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宣判

  • 民生观察刘飞跃“煽颠案”即将宣判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5日消息】中国人权捍卫者,“民生观察”创办人刘飞跃先生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9点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刘飞跃关押于湖北省随州市看守所已经两年多,案件审讯完毕近半年后,终于快有结果。有知情人士表示,随州市法院已发通知,案件即将宣判。

    民生观察编辑丁灵杰曾被控“寻衅滋事罪”,她的代理律师任全牛表示,刘飞跃是民生观察网站的创办人,在网上经常发表一些批评政府及民众维权的信息,引起政府不满,加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一项严重的指控,所以他估计刘飞跃或会被当局重判。而“民生观察”的义工则表示,即使网站的负责人及义工被当局多方打压,他们亦不会停止发声。

    四川人权捍卫者刘正有也在网上发出消息称“刘飞跃煽颠案将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9点在随州市中院宣判。刘飞跃先生是我的老朋友,我只能拜托去随州法院围观的网友们以此来表示我最大的支持。我相信中国民主、人权、宪政的旗帜上会有我们血染的风彩!”

    刘飞跃是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任曾都区东关学校教师。1996年,曾因撰写《中南海是中国腐败的根源》而被随州市警方行政拘留15天;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而成为当时与秦永敏先生一道的湖北组党的重要发起人之一;1999年—2003年,曾因致力于非暴力理论研究而发表多篇有关非暴力文章,并于2003年始投身于中国大陆的非暴力运动,发表了《关于我本人被强迫征订<随州日报>致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2003年6月16日,曾联合其他5名民主人士发起呼吁政府进行政治改革的“文化衫运动”,同时发表《无声的呐喊──大陆六位公民穿上文化衫要求启动政治体制变革》;2004年1月26日,曾为呼吁降低中国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等社会问题而积极走上街头征集签名,同时发表《五百四十三位群众签名上书要求降低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引起社会热议。

    2005年10月创办了维权类网站——“民生观察”,网站多年来坚持争取言论自由、捍卫人权,发布大陆民众抗议、征地拆迁、秘密拘押等中共侵犯人权的事件,他因此成为中共眼中的敏感人物,多次被国保警察骚扰、殴打、跟踪、传唤、非法拘禁。2011年8月2日,曾因参与当年温州7•23动车追尾死难者“头七”纪念就餐活动,而被当局指派的维稳人员毒打致伤,报警后警方竟不立案,也不予出具验伤单。

    2016年11月17日刘飞跃被随州警方拘留,随后被抄家。2016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5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在被退回补充侦查后,2017年又新增罪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2017年12月12日由湖北随州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2018年7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直到2018年8月7日正式开庭。原传出将开庭两天,最后只庭审一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当天有众多关注人士被当局稳控,要求不得前往随州旁听围观,而有幸到达现场的人员则遭到随州警方扣押和遣返。

    从检方起诉书来看,中共当局罗列了刘飞跃先生“六大罪状”:

    一、撰写发表“非暴力”系列文章,诽谤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权和制度,传播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提出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

    二、撰写发表《中国维稳与人权》、《被精神病与人权》等年度报告(总结),造谣、诽谤党和政府“严重践踏人权”,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治体制”。

    三、利用谣言和敏感事件发表评论文章,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坚持“专制体制”,“粗暴践踏人权”,传播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四、组织策划发表漫画、海报,诽谤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侵犯公民人权,攻击国家司法机关,呼吁释放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五、接受境外媒体采访,诽谤、诋毁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六、开办《民生观察》网站,与境外机构、组织勾结,申请接受境外资金资助,供其长期从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 季孝龙发起“厕所革命”判刑三年半

    【民生观察2019年1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上海“厕所革命”发起者季孝龙被构陷寻衅滋事一案,于2019年1月14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其一审被判刑三年半。季孝龙当场发表最后陈述,坚决不认罪!

