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女访民冉崇碧, 2008年,当时只有5岁的女儿被人强奸,但当局以证据不足没有将疑犯入罪。她多年来到处上访申诉,曾经趁香港七一游行到维园准备自焚,被警方拘留两日后获保释候查,但案件至今没有进展。
今天下午冉崇碧进行了多场活动。他先到国家信访局举牌要求广东市市委书记徐建华公开财产等情况,后又到北京市朝阳区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声援冀中星,她说冀中星无罪,是政府逼得人没活路了才这么做的。要是政府依法解决问题是谁都不会这么做的,她也不会到香港自焚,这是中国没有人权,没有法制的结果。虽然屡遭打压迫害,但冉崇碧誓言抗争到底!
维权志愿者
2013-11-29
以下是今天的图片:
标签: 广东
广东东莞受害幼女妈妈冉崇碧声援冀中星
广东韶关李世杰
姓名:李世杰
性别: 男
年龄:不详
籍贯:广东韶关
受难者单位、职业不详
案件发生地广东韶关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其父
当地公安及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第一次是2004年5月份
第二次2011年9月3号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总共关了22天
总共被关93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精神分裂症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他在我的病历上写的是精神分裂症。一帮人就上来绑我,用电击我,给我打针,还给我吃重度精神病人的药,对我伤害很大。我现在的牙齿有些都脱落了,就是当时给我作电疗,我拼命反抗,把牙齿都咬碎了。
有否联络方式李世杰电话 13927878009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事件发生于2011年,他在酒店吃晚饭时,因酒店不开空调而与酒店人员发生争执,由于酒店负责人态度恶劣,他于是报警求助,不过,警察到场后却直接将其带去了派出所进行调查。
他说:“我在派出所跟他们辩论了四、五个小时之后,等于他们也找不到什么我个人问题,比如他查我身份证也没找到我什么案底,还有什么污点,最后等于他们也不愿意调解,也不愿意道歉,最后就想到‘被精神病’的手段强制收治我。”
每天都吃药,还要打针。医院根本不管病人状态,也不作病历,只管打针吃药。“被精神病”跟劳教制度一样,都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序,限制人的人身自由。很黑的。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a/lanmu51/2013nian7yueyuekan/2013/0807/8075.html
收集时间:2013、8、19广东韶关李世杰二次被精神病访谈录
2011年9月3日,广东韶关的李世杰在乐昌市迎宾酒店吃晚饭时,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与酒店相关人员发生争执,并当场报警,随后被民警带至乐昌城北派出所。在交涉期间,派出所认为李世杰有精神病,便将其强制送往韶关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医院),并通知李母到场。派出所声称如果李母不签字同意李世杰入院治疗,将对李世杰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李母无奈之下同意签字。入院后第三天,家属便要求接其出院,院方拒绝并规定20天内不准李世杰会客,并强制其住院长达93天。2013年3月13日,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侵犯人身自由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及赔礼道歉。2013年3月25日乐昌市法院受理此案,并分别于5月14日、6月6日两次开庭审理,但未作宣判。7月24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李世杰被精神病的情况。
记者:你好,请问是是李世杰吗?
李世杰:是。
记者:你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将你被精神病,侵犯人身自由权,法院宣判了吗?
李世杰:还没有,一审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两次,但没有宣判,还在作调查。
记者:哦,那你是什么原因,被他们精神病的呢?
李世杰:我2011年9月3号,到政府附近的迎宾酒店吃晚饭,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与酒店相关人员争执起来,我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酒店管理人员很凶的样子跑进来,不愿道歉,我就报了警,当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记者:派出所来人了吗?
李世杰:来了,是城北派出所的民警。民警来了就让我到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
记者:派出所是怎么了解情况的?
李世杰:到了派出所,他们根本不作笔录,没有任何程序,就强行对我搜身,搜走了我的身份证。我就说:你们这样,我要通报媒体,还要到你们督察那里投诉你们。
我在派出所跟他们辩论了四、五个小时,他们找不到我个人问题,比如查我身份证也没找到我什么案底,还有什么污点。他们就把我妈胁迫到派出所,要我妈把我带走。我不同意,我要求他们按程序给我一个说法。我在外企工作,我是有自己观点的人。
记者:后来呢?
李世杰:最后他们也不愿意调解,也不愿意道歉,最后就想到‘被精神病’的手段强制收治我。
记者:他们是怎样把你送到精神病院的?
李世杰:是这样的,在送我到精神病院去之前,有一个小插曲。我正在跟警察辩论的时候,派出所里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农民工。女的说男的强奸了她,派出所也不作笔录,就把那个男的拽到另外的地方使劲打。我看见了,很气愤,就呵斥他们说:“你们这样,我会让当事人起诉你们。”这一下,把他们惹恼了,“呼”一下,几个人围上来,要把我送精神病院。
记者:他们是把你拖上警车的吗?
李世杰:不是,是我自己走的,我那时怕他们打我。有四个警察同我一起上了警车。
记者:他们把你送到哪个医院呢?
