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山东

  • 山东访民李延香“寻衅滋事”判刑两年半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2月9日)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山东平度访民李延香家属及委托辩护律师宋玉生相继在8、9日收到了来自山东平度法院的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李延香涉嫌“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据悉,1月25日山东维权访民李延香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宋玉生为她作了无罪辩护,但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不过,山东平度检方起诉书中指控李延香涉嫌“寻衅滋事罪”,是以2015年4月13日李延香到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联合国开发署门前“非正常上访”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当时李延香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五日,但起诉书指在被行政处罚后,李延香“不思悔改”,仍然先后于2016年1月4日、2016年2月7日至2月12日和2017年8月16日七次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或天安门“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其中,2016年1月4日,李延香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时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1次,次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2月7日到2月12日期间,李延香因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7次,2016年3月13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到北京市天安门“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送久敬庄分流中心,次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为此,公诉方认为,李延香“无端滋事”,多次到北京重点区域和“敏感部位”“非正常上访”,扰乱了公共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国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李延香却认为公诉方对自己的指控是错误的,自己没有“非法上访”,公诉方适用法律错误,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李延香辩护律师宋玉生认为,本案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合议庭应当依法作出李延香无罪的判决。

    一、李延香没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本案中李延香上访的动机是要求实施非法强拆的原即墨市城管执法局对李延香依法给予合理赔偿,对实施强拆的直接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故李延香的上访行为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

    二、李延香没有实施寻衅滋事的客观行为。以“被公安局管予以训诫”就认定“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不能成立。训诫书本身不能证实李延香在北京市中南海周边实施了“非正常上访”行为。本案中的被告人的行为非法性都达不到行政处罚的程度,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罚过其当,如果李延香的行为达到行政拘留的程度,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完全可以对李延香进行行政拘留,然而却没有。关于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到哦北京市天安门“非正常上访”的问题,根据李延香的供述,李延香只是路过北京天安门,没有在此地“非法上访”,平度市公安局对其行政拘留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三、李延香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李延香没有事实寻衅滋事的行为,则不存在侵犯公共秩序,李延香没有实施寻衅滋事的客体要件。综上所述,李延香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另外,1、李延香于2015年4月13日到联合国开发署反映情况,高呼口号要人权是正当的行为,没有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2、对平度市公安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该处罚决定书不合法;对平度市人民政府的平政复决字(2017)145号复议决定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李洪财没有收到过该复议决定书,给李洪财送达的挂号信函的收件人签章不是李洪财的笔迹。

    尽管李延香坚称自己无罪,曾为此绝食抗争两个多月;辩护律师宋玉生为其作的无罪辩护词符合情、理、法,但两周过后,平度市法院仍判李延香“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李延香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对此判决,本网人权观察员采访了李延香的辩护律师宋玉生,宋律师无奈地用简短的两句话对本网表示:李延香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法院涉嫌违法裁判。

    在此之后,李延香的丈夫李洪财给本网人权观察员打来电话,抗议平度法院对李延香的判决。李洪财愤怒的情绪有些失控,他表示法院对李延香指控的罪名失实,事件与时间都不是真实的。并说他昨天(2月9日)又到看守所去探望了李延香,李延香告诉李洪财,自从开始绝食至今已将近三个月,现在已无法进食,完全靠导管流食维持生命,想吃东西也吃不去了。为此李洪财痛苦万分,他感到李延香时刻都会离他而去,自己却无力相救,如果李延香有个好歹,他自己也不想活了。

    李洪财最后对本网表示,希望社会各界继续能够关注李延香的命运,同时希望再有律师介入为李延香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但由于哥哥与老母亲都拄拐杖不能干活,加上这场强拆浩劫与李延香的官司,现在已家徒四壁,无法负担律师的费用了。

    【李延香简介】

    李延香,女,1970年生人,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村民,初中文化程度。从2011年开始在即墨市大信镇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的《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2013年12月20日,即墨市大信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违法占压麦田为由将《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了强拆,致使其价值50余万元的私人财产掩埋损毁,数万元贵重物品在失去防护设施后被盗窃。由于上述违法情形及强拆后的原经营场地用来建设活动场地,李延香逐级维权无果,被迫进京上访,因此遭到多次绑架、拘留和非法拘禁,还曾被截访人员装到麻袋里扔到河中,后被路人发现获救。

    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和李宗英、孙淑到北京路过天安门时便被北京警察拦截,在检查了她们的身份证后便被送到久敬庄。8月17日,地方截访人员将她3人截回后各自拘留10天。8月26日,李延香丈夫李洪财收到了山东平度市古岘镇派出所的通知,被告知李延香已与8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李宗英、孙淑于8月27日获释。

    李延香在经历了几年的为私有财产维权,已成为走向公共维权的街头人权捍卫者,她曾参与过2014年苏州抗强拆手刃四个黑社会成员的范木根案的庭审围观;山东潍坊抗强拆手刃两个黑社会成员的丁汉忠案;赴庆安徐纯合被枪杀问责第一梯队成员,后被治安拘留十天;潍坊案十七人之一,后被关押一个月。曾参与了北京浦志强案开庭等多次街头围观行动。

    相关报道:山东访民李延香“寻衅滋事”案昨日开庭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26/16967.html

