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李和平家属被迫搬家


图为广州网友第一看守所门口声援唐荆陵
看到3/28小灯泡的新闻,心里非常的难过,真的是如同小灯炮的妈妈一样的想法,「希望让这样的人能永远消失在这个社会。」
再看到新闻上嫌犯王景玉的父亲曾将他强制送医,但台北市联合医院松德院区无确诊,因此又被放回家中,让我感同身受。我的故事虽不是很精彩但相信是许多照顾精神上有疾病患者家属的心声并希望政府,医院及社会能正视这个问题及法律上的漏洞。好让这个社会能更美好、更安全。
我家中有长辈也是患有精神上的疾病,并有领身心障碍手册,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位长辈是很优秀的一个人,但由于生活金钱上等的压力造成他心理的问题,他本人也非愿意患有精神上的疾病同时也受到心理病痛的折磨,也希望自己能控制好。虽然吃药能控制好疾病,但期间状况会有好有坏,自己却无法控制,当在不好的时候,由于人权关系,患者必需要达到自伤或是伤人才能强制就医。或是一定要患者同意接受治疗,医院才会进行治疗。但患者通常在发病时,不会觉得自己有问题,都觉得自己非常好。这时,照顾的家属才是最直接知道他的状况是否需要就医治疗,但往往未达法规或是医生的治疗标准就无法接受住院治疗,最后要像发生这样的事件,政府、医院及社会才「可能」会重视这个问题,但这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宝贵的生命就这样被犠牲了,其实正确的做法应是预防胜于治疗!不是吗?而不是等到事情发生了,才去处理、检讨和解决。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精神病患就不能有人权,只是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来协助病患就医及辅助照顾者家属呢?坦白说,当患者发病时,我们除了不舍他受到疾病的折磨外,我们常常感觉无助及都快要跟着心理生病了。
最后我真的希望「类似这样的事件不要再发生了」,但不是要让患者及家属无路可走而是需要政府,医院及社会大众的帮忙。一起让社会更美好及安全!
(来源:苹果日报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9/826948/ 2016年03月29日)
男子在家中自办“医院”,伙同他人强行带走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
山寨“精神病院”敲诈家属拐卖女病人
在无任何行医资质情况下,田东男子向某擅自开办“精神病院”,伙同他人绑走流落街头的精神病人,然后打着治病的名义向家属敲诈勒索。事发后,当地警方解救出19名受害者。近日,田东县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据了解,这家害人的“精神病院”已经无证经营了13年
1、案例
“精神病院”向病人家属索要1万元
石先生是都安瑶族自治县人,他的姐姐小娟(化名)患有精神疾病。2014年5月25日,小娟突然离家出走,家人四处寻找未果。
去年8月26日,一对陌生男女突然找到石先生家。陌生女子掏出手机,展示手机中一女子的相片,询问此女子是不是石先生的姐姐。得到肯定答复后,陌生女子拨打一个手机号码,让石先生听听姐姐的声音。“你姐姐在我们医院接受治疗,你尽快到田东县祥周镇百银村土洋院接你姐姐,记得多带钱。”陌生女子说完后离开了。
石先生得知姐姐的下落后很开心,4天后,他驾车来到百银村的土洋院。石先生看见姐姐和不少女子被关押在一个小房间里,他想接姐姐回家,却被要求交纳1万元“治疗费”,否则不给接人。他觉得土洋院不是正规医院,认为这些人打着治病的名义敲诈勒索,就向当地警方报案。
2、案发
警方介入救出19名受害人
当地派出所多名民警到场,控制住土洋院的开办者向某,并从土洋院搜出6副警用手铐、现金出纳账本及两辆作案车辆等。民警从土洋院解救出19名疑似精神病人,其中8男11女。次日,犯罪嫌疑人向某被警方刑拘。之后,犯罪嫌疑人隆某等4人相继落网。
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被解救的19人当中,17人是精神分裂症病人,1人是癫痫病患者,1人未患精神病。经田东县卫生和工商等部门证实,向某没有行医资质,他开办的土洋院也没有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属于无证经营。
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土洋院就是一栋两层的自建楼,分成多个小房间,每个房间关着多名精神病人,但男女分开关。向某安排人配药、洗衣服、做饭、看管等,自己则伙同手下到外地绑来流浪的精神病人。这些精神病人在土洋院一天可吃两餐,白天被锁在房间里,吃饭时才能出来。为防止精神病人逃走,向某建起围墙将土洋院围起来。
3、调查
恐吓病人得到地址后敲诈家属
随着向某的落网,他打着收治精神病人名义进行犯罪活动的部分真相浮出水面。据查,向某今年59岁,田东县祥周镇百银村银匠屯人。他为了捞钱动起歪脑筋,在无任何行医资质情况下,擅自在家中开办所谓的精神病院——土洋院,并对外张贴小广告,引诱不明真相者前来治疗。但“精神病院”开张后,主动上门治疗者寥寥无几。
于是,向某打起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的主意,平时驾车四处游荡,一旦发现衣冠不整的流浪精神病人,就以食物引诱或直接强行拉上车,带回家中关押。他强拉流浪的精神病人时,如果遇到反抗厉害的,会直接使用非法购买的手铐。在对付发病的精神病人时,他也使用过手铐和电棒。
去年6月的一天,向某在田东县新果菜批发市场附近,看见胡言乱语的小娟,就伙同他人强行拉小娟上车,将她关了两个月。后来,向某等人通过恐吓、殴打的方式问出小娟的名字和住址。随后就和同伙上门要求小娟的弟弟石先生带钱接人,最后东窗事发。
除了敲诈勒索病人家属外,向某还打起拐卖女精神病人的主意。2014年4月底的一天,他听说一个精神病人在百色市右江区流浪,就驾车前往,伙同他人将精神病人小璐(化名)抓上车。小璐被关押3个月。其间,向某带着买家来买小璐,但遭到小璐的强烈反抗,他就用电棒电击小璐,企图让小璐服软。
