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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山西省忻州市看守所警员虐待郝劲松的控告书

    控告人:郝劲松,目前羁押于忻州市看守所;
    控告人:常伯阳,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劲松辩护人
    控告人:岳兆岩,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劲松辩护人

    被控告人:高玉红忻州市看守所民警
    被控告人:曲彪忻州市看守所民警
    被控告人:李瑞元忻州市看守所民警

    控告事项:追究被控告人虐待被监管人郝劲松的法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22年3月25日上午9时左右,因在押人员郝劲松拒绝理光头,就被高玉红、曲彪、李瑞元带到备勤室殴打。先是被曲彪抱摔,曲彪把郝劲松头朝下摔倒,之后,高玉红用脚踩郝劲松的头,李瑞元脱掉郝劲松的裤子羞辱郝劲松,几个人先是拳打脚踢,后又用警棍打郝劲松的屁股有20多下,致使郝劲松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郝劲松的内裤上沾满了血。

    公安部颁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行为规范》仅规定在押人员不得留长发怪发,并没有强制剃光头的规定,郝劲松拒绝剃光头并没有违反看守所的管理规定,上述被控告人对郝劲松实施暴力殴打后,又违法使用械具,给郝劲松戴手铐脚镣3天,上述被控告人严重侵害了郝劲松的人身权、健康权,已经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五)之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虐待被监管人,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
    3、虐待造成被监管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导致被监管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殴打或者体罚虐待3人次以上的;
    6、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上述被控告人身为国家干部,不仅不能依法行使职权,而是滥用职权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贵单位应当根据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此致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郝劲松、常伯阳、岳兆岩
    2023年8月23日


  • 山西省访民刘美廷因两起凶杀案判决不公上访被多次拘留

    [访民之声2016/12/7消息] 山西省河津市访民刘美廷,因为法院对他父母被杀和弟弟杀人案判决不公上访多年,他认为同是杀人,其量刑相差太多,且存在徇私及程序违法,因上访被多次拘留。
     
    据刘美廷叙述,他父母被杀是一场车祸引起。1995年1月5日他五弟刘五子因交通事故被撞伤,后其肇事者亲属刘建家(系刘美廷同村村民)在调解过程中发生矛盾,刘建家把刘五子的三轮车抢到他家,刘五子前去索要和其发生争执,被联防队员带走拘留。3月8日他的父母到刘建家中要人要车被双双杀死,身上数十处刀伤,且系多种刀具形成。他的四弟被砍成重伤。
     
    因为刘建家的亲属刘明德是山西省侯马市检察院检察长,其女刘惠惠是山西高院刑庭法官,山西省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徇私枉法,仅判处刘建家有期徒刑十五年,两死一伤法院判决给付五千元民事赔偿。刘建家服刑三年便被释放,民事赔偿未付分文。
     
    他的五弟因为车祸和父母被杀,法院枉法判决等精神伤害精神异常,1999年30多岁方才娶妻。2005年3月,刘五子无意间发现了妻子和同村村民刘强的婚纱照,于2005年3月18日刘五子将刘强杀死。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五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受害方八万元。期间刘美廷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刘五子有精神疾病,并申请给刘五子做精神司法鉴定,法院不予采纳。千余村民联名保释也没有起到作用。
     
    刘美廷认为,这样的判决明显不公,且法院拒绝给刘五子做精神司法鉴定。他的父母被杀后刘建家等人还持刀撬他家大门,意图杀他全家灭门,但这些公检法全部不予采信。他和妻子为此上访被多次拘留。

     
     
     

  • 山西省忻州市西播明村农民土地“借用”怎就变“征用”了?

