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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9特大事件真相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世锋,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刑法学博士,震惊世界的709事件直接、主要的受迫害者。

    由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法治、人权政治团伙制造的这起震惊世界的709事件,虽然操纵该案的傅孙两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但傅孙政治团伙的骨干分子以及其他积极支持者还在政法队伍中掌握司法权力,继续践踏宪法、践踏人权。不彻底铲除这个政治团伙,宪法和人权就不可能得到维护,人类共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就会被继续肆意践踏。

    所以铲除傅孙政治团伙所有成员并肃清其流毒,乃是我等法律从业人员捍卫宪法,维护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类共同价值的责任,也是所有捍卫人权与正义的人们的期望。

    一、709事件的发生

    在公安部傅政华、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操纵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地公安人员,从2015年7月9日凌晨开始,陆续抓走了北京律师王宇、周世锋(锋锐所主任)、王全璋、黄力群、谢远东、李姝云、刘四新、谢燕益、李和平,还有公民包龙军、王方、高月、赵威、宗教人士胡石根以及广州律师隋牧青、湖南律师谢阳、广西律师陈泰和。在此之前已被抓的还有北京律师刘建军、公民吴淦、翟岩民等20人。他们全部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

    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和阻挠亲属、民众提出质疑,从2015年7月10日起数日内,专案组分别对全国各地近千人强制谈话、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警告他们不要介入这起案件,禁止发文、转帖、评论。同时威胁被羁押人:“你们聘请哪个律师,我们就抓哪个律师。”事实也是如此,当我们提出聘请律师后,被聘请的律师要么受到威胁,要么被抓捕,要么被吊销律师证。在傅孙团伙操纵下,2015年7月11日到18日,国内多家官方媒体根据公安部指示,用警方提供的材料对我和锋锐所进行了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报道,在央视等媒体上对我和锋锐所、刘四新、王宇进行文革式游街公审。全国的律师和大批公民联合签名,对傅政华、孙力军团伙体系和官方媒体记者予以控告,这些控告信均石沉大海。

    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明目张胆违反宪法精神,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破坏中国司法声誉的恶劣行径在国际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世界许多国家的政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都持续多年关注709案,直到我2022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媒体将我出狱的照片和同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傅政华的照片放在一起,标题是《709案“主犯”周世锋出狱回家 傅政华被指蓄意制造假案遭报应》。709事件影响至今,是世界历史上特别重大、特别恶劣的政治、法律、人权事件。

    傅孙两人虽然得以法办,但这两人的余党却还掌握司法权力,继续假借法律的名义为非作恶,践踏宪法和基本的人权。本人和其他709事件受迫害者多次向多部门控告这个反宪法反人权团伙,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合法回复。不仅如此,还有许多维护宪法人权的仁人志士仍被以法律的名义非法关押。所谓的709专案组,实则是践踏宪法人权的傅孙团伙,其余党依然非法扣押受害者大量的财产,非法阻挠受迫害者控告申诉。即使在中共中央于2021年掀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这个庞大的政治团伙还在继续违抗中央精神,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国共产党二十大以后,傅政华孙力军的反宪法、法治、人权团伙也完全没有收敛的迹象。

    二、709事件的原因

    709是傅孙政治团伙代表的黑暗邪恶势力对我、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所代表的光明正义力量进行的野蛮、惨无人性的血腥迫害,其具体原因概述如下:

    (一)我成功为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辩护,遭到傅孙团伙的迫害。

    2015年7月9日夜近11点,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看守所9个月的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被无罪释放。我作为张淼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张淼关在“黑监狱”一个多月,其中有三天四夜不让张淼睡觉,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和酷刑,是中国法律所禁止的。于是,在张淼被释放几个小时后,7月10号早上,我和当事人及亲友在宋庄7天酒店休息,我的房门被踹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我被戴上黑头套、反手铐住、用胶条粘住嘴、用衣服蒙头被带到了非法设立的黑监狱。律师和当事人以及亲友还没有分开,就将律师非法绑架走,这是对宪法和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的公然亵渎,也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肆意践踏,对德国、欧盟乃至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公然侮辱和挑衅。

