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射阳县

  • 江苏射阳吴林忠

     
    姓名:吴林忠
     
    性别:男 年龄:45岁 籍贯: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个体户
     
    案件发生地
     
    吴林忠介绍“2012年9月26日,我再次进京上访,可第二天就被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政府维稳人员强行带回射阳县。后来被关进了射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射阳县政府维稳办人员、射阳县海通镇派出所警察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2年10月17日,吴林忠被维稳办人员强行押送到精神病院关押。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吴林忠:我是2013年2月8日被放出来的,是我们村镇的干部把我接出来的,也只有干部才能接我出来,家人是接不出来的。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射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灌药,电击
     
    有否联络方式
     
    吴林忠电话:130 0348 6543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吴林忠:首先就是经常性的捆绑灌药,这些药物对我的脏器损害应该是很大的,因为“是药三分毒”嘛!何况医院随意加大剂量对我强行灌药,可想而知,这么大剂量的化学药物被灌服了一百多天,我的脏器应该是被毒副作用损害的不轻;再有,就是他们多次用所谓的电疗仪电击我,电击是相当难受的,有的人被电击后嘴巴都给电歪了,他们假借所谓的电疗,对不听话的人实施迫害恐吓,那个所谓的电疗仪,它的电压是可以由医护人员掌控的,而医护人员会按政府的授意,对上访举报人员加大电击力度,让他们感到害怕而停止上访。在这一百多天里,我从来没用看到那个病人是用电疗治好病的,这个电疗仪纯粹是用来打击震慑不听话的人的,你如果不听话、不服从他们,他们就会用高强电流,把打的你投降为止,而且还不留下什么伤痕证据,让你将来想控告他们都没有证据;还有,在这一百多天的时间里我都被关在病房里,从不准我出门散步、晒太阳,也不许我的家人、我的孩子来看望我,对我实施精神折磨。
     


    案件来源:江苏射阳县被精神病人吴林忠访谈录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8/0527/17524.html

     

    收集时间:2018年7月21日

  • 江苏射阳县被精神病人吴林忠访谈录

    采访对象:吴林忠

    时间:2018年5月22日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海通镇中尖村吴林忠家

    前言:在中国,当弱势群体执着于挑战强权利益及威严时,执着于捍卫公民政治权利、财产权利之时,中共当局除了罗织罪名抓捕他们外,还会采用强关精神病院的方式迫害他们。中共治下的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医院等部门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而共产党眼中最为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其政权稳定,因此他们的口号是“稳定压倒一切!”。“稳定压倒一切”就包含着维稳压倒人权、法治、公民权利以及人性良知。一旦有人执着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上访,并有可能引发社会关注及群体事件,那么中共维稳部门就会不惜以非法手段打击、稳控,这当中就包括将正常信访人员强制送入精神病院关押,或将本应自愿治疗者强行收押整治,而医院等部门也必须接受党的维稳命令,不论是非,仅唯命是从的助纣为虐。

    2018年5月22日,本网志愿者对江苏射阳被强关精神病院的访民吴林忠进行了专访,内容如下:

    志愿者:吴林忠你好!本网获悉你曾因上访,被政府维稳部门强制关进精神病院整治,能请你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吗?

    吴林忠:好的。我是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海通镇中尖村访民吴林忠,今年45岁。2005年我与亲戚陈教合伙投资,在射阳县开办了一家名为《林忠理发工具店》的商铺,并依法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执照法人是我本人。由于利益驱使,2007年陈教夫妇勾结串通射阳县工商局人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注销了我在工商局登记的注册号,从而剥夺了我的合法产权及经营权。为此,我从射阳县逐级信访反映问题,可射阳县多个管理部门均找借口推诿,根本不解决问题。无奈之下,我到公安局报警称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去工商局将我的营业执照号注销,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可警察却不给我做笔录,只口头告知,冒用他人身份证不构成犯罪,就结案了。由于在射阳当地问题得不到解决,从2011年开始,我就进京上访状告射阳县工商局,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经营权。

    2011年4月29日,我因进京上访,被射阳县海通镇综治办维稳人员强行从北京押回射阳,关进黑监狱,从此失去人身自由,甚至连上厕所也得请假。这些人每天强迫我学习、反省,长时间不许我与家人见面,最终导致我精神崩溃。2011年5月25日,我在他们的逼迫之下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进京上访,并被强行按上手印。之后,我被释放回家,获得了自由,但回家后我立即发出声明:吴林忠在被海通镇综合办非法关押胁迫期间写下的保证书和申请表,系被逼无奈之作,现立即作废。之后,我又开始上访反映情况,可一直无人理睬。

    2012年9月26日,我再次进京上访,可第二天就被射阳县政府维稳人员强行带回射阳县,回来后就把我关进一家宾馆软禁。在关押期间,我借机逃出宾馆,可没跑多远,就被看守人员暴力抓回,造成我的手臂严重受伤出血。随后被紧急送往射阳县中医院治疗,当时医生说要进行手术,这些人也不通知我的家人,结果在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就动了手术。在中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每天都有派出所便衣人员24小时盯着我,2012年10月17日,在我的手臂伤势还未痊愈的情况下,又被维稳办人员强行押送到精神病院关押。

    志愿者:精神病院的名称还记得吗?

