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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王彩霞夫妇被限制自由逾130天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7日消息】江苏无锡的王彩霞潘国亮夫妇进行维权有十多年,近期被非常限制人身自由逾130天。夫妇两人维权的原因,一是他们的房产被江苏无锡广益街道和尤渡里村委违法拆迁,强拆补偿问题自2006年至今十多年未解决。二是王彩霞的医疗事故得不到公正的处理。

    2011年7月原北塘区医院利益熏心,乱治致残王彩霞左膝,造成全身病痛的严重后果。篡改病历,伪造证据,使用假药劣药等,江苏三级法院罔顾法律,隐瞒诸多重要证据枉法裁决。以上两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奈依法逐级维权从江苏当地到赴省信访,再进京举报投诉,到各信访部门信访都是合法合理,一贯遵纪守法。

    王彩霞潘国亮夫妻的房子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村桥西34号马路边,两间店面新楼,总面积193.58平方。营业执照一张经营小百货店,一张经营饭店,都是出租给人家做的,王彩霞潘国亮夫妇收租金,房子总的营业面积是96平米,房子被非法强拆后夫妇俩就走上了维权道路,潘国亮不上访也遭到珠链打压,非法拘禁限制人生自由的权利。

    到2020年12月4日中国法制日这天,王彩霞与潘国亮夫妇被限制人身自由已经130天了,在12月2日夫妇俩拨打电话报警后警察出警上门,没有解救被限制夫人身自由的夫妇俩,夫妻俩把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告诉警察,警察反而说没有这事,随之夫妻俩要拿包出去却被限制,随后夫妻俩录制视频作证,问警察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吗?在视频作证的情况下警察转身反而一走了之。

    王彩霞夫妻被剥夺人身自由至今130多天,目前仍被非法拘禁中。依法维权十多年被地方官员与公安非法拘禁总数超290多天,潘国亮被株连也超190多天。这次估计维稳金费超过80多万,这些年对王彩霞夫妻以各种维稳手段所花国家财政资源估计超290多万元,而且非法维稳还在继续进行中。

    无锡梁溪区北大街街道综治主任与黄巷派出所所长冯伟无数次雇佣黑恶势力团伙堵家门,房前屋后都搭建帐篷看管,问题久拖不决,浪费国家财政资源用来维稳打击维权访民。

    从2020年7月26号上午无锡当地截访人,公安勾结天津铁路警察,火车乘警将王彩霞非法拦截押返黄巷派出所。再次株连挣钱养家的老公潘国亮一起被不法官员雇佣的黑势力团伙堵家门,把王彩霞,潘国亮夫妻俩非法拘禁在家,禁止出门买米买菜发病都禁止到医院治病。

    王彩霞身患多年高血压,心脏病,慢性盆腔炎,长期服药造成慢性肝炎,左膝被医院乱治致残的60岁残疾人。被非法拘禁45天时那些维持生命的药物早没了,拨打110,12345市长政务热线均无效。潘国亮没上北京多次被株连一起非法拘禁,在被拘禁40天许被逼设法逃出来跑出去。王彩霞在家吃早饭也被“寻衅滋事”坐老虎凳,戴手铐,取保候审。

    潘国亮跑出去后在2020年10月9号上午,潘国亮在国家信访局反映妻子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从信访局一出来就被无锡当地诸多截访人追截,一个瘦的公安人员掐潘国亮脖子,殴打,抢夺身份证,抢夺手机抓到北京京华饭店搜身,搜包等。然后雇佣北京非法绑架遣返访民的产业链人员遣返潘国亮,车牌号京Q66VT1别克车押返回锡到梁溪区北大街派出所。在潘国亮没有任何违法事实下,构陷潘国亮涉嫌“寻衅滋事”取保候审,回家后并继续与妻子一起被非法拘禁共计130天了,目前任然不能获得人生自由的权利。

    事由1,2006年广益街道和尤渡里村委违法拆迁(总面积193.58平方,其中96平方营业面积,两张营业执照)至今十多年未解决。

    2,2011年7月原北塘区医院利益熏心,乱治致残王彩霞左膝,造成全身病痛的严重后果。篡改病历,伪造证据,使用假药劣药等,江苏三级法院罔顾法律,隐瞒诸多重要证据枉法裁决!以上两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奈依法逐级维权从江苏当地到赴省信访,再进京举报投诉,到各信访部门信访都是合法合理,一贯遵纪守法。

    江苏梁溪区北大街街道官员做两面人,问题久拖不决。黄巷派出所所长捏造罪名2次“拘留”构陷王彩霞潘国亮夫妻俩人“寻衅滋事”坐老虎凳戴手铐,取保候审等。无数次雇佣黑恶势力团伙堵门,无数次株连挣钱养家的老公潘国亮一起被限制人身自由。长期派黑恶势力人员偷偷跟踪抓捕,绑架,截留信访信件等。夫妇的报警2020年12月2日晚,出警警察没有解救夫妇俩。

    王彩霞潘国亮夫妇的控告当局政府部门违法坼迁造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控告材料信息如下:

    举报控告:原崇安区广益街道两级政府违法拆迁,造假,恶意构陷打击报复!剥夺控告人夫妻私有合法财产权!

    举报控告人:潘国亮,男,61,汉族、身份证号:320211196007112219,原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桥西34号,电话:13861808719。
    举报控告人:王彩霞,女,59,汉族,住址同上(双方是夫妻关系)电话:15961781584。

    被举报控告人: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原书记:夏杰伟;
    被举报控告人: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村村委原书记:沈继兴;

    事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侵权损害

    请求:1,依据中纪委监察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二十三、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追究被举报人串通一气,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涉嫌违纪违法的相关法律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追究其应对举报控告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请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在重事实、重证据,保护举报控告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下,查明事实真相,严肃进行查处,指令下级部门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下,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

    事实与理由:

    1、举报控告人潘国亮于1985年建造位于当地广益街道尤渡里35号两间楼房,其建房资金是举报人潘国亮与父母出资,用辛苦血汗钱所建,但建房产权人的名字却是控告人哥哥潘建良名字。为房子一事,父母、潘国亮与潘建良兄弟经常打架,村委会一清二楚,但就是不说真话,事实清楚,有证据指认。

