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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被拆迁户给书记的联名信

    尊敬的王晓晖书记:

    您好!

    我们是山东省内各市区的被拆迁户,我们之前就我们的合法居住的房屋被强拆问题已经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均未得到妥善处理。没有办法就走司法程序,但起诉之后的结果也不容乐观,有的法官直接从庭审前就一味的偏向被告,各种不支持原告的诉求,庭审中频频强行休庭,然后强行结案,以撤案处理;有的法官审理严重违反庭审程序,偏向被告,判决结果令人心寒;再一个是法院判决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但政府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还有一些暂时没有被强拆,有的已经走司法程序两年了,却一直在被逼着签字拆迁的。

    政府指挥黑社会砸门砸窗,建围挡,堵路,断路,断水电……真是让百姓没法过安生日子啊!现不得已向您反映,请求王书记高度重视,并予以妥善解决,以正国法,以护民心,维护山东省的广大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以彰显法律尊严。

    王书记,您刚来可能还不了解,山东省各地拆迁都是政府指挥公检法保驾护航,警察和黑社会战斗在一线,可以搞定大部分的“不听话”“不顺从”,从来不用法。我们山东很多地方的拆迁,没有合法批文,没有合理补偿。拆迁过程中,一律违规大量使用警力,雇佣不明身份人员,进行断水断电,打砸烧、泼柴油、泼油漆、泼粪便、扔长虫等(青岛市即墨区中心城区东部片区拆迁办指挥黑恶势力做的恶行,都有证据)。报案没人管,民众受不了去上访,就被打压,关禁闭,拘留,刑拘,批捕……

    各地法院检察院更是受各地政府指挥,不依法为被拆迁户断案,对于被拆迁户的遭遇不管不问,甚至枉法裁判。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为黑恶勢力掩盖实事真相、充当保护伞,残害上访人。因此而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甚至于很多人致残、死亡都是因为拆迁,说民不聊生一点不为过。这样的局面给人的感觉是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群体性事件,因为太多的人遭遇打压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寻机复仇!

    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法制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将“依法治国”纳入到创新政府社会管理建设中去,中央及省里也一再强调不能暴力强拆,再这样一种大环境下,山东省内各地政府的部分人员仍然目无党纪国法,组织闲散黑恶势力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暴力强拆,严重侵害了百姓的合法权益。而我们多次反映却始终没有相关部门领导敢于出面解决,长此以往,不仅有损政府的公信力,更是加剧了社会的矛盾,致使群体性暴力事件的大规模发生。

    可以说,现在底层社会,常常让人感觉到一种一触即发的危险,这是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之前有吃有喝,日子好过,还能忍受。当吃喝都成问题,生存越来越艰难,很多矛盾会呈现扩大化,导致让政府措手不及的人为的灾难性事故的发生。

    对此,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寄希望于王书记您,希望您能够尽快组织各相关部门严查此事,严肃依法处理相关人员,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山东省被拆迁访民以及所有被打压的举报人及全体底层百姓一个公道和生活下去的信念!解决矛盾的同时划干戈为玉帛,促进干群关系,建设和谐山东。

    我们所有被拆迁怨民将此事反映给您,是把希望寄托于您,恳请您督办,严查此事,并予以妥善解决,这样才会让山东这个全国大省安然度过接下来的几年艰难日子。

    王书记,全省人民在看着您哪!新官上任三把火,您肯定想带领我们度过危难时期,早日踏上新的征程,过上好生活。这需要一个真正和谐的大环境,而不是打压出来的表面稳定;这需要全社会都来维护公序良俗,而不是穿上制服就可以任意妄为,随意打压迫害底层弱民。真正的稳定是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维护出来的,坚决铲除不作为、失职渎职包庇犯罪等现象和行为,提拔有责任担当的,能为民办实事的人来作人民的公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就好了!是公检法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践行入职宣誓,践行宪法所规定的,一切为了人民!

    最后再次恳请王书记!请为人民做主!请为当代被拆迁户做主!还我们公道!!!

    此致!
    山东省王晓晖书记

    诚恳向您谏言的山东省各市县区被拆迁冤民:

    青岛市 即墨区
    1.管晓燕,身份证:37022219660327532X,电话:18953271619现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开发区张家烟霞
    2.车凤梅,身份证:370222196109140040电话15963292309现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潮海办事处车家沟东村
    3.范桂兰,身份证:37022219650519004X电话13906483849现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湘江二路东部
    4.柳美芹,身份证:370222196608231801电话15863010283现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龙泉镇吴家庄
    5.车风善,身份证:370222193912230017电话13791937061现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潮海办事处车家沟东村
    6.孙海峰,身份证370222196902100829电话
    7.于世忠,身份证:370222193411180090电话15254280518现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8.于可亮,身份证:370222196501060096电话13406429188现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9.李延香,
    10.武可展,身份证:370282198104091759电话15853247753,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
    11.潘珍爱身份证:370222196704040829电话18754270658即墨通济办事处
    12.李燕燕身份证370282197902060864电话15963237988现住北安街道办事处泥洼村
    崂山区
    1.陈志峰身份证370221196408202516电话:13386488666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浦里社区644号

    平度市
    1.荆锡金,身份证:370226197206176811电话13045047908,现住平度市
    2.王素玲,身份证:370283196103050020手机,13220898207,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东关村。

    东营市 东营区
    1.毕义芬,身份证:370502196503292828电话13176639129现住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
    2.王春玉,身份证:370502195708122828.电话13079113359.住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

    菏泽市 牡丹区
    1李冬云,13869703611,
    2毛红杰,15853027995身份证,3729011987062918133
    3孙明祥,13402243355,身份证,37290119751120181X4
    4毛红生,15269088883,身份证,3729011991060618755
    5李卫海,15552366233,身份证,3729011983020539316
    6马海波,15269053433身份证,3729011979010483397
    7李亚苹,15964441150,身份证,372901198607301828,
    8李翠萍,13953003591,身份证,3729011975082789129
    9贾振生,18816017212,身份证,372901198407191812
    10解永生,15615207631,身份证,37290119740106121
    11.俞志选身份证372901195801290217,手机号码13954066363,现住菏泽
    12.田福良身份证号372901196608073936手机18653023828现住址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北街
    13.刘巧霞372901197305130467,电话13563877428现住址菏泽市牡丹区丹阳路红盾花园
    14.张海雷身份证号,372901197009032053,电话18653025301经济开发区

  • 于新永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于新永寻衅滋事案,现辩护人通过阅卷、会见、研究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剖析起诉书和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等,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决定书(济历下检公刑变诉[2019]5号)指控的四起犯罪行为皆无扎实证据予以证实。因为聚集、拉横幅、喊口号等行为并不必然导致“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四起行为有三起是在2014年,另一起是在2015年,如果被告人等的上述行为真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当时即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既然当时未被追究也未被投诉,事隔多年之后又被作为犯罪行为遭受指控,控方自应提供视频资料等扎实证据予以证实,但一审时控方却提供不出这类证据,一审法院仅凭侦查方提供的一些事后补充的子虚乌有的证人证言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显然缺乏信服力。

