律依据”公检法、法院不以李树南为什么上访?又为什么长期在北京上访?还有为什么在上访过程中被监利当局多次截访遭到殴打造成后遗症伤痛。因为举报县乡勾结联合贪污被迫害入狱!湖北省当局就在前几天,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召开专题信访会议,要着重解决积压信访老案件,但是下面各级政府领导都虚假汇报解决问题的数据。

    请湖北省委书记应勇,湖北省长王晓东彻查各地信访案件的问题,湖北长期上访在北京的访民十年以上积压案件太多,湖北潜江维权访民伍立娟维权已经十八年了确得不到解决,连基本的退休都办理不了,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既然坐在高位解决不了民生问题、你可以辞职让有能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官员上任,2020年即将结束,访民积压案件解决了多少,年底访民案件清零,怎么清零的?请湖北省委书记应勇,湖北省长王晓东把解决访民案件公布出来让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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