李世杰: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也就是精神病院。到了医院,派出所的教导员先进去,跟医生说了一会儿话,说是要维稳,要把我关在那里。
记者:他们办了入院手续了吗?
李世杰:办了,他们要我妈签字,还威胁我妈,说:“如果不签字,就把你儿子治安拘留起来。”我妈又不懂法,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以为进了医院,住两天就可以把我接出来,就签了字。入院后第三天,我妈便要求接我出院,被医院拒绝,还规定我20天内不准会客,强制我住院长达93天。
记者:把你送精神病院,公安局的法制科、指挥中心知道吗?
李世杰:不知道。
记者:在医院里,你是单独住吗?
李世杰:不是,我是住在区域里,有300多人,全是精神病人。
记者:你每天吃药、打针吗?
李世杰:每天都吃药,还要打针。医院根本不管病人状态,也不作病历,只管打针吃药。“被精神病”跟劳教制度一样,都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序,限制人的人身自由。很黑的。
记者:你吃了药有反应吗?
李世杰:有很严重的反应。整个人处于昏睡状态,没办法集中精力,浑身无力,想不起事情。还有就是感觉很愤怒,我跟医生说:“出去我一定会起诉的。”
记者:医院给你出过诊断书吗?
李世杰:我的病历上给我写的是精神分裂症,我把病历拿出来了。医院就是为了钱,乱来。我这次被精神病,医院收了我一万多块钱,说是家属同意了的。社保交了7000多,我自己还交了3000多。
记者:你是怎么出院的?
李世杰:三个月以后,医院通知我妈把我接出去的。我这是第二次被精神病。
记者:你第一次被精神病是在什么时间?
李世杰:是在2004年5月份,我从北京回来,我是搞互联网的,需要创新,需要风险投资,我父亲就说我有妄想症,不切实际,与父亲争执不下,就一起到医院作心里咨询。
记者:那怎么又会成精神病呢?
李世杰:医院为了赚钱,就说你有精神病。
记者:还是那个复退军人医院吗?
李世杰:是,还是那个医生,叫毛剑。他在我的病历上写的是精神分裂症。一帮人就上来绑我,用电击我,给我打针,还给我吃重度精神病人的药,对我伤害很大。我现在的牙齿有些都脱落了,就是当时给我作电疗,我拼命反抗,把牙齿都咬碎了。
记者:那次你在医院住了多少天?
李世杰:住了22天,我小姨知道后,觉得很荒唐,就把我接出来了。
记者:那你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李世杰:肯定要打下去,我不仅仅是为我自己,是为更多的“被精神病”的人。
记者:祝你顺利!
最新消息:2013年7月31日,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案再次开庭,乐昌法院未作出判决。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7广东普宁教师质问学校每年千万“非法收入”哪里去了
广东省普宁市公办教师应聘到私立学校任教的,其编制仍能保留在原公办学校(原教学任务由无辜的同事们分担),而改领了私立学校的高工资。据当地潜规则,这成百上千教师原先的公办工资须全额上缴,然后呢,入了什么人的口袋???
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应聘到私立学校任教、改领私立学校高工资、编制仍保留在原公办学校的教师,按当地霸王政策,其原公办工资须全额上缴学校、教育组、教育局。以全市600人、每人年薪2.5万元计,每年的非法收入就高达1500万元!10年下来即是1.5亿元的糊涂账!我们不禁要问:这些钱上哪去了???
老权
联系电话:13822931369
2013-6广东雷州陈鹏
姓名:陈鹏
性别: 男
年龄:不详
籍贯: 广东雷州
受难者单位、职业雷州三中教师
案件发生地广东雷州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校长及其弟弟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2009年10月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2009年10月28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雷州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因为未完成校长下达的征地任务而说我“吃里扒外”,后于弟弟合谋把我关进精神病院。
为什么校长会把我关进精神病院,因为他做了见不得人的丑事,别人戏称校长“种瓜得豆”,为了讨好雷州市李昌梧书记,构造了一个漏洞百出的签合同游戏,想凭此把我弄去农村教书,以满足李昌梧书记的快感达到他升官的目的,谁知他聪明反被聪明误,把事玩走火了,触碰了新劳动法的逼辞条款,不得不动用精神病“核武器”来保护他那个做手脚得来的“十佳校长”荣誉。我太小看他的谋略与胆量,硬向他要逼辞补偿款,说这是新劳动法规定的,弱势向强势要逼辞补偿款根本行不通,这个新劳动法不知是怎么搞的,如果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我看还会有别的狂子中“被精神病”的陷阱。
案件来源:天涯杂谈http://bbs.tianya.cn/post-free-2154367-1.shtml
收集时间:2012-9-21广东河源市叶红芳
姓名:叶红芳
性别:女
年龄:31
籍贯:广东河源
受难者单位、职业
河源市电力工业局职工
案件发生地
广东省河源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河源市公安人员、惠州市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9年11月23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0年8月30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惠州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无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1999年11月23日,河源市公安人员张日强(现为河源市源城区公安分局政保股股长)伙同我单位-河源市电力工业局,将我从白岭头看守所送往惠州市精神病院(公安诱使我家人同意,他们说如果将我送往精神病院就不用劳教我)。一到惠州市精神病院,他们就将我捆绑起来打吊针,强迫我吃精神病的药物。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6/2458.html