    我们是忻州市忻府区播明镇西播明村村民,现向贵厅反映涉及我们村13户(名单附后)村民的土地被“卖”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999年2月5日,我们经营的土地在西播明村委的撮合下被忻州一中(现改为忻州市实验中学)以借用的形式签订了《借用土地协议书》,协议书明确约定性质为土地借(租)用,借用期限为30年(1999年3月1日-2028年2月28日),租金每亩每年为500元。协议签订后,我们收到了30年的土地租用费,同时,摊牌提留等费用也由我们13户村民负责。2006年春,西播明村委在张贴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征土地公告时,同时还张贴了另外两份公告,内容为:上述我们租给忻州一中的土地已于2000年和2001年被征用。而此时,作为上述土地使用权人的我们却对此事毫不知情,且从未收到过任何土地补偿费用及安置补偿费。此时,我们才知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不知被谁莫名其妙的“卖了”!无法理解的是,土地被“卖”了,我们却还被蒙蔽的将该土地所谓的农业税交至该税被国家取缔时。

    为此,我们13户村民先后近百次的向忻州市播明镇人民政府、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府区信访局、忻州市人民政府、忻州市信访局、忻州市纪检委,山西省相关部门,甚至去国家信访总局和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此事,均无果!!! 2014年,我们的上述部分土地被再次征用以用于修建新建路,但新产生的土地补偿费用我们仍然不知所向!此时,我们的心情已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蒙冤亦会昭雪,事情总会解决!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以来,一心为公、一心为民,反腐倡廉、反复纠错,再次让我们13户村民看到了问题解决的曙光!为此,我们向贵部门提起诉求,我们的请求是:

    1、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莫名其妙的没有了,土地使用证还在我们手中,试问,如何办理的土地征用手续?没有经过土地使用权人13户村民的同意签字,又是如何办理的征用手续?即使被征用,该征地补偿款又去哪了?
    2、恳请贵部门核查贵系统,上述土地是如何办理的征用手续?
    3、既然该土地已经被征用,我们就要求得到如今时价的土地补偿费用。

    综上,我们再次恳请上级领导能认真的体谅下我们失地农民的感受、失地农民的困难、失地农民的无奈及失地农民的愤慨,能真真正正的维护我们的权利,我们将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忻府区西播明村一十三户村民

    附:
    董心田,1954年3月10日生,住本村。
    董爱田,1956年1月20日生,住本村。
    董虎田,1862年12月22日生,住本村。
    薛红海,1955年1月4日生,住本村。
    米润贵,1938年9月1日生,住本村。
    高引枝,1947年6月22日生,住本村。
    薛玉田,1944年9月18日生,(亦亡故,现由高引枝继承)。
    薛文斌,1971年2月15日生,住本村。
    陈青和,1956年10月9日生,住本村。
    薛国平,1959年12月18日生,住本村。
    薛俊飞,1980年3月4日生,住本村。
    冯青瑞,1955年3月28日生,住本村。
    冯青云,本村村民,权利已放弃,不申请。