    与检方的指控和法院的认定恰恰相反,被告人的行为是合法、合情且实现了和谐目标的。比如起诉书指控的第一起关于临淄的事情,事实是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且当天临淄区政法委董红光书记和临淄区公安局长等共同陪被告人等一起吃了饭,气氛非常和谐。请问,如果被告人当天的行为真的构成犯罪,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能请他吃饭?正因为被告人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始终保持了守法、理性和冷静,才得到了政法委董书记的认可。以上事实有徐红、刘相文、商金芳等人的证言能够证实。

    再比如起诉书指控的关于被告人参与的淄博张店区法院审理的孙峰行政诉讼案,被告人等为争取旁听权参与的拉横幅等行为未造成任何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事实是因为孙峰起诉的是公安局,当天旁听席位半数以上已经被警察抢占,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请问这一群警察会对被告人等置之不理吗?被告人敢在一群警察的眼皮底下搞违法犯罪的行为?历下区检察院荒唐指控的和历下区法院荒唐认定的所谓“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切实有效的证据何在?

    二、本案属典型的为打击报复炮制的冤案
    被告人多次帮助公民维权、多次起诉济南的政府部门等行为,触怒了一些惯于颐指气使且藐视党纪国法的干部,所以他们要对于新永进行打击报复,所有知悉此案的人都是这种认识,近三百人签名呼吁于新永无罪即说明这个问题。济南一些官僚无视党中央创建和谐社会、依法行政的精神,欲搞独立王国,欲与中央唱对台戏,迟早要被绳之以法。

    三、历下区检察院的指控和历下区法院的判决是中国法治的耻辱。
    本案,历下区检察院第一份起诉书(济历下检公刑诉[2018]492号)指控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和侮辱两项罪名,指控侮辱罪的事实是被告人发表在网上的总阅读量不过百人的几篇文章,因为这些文章涉及国家领导人,太敏感,作为犯罪证据又实在没有信服力,应该也是历下区检察院自己认识到如此指控实在是丢不起人,所以在变更起诉决定书(济历下检公刑变诉[2019]5号)中将侮辱罪去掉。虽然去掉了侮辱罪,但历下区检察院奉旨作案的丑恶目的已经昭然若揭,因为他们以两项罪名指控,正是为了重判被告人。事实正是如此,在去掉侮辱罪后,历下区检察院依然向法院提出了三年六个月至五年的量刑建议。

    四、杀鸡骇猴的目的难以实现,炮制此案属于给党和政府添乱
    坊间人士分析,历下区检察院和法院受济南市某些领导授意炮制冤案,对于新永打击报复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杀鸡骇猴,警示济南的维权和政治上的异议人士。殊不知济南众多的维权和异议人士,皆有为追求公平和正义赴汤蹈火的早期共产党人的大无畏精神,杀了于新永一只“鸡”,并不能骇退那些“猴”,只能更加激发他们高昂的反对违法乱纪的意志。况且,被告人的案件被国际高度关注,重判于新永的结果只能强化国际社会对中国没有法治的确信,败坏党中央和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所以说此案属于典型的给党中央添乱,二审法院理应站在更高的政治立场上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

    如果二审合议庭顶不住被迫作恶的压力,也请你们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哪怕为被告减去两年刑罚,历史也将记住你们的功勋,人民群众也会由衷地为你们竖起大拇指,免受将来可能承担责任甚至被清算的厄运。

    作为辩护人,我们确实认为历下区检察院的指控和历下区法院的判决太无耻,如果说于新永的行为确实让一些官僚难解咬牙切齿的心头之恨,判他两年也够解气了吧?为什么非要把坏事做绝?

    综上,请二审法官庭尊重法律和民意,尊重浩浩荡荡的历史大势,不要因过于贪利忘义而将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请求二审合议庭撤销一审判决,还被告人公道。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刘建军
    2020年9月13日

  • 最后的陈述·追魂遗言

    尊敬的法官!公诉人/检察官!
    尊敬的律师/辩护人!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
    您们好!

    我作为一个艺术家,因为艺术创作,因为多年前在国际互联网推特网站自己个人网络空间发布自己艺术作品日记行为,因为权大于法对作品解读,今天被送到审判席接受审判!这是在人类历史上是从来没有的案例,我感到羞愧!在有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现代社会,在地球上所有人都知道言论自由,艺术创作自由的今天,所有人都知道艺术创作,艺术品的内容观念和任何对艺术品的印象解读都和犯罪无关。

    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四>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起诉我触犯寻衅滋事罪与事实完全不合,在这里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要有两个前提条件:一、主观动机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二、在事实情节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后果。本案起诉我寻衅滋事罪的证据,我的艺术作品都是在我自己家里用手机自拍完成,根本没有介入繁华的公共场所,更不可能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2016年8月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进兴在其住处,制作“呐喊”系列视频,编造严重损害国家形象的虚假信息言论,在境外网络平台大量散布。

    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进兴策划“慰问良心家属活动”将自己或者他人画作等作品所卖的部分款项对违法犯罪人员或其亲属进行“捐款”并将拍摄的“慰问”视频在境外网络平台上发布。

    2019年5月5日,被告人刘进兴组织策划“良心运动在中国”巡展活动,刘进兴等人携带含有隐射内容的画作驾车途经河北省石家庄市、邯郸市,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沿途进行画作展出。

    2019年5月28日,被告人刘进兴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292号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纵观整个事件,无非就是一拨艺术家一次人文艺术活动的旅游,一不小心在敏感的时间(5月28日六四前期)敏感的地点(南京总统府)误闯入公安布置的口袋被抓捕,以携带含有隐射内容画作寻衅滋事罪收监,经几个月的调查释放了贾穹、原国镭、赵金鹤、庞勇、程延安五个艺术家,留下我继续关押,因为我们无辜被抓捕因言入罪收监的同时,我们被网友关注,我们的艺术创作被网友关注,其中我的《呐喊》作品可能被网友新一轮转发“大量散布”,可能有办案公安非常高兴“联想解读”,这个被“大量散布”和被“联想解读”是我们被抓捕,因言入罪收监后所带来强大的“超自然”现象,非一般人力所为。我全部作品被网友关注的同时,公安同步紧急突审,逼供诱供和本次寻衅滋事罪无关的我所有的创作,包括公安认为重要的《呐喊》、《存在主义——温暖良心家属》作品,甚至被他们淘出来我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女士在德国驻中国大使馆会面的合影,也翻来覆去审讯。案件入检后,玄武区检察院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侦。迫于无奈,公安想这个艺术家有精神病,强制戴着脚镣手铐送到南京市脑科医院做精神鉴定!可是这艺术家不上路不明白居然“不知趣”真的确实没有精神病。公安很上火,一定得落实了强加的罪名,这个艺术家几十年的生活只与艺术有关,这个罪也只能从艺术家的作品里找,可是艺术创作是思想领域,依据法律不存在犯罪,还是要生硬起诉,甚至于检察官都不好意思和被起诉人见面、沟通、签定了解公安新提供的素材是否真实有效,就匆忙起诉把材料直接转交给了法院。