收集时间:2009年11月15日广东邹宜均

邹宜均
姓名:邹宜均
姓别: 女
籍贯: 江西省宜春市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5年10月21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精神病院)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邹宜均,女,原籍惠州,1岁迁至深圳。家中兄妹四人,排老幺。曾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系。毕业后,从事素食文化推广及佛学文化网站经营,热心公益。2006年离异,被禁锢广州、中山两地的精神病院长达三个多月,后在湖北削发剃度,法号果实法师。处理完诉讼事务后,将继续云游从事佛学推广和公益事业。
2006年10月21日早上,邹宜均乘坐其二哥邹剑雄的车,去公墓祭扫去世一年多的父亲。途中,被几个自称是公安的陌生人胁迫,并带上手铐,强行送入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精神病院)接受非自愿治疗。
入院期间经历
邹宜均到了医院以后,医院根据邹宜均家人的病情陈述和当时病人的“躁狂表现”,初步诊断为“双向情感障碍”,家人按照医院正常的程序为病人办理了入院手续。除了签订《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委托治疗同意书》以外,邹宜均的家人还特别写了一份书面声明,声明中明确向医院提出,在治疗期间,除了其母亲、大姐、二哥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会见、探视、联系患者。
病人家属要求不得让病人与家属以外的人见面的做法在精神病院是很常见的,但一般来说,如果病人的病情比较严重,医院会向家人提出特别看护的建议,因为家人要缴纳特别看护的费用。从邹宜均的病情来看,她并没有特别看护的必要,但她的家人却提出了24小时特别看护的要求。
病人的特别之处还不仅于此,根据病人家属的嘱托,医院还特别限制了邹宜均的通讯自由。 邹宜均表示,在医院期间,曾被强迫吃药,甚至电击治疗的威胁。
案件来源:中国人权http://www.huaxiabao.org/article.asp?IssueId=163&ArtNb=13
汇编时间:2008-7广东黄兰英
姓名:黄兰英
姓别: 女
籍贯: 广东番禺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7年1月25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番禺区岐山医院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黄兰英在番禺区沙湾镇一木业公司打工,2007年1月22日上午9时多,工厂保安说黄兰英不正常,厂里要送去检查。10时多,厂里安排车子将黄兰英送入岐山医院(番禺地区防治精神疾病及精神残疾等级评定的专业医院)。除了黄兰英的丈夫廖化高,同行的还有行政经理和保安队长。医生对黄兰英进行了一些测试,当天医生没有要求黄兰英住院治疗。
25日下午3时多,厂方再次安排车子将黄兰英送入岐山医院。廖化高说当时黄兰英死活不肯住院,但被几个人强行抬下车,入院时厂方交了3000元押金。
案件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s/2007-01-28/091711105904s.shtml
汇编时间:2008-7广东番禺教师吴炎红
姓名: 吴炎红
姓别: 女
籍贯: 番禺市沙湾镇初级中学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1994年4月11日至1995年1月5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州市精神病院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由於对学校的管理不满曾向校领导提意见,後又反映住房问题,吴炎红与学校领导产生了矛盾。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一日,吴炎红接到通知说上级领导要帮其解决复职问题,便兴冲冲地和丈夫龙锦雄一起来到沙湾镇政府。不久,龙被叫了出去,然後便进来了几名医生,一进来,他们就说吴老师有精神病,要把她送院治疗。不顾吴老师的抗议和反抗,医生们强行把吴捆绑起来,堵上了她的嘴巴,然後用一张报纸挡住她的脸,抬上车送往广州市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连续三天三夜,吴老师手脚被绑在床上,动也不能动,医生每天都给她打针、灌药,稍有反抗就要受电击。其间,她曾对护士说:“我丈夫不知道我在这儿。”护士表示惊奇,但病二区一邓姓医生则对护士说:“这是政府决定的,大家最好别理她。”
第四天,院方终於允许吴下床走动。趁医护人员不注意,吴偷偷向病人家属要了纸笔,给广州一位叶姓同学写了封求救信,让他通知其丈夫。
此後,吴老师的亲友三十多人也联名向医院证明吴没有精神病,要求医院放人,但病二区的邓、朱两名医生说:‘不是番禺市政府来接,任何人都不能接吴出院’。同时,邓还说,龙不是吴的监护人,吴的监护人是学校。问其理由,他说:“因为他们给钱,谁给钱,谁就是监护人。”
一九九五年一月五日,吴老师终于从精神病院获释。
案件来源: 新浪网http://blog.sina.com.cn/s/blog_8804e8840101adik.html
汇编时间: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