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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精神病男子被家人残忍杀害 钝器击中头部溺亡

    王某水身患精神类疾病多年,病发时还会在外伤人,沉重的医药费以及因他伤人而产生的赔偿费用给家里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家人日渐对他产生了厌恶之情。一次王某水发病竟将隔壁邻居砍伤,彻底点燃了王某水母亲、姐姐和妹妹心中的怒火,萌生出将他杀死一了百了的念头。谋杀计划实施中,姐姐男友和妹妹男友为讨好准丈母娘也加入其中,最终将王某水残忍杀害。
        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东省阳西县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王某水母亲、姐姐等人7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经办法官指出,相对一般杀人案件,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有着特殊犯罪背景,因而在量刑上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
        两个未来女婿动手杀人
        阳江县男子王某水患有精神类疾病,多年来他和母亲孙某新与姐姐王某带、妹妹王某完生活在一起。为了治疗他的病,家人找过多家医院但仍没有得到控制,病发时还会出现伤人倾向。长此以往,为王某水治病的医药费以及他伤人的赔偿费用给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
        据姐姐男友谢某尊供述,1998年1月29日,王某水发病时竟用菜刀砍伤了隔壁邻居,“大家都没想到他(王某水)发起病来就连平日里这么亲近的邻居都下得了手”,这使得王某水的母亲孙某新与姐姐王某带、妹妹王某完等人更对他产生了痛恨心理,并萌生了要杀死他的念头。
        随后,王某水母亲请求王某带、王某完两姐妹的男友谢某尊、郑某试帮忙,两人出于讨好准丈母娘的心态答应了。次日下午5时左右,王某水母亲孙某新、姐姐王某带及其男友谢某尊以及妹妹男友郑某试一起在村里的竹林处商量要如何将王某水杀死。其间,王某带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商定由其男友谢某尊、妹妹男友郑某试动手实施。
        当晚8时许,谢某尊和郑某试两人一起骗王某水上摩托车,将他带到事先选定的一条河边,接着谢某尊给王某水饮下了放有安眠药的饮料之后,趁着药物发作之机,谢某尊和郑某试便动手殴打王某水,并用石头压住王某水的身体将他沉于河中致其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水生前是被钝器打击头部和锐器刺伤颈部后被溺水死亡。
        只有妹妹没有参与
        经法院审理,因犯故意杀人罪,王某水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王某水姐姐、王某水妹妹男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王某水妹妹没有参加商议以及实施杀害王某水,为此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王某水姐姐男友谢某尊自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2011年9月,谢某尊主动向阳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阳西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尊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上,谢某尊参与本案预谋并着手实施了杀人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主犯。
    但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的犯罪,且从犯罪主观方面看,谢某尊只有小学文化,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基于被害人家属的请求,出于讨好未来丈母娘的心态,不惜参与实施共同杀人的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意相对不大,人身危险程度相对不深。再者,他后来真诚悔罪,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故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来源:中青网 http://health.youth.cn/tuijian/201411/t20141101_5958618.htm 2014-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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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顺德阿宏

     
    姓名:阿宏(化名)
     
     
    性别:男
     
    年龄:48岁
     
    籍贯: 广东顺德
     
    受难者单位、职业
     
    顺德区
     
    案件发生地
     
    广东顺德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2年10月2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2年11月5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与母争吵被送精神病院 男子告医院称“被精神病”
     