  • 山西省襄汾县武甲友给中纪委巡查组和监察部的信

    中纪委巡查组、监察部:
    我叫武甲友,男,五十八岁!山西省襄汾县南辛店乡,贾罕村人。我的血案发生在二00四年十月五号深夜。
    二00四年,县上决定修建县城巡环路,要占用我们十几家的耕地。在一切均为协商定的情况下,由于村长武永贤,和开发商打主及县上个别“首长”的勾结下,竟然破土动工,当时我们老百姓轮流值班看护,劝说他们不要单方面动工,而开发商出了钱,又有县政府的暗中支持,而这个钱早已被村长武永贤私吞《后案发才吐出一部分》
    二00四年十月五日夜,惨案发生:由一伙手持木棒、铁棍等利器的凶手,包围了当时我们值班三人,我兄长武甲寅,村民崔全顺和我,这伙人有十多人,上来按倒我们就一顿乱打乱踢,并开口骂道:看你们还敢告村长吗?还敢挡住我们建路吗?我们万万没有想到和我们经常笑着见面的村长——武永贤,竟勾结这些黑社会的凶手,来残害我们。在打了一通之后,把我们三人用绳子捆起来,分装两辆早已备好的面包车把我拉到离案发他一百多里的乡宁新绛交界处,一路我已被拆磨的昏迷过去,他们把我扔到有两米多深的沟里,并扒光了身上的衣服,抢走了身上的200元多钱……在我有了知觉后,天已大亮,我没有死,艰难的爬上沟沿,当时是新绛县泽掌乡的一个小村,老乡给我打了110电话,是泽掌乡原出所民警救了我一条命,听完我的说明,他们打电话,来了我们的人,接回了我。回来后,不知道,我的哥哥武甲寅和崔全顺也同样在不同地方受到他们的毒打,崔全顺的一条腿也被打折。
    凶手们清理了作案现场,铲掉了现场流的血迹,政府和村长及打手统一了口径,一切都作的天衣无缝。
    案发后,凶手县政府,村长武永贤知道了一个极为危险的信号,我们三人中的崔全顺有两个重要亲戚,一个是县上的李明星(局长)一个是省里的李天星人事厅副厅长,至于给了崔长顺多少钱的封口费,贾罕的知情人都知道当时是不知道赔了多少钱,崔全顺开始还和我一同上访告状,但很快不但不告了,还一个劲的阻挡我上告,第二年崔全顺盖起了楼房,开了门市部,过起了小康的水平。我的哥哥年老多病,又被打坏了身体,只有我一人无奈走上了上访之路,但更大的灾难同时降到了我头上。
    北京我去过二十七次,见了监察部、公安部、最高检察院等首长他们多次用各种方式通知襄汾县处理此案,襄汾县也多次派人从北京接回我,但回来后就把我关往县看守所,指使有关犯人折磨我,而后又找借口给我捏造罪名判刑,说我盗窃罪,而被盗的南高村委会打来证明条说不是我,又说我故意伤害罪,而又没有被伤害方。……襄汾县原政法委书记高俊跃曾大声骂我:“什么他妈的法”老子就是法!想咋弄你就咋弄你!你告到天上也得在老子手里处理!
    在押我期间,公安局头头曹建民指示同室在押犯用极残酷的法子折磨我,打坏我的小便,有医院的医疗证明为据,法院的雷明告诉我:“我们也没法子,我们不这样弄你,饭碗就打了”。在襄汾县政府来说,法只是个玩具,公法两院是他们的贴身工具,占用我们的土地,上面拨了款,而这些钱老百姓最终得些零头,主要全是襄汾县政府和我村村长武永贤霸占。
    我一次次躲过了他们的残害,剩下这条可怜的老命,想着总有一天共产党是会给我一个最后的处理的。
    襄汾县政府派人给我妻子50000元,又不叫打收据,也不叫给任何人说。只要上面有首长来襄汾视察等工作,他们赶快派专人看住我,又叫村干部给派些高工资、轻快活,尽量想法不叫我见上面来的人。
    十多年,我保存了他们给我的各种判决书,裁决书,没有签名,没有日期,没有事实的一张废纸,就可以任意残害,一个手无寸铁的公民,这十多年来,我基本上是在上访路上,或者襄汾监牢中度过,身心受到了极度的摧残,我的这一案情,被太原都市报如实写出报导,但换来的更加残酷的迫害。
    十多年来,我从中央到襄汾县,见过多少正义的头头和办事人员,他们一个共同的声音:你的直接迫害使坏的人不是一般人,而是襄汾县政府的人,是政法委书记高俊跃,是原村长武永贤。他们上下勾结,不但吞掉我们的土地款,而且极残酷的迫害敢与揭发控告他们的老百姓,我们村有好几个都受到了公安局办案人员的拥棒,打骂和欺压。当然要弄谁都由村长武永贤提供。由公安局长曹建民派打手弄人。
    我恳求中央来襄汾,来贾罕查一下这些贪官们害老百姓的罪证,十年来的上访,使我知道了一些外面的世界,但都没有我们襄汾的多、怪、奇,而且变本加厉,襄汾县一级的贪官在襄汾制造了多少冤案,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定。
    我只求还我一个清白,把罪恶的大官小官绳之于法。
     
     
                                                                        控诉人:武甲友
                                                                            叩首  泣拜
                                                                            二0一五年一月
     
  • 山西省介休市上西野村多位村民上访省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17消息:今天上午,山西省介休市连福镇上西野村多位村民来到山西省委前上访。据现场村民张义文致电本工作室说,省委没有人接待他们,有的是里面的警察出来一再驱赶他们。
     
