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家属

  • 山东李春华被抓走一月 家属不知罪名不知关押地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1日消息,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市后乔家村访民李春华,9月1日被龙口截访人员从北京带走,9月2日被带走刑拘,至今一个月的时间,刑拘罪名、关押地点等,家属至今未知。

    李春华的儿子今日对本网志愿者说“抓走其母亲的镇政府、派出所、县信访局书记等人,他们互相推诿,不肯说出母亲的下落。信访书记的答复是不知道情况,而当时恰恰就是信访局从北京接回我母亲,也就是他们派人把母亲送往烟台关押,而关押的具体地址则从未有人告知,到现在连刑拘通知书都没有”!

    而当时抓走李春华时也只是接到了政府的一个电话通知而已!!

    李春华因丈夫乔瑞坤及其他近亲属关于赡养老人、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矛盾,李春华认为本来属于乔瑞坤的财产被对方霸占,为此告状,谁知法院的判决并未替她挽 回损失,迫使李春华开始逐级上访。近8年的上访历程中她多次死里逃生,其中包括和当年赫赫有名的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同时被驻京办带走,李淑莲被迫害致死, 而她有幸活了下来,然而,李淑莲的死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并没有使龙口当局在司法方面有所改善,反而变本加厉的迫害其他访民,在李淑莲死后,李春华又被劳教 一次,关精神病院三次,丈夫乔瑞坤也被两次关押到精神病。

  • 江西老木被抓第8日 家属仍未收到拘押通知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18消息:江西维权人士龚新华、廖佳华日前辗转联系到“7.10”大抓捕中在北京被抓的基督徒老木(实名:刘永平)家属,家属表示此前他们还不知道刘永平被抓的事情,更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书。
     
    刘永平与著名民主人士胡石根先生平日交往较多,二人同是北京家庭教会博和博教会成员,在同日被抓捕,目前仍不知道关押地点。
     
    龚新华称,他向刘永平父亲拿家属授权委托书,但刘永平户口在另一城市,需要有父子关系证明,此间来回奔波较为麻烦,目前关系证明还没有办好,还未取得授权委托书。
     
    同日被抓的基督徒商人戈平目前已知被天津警方“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刘永平、胡石根、戈平同在雅和博教会聚会,有网友据此推测刘永平、胡石根亦被天津警方秘密拘押。

  • 唐荆陵等三君子煽颠案开庭 多名家属和声援公民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19消息:今天上午9点半,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涉嫌煽颠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名公民被广州警方包围,数十人被带走,还阻挠记者采访,抢夺其设备。
      据今天到场的湖南维权人士覃事文介绍,今天有外国使节和唐荆陵爱人汪艳芳,袁新亭父母以及王清营的爱人等200多人来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仓边路28号)。广州派出大量警察、警车和国保、法官、法警围在该院周围,并用铁栏堵拦公民旁听和声援,并且动用暴力抓捕多名公民到北京派出所,唐荆陵爱人汪艳芳和王清营的爱人及多名家属也被抓走,更嚣张的是还抢夺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摄像设备,在大家抗议下才没有得逞,不让任何人旁听。
    11:30分时,代理律师常伯阳,张雪忠,刘正清等律师从法院出来,在接受采访中说,既然是涉嫌煽动颠覆中共政权,就得是非中共党员法官担任审判,而他们提出的要求该院不采纳。这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是对公民的迫害,因此他们强烈要求法官回避,遭法庭拒绝。 因为没有公平,六名律师全部被当事人解除代理。
    在场公民表示,中共认为公民维权和自由言论挑战中共执政权威和地位就是犯罪,这是对人民的迫害,希望每个公民行动起来,共同维护人权。

    以下是抓人时的图片:

  • 精神分裂症患者因无家属接无法出院 被迫上诉

     为什么不能出院?
    协调会讨论的,正是徐为最关心的问题—出院。他再也不想住在这个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下午3点50分就吃晚饭上床的精神病院里了。
    青春精神病院院长陶乃强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徐为是否符合出院条件”时这样说,“如果是他自己要出院,那肯定不行;如果是他监护人提出,那肯定可以。”言下之意,只要徐为监护人提出出院申请,徐为就符合出院条件。
        上海市普陀区南岭园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朱国平参加了那次协调会。当时,徐为的监护人、也就是徐为的大哥当着众人的面表示:“他最好不要出来。”街道和居委会均表示,尊重其监护人意见。
    但问题是,监护人不同意,精神病人就不能出院吗?
    杨卫华告诉记者,这是精神病院长期形成的“谁送谁接”陋规造成的。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所长谢斌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精神病院一定要遵守“谁接谁送”的原则,“这是一种传统的做法”。
        送徐为进医院的,是他的父亲。2003年时,他因为琐事与父亲发生争执,推搡了父亲,“因为指甲太长,把他(父亲)的脸划伤了。”这在常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家庭矛盾,在徐为家里却成为“徐为有精神病”的佐证。
    他的入院病情诊断中这样记录,“猜疑被害、被跟踪,无故打人、骂人”。陶乃强说,徐为得的是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很难治愈,“能配合治疗就很好了”。
    徐为的父亲已经病逝,接替监护人职责的是他的大哥。除了“不能照顾”徐为外,大哥还把徐为的房产租了出去,每月收入2400元。徐为猜测,“房子”可能是大哥不让自己出来的主要原因。
        但在法庭调查中,徐为大哥向法院表示,自己会将出租房屋所得分一部分给徐为,并承诺在自己退休后有时间了,就把徐为接出院。
        律师杨卫华向徐为提供了法律援助。经过司法鉴定,徐为虽然有精神分裂症,但其症状已经缓解,并且具备诉讼行为能力,法院应当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本来还想做个鉴定,他是不是具有独自办理出院手续的能力,但没有这项鉴定”。
        精神卫生法与民法冲突,听谁的?
        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杨卫华本来还想帮徐为申请1万元抚慰金,最后也不了了之,“能把他放出来就不错了”。
        实际上,根据2013年5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徐为要出院,本来是一件有理有据的事。精神卫生法第30条明确规定,除非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才能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其余患者均应遵从自愿原则。
    该法第44条还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但医院方面辩称,徐为是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前由监护人送医的,“并非自愿住院治疗”,因此其出院也应当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接走。
        法院支持医院的这一说法。判决书称,徐为经司法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原告属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关于‘自愿住院’的规定,其是否出院,目前仍然需要得到其监护人同意,故被告青春康复院以未经原告监护人同意为由拒绝原告提出出院的要求,并无不妥。”
        但律师杨卫华认为,这种认定并不妥当,“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不是自愿住院的,就说他不能自愿出院吧?”
        徐为的另一个代理律师、独立精神卫生法专家黄雪涛则认为,法律上并不需要讨论一个人是否有病,而是要讨论这个人是否有能力,“他能与医生沟通,能知道出院后去哪里,怎么生活,会自己买单付钱,还懂得如何打官司。你说,他是不是具备出院的能力?”
        监护人的意见对精神病患者来说,真有那么重要吗?
        杨卫华律师认为,我国民法通则中有关监护人制度的规定,与现行的精神卫生法存在冲突。前者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而精神病人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法冲突的状况不改变,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杨卫华说。
        他建议,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能力限制”应出台具体的司法解释,即哪些能力是被限制的,哪些能力是需要监护人授权的,“现行法律没有这种解释,也就是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一样的,凡事都要听监护人的。”
        在国外的司法实践中,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保障还包括“分散授权”和“定期审查”两种制度探索。前者将被限制人的一些权利分散开来,不同的权利由不同的监护人负责保障;后者对被限制人的监护人进行定期审查,每隔一段时间查验其是否尽到监护义务,并征询被监护人意见适时合理更换监护人。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的问题,在实践中也是精神病患者维权碰壁的主要困难。“很多人精神病人要维权、办事,会被要求让监护人出面,有的监护人不出来,就要找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居委会如果再不管,他就办不成事。”杨卫华说。
        以徐为案为例,法庭在作出最终判决前,走访了徐为生母、徐为大哥、徐为二哥以及居委会干部,由于上述4者均表示无力在徐为出院后进行“监护”,徐为除大哥外找不到其他监护人,他就只能在众人的“安排”下继续住院治疗。
        “最搞笑的一点就是,所有人都说是为徐为好,所有人都不想惹麻烦,最后由这些‘所有人’决定,徐为应该住院。”这场官司,从2013年打到今天,黄雪涛和杨卫华感受最深的,就是“无处不在的潜意识歧视和偏见”。他们总是会被记者、被其他律师不断问及“徐为到底有没有病”这个问题。
    “我不会说他没病,但他有病能说明什么问题呢?他各项能力都具备,就像一个癌症病人一样,医生可以不让一个癌症病人出院吗?”黄雪涛一直致力于为精神病人维权,就在昨天中午,她还与一群精神病患者一起吃饭、聊天,“就像跟普通人在一起一样。”
     