    2018年假疫苗事件爆发后,民愤极大,江浙沪等地出现大量反动标语,均被人涂写在医院、学校的厕所门上。

    2018年7月20日,季孝龙在推特上发帖,号召民众响应“厕所革命”。一小时工作量,上万人能看到。在医院、大学等公共场所的厕所门上,用马克笔写上:“大病治不起,习胖狂撒币,修宪妄称帝、苦难何时毕!打倒共产党。还政于民,结束民众苦难。推翻习核心,拒走文革路”等字句。

    2018年7月27日,季孝龙遭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构陷“寻衅滋事罪”送浦东新区看守所刑事拘留。在被刑拘逾30天后,8月27日被带离看守所送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后被浦东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11月30日,季孝龙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起诉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原定于12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南汇法庭第四法庭的开庭突然被取消。

    据悉,季孝龙原籍为江苏张家港市,基督徒,曾出国留学多年,精通英语、法语,在上海从事IT工作,妻子是韩国人。

    季孝龙的姐姐季玉芳称,2018年8月中旬她和代理律师蒋照君曾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弟弟,其精神状态尚可。弟弟曾对她说,他自己曾在公共厕所的门上,写下“打倒共产党”等敏感字句,并呼吁中共当局推行医疗改革,让老百姓能看得起病。

    但季玉芳和家人认为季孝龙是被冤枉的,厕所上的那些字不是季孝龙写的,季孝龙的笔迹她从小就认得出来。季女士表示,有一位大姐给她看了那些字,上面有些字不像他弟弟的字迹,她对这些字迹是否是弟弟亲笔所写,仍然有所保留。

    而陪同季女士探监的代理律师蒋照君,于8月15日接到上海司法局的电话,说不让他代理季孝龙的案子,无奈家属只好另外请了一位律师。其代理律师说,季孝龙生活俭朴,挣的钱大部分用于扶危济困。

    季孝龙的好朋友、因事刚刚出国的维权女律师戴佩清说,季孝龙为人聪明理性,有知识。在羁押期间,季孝龙的朋友们曾多次去浦东新区看守所为他送《圣经》和御寒衣物等物品,但都被看守所人员无任何理由拒收。估计当局想用寒冷的折磨方式来逼迫其认罪。



  • 李学惠、丁灵杰等多人被判刑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李学惠、山东丁灵杰、北京王凤仙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8年12月28日在北京石景山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不过王凤仙被判缓刑两年。全国各地众多公民前往围观声援。

    另外,安徽公民李卉12月28日也被安徽颖上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悉,李学惠、丁灵杰和王凤仙案主要案情: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因策划并拍摄“北京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敲钟》短行为艺术短视频,并由丁灵杰在推特上发布。一些人认为,该行为艺术视频并没有侮辱习近平的意图,只是用出格一点的方式希望引起公众注意相关访民自身的个案。另外,就是李学惠烧中共党旗事件。

    2017年9月20日李学惠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区分局上门带走调查,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石景山区看守所。两日后的9月22日,正在山东亲戚家中暂住的丁灵杰被抓捕,9月24日,正在单位宿舍休息的刁继军也被石景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带走调查。王凤仙一直处于监视居住状态。之后李学惠、丁灵杰、王凤仙三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至法院,2018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其中王凤仙为缓刑两年。而所涉同一案件的刁继军在被关押10个月后未被起诉至法院得以取保释放。

    据刁继军透露,丁灵杰的代理律师任全牛已于开庭前一天在所在地警察陪同下到达北京。

    刁继军表示,他和李学惠只是匆匆见过几面,熟悉算不上,好友更无从谈起。与涉案的丁灵杰、王凤仙更是素未谋面,就是因为一张照片,用石景山检察院的曹检察官说法就是你们几人被串在了一起。据了解,刁继军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经狱友多次提醒才认出剃了光头的李学惠。