    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审批规定:“一户一宅、对不合理分户、超前建房,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一律不批准宅基地”。一对接近80岁的老夫妻是根本没有任何资格翻建两间新店面楼房自住的。农村习俗都是父亲名字。从94年开始,控告人潘国亮再筹资翻建老宅,符合农村一户一宅建房规定,99年初翻建,尤渡里34号,35号两处4间商铺店面楼房都是举报人潘国亮一人出资所建。注:(就尤渡里34号两间商铺店门新楼,总面积193.58平米,两张营业执照,96平米的营业面积)租人家开的,一间开烟酒店,一间开饭店。

    2006年6月尤渡里拆迁,因举报控告人父母年事已高(差不多90岁高龄),父母多次对村委会、街道申明该两间店面新楼都是小儿子潘国亮的。街道及村委会故意欺负弱势控告人,与该两间店面商铺新楼无关的潘建良(潘国亮哥)合谋串通,主观恶意冒名(父亲潘坤寿)签订尤渡里33号的房屋拆迁协议,却泯灭人性的将控告人潘国亮位于尤渡里34号2间新店面商铺楼房非法拆除,至今十多年;使该两间新店面楼房在村、街道二级政府的舞弊下,造成举报控告人夫妻遭受巨额财产经济损失,气死老父亲,控告人不服。

    更为严重的是,被控告人串通一气,为抢占控告人未到手的房屋,以暴力手段打伤控告人潘国亮,将三根肋骨打断打伤,构成轻伤,但潘建良在买通崇安公安分局承办人下,凶手得不到法律应有的追诉,至今仍逍遥法外!

    无锡市信访局复核复查处,梁溪区政府都明知该两间商铺店面新楼是控告人夫妻的。在控告人夫妻没得到丝毫拆迁补偿下,仍故意违法造假,借程序,搞形式违法黑终结。违反《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第三十二条(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受理标准的规定,举报人对被举报人侵害举报人合法财产权,不给举报人被拆房屋承担安置补偿责任,按照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通知精神,请求中央、省各相关部门领导责成下级政府、下级部门、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举报人被拆的尤渡里34号两间商铺店面新楼应得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并依法严惩上述涉案人员违法构陷、涉黑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责任,并保护举报人全家的人身安全!为举报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 请求不再非法不再限制王彩霞,潘国亮夫妇的人身自由的权利,夫妇俩已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30多天了,还我自由,还我人权。

    王彩霞,潘国亮
    2020年12月4日

    本网将继续关注王彩霞潘国亮夫妻俩的情况,2020年12月4日是“中国的法制日”12月10日是“人权日”。目前为止潘国亮王彩霞夫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经长达130多天了,中国的法制是这样提现的?人权又是如何体现的呢?十九大五中全会文件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全国各地政府都在学习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各地政府部门是这样一边学习依法治国,一边违法乱纪吗?维权访民的人权在哪里?

    王彩霞电话:15961781584
    潘国亮电话:13861808719

  • 法制日徐彩虹何斌夫妇起诉国务院总理被拒⁩

    湖北公民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12月4日到最高法院要求立案起诉李克强被推诿拒绝将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推出高法大厅,法制日最高法工作人员啪啪打脸最高法院院长周强。

    何斌,徐彩虹是湖北襄阳人。因法院众多违法,夫妇举报却被其利用国家机器打击报复,续而十几年遭遇的各种权益的侵害。

    1999年夫妇创立自己第一个实体店品牌“爱点”,意为:爱的起点、有爱的地点、爱的聚集点。以诚信、用心为基础,自己独特的商业视角及勤劳拼搏的精神为依托,生意红火,顾客盈门。生意快速的发展并成为该区域同行最大最红火。

    旁边的超市限于眼光和对潮流的把握,时常到精品店打探再跟货,并经常以把精品店热卖的同类产品作为赠品捆绑促销的方式试图用不正当竞争挤垮夫妇的店。然而夫妇俩不大的店面却罗列百余种商品,网罗了半个中国的精品,受年轻人、时尚达人追捧喜爱温馨的小店,包含着夫妇心血与付出、创意与个性。继而又动用各种手段也是撼动不了夫妇的店,夫妇不但没被挤垮,还迅速发展壮大,从精品文具、礼品、饰品、玉器、白金饰物、服装,到精致餐吧和夜市排档,多方齐头并进蓬勃发展,很快“爱点”成为该区域生意最火,且能持续保持发展的品牌,时尚消费的名片。

    红火的生意带给夫妇事业成就感及经济利益,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灾祸。守法、不搞歪门邪道的夫妇触动了利益集团的利益被找上了麻烦,黑白两道联动出手打击。

    2001年丈夫何斌被构陷入狱,在有直接证据证明何斌无罪的情况下法院刑厅长还强压拖延不开庭,徐彩虹抱着与其同归于尽的决心将被关押半年多的丈夫救出,出狱后第二天,黑道又来将夫妇店面打砸,将何斌打伤,并让黑道人员言明是得罪法院刑厅长的结果,夫妇二人被打击报复后就走上了维权道路,经历了这么多年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遭到频繁的打击报复,这一切都是最高层管理不善造成基础违法乱纪的行为,所以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起诉,但是没有那个法院敢于立案。

    2020年12月2日,最高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于违规不予立案的要严肃处理。

    湖北公民徐彩虹何斌夫妇,时隔一日12月4日法制日,到最高法要求立案起诉李克强,但是到最高法后,最高法院的门口执勤民警在徐彩虹与何斌俩当事人未进高法办公场所、未见法院法官的情况下,就非法的将递交诉状的徐彩虹何斌夫妇当事人拒之门外,不依法登记,不依法裁定、答复。以实际行动啪啪打脸院长的工作讲话。向人们展示当前的法治践行状况。

    12月4日下午1:30,鉴于之前(10月24日)向最高院邮寄(特快专递)的行政起诉状历时40个工作日未得答复,何斌、徐彩虹来到全国最高院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的立案庭,当面递交诉状,门口执勤法警得知二人是起诉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后将诉状塞回给二人,说高法不接受立案。法警说:“建国以来高法只有一次作为一审立案法院,那就是江青。你告的是李克强!”——原来还是可以一审立案的,不知道他的意思是不是李克强或者国务院和全国人大没有一个人的级别高?