    我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张淼成功辩护,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却因此被傅孙记恨,是他们制造709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秘密关押的单人房间,他们对我使用酷刑,反复调查是谁委托我代理张淼案件,代理费多少,还调取了所有锋锐律师所留在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检察机关的公函、委托书。他们公开说(有不间断视频为证):“你不要命了,还亲自代理张淼的案件”,“要不是时代周报张淼案件也不会整你和锋锐所,也不会有709案。”公安反复审问所有和案件相关的德国人,如德国驻华使馆的一秘安淑娜,时代周报安可馨、南德意志报记者凯等。傅孙团伙企图从中找出所谓的案件线索,最终一无所获。过了一段时间,办案人员说:“你们的案件对你们有利了,总理访问德国,给德国啤酒做了广告,并且还买了德国的修路机。”德国是欧盟的领导者,对人权高度重视,时代周报张淼的被捕在德国、欧盟、美国引起极大关注。当张淼被无罪释放后,关注张淼案的民众喜悦还没持续一晚,作为张淼的律师被捕,爆发709案,震惊了全世界。

    不惧傅孙团伙的威胁,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尊严,用高水平的辩护让当事人重获自由,捍卫了法律的严肃性,是我作为律师的荣耀。对世界而言,德国时代周报张淼案的胜诉是律师运用法律对人权信念的守护和正义的胜利,维护了中国宪法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中国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然而,如此有广泛国内外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却被傅孙团伙玷污了。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引起全世界持续多年的强烈关注,给中国的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傅政华孙力军团伙实施的709案不仅使我个人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还使几百名律师、公民和亲人分离,常年被跟踪骚扰,失去工作和正常生活。

    (二)傅孙团伙制造709案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和锋锐所多年来秉持着善良、宽厚、同情和正义的人道信念,承担社会责任,扶危济困,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

    1、多年以来,我代表锋锐所接纳了被打压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律师。这些人皆是社会进步力量的推动者。我的这个行为引起傅孙团伙的不满。锋锐律师所先后接纳了公民吴淦、杜导斌、张耀杰、律师刘晓原、王全璋、程海、王宇、李昱涵、刘四新博士后等等一大批社会知名贤达,为这些人提供生存和工作机会,使他们可以继续实现捍卫人权和正义的理想。这成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状之一。

    2、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中国很多访民伸冤、法轮功和其他知名人士的案件,被傅孙团伙攻击为炒作热点事件。锋锐所从成立开始,到709案件爆发的2007-2015年间,代理了中国几乎所有重大维权事件:三鹿毒奶粉案、黑龙江建三江非法培训基地(又称黑监狱)的撤销,还有曹顺利案、范木根案、叶红霞案、天理案、朱承志案、冀中星案、杨佳案、艾未未案、伊利哈木案、吴祚来案、夏业良案、铁流案等等。这些案件全部是当事人听闻锋锐大名,依法委托我所律师代理的,被傅孙团伙作为我和锋锐所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在709专案中,专案组对我代理的案件肆意歪曲,用威胁、抓捕我当事人的手段,企图让他们陷害我,但是都被我的当事人拒绝。

    2015年春节前三天,当国人不远万里赶回家过年时,我到数千公里外的福建莆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春节假期里大年初五我到山东冠县,为了第二天第一时间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这种律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被709专案组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反复调查,并多次跑到莆田、冠县,企图劝当事人诬告我。莆田当事人说:“周律师这么敬业,业务又很专业,没法告。”冠县当事人说:“周律师不需要看材料,发表半个小时的辩护意见,旁听群众不顾法警阻拦,自发热烈鼓掌12次。还在法庭外用三分钟时间化解了一场群众间的冲突,确实没法告人家。”

    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警方将他们认为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罪的民工从广州抓到鄂尔多斯看守所,公安拿着打印好的讯问笔录强迫所谓的嫌疑人签字,威胁道:“不签字,就把你们扔到沙漠活埋。”检察官在起诉前,到看守所问他们,警察是否有逼供,回答“有”,结果检察官在讯问笔录上写成“没有”。