    (来源:人民网http://gx.people.com.cn/n/2015/0415/c229247-24501822.html2015年04月15日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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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郭洪伟及母亲被检察院批捕 家属呼吁律师介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4-11消息:今天,吉林访民郭洪伟的家人接到铁东区公安分局的通知,郭洪伟和他的母亲肖蕴苓被铁东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郭洪伟的家属了解到,昨天郭洪伟和他的母亲就被正式逮捕,预审通知他到看守所找预审拿家属通知书,因为他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预审就没给他通知书,他问预审郭洪伟母子敲诈谁了,预审说,到了法庭上你就知道了。
     
    据悉,郭洪伟母子是2015年3月9日被吉林省四平市南四纬派出所民警以回家解决问题为由从北京接回,途径四平市南大桥路口时,被等候在此多时的警察、便衣带走于当日刑拘。
    家属计算,郭洪伟和他70多岁的老母亲被刑拘已经1个多月了,律师去了几次也不让会见,他担心他们母子的身体吃不消,并希望有律师给提供帮助!

  • 精神病患者痊愈出院却回不了家 家属多不愿接回

     昨天,一名曾经的精神病患者,被精神病人疗养院“丢”到社区,而其监护人又不愿再管。现在这名被“丢”下的人情况如何?其监护人是否涉嫌遗弃?像这种监护人不愿管的例子,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该由谁出面解决?诸如此类问题,困扰着不少人。
    现状:
    被“丢”者重回疗养院
    曾经的精神病患者老林被“丢”回社区,社区里的人并不担心其是否真的好了,而更关注谁负责其生活起居的问题。“难道社区还得派出专人来服侍?”这个问题,昨天得到了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林再次被送回了精神病人疗养院。原来,是社区方面报了警,警方把老林再次送到了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疗养院方面告诉记者,他们不得不再次接收。
    昨天,记者采访了台江区民政局和台江区疾控中心,了解到,目前瀛洲街道已就此事起动了“三无”人员的支助程序。台江区民政局表示支助申请者2000元,而台江区政法委也已答应支助5000元。台江区疾控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街道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疾控中心也会在职能范围内给予支助。
    律师:
    监护人未涉嫌遗弃罪
    老林被“丢”给社区前后,作为其监护人的弟弟却不管不问。有市民谴责其弟弟的做法不妥:怎么能致亲人于不顾?还有不少人甚至问,其弟弟是否涉嫌遗弃罪?
    福建金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成梁律师介绍说,通俗地说,遗弃罪是指有赡养、扶养以及抚养义务的人,对自己的家庭成员不履行法定的义务,达到性质恶劣的程度,在刑法上给予一种制裁的行为。其前提是家庭成员要有这种能力,如果没有,比如一方的生活也十分困难,无力履行这种义务,便很难在刑法上给予责难。
    陈律师说,一般来说,父母不抚养孩子可以作为遗弃罪的一个组成要件,但是弟弟妹妹不赡养哥哥姐姐,许多人认为其没有赡养义务,不可能构成。但实际上,有赡养能力并成为监护人的弟弟妹妹如果遗弃兄姐,还是有可能构成遗弃罪的。
    疗养院:
    精神病患者痊愈
    监护人多不愿接走