  • 山东访民李延香“寻衅滋事”案昨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平度访民李延香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昨天(1月25日)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李延香辩护律师宋玉生为她作了无罪辩护,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据悉,李延香辩护律师宋玉生与她的丈夫李洪财、母亲和大哥等人在25日上午九点半准时到达法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于下午两点三十分结束。在此过程中,李延香在法庭上以惊人的记忆力和铿锵有力地声音痛斥有关人员对自己及其家庭的迫害,不禁让人惊叹已绝食将近两个月的李延香在法庭上精神状态是如此之强大。

    据悉,主审法官根据法庭旁听席位数确定旁听人数不超过十五人,旁听人员带上身份证于开庭前一天下午三点至四点到平度市法院领取旁听证。李洪财发出旁听通知后,济南两个、平度十个、安徽阜阳一个,加上李洪财的母亲和大哥共计十五人前去领取旁听证。其他人都顺利领取了旁听证,只有李洪财的母亲和大哥因为没有身份证在领取旁听证的事情上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因为招架不住众多领旁听证的人员软磨硬泡、死缠烂打,法官作出让步,母子二人领到了旁听证。

    宋玉生律师介绍说,此次庭审中,来自济南的张女士主动请缨做李延香的辩护人。其夫李洪财会见李延香时,李延香同意解除对李洪财的委托,转而委托了张女士。1月24日下午,李洪财带领领取旁听证的人在法院领取旁听证时,李洪财将此事告知法官,法官表示张女士不符合辩护人条件,但是在张女士和其他领取旁听证人员的据理力争下法官终于口头表示同意。李洪财领取了旁听证准备旁听,张女士信心满满地以为将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辩护人席上了,最后不但没有当成辩护人,因为没有旁听证连法庭也未能进去。因此,在开庭前李延香重新委托了李洪财做辩护人。

    法庭上,宋玉生律师认为其当事人李延香的行为与罪名不符,为她作了无罪辩护。庭审进行一个小时左右时,李洪财发现情况,提示宋律师法庭的两个大显示屏黑屏不对劲。他随向审判长提出怀疑,审判长表示同步录音录像在进行,显示屏不开不影响开庭。李洪财和旁听人员坚决不答应,在他们多次抗议下,审判长不得不宣布休庭十分钟,让书记员处理黑屏的问题。但最终黑屏问题没有解决,开庭只能继续进行。李洪财对此表示非常不满,愤怒中爆了句粗口,被审判长提出警告差点被逐出法庭。

    李延香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方指她涉及多起事件,包括三年前在黑龙江庆安举牌声援被警察开枪打死的访民徐纯和以及在山东潍坊公园拉横幅等。

    庭审结束后,李延香坐在椅子上被两个法警抬出法庭到门口时,李洪财的母亲从后面的旁听席冲到前面,边哭边喊:“我要看看俺媳妇,我要跟俺媳妇说会儿话!”法警停下来,李延香转头和婆婆说几句话被抬出法庭。其他旁听人员已经离开,李洪财母亲和大哥不愿离去。母子二人在旁听席痛斥迫害李延香的人。李洪财的大哥情绪激动的不时地用拐杖猛击法庭的木地板,声音惊人心魄。

    宋玉生律师称,昨天的庭审中,李延香基本行使了充分的辩护权,控辩双方基本上都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宋玉生律师说:“我们是做无罪辩护,结果最后怎么确定是合议庭的问题,我们不做结果的预判。她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她被非法强拆损失了很多财产,她为了讨回赔偿和追究一些违法拆迁人员的责任而上访。她的上访是有理由的,不是无理取闹,而‘寻衅滋事’就是无理取闹,没事找事。”此次李延香被控“寻衅滋事”一案的庭审过程还算顺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但此案或许不会再开庭了,合议庭量刑后会在近期将判决书给李延香本人,或邮寄给律师及家属。

    据悉,李延香是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村民,2011年开始在即墨市大信镇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的《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2013年12月20日,即墨市大信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违法占压麦田为由将《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了强拆,致使其价值50余万元的私人财产掩埋损毁,数万元贵重物品在失去防护设施后被盗窃。由于上述违法情形及强拆后的原经营场地用来建设活动场地,李延香逐级维权无果,被迫进京上访,因此遭到多次绑架、拘留和非法拘禁,还曾被截访人员装到麻袋里扔到河中,后被路人发现获救。

    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和李宗英、孙淑到北京路过天安门时便被北京警察拦截,在检查了她们的身份证后便被送到久敬庄。8月17日,地方截访人员将她3人截回后各自拘留10天。8月26日,李延香丈夫李洪财收到了山东平度市古岘镇派出所的通知,被告知李延香已与8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李宗英、孙淑于8月27日获释。

    李延香在经历了几年的为私有财产维权,已成为走向公共维权的街头人权捍卫者,她曾参与过2014年苏州抗强拆手刃四个黑社会成员的范木根案的庭审围观;山东潍坊抗强拆手刃两个黑社会成员的丁汉忠案;赴庆安徐纯合被枪杀问责第一梯队成员,后被治安拘留十天;潍坊案十七人之一,后被关押一个月。还参与了北京浦志强案开庭等多次街头围观行动。