    《呐喊》是一个抽象的反观念影像作品,任何文字无法阐述清楚,系列作品每期两分钟左右短片只设定半句台词,有些作品根本没有台词,直接用一个形体动作表达,这半句声音、形体动作是强化作品的非定向表达从而表现作品语境宽阔。例如:第一期“不要这样对待人民……”第二期“不要和老百姓为敌”第三期“自由万岁”和N期“世界人权日不在中国”等系列作品都是散点式独立的抽象概念。《呐喊》是艺术作品不具有具象内容,预留的空间是观众的解读或者说观众的无限性解读才是《呐喊》作品的风格、灵魂核心特点,这也是现当代艺术的风貌。把创作《呐喊》作品解读成“编造严重损害国家形象的虚假信息言论”和一些小朋友认为《呐喊》是搞笑娱乐超级开心的节目一样,都是一种另类立场的印象解读。历史上伟大艺术作品解读都是具有无限性的,名作《蒙娜丽莎》神秘的微笑就有无限解读善、恶、美、丑、男女同体都有。

    《存在主义——温暖良心家属》作品被解读成“慰问良心家属”把赠送良心家属礼物的“礼金”解读成“捐款”,把受赠对象中上访的访民、为民众维权的律师相关人士的家属解读成“违法犯罪人员或“其亲属”,这样的解读只是每个人每个团体、机构按自己知识结构、学识涵养、立场观点对作品的印象分析,也仅是一家之言。其实艺术家创作出艺术作品,作品的思想观念就介入文化认知领域,每个人每个团体、每个机构都有解读的权利。作品解读在认知领域的互动属文化交流范畴,依据法律,作品认知解读已经和作者本人无关。知识产权归解读者所有。

    作品《良心运动在中国》巡展活动,解读我们携带含有影射内容的画作,“影射”只是一种不确定的艺术解读。例如:作品画面中我张着“嘴”,你认为我在骂你,其实是我在“隐喻”我想吃饭!创作这些作品的艺术家不可能有罪,早就应释放回家。

    作品中赠送他人礼物“礼金”,在国际互联网推特网站个人空间发布自己艺术日记,是落实个人情感自由和工作习惯!法律并不禁止。法律常识中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人们自由之地可以介入!

    这无法起诉的起诉,谁都看得出这是无罪起诉!在检察官(公诉人)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有罪,甚至认为原告作品只是一种言论的情况下还是要起诉,只能证明是受到权大于法的胁迫无奈的应付。起诉的内容只是强调对原告作品的解读,实际和刑法犯罪无关。

    今天!我们面对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审判!

    因为权大于法的任性,我现在被关押一年多还在狱中挣扎,因为艺术因为自由精神,这次同样以莫须有罪名第五次对我迫害,前几次在狱中止于行政处罚、取保候审、不予起诉,这次把无罪起诉到法院,把文明逼到绝境!我不能让无罪的起诉审判出权大于法满意成功的案例,接受不了人们同我一样任意被抓捕,在人均不到两平米的拥挤空间炼狱挣扎!在法院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开庭审判我高贵灵魂之时,执行我人生最后艺术方案“不食牢粮”又名人民自由传(卷)!现在我弥留之际有遗言相托,作品“不食牢粮”人民自由传(卷)我的遗体出狱,我妻子收到我遗体,她会和我的亲友为我主持仪式洗礼,洗净我身体疲惫和污辱。我的亲友、伙伴、同事会在北京宋庄艺术区举行我的追思会方便人们悼念!我每月的忌日可作为“不食牢粮日!”确切的说,人们要获得自由应该从不食牢粮的意识开始,要有一张自由的入场券!才能进入现代的世界文明体系!成为真正有良心的英雄人民!把我的骨灰撒到潮白河,在河岸立碑!照顾我年迈父母!寡妻、幼子,让我安然离去!

    XXX先生!因为我即将离世,这些事必须告诉您,您的家人也是艺术家,您懂艺术,我真诚邀请您参加我的葬礼,在我的墓碑上刻“因为权大于法的迫害,逝者选择’不食牢粮’成就《人民自由传(卷)》而献身!在悲惨世界完成悲壮人生!一个知行合一,灵魂干净的人!”

    我孩子妈!不要为我过度惋惜,一个职业艺术家自由工作者,死在自己的作品里,死在自由的路上,死在维护公众的道德良知里,死得其所!不颓废!希望能见到您最后一面,只要女人您能安好,您能活着!就是希望!永别了!这个国家容不下一个艺术家的灵魂守望!

    谢谢大家!

    追魂(刘进兴)绝笔于中国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视频法庭(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2020.8.13

    追魂妻子刘立姣:131616245992

  • 喊冤27年终平反张玉环家人的感谢信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你们好!

    我们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蒙冤近27载的张玉环的家人。此时此刻,已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们的心情。9778个日日夜夜的等待,终于在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玉环无罪。

    这一天,我们等了27年,张玉环从26岁等到了53岁。回想这27年来的艰辛伸冤历程,我们不禁怆然涕下。

    1993年10月27日,26岁的张玉环被抓走,犹如天塌,留下妻儿老小,艰难度日。27年来,耄耋之年的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因极度悲痛导致长期体弱多病,“我的儿子不可能杀人,我相信他,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就是要看到我被冤枉的儿子出来!”如今,冤案终得昭雪,家人重聚。

    我们深知张玉环能得以无罪平反,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我们怀着最诚挚的心,表示感恩、感谢。

    感谢王飞律师、尚满庆律师、冷克林律师、罗金寿律师、张维玉律师、张进华律师、燕薪律师、程广鑫律师等人不辞辛苦的无私付出,是坚定的你们将张玉环从绝望的深渊中救出。

    感谢张幼玲医生、梨视频的曹映兰老师帮我们联系到好律师,感谢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红星新闻、今日头条、潇湘晨报、上游新闻等众多媒体朋友们,是你们伏案疾书的一篇篇报道将这起创纪录的重大冤假错案推向世人,引起关注。

    感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为张玉环案的沉冤昭雪所做的努力,终于在27年后还张玉环清白,还我们清白。但是,没有宣告张玉环绝对无罪,仍然是一大遗憾。作为家人,我们坚信张玉环没有杀人,应当是事实清楚的无罪,而不是疑罪从无。

    感谢那些证人,是你们坚持说真话才使得真相被还原。还要感谢众多说不上名字的朋友,你们的关注和鼓励,给了我们莫大的信心与力量。

    同时,我们向那些还在坚持奔走伸冤的蒙冤者及家属说一声:要坚定,要清醒,永远不要失去希望,有冤就要伸,有冤就要喊。有需要帮助的,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蒙冤者守望相助,一起加油!