    吴林忠:射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我在精神病院一共被关押了114天,那里可不是人过的日子!我被押送进去的时候,被他们死死的捆绑在床上完全不能动弹,之后就强行给我灌药。

    志愿者:是政府人员要求捆绑你的吗?

    吴林忠:是的,是政府维稳办人员指使医院捆绑我的。我被政府维稳人员押进医院的时候,政府人员交代医生说“他不听话就捆他,听话就可以松绑。”最后我被非法关在那里一百多天,而且我的家人,我哥、我姐、我老爸多次要求探视也被拒绝,我的家人强烈要求放人他们就是不放,还扬言说要关我一辈子。

    志愿者:你那次关精神病院,是因为你上访维权被政府非法维稳送进去的吗?

    吴林忠:对呀!我因为上访举报射阳多个政府部门涉嫌以权谋私,他们就打击报复我,把我强行抓进精神病院关押、恐吓,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以后再也不敢进京上访了。

    志愿者:你被关进精神病院一百多天,期间都有哪些受虐的经历呢?

    吴林忠:首先就是经常性的捆绑灌药,这些药物对我的脏器损害应该是很大的,因为“是药三分毒”嘛!何况医院随意加大剂量对我强行灌药,可想而知,这么大剂量的化学药物被灌服了一百多天,我的脏器应该是被毒副作用损害的不轻;再有,就是他们多次用所谓的电疗仪电击我,电击是相当难受的,有的人被电击后嘴巴都给电歪了,他们假借所谓的电疗,对不听话的人实施迫害恐吓,那个所谓的电疗仪,它的电压是可以由医护人员掌控的,而医护人员会按政府的授意,对上访举报人员加大电击力度,让他们感到害怕而停止上访。在这一百多天里,我从来没用看到那个病人是用电疗治好病的,这个电疗仪纯粹是用来打击震慑不听话的人的,你如果不听话、不服从他们,他们就会用高强电流,把打的你投降为止,而且还不留下什么伤痕证据,让你将来想控告他们都没有证据;还有,在这一百多天的时间里我都被关在病房里,从不准我出门散步、晒太阳,也不许我的家人、我的孩子来看望我,对我实施精神折磨。

    志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据您所讲,你和你的家人都曾强烈要求医院放人,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放人呢?

    吴林忠:医院说,我的监护人是海通镇派出所民警王伟(音),没有警方和政府的同意医院是不会放人的。你的家属要求放人没用,只有警方说什么时候放人,医院才能什么时候放人。显然,射阳政府和警方以及医院的做法是违法的,他们这是在找借口非法拘禁、迫害上访人员,他们是想以关精神病院的方式恐吓上访人,阻止他们上访举报地方政府的不法行为。

    志愿者:在你被关精神病院之前,你的日常生活都正常吗?有没有暴力自残或殴打伤害他人的情况?

    吴林忠:在我被关精神病院之前,我的日常生活都很正常,也没有暴力自残和伤害他人的情况,就和我们现在的访谈状态一样,温和而理性。

    志愿者:那你什么时候被放出的?什么人接你离开精神病院的?

    吴林忠:我是2013年2月8日被放出来的,是我们村镇的干部把我接出来的,也只有干部才能接我出来,家人是接不出来的。

    志愿者:你出院之后的生活都正常吗,有没有出现有些精神病人的那种暴力倾向?

    吴林忠:一切正常,完全没有暴力倾向,没有因为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这也反映出我是被地方政府为了阻止我上访,才将我送进精神病院关押、恐吓、维稳的。

    志愿者:你离开精神病院后有没有再次上访?

    吴林忠:有啊!我是不会被非法维稳给吓住的。2015年4月,我又一次去北京中南海上访,但却被射阳县政府人员截访回来行政拘留了5天;2018年3月15日,我坐车前往省会南京市上访,在南京火车站被射阳县截访部门强制带回,之后被以在两会期间“策划到中南海上访”为由,行政拘留8天,拘留期满以后,射阳警方到至今都不给我开具《释放证明》。

    志愿者:现在还有没有政府人员威胁要把你关进精神病院吗?