    关于李延香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山东李延香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绝食抗议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1220/16834.html

  • 山东李宁为母鸣冤 被抓警局审讯一夜

    【民生观察2018年1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因信访遭非法拘禁殴打致死一案,历经死者女儿李宁8年的上访维权,才于2017年终于获得立案。前天(1月11日),李宁和她的小姨来到山东省政府门口,希望向政府反映情况,却被四五十人团团包围,并将她们强制抓进了派出所。警察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她们连夜审讯一夜。在此期间,李宁的小姨因寒冷与劳累而突发疾病送往医院救治。

    据李宁介绍,她的母亲李淑莲,生前住在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巷新村。2009年10月2日,母亲李淑莲被烟台市东莱街道办事处非法拘禁长达一个月,在遭受长期残酷虐待殴打后死亡。李淑莲原是下岗职工,后成功开办一个体商店,主要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等。2001年后一直进京上访反映龙口市某局领导向其索贿不成,放水淹了她经营的仓库并强制给其店面封门,被封门期间大量商品丢失造成巨额经济损失问题。李淑莲上访期间,被关押拘禁过至少8次87天(不包含最后一次龙口市对其长达30天的非法拘禁),在收容所关押33天,在龙口非法关押14天,关押过程中,她遭受过多次虐待。

    2009年9月3日,李淑莲在京期间,被要求到北京市大兴区德茂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山东龙口市驻京办把李淑莲强制领走,从此李淑莲直至去世再也没有和家人取得联系。从李淑莲失踪第二天起,李淑莲的家人先后辗转北京、山东龙口寻找李淑莲,甚至找到当时负责强制领走、非法拘禁李淑莲的龙口市政府驻京办、信访局、东莱街道办事处人员,但这些人都推说不知道——李淑莲就这样在世界上消失了,直到一个月后传来李淑莲“上吊死亡”的消息。李淑莲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至少从2009年9月27日到10月2日深夜,其不间断地遭受了极其剧烈暴力殴打和非人虐待,主要方式包括:(三根)电警棍电击,用电棍打后背,用沾水的毛巾长时间抽打,多日连续殴打,用脚踹,抽脸打耳光,罚蹲地,罚站立,纸袋套头,抓头发拖着殴打,用皮拖鞋打李淑莲,强迫写检查,禁止睡觉,9月30日和10月1日连续不让李淑莲睡觉,房间白天黑夜不开灯,长时间饥饿,身体疼痛也不予治疗。除遭到剧烈暴力殴打外,李淑莲还遭受长时间挨饿。李淑莲尸检报告(同上)显示:“胃及十二指肠未检见食物残渣”,这显示李淑莲死前相当一段时间未能进餐。

    李淑莲被殴打致死后,其女儿李宁多年为母伸冤,期间也多次被非法维稳及拘留。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李淑莲案终于迎来了转机。2017年09月12日,李淑莲的女儿李宁接到通知,三名涉案官员杨新军、谢守权、王焕磊于半个月前被逮捕,他们分别是山东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是非法拘禁殴打李淑莲致死的主谋。

    2017年12月21,该案代理律师袭祥栋、李仲伟,与死者的女儿李宁一起前往山东省蓬莱检察院阅卷,并要求查看及复制案件资料,但却被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
    2018年1月8日,李宁与她的小姨一起来到蓬莱市检察院控申科,准备向检察院领导反映部分工作人员不作为的;要求保障律师阅卷的合法权利及被害家属的各项权利,但是却再次遭遇了推诿。

    2018年1月9日,李宁与小姨又来到了山东省烟台中院,要求面见烟台中院江敦斌院长反映问题,但该院的一名庭长却告知她们说“江院长在开两会,没空见你们”。

    2018年1月10日,李宁与小姨又来到烟台检察院要求面见绍汝卿检察长,准备亲自向检察长汇报律师阅卷受阻的情况。进入检察院后说明来意后,接待的工作人员就让她们在大厅里等着。等了许久,李宁想去一下卫生间,便向附近的一名法警(警号3706110)讯问卫生间的位置。可该法警却不耐烦的回答说“这里没有卫生间。”于是,李宁便反问:“这里工作人员是在哪里上厕所的?”法警戏谑的回答说:“外面有个小树林,你上小树林去解决吧!。”对此李宁问:“难道你们也是去小树林上的厕所?”法警闻言勃然大怒并辱骂李宁说:“你妈了个B的。”李宁随即诘问法警:“你骂谁是妈了B的?”法警就凶恶的说李宁扰乱了公共秩序。随后,该检察院的邓处长赶过来了解情况,李宁反映该院的法警无故辱骂她,而邓处长对李宁说:“法警不归我管”,之后转身离去。

    2018年1月11日,李宁与小姨再次来到了山东省委省政府,想向省委、政府反映政府律师的阅卷权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但是接待人员却说相关工作人员今天不上班。于是,李宁就和小姨站在省委门前商议下一步该怎么办,可是在站了约10分钟之时,突然从省委周围冲出来四五十个彪形大汉,将她们团团包围,之后又把她们的手机和皮箱强行抢走并打开检查。随后,这些人把李宁和小姨强制带至派出所审讯。派出所警察以她们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连夜突审一夜。最后,李宁的小姨因寒冷与劳累而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