据了解,小璐家在德保县东凌乡,事发时独自到百色市区找哥哥,结果被向某绑走。几天后,向某从小璐的口中得知其家庭住址,于是登门称“我是土洋院的医生,看到小璐精神不正常,就带她到医院治疗”。小璐的爸爸到土洋院接小璐,被要求交1万元,他拒绝交钱。
随后,向某将小璐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田阳男子隆某,隆某又将小璐以1.4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另一男子黎某。黎某将小璐带到南宁,准备卖到河北,却突然得知向某落网的消息,就迅速将小璐退给隆某,拿回7000元。因担心被追责,隆某就购买一张车票,将小璐送上回家的班车。
此外,向某还从凌云县城将精神病人小美(化名)强行带回,后以100元的价格卖给隆某。之后,隆某用铁链锁住小美,将她带到南宁火车站,本想乘车到河北卖掉,但被南宁铁路警方抓获。
4、审判
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田东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庭审中,被告人向某的辩护人辩称,向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和绑架罪,他主观上是为了救治精神病人,才将这些人收治起来。被告人只是非法行医,没有将几名被害人卖给其他人。向某只是因为要将病人转由其他人照顾或继续治疗,才收取一些治疗费、伙食费。
法院审理查明:在警方解救出来的被害者当中,仅有两人是由家属送来治疗的,其余人员均是向某从路上强行拉来的。证据证实,向某向两名精神病人家属实施敲诈行为,索要钱财2.2万元未遂,并将两名女病人卖出,非法获利18720元。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此外,法院判处其余4名被告人1年1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截至12月1日,被告人向某和隆某已提起上诉。
据了解,向某2002年开始无证经营土洋院,至案发时已有13年之久。土洋院为何迟迟未被彻底取缔呢?祥周镇百银村村主任马玉鲜表示,田东县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曾多次对土洋院进行查处,但没有彻底取缔。
主办法官表示,被告人向某无证经营13年未被彻底查处,有多方面原因:一、被告人向某之前打着照顾精神病人的名义,实际上私下敲诈勒索钱财,甚至拐卖精神病人,但迟迟没有败露,后来精神病人家属进行举报,才让向某的犯罪真相浮出水面;二、土洋院位置偏僻,且建有围墙,不容易被发现;三、向某一般是对外县、外市甚至外省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下手,这些病人身份不明,不容易被发现或找到。
记者了解到,村民黄某曾从向某手中买了一名女精神病人,准备给儿子做老婆。他到田东县公安局一派出所给所买女子办理入户手续时,派出所民警来到黄某家,发现黄某所买的女子表达能力模糊,就进行拍照取证并进行处置,但未联合相关部门彻底取缔向某的土洋院。
田东县卫计局一工作人员则表示,他没有掌握这方面的情况,不便做出回答。
5、提醒
乡村精神病人亟需关注
记者了解到,此案中的受害人几乎全是乡村精神病人,他们自理能力很差,防范意识低,容易出现意外。这些病人一旦走失,家属很难寻找。此案的主办法官表示,乡村精神病人的家属因资金、精力有限等原因,照顾病人往往不到位,易发生精神病人走失甚至被拐卖的情况。他呼吁广大此类病人的监护人、家属,一定要细心照顾精神病人,以防类似情况发生。
如何保障乡村精神病人的人身安全呢?田东县卫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患病轻的,由监护人监护、照顾;患病重的,应送到相关医院进行治疗。目前,他们正在排查各乡村的精神病人,统一建立健康档案。这方面的工作,他们正在努力开展。不过,很多家属和监护人对精神病人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不能按时帮喂药。为此,该局不断进行宣教工作,让监护人照顾到位。对于外县、外市、外省流浪过来的精神病人,他们就很难照监管到了,毕竟建档的只是辖区内的常住人口。
(来源:广西新闻网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51207/newgx5664b92a-14048096.shtml 2015年12月07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8日消息:今日,“709律师大抓捕”的受害人的律师和家属们去天津河西看守所,要求获得会见!因为从2015年7月9日至今,已过去半年时间,被关押律师未有一人获得过律师会见,也无其它音信,无人知道他们被关押在何处,有没有遭受酷刑。
今日,为保护他们的法律会见权益和家属知情权益,李和平律师的夫人王俏岭、王全章的夫人李文足、王全章的姐姐、高月的母亲、戈平(勾洪国)的夫人到天津河西看守所要求知情权。
同时,王宇的辩护人文东海律师、包龙军的辩护人黄汉中律师、王全章的辩护人余文生律师、戈平的辩护人纪中久、望云和尚(林斌)的辩护人龙霖(路上)、高月的辩护人李国蓓律师等今天也在天津河西看守所门口要求行使会见权。
由于709抓捕律师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今日的会见有外媒随行拍摄采访。
上图从右至左:王峭岭、余文生、黄汉中、文东海、高月妈妈、李国蓓、纪中久、丽丽(戈平妻子)、游明磊、王全璋姐姐、李文足







高耀新在坐满14年牢之后却再也回不了家了。
他饿死在了异乡的回家途中,尸体被发现时,他出狱正好一个月。
至今,我们无法知道他出狱的那一个月里发生了什么,只有目击的村民讲述看到濒死时的高耀新不知道找人要吃的。
监狱称,他们在高耀新的姐姐高友栓最后一次探监时已经告知其释放时间,并且在释放时给高耀新发放了回家路费。高友栓则称,她没有得到通知,并且监狱也没有通知高耀新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2015年9月,法院判定监狱方面负有一定责任,应予赔偿和道歉。这张判决距离高耀新死亡已经过去了十五年。