    昨天,记者再次采访了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院长周锋。周院长说,事实上,像老林这样的情况绝非个案,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以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来说,全院目前有300多名住院者,都是以精神病人的名义住进来的。住院最长的甚至达到30多年。
    这300多人中,已经痊愈的有一半左右,但相关家属或监护人都不愿把他们接回去。
    周院长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现在这些人绝大部分的住院费都是从医保出,而监护人每个月只出几百元。不排除一些监护人不愿让这些曾经的精神病人分享父母或是别人遗留给他们的财产,因此就干脆把他们扔在医院了。
    支招:
    帮助精神病人
    各部门都有责
    记者了解到,针对精神病人,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多方联动机制。具体而言,就是主要由精神病人所在的街道、县(区)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公安等多方合作,又相互分工的机制。
    卫生部门:其职能就是在治疗上提供支助。只要街道上报,其应在精神病人的用药以及住院等方面提供支助。
    公安部门:如遇精神病人,应出面予以制止并送往相关的治疗或疗养机构。
    民政部门:如果遇到精神病人没有家属,没有监护人,或是这些人不管的情况,民政部门就得管。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民政部门依职责给予相应救助。
    街道方面:职责最为重要,不但要调查列明所在街道有哪些精神病人,病状如何,还要根据病人不同的现状,或以“三无”人员向民政部门提出支助申请,或是配合公安机关把这些精神病人送往相关的治疗或疗养机构。
    (来源:腾讯网http://fj.qq.com/a/20150320/026820.html2015-03-20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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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随州八月患儿突然死亡 家属反遭院方打至头破血流

    2014年12月5日13:00左右我和小孩奶奶到达随州市中心医院,因小孩腹泻来院就诊。由邵承华医师接诊。当时测量体温39.3.医生要求我和小孩奶奶先到医院外面的药店买退烧栓,由医生指导给小孩塞半颗。然后就让我们带小孩去查血、查大便。化验结果出来,医生告知小孩有点消化不良,血象有点高,并无大碍,打针输液即可。
     
    当时我们跟医生说明小孩早产,实际年龄八个月。从小孩出生后,去黄疸打过针以外,一直都未打过针,并询问是否不用打针,只需吃药就行呢!医生告知我们,这些情况都跟治疗没有任何影响,仍建议打针治疗。然后我又咨询打的是什么液体,是否拿一些口服药。而医生告知针药中已含止泻、退烧药,不需开其他任何口服药,并说明今天打完针药回家,无需住院,明天再来复诊即可。我们又问如果晚上继续发烧未减,是否需要塞退烧栓,医生告知不需要再用退烧栓。最终在安排下18:00左右输完两袋液体。由二姨夫开车接回随州他家中。回家后,二姨夫逗小孩玩,小孩还是很开心。
     
    吃罢晚饭20:00左右,小孩准备休息,查体温38.2,直至凌晨04:30左右,小孩表现烦躁不安,查烧竟高至41。我和奶奶发现立即收拾赶往随州中心医院。05:50左右抵达该院门诊一楼,到夜急诊。敲门叫值班医生,等了一会,医生出来询问情况。我告诉医生小孩前一天下午在该院门诊部打过点滴,现在小孩高烧41,表现烦躁不安,希望医院能马上安排医生治疗。而值班医生却还说让我们先到外面药店买点退烧药,并在纸条写明药名—甜倩退烧药,然后要我们先回家,等到08:00以后,医生来上班后再来就医。小孩奶奶反复强调小孩现在高烧不能耽误,要求立即救治。医生再次强调没有床位,医生还没到上班时间,08:00以后再来。小孩奶奶多次哀求,小孩现在高烧严重,就算无床位,即使在走廊也要入院治疗。一直纠缠到06:40分左右,医生才同意入院。
     