    接下来,我们会陪在张玉环身边,照顾、帮助他尽快适应社会,还会坚决支持他对冤案制造者追责,让制造冤案的人付出代价。

    最后,衷心祝愿社会各界朋友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谢谢你们,辛苦了!

    张玉环家人
    2020年8月5日

  • 女儿疫苗致残两周年之际的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您们好!

    作为一个疫苗致残儿童的父母,我们这是第一次给你们写信,也不得不公开,因为我们真的不知道怎样才能见到你们,向你们陈情我们的遭遇,也无从得知您的地址联系电话,所以我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向您们发出疫苗受害者的呼求,希望你们真正作为人民的代表,作为社会的精英翘楚,能真正关心一下民间的疾苦,特别是关系到我们的下一代,对于疫苗致害的真相,对于疫苗致害儿童的不幸遭遇及他们家庭的苦难,不能熟视无睹,不能坐以待毙。

    为人父母,我们的孩子都需要接种疫苗,疫苗不是百分百的安全,虽然疫苗致害的比率非常低,但是对于不幸的疫苗致害儿童及其家庭来讲都是百分百的灾难,有人说疫苗致害就是“恶魔抽签”,谁也不知道接种疫苗后谁会是那个倒霉蛋。对于国家的免疫计划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公共卫生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不是这样可以牺牲少数因为接种疫苗而致残致死的孩子的基本权利和他们家庭为此付出的代价?在一个文明国家,国家或政府不仅要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也要照顾到少数人的利益,今天你是大多数,明天可能你就是少数。如果少数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大家都不会有安全。

    自武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已经四个多月了过去了,疫情仍在蔓延,尽管各国在防控疫情上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中国也基本控制了疫情,但是针对这种新冠肺炎病毒,仍然没有一个有效的药物或疫苗能杀灭。让人欣喜的是,我们也看到世界各地的医务人员都在辛勤工作,一些疫苗已经进入临床阶段,相信不久的未来,就像2003年抗击非典,人类也一样可以战胜新冠肺炎疫情。

    因为突发疫情,我和孩子们都一直禁足自我隔离在家,从一月份到现在,家乡河南辉县的疫情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可怕,社会景象基本恢复如常,去一些政府部门办事还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常去的超市已经不强制带口罩,甚至也不测体温了。儿子六岁,幼儿园马上开学了,他非常高兴。可是四岁的女儿原本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由于2018年接种疫苗后患病致残,到5月19日已经两年了,可爱的女儿依然不能正常走路,双臂双手不正常,不能抓握东西,大小便困难异于常人。

    由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政府卫生疾控调查诊断造假不作为,致使女儿的健康权得不到保障,对女儿李琪的救助杯水车薪,不能及时到位,女儿的康复治疗不能正常进行,一再耽误,作为父母我们心急如焚,我们向国家地方卫生相关部门正常反映问题,始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反而被打成“重点维稳人员”,妻子何方美更是被当地政府公安部门以“寻衅滋事”罪先行政拘留,后刑事拘留逮捕关押10个月,今年1月10日,检察院撤诉何方美才无罪释放。我们向公安局递交材料控告辉县卫计委工作人员和政府保安伪证罪,至今没有给一个正式的说法。

    在全国各地,疫苗受害者的大部分遭遇跟我们类似,疫苗致残的儿童合法权益得不到公正对待,家长维权被抓捕判刑,绝对数不多,但是据有关媒体报道,每年全国也要有一千个左右的儿童因接种疫苗出现不良反应,而很多人不知道,疫苗致害的后果都是每个孩子和家庭难以承受的重大疾病,不是致残就是致死,我们接触认识的疫苗致害儿童,有的是脑残(智力发育迟缓,多动症,自闭症,癫痫等),有的是四肢残,有的孩子成了植物人,病症林林总总,什么样的都有,大都是神经系统受到了伤害,也有白血病,也有皮肤无菌溃烂,等等,都是不常见的病,而疫苗致害的后果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承受得了的,大多数家庭为了救孩子倾家荡产,为了孩子常年维权,无法过上正常人的正常生活。

    这次武汉新冠肺炎疫情,让我们又一次关注疫苗,对于我们这些疫苗致害儿童父母来说,我们又爱又怕,五味杂陈,疫苗可以治病,也能致病。

    疫苗本身也是一种病毒,有潜在的危害,而在制造疫苗的过程中,它含有硫柳汞,铝,甲醛等佐剂,这些对人体也有潜在的危害,有关部门有意无意地隐瞒,致使很多家长不了解,耽误了给孩子治疗的最佳时间,而更为要命的是一些接种疫苗的医务工作者也不知道疫苗的潜在危害,或者知之甚少,而我国卫生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竟然禁止医生看病时,告诉因疫苗致害的儿童的病可能是由疫苗造成的。中国的疫苗致害问题近十年来不断被曝光,可是因疫苗致害的悲剧一再重演,因此让疫苗接种者了解疫苗的潜在危害,非常必要,并在此呼吁国家把1月10日设立为“疫苗受害儿童关怀日”。

    对于疫苗受害儿童合法权利保护的困境,除了上述对疫苗危害认识研究不足的原因外,很重要的是,我国的政策立法有待完善,我们也希望各位代表能够注意到,去年通过实施的《疫苗管理法》虽然有诸多亮点,但是对疫苗受害者的保护仍然没有什么新意,对疫苗受害儿童家长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疫苗受害家长联名致全国人大<疫苗管理法>建议书》并没有引起国家的重视。

    籍此机会,作为疫苗受害儿童家长,再次向各位代表陈情,表达我们的关切,并在此呼吁:

    1,国家加大疫苗致害研究,设立独立的疫苗损害诊断鉴定机构,取消疾控中心单独为疫苗受害者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疫苗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与医学会鉴定。避免疫苗接种的当事一方卫生部门既是运动员也做裁判员。取消偶合症推卸责任之说,建议把偶合症列为国家疫苗致害补偿范围!

    2,国家设立疫苗接种风险损害补偿基金;只要怀疑伤害与接种疫苗有关的受害者都可以申请疫苗伤害救济;

    3,尽快制定《疫苗伤害法》,设立疫苗法院。如果卫生部门不能证明疫苗受害者和疫苗没有关系,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而言,儿童接种疫苗后,只要不是明显的意外或其他疾病导致受种者损害,都应推定为疫苗导致。对于疫苗受害者要前期救治,后期保障。

    4,接种疫苗应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接种疫苗前要告知接种者可能出现的危害,以及出现疫苗异常反应后如何获得医疗救助及经济救济等情况。

    5,设立疫苗不良反应报告系统,并即时公开供公众查阅有关信息。

    6,由疾控中心对疫苗受害者进行登记,并举证疫苗的来源、冷链运输、接种等相关信息。

    7、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全程透明的监管措施,对接触此批疫苗的相关责任人信息公开,比如工作人员及生产流水作业,冷藏运输记录,出厂到入接种点记录,接种医生信息公开,再到受种者每针批次公开。申请疫苗上市许可,应当公开提供疫苗“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报告”、“安全性、有效性、可靠性”评估报告等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和资料。