    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对这项证据的质疑。检察官听了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气急败坏道:“不能判缓刑。”当事人都是农民工,其中一位女士家里还有几个月大吃奶的宝宝,都被判了实刑。法院判处的罚金等值于当事人被扣押的财产。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官非法阻拦律师介入时间长达三个月。我在庭审结束后签字时说,要就以上检方的非法行为提起控告。我被抓后央视说我闹法庭。专案组说我在法庭上态度不好,颠覆国家政权。

    2014年我用几个小时时间为广东农民工群体讨回了多年未能讨回的五千万工资。专案组跑到广东中山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调查我是否在谈判过程中和欠薪方鄂尔多斯集团拍了桌子,如果拍了桌子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结果我没有拍桌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专案组为了阻止我收律师费,就将当事人从中山抓捕到鄂尔多斯看守所,时间长达近一年。致使当事人原本要给我律师费,在我出狱后隐身,不接我的电话。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在我释放后继续非法扣押我的代理合同,使我不能行使追索代理费的权利。

    专案组沿用他们惯用的伎俩,找一些女性强制谈话、扣留,企图让她们指证和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都被她们坚决否认,严辞拒绝。现在这些女性要对专案组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2015我作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律师代表在北京军区招待所开律师代表大会,在该处有过住房登记。专案组用他们龌龊的心理,猜测我进行不正当男女活动,于是让一个孙姓女人诬告我强奸,我马上写了刑事控告状,控告他们构成诬告陷害罪,交给专案组。专案组气急败坏又垂头丧气,大声说:“不得不说,全是假的。”但是专案组没有追究诬告者的刑事责任,这一行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专案组公开说:“你面对的(专案组)都是流氓。”有民警说:“你觉得专案组缺少什么?”我说:“缺少人性。”该民警回答:“对!”

    3、锋锐所一直关注并参与、支持重大社会事件的合理合法解决,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共存、和谐共生。如锋锐所作为顾问团参与了聂树斌案件的申诉;吴淦曝光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视频,使得央视的谎言破产;江西方春平四人被判死缓,服刑14年后被无罪释放。这被傅孙团伙污蔑为颠覆国家政权。

    4、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我刚成立锋锐所不久,各处都需要钱,但是毫不含糊捐款给灾区民众,是律师中捐款数额最多的。锋锐所和我无偿为很多访民和经济困难者长期提供法律和经济帮助,每年春节给素不相识的被迫害者寄钱或送钱。我于2014年决定个人出资八百万元人民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受迫害家属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者。

    我在公共场合见过某坐轮椅的女士,强烈的同情心使我给她转了两次款,这件事被专案组调查很长时间。这在任何社会里都被视为善良之举,却引起傅孙团伙对我的嫉恨,试图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三)709事件是傅孙团伙对我和锋锐律师所为维护公民权益、宪法尊严、推翻冤案、举报司法局的不法行为进行的报复。

    1、吴淦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抗议法院长期不许律师依法复印卷宗。

    早在2002年,江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件。经过几次审判,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名被告人多年申诉,但律师们却在法院的阻挠下始终不能依法复印案件卷宗。2015年5月,律师们已连续10多天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要求复印卷宗仍然没被允许。18号律师们在江西省高院门口已经举牌14天,吴淦到江西省高院门口支持律师们,举牌要求省高院允许律师复印卷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认为吴淦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淦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早前吴淦在黑龙江庆安事件中,曝光了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真相,使得央视原来播出的徐纯合枪击案饱受社会谴责。行政拘留本是很小的事,但是中央电视台于25号在黄金时段的专题栏目中,对吴淦举牌事件进行特别报道。报道歪曲事实、移花接木、抹黑污蔑吴淦。

    我作为善于洞察社会问题的律师,意识到这起事件一定有不一般的社会背景,隐藏着某些人的政治企图。因为前面提到的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原中央某些领导团伙体系制造的冤假错案。律师和吴淦想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契机,推进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但央媒在傅孙的操纵下,对吴淦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维护正义之举予以歪曲事实的报道,显然是想一箭多雕:一方面包庇原中央某些领导以及当时仍在高位的帮派成员,另一方面打压吴淦和锋锐所。