    吴林忠:有啊!海通镇政府一些官员已经多次传话给我说,我的上访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其官位和前途,官方十分憎恨我,如果我再到南京或北京上访,政府就要再次把我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关押整治。

    志愿者:那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吴林忠:我下一步准备再到北京去上访,因为在我们本地上访投诉没有用,我在本地几乎跑遍了所有的政府部门,但他们要么是官官相护,要么是踢皮球相互推诿,就是不愿得罪本地官员,所以我只能去北京上访。

    志愿者:好的,祝你早日维权成功,谢谢你接受我的专访。谢谢!

    采访视频:https://youtu.be/wnTJfl3PQlw

  •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陈翠玲

     
    姓名:陈翠玲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
     
    受难者单位、职业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市民
     
     
    案件发生地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政府及当地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三次从2009年12月17日始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三次到2010年12月16日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陈翠玲电话:13352136363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4年,陈翠玲夫妇在苏州做生意期间,丈夫被几名手持砍刀的黑社会性质人员砍为二级伤残。当时陈翠玲家人向警方提供了暴徒的车牌号码和很多线索,但警方却任凭暴徒逍遥法外,未采取任何措施。
     
    无奈,陈翠玲多次到北京控告地方警方的违法行为。当地警方和政府沆瀣一气,为阻止陈翠玲不断的控告,5年间竟然将她3次关进精神病院,期间遭到多次毒打。
     
    2010年12月,陈翠玲第三次被关精神病院1年后,她的家人被逼交给当地政府五万元的“保证金”,保证她不再上访后才将她从精神病院赎回家。
     
    案件来源: 维权网

  • 江苏省射阳县陈翠玲

     

     
    姓名:陈翠玲
     
     
    性别: 女
     
    年龄:1958年生
     
    籍贯:江苏省射阳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农民
     
    案件发生地
     
    江苏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射阳县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顾云、冯兴中”等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三次被关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三次被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4年7月21日14时许,丈夫张立罡在摊位午睡时,被开车过来的不明身份的三名男子(车牌号:苏HA1460)中的二名歹徒,手持两把砍刀将我丈夫砍成重伤。案发后,地方公安机关不抓凶手。
    2008年7月21日上午,我到全国人大接待室上访,被统一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于是被苏州警方押回,关进了“苏州枫林宾馆”,反锁着门,12人轮流看守。25日下午,将我强行押上车,拉到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州公安局安康医院),将我搜身后带进病房,又将我绑成“大”字形固定在床上,一次绑我16小时,每天要被迫吃精神病药,被迫打针等,不让与家人联系。82天后才将我释放出院。
    2009年3月7日下午,我到国办、人大上访,刚出门,在全国人大接待室门口,被射阳县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顾云、冯兴中”等人指挥不明身份的年轻人将我抓上车,把我打得满嘴是血,拉到射阳县精神病院关押,家人每天到医院,到政府要求放人,但就是不放。家人说不放就进京,这才放我,总计关10天。
    2009年11月2日下午,我到国办、人大登记后,刚走到门外路上,被射阳县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顾云、冯兴中”等人指挥3名不明身份的年轻男子将我抓上车。
    27日晚,被海河派出所用警车将我转移到“凯华宾馆”关押。家人无数次要求政府、政法委放人,根本不放,也不告诉我关在哪里。12月17日,海河镇8人将我押上车拉到“泰兴精神病院”关押迫害,同时与医院签订了关押我的协议。每天都要强迫我吃精神病药,否则就被捆绑电针。家人到处拼命找我,最终找到了泰兴精神病院。
    最后政府要家人拿十万元现金担保,家人借不到这么多钱,经过讨价,最终五万元成交。并按照政府要求在他们写好的承诺书上签字,否则不放,被逼签字交钱。2010年2月11日,我胞弟陈昌齐拿着海河镇政府给医院开的释放介绍信,医院放我。
     
    案件来源: 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06/blog-post_4169.html
             

     
    收集时间:2011-9-12

  • 江苏省射阳县陈翠琳


                    陈翠琳
     

     
    姓名:陈翠琳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江苏省射阳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居民
     
    案件发生地
     
    泰兴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射阳县当地政府及黑社会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12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至2010年1月仍在押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江苏省泰兴市溪桥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陈翠琳写道:我2009年11月2日,到国家信访局和全国人大交完表后,被三名身穿黑衣服的青年强行抓上车,车牌是E23272。他们将我拉到类似于监狱的黑屋子里,进行搜身,抢走手机。3日下午5点左右,来人将我暴打一顿。6日早将我押送回射阳县,关到“南苑宾馆”,毫无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关押了一段时间后,政府可能怕家人打听到,又转押到“凯华宾馆”秘密关押。12月17日早,又将我送到一个不知名的看守所关押,但不知何故,很快又把我押送到江苏省泰兴市溪桥精神病院关押。
     
    案件来源:博讯网http://boxun.com/news/gb/china/2010/01/201001091931.shtml
             

     
    收集时间:201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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