    法警挥手让出去,二人说现在是立案登记制,能不能立案该里面的接待法官来判定,凭什么连门都不让进?法警看看二人说:可以让你们进,不过进去也会把你们分流出来。

    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进大门后,一个法警将徐彩虹的手机夺过去将包括之前在门外拍的照片全部删除。一个门口法警将诉状拿去看看说:起诉国务院和人大的!一副看笑话的表情。二人说:能不能立案、该到哪儿立案应该由里面的法官来判断和跟我解释。

    法警说:“好,我给你叫法官。你们先安检。”经过脱衣、查包、搜身等系列检查,走过弯曲长长的走廊,来到一个十几平米的灰暗空间,空间尽头是一扇大铁门,不大的空间五六个警察等在那里,将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围在当中,何斌说:我们是进去还是在这等?一个头目一样的黑胖子诡异的一笑,说:你们告的是国务院和人大都不能作为被告。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说:国务院和人大都不在法下?头目说:你们可以去地方起诉。在几个警察的各种推脱下,打开了后边的大铁门,原来铁门后面就是法院之外,从头到尾,让人进去立案都只是个过场,推出门外才是目的!

    徐彩虹,何斌
    2020年12月4日

  • 湖北何斌/徐彩虹夫妇起诉栗战书/李克强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0日消息】多年以来,维权人被各部门以各种指示、命令、规定,等为由进行打击、区别性、歧视性对待……,遭遇种种不公与苦难,实施者长年以各种明显违法违宪的命令、规定来整治维权群体,却不受监管追究。现作为受害者,何斌、徐彩虹,2020年10月24日于北京中关村双榆树中街邮局邮寄行政诉起诉书,向源头责任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依法履职。

    湖北公民徐彩虹,何斌徐彩虹夫妇多年在北京维权,长期参加北京维权访民开庭的声援,也经常帮助维权访民被抓捕后的经济援助,同时声援被抓捕的异议人士,也给予异议人士抓捕后在监狱的生活上的经济帮助,举牌呼吁在押政治犯等,夫妇两个人都非常热情的接待其他到北京的维权朋友。能帮的就帮一下,就是这样的一对夫妻,在北京长期被监控遇到重大会议等其他重要日子都要被驱赶,为了生存在北京开了个餐馆,餐馆基本都是一些访民就餐利润空间不大,但是能维持自己在北京的各项生活开支不成问题,却多次遭到北京公安,国宝,城管的违法骚扰与为难直到餐馆被取缔。

    何斌徐彩虹夫妻因为合同纠纷一事而上访多年,因为租了法院的商铺,合同没有到期发生纠纷,合同没有到期被强迫收回导致生意损失,夫妻俩多次遭到拘留,多次被软禁,威胁跟踪监控等等,今年由于疫情原因被限制不能出门,加之湖北是疫情严重区,这一年已经过的还剩下两个月了,每一个访民都想在一年又一年的循环中寻找希望,没有希望没有答复日期,只有对访民的打压与报复,所有问题但是由于上层不作为造成的。夫妻俩起诉栗战书,李克强并就之前因此对原告造成的伤害、损失、履行连带赔偿责任,要求赔偿九千万元人民币。

    何斌,徐彩虹的起诉书全文如下:

    行政起诉书

    原告:何斌、男、1973年生、现住北京,电话:18613827675。
    原告:徐彩虹、女1970年生、现住北京,电话:13071121012。

    被告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定代表人:栗战书(委员长)、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大街甲一号邮编:100806。

    被告2:国务院、法定代表人:李克强(总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府街右街2号电话:010-63084868 邮编:100017

    诉讼请求:

    1.请依法确认被告对各种依据违反宪法的:意见、条例、规定,等针对维权人等、侵害维权人等权益的各种违宪作为不予监督、纠正的不作为行为违法。
    2.并判令其依法履职,监督纠正各级部门的违宪行为,并就之前因此对原告造成的伤害、损失、履行连带赔偿责任九仟万元(90000000.00)。
    3.就原告被侵害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进行公开见报及各大媒体公示声明消除影响。
    4.由被告承担本案产生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夫妻因遭遇不公,多年维权,再商业预备连锁期间遭遇种种侵权,又因举报违法被公权力打击报复,又不得已维权上访,并因此遭受极其巨大损失,伤害,诉诸各级部门,而问题却长年不得解决,反而遭受各种“依规”违宪侵害各种原告权益的待遇,身份被“标识”,出行、住宿、临检等均被“报警”,区别对待;自由活动被限制,生活隐私被侵犯,天安门等各大景点和所谓“敏感地带”不许踏入或接近,注册商标增补项目被刁难,敏感日期不许随便走动、必须接受监控,个人信息未经明示及本人同意被采集并遭滥用,人身权力的长期被侵害;原告曾在长安街远端正常骑行及中关村大街购物行走均被“人脸识别”后遭警察拦截和包抄围堵,被带到派出所“盘查”数小时和长时间当街留置盘查造成路人频繁侧目,其他诸如在京住所被警察频繁滋扰甚至撬门驱赶,(原告在前门做生意期间,对原告加大维稳,动用街道和派出所以及社会人员联动,还加赠多部摄像头监控经营的店面,目的在于制造麻烦、撵走原告;该店面于2017年在北京派出所主持下被撬门将财物、设备拉走侵占,让外出回来的原告夫妻在寒冬中无处栖身,滴水成冰的日子在外住帐篷,财物至今未还,没有一个说法);并多次提供北京警力联合地方人员,兴师动众到住处“围捕”无任何违法行为的原告,只为在“敏感日子”把原告带离北京……以配合维稳。其他如多次在原告正常工作生活时警察半夜入室将原告强行带走送到“久敬庄”,再由地方政府雇佣黑车押回地方,稍不顺从就遭黑保安强抬四肢如贩猪卖狗般强抬硬拽丢上车;如此种种行为给原告身体、身心、生活工作造成极大困扰,在原告周围的人中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原告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家人被株连,被骚扰、被跟踪、被伤害,生活被影响。社会各种宣传,并政府官员当面宣讲:上访被追杀,上访株连家人,影响上下三代工作、生活、学习,等等……,而针对原告及其同类人群实施以上种种侵权行为的执行者都声称:是依据各种“有关规定”执行的,而以上各种随意侵犯人权的行为明显违宪,据了解,多年来维权上访者遭受同类侵权行为属于普遍现象,并因此引发的爆发性事件不胜枚举。