    王凤仙是“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的女儿。

    安徽公民李卉寻衅滋事罪案同在12月28日在安徽颖上县法院开庭审理,李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悉,李卉(网名自由之声、grass)安徽阜阳颖上县人,一位优秀公民,多年来执着追求并践行普世价值,平时只是在微信圈里转转贴,偶尔发发不满和牢骚。2013年到合肥参与声援张安妮上学事件后,申请护照便遭当局多次拒绝,其儿子出国留学后,当局仍不允许其办理护照,也就是说儿子出国后导致她无法前往探视。之后,李卉多次在省公安厅和市、县公安局网站,另外还到颍上县公安局递交书面申请,当面请求信息公开,结果都石沉大海,截止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今年3月16日,李卉因在网上发表了对修宪的看法,随后被颖上警方传唤并抄家,警方扣押了她的三部电脑和一部手机,同时告知她已被限制出境,可李卉已在网上订了3月22日前往菲律宾旅游的往返机票,这次事件导致她的行程被迫取消损失惨重。自此,从3月中旬至今,李卉退出了所有的微信群,不敢上网、不敢发帖,不敢与外界有任何联系,连网友的问候都不敢回应,唯恐又因言获罪。可她的忍气吞声不仅没有换来对她的边控解禁,连被扣押的两台电脑多次催要都不归还(期间归还一台电脑和手机),李卉曾多次前往询问还要扣押多久,答曰不知道,也就是说对她的边控和个人财产的扣押是无限期的。

    为了维护一个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2018年5月上旬李卉决定对颍上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依法讨回她的个人财产和出境权。颖上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决定于2018年7月26日下午开庭审理,可从外地赶回准备参加开庭的李卉却被颖上警方强迫“失踪”,直到庭审结束后才被释放回家。

    之后网上又传出消息说,李卉因寻衅滋事罪被关进了阜阳市看守所,她弟弟给她送了衣服去,家人不对外说明情况。28日李卉所涉寻衅滋事一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杨霆剑被判一年半罚金四千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控以“买卖身份证、偷越边境罪”两项罪名的江西资溪县维权人士杨霆剑(实名:杨微)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杨微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称将会提出上诉。

    据悉,10月9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法院开庭宣判杨微被控”买卖身份证、偷越边境罪”一案,被告杨微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杨微当局表示不服判决,称将会上诉。
    该案辩护人吕方之律师因工作档期重叠以及法院通知时间短促的原因,未能前去参加宣判开庭,不过表示下周将会前去会见了解情况,同时跟进杨微不服上诉一事。

    据杨微母亲介绍,由于杨微案9月7日开庭时当局不准非亲属旁听,因此昨日开庭宣判时,只有杨微的父母到庭。开庭时间大概半个小时,法官照着判决书读一遍,然后询问杨微是否服从判决,杨微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

    公开消息显示,2018年3月20日凌晨一点左右,正在厦门探望女友的杨微被江西警方跨省抓捕后带回资溪县,最早警方指其“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资溪县,违反相关规定,需要传唤审查,当时家属并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亦曾多次前去资溪县公安局查询不果。3月27日,资溪县警方突然闯入杨家搜查,带走部分杨微的私人物品,其后,杨微被以“买卖身份证、偷越边境罪”刑事拘留,羁押资溪县看守所。4月27日,杨微被资溪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直至被批捕,杨微都未批准律师会见,并且当局从中作梗,威胁和警告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该案,致使杨微案在9月7日开庭临近前十天才有辩护律师。9月7日上午,杨微案开庭,但当局制止和驱赶杨微的朋友参与旁听,从南昌开车赶去资溪县旁听的张小东等人在高速口被警方拦截,查验身份证后被强制要求原路返回。10月9日上午,杨微案开庭宣判,杨微被控“买卖身份证、偷越边境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杨微表示不服判决将会提出上诉。

    相关报道:杨霆剑案开庭 旁听公民被逐
    http://msguancha.com/a/lanmu7/2018/0908/17940.html

  • 秦永敏“颠覆案”将于11日宣判

    【民生观察2018年7月6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省武汉市资深异见人士秦永敏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将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9:00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

    今天,秦永敏的辩护律师蔺其磊发出了上述消息。据悉,湖北武汉资深政治异见人士秦永敏,是一位中国民间政治学者,中国民主党的创建人之一。

    秦永敏原为武汉钢铁厂工人,1970年代末,在武汉主编民主刊物《钟声》,1980年开始参与建立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1981年秦永敏被捕,次年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989年出狱。1993年11月14日在北京参与发起《和平宪章》运动,是1949年后的第一个民运纲领的起草人[3]。提出平反六四事件和释放所有政治犯等要求。随后他被控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处劳动教养两年[4]。

    1997年秦永敏发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中共十五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宪政。1998年在武汉创办《中国人权观察》通讯。同年公开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并到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后又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随后被警方逮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2010年11月刑满释放。