“纪律组长”
事发距今已经近三十年。1986年8月11日,高耀新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翌日,高被监视居住。10月30日,高被逮捕。
1990年11月22日,洛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耀新有期徒刑15年。此判决认定,高耀新系病态人格,具有部分责任能力。判决生效后,高被押送至服刑监狱——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的河南省第四监狱。
由于改造积极,高耀新在狱中曾担任“纪律组长”。监狱出具的《减刑呈批表》和《减刑刑事裁定书》显示,高耀新服刑期间“起模范带头作用,生产劳动中带领一个小组加班加点,出大力流大汗,较好完成任务,被记功一次”。
服刑两年后,经洛阳中院裁定,高耀新获得减刑一年。
2000年8月11日,高耀新终于刑满。监狱干警给了高20块钱回家路费,将他送上了去洛宁的公共汽车,并买了车票,跟司机交代了高耀新到洛宁下车。监狱干警称,高耀新坚持要自己回家。
一个月后,高耀新的尸体在洛宁赵村乡东山底村后山被村民发现。
饿死山中
高耀新被释放半个月后,他的姐姐高友栓前去监狱探监。直到此时,她才得知弟弟已被释放。高耀新父母早亡且没有配偶,更没有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高友栓是他唯一的近亲属。
2000年9月14日,高友栓找到了弟弟的尸体。两天后,她将弟弟的尸体运回洛宁县马店乡关庙村陈北组土葬。
弟弟死后,高友栓多次到最高法、司法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洛宁县委等单位信访,反映第四监狱违法释放其弟高耀新导致其饿死山中,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在压力之下,第四监狱于2006年10月与高友栓签订协议,约定“原河南省第四监狱服刑人员高耀新因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其家庭生活困难,根据高耀新家庭实际情况,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第四监狱与高耀新协商,第四监狱一次性救济高耀新亲属一万元。高耀新亲属对第四监狱的关怀表示感谢,不再提出任何要求”。该协议由高友栓签字、领款。
然而高友栓的上访没有停止,她坚持要求第四监狱进行赔偿,并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5年1月8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对“高友栓申请第四监狱国家赔偿案”做出复议决定。
复议认为,高耀新之死系其刑满释放后自行走失所致,并非监狱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高耀新人身权所致,该案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决定称,赔偿请求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明显超过法定时效,赔偿请求人的申请无法律依据。
监狱赔偿
在法律援助律师的代理下,高友栓向河南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请求。
为证明高耀新的家属已经被提前告知刑满释放时间,第四监狱曾出具狱警与高耀新同号犯人的证言,这些证言还用来证明高耀新在服刑期间和回家上车时精神正常。
法院认为,证人均为第四监狱干警及服刑人员,与第四监狱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上述证言部分的证明效力无法被认定。
河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第四监狱在高耀新刑满释放前一个月应通知其原籍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但第四监狱未履行该项职责。
虽然当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监狱应通知其亲属接回,但刑事判决认定高耀新系病态人格,仅具有部分责任能力,依正当法律程序,第四监狱在释放高耀新时负有特别注意的义务。
因此,高耀新在刑满释放回家途中死亡,与第四监狱的不作为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第四监狱对高耀新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监狱曾辩称,高友栓申请国家赔偿已超诉讼时效。对此,河南省高院认为,自2001年元月起,高友栓反复向相关单位反映第四监狱违法释放高耀新造成其死亡的问题,故不能认定高友栓的赔偿申请超过法定时效。
今年9月8日,法院最终撤销了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的复议决定,认定第四监狱应对高耀新的死亡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应承担高耀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57346元×20年×20%=229384元。第四监狱应为自身的不作为对高友栓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来源:“九派号外”微信公众号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95955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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