    原告认为:如此长时间、大范围、多部门、多类型、针对性强,受害者极多的各种违宪侵权“意见”“规定”如此无拘无束,被告却不履行其监督、纠正的职责,依法撤销各级部门与宪法相抵触的各种法规和决议,以杜绝更多侵害的发生。

    而被告的违法不作为,成为放纵、鼓励的信号使各种“依规”违宪侵权行为塌方式泛滥。

    宪法是国之根本,事关宪法权利,所有公权力部门的规章制定、执行都需三思而后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要符合宪法精神,否则即为违宪,必须得以纠正甚至追责。这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

    如今暂时各种违宪侵权行为重点用在维权上访者群体身上,在上上下下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这种做法,特别的扎眼,也特别的露骨。若不及时纠正,实施者势必敢将其泛滥到任何领域,造成更多极其恶劣不可挽回的社会后果。这点不得不令人警醒。

    原告维权上访多年,前后被公权力侵害,精神被摧残,家人被伤害、离世,身体被伤害导致无法有自己共同的孩子,事业被抢夺断送,多年持续伤害,不解决问题。使夫妇无法正常生活,更无法生意经营。过去被糟蹋的不堪回首,现在被残害的惨不忍睹,未来阴霾密布。

    由于被告的违法不作为,使加害方利益集团肆意对原告进行多种侵害,拖延推脱不解决问题。使原告遭受极大伤害、巨大损失,造成难以弥补的人生缺憾(事业和孩子、父亲),事业以及事业的至高点且加害伤害一直持续扩大,并在周围人群造成负面影响……。

    原告认为被告的不作为,导致、加重、和助长了各种侵害、苦难和损失,其工作的缺位是以上各种后果的源头。

    被告理应积极改正,及时作为,承担责任,并消除影响。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违法不作为导致原告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生命健康权、工作生产权、名誉权、生育权、隐私权、获助权、平等权、财产权等等受到严重侵害。过去的积累被抢夺断送、现在持续被伤害、未来的希望被断送。

    二被告被称为“人民选出来的,为人民服务机构”。理应接受人民的监督,并为其造成的后果负责,不能豁免于法律监督之外。

    为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尊严,特依照《宪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规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请依法受理,判如所请。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原告:何斌,徐彩虹
    2020年11月3日

  • 倪玉兰夫妇遭非法驱赶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5日消息】2020年10月24日早上8:40分,一个50多岁左右的妇女来敲倪玉兰女士和董继勤先生租住的房门,来者自称是居委会的人,她说是来发清洁桶的,后来又说是房东。9点多钟,常阳派出所的警察来了。警察态度恶劣地说,这个房子承租违法。要强行进屋,董继勤让他们出示证件,他们拒绝。因为警察不出示证件,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没开门。警察气势汹汹的使劲砸防盗门,还不断的威胁董继勤,说:“你违法了,你犯法了,你有房产证吗?你住的是人家的房子,不开门就找开锁公司。”董继勤报警拨打110核实,与派出所一个女警官确认后开门。警察趁机闯进了屋子里,他看我在录像就说不许录像,并跟倪玉兰要租房合同,倪玉兰说,“合同在通州通胡派出所,租给我们房子的中介涉嫌合同诈骗,我们报警了,通胡派出所正在处理当中。带着执法仪的高个子警察不停的说,你们没有合同吧……。我老伴多次回答说‘有’。”

    出租女房东与常阳派出所的警察他们说话用语出其的相似,显然是事先串通好的,是故意来找茬的。警察不停地说,你们犯法了,你们违法了知不知道。还要把夫妻俩一起抓走带进派出所去,倪玉兰说,你们凭什么抓人?。警察说,你住这房子就是犯法了。倪玉兰拒绝去派出所。带执法仪的高个子警察说,我口头传唤他(指着倪玉兰的老公董继勤),他殴打他人。还说不许倪玉兰在网上胡说八道等等。

    出租屋女房东和常阳派出所的警察合伙诬陷倪玉兰老公董继勤。2020年10月24日上午10:30分,老董被常阳派出所的警察抓走了,先是说租房违法,后又诬陷说殴打他人被抓走。

    常阳派出所电话:010-65481258

    每次遇到北京开会,在京维权公民都遭到无辜驱赶与抓铺,北京警察公然挑衅宪法、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公然违法、私闯民宅构陷他人!栽赃陷害!长期在北京粗暴执法、乱抓访民!长期与地方政府勾结抓铺访民交给地方政府,构陷虚假信息迫害访民!使访民回到地方遭到拘押判刑等。本网将继续倪玉兰夫妇的情况。

  • 郭强太夫妇案开庭律师遭遇查房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日消息】河南信阳退伍老兵郭强太、汪同英夫妇涉嫌寻衅滋事案,于2020年9月28日在信阳平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晚上,开了一天庭的律师们正准备休息,却遭遇信阳平桥警察上门查房事件。

    颇受关注的河南信阳退伍老兵郭强太夫妇寻衅滋事案,于2020年9月28日在信阳平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自早上8点半至下午4点半,有30余人参加旁听。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新店村郭强太、汪同英夫妇今年68岁,他们的土地于2006年起被邻居卢国权侵占种树挖塘,在多年请求无果的情况下,郭、汪实施私力救济排除妨害,2020年3月,二人将树木砍掉、鱼塘的石棉瓦敲掉,二人先被信阳市公安局洋河分局胡店社区警务中队行政立案,6月24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被羁押至今。

    28日上午11时,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屈磊警官回忆郭强太、汪同英今年3月砍树那天的情形。屈磊是信阳市公安局洋河分局胡店社区警务中队指导员,既然上述二人砍树的行为在其“控制范围内”?那么这个寻衅滋事案何以发生呢?

    河南公民石玉作为旁听者,将当日开庭暴露出的本案主要问题记录如下:

    1、土地权属到底与本案有无关系?邻居(本案被害人卢国权)在被告人土地上种树挖塘,系非法的恶意添附行为,其添附所得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被告人依据物权法实施排除妨害行为,完全不构成犯罪,其根本没有所谓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借事生非的寻衅滋事犯罪故意。其行为应被法律评价为合法的民事自助行为。涉案土地由被告人合法占有,被害人卢国权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拥有权利。反而公诉机关的大量证据以及辩护人提交的大量证据,均证明了被告人合法占有该土地。对于本案的这一基础事实,公诉人在今日庭审中坚称与案件无关,称系民事范畴,被告人毁了别人的财产,就是犯罪。一位辩护律师当庭愤怒地反驳公诉人:本案恰恰就是(你说的)民事案件!