    相关报道:律师调查“山东李淑莲被拘致死”一案详情被拒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1223/16846.html



  • 山东潍坊“丁汉忠抗强拆案”将在后天宣判

    【民生观察2018年1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备受关注的山东潍坊“拆迁户丁汉忠因抵抗强拆致拆迁人员死亡”一案,将在后天(1月11日)在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庭开庭宣判。

    据丁汉忠的女儿丁玉娥介绍,2013年,其父丁汉忠和他的老母亲的房屋均被划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拆迁区域,但由于拆迁补偿方案尚未谈妥,丁家迟迟没有搬迁。2013年9月25日,数名拆迁者试图拆除丁汉忠母亲的房屋,双方发生冲突,丁汉忠持镰刀挥砍,致其中两名拆迁者死亡。2014年7月28日,丁汉忠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丁汉忠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依法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遂提起上诉。2014年12月6日,上诉状递出117天之后,丁汉忠还未接到开庭通知。2016年5月6日上午,该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发回重审。”2017年1月17日,第二次一审在潍坊市昌乐县法院城郊法庭公开审理,于当天22时15分结束。审判长宣布,因案情重大复杂,将择日另行公开宣判。

    2017年8月10日上午,“丁汉忠抗拆致两死”一案由潍坊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和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张维玉律师出庭为丁汉忠辩护。潍坊中院认定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被告人丁汉忠限制减刑。潍坊中院认为:“被告人丁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汉忠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施工人员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对被告人丁汉忠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不过丁汉忠的家人表示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表示将提出上诉。

    今天,丁汉忠的家人接到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院通知,该案将于后天(2018年1月11日),在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庭开庭宣判。为了方便关心本案的社会人士前来旁听,丁汉忠的家人在网上公开了前往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院的通行路线:

    山东潍坊丁汉忠案即将开庭宣判,时间为2018年1月11号上午9点30分,地址在潍坊市昌乐县城郊法庭(新昌路与309国道交叉口),远道而来的朋友们可以在潍坊火车站乘坐101路或者102路公交车在昌乐汽车站下车,之后再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起步价内就能抵达)。虽然不知道等待我父亲和我们家的是什么?但是我们家人一定会坚强的走下去,直到黎明的到来。感谢大家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帮助!

    丁汉忠女儿丁玉娥电话:13563637248;丁汉忠儿子丁超电话:18053647955

    相关报道:山东丁汉忠今被判死缓 法院外戒备森严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810/16237.html



  • 律师调查“山东李淑莲被拘致死”一案详情被拒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12月21)“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因信访被非法拘禁致死”一案的代理律师袭祥栋、李仲伟与死者的女儿李宁一起前往山东省蓬莱检察院阅卷,并要求查看及复制案件资料,但却被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

    据死者李淑莲的女儿李宁消息称,12月21,她与袭祥栋律师,李仲伟律师一起到蓬莱检察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蓬莱检察院补充侦查被遗漏了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院法院副院长王海涛、法院庭长高承楹、信访局刘丽艳、公安局张日晖)等人,并要求彻查死者李淑莲的死因及案件真相。但是,山东省蓬莱检察院却未予理睬。

    李宁介绍称,此前该案在山东龙口市公安局进行勘查,但在现场勘查之前,作案现场已经被破坏、毁灭、伪造,整个案件触目惊心,经死者亲属及律师向上级检察机关反应后,上级检察机关烟台市检察院指定了蓬莱市检察院管辖。但是,此次蓬莱市的检察院领导陈彦君却不许律师复制和观看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律师阅卷时还发现,卷宗里有大量的复制粘贴的情况,有些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样,为此,律师一再要求复制本案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的录像,但检察院却多次予以拒绝。对于拒绝观看复制录音、录像一事,律师要求检察院书面答复拒绝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但检察院方面就是不给。

    反复交涉之后,接待亲属与律师的检察人员赵科长、王科长二人便起身躲了起来,而该检察院的分管领导陈彦君也不再见他们了。无奈,死者的女儿李宁只好求见检察院检察长欧大力了。因为找不到欧大力本人,李宁便在检察院内大声呼喊:“欧大力,你在哪?欧大力,你在哪?李淑莲的女儿李宁找你!”。不一会儿,检察长欧大力就开始让赵科长打电话告诉李宁说:“不会见你们的!”说完赵科长就直接挂断了电话,不容再问。

    而后,公诉科的赵科长告诉律师称,经该院检察长请示烟台市检察院后决定,不允许死者李淑莲的律师复制本案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的录像。理由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冯律师告知赵科长说:“法律规定的很清楚,检察院有许可权。如果检察院不许可,应该释明具体的理由。你们凭什么不许可?你们不能只有结论,而没有论证”。赵科长回应律师称:“如果你们认为我们的决定有问题,那么你们可以到其他部门去反映。”