    出狱之后,不到一年时间里,在恢复中国人权观察工作的基础上,秦永敏已经发出了两百多份人权新闻稿,发起了多次救助政治受难者运动(刘晓波、李旺阳等),为此多次被“传唤”,被行政拘留和非法拘禁,五次被抄家。尽管出狱后又多次受邀出国访问,但他说中国不民主化就绝不出国,将始终战斗在中国的人权活动第一线。秦永敏的遭遇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据报导,如何处理“秦永敏事件”已成为美台智库观察中国政改的动向标之一。秦永敏的部分文章汇编于独立中文笔会。

    2012年6月初开始,被失踪月余。期间其友李旺阳身亡,引起民众质疑。2013年12月8日,于武汉武昌区艳阳天酒楼举办婚礼,新娘赵素利,受到当局严密监控,其中有4人被抓后又释放,婚礼进行时场面一度发生混乱。之前被释放的宋宁生等4人在婚宴结束的返程中再次遭到当局的无辜抓捕。秦永敏发布消息称,“希望大家迅速扩散呼吁放人!!!”

    2015年1月因“接受外媒采访及写文章过多”被行政拘留,目前关押在武汉第二看守所。其妻赵素利也随后被关押失踪至今。2016年6月,他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起诉书称,“秦永敏为实现其‘多元化的民主政治’,一方面撰写文章、出版书籍,提出了‘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政治目标,确定基本方针、过程和战略考量、策略和方法,一方面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至2018年7月,秦永敏系狱已超过26年之久。秦永敏被捕后,其发起创建的“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全国旅游群”(政治犯家属救助慈善群)等社团中的重要成员刘兴联、徐秦、郭庆军等多人也接连被捕。

    2018年05月11日,秦永敏被当局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5月11号上午9点,在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秦永敏的辩护律师刘正清律师与蔺其磊律师发布消息称:2018年5月11日武汉中院对此案的所谓“开庭”,秦永敏先是三个法警架着,“开庭”不到10分钟,后休庭至当晚10:30才让我们律师离开法院,期间是变相软禁我们律师于法院,我们要出去吃饭,法院不让,称要等通知,继续开庭。第二天上午仍由二个法警架着拖进法庭,但秦永敏一言不发,精神状况极不正常。合议庭强行要开庭,并说秦永敏身体状况可以开庭。我们律师提出我们律师不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士,但从表面状况看秦永敏是处于昏迷状态,如要强行开庭,也最好是通过相对中立的医疗机构对秦永敏的身体状况进行医学鉴定。合议庭不予理睬,仍强行唱独角戏进行所谓的开庭。

    2018年7月6日,秦永敏的辩护律师蔺其磊发消息称:收到湖北武汉中院通知,秦永敏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将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9:00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



  • 佛山八妇“敲诈勒索” 罗建华被判两年半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5日消息】昨天上午,广东佛山禅城区罗建华等八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罪”一案在禅城区看守所内宣判,八位访民分别被判处一年半至两年半有期徒刑,并处两千至四千不等的罚金,其中罗建华判处刑罚最重的两年半有期徒刑,有三人获得两年缓刑。(图一为罗建华)

    据悉,罗建华等八人集体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罪”一案于昨天上午十点半在佛山禅城区看守所宣判。其中:罗建华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潘玉燕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1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杨燕冰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1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梁丽霞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1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霍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陈女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杨连焕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1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周柳珍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禅城区祖庙街道某村的村民罗建华等八人因持续多年举报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要求公开村集体财务账目、信访维权等事,遭到当地利益集团的打击报复,于2016年8月16日从贵州旅游返回佛山后遭到刑拘,被指控“敲诈”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维稳办工作人员,罪名为“敲诈勒索罪”,羁押于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同年9月22日,八人被批准逮捕。在被羁押一年零三个月后,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第十九法庭进行开庭审理,至2018年5月14日进行宣判。

    该案中八人平均年龄达到58岁,其中罗建华(49岁)、杨连焕(57岁)、陈女(65岁)、潘玉燕(58岁)、杨燕冰(61岁)、梁丽霞(48岁)、霍笑(69岁)、周柳珍(65岁),八人多年来一直持续为村民集体利益进行控告维权,最终受到打击报复锒铛入狱。罗建华辩护人吴魁明等律师形容八人的事迹为“一场悲情的控诉”。