    2、公安是否钓鱼执法?公诉证据显示,2020年3月25日、26日、28日在所谓拔树、毁塘的三起涉嫌犯罪现场,信阳市公安局洋河分局胡店乡警务中队都全程对被告人实施“语言”、“手势”劝阻,如果认定被告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根据《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出警警察应该采取当场制止违法行为并没收工具等措施。但警察在现场并未制止被告人,而是站在一旁观看被告人砍树毁塘并录像。庭审中,出庭接受询问的辅警承认其与另一名辅警出了警,当时只有他们两名辅警在现场,此举违反法律规定。至于为什么不当场制止被告人?出庭接受询问的胡店警务中队指导员屈磊回答因为出警警察少,现场人员多,且当事人年事已高、情绪激动;但为什么只派少量辅警出警呢?屈磊回答处警的辅警跟他随时电话联系,现场在其“控制范围内”。被告人连续三次砍树毁塘,警察连续三次出警,每次都是语言和手势劝阻?如果被告人构成犯罪,那么这样的警察有何用?辩护律师打个比方,如果在强奸犯罪现场,警察出警后是否可以劝阻:别弄了别弄了??举例可能极端,但言不害义,炳炳凿凿。若郭强太夫妇构成寻衅滋事,屈磊即构成玩忽职守,涉嫌渎职犯罪。同样,检察官负有监督职责,应将屈磊移交侦查。另外,屈磊应是本案证人,其全程目睹郭强太夫妇起诉书指控行为的全过程,并将视频录像提供给了法院,根据证人优先原则,其首先是证人,作为侦查人员是不合适的,其所调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村委会及其成员到底是什么角色?被告人因土地被侵占常年来多次找村委会协调,2017年村委会有过一次调解,但双方均未签字,调解失败,土地仍然被侵占。2020年3月,本案案发前不久,该村委会治安主任卢顺华对被告人汪同英说,你去把他的树拔了,他们(指本案被害人卢国权)报警,事情弄大,问题就解决了。庭审中本案辩护律师提交了多份视听资料证明卢顺华表达过该意思。公诉人就此问二被告人:你们都是智力正常的人,为什么要按照别人说的做?别人让你们杀人你们就杀人吗?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要通过法律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去破坏别人的财产。辩护律师回应公诉人:别人让你起诉你就起诉了吗?因为郭强太系五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参加过抗美援越的退伍军人,是没有任何前科的好公民,其充分信任基层组织信任领导,才照着去做的。事实上,被告人多年来找村委会调解,也是其诉诸法律的一种手段,因为基层组织具备这项法定职能。恰恰是村委会怠于履职,在土地权属如此明确的情况下不予确认,才导致了被告人的土地权利长期悬空。

    4、警察威胁被告人汪同英撤回复议申请。据被告人汪同英“供述”:听了治安主任卢顺华的话,2020年3月18日汪同英拔了两颗自家地里的幼苗(为被害人卢国权所栽)后,当日即遭到卢国权殴打。汪同英报案,洋河分局对其二人各罚款200元,汪同英不服提起复议。此后汪同英于刑事立案后被抓,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有警察威胁其撤回复议申请,否则马上抓其女儿,汪迫于压力撤回了。警察屈磊当庭否认此事,称可以调取视频查看。辩护律师表示要信阳市公安局调查此事并适时控告。

    5、全案无被害人卢国权询问笔录。2020年3月底案发后,洋河分局先立了行政案件,待被毁树木和石棉瓦价格鉴定(总价值4265元)形成后,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6月24日将郭强太、汪同英拘留。令人无比惊讶的是,全案证据中竟无被害人卢国权的笔录和报警记录!公诉人解释卢国权不在家,其女儿卢俊阳也是被害人,但事实上公诉证据中卢俊阳的笔录种类系证人证言,且法律关系上卢俊阳户籍已迁出,其仅仅对树木和鱼塘有继承权而已,并无法定的财产权。缺失被害人笔录这个如此重要证据,作为职业检察官的公诉人应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但其从8月25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接卷,到8月28日起诉,只用了3天!令人叹为观止!辩护律师开庭伊始即以公诉人怠于履职为由申请其回避,提出13个详细的回避理由,虽然被合议庭当场驳回,但不得不说其言之有据,言之有理!

    6、鉴定问题及行政案件证据转化问题行政机关收集、作出的言辞证据、价格认定书应当按照刑事法律的标准进行转化之后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但本案中,行政案件证据统统没有转化。该案转为刑事案件后,除了送达拘留和逮捕通知书外,侦查机关没有制作讯问笔录,其证据缺乏合法性。郭强太有第一次讯问笔录和第三份笔录,没有第二份讯问笔录,而且郭强太、汪同英第一次笔录都是复印件。价格认定结论书没有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资质,甚至鉴定人是何人都没有显示。今日出庭接受询问的二位鉴定人,并非鉴定机构信阳市平桥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的工作人员。其鉴定意见竟被公诉机关列为书证,令人啼笑皆非!

    7、关于靳明亮插手个案、干预司法的问题辩护律师庭审时提交了平桥区政法委副书记靳明亮插手该案的录音材料,并表示要继续展开控告。今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的表现值得肯定和表扬。该院认真组织了庭审,通知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和证人出庭接受询问,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高效指挥下充分表达了意见;该院亦充分开放庭审,保障了旁听群众的旁听权。但还是有些遗憾:价格认证的鉴定人员竟然在其作证之前旁听了部分庭审,鉴于存在污染的情况,合议庭只得放弃对其的询问;开庭前据称有庭审直播,但庭后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一搜,还是没有……庭审期间,病痛缠身、行走不便的郭强太离开被告席上厕所时,伸出双手要求法警戴上手铐。一名男性法警不忍心,说算了吧,还特意搀郭强太离开法庭……良心就是法律,尤其是该案,一点儿都不复杂,凭借普通人的常识与良心就能准确地把握事实、适用法律。笔者心怀善意,期待该案在审判环节得以纠正,并期待类似的案件永不发生。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天的庭审结束以后,辩护律师们在信阳某酒店休息时,却遭遇了当地警察上门查房的离奇事件,而且是这家酒店唯一一个被抽查到的房间。为何如此巧合?