    5月26日,锋锐所原央视记者、律师谢远东在微博上写了“对央视《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拘真相》报道的驳斥”一文,抨击央视的报道,认为吴淦的行为属于行使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我在谢远东的评论下面写道:“央视的行为割裂了习近平主席辛辛苦苦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央视的报道割裂了中共中央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所谓“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这句话将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与傅孙团伙操纵的央视报道划清了界限,将中共中央与这起冤案划清了界限。这也是709特大事件又一根本原因。评论发表的第二天即5月27日,吴淦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傅孙团伙由此拉开对我和锋锐所及声援我们的律师、仁人志士大规模抓捕的序幕。

    傅孙团伙成员在相关省市和公检法部门的办案人员、相关领导都很清楚,我和锋锐律师事务所是因为维护十八大以后的宪法法治的中共中央精神而被迫害的。

    我于2015年7月10日被非法抓捕后,我对讯问我的北京公安人员说:“吴淦抗议不让律师阅卷,卷宗中的江西省四人杀人强奸案是原中央某些领导的帮派体系搞的,很可能是冤假错案。你们不能让现在的领导背这个黑锅,落千古骂名。原领导人已经被抓了,你们为啥趟这浑水?”他们说:“这个领导不可能被抓。”我说:“你们了解一下。”过了几天,两名公安人员告诉我:“我们领导说了,很感谢周世锋给我们提了醒。我们不趟这个浑水,如果那边(指天津公安)非要给周世锋定个什么罪,我们就过去(交涉)。”所以后来央媒709案件的歪曲报道中,没有提及吴淦在江西省高院举牌这件事。这个讯问内容不仅两名北京公安办案人员能够证明,他们的直接领导也开会讨论过,能够证明。此外还有不间断视频监控可以证明。

    过了几个月,天津公安机关居然将我在2015年5月份就吴淦被刑事拘留一事,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出“建立中华民族大家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中国”的观点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而天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完全采纳了天津公安这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证据。证明了天津公检法的愚昧和野蛮,公然践踏人权,也证明他们是傅孙团伙的骨干分子,公然和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对着干。

    2016年12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方春平四名被告人无罪。如果不是吴淦举牌抗争,如果不是我揭穿傅孙团伙的政治企图,该案即使平反,也要拖到若干年后,这将使十八大以后的领导集体和原来的领导层一起背负这个历史罪名。

    2、我和锋锐所署名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对抗十八大后的国家路线方针、继续执行为讨好薄熙来而制定的非法政策,公开发表了《北京市司法局公然与中共中央相对抗》的檄文,并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向律师协会索贿一千万元的犯罪事实。我和锋锐所因此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复。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非法阻挠锋锐所通过年检,在锋锐所控告后才作罢。并且阻挠锋锐所在广州和北京顺义区设立分所,致使锋锐所许多律师长时间无法执业。709专案组调查核实了这些事实,不但不追究北京市司法局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的刑事责任,以及政治上对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不忠诚的政治责任,还和他们串通起来共同陷害我和锋锐所。

    三、709专案组对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反对他们的法治维护者的迫害手段

    (一)在公安侦查阶段

    1、无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抓捕公民。

    2015年7月10日,我还在睡梦中,房门被一阵踹门声踹开,进来几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其中一人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人,不由分说给我戴上手铐、黑头套,用胶条粘住我的嘴,将我绑架到车上。他们将我带到北京看守所门口,喊了几声:“将人送到哪里?”没人理睬。后来将我带到了一个可能是宾馆的三楼的房间。不久来了两个没穿制服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其中一个上年纪的人在后来的近两个月里负责审问我。三天后,那个自称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人(半年多以后,在他接电话时我得知他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民警刘晓宇),拿来几大摞公安用的各个阶段空白法律文书,在他们抓我时专案组甚至连空白的法律手续都没有。

    北京两个民警和天津河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晓宇,以及其他一起参与抓捕我的民警,还有提供这些法律空白文书的人,都有义务交代这一重大犯罪问题。笔迹鉴定、文书上公章和上面所书写内容的时间不同,可以鉴定出来。其他被拘留、拘禁、监视居住、搜查、调查、执行逮捕等等,全部是空白的法律文书。