    8、至于质量问题、医疗事故还是概率事件,政府负责相关追责和处罚,并禁止生产厂家继续经营的同时,不影响受害者先行获得医疗救治,以及其他相关补偿。

    9、基于现行疫苗法律法规,不足以弥补疫苗致害儿童健康受到的损害,应当允许疫苗受害者获得国家补偿之外,也可以继续向疫苗生产企业追责,要求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汉代有个女子叫缇萦,十五岁,为了救自己被冤枉判肉刑的父亲,斗胆上书汉文帝为父求情,感动了皇帝,促使汉朝废除了肉刑。一个少女推动了古代法制的转折,成为历史上一个佳话。作为疫苗受害儿童家长,我们也希望各位代表看到这封公开信能有所感动,我们不是只为自己,更是为了全天下所有的孩子能健健康康地,无忧无虑地,幸福地生活;希望各位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能关注疫苗受害儿童的遭遇,认真履职为他们做点事情,善莫大焉。

    此致
    敬礼!

    疫苗受害儿童家长:李新
    2020年5月9日于河南省辉县市

    Daughter's vaccine anniversary
    Open letter to NPC deputies and CPPCC members

    Dear deputies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members of the CPPCC:

    Greetings!

    As a parent of a child disabled by a vaccine, this is the first time that we have written to you and we have to make it public, because we really do n’t know how to see you, and tell you what happened to us, and we have no way of knowing you. Phone number, so I can only send you a call for vaccine victims in this way. I hope that you, as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eople and as the elite of the society, can really care about the suffering of the people, especially the relationship. To our next generation, the truth about the damage caused by vaccines, the misfortunes of children killed by vaccines and the sufferings of their families cannot be ignored, and we cannot sit still.

    Parents and our children all need to be vaccinated. The vaccine is not 100% safe. Although the rate of vaccine damage is very low, it is a 100% disaster for unfortunate children and their families. Some people It is said that the vaccine damage is a "demon draw", and no one knows who will be the unlucky egg after vaccination. The national immunization plan has undoubtedly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the public health security of the entire society, but is it not possible to sacrifice the basic rights of a handful of children who have been maimed and killed by vaccination and the price paid by their families? In a civilized country, the state or government must not only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majority, but also take care of the interests of the minority. Today you are the majority, and tomorrow you may be the minority. If the interests of a few people are not guaranteed, no one will be safe.

    It has been more than four months since the outbreak of the New Coronary Pneumonia epidemic in Wuhan. The epidemic is still spreading. Although countries have made positive progress i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epidemic, and China has basically controlled the epidemic, the new Coronary Pneumonia virus , There is still no effective drug or vaccine to kill. It is gratifying that we have also seen medical staff all over the world working hard. Some vaccines have entered the clinical stage. I believe that in the near future, just like fighting SARS in 2003 , humans can also overcome the new coronary pneumonia epidemic.

    Because of the sudden epidemic, my children and I have been banned from isolating ourselves at home. From January to the present, the epidemic in Huixian, Henan, is no longer so terrible, and the social situation has basically returned to normal. Som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re required to wear masks to test Body temperature, frequent supermarkets no longer have to wear masks, and even do not measure body temperature. His son is six years old, and kindergarten is about to start school. He is very happy. But the four-year-old daughter was originally at the age of kindergarten. Because of illness and disability after vaccination in 2018 , it has been two years until May 19th . The lovely daughter still can't walk normally, her arms and hands are not normal, and she can't grasp Things, difficulty in urination are different from ordinary people.

    The Huixian City Government of Xinxiang City, Henan Province diagnosed the fraudulent inaction by the health disease control investigation, resulting in the inability of the daughter ’s right to health. The rescue of Li Qi ’s daughter was not paid in time, and the daughter ’s rehabilitation treatment could not be carried out normally, which was repeatedly delayed. As parents, we are in a hurry, and we normally report problems to the relevant local health departments of the country. We never get the attention we deserve. Instead, we are labeled as "key personnel for stability maintenance". My wife, He Fangmei, was "provoked by the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of the local government". "first sin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criminal detention after arrest detained 10 months of this year, 1 month 10 days, where Meicai Procuratorate withdrawal of acquittal. We submitted materials to the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o accuse Hui County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staff and government security of perjury. No formal statement has been given so far.

    Across the country, most of the victims of vaccines are similar to ours. The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hildren disabled by vaccines are not treated fairly. Parents ’rights are arrested and sentenced. Absolutely few are reported. There are about 1,000 children who have adverse reactions due to vaccination, and many people do not know that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vaccine are major diseases that are unbearable for every child and family, either disability or death. Harm to children, some are brain disabilities (intellectual retardation, ADHD, autism, epilepsy, etc.), some are limbs, some children become vegetative, there are many diseases, all kinds of things, mostly the nervous system has been injured, and leukemia , There are also sterile skin ulcers, etc., which are uncommon disease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vaccine are not affordable for every family. Most families spend their lives in order to save their children, protect their children ’s rights all the year round, and cannot live normally. The normal life of a person.

    This Wuhan New Coronary Pneumonia epidemic, let us pay attention to the vaccine again. For the parents of children who are injured by these vaccines, we love and fear. The flavours are mixed, and the vaccine can cure and cause disease.

    The vaccine itself is also a virus and has potential harm. In the 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the vaccine, it contains thiomersal, aluminum, formaldehyde and other adjuvants. These are also potentially harmful to the human body.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intentionally or unintentionally concealed it, causing many parents to not Understand that it delays the best time to give treatment to children. What's more terrible is that some medical workers who are vaccinated do not know the potential hazards of the vaccine, or know very little about it, and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issued by our health department prohibit doctors When seeing a doctor, tell the child that the vaccine has caused the illness that the vaccine may have caused it. China's vaccine virulence issue over the past decade continue to be exposed, but because of the virulence of the vaccine tragedy repeating itself, so let vaccine recipients aware of the potential hazards of the vaccine, is necessary, and to call on countries to 1 Yue 10 set up for the day " Care Day for Victims of Vaccines ".

    In addition to the above-mentioned reasons for the lack of research on the hazards of vaccine victimized children ’s legal rights, it is important that China ’s policy legislation needs to be improved. We also hope that representatives will note that the law "Although there are many highlights, but the protection of victims of vaccine still nothing new, parents of vaccine injured children submitted to the NPC Standing Committee," National vaccine victims parents joint caused by the NPC < vaccines Administration law > proposal "does not Cause the attention of the country.

    Taking this opportunity, as a parent of a child who has been victimized by the vaccine,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concerns to the representatives once again, and hereby appeal:

    1. The State has increased research on vaccine damage, established an independent vaccine damage diagnosis and identification agency, and canceled the CDC to conduct investigations, diagnosis and identification of vaccine abnormalities for vaccine victims at the location of their household registration. The health department that avoids vaccination is both an athlete and a referee. To abolish the shirk responsibility for coupling disease, it is recommended to include coupling disease as the national vaccine damage compensation scope !