      因家庭纠纷,48岁的男子阿宏(化名)要将同住的母亲赶出家门,母亲以儿子有精神问题为由向警方求助,后共同将儿子送精神病院治疗。出院后,男子称自己入院时没病,是院方杜撰了病史将其收治,并称在住院期间受到了殴打侮辱,于是请来律师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此时,其母亲也称阿宏的病史为伍仲珮医院无中生有。对此,法院认为,医院在入院程序环节存在轻微过失,须赔偿阿宏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
        事发:母亲报警要求送儿入院诊治
        2012年10月2日,阿宏因家庭纠纷与母亲梁女士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阿宏砸坏了家中放置的观音像等物品,并要求原本同住的母亲到外面居住。梁女士随后向社区民警中队报警求助,并怀疑阿宏心理、精神上存在问题,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其将阿宏送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进行诊治。民警两次上门劝说阿宏让梁女士回家居住,阿宏一再拒绝且情绪较为激动。随后梁女士在民警的协助下将阿宏送往仲珮医院,并提供了病史资料。伍仲珮医院将阿宏收治住院治疗至2012年11月5日出院,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躁狂相”。
        起诉:要求医院道歉并赔偿
        出院后,阿宏认为,自己当时被收治时并无精神疾病,医院是在明知他没有精神病的情况下,杜撰病历将公安机关送来的他收治入院,并称自己被当作精神病人,被非法关押、殴打、侮辱,院方还要求家人出具了精神残疾证后才允许阿宏出院。阿宏还称,自己出院后不仅眼蒙、手抖,而且受到冷落、歧视,造成心理及以后的职业生涯受到损害。
        于是找到律师,称伍仲珮医院对其进行收治侵犯其权益,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医院赔礼道歉,消除住院记录、精神病记录,并赔偿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1万余元。
        鉴定:医院诊断不存在明显过失
        顺德法院根据阿宏的申请,依法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中心于2013年6月25日作出司法鉴定意见认为:阿宏目前未发现明显精神异常,认知功能及社会功能良好,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完整意思表示的能力,能够完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阿宏目前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医院收治问题上,鉴定称,根据家属所提供病史资料及医方当时精神检查所见,医方所作“双相情感障碍-躁狂相”的诊断符合相关诊断标准,且已与患者家属签署书面住院、用药知情同意书。然而,在收治过程中,院方未有门诊病历记载当时的精神状况就直接将患者收入院,在入院程序环节存在轻微过失。
        而诊断方面,鉴定认为,院方在与患者家属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对阿宏采用了保护性约束及药物治疗的措施,切用药剂量均属常规范围,并定期复查血常规、血药浓度等监测药物安全,上述诊疗行为不存在明显过失。此外,阿宏用药一月多即停药,目前无明显的医疗损害后果。
        同时,虽然阿宏声称在医院曾受到殴打,但目前其未能提供被殴打的证据。
        母亲:病例记载为医院杜撰
        对于上述病历记载内容,梁女士在诉讼中称,病历中记载的病史与其当时回答医生的陈述不一致,其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针对医生的提问,仅作出了这样的陈述:阿宏已戒烟多年也没有喝酒、没有吸毒;他喜欢做一些好菜;他们两夫妻没有和我一起住,我不知他们何时离婚,可能是两夫妻吵架吧;他没有打人,只打烂一个观音像,主要问题是他现在不听我的话,把我赶出家,让我到小儿子家住,搞得我无家可归,医生你们是心理方面的专家,请帮我劝劝他让他再不要赶我出去。除此内容之外,其他有关病史的内容均为伍仲珮医院无中生有,自行杜撰。
        法院判决
        医院在入院程序环节存在轻微过失
        顺德法院一审认为:鉴定意见就相关问题所作的分析客观合理,可以采信。据此,阿宏以伍仲珮医院对其所作的诊断错误为由,要求承担赔礼道歉、消除住院记录及返还医疗费并赔偿误工费、伙食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医院对上述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本案实情酌定由医院赔偿阿宏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阿宏和院方均对判决不满,向佛山中院提起了上诉。经过轮番的辩论,昨日记者了解到,佛山中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案件来源: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14/1022/03/A94O9J2M00014SEH.html

  • 湖南维权人士彭新忠被国保从广东押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7日消息:今天中午,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维权人士彭新忠致电本工作室说,他正在湖南国保的车上,现正在押回湖南。
     
    据悉,彭新忠为了躲避在湖南当地被监控与骚扰,一周前来到广东韶关,结果今天还是被赶到的郴州市、桂阳县的国保和派出所的警察找到并控制。

  • 苏昌兰:广东佛山警方今抓走三名去香港的维权人士

    佛山维权人士叶六妹今天(2014年10月14日),遭遇五、六个不明真相的劫匪绑架上一辆小车。据了解,叶六妹和几个维权人士每个星期二都会到街道办事处反映她们的土地被地方政府侵吞的行为。没想到在早上八点钟左右,她一出门口,就看见一辆无牌的面包车,从车上跳下几个大汉,强行的压着叶六妹,四五个人把她抬上小车。他的丈夫看见了上前质问:“为何绑架其妻子时”。对方回答说:“他们是佛山市公安局的,现在要传唤她。”过程中没有出示任何的法律文书。现在叶六妹关在佛山市禅城区同济派出所,叶六妹的丈夫到派出所问询,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不知道情况,与同济派出所无关,是市局借同济派出所的地方来办案的。叶六妹的丈夫已报警。
     