  • 屠夫吴淦“颠覆案”二审宣布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18年4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涉案709、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中国著名异见人士吴淦(网名屠夫)今日(3月17日)在天津高院开庭宣判。院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2015年5月20日,大陆著名异见人士吴淦在南昌抗议江西高院不让参与“乐平冤案”律师阅卷,而被行政拘留10天。

    5月27号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遭福建警方刑事拘留。

    2015年7月3日,吴淦被福建厦门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两罪批准逮捕。

    2016年1月28日厦门市公安局通知吴淦已经移交给天津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4日,在天津市二中院,吴淦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审判。

    2017年12月26日,吴淦被天津当局以“12宗罪”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吴淦对一审判决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然而,在历时将近4个月后的今天(4月17日)吴淦依然被天津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此,推特公众号“屠夫杀猪工作室”发文称:今天是2018年4月17日屠夫吴淦因拒绝"认罪交易"而被施以8年重刑。今日此案上诉案会在天津高院宣判,如没有奇迹他还需要在牢狱中度过1858天。这是本推号第666条推文,期待不太可能的奇迹。

    吴淦两位辩护律师燕文薪、葛永喜或许是迫于压力,今天并没有明确发声。将近晚6点时,葛永喜发推文称:“仍旧依旧照旧,如前如故如初。万物原是尘土,有人裂石劈山。中间多少奇景,险峻世人难知。”似乎在隐喻吴淦被维持原判。

    本网人权观察员浏览天津法院的官方网站获悉,在早上9:05就发出消息:“今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淦颠覆国家政权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今天(4月17日),吴淦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身患顽疾却前去旁听的湖南公民何家维被警方带走,关押在天津站区派出所,后又被遣返湖南本土。而维权人士孙涛,则在周一(4月16日)就被社区维稳人员上岗。

    而在吴淦即将开庭前夕(4月14日),其父徐孝顺就被国保控制在广西桂林中山路维也纳大酒店。并且吴淦父亲受伤的情况下,国保也不让其住院看病。

    吴淦父亲徐孝顺愤怒地说“参加控制我的人有福清国保副大队长魏长龙,镜洋派出所民警郭成春,镇武装部郑部长,下施村主任陳建平,桂林俩位协管,徐孝顺69岁的老人,8号又被小車撞了,手腕粉碎性骨折,从医院给弄到控制点。伤危不让住院。人多控制人不履法。「法律」何在!”

    吴淦今日宣判除了亲属被控外,各地多位前去围观旁听的维权人士被控在家,天津高院门前可谓冷冷清清。然而,远在新西兰的华人,却早早来到新西兰领事馆门前,拉起“维权有理!吴淦无罪!撸起袖子加油干!””释放良心犯!停止酷刑!“等横幅声援屠夫吴淦,抗议中共暴行。

    吴淦简介:福建福清人,1973年2月14日出生,网名:超级低俗屠夫,当今中国著名维权人士,早年凯迪网络名人。

    2009年,“屠夫”吴淦最早闻名于网络缘于邓玉娇案,由于屠夫的参与推动了该案的迅速传播,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2010年,吴淦参与了著名的“福建三网民案”、浙江钱云会案、沈阳夏俊峰案、庆安火车站枪击徐纯合致死事件等著名案件。数年来积累的维权经验,吴淦总结出一部“杀猪宝典”在网络盛传,并被因被公权力迫害而又状告无门的怨民学习效仿,因此令当局对吴淦恨之入骨继而进行报复。

    2015年5月20日,吴淦在南昌抗议江西高院不让律师参与“乐平冤案”阅卷事件被捕,在拘留期满还未释放之际,继而又被卷入轰动国际社会的“709大抓捕案”。

    目前获悉,吴淦是整个709涉案人员当中唯一一位拒不认罪、拒不向党国低头的人。

    因吴淦拒不上央视认罪,致使当局恼羞成怒,便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其8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屠夫吴淦“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前声明】