    到住院部,接待医生询问小孩前一天有何用药。我把前一天门诊开具的挂号条交由医生(挂号条背面即为昨天医生开具的打针处方,并未给到任何规范的病例),医生抄写挂号条上的处方同时,告诉护士给小孩塞半颗退烧栓以后,就在走廊给小孩打针。打针过程中,我和奶奶发现小孩脸色逐渐苍白。我们急忙找来医生,过了一会医生把小孩抱进病房抢救,而后医生出来告知小孩情况严重,已停止了呼吸。各位领导,我们小孩仅因腹泻、发烧而来院,短短的十四小时却丧失了生命。请各位领导一定要为小孩主持公道!
     
    在我们被告知小孩死亡后,我们要求院方提供小孩的病历证明,可医生未及时提供,直至12月8日上午,在我们多次催促下才给到我们。可拿到的病例却跟事实很多不符,病例已经被篡改。接着随州东城派出所部分人员要求我们和院方医务科朱科长及保安科,协商调节相关事宜。保安科负责人告知小孩尸体在12点前必须转走,如不离开,他们会采取必要措施,并说明保卫科有几十号人马。我们要求院方必须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小孩只是腹泻来治疗,为何会丧失性命,病历久拖不给,任意篡改,这其中的种种问题,医院难道没有责任么。这些问题得到合理的解释,合理的处理方案,我们会自己带小孩离开。可在调节过程中院方医务科朱科长离席,最终未达成协议。
     
    中午保卫科的带来几十人员大吼大叫,手拿电棍冲进病房。一进门乱砍乱打,强制要抱走小孩。我姐姐们和其他人拿手机拍摄现场,而保卫科的人却上来抢走多部手机,部分被踩坏。很多好心人在旁劝阻却惨遭殴打。小孩奶奶头被打破,血流满地,小孩爷爷头也被打破出血。小孩爸爸更被乱棍击打多次,被踩在脚下,小孩姑妈脸部也被打肿打伤,小孩不知去向。为能留住一位凶手,我们在后苦苦追寻。小孩奶奶追到一楼拉住一人不让离开,却被多人又拳打脚踢,当时头破血流,浑身是伤。就在此时凶手一哄而散,小孩奶奶仍想尽力追凶手,还没到医院门口就晕倒在地,很多爱心群众围观指责凶手残忍。
     
    我们已无心追寻,只想在小孩奶奶旁边,喊破喉咙来人救命。当时就是医院保卫科门口,很多120也在旁边,却没人来救治。院方一直未曾露面处理此事,我们一家人在医院遭几十人殴打,抢劫,院方却无任何反应,无动于衷。保卫科人员还要求我们带小孩奶奶去随州二医院治疗。请问这是人民医院吗,我们在这个医院遭人殴打致伤,为何还得去其他医院去治疗,这跟杀人医院有什么区别呢!
     
    有好心人帮忙报了警,可报警四五十分钟后才有人来。我们要求警方调取录像抓回凶手,还回手机。接着小孩奶奶才被带走治疗,可并未实质性的救治,仅擦除面部的血渍而已。最后在我们多次要求下,警方才让院方安排小孩奶奶去急诊室治疗。小孩爸爸身体和心理遭受双重打击,也晕倒在地,我们手机被抢,想通过路人能帮忙拍下现场证据。可随州网已被封锁,有关此事件的相关信息都被拦截,发不出去。小孩爸爸稍微清醒点后,被扶到旁边花坛休息。可警方一下午,我们要求立案事宜,打人事件、抢劫手机事件,并未实质性解决。仅从凶手那边找回几部删掉资料的手机,并未找出凶手。其中一部手机因设有密码,直至晚间才给到,案发现场也未被保护。院方从始至终无一人领导出面解决。
     
