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陈翠玲

  •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陈翠玲

     
    姓名:陈翠玲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
     
    受难者单位、职业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市民
     
     
    案件发生地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政府及当地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三次从2009年12月17日始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三次到2010年12月16日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陈翠玲电话:13352136363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4年,陈翠玲夫妇在苏州做生意期间,丈夫被几名手持砍刀的黑社会性质人员砍为二级伤残。当时陈翠玲家人向警方提供了暴徒的车牌号码和很多线索,但警方却任凭暴徒逍遥法外,未采取任何措施。
     
    无奈,陈翠玲多次到北京控告地方警方的违法行为。当地警方和政府沆瀣一气,为阻止陈翠玲不断的控告,5年间竟然将她3次关进精神病院,期间遭到多次毒打。
     
    2010年12月,陈翠玲第三次被关精神病院1年后,她的家人被逼交给当地政府五万元的“保证金”,保证她不再上访后才将她从精神病院赎回家。
     
    案件来源: 维权网

  • 江苏盐城陈翠玲三次被精神病始末

    陈翠玲是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革新村七组人,在2004年7月21日中午,在苏州做生意的陈翠玲的丈夫,无辜被人砍成重伤,公安局不予立案,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为了给丈夫讨回公道,陈翠玲上访9年,财产被抢光,户口被注销,被三次送进精神病院。2013年6月28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高峡就陈翠玲被精神病情况,电话采访了她。
    高峡:你好,请问是陈翠玲吗?
    陈翠玲:是。
    高峡:我是《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你能谈谈你三次被送进精神病院的情况吗?
    陈翠玲:可以。
    高峡:你第一次送进精神病院是什么时候?
    陈翠玲:我第一次送进精神病院是在2008年7月21日。我到全国人大上访,被统一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被苏州警方押回苏州,关进了“苏州枫林宾馆”,把我反锁在里面,有12个人轮流看守我。
    高峡:那又怎么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呢?
    陈翠玲:25日下午宾馆涌进来一帮男子,有两个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手里拿着绑人的布带,把我强行押上车,拉到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就是苏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高峡:来的人里面,有你认识的吗?
    陈翠玲:十多个人里面我只认识金阊区信访局长徐解俊。
    高峡:他们把你弄进精神病院给你打针吃药了吗?
    陈翠玲:吃了药,还打了针。我进的特级病房,先对我搜身,然后就把我绑在床上,呈“大”字形的固定在床上,一直绑了16个小时。每天吃三次药,还要打两次针。还不准跟外面联系。
    高峡:那你不吃药行吗?
    陈翠玲:不行。医生跟我说:“给你一百万,叫你不去上访。”我说:“不行。”医生就强迫我吃药,吃完了,还要把舌头伸出来检查。
    高峡:吃了药有啥感觉?
    陈翠玲:吃了药,心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流口水,实在难受的不得了,就又打针,打完针就迷迷糊糊了。
    高峡:家人找过你吗?
    陈翠玲:找了。我要给家里打电话,不让打。两个月以后,我弟弟才找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不放人,还说:公安局是他们的上级领导,公安局要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
    高峡:你弟弟没找过其他部门吗?
    陈翠玲:找过。我弟弟找到金阊区公安局、信访局,要求放人,我弟弟还跟他们说:“如果不放人,就到北京上访。”信访局长徐解俊才松口,同意过几天放人。但要我弟弟写保证,说我有精神病,带回射阳治疗,随时看着我,不能到北京上访。
    高峡:写保证了吗?
    陈翠玲:写了。我弟弟为了不让我在里面受迫害,出来照顾病重的丈夫,只好写了保证。
    高峡:放你出来了吗?
    陈翠玲:82天后,才放我出来。丈夫因为我被关进精神病院,气得病情恶化。不久,就去世了。
    高峡:丈夫去世后,你又上访了吗?
    陈翠玲:丈夫被气死3个月后,也就是2009年3月,我再次到北京上访,为他伸冤。
    高峡:这次被送到精神病院了吗?
    陈翠玲:这次到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上访,在接待室门口,盐城市射阳县信访办主任顾云、冯兴忠,叫来北京的黑保安,几个彪形大汉冲上来,把我塞进一辆京KV9635车子里,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满嘴是血,有人看见报警,车子就开走了,直接把我拉到射阳县精神病院。
    高峡:到了精神病院呢?
    陈翠玲:到了精神病院,。我弟弟每天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说:“人是信访局送来的,没法放。”我弟弟又每天到政府、政法委要求放人。还是不放。我就绝食,我也不想活了。四天没吃一粒饭,没喝一口水。我弟弟很着急,说要到北京上访,才把我放了。
    高峡:这次关了多久?
    陈翠玲:这次关了10天。
    高峡:哦,那第三次呢?
    陈翠玲:第三次是2009年11月2号,我到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上访,登了记,交了表,刚走到门外路上,射阳县驻京办事处主任顾云、冯兴忠,指挥三个不明身份的年轻男子把我抓上车牌号为京E23272的车子里,拉到丰台区梆子井村81号、82号大院的黑监狱里。一进门就被收身、翻包,没收手机和身份证件。晚上我去打饭,不让我吃饭,把我拖进“加工房”,几个人围住打我,边打还边威胁说:“进这里的人,没有打不服的,你再敢来北京上访,我们就整死你”。我被打得不省人事,头部、脸部被打得青紫红肿,混身是伤。
    高峡:后来呢?
    陈翠玲:6号早上,我们射阳县三个访民被押上一辆京N81638车上,拉回射阳县继续关押。先被关进“南苑宾馆”,有7个人24小时看守,开始不准我吃饭,不准走出房间半步,不准跟外面联系。我弟弟找着要求放人,不放。为了不让我跟家人见面,27号晚上,用警车把我转移到凯华宾馆416房间关押,看守人员谩骂、侮辱、威胁我,海河镇党委副书记陶晓林和镇政法委兼海河镇派出所所长戴志成到宾馆里对我说:“就关你,看你到哪里翻天”。我弟弟无数次找政府、政法委要求放人,根本不放,也不告诉我关在哪里。
    高峡:就是要把你关在精神病院?
    陈翠玲:是,12月17号早上,海河镇政府8个人把我押上车拉到太州泰兴市精神病院,政府还跟医院签订了关押我的协议书。我每天都被强迫吃精神病药,不然就会被捆绑起来打电针。我弟弟在江苏省范围内到处拼命找我,找到了泰兴市精神病院。医院讲“没有此人”,不让见。我弟弟在窗户外面看到了我,就每天找射阳县政府、政法委要求放人,如果不放人,就要到进京上访。海河镇派出所所长戴志成威胁我弟弟说“你敢进京上访,同样把你关起来”。我弟弟说“不怕你关”。
    高峡:那放人了吗?
    陈翠玲:最后政府松口放人,但要求家人拿十万现金担保,家人借不到这么多钱,经过讨价还价,五万元成交,在政府打印好的承诺书上签字。2010年2月11日,我弟弟陈昌齐拿着海河镇政府给医院开的释放介绍信,才把我放出来。
    高峡:出来的时候遇到危险了吗?
    陈翠玲:差点送了命。我弟弟用面包车把我接出医院,上路不久,在一座大桥上行驶的时候,他们派来跟踪的一辆车子向我们撞来,我们车子被撞坏,差点翻下桥掉进河里,捡了三条人命,我们多次报110,等了几个小时,最终还是没有出警。苏州市金阊区、盐城市射阳县两地政府、公安一再扬言要把我整死,说是省里让他们干的。
    高峡:你现在还上访吗?
    陈翠玲:在上访。我没田、没地、没住房、没财产、没子女、没依靠、没收入、没户口、没饭吃,我就要上访,我一定要为丈夫讨回公道。
    我丈夫张立罡停薪留职,2000年,我同丈夫从辽宁到江苏省苏州做小生意为生。2004年7月21日14时许,丈夫在摊位午休时,被开车过来不明身份的三名男子中的两名歹徒(车牌号:苏HA1460),手持两把砍刀,同时砍我丈夫,将我丈夫砍成重伤,虽抢救及时,当时保住了生命,但落下了二级伤残,靠别人护理维生。案发后,苏州市公安机关不抓凶手,长达四个月不立案侦查,无人管,故意让重大证据灭失(电话、汽车等)。无奈,我夫妻二人开始了上访。
    高峡:注意安全,保重!
    2013、6