    2. The state establishes a compensation fund for vaccination risk damage; as long as it is suspected of injuring victims related to vaccination, they can apply for vaccine injury relief;

    3. Formulate the Vaccine Injury Law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establish a vaccine court. If the health department cannot prove that the vaccine victim is not related to the vaccine, it should be liable for compensation. Generally speaking, after the child is vaccinated, as long as it is not obvious accident or other diseases cause damage to the recipient, they should be presumed to be caused by the vaccine. Vaccine victims should be treated early and guaranteed later.

    4. Vaccination should be chosen voluntarily rather than compulsory. Before vaccination, the vaccinee should be informed of the possible hazards and how to obtain medical assistance and financial relief after an abnormal reaction of the vaccine.

    5. Establish a vaccine adverse reaction reporting system and make it publicly available to the public for immediate access to relevant information.

    6. The CDC will register the vaccine victims and prove relevant information such as the source of the vaccine, cold chain transportation, and vaccination.

    7. Establish transparent supervision measures from the production to the use of the vaccine, and disclose the information of the relevant responsible persons who are exposed to this batch of vaccines, such as staff and production flow operations, refrigerated transportation records, records from the factory to the vaccination site, and the vaccination doct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ach batch of the recipients will be made public. Vaccine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application, should be made public to provide "security" vaccine toxicity animal test reports to learn, "clinical trial report," "safety, effectiveness, reliability," the full evaluation report and other reliable research data and information.

    8. As for quality problems, medical accidents, or probabilistic events, the government is responsible for relevant accountability and punishment, and prohibits manufacturers from continuing to operate while not affecting the victim ’s prior access to medical treatment and other related compensation.

    9. Based on the current vaccine laws and regulations, it is not enough to make up for the damage to children ’s health caused by vaccines. Vaccine victims should be allowed to receive state compensation. They can also continue to hold accountable to the vaccine manufacturers and require them to assume unlimited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In the Han Dynasty, there was a woman named Tie Ling, fifteen years old. In order to save her father who was wrongfully sentenced to corporal punishment, he boldly wrote that the Han Emperor pleaded for his father, moved the emperor, and prompted the Han Dynasty to abolish the corporal punishment. A young girl promoted the turning point of the ancient legal system and became a good story in history. As parents of child victims of vaccines, we also hope that representatives will be moved by this open letter. We are not just for ourselves, but also for all children in the world to live healthy, carefree and happy ; I hope that all the people's representatives and members of the CPPCC will pay attention to the experience of the child victims of the vaccine and earnestly perform their duties to do something for them.

    Sincerely,
    salute!

    Parents of child victims of vaccine: Li Xin
    2020 Nian 5 Yue 9 th, Henan Province Huixian

  • 致中共无锡市委黄钦书记的公开信

    尊敬的黄书记:您好!

    我叫沈爱斌,48岁,住无锡市梁溪区广益佳苑,联系电话:18912369930。

    今天,我要公开向您举报无锡个别腐败官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掩盖、歪曲、捏造事实和断章取义的手段,将我见义勇为的行为枉法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致使我遭到枉法判刑“双开”,详情如下:

    事件经过:2013年6月18日,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维稳人员将五位访民(丁永金、丁鸿祥、丁国英、杨剑艳、周静娟)从北京截访后押回无锡,自19日起,太湖街道“联席办”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将五人非法拘禁在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内。

    2013年6月22日深夜,我和无锡其他维权人员20余人,将这五位被非法拘禁在东郊商务宾馆内的访民营救出来。

    在营救过程中,因遭到宾馆房间内负责看押的黑保安堵门阻挠,无奈之下,营救人员就采取踢开房门的方式实施了营救,因此,有几扇房门被踢坏。同时,我们还有多人进行了全程拍摄,视频充分证实了被营救的五人当时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状态。

    无锡政法委蒋洪亮书记成立了“622专案组”,指令公安对我们实施抓捕。

    2013年6月26日中午,我被滨湖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到东绛派出所,经历酷刑逼供后,我先后被非法拘禁到和平宾馆和宝龙宾馆,7月3日晚再被传唤到东降派出所,再次被酷刑后,被刑事拘留到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同时被刑拘的还有其他十几人。随后,我和另四人被滨湖公安分局以“抢走办班学员”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申请批捕并移送滨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时任无锡市委书记的黄莉新邀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的专家前来“把关”,在二位“专家”阅卷后得出“此案不能继续,‘政府学习班’涉嫌非法拘禁”的结论,于是,2014年3月18日深夜,即滨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最后一天,我们五人莫名其妙地被滨湖区检察院强制取保候审。

    从2014年3月20日起,我们五人每周四都去滨湖区检察院控告滨湖公安分局在侦查过程中殴打、体罚、虐待、恐吓、威胁、酷刑逼供、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激怒了穷凶极恶的滨湖公安和检察院,5月15日我们在滨湖区检察院申控中心门口遇见公诉科科长项勉,我们要求他说明为何审查起诉最后一天强制对我们进行取保,而没有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理由时,项勉科长恶狠狠的对我们说:“你们不要猖狂,我会起诉你们的,你们给我等着!”

    2014年5月29日,在我们第11次前往滨湖区检察院,要求其依法履职,对我们控告的事项进行查处并给我们答复时,再次被滨湖区法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逮捕我。

    2014年5月31日,我收到了滨湖区法院送达的滨检诉刑诉[2014]63号《起诉书》。滨湖区检察院公诉科项勉科长果然说到做到,他以歪曲、捏造事实和断章取义的方式,将我们在营救受阻时踢坏的几扇宾馆房门作为“犯罪事实”,再通过虚抬物价,违法加开税收发票等手段,以5049元(5000元为立案标准)的评估价,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枉法追究我们的刑事责任,这是典型的滥权迫害。

    2014年11月27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2014)锡滨刑二初字第0118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我一年六个月徒刑。
    我上诉后,无锡市中级法院于2015年2月5日作出(2014)锡刑二终字第00140号刑事裁定书,枉法维持一审判决。

    2015年3月5日,我被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局开除公职,同年7月2日被开除党籍。

    故意毁坏财物罪纯属滨湖区检察院和法院勾结,通过滥用职权和枉法裁判的方式,以掩盖、歪曲和捏造事实,以及断章取义的手段,蓄意对我实施的打击报复。

    因为我们营救的五位访民正被滨湖区太湖街道“联席办”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在宾馆房间!正是因此,江苏省高级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专家”才得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不成立的结论。

    一、丁永金等五名“学员”被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

    1、从案卷中侦查机关向检察院提交的滨湖区太湖街道“联席办”制作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资料》,即可看到:“学员”是被强制性关押到秘密地点“学习”,期间不准会客,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解除离开,即在“学习”期间没有人身自由,是被非法拘禁!