    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都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准则。如此公然践踏宪法法律,对抗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对侵犯人权而又证据确凿的犯罪行径,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查处。

    2、暴力威胁加体罚,是实质的酷刑。办案人员多次对我辱骂恐吓:“周世锋,我要剥了你的皮!”他们还在地上划定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小方块,强迫我每天在这个小方块里坐九个半小时,经常深夜来审讯我。我不知道每天睡了没有,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实在没有力气,我只能将声音降到最低,以此节省体能。

    3、我被关在“黑监狱”。被关在什么地方,不仅我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不知道,我本人也不知道,甚至出具非法空白文书的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相关负责人也不知道,负责监督公安的政府、人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也不知道,因为这里不是法定的羁押场所,就是一处“黑监狱”。我被转到天津这个不知名的“黑监狱”后,办案的施姓公安人员抱怨说:“找一间黑屋子,戴上黑头套,想抓谁就抓谁,就是黑监狱。”有另一办案人员刘晓宇在场,还有24小时高清摄像可以作为证据。

    4、非法剥夺我们请律师的权利和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依法为我们声援、辩护的律师受到了傅孙团伙系统性的迫害。在“黑监狱”,我先是被威胁“要争取好态度,不要请律师”。同时家属请的律师也受到威胁,不允许他们代理709案件。李姝云在被羁押期间提出聘请本所的刘晓原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办案人员说,“你请谁代理,我们就抓谁。”他们也拒绝向亲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这是侵犯亲属的知情权,剥夺被羁押人依法及时获得辩护的权利。

    2015年7月10日几天后,王宇、李和平、刘四新、高月等被羁押人的辩护律师赶到北京、天津两地,查找709具体办案机关,要求依法会见被羁押人。公安人员都说不知道。刘书庆等辩护律师想会见李和平,被警察阻拦。杨金柱律师接受委托为我辩护,但被公安人员围堵在家,杨以死相拼才得以前往天津。到了天津,办案人员阻挡杨金柱律师会见我,杨律师在天津市检察院门口用翻筋斗、摔律师证的行为表示抗议。我家属聘请的另一律师王少光也被非法阻止会见我。我本人多次提出要求聘请律师,数月以后允许我写书面委托书,但一个月后告诉我,不批准我聘请律师。

    我被逮捕后,办案人员说给你们每人都指派了律师,我感到无比愤怒。但为了将我的情况反馈给锋锐所以及不知我任何消息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我不能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只得与他们指派的律师签了侦查阶段的委托律师协议。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再签署任何委托律师协议。2016年4月,我强烈要求更换他们指派的律师。5月1号,办案人员刘晓宇和一个貌似领导的人到看守所,说不能更换律师。我仍然强烈抗争。到6月4日那两个人再次为此事来看守所,拒绝了我的要求。开庭前三天,办案人员刘晓宇和施姓警察在看守所黄所长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将他们打印好的律师委托说明塞给我,硬让我签字。即使到了监狱,负责监管我的原十监区副监区长任毅说,只要我在给家人的信中提出委托律师为我申诉一事,他就不给我寄信。他也是这么做的。

    很多律师因为代理、声援709事件中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而被吊销律师执照,甚至被抓捕、判刑。律师申请复议,司法部不受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许多律师还被非法关押。傅孙团伙仍然十分猖獗,仍在假借法律的名义践踏宪法法律,公然与国家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相对抗。

    5、天津公安制造伪证。审讯过程中,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天津公安自己编出讯问我的笔录。还将其他人发的微博言论说是我说的。他们不仅知道不是我说的,也知道我没看过。

    6、2015年我响应中央关于政法委不干预个案的决定,批评保定某政法委领导非法干预个案。这个行为被专案组污蔑为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我批评满城县法院法官非法超期办案的行为,攻击为丑化法官形象。将我对当时法院案件管辖制度提出的合理看法,污蔑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

    7、709专案组把原始录音的一句话篡改成文字,作为指控我的核心证据。整个709特大案件中给所有人定罪就只有这一个核心证据。这个证据也是709之后,傅孙团伙野蛮迫害声援709社会各界人士的依据。虽然这个文字的核心证据是被他们篡改的,但他们改变不了原始录音。这句话是什么?他们又是怎么篡改这个重要证据的?