    试问已经承受失子之痛,院方没给出任何合理说法,现在全家在医院,惨遭殴打致伤。面对这么多伤痛,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老百姓无权无势,就应该这样任人践踏么,天理何在,还有王法吗?好心人拍的现场照片已被随州网封锁。有关此案件的所有信息都被拦截。希望外地好心人能帮忙转发一下。热心的网友、领导如能看到,请施以援助之手,万分感谢!此事件发生在湖北省随州市,联系人陈文玉(小孩小姑):18682425595 乔倩(小孩妈妈):18771386265 陈文超(小孩爸爸):13135742298
     
    陈述人-患儿妈妈
     
    2014/12/9

    患儿奶奶

    患儿小姑

     
     

  • 山东维权访民赵作媛被刑拘家属呼吁律师介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29日消息:山东烟台维权访民赵作媛11月11日,应烟台接访人员赵波之邀在一饭店商谈回乡的事,被北京警方抓走11月12日刑拘,关在丰台区看守所。但丰台看守所却说查无此人,经家属几天来多方查询,昨天北京公安局丰台分局信访室一位工作人员和看守所电话沟通后才说赵作媛就在丰台看守所,她的预审员是张斌,你现在去就能存钱存物了。
    家属质疑,不知赵作媛犯了什么罪,惹得北京警方如此恐惧,连刑拘通知书都不给,还要秘密关押审讯?家属希望有公益律师对此提供法律帮助。
    联系电话:18910753707  
      烟台截访赵波电话:18663817892
    丰台看守所预审电话:83680047    83680264    83680068
    赵作媛简介:山东烟台蓬莱人,基督徒,早年经营球石加工,后财产被法院勾结流氓黑社会以一纸违法查封抢光,从此走上上访维权的道路。通过多年上访,接触了大量社会现实,认清了访民受苦难的根源,使她从一名为自己维权的访民逐渐转变为一名热心公益、多次参与社会活动的爱心人士。  

  • 安徽维权人士周维林家属可能遭遇非常压力

    羁押在安徽肥西县看守所等待判决的维权人士周维林家属可能遭遇非常压力,突然拒绝朋友探访和关心。
    2014年11月19日下午2时许,合肥异议人士沈良庆陪同尹春到周维林家,准备看望其父母并转送高晓君女士私人提供的500元救援款,却遭到周维林父亲一反常态拒绝,甚至不让进门。当时防盗门大开,只关着木门,家中有人,但是两人敲了半天没反应,打电话没人接,估计老夫妻不在家但并未走远,遂在楼下守候。稍后又打周家座机,周维林80多岁的老父亲接电话,先佯装不认识常来常往的两位本地朋友,在两人表明是代人转送救援款后,干脆说跟两人没关系,拒绝来往。周维林因为声援送安妮上学事件被拘捕后,家人一直非常感谢并乐意接受各界朋友关注、声援和帮助,这次竟将朋友们拒之门外,令他们担心周家人可能遭遇某种非常压力。
    周维林工伤致残后,从个人维权走上集体维权和帮助他人维权道路,在担任维权网信息员后,撰写大量维权报道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因此不断遭到合肥警方打压,最终于2013年9月和李化平、姚诚一起因送安妮上学事件被拘捕并以莫须有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检控。该案今年8月份开庭后,至今尚未判决,早已超过法定羁押期限。
    周维林父亲是韩战老兵,长期积极参与韩战老兵上访、抗议维权活动,不是胆小怕事的老人,如今一反常态拒绝接受朋友们对爱子的关心和帮助,很可能是遭到某种非常大的压力。
     
    沈良庆
    2014/11/19

  • 浙江异议人士和家属看望狱中的吕耿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9消息:昨天中秋节,浙江被抓政治犯的家属吕耿松夫人王雪娥和吕耿松的朋友邹巍和赶来慰问汪雪娥的维权人士,特地去关押吕耿松的杭州看守所,表达希望吕耿松早日出来,获得自由,希望中国的监所不在关押无辜的维权人士和政治犯的意愿。
     
    随后邹巍和维权人士还去了关押维权访民的萧山拘留所,慰问了被关押在这里的访民凤加文女士的家属。
     
    附昨天的看望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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