    据悉,山东省龙口市访民李淑莲(女),1953年8月13日出生,生前住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巷新村,2009年10月2日被烟台市东莱街道办事处非法拘禁长达一个月,在遭受长期残酷虐待殴打后死亡。李淑莲原是下岗职工,后成功开办一个体商店,主要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等。2001年后一直进京上访反映龙口市某局领导向其索贿不成,放水淹了她经营的仓库并强制给其店面封门,被封门期间大量商品丢失造成巨额经济损失问题。据李淑莲生前反映,其上访期间被关押过至少8次87天(不包含最后一次龙口市对其长达30天的非法拘禁),在收容所关押33天,在龙口非法关押14天。期间,李淑莲母亲被打,李淑莲上访期间遭受多次虐待,其自述腰部、肋骨、胸骨损伤而失去劳动能力(材料来源:王克勤:国庆节期间两上访女一死一失踪;李淑莲生前2009年3月6日的控告信)。

    2009年9月3日,李淑莲在京期间,被要求到北京市大兴区德茂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山东龙口市驻京办把李淑莲强制领走,从此李淑莲直至去世再也没有和家人取得联系。从李淑莲失踪第二天起,李淑莲的家人先后辗转北京、山东龙口寻找李淑莲,甚至找到当时负责强制领走、非法拘禁李淑莲的龙口市政府驻京办、信访局、东莱街道办事处人员,但这些人都推说不知道——李淑莲就这样在世界上消失了,直到一个月后传来李淑莲“上吊死亡”的消息。

    李淑莲在非法拘禁期间,至少从2009年9月27日到10月2日深夜,其不间断地遭受了极其剧烈暴力殴打和非人虐待,主要方式包括:(三根)电警棍电击,用电棍打后背,用沾水的毛巾长时间抽打,多日连续殴打,用脚踹,抽脸打耳光,罚蹲地,罚站立,纸袋套头,抓头发拖着殴打,用皮拖鞋打李淑莲,强迫写检查,禁止睡觉,9月30日和10月1日连续不让李淑莲睡觉,房间白天黑夜不开灯,长时间饥饿,身体疼痛也不予治疗。

    除遭到剧烈暴力殴打外,李淑莲还遭受长时间挨饿。李淑莲尸检报告(同上)显示:“胃及十二指肠未检见食物残渣”,这显示李淑莲死前相当一段时间未能进餐。

  • 山东淄博柳欣

     
    姓名:柳欣
     
     
    性别:女
     
    年龄:44
     
    籍贯:山东淄博
     
    受难者单位、职业
     
    齐鲁石化公司职工,从前的职业是会计
     
    案件发生地
     
    山东淄博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哥哥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08年2月,第二次2009年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不详,第二次十五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济南精神卫生中心,淄川第五人民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精神病症状抑郁症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柳欣说:因为我已经卧床不起了,我妈说,这样不是办法,我妈让我哥给我打听个医院去看病,我哥就把我父母还有我一块骗到济南那家精神卫生中心去了,至于为什么谁也不知道。”

    柳:“一进那个门,我就不想去了,我哥说,来都来了,去看看吧,一看,那医生就让我住院,我不同意,结果,出了医院的门,我哥就对我实行暴力。就是被我哥在地上硬拖到了病房,像拖死狗一样一直拖的。”

    柳:“医院没人管。我记得我在大厅里躺好长时间,最后我哥坚决要把我送进去,我爸帮忙了,他俩把我抬了进去,那天我嗓子都哭哑了,眼睛也很红肿,其实我身体很糟糕,所以病历上的记载都是我被家属扶进去的。”

    “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病重的病人气血极度衰虚,身体到处疼、麻,痛苦不宽,他们不去找身体上的原因,却偏偏要去找心理上的原因,我哥有什么权利不顾我的生死,用暴力对付这样的病人?”柳欣对此忿忿不平:“医院里很明显的一个做法就是来者不拒,不管你得的是什么病,所有的人只要去精神卫生中心,一律都是有病的,他们都会给你扣一顶帽子”。“我认为,作为病重的病人,经历了一场,被剥夺的人格和尊严的暴力,那个过程我肯定不是人,我的自我意志完全不被尊重,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对我?”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第六十四期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siqi/2017/1209/16769.html

     

    收集时间: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

  • 山东柳欣因身体虚弱两次被送精神病院

    本刊联系上柳欣时她第一句话就是“我是被我哥欺骗着去了济南精神卫生中心!”柳欣说“ 这个医院给我的诊断是,无精神病症状的抑郁症。”

    “我还去过我们当地的县级精神卫生中心,也是被欺骗着去的,两个医院的诊断都是抑郁症。”

    “前几天,我去济南精神卫生中心了,那是我哥骗我住院的那个医院,快十年了,那条拖过我病体的哭泣和挣扎的心碎之路,那个让我躺在地上,打碎了眼镜的大厅,恍然一切就在昨天,一切像在梦里,我是病重垂危的状态下被骗到精神病院的,所有一切都那么的刻骨铭心。”

    在柳欣的回忆过去、感伤往事中,事情的轮廓渐渐显现。

    柳欣,女,山东淄博人,44岁,大学文化,齐鲁石化公司职工,从前的职业是会计,2006年,单位改制,柳欣因为职业的原因,被卷入领导间的内斗中,成了最可悲的牺牲品。在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后,她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为治自己怕冷的毛病,相信一个“火神派”的疗法,半年之间,吃下了20多斤附子,和十多斤的人参,结果,被治得卧床不起奄奄一息。生活不能自理,完全要由父母照顾。在2008年的一天,病重的柳欣突然被哥哥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