    言论、出版、宗教信仰、游行、集会,对政府、官员的监督、表达不满等权利,这些都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假设它是真的),赋予和保障的公民权利。更是世界各国所认可和遵循的普世价值。如果因有人行使这些权利而遭入罪,都是这个国家与时代的耻辱,也必将为世人所耻笑与唾弃。叫一个人对行使这些权利是否有罪去作辩护,我认为这是对一个正常人的侮辱。

    在中国大陆,若意识形态与信仰与当权者不符,很容易遭罗织“其须有”的罪名迫害。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在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遭迫害的知识分子、八九一代、民主党人、法轮功学员等。到近几年,因捍卫正当权利而遭迫害的公民、人权律师,千千万万遭打击报复的无辜者。他们哪一个是有罪的?几十年来换汤不换药,本质一直没有变。

    他们对我的指控,都是这些年大家公开看到的事。无非是一些言论,写了三个宝典;对无辜受害者的声援与帮助;对胡作非为公权力和官员的揭露及行为艺术表达。这些都是一个公民在正当地行使权利。同时,这些公民权利,也是每一个人都应当去捍卫的。

    我将被判有罪,不是因为我真的有罪,而是因为我不肯接受官方指定律师;不认罪及上媒体配合宣传;坚决揭露他们对我的酷刑、虐待等各种暴行;揭露检察院包庇、渎职行为。专案组曾告知我,此案是领导定调,检、法走个程序过场。在我知道开庭只是为了判我有罪而演出的一场闹剧的情况下,本人不对我所言所行作辩护。无罪的人无需为自己辩护。

    另外,在公安各种程序违法、酷刑、虐待、侵占我财物、强迫我采访、强迫我放弃自己请律师的权利,这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査处情况下,开庭没有任何意义。

    我知道将被重判,但我永远不会为自己的所做所为,及今天的选择而后悔。只为连累家人,只为自己做的太少,而愧疚自责。民众的声援与支持,律师们的坚持与付出,就是对我最好的“判决”。黑白是非不会被颠倒,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不会因一些人阻挡而停住。那些企图阻挡人类文明进程的人,终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在“伟光正”的残暴统治下,不被“犯罪”都不好意思。再不“犯罪”,我们都老了。被判颠覆中共政权罪于我是莫大荣誉。在争取民主自由、捍卫公民权利的征途中,一份出自独裁专制政权的有罪判决书,就是颁给民主自由战士的一座金光闪闪的奖杯。

    我拒绝辨护,仅借此机会感谢颁奖!谢谢!

    声明人:吴淦(签名,指印)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 谢阳“煽颠案”宣判至今仍在“取保候审”

    【民生观察2018年4月3日消息】本网从谢阳律师处得悉,其所涉及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早已宣判超过三个月,但所负“取保候审”一直未予解除,多处向有关部门交涉,却一直遭到推诿。

    据悉,谢阳律师于一个星期前因准备赴香港出差公干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长沙岳麓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港澳通行证》,被办事人员告知其不能办理港澳证,理由是谢阳系“取保候审”人员,要其去找经办单位和领导协商办理。

    据谢阳律师介绍,2015年7月10日,其不慎被当局卷入震惊全球的”709案”,被当局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秘密关押长达半年,期间遭受严重酷刑,其后羁押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一年余。2017年5月8日,该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于当日结束,但法院并未对此案作出宣判,而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将谢阳律师释放,不过,当时的谢阳并未自由,而是被当局派人带走,事后据谢阳透露,其被二十几人带到偏远山庄羁押。2017年12月26日,当局对该案进行宣判,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但免于刑事责任。

    本网联系了谢阳律师(Tel:‭+8618673190911‬),他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在宣判后,涉案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理应自动解除,但当局并未这么做。据称,谢阳律师曾多次致电找到该案的刘姓承办法官,但对方一直敷衍推诿,都以“正在办理”为由拖延。目前该事已经交涉一个星期,当局似乎并未有想解除的意思。

    谢阳律师表示,当局迟迟不肯解除其“取保候审”,主要目的应该是欲对其有所制肘,犹如紧箍咒一样,对其进行有效控制,不过,作为一名律师,维护自己权益市天经地义的事情,绝对不会轻易放弃,下一步将会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关谢阳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709案”谢阳、屠夫或将在下周二同时宣判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1222/16841.html