    张义文说他们今天上访村委,主要状告的是村干部贪污腐败。

  • 山西省介休市王维洲等人的举报信

    山西介休市王维洲,2005年因实名举报该市宋古信用社主任郭锦岐巨额渎职贪污,被雇凶砍17刀致重,介休公安长期不立案,借故拖案。晋中公安经侦支队2005年5月接到我社公开联名举报,一直拖案,7年后,掩盖重大举报事实,避重求轻,仅以其中80万贷款损失,向介休检察院提起公诉,致使介休法院,2013年3月以郭锦岐任罪态度较好,重罪轻判:罚款10万,判郭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使郭逃脱法律严惩,强烈要求上级纪委核实原始举报材料,依法追究晋中经侦支队渎职责任,依法移送检察院重新判决,维护法律尊严。
     
    附原始举报材料以供核实:
     
    山西省介休市宋古信用社主任郭锦歧,现在固定资产上千万元,资产有(1)介休金融路豪化楼中楼一套,价值百万元,三百平方,(2)东大街老爷庙房管局门面房一套(3)房管局宿舍三楼一套房,办公楼17层楼房来历不明(4)有马自达豪华轿车一辆价值.越野奔驰一辆,宝马一辆试问一个信用社主任是如何暴富的呢?http://blog.sina.com.cn/u/2099377473 一以贷谋私,渎职收贿
     
    (一)宏宇煤化有限公司法人孟学前是闻名介休的资不抵债企,在介休各大专业银行贷款负债已过亿元,企业一直濒临倒闭,奇怪的是竞然从2003年在我社以张兰加油站名义贷款1750万元,年底因无法倒账郭主任竞利用空头支票从张兰信用社骗款为该公司还货,截至2005年3月31日又以旺鑫达物资贸易公司的名义办理贷款998万元并借名为该公司贷款60万元(其中芦广莲20万元,郭立新20万元,法人孟学前20万)到2007年底累计欠息700万元,使贷款沉淀,试问为什么郭主任明知该企业无偿还能力却铤而走险?据该公司内部人员透露郭为此向该公司索要了百万元回扣和一辆桑塔纳2000型小车.
     (二)介休市立海综合服务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梁海,从2006年5月31日贷款99万元,到期2007年4月20日,至今本息未还,欠息近25万元,该企业资不抵债,早已倒闭,法人梁海被逮捕.
     
     (三)介休市天盛农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建生,2005年11月18日贷款115万元,到期2006年10月30日,至今本息未还,欠息达50万元.该企业资不抵债,现已破产.
     
    (四)介休聚和园大酒店贷款590万元,其担保单位介休纺织厂已倒闭.
     
     (五)金帆实业有限公司原址位于连福镇东狐村,为了满足私欲郭与我市赌王董鹏密谋策划虚拟厂房和设备进行了虚假评估,从2003年累计贷款500多万,现有余额369万元,并安排其岳父和弟弟经营,郭以财务总监自居,所有筹建开支均有本人签字审批.现在该企业人去产空,厂内设备陆续被排卖,法人代表董鹏因参与巨赌而外逃.
     
     (六)2001年环保局下岗职工刘俊中从榆次租回装载机一台,欲以环保贸易公司名义贷款,因本人不能提供车上发\票无法办理,郭授意刘伪造发票办理抵押贷款21万元,后被中级人民法院强收回致使该笔贷款悬空形成沉淀,到2005年3月累计贷款56万元其中交易不得而知.
     