    据姬来松律师消息:退伍老兵郭强太夫妇涉嫌寻衅滋事案,今天在平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开了一天庭正准备休息!突然有公安查房,警号为087775的老公安带领三名年轻公安突然冒出来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阵仗,吓得我冷汗都冒不出来,差一点露出红色内裤!警号为088036公安公然呵斥段汉杰律师,吓的他差点把手机丢了!信阳公安真是太牛B!信阳平桥公安的确该整顿整顿了,切莫让刀尖向内成为一句空话!

  • 湖北李树南、陈呈香同被判两年多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9日信息】李树南陈呈香夫妻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爱人陈呈香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宣判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如不服判刑可在当天宣判后十日内通过法院或直接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李树南夫妻都不服本案判刑已经一起上诉。

    李树南夫妻是在2019年9月6日被监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监利县看守所。

    陈呈香因寻衅滋事于2012月7月18日被监利县公安局拘留15日,因扰乱公共秩序于

    2012年11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0日。

    2012年11月26日被监利县行政拘留10日,

    2013年12月1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3年1月11日被监视居住住。

    2014年2月28日被监利县行政拘留十日。

    2019年6月11日被监利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陈呈香所有罪名都是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

    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9月6日被监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5日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监利县看守所。

    2019年5月11日李树南带妻子陈呈香去北京治疗看病,在湖南省岳阳火车站,遭到白螺镇两名城管,五里庙村书记及白螺派出所一名不穿制服的民警拦阻。李树南夫妻陈呈香长期多病,因为上访居无定所加之经济困难,多年病体一直无好转,需要及时治疗看病,当地这样野蛮无法律依据,非法拦截严重违背中央信访条咧,上访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拦截。

    李树南陈呈香夫妇是湖北荆州监利农民,在2003年为了照顾年迈的岳父母来到监利县石木乡中心村居住,同时承包了彭阮村一百多亩浴池搞种养结合,2011年5月祏木乡在没有招呼,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毁坏田间农物,树木等,乡政府干部为了私分工程青苗补偿款,乡干部朱岳平,文化站长周斯文二人将李树南打伤致残,事发后乡党委书记汤习华,副书记何新春为首龙虚做假,串通中心村主任陈青安及其他老百姓作假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后来陈青安承认受人指使威胁做假证,在李树南住院期间承包的浴池被人破坏,浴池中的甲鱼,龙虾,桂花鱼,黄骨鱼,还有种植的湘莲岺白因无人管理全部报废,2011年12月进京上访,乡长何新春非法终止承包合同,造成各种损失60万元,乡政府非法伪造李树南的签字领取了7·5万元赔偿款为由终结了李树南的信访案件,在李树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继续北京维权,当地政府派人多次在北京追杀,李树南在北京流离失所无处居住到处乞讨拾垃圾维持活命。

    在李树南夫妇失联后经朋友多方寻找下,李树南夫妇双双被当局非法抓捕已经大半年了,李树南的微信朋友圈停留在2019年9月5号,多方打听到他女儿电话才知道已经被逮铺现已经关押在监利看守所,程序已经到法院了,随后家人聘请了律师。

    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视频开庭,关于李树南陈呈香夫妻二人寻衅滋事案件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被告人大女儿李艳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达现场。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3年刑期。

    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并未提及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柘木乡政府多次伤害其夫妻二人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并且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受害人夫妻,构陷入狱《口袋罪》寻衅滋事。

    在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并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7080岁的老人),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训诫书,训诫书并不证明已经违法与犯罪,没有逮捕条件。检查官提到2020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他人。

    李树南夫妻俩被侵权后长期在北京维权得不到合法的解决问题,反而被当局构陷口袋罪入狱,夫妻俩都被判刑两年多,李树南判刑两年五个月,陈呈香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妻共同提出上诉,请求荆州人民法院不再制造冤假错案,以法律为准绳以宪法赐予人民的权利为基本改判李树南,陈呈香无罪,立即释放。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的后续情况。

  • 无锡王彩霞夫妇被非法拘禁至今

    【民生观察2020年9月8日消息】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的王彩霞、潘国亮夫妇因进京上访,被当地截访人员强制带回,之后被政府雇佣人员非法拘禁在家中,至今已经42天了,连出门看病都不允许。无奈之下,王彩霞夫妇向外发出紧急求助。

    我是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的王彩霞、潘国亮夫妻。

    2020年7月26号上午,无锡截访人员勾结天津铁路警察Z282列车乘警将我非法截回无锡,随后连我安稳在家的老公潘国亮一起,被北大街街道及黄巷派出所雇佣的黑恶势力团伙堵住家门,关押在家里至今42天了,连发病都禁止到医院治病,现仍被关押中。请求中央领导责令相关各部门领导撤走堵在我家口的黑恶势力人员,还我夫妻人身自由权。无锡地方政府权大于法。

    上访事由:1、我家被广益街道和尤渡里村委违法拆迁(总面积193.58平米,其中96平米营业面积,两张营业执照),至今十多年未解决我家房屋问题。2、原北塘区医院利益熏心,胡乱医治导致我左膝残疾,并造成我全身病痛的严重后果,同时篡改病历、伪造证据、使用假药劣药等等,我诉至法院,江苏三级法院罔顾法律,枉法裁决。以上两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地方政府官员长期以来对我的问题久拖不决,除了拍照作秀搞形式主义,造假欺下蛮上,就是捏造罪名“拘留”,构陷“寻衅滋事”坐老虎凳,戴手铐,取保候审一年。无数次雇佣黑社会团伙堵门,无数次株连安稳在家的老公一起被限制人身自由,并且派黑社会人员偷偷跟踪、勾结火车上乘警,铁路警察抓我,截留我的信件等。地方政府与公安这样公然截访与打击报复非法限制我夫妻人身自由,是违反《宪法》违反《刑法》违反中央政令的。

    无锡市梁溪区政府这种漠视法律的极端行为,请求中央领导给予重视,并责令相关部门领导严肃查处,还我夫妻合法私有财产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 无锡王彩霞夫妇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8日消息】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王彩霞、潘国亮夫妇,因房屋被非法强拆以及医疗事故致残而上访维权十多年,问题至今未解决,期间还遭到地方政府的打压迫害。近日,王彩霞欲进京上访,被警察拦截后交给地方遣返,回家后随即被“上岗”,不让出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2006年6月,王彩霞、潘国亮夫妻位于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34号两间店面新楼,总面积193.58平米,其中96平米营业面积,两张营业执照,被广益街道和尤渡里村委违法拆除,至今十多年未解决。

    此外,王彩霞的左膝被无锡市原北塘医院无良医生利益熏心乱治导致残疾,并被篡改伪造病历,使用假药劣药,伪造其他患者收费白条等等诸多证据,江苏省三级法院法官为包庇医院伪造证据,使用假药劣药等等逃避责任,罔顾法律,枉法裁决!

