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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翠玲 |
性别: 女 |
年龄:不详 |
籍贯: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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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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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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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当地政府及当地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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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第三次从2009年12月17日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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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第三次到2010年12月16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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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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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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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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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陈翠玲电话:1335213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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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4年,陈翠玲夫妇在苏州做生意期间,丈夫被几名手持砍刀的黑社会性质人员砍为二级伤残。当时陈翠玲家人向警方提供了暴徒的车牌号码和很多线索,但警方却任凭暴徒逍遥法外,未采取任何措施。 无奈,陈翠玲多次到北京控告地方警方的违法行为。当地警方和政府沆瀣一气,为阻止陈翠玲不断的控告,5年间竟然将她3次关进精神病院,期间遭到多次毒打。 2010年12月,陈翠玲第三次被关精神病院1年后,她的家人被逼交给当地政府五万元的“保证金”,保证她不再上访后才将她从精神病院赎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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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维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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