    柳欣向本刊诉说了事情的经过:“因为我已经卧床不起了,我妈说,这样不是办法,我妈让我哥给我打听个医院去看病,我哥就把我父母还有我一块骗到济南那家精神卫生中心去了,至于为什么谁也不知道。”

    本刊:“你哥这么做有什么原因吗?”
    柳:“我生病到卧床不起程度了,因为我没有精气神了,我哥认为我应该去看精神科医生,认为我这么年轻就卧床不起是不正常的。”

    本刊:“具体时间和医院名称你记得吗?
    柳:“2008年2月份,去的济南精神卫生中心。”

    本刊:“当时到医院你是什么状态。”
    柳:“一进那个门,我就不想去了,我哥说,来都来了,去看看吧,一看,那医生就让我住院,我不同意,结果,出了医院的门,我哥就对我实行暴力。就是被我哥在地上硬拖到了病房,像拖死狗一样一直拖的。”

    本刊:“当时医院是怎么处理的?”
    柳:“医院没人管。我记得我在大厅里躺好长时间,最后我哥坚决要把我送进去,我爸帮忙了,他俩把我抬了进去,那天我嗓子都哭哑了,眼睛也很红肿,其实我身体很糟糕,所以病历上的记载都是我被家属扶进去的。”

    在柳欣后来自己复印的病历上写着:“由家属扶入病房,个人生活及大小便不能自理,人极度消瘦,只有65斤,卧床不起状态。”

    柳:“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病重的病人气血极度衰虚,身体到处疼、麻,痛苦不宽,他们不去找身体上的原因,却偏偏要去找心理上的原因,我哥有什么权利不顾我的生死,用暴力对付这样的病人?”

    柳欣对此忿忿不平:“医院里很明显的一个做法就是来者不拒,不管你得的是什么病,所有的人只要去精神卫生中心,一律都是有病的,他们都会给你扣一顶帽子”。“我认为,作为病重的病人,经历了一场,被剥夺的人格和尊严的暴力,那个过程我肯定不是人,我的自我意志完全不被尊重,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对我?”

    关于本刊对“身体不舒服,怎么他们会想到把你送到精神病院。”的疑惑,柳欣表示:“我也很不理解。”

    但这次医院给出的结果是“无精神病症状的抑郁症”。回去后仍然由父母照顾在家休养。令柳欣没想到的是2008年精神卫生中心事件发生后一年,自己会再次被送进精神病院。

    2009年的一天,柳欣的哥哥带着爸妈去了趟县里的精神病院,回家后告诉柳欣,北京来专家了,在张店的中心医院等着给她会诊,让她下楼。“我下去了,一个面包车早在那等着呢,我上车以后他们就直奔精神病院,到了精神病院门口,车停下来,我刚一下车,发现地方不对,肯定也不想配合,从楼上下来三五个彪形大汉,拿着绳子,然后他们用绳子把我捆起来,抓着头发,抓着腿,把我像拎小鸡一样的拎到楼上去。”

    柳:“事后,我问过我妈,她说听大夫的诊断,我有抑郁症,她都是按医院的要求对我的。”

    本刊:“医院要求她干什么?”
    柳:“要求她欺骗我,把我带到医院去,所以我妈骗我去张店,实际上去的淄川。我被骗上楼以后被捆在床上,不能下床,整整一天,上厕所也没法上,我父母全程在陪着我,他们精神病院就是这样对待病人的,我看我哭的很厉害,爸妈就去求医生给我松绑。”

    本刊:“那是一个什么医院?”
    柳:“淄川第五人民医院,是一个精神病专科医院,这个医院给我的诊断也是抑郁症。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仅仅是抑郁症,却要对我如此暴力。”

    本刊:“他们都给你做了哪些检查?”
    柳:“所有的检查都做了CT、脑电图,各种检查,反正一共做了两次,每次都花三四千。”

    柳:“我刚住进去,那个主治医生姓杜,这个杜主任就说,我保证给你治好,你这个病,我们有把握把你治好,你就是上北京安定医院也是吃这些药,你只要听我们的,我们保证给你治好,其实我住进去还是卧床不起的状态,但是他们要检查吃药,检测舌头,不吃不行,吃了药,我的肝受不了,看东西总是重影。后来住十天左右,我妈看没有任何好转,就要求出院,那个杜主任坚决不同意,当时下大雨,她要求我爸来医院,阻止我们娘俩出院。我爸说:杜主任保证你能好,听大夫的,死也死在里头,不能出院!最后住了15天以后还是没有任何起色,杜主任的话就那么可信吗?我和我妈又坚决要求出院,杜主任劝了一个小时以后不得不同意我们离开。”

    本刊:“具体时间记得吗?”
    柳:“我有复印的病历上面都有具体时间。”

    本刊:“方便把病历资料发过来吗?”
    柳:“病例很厚,很多啊,反正诊断结论都是抑郁症。中国的官方媒体好像不允许发我们这种人的遭遇,从前有个天津的记者曾经采访过我,但他说他不敢发。”