     (七)房管局城市建筑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李贵生2005年7月25日贷147万.该法人因参与巨赌被逮捕. 以上企业法人代表都是以贷款起家,靠贷款生存,企业不计成本,在本市专业银行根本经不起贷款审查,所以他们将目标转移到管理松懈,臭味相投,唯利有图的个别信用社主任身上,我社就是最典型的一例.可想而知,给他们这些企业贷款无疑是肉包子打狗,但信用社主任却能得到丰厚的回报,我们宋古乡本来是以农业为主的乡镇,但我社90%以上的贷款都投放到与郭有关系的企业,有标语提到“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而事实上宋古信用社已经成为主任郭锦岐的私人钱庄,郭通去发放贷款获得巨额财富,而给我社造成了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贷款损失. 二不择手段贪污敛财 [1]2003年郭主任未经联社审批擅自雇用我社退休职工冀有连为零时工,月资400元并以冀妻王翠香名义在社内虚设了一个代办站,并年年强行给职工下达收储任务吸收存款3000多万元,从中提取手续费据为己有(分别是2001年38434元,2002年50415.9万,2003年39736万,2004年53594元,2005年40015元)合计222194.9万元 (2)2006年12月27日在我社暂付科目中预支现金白条6万元,直到2007年4月19日地办来我社检查才用假发票入帐,出票方为雪莲羊绒和城区南方制衣行两张810元和两张990元.工作服款38373元,合计59973元据为已有. (3)2007年1月4日郭又从我社暂付科目预支白条24000元据为已有. (4)至国家开征利息税以来,税务局给我社代收税的手续费年年被郭私吞. (5)2007年一秀度由其姘妇苏**捏名虚开存单150万,三季度9月30日以任爱娟之名虚开存单800万,从中套取手续费3余元,得到利息171元. 三培植关系,迫害异已本社职工王维洲因和郭关系不和,从1999年至今一直扣发工资,累计17万,其中14万被郭挥霍,为此王上告有关部门,2005年11月9日雇凶将其砍成重伤,此事轰动了介休联社,联社主任焦福元闻声匆忙上北京休养半月,调查工作不了了之,2008年8月份,本人办理了内退,联社让以季领取内退工资,直到现在经多次催问,郭主任拒付工资,联社理事长表示无奈. 四,北坛城区建筑安装公司在2008年6月10日贷款250万元,郭主任授意信贷员郭建伟拿着该公司现金支票10万元交给李爱花存入王有利存折上.由该公司承建的办公宿舍楼本社职工只有郭锦歧情妇苏利庆交款8.5万元,然后又开出了20万元交款收据.本社筹建宿舍楼共17层,大部分由市联社领导,本市开户企业老板,各地信用社主任购买. 五2008年5月中旬地区组织交叉检查后,旺鑫达贸易公司人代表孟学前08年4月24日贷款20万元,2008提11月30日到期贷款人更名为高超. 六借名贷款数额巨大,如曹志刚2007年6月1日贷款35万,到期2007年6月8日现在至今未还. 七2008年11月8日历年联社给我社发的存款专项奖23300元,季度兑现款8076.66元,王维洲被扣工资10033.54元,合计46017.7元,均被郭锦歧及其亲信郭建伟和情妇瓜分. 八女职工从2004年开始夜间值班守库至今四年,全市仅此一社,联社领导熟视无睹. 针对上述犯罪行为,我社职工前后向省、地 、市、各职能部门作了大量公开、实名举报,2008年5月5日晋中**支队来我社调查,仅查一项贷款,突然打道回府,再无消息.2008年8月以来前后有地区银监局、审计局来我社调查,均被郭买通,调查组人员酒足饭饱后,由郭陪同审计人员外出西安等地旅游,然后掩盖事实,再无消息.2008年8月以来前后有地区银监局、审计局来我社调查,均被郭买通,调查组人员酒足饭饱后,由郭陪同审计人员外出西安等地旅游,然后掩盖事实,瞒报交差.长期以来,郭锦歧利用众多的老板上下活动,联社总稽核
    立权等领导积极配合,百般掩盖,至使该案一直无法落实,进一步助长了郭的威风,现在郭主任每天纠集下属企业老板、部分信用社主任在星级宾馆、信用社聚赌.并多次在会议上威胁、恐吓职工,嚣张气扬,有目共睹,打击金融犯罪,刻不容缓.
     
    举报职工:史心爱 畅玲 郭金香(稽核)李王 邱丽萍 查瑞萍 张秀珍 联系电话:13623542141(王维洲)13007065318

     

    王维洲

  • 山西省介休市农民王世昌制止占地施工被打死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19消息:今天晚上,本工作室得到消息,山西省介休市张兰镇孙村68岁村民王世昌,近日因阻止开发商占地施工被活活打死。
     
    据王世昌的儿子王小兵今天晚上告诉本工作室,4月13日下午,山西省长风建设有限公司孙村项目部又在孙村占地施工,王世昌等闻讯后就跑过去制止,结果突然从孙村项目部内跑出来十多个“黑社会”模样的人,对着王世昌就进行殴打,还用脚在王世昌胸部猛踩,王世昌被他们打的满地滚,凶手还打围观村民。王世昌当时就被这些人打得几乎断气。打手们见要出人命,就把王世昌抬上车往医院送,但走在半路就将王世昌扔在了下来。
     