    由此得出,2013年6月19日至22日,太湖街道联席办对丁永金、丁国英、丁鸿祥、杨剑艳和周静娟五名进京上访人员在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内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非法拘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从侦查机关提供的其给看押丁永金等五访民的黑保安制作的笔录,也能证实五访民被非法拘禁。

    3、从我们营救现场拍摄的视频(供调查提供),更能全面客观体现五名“学员”被非法拘禁这一客观事实。

    二、我们营救被非法拘禁“学员”受阻而踢门营救,踢坏几扇门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东郊商务宾馆为太湖街道联席办提供非法拘禁的犯罪场所,与太湖街道联席办构成共同犯罪,且营救过程中造成宾馆几扇房门损坏不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一、二审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滨湖区检察院赵文清副检察长和公诉科项勉科长,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在明知依法不应当追究我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以滥用公权的方式,恶意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滨湖区法院王锐审判长、许克兵审判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肆意践踏法律,对我进行栽赃陷害。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仍然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赤裸裸地充当一审枉法判决的保护伞,这是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悲哀,更是典型的对抗中央,凌驾法律。

    尊敬的黄书记,上述证据足以看出“故意毁坏财物案”系典型的冤假错案!因我与被营救者没有利害关系,我的营救行为不仅属于正当防卫,更属于见义勇为。

    从本案更能看出,十八大以来,无锡腐败官员不收敛、不收手,在十八届四中全会落幕的第二天开庭审理此案,一个月后作出枉法判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恳请黄书记指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纠正此案,严惩滥权枉法的办案人员,还法律尊严,还社会公正,还我公道!谢谢!

    此致
    敬礼!

    致信人:沈爱斌
    2020年4月6日

    沈爱斌简历:

    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退伍军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维权公民,公民记者,中国曾押维权人士。

    2013年6月23日,因与丁红芬,沉果冬等20余人一起营救被非法拘禁于当地东郊旅馆内“黑监狱”的访民,及时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名82岁的老妇人),遂被无锡市滨湖区警察于6月26日从家中带走;7月3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犯罪,并遭到刑讯逼供;8月6日,被警察正式逮捕;后因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两次退侦,于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被刑拘,关押在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后,依然坚持维权,同时累遭遭受法律非法监视,跟踪,预防和传唤等迫害;2016年4月13日,因无锡市再现4·13大抓捕访民事件再次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37天,释放后旋即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会期间持续维权而被无锡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警察以涉“寻衅滋事罪”继续刑事拘捕,后被转为正式逮捕;2017年5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海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9年1月23日刑满释放。

    此前曾被羁押于江苏省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 江苏灌南伤残老兵蒋建忠的诉求书

    尊敬的军委、民政部、国家信访局:

         
    我们是为国家流过血汗的残疾军人,也是国家都承认的弱势群体。在国家的最高机构一一人民代表大会,也没有我们的代言人。因此,我们在社会的不断变革中受到的种种不公正一一甚至是违法的待遇,就只剩下自己维权这条崎岖羊肠道了。 这几年引起此起彼伏的伤残军人群体进京维权的主要原因是:
       
    一、《国防法》第62条,《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第27条都强调要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但实际上:以因公五级为例,60%的残疾,其2015年的抚恤金,只有当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6.75%。而且到每年的十月一日才兑现(职工工资增长都是从一月兑现的)若要体现真正的优抚,应该高于当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且一月就兑现才说得过去。级差设计也随心所欲:即每个级别的级差比例各不相同。最大的15.9%,最小的3.2%。如果有楼房的楼梯台阶象抚恤金的级差一样参差不等,恐怕楼房的设计师,光是被骂的吐沫星就淹死了。
     
    综合上海市、杭州市、常州市的抚恤金标准,我们认为抚恤金与职工平均工资比例应该是:一级:120%、115%、110%。二级:110%、105%、100%。三级:100%、95%、90%。四级:90%、85%、80%。五级:80%、75%、70%。六级:70%、65%、60%。七级:60%、55%。八级:50%、45%。九级:40%、35%。十级:30%、25%。
     
    还有,一至四级国家供养,这供养体现在什么地方了?除了抚恤金别的什么都没有。凭那点儿护理费能找到人护理吗?我们百年后都低人一等,只增发十二个月的抚恤金,而其他职工都增发二十个月的工资。综上所述,国家给我们的优抚究竟优在了什么地方?
         
    二、人生难免生病,何况我们都是伤残之躯。不要讲没有保障很多还不如低保户的七至十级,就是给予保障的1一6级,各地也是乱象丛生,千差万别。在岗的旧伤复发不给工伤待遇,在乡的设置种种障碍增加报销难度。甚至有的地方承包给私人老板,让生病或旧伤复发的残疾军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在漫漫上访路上耗尽可怜的抚恤金和残存的精力。
        
    三.优抚法规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基层,根子在国家,缺乏确实可行的监管处罚措施。民政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了规矩,哪还有方圆。就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48条轻描淡写的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全国也难以找到被处罚的例子。所以,优抚法规得不到落实,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以上诉求,万望领导重视,予以采纳。
               
                                              江苏省灌南县因公四级残疾军人:蒋建忠
                电话:13815627643
                                                                            2017年2月15日
     

  • 武汉市下乡返城群体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公开信

    尊敬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各位领导:
    我们是湖北武汉市于六十年代响应党的号召支援农业全家下乡插队城镇居民。今天我们怀着对党中央的期盼,诚请部领导根据我们反映的实际问题给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与解释。
    五十年过去了,当年湖北省委、武汉市委两级党委与政府动员承诺我们下乡去农村是短暂的三至五年后可优先回城安排工作,由于两级党委与政府失去诚信未兑现承诺,导致我们这些家庭长期坚守农村长达几十年,直至改革失地重返家园。注:(由于多子女全部跟随父母形同斩尽杀绝无一就业),历尽艰辛,一言难尽。
    今天我们遭遇武汉市社保局残酷定性“自主返城”。请问什么叫自主返城?谁的错?对这段已过去的历史我们无意纠缠希望双方尊重历史,尊重实事求是各退一步共赢是我们的诚意,可是武汉市社保局在二O一O年六月出台五七工家属工的解决办法将我们与五七工一同捆绑按零八年标准在个人窗口补交十五年费用,无医保,按普通退休工人待遇百分之五十七领取710元工资。
    由九六年元月起至二O一O年十二月截止实施补交,导致现在的矛盾存在,不谈五七工其所在单位补助多少?我们只想知道这俩个不同性质的群体怎么能同日而语?五七工当年是由农村嫁到城市,属农业户口,我们是由城市下乡农村属城市户口,其性质区别巨大。
    在全国各地特别华中五省安徽、河南、江西、湖南都在很早妥善安置解决。唯湖北恩施在二OO九年落实政策认同其下乡工龄,湖北随州于二O一O年也相继按省厅意见给于安置,我们多次来信来访贵部包括刘金龙处长也曾接访指出不要攀比其它省市,效仿湖北省厅解决即可,我们去省厅反映:胡经衡处长也曾认可并多次与武汉市局协调未果:由于市局态度蛮横武断:对我们存在的实际困难不予同情,对我们所经历的事实予以否定,由于筹资补交难度大额度大延迟缴费而扣发二O一一年元月至六月的半年退休工资。
    此次呈书贵部渴望公平正义,择日即将赴京来部再次诉求我们的冤屈与不平。(我们寻求知情权也是法律给予的保障)。
    我们想知道武汉市人社局否定我们下乡历史,不给予工龄的依据是什么?请问:在否定下乡工龄这个基础上我们的青春应该如何补偿?国家在困难时期有我们付出,今天的改革成果应该如何分享?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历史旧帐政府必需偿还这个基础上我们将去如何索要?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既然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也不存在过份要求,只是希望给我们一个晚年尊严,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有别于五七工的待遇,减轻子女的负担,孩子们必定也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与影响啊!
    我们的要求如下:
    一、尊重历史,尊重实事求是效仿恩施随州和市内郊区解决办法一视同仁,放弃纠缠。
    二、解决老无所医现状必定我们均以年迈夕阳之下,由于在乡村多年各种疾病深沉无钱买药。
    三、解决因困难无钱参保而遗留下的部分群众及当时年龄限制而未进保的部份群众必定经历相同唇齿相依,待遇应该相同。
    四、应该体谅我们的实际困难与同龄人之间的差距,将扣发的半年工资补发给我们。
    以上要求不知部领导能否支持认同是我们的期待!