    出院后柳欣的身体依然极度虚弱,每次由母亲用拉煤气的小车拖着去看病,后来对西医失去信心的柳欣开始研究中医,自己用中药调理身体,身体渐渐有了起色。

    柳:“根据抑郁症的诊断,我后来办了残疾证,确定为精神残疾四级。”柳欣非常担心:“有了这个残疾证,是不是就可以认定被精神病了,残疾证上监护人一栏是我妈,所以我也怀疑我的民事能力是不是受限了。大概2008年年底,我们当地的残联副主任杨主任,来我们家练气功,规劝我父母给我办理残疾证,说抑郁症就可以办出残疾证,那样单位在工资上就可以照顾一块,我父母一听很高兴,于是稀里糊涂得我的残疾证就办下来了。”柳欣道出了残疾证的来由,并说:“这个残疾证是2010年办下来的。”

    柳:“但是这个残疾证的背后,却隐藏着很多的疑点。首先,我从来没有进行过什么精神鉴定,我在精神病医院里的诊断结论都是抑郁症,而我的残疾证上,被认定为精神残疾四级,我的监护人是我母亲,我后来要求残联给我提供体检档案,在再三推拖之后,残联给了我一份鉴定结论为抑郁症的残疾鉴定报告,而两个鉴定医师,我一个也不认识,但网上说一般抑郁症是办不出精神残疾证来的,那我怎么办出来了呢?因此,我现在的主要疑虑是,我的身份到底是不是被精神病了?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不是受限了?”柳欣心中存在着这样到疑虑。

    “我们单位股份确权,委托的律师,要求我妈必须签字,因为在残疾证上我妈是监护人。”柳欣说:“最终我拒绝了,因为我觉得我妈签字就代表着,我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残疾证上的监护人,根本就不是法定监护人,不是法院判决的,没有法律效力。但是那个律师非要求我爸和我妈针对我的民事行为能力,作出一个承诺,说我是清醒的,(律师)为什么如此固执?我也是有些疑惑。”柳欣言语间透着浓浓的疑虑。

    前一短时间,柳欣正与一些相同遭遇的朋友和专业律师一起讨论,自己是否要通过诉讼来确认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后来她给本刊发来消息:“现在国内被精神病,想打官司平反,能赢的概率非常低,而医院给我的诊断都是抑郁症,先这样吧,我也不会去打官司,以后要是再遇上事儿再说吧!”最后柳欣说:“我心里还不是特别踏实。”

  • 宋玉生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山东访民李延香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11月27日,维权律师宋玉生到山东青岛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山东访民李延香,据宋玉生律师消息,李延香自进看守所以来一直呕吐,吃不下饭,有时候肚子痛,痛起来半夜睡不着。由于看守所规定在押人员的医疗费需要在押人员自己承担,她的病一直拖着没有治疗。

    以下为宋玉生律师会见李延香情况通报:

    今天上午李延香的丈夫李洪财作为李延香委托的非律师辩护人准备和我一起会见李延香,一楼接待窗口工作人员说这是第一次遇到非律师辩护人要求会见的情况,打电话请示后说需要检察院开一个允许会见的信,非律师辩护人才能会见。李洪财把给李延香带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两本书交给我,让我带给李延香,由于看守所不允许律师私自带物品给在押人员,我只好委托二楼窗口工作人员转交。

    在会见室两个门都敞开(看守所不让关门会见)的情况下会见了李延香。她脸色苍白,我们握手寒暄,感觉她的手冰凉。她说她的体质差,虽然室内有暖气,比其他在押人员穿的衣服多,仍然感觉冷。并且自进看守所以来一直呕吐,吃不下饭,有时候肚子痛,痛起来半夜睡不着。由于看守所规定在押人员的医疗费需要在押人员自己承担,她的病一直拖着没有治疗。

    问她怎么看平度市公安局以所谓的“查明的事实”(包括1.2015年5月庆安火车站举牌“我是乘客,请向我开枪”、“我是访民向我开枪”;2、2015年5月潍坊市中级法院门前和其他人扯横幅;3.2016年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法上访”两次被训诫八次。)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她说只要以上事实证明她构成寻衅滋事罪,她没有遗憾。我向她表明了律师意见:以上事实你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平度市公安局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行为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这就好比一个馒头蒸熟了之后再放入锅里蒸一遍一个意思,是毫无道理的,也是非法的。

    问她想对家人说些什么?她说她最牵挂的是儿子,正读高三,快高考了,他贫血,告诉他爸让孩子多喝红糖水,补铁的。

    会见快结束时,问她还有什么补充的?她说她不太愿意委托律师辩护,害怕连累律师,青岛市有关部门要求本地律师不得为访民辩护,本地律师为访民辩护只有一种情况可以,那就是按照政府的意思辩护,否则会吊销他们的律师证。再说了,即使请了律师,(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她的案子也不会有好的结果,律师的努力是徒劳的,不如不请,省下律师(资源)帮助其他人。其他地方的访民去北京上访,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只有平度市访民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说到动情处,李延香泪流满面。

    会见结束,去驻所检察室反映李延香的医疗费不应该由她本人承担而应当由看守所承担的问题。看守所门口挂着“青岛市第二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的牌子,却找不到驻所检察室的门。问门口看守所工作人员,说没有检察室的办公室。另一个工作人员听见我找驻所检察室,脸上挂着一丝轻蔑。