  • 江苏省射阳县陈翠玲

     

     
    姓名:陈翠玲
     
     
    性别: 女
     
    年龄:1958年生
     
    籍贯:江苏省射阳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农民
     
    案件发生地
     
    江苏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射阳县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顾云、冯兴中”等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三次被关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三次被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4年7月21日14时许,丈夫张立罡在摊位午睡时,被开车过来的不明身份的三名男子(车牌号:苏HA1460)中的二名歹徒,手持两把砍刀将我丈夫砍成重伤。案发后,地方公安机关不抓凶手。
    2008年7月21日上午,我到全国人大接待室上访,被统一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于是被苏州警方押回,关进了“苏州枫林宾馆”,反锁着门,12人轮流看守。25日下午,将我强行押上车,拉到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州公安局安康医院),将我搜身后带进病房,又将我绑成“大”字形固定在床上,一次绑我16小时,每天要被迫吃精神病药,被迫打针等,不让与家人联系。82天后才将我释放出院。
    2009年3月7日下午,我到国办、人大上访,刚出门,在全国人大接待室门口,被射阳县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顾云、冯兴中”等人指挥不明身份的年轻人将我抓上车,把我打得满嘴是血,拉到射阳县精神病院关押,家人每天到医院,到政府要求放人,但就是不放。家人说不放就进京,这才放我,总计关10天。
    2009年11月2日下午,我到国办、人大登记后,刚走到门外路上,被射阳县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顾云、冯兴中”等人指挥3名不明身份的年轻男子将我抓上车。
    27日晚,被海河派出所用警车将我转移到“凯华宾馆”关押。家人无数次要求政府、政法委放人,根本不放,也不告诉我关在哪里。12月17日,海河镇8人将我押上车拉到“泰兴精神病院”关押迫害,同时与医院签订了关押我的协议。每天都要强迫我吃精神病药,否则就被捆绑电针。家人到处拼命找我,最终找到了泰兴精神病院。
    最后政府要家人拿十万元现金担保,家人借不到这么多钱,经过讨价,最终五万元成交。并按照政府要求在他们写好的承诺书上签字,否则不放,被逼签字交钱。2010年2月11日,我胞弟陈昌齐拿着海河镇政府给医院开的释放介绍信,医院放我。
     
    案件来源: 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06/blog-post_4169.html
             

     
    收集时间:20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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