    礼!
    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湖北武汉市下乡返城群体共呈
    执笔:肖余庆   
                                      2014-6-1   

  • 曲世涛:对山东政协副主席原烟台市委书记焉荣竹的投诉信

    尊敬的领导:
    我叫曲世涛,是山东省烟台市一名普通下岗失业军转干部。为要求烟台市委市政府依法落实有关军转安置政策从2002年起,先后多次上市.到省.进京上访。
    以焉荣竹为首的原烟台市委.市政府决策层弄虚作假,拒不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严重侵害企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为此曲世涛.乔延兵.周来生等企业军转干部,在烟台市民间社团组织办公室的建议下,以筹委会的名义向烟台市人事局提交《申请成立烟台市军转干部维权中心》的申请。(为主动接受地方驻军的领导,帮助驻军了解情况,贯彻落实好总政:“关于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地方驻军责无旁贷”的指示精神,我们亦把《申请书》抄送烟台市警备区干部科)。
    在得到烟台市军转办“成立维权中心没有必要,你们的合法权益由军转办负责维护”的答复后,为说明“军转办”行政不作为,他们站在企业利益集团.改制后的个体资本家的立场上,阻碍中央政策落实,已无法维护企业军转干部合法权益的现状,我们以筹委会的名义向烟台市委市政府提出六个问题要求给与答复。
    在2005年清明节到来之际,为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继承先烈意志,弘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我们以曲世涛个人名义.其他人协助的形式向烟台公安局芝罘分局提出“清明节组织军转干部到烟台西炮台烈士陵园扫墓”的申请。
    这些行动本来都是作为一名共和国的公民最起码的民主权力,是相信党热爱党支持政府工作的具体表现。以焉荣竹为首的烟台权力决策层非但不予支持,反而必欲置之死的而后快。他安排当时的市委秘书长郝德军打电话找企业老总,要求把曲世涛等收容软禁办学习班。企业老总表示:“办班可以,但要有理由。没有理由就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违法,我们没法说话”而拒绝执行。焉荣竹想利用企业软禁军转干部的阴谋没有得逞就狗急跳墙,授意烟台公安局出面以芝罘分局的名义【非法】将曲世涛乔延兵周来生非法传讯24小时,行政拘留十五天。事后才知道,清明节前后,当时的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要来烟台视察。为了应付总书记视察,焉荣竹把对自己有意见的党员关进拘留所与小偷.地痞流氓.黑社会人员为伍,这样的【离奇】的冤假错案也只有焉荣竹【敢为】!这样的人占据着党的高级领导岗位,我们党如何践行群众路线呀?这样的【比窦娥还冤】的【冤假错案】至今不给一个说法究竟是【空谈误国】还是【实干兴邦】呀?
    习近平总书记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再看看焉荣竹来烟台后,焉家家族一人当道鸡犬升天,对比他对企业军转干部依法维权的态度就可很清晰的看出其【政治腐败】的本质和【立党为私执政为己】的执政理念:
    2001年6月前,焉荣竹的弟弟焉荣光在烟台市百大集团所属“百大采购供应中心”(改制后更名为烟台市德源实业有限公司)当仓库保管员,是有名的“马虎”主任。焉荣光的老婆张长红是烟台二鞋厂下岗职工。焉荣竹的妹妹焉荣香是烟台烟草专卖局的职工,因帮助公司处理“没收走私烟”,得罪公司领导,被烟台市烟草专卖局开除除名。
    焉荣竹2001年6月调到烟台市任市委书记,上台伊始,就提前安排烟台市委的一名副书记到百大采购中心破格快速发展焉荣光入党!从安排入党介绍人.起草入党志愿书.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党委会审批不到一上午搞定,开创我党发展新党员高速度的先河!随即入档并将档案上调转交烟台市党校,历经三个月的档案流转,焉荣光从一名初中都未真正毕业的普通职工摇身一变就成为【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直接空降到莱山区有线电视台分管招待的副主任.兼顾项目承包。烟台市广电大厦筹建,又被破格提升为广电大厦筹建处的处长。由原来的每月发工资,除去还小酒店拖欠的酒钱,所剩无几。到吃遍烟台市所有星级酒店只需签一个名就会有单位老板.经理掏钱结账的名人。
    焉荣光的老婆张长红,由于有一个当大官的大伯哥,从一个下岗职工空降到烟台市计生委工作,档案经烟台市党校镀金.放置三个月,就变成大专文凭,再堂而皇之的提拔到烟台市妇联,位居领导岗位。
    焉荣竹的妹妹焉荣香被烟台市烟草专卖局除名后失业在家。焉荣竹任烟台市委书记后,烟草专卖局派专人为其平反昭雪,送去五万元的补偿款,请回原单位上班。因其回原单位工作自己感到影响.压力很大,烟台市烟草专卖局为其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因同一个案件株连的芝罘区烟草专卖门市部主任.军转干部郇薪金,虽经多年进京到省上市上访,至今没有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主犯”平反昭雪,“从犯”却被“一棍子打死”,这难道就是烟台市的司法公正吗?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为体现公正公平,为自己讨回公道,我郑重的请求中央.纪检.领导部门对该投诉进行严查!依法纠正焉荣竹违法行政给投诉人造成的伤害,还投诉人以公道。依法追究焉荣竹政治腐败以权谋私的违法滥纪行为!还公务员人民公仆的本来面目!
    谢谢。以上投诉,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烟台市企业军转干部曲世涛
    家庭住址:烟台市芝罘区桃花街29—8号
    邮箱号码564741689@qq.com
    联系电话:13184011976.
    2014年2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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