    宋玉生律师
    2017.11.27

    据悉,山东访民李延香是山东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村民,2011年开始在即墨市大信镇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的《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2013年12月20日,即墨市大信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违法占压麦田为由将《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了强拆,致使其价值50余万元的私人财产掩埋损毁,数万元贵重物品在失去防护设施后被盗窃。由于上述违法情形及强拆后的原经营场地用来建设活动场地,李延香逐级维权无果,被迫进京上访,因此遭到多次绑架、拘留和非法拘禁,还曾被截访人员装到麻袋里扔到河中,后被路人发现获救。

    2017年8月17日,李延香被截访人员从北京带回山东,后被山东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拘留10天。同月25日,被转为刑事拘留,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现羁押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对此李延香家属表示,李延香是2017年8月16号,和访民李宗英、孙淑路过天安门时,被北京警察查身份证后送到久敬庄的。当时警号为051269的北京警察解释说,凡是刷出“19”数字的就是重点稳控人员,你们别怪我,怪就怪青岛人渣。8月17日,地方截访人员将她3人截回后各自拘留10天,8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


    ​

  • 谢阳律师代理“谢长祯案” 申请会见遭拒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曾因牵涉“709”案被关押近两年后获取保候审的湖南长沙谢阳律师今日在因维权而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长沙退伍老兵:维权人士谢长祯妻子王女士的委托下担任谢案的辩护律师,今日前往会见未果,检察院找其谈话两小时。

    据本网从谢长祯家属处了解到的情况,自从得知谢长祯被长沙岳麓区公安分局批准逮捕后,家属心急如焚。同为长沙的“709案”谢阳律师在得知后与家属取得了联系,并由家属签署委托书,正式代理该案。据知情人透露,谢阳律师在接受家属委托后,随即由律所开出公函前往长沙第一看守所,会见申请被拒绝,并被检察院要求谈话两小时,谈话内容暂时不得而知。

    本网人权观察员曾致电谢阳律师,但一直无人接听。据长沙网友邹先生讲,他曾于今晚致电谢阳律师,当时谢阳有接听电话,但电话里有多人讲话的声音,听到不属于朋友间聊天,双方似乎为接听电话而争执,虽然谢阳接听时语气还算自然,但从谢阳讲话声音的距离判断,猜测其通话被对方要求使用免提功能,而且谢阳有暗示(因为)明日江天勇案在长沙中院开庭宣判的事情(而被有关部门控制),简短对话后电话随即被挂断。

    相关报道:谢长祯刑拘月余 律师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027/16565.html

  • 山东淄博访民王丽珍因曝光当地强拆被传唤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淄博市拆迁受害者王丽珍因为在网上曝光“淄博开发区强拆事件”,今天下午被潍坊张店区警方传唤。

    据王丽珍介绍,今天下午,淄博张店刑警打她电话让她去刑警队,王当时正在写申诉材料,想过两天再去,但警察威胁说不去就要强制传唤,于是王丽珍赶去刑警队。结果发现事情起因是这样:前几天王丽珍偶然发现淄博开发区的一个村庄正在遭遇强拆的视频,而且是当天正在发生的事情,因为王丽珍本人也是拆迁受害者,看到这样的强拆即将发生,想到强拆被烧死在屋顶的唐福珍,就立即开车找到现场,去证实一下是否属实。

    当王丽珍到了现场后,看到几辆警车停在村庄外的路口上,里边马路两边停满了渣土车和小汽车,民房屋顶上有10个人4个煤气罐,还有好多酒瓶子,他们正和挖掘机司机展开激烈的争吵,村民手拿煤气罐对恃,情况非常紧急。当时,王丽珍走到挖掘机前想通过拍照阻止强拆,很多村民也自发站到挖掘机前阻止,这时过来几个年轻人从王丽珍身边走过,眼看就要出现强烈矛盾,王丽珍立即走到等待灭火的洒水车旁边,对着手机喊请大家高度关注强拆事件,以此故意让司机听见,果然不一会渣土车、喷水车、小汽车陆续开走了,只剩下了村民围观。这起强拆事件就被阻止,随后王丽珍也离开了强拆现场,在回家路上她接到很多电话,都是询问该起强拆事件的详情。

    今天警方传讯的内容主要是问王丽珍有没有接受媒体采访,王丽珍说自己没有犯罪,不做笔录,警方不允许,最终还是做了笔录,实事求是说了当天情况。笔录完成后王丽珍向警察索要《传讯通知书》,警察向王丽珍解释说是山东政法委要调查的。因为这次强拆事件被一个媒体曝光了,影响不好,具体哪个媒体报道的也没让王丽珍看,还提醒王丽珍不要被一些境外势力利用了。

    据了解,家住淄博张店区的王丽珍本人及家属,也因为拆迁问题遭受了诸多迫害。2016年9月18日王家遭遇强拆,家产被抢劫,房屋一夜成了废墟,父母辛苦一辈子的成果一夜全无,父亲王玉杨上访被定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母亲被列为网上逃犯,逃亡在外不敢回家,王丽珍为追回家产去上访,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现正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相关报道:山东王丽珍为父伸冤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0824/16322.html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