    王小兵说这时他父亲其实已去世了,120来送到医院后即发现已死亡。有村民说,在殴打王世昌时,村干部闫金保、(原村治保主任)、村长儿子、媳妇就在现场,村主任等村委会干部就在项目部内。王世昌被打死后,法医进行了尸检,发现王世昌左右肋骨全部被踩断,肝脏破裂,但法医的最后结说要到一个月后才能出来。
     
    王世昌被打死后,王小兵及家人即报了案,直到今天王小兵才从介休市公安局获得消息,原村治保主任刘海龙等几个人被抓了。而张兰镇政府近日主动要求与小兵及家人进行协商,王家人对此予以了拒绝,他们到政府讨说法,政府则让他们找公安。现在,王世昌的尸体还在介休市医院内。
     
    据悉,去年山西省长风建设有限公司孙村项目部就开始在孙村占地施工,声称进行农业开发。由于补偿等问题,村民们一直不能接受占地。
     
    王小兵电话:13700559235


     
    死在半路上的王世昌

  • 陕西省安康市唐志会(第二次收集)

     

                 唐志会

     
    姓名:唐志会
     
     
    性别:女
     
    年龄:23岁
     
    籍贯:陕西省
     
    受难者单位、职业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三组
    学生、农民工
     
    案件发生地
    陕西省安康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恒口镇政府信访办、恒口镇派出所\安康市看守所\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劳教委\恒口镇党委书记刘芳霞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8年10月7被关精神病院,此后的三年时间里,被四次关进精神病院,总计长达440余天.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最后一次离开精神病院是2009年1月.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宁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2008年山西阳泉市第三医院诊断为癔症。这是镇政府送医院诊断的结果.安宁医院为受害人诊治的医生认为,该病人无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17次捆绑、9次强行灌药,13次强行打针,7次强行电疗.
    另,在被劳教两年中右眼被打几近失明.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唐志会的母亲被故意伤害致死,施害人被从轻制裁,仅一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执行不到位.
    于2003年始,年仅15岁的唐志会为讨要死亡赔偿金走上了上访之路.
    当时的唐志会由于母亡父失踪,读到初二没钱交学费而辍学.到当地中级法院为讨要死亡赔偿金申诉,这个年仅15岁的弱小女少年被劳教两年.
    在劳教被关押中,她被警察殴打导至右眼几近失明.因为讨要眼晴被打伤的说法,他再行上访.
    于2008年起到2010年,她因为上访先后被四次关进精神病院,总时间达440余天.
     
     
    案件来源:腾讯新闻http://news.qq.com/a/20101012/000951.htm
             

     
    收集时间:2011、1

    第二次收集

     
    姓名:唐志会
     
     
    性别:
     
    年龄:29
     
    籍贯:陕西安康
     
    受难者单位、职业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民
     
    案件发生地
     
    安康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恒口镇镇政府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08年10月14日
    第二次2008年12月14日
    第三次2009年3月12日
    第四次2009年7月10日
    第五次2009年11月20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08年10月23日
    第二次2009年1月15日
    第三次2009年5月18日
    第四次2009年11月19日
    第五次2010年4月1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质证会上,恒口镇人民政府答辩称:恒口镇人民政府没有对唐志会做出任何形式的强制精神病医疗决定,不存在唐志会要求确认恒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情形,只是恒口镇人民政府在制止唐志会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因唐志会大吵大闹、情绪激动、行为异常、厮打辱骂接访人员,并试图自残、自杀,在这种情况下,为防止唐志会自残和伤害他人,配合相关部门将其送往多家医院接受治疗。这是善意的送医行为,不存在唐志会所说的强制医疗。唐志会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恒口镇政府无法确认,只能以医疗机构的诊断为准。因此,恒口镇政府认为唐志会的赔偿请求无事实依据。
      而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则称唐志会申请赔偿义务机关错误,申请赔偿范围、程序不合法。
      两家被申请人均认为唐志会申请赔偿的时效已超期限。
     
     
     
     
    案件来源:华商网
    http://news.hsw.cn/system/2015/1107/323147.shtml
    民生观察网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ishiyiqi/2015/1205/13602.html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yiqi/2016/1013/15058.html

     2016年3月20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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