    傍晚,我至电给叶六妹的丈夫了解叶六妹的情况,他说:“叶六妹被五六个警察强行非法带至同济派出所后,到现在已经有11小时了还没有被释放回家。另外,因同一事情在中午时分,被抓走的佛山维权人士还有梁灼森,郭惠珍也被关押在同济派出所,他们被警方指控说在9月30日去香港”。据郭惠珍说:“她被抓走警方完全违法,7、8个人就这样夹着她,没有反弹的机会,然后也把她家的电脑搜走,要她画押,现在她在同济派出所非常无助,只能绝食抗议警方非法的行为,她恳请大家关注他们的惨况。”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同济派出所电话是:0757-83320055,
     
    梁灼森在同济派出所一直没有吃东西,在下午5点多,身体不适,胆囊炎发作,痛得他脸色发青,身体发倒,在他一再要求下警方叫来救护车,而在19点40分钟前救护车不是把他送到医院救治,却把他送到巡警大队。现在他们几个被分开房关押。
     
    叶六妹的丈夫说:“在中午,警方来到他家,也把叶六妹的电脑等一批东西搜走。”下图是抓走叶六妹时拍的图片和搜查她家的扣押清单。

     
     

  • 广东维权人吴光周被以无身份证为由关押多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17消息:广东知名维权人士吴光周七月七日在北京抗战雕塑园神秘失踪,今晨七时打来电话,现被关押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公安局。以没有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查询将其关押,吴光周的身份证被北京警方违法扣押多年,至今没有归还。地方政府有责任追讨补发确以此为借口关押,实属指鹿为马的法西斯逻辑与行为。
     
    吴光周南方理工大学本科,中企高管劳资案上访维权十六年至今无果,遭遇多次报复陷害,拘留、黑监狱、家破人残,妻离子散!
    吴光周电话18511519781

  • 快讯:广东民主青年贾榀入境后失联

    民生观察网记者汪龙7月15日消息:长期活跃在广东的民主青年贾榀,在7月15日从深圳罗湖口岸入境后便失去联系,据信这与他今年七一前夕前往香港有关。

    贾榀出生于1989年,今年6月30日他成功出境到达香港旅游,出境后便遭到了他户籍所在地国保警察的电话威胁,要求他必须在七一当天两点之前返回中国,否则将会遭到拘留。贾榀没有理会国保的无理要求,在香港结束数天行程后又前往泰国旅行。

    在结束泰国的旅行之后,7月14日贾榀飞抵香港过境。7月15日在深圳罗湖口岸入境回国,后与外界完全失去联系。截至发稿时,记者尝试拨打贾榀的电话依然是关机状态,而他的各社交媒体账号也没有更新记录。

    贾榀

  • 广东海丰访民李小贞被押回拘留五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30消息: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访民李小贞的丈夫周建斌致电本工作室说,李小贞本月27日在北京天安门抓到了久敬庄,后被汕尾市驻京办人员接出。29日被押回海丰龙津派出所,最终被以“越级访”为由拘留五天,现已收到了拘留票。
     
    周建斌说李小贞上访反映的案子其实在广州,与海丰无关。

  • 川籍维权人士邓传彬被广东中山市国保带走 与家人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4消息:六四25周年纪念日早晨,家住广东中山市的四川籍维权人士邓传彬先生(网名邓二晃晃)被 中山市国保从家中带离。他妻子称目前联系不到他,不知他现在何处。
    邓传彬的妻子说,早上有几个国保来家中把他带走,但没说带去哪里和带走多长时间。她目前已电话联系不上他本人。

    邓传彬的推特账号是 @dc_b ,被国保带离前,他在推特上发消息:“昨晚妻子被问话回来已经22:30。五六个国保围着我们,强行让我交出所有能上网的设备。”“四五个人通宵守在楼下,确保我今天离开中山”。

    邓传彬做过近两年的汶川地震志愿者,目前是一个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帮扶机构——艾帮热线的义工。邓传彬曾参与过多次街头围观声援活动,包括临沂东师古事件、乌坎事件、乐清钱云会事件,是中山市国保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近几年每年都会被约谈、喝茶。