    因在地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生命健康权,王彩霞夫妻只好进京维权举报腐败。期间王彩霞2次被地方违法捏造罪名拘留,被构陷罪名“寻衅滋事”抓捕,坐老虎凳戴手铐,并被取保候审一年。多次被抓进派出所,关铁笼子里没饭吃;多次被地方政府绑架,雇佣黑社会黑车押返黄巷派出所没饭吃(饥饿押返);无数次被地方政府,公安联手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堵门限制人身自由,连没进京的老公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买米买菜,不能到医院治病,被剥夺最基本的生存权。

    2018年6月27日,王彩霞起床后在家吃早饭时,黄巷派出所几个警察又构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王彩霞刑事抓捕并搜家,且在梁溪区公安分局坐老虎凳带手铐。在王彩霞没有任何寻衅滋事罪的事实证据下,梁溪区公安分局仍继续将伪造的“北京2张训诫书”将王彩霞违法取保候审一年,以达到剥夺举报人,举报腐败的权力!

    2020年3月4日下午1时许,因王彩霞在其他维权人给无锡市委书记黄钦的公开信上签名并转发到微博后,居然再次被梁溪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被关押长达23个多小时,其中关铁笼子18小时。此等行为公然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是赤露露的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地方政府拒不解决问题,却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江苏无锡一片漆黑!

    2020年7月25日晚上,王彩霞乘坐Z282列车准备到北京,却在天津被该车2名乘警与天津地区2名铁路警察,交给地方3名截访人员,并被带到北京金华饭店驻京办。下午,被地方3名截访人员带到北京南站坐G155车回锡,到无锡后又被带到黄巷派出所做笔录,但遭到王彩霞拒绝,在被押送回家后,家门口马上被6个外地口音的大男人堵住,就连她老公都不让出门,非法限制夫妻俩人身自由。

    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新官不理旧账,造假作秀欺下瞒上做两面人,无数次用极端手段对付夫妻俩,截留给两会代表的信件,无数次被违法截堵,无数次打击镇压报复,阻止夫妻俩进京维权,手段无所不用,问题久拖不决。老伤未愈,又不停的添新伤,问题像滚雪球!

    受害人王彩霞、潘国亮夫妻向各界朋友求救,请求关注扩散。

    王彩霞电话:15961781584
    潘国亮电话:138617808719

  • 山东平度于文庆夫妇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6日消息】2020年7月24日山东平度的于文庆、柳爱延夫妇为儿子之死上访涉嫌寻衅滋事案,在青岛第二看守所开庭审理。当天原计划五六点结束的庭审,一直开到了晚上十一点半。

    此前媒体曾报道,山东平度两位七十五岁的老人,因为儿子被开发商的门卫打死,当地警方不立案,予以逐级反映,一直得不到解决,于是进京上访。在上访途中被警察拦下盘查,于是遭到刑拘,冠以寻衅滋事罪,羁押至今已经十一个月,一直没有获得取保。于文庆老人的代理律师是吴老丝与王新华,柳爱延老人的代理律师是张凯和张蕾,均做无罪辩护。

    在当天的庭审中,由于柳老太太的身体不好,其庭审安排在下午第一场,从两点半开到六点半。由于老人基本上听不懂法庭在说什么,故与其本人核对证据和举证质证很难,两位张律师为其无罪据理力争,认为寻衅滋事罪就是地方为了打击报复其上访的手段,本案根本就不够罪。第二场开庭大约从七点开始,也是历时四个多小时。由于通过视频开庭效果太差,与于文庆本人的沟通也异常艰难,主要的交锋在控辩双方。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于文庆选择在两会期间上访,本身违法,当其在西城区某胡同被民警拦下后,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了北京的社会秩序,故建议判处寻衅滋事罪,量刑一年至一年半。

    辩护律师认为,本案的事实前提就是错误的。于文庆去上访事出有因,不是无理取闹,其儿子被打死有鉴定意见证明与开发商门卫的殴打存在因果关系,公安机关理应立案却不立案,这是造成其上访的原因。各级部门推诿不解决问题,促使其产生了两会期间去北京见“大领导”的想法。但这个想法最终没有实现,因为其去两会的半路上遭到了拦截。那么,其行为构成了未遂。而寻衅滋事罪是没有未遂的,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故法律不能惩罚其两会期间去见“大领导”伸冤的想法。

    本案所表现出来的第二个行为,是于文庆在遭遇盘查后,搜出了随身携带的材料,警察脱去其外套,露出了里面所穿的状衣,这都是被动的,是为了配合调查,而不是主动起哄闹事。于文庆在遭遇盘查时,表现只有哭诉,而且声音不大,没有喊口号,没有引发围观,根本不可能引发现场秩序的混乱。公诉人所出示的两个视频证据,一个是执法记录仪的录像,上面清晰可见,于文庆周边只有几位执法民警和保安,没有一个围观群众。另一个监控视频显示,现场车辆、行人和交通秩序井然,根本不存在秩序混乱。

    公诉人的错误在于把上述两个行为混为一谈。被告人想去两会上访,只是想法,但没有实现,走到半路就被拦下,只有主观意图没有客观行为,寻衅滋事必须要有严重后果。而现场遭遇盘查,被动地拿出材料和露出状衣,看似有行为但却没有主观意图,因此主客观无法统一。更为关键的是,所有的客观证据都不支持寻衅滋事的要件,没有起哄闹事,没有引起围观,没有妨碍交通,没有造成秩序混乱。说白了,这就是一起非常普通的访民上访被劝阻的事件,训诫足以,治安处罚都过重了,怎么可以直接刑事追究呢?