  • “福州大抓捕”一审宣判 林炳兴等罪名成立

    【民生观察2018年2月6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2017年2月6日)下午,“福州大抓捕”一案在福建省福清法院开庭宣判,法庭对隋牧青等维权律师的无罪辩护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指控“寻衅滋事”罪名成立,林炳兴等人再遭冤判获刑,冤上加冤。

    今天上午,“福州大抓捕”一案第二次开庭审理,由公诉人补充证据。据到现场围观的知情人士透露,有数十警察、国保分布在法院内外,戒备森严。大约有四十多位来自全国各地公民前来围观庭审,然而能容纳50人的法庭,仅允许十多人旁听。据悉,公诉机关甚至把林炳兴等人联名控告福建高院法警用暴力围殴林炳兴致伤的状诉作为定罪证据,提交给法庭质证,以补全所谓的“定罪”证据。

    至于今天下午的宣判只是审判长口头宣判,判决书还未送交当事人、家属和辩护律师。据悉,林炳兴、严兴声被判两年零三个月,廖俊被判两年缓刑三年,江智安、贺清敏被判一年零九个月,张秀萍、卓道明、林善忠、吴宏福、熊凤莲被判一年零年六个月,石立琴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当审判长刚刚宣判完,林炳兴等冤民,都当庭大声抗议表示不服,将会上诉,并誓死申诉到底。

    林炳兴等冤民已深受福州司法公权力的迫害,如今再遭冤判,这样的结果让今天到福清法院围观声援的徐孝顺(屠夫父亲)、唐兆星、庄磊、何宗旺、陆祚钰、林赛英、严煜钊、梁百端、叶钟、林应强、吴林香等维权公民和当事人家属都感到非常气愤。有关人士认为,纵观“福州大抓捕”一案,明显是当局滥用公权,行构陷报复迫害林炳兴等冤民的又一恶行。本案辩护律师王国芳在福清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就曾当庭指出承办该案的公检法人员的居心险恶。 

    对于“福州大抓捕”涉案人员因“聚会”而被判有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认为:首先公民聚会是在宪法框架下每一个公民的天赋人权,任何一个公民都权利参与或不参与任何一个及任何内容的聚会。只要聚会本身不违反任何法律禁止的行为,这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福州大抓捕”一案在本质上是对这些公民在“三坊七巷公民自由行”和“勿忘六四”这两件事情上的惩罚,但当局为了掩盖民间具有一定程度的抗争力量及抗争行为的事实,故而做出这样的判决,充分体现了极权专制的本质。因聚会、聚餐、自由行等行驶法定权利的行为而被判有罪,这是中国乃至世界法治史上的一大笑柄。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案第二天的庭审实况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04/16881.html



  • 江天勇宣判后首次与父亲相见 三月将转监

    【民生观察2018年1月18日消息】本网从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处获悉,江天勇的父亲于日前去到长沙一看探望了江天勇。江父表示,江天勇看上去脸色要比上次开庭时要好一些了。

    据悉,江天勇的父亲于1月16日从河南信阳搭乘火车去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进行了常规的家属探视,整个过程大概只有半小时,这是自江天勇案宣判后首次与父亲相见。江父表示,江天气色脸色看起来要比上次宣判时(2017年11月22日)强一些,精神状态相对也好点了。江天勇告诉父亲,感谢大家的关心,自己在看守所里的生活还好,还叮嘱父亲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不用太担心。

    江父还说,探视结束后,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二月份要过春节,所以看守所就不安排家属探视了。春节过后的三月份也不需要来(长沙)了,因为江天勇将在三月被转到河南的监狱去服刑。至于具体会被转送到河南哪个监狱目前还不清楚,要江父等有关部门的电话通知。换而言之,家属下次探视江天勇的时间最早是在四月份之后。

    另外,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还透露,为了防止江天勇的父亲前去长沙有可能约见公民人士或者接受外媒采访,这次江父的长沙之行是由河南老家国保人员陪同并在“全程监视”下进行。江父探视结束之后即在国保催促下匆匆买票离开长沙。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妹妹到长沙探视江天勇 官派律师拒给判决书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220/16839.html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