    在我被非法抓捕后,办案人员多次问我,2015年2月在土家菜馆聚餐时每个人都说了什么话。我说时间久了我确实想不起来。他们就拿出写好的文字让我看。我看后没有认可。刘晓宇就伪造了给我定罪的唯一重要证据——讯问笔录,这些讯问笔录是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凭空编造的,然后念给我,我只能照着他们编造的和事实完全相反的讯问笔录写出“我的认识”。这样,一个完整的假证据链条就形成了。但原始录音他们改不掉。我们聚餐时的原始录音内容和笔录完全相反。

    此前我刚写了一篇《国民党被打到台湾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的文章,在聚餐时我提到这篇文章。我当时说的是:“国民党就分化了。”原始录音中这句“国民党就分化了”被刘晓宇等人在讯问笔录中改成“中国共产党就分化了。”这句被篡改的文字成了他们给我和其他709案人员定罪的唯一证据。

    这就是709事件中我和锋锐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被判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唯一“核心证据”,而这个核心证据是伪造的!

    8、将普通的聚餐聊天编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几个普通朋友同事之间聊天,事后也没有任何联络。正是傅孙反宪法、反法治、反人类团伙将这次土家菜馆普通聚餐编造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我主要说了两个内容:一是计划生育一孩化的政策,国家应该调整,否则将给个人、家庭、国家带来很多问题;二是国家每年拨那么多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但是这些钱到了基层却成了唐僧肉。要申请信息公开,监督这些资金的去处。

    9、天津公安办案人员假冒其他警察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从一开始我就怀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两个办案民警是假的。因为他们每次都是让我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后,将讯问笔录收回他们再签字。为稳住他们,我没有吭声。一直到我被抓以后十个月,已经有了上百份讯问笔录,这些证据他们再也改不了。一次他们照例让我签字后收回,等他们签字后,我故意说日期写错了,他们惊恐但又无奈,不得不将讯问笔录拿给我,让我修改。这时我的怀疑得到了肯定印证,讯问笔录上面签的民警名字和工作单位全是假的。之所以假冒别的警察和单位名字,是因为他们知道709抓捕、搜查、讯问等各种侦查权的行使都是绝对非法的,怕日后国内外追究他们侵犯人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警察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绝对不容许的,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朝鲜。

    10、天津市709专案组对本案的管辖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傅孙行使特殊权利直接操控的结果。天津公检法对本案根本没有管辖权。在非法抓捕我们后,傅孙团伙高层为这个专案组补发了一个《公安部“关于对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部分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说明》,公然为天津专案组的非法行为背书。这是傅孙高层和天津专案组相互勾连的证据。同时,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高级法院也用同样手段,获得了非法的案件管辖权。

    (二)在公诉阶段;公诉人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

    11、编造讯问笔录。公诉人竟然在我没有说一句话的情况下,编造讯问笔录,当我刚要修改几个字,他们就强行夺走,不容许修改。

    12、剥夺我的控告权。我控告公安机关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公安机关就给我戴上重刑具。我向公诉人提出由他们记录或允许我写控告材料,都被拒绝。

    13、开庭前逼迫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在法庭上说话。开庭前两天夜里,公诉人宫宁和盛国文非法进入看守所,逼迫我将土家菜馆普通的聚餐说成是“反体制的会议”。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问我是否知道这是什么聚会,我说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是“反体制的聚会”。法院判决书又写成了是“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14、故意歪曲事实,将聚餐上有职工代表想请我派律师帮助下岗职工维权污蔑为策划劳工运动。

    (三)在审判阶段;不仅审判人员而且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均严重践踏宪法法律。执法人员不顾法律的尊严,制造709惊天大案,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抹黑中国宪法法律和国际形象。