    比较恶劣的是,该案起因于被告人控告平度市公安局,却全案由平度市公安局侦办,根本没有回避。因此,辩护人在案卷里看到了关键的证人证言造假。现场的一位民警和保安,于案发当天所做的证言笔录高度雷同,甚至连遣词造句,表述顺序都完全一样。过了四个月,平度市公安局再次去做笔录,这两位证人的陈述都改了,平白无故加了子虚乌有的“扯开状衣、呼喊口号、群众围观”等视频中根本不存在的内容。更惊讶的是,两位证人改变后的证言再次出现高度雷同,基本上是复制粘贴的。很明显,依据第一次证言内容,追究寻衅滋事罪比较困难,于是办案机关通过诱导证人,添加了很多不存在的事实,以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欲加之罪,但证言一对比就发现穿帮了。

    于文庆老人在案发后,原本是被取保候审的,因为检察机关不批捕。但过了几个月后,在证据事实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时,突然被上网追逃并批捕,令人诧异。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是传唤不到。而于文庆根本就没有离开过其住所,怎么会传唤不到呢?原来,公安机关故意把传唤通知书寄到另外的地址,而不是寄到取保候审时告知的地址,他们也没有给当时指定的女儿手机打电话,而直接说打电话通知不到。反正,就是找了这么一个借口,把老人重新刑拘,检察院居然也批捕了。后来家人才知道,原来真正的原因,是取保候审期间,柳爱延拿于文庆的身份证去国家信访局登记,触发了当地稳控措施,开始要解决这个提出问题的人。十一个月的羁押,让老人彻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事实上,他也无法再上访了。可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辩护律师认为,平度市公安局对于文庆儿子被无辜打死不予立案的做法是错误的,尤其是新的鉴定意见和新证据证明该案的确是刑事案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重新立案。老人在穷尽了所有的法律途径后选择上访,完全是无奈之举。若问题得到解决,七十五岁的老人会风餐露宿,千里迢迢上访吗?对于这样的因冤上访,按照相关的规定,一般都是先劝阻,劝阻不听的话训诫,训诫不管用,才上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后再继续上访,才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本案越过前几个步骤,直接追究刑事责任,显示出当地公安机关急于报复的心态。犯罪行为地是北京,住所地是青岛市市北区,案发前已经在那住了三年,怎么轮得到户籍所在地管辖了?平度市公安局把一个根本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做成了夹生饭,检察机关没有纠正,继续追诉,说明法律监督根本没有起到作用。稳控,在地方上比司法公正更为重要。

    最后,依然要感谢莱西法院合议庭主持的庭审,程序公正,而且耐心听取了辩护意见,大家一起熬到半夜。辩护律师希望公正的程序能导致公正的结果。对于这样一个侦查程序违法,主观证据造假,客观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的案件,如果判决有罪,我们就将对司法公正失去了信心。这个案件也会成为寻衅滋事罪用来打击报复提出问题的人的恶例。

  • 湖北李树南夫妇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7月5日消息】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陈呈香夫妻二人寻衅滋事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被告人大女儿李艳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达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3年刑期。

    据悉,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却并未提及干部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被柘木乡政府人员多次伤害其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

    在此次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其证人证词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80岁的老人),没有任何可信度,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劝诫书,纯属伪造。

    检查官提到2019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

    关于李树南与政府的借款,检查官提出,2011-2019年期间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显然不符合常理,而政府零星的给予根本不够支撑夫妻二人的医疗费用。

    2019年6月,夫妻二人已和政府达成口头协议政府每月补助4000元(由被告李树南在街道打扫卫生),且在8月期间领到过一次4000元,在6-9月期间,夫妻二人并未离开过湖北老家,但却在2019年9月6日被抓。

    辩护律师提出此案件是行政案件并未构成刑事案件,休庭中。2020年6月19日律师尚满庆曾会见过被告人李树南。在案件审理期间,旁听人被告女儿李艳华的手机被没收。

    据了解,李树南,1964年出生,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五里庙村村民。2003年为了照顾孤寡年迈的岳母,夫妇双双到监利县拓木乡中心村居住,并承包了拓木乡彭阮村100多亩鱼塘搞种养结合。2010年南方几省严重内涝,监利县数万亩农田颗粒无收,李树南夫妻代岳母冯田英打理的两亩口粮田被抢险挡水挖坏,不仅绝收,而且被毁得不能耕种了。水灾消退后,李树南多次找乡村干部反映,要求给一点救灾款平整土地,始终无人理睬。

    李树南认为,这是以县委书记为首勾结乡村干部做假帐截留救灾资金,倒卖救灾物资,贪污工程青苗补偿款,坑害百姓所致,遂开始逐级上访。不仅如此,监利县柘木乡官员为了隐瞒采用重复申报水利工程项目诈骗国家资金等问题被揭穿,2011年5月对李树南采取报复震慑性殴打,致使其终生残疾。

    因为上访维权,2012年3月,李树南夫妇承包的鱼塘在地方干部的纵容下遭人为破坏,承包合同被单方废止,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树南妻子陈呈香选择了点火自焚。

    2012年7月18日,在召开信访听证会过程中李树南质疑对他信访事项造假并同步录音被制止,劫后余生的陈呈香难抑心中愤怒指责做伪证的人,结果夫妇各自被拘留15天。

    2012年11月15日,陈呈香在北京上访被朝阳警方拘留;同年12月15日,陈呈香因在京上访,被监利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事拘留,3天后在没有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情况下被宣布劳动教养,后羁押在监利县看守所,2013年元月11日释放。关押期间,陈呈香感觉四肢无力,心跳失常,大脑神经抽搐,不能入睡。她经过多次向管教反映,里面的医生才给她服用了一些不知名的药物,但症状并未缓解,自此多病多灾。

    2013年12月20日,荆州市政府在没有进行任何协调处理的情况下,终结了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的信访事项。李树南夫妇不甘心被如此欺凌,多次进京上访,其诉求至今无果,却因上访被多次拦截回乡遭限制自由,进京看病都不被允许。

    2015年8月20日,李树南因在京信访反映冤情时遭到北京警方地毯式抓铺,后被移交给监利县截访人员遣返原籍,又被关进某宾馆式黑监狱,遭到群殴,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2019年9月6日,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突然被监利县警方在家中带走,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监利县看守所。

    2020年1月,该案被转正式批捕,案件已被检察院以同罪由移交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法院。

    2020年7月3日,该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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