  • 围观广州城管执法 广东茂名青年杨朝宁被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1消息:在广州工作的茂名青年杨朝宁今年19岁,在1月4日围观一起城管与摊贩争执的过程后被警察带去派出所,杨朝宁姐姐杨学柳赶到派出所,被推搡,然后杨朝宁踢了一位警察一脚,于1月5日被广州花都区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名刑事拘留于花都看守所。
    本工作室与杨学柳女士取得了联系,据杨女士介绍,1月4日,花都区城管与两名摆地摊的人起了争执,争执中城管的工作证被摆摊人扯烂,随后城管报警,杨朝宁恰好在旁边围观了这一过程,过程中可能用手机拍了照片。警察到场后带走了两位摆摊的人,同时也扣了杨朝宁的手机,并对杨进行殴打。当晚十点,杨学柳得知消息后赶到花都区站前路派出所,要求派出所放人,派出所内,有警察对杨朝宁进行推搡,杨朝宁目睹这一过程后用脚踢了其中一位警察一脚,之后杨朝宁被再次殴打。第二天家人收到了刑拘通知书。
    杨女士介绍,另两位摊贩同样以涉嫌妨害公务为名刑事拘留。
    杨女士表示,她将于本月13日与律师会见,商量后续法律事宜。
    (图)刑拘通知书,杨李化是杨朝宁父亲。

  • 广东李宝霖恭贺即将新婚的山东民主人士薛明凯

     薛明凯从2006年开始与陈锦平、张继安等人在网络开展民主宣传。先后建立了许多论坛,并成立了「中国民主工民党」。2009年加入中国民主党,成为中国民主党的一员。
    2009年5月8日,薛明凯被深圳公安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6月12日逮捕。指控薛明凯2006年伙同他人在网络宣传民主政治,并与境外敌对势力联系。2010年2月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上诉后被广东高院维持原判。2010年11月7日刑满释放。释放出狱后,得知其母亲因为自己事情被山东当局劳教1年。薛明凯继续从事民主活动,遭到国保的严重打压。
    2011年1月份,薛明凯与魏水山等人冒着风险,前往浙江温州调查「钱云会事件」,回来后,薛明凯公布了调查结果,说明是谋杀。1月下旬,薛明凯就钱云会事件与楼宝生、魏水山发布《告全球同胞的一封泣泪书》,呼吁民众走上街头,反对迫害,追求自由。杭州国保对其采取了殴打拘禁,绑架软禁,跟踪监视等手段。
    2011年2月份,中东阿拉伯之春席卷半球,中国的茉莉花革命也开始进行。同年2月,薛明凯与来金彪等20余中国民主党的成员在杭州市吴山广场拉开横幅,宣讲政治改革等言论,引来大量群众参与。2011年2月25日,薛明凯被山东国保绑架回山东曲阜,软禁在宾馆长达20天,去厕所都要有人看守。
    同年3月16日,济宁市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由于坚决不配合当局,进入看守所时被多名武警抬进去,后坐老虎凳多天。2012年2月份被济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薛明凯上诉至山东高级法院,后改判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薛明凯被关入山东省第一监狱,薛明凯拒绝改造,当局便严厉打击。在监狱被单独关押在5楼,禁止出门,禁止与外界交流,被监狱当局多人看守。甚至连见太阳的权利都被剥夺。2013年9月15日薛明凯刑满释放,刚抵达杭州,就被杭州国保控制并遣返山东。薛明凯先生落单时能人自为战独当一面,与同伴们在一起时能够团队协同“犯险在前、脱险断后”,显示出坚定的民主信仰与很高的民主战士素质。坐牢期间因受折磨而导致的身体损害也至今尚未完全恢复。
    明凯的坚强和勇敢让我非常佩服,他从少年时候起一直对黑暗强权无所谓惧,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年仅二十五岁的他先后坐过两次牢长达四年之久,直到现在还被当局非法限制人生自由,软禁在当地不可以自由出行。他曾经向我说过“民主的开创之路行之不易,需要我们共同迈步向前”。我一直对这位勇敢的民主战士兄弟非常钦佩,对于他的遭遇深深的感到愤怒,对于当局的所作所为表示强烈的抗议!                                                                                                                                                  
    今天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我们的这位英雄领证结婚了,由于特殊原因,婚礼要到明年进行。来自河南郑州的李娜女士被我们的英雄俘获了芳心,明凯的事迹和遭遇在中国民主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同样也深深打动了少女的芳心。李娜小姐同样也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她知道她嫁给明凯意味着什么,她知道他们前方的路有多艰难,可是这些都不能阻挡他们向往和追求自由的脚步,他们的结合有力的打击了当局的嚣张气焰,同时给予了全国追求民主自由的人们勇气和信心。让我们祝贺这对勇敢的新人吧!愿这对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前生注定,喜结良缘。新婚大喜!百年好合!
    愿你俩用爱去缠着对方,彼此互相体谅和关怀,共同分享今后的苦与乐。敬祝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中国民主人士李宝霖于2013年12月30号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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