    15、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不构成犯罪,但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专案组公然违抗宪法法律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批示。公安人员施某和刘晓宇都对我说过:“这个案件所有研究了卷宗材料的人都说你们不构成任何犯罪。国家主席习近平习两次做了批示: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一律从宽处理。意思明确,要求放人。但我们感觉,我们的领导就是和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着干。”证据证明他们所说的“我们的领导”就是孙力军和傅政华及其在政法战线领导位置上的同伙。

    16、没有开庭审判人员就逼迫我认罪。开庭前,审判人员威胁我:“丢掉幻想,认罪。光明网官方说了,你是构成犯罪的。”

    17、对核心证据故意不写被告人质证的意见。法庭质证过程中,我对被篡改的录音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时说:“一切以原始录音为准。”法庭审判人员大为惊恐,他们知道按照原始录音,709事件任何人都不构成犯罪。于是在判决书中故意不写我对该核心证据的质证意见。有法庭庭审的公开视频,是他们改不掉的,可以看到我的质证。

    18、剥夺我的法庭最后陈述权。开庭前,公安人员刘晓宇和施某在所长黄某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强迫我在他们写好的法庭最后陈述上签字。公安人员将他们自己写的最后陈述交给法庭。审判人员看我不按照这个伪造的最后陈述发言,气急败坏,直接剥夺了我的最后陈述权。

    19、剥夺我的上诉权。上诉权是被告人法定权利,法院为了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为我制作了一份伪“判决送达书”和“判决书送达回执”。正式送达文书上有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这个栏目,并且必须有送达笔录。但是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为了非法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制作一个伪“送达文书”,上面没有“是否上诉”这个栏目,也没有做“送达笔录”。出狱后我才知道,在我审判后,央视报道中说“周世锋认罪了,并且放弃了上诉”,这与事实完全不相符。

    20、公安和检察机关将律师正常的代理案件,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污蔑为对抗国家机关、抹黑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法院的判决书中引用了几起公安、检察机关颠倒黑白、污蔑律师代理案件的正当合法行为的事例,作为我们构成犯罪的证据。而这只能说明,他们是践踏宪法法律的帮派。

    四、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起践踏宪法法律,冲在第一线制造冤假错案,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批示。

    21、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但是,周世锋和709案涉案人员的判决却是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亮、天津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李颍、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边学文在休息室非法作出的。这是严重践踏宪法的恶劣行为。

    22、未审先判、假审判、假法庭。

    2016年8月4日,在开庭过程中,法庭短暂休庭。在临时休息室,张亮、李颖、边学文一起和我商量判七年是否可以,说判几年和我没有关系,只是个数字,判了以后在狱中走个过场,然后特殊假释就出去了。最后他们三个人商定判我七年徒刑。就这样,在休息室而不是在法庭,由这三个人而不是法庭审判人员给我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七年徒刑。

    就在此前的7月24日,法院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前(庭前证据交换时间是7月27日),张亮、边学文威胁我不让我说话。我当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就问他们贵姓。他们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你就出来了。”这完全是匪气的黑社会说的口气,古代皇帝也不敢说出如此霸道的话,然而却出自天津政法委秘书长之口。

    到了27号证据交换前的五分钟,李颖和边学文又欺骗说:“你和家人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你认个罪就可以出去和家人团圆了。”证据交换之后法警在把我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和我说,“你怎么这么厉害?!中央领导来人了。”这时候傅政华或孙力军应该是一直在现场通过录像观看。我是出狱后通过李和平律师确认的。

    李和平案件在2017年4月25号开庭,28号宣判。在开庭前4天,4月21号天津政法委领导、法官、检察官、公安等领导多次与他谈判和彩排。主审法官林崑多次和李和平说,你要让步、要弃子,我们没办法,是上级压下来了。在这一天中,法院副院长李颖等709专案组领导多次向里屋的人请示,里面的人前几次都不同意,又经过谈判,达成了法庭审理中要表演的内容。李颖拿着最后的打印稿向里面的人请示。里面的人探出头时,李和平也正向里看,李和平说他看到的就是多次在电视上出现的孙力军。

    这是天津709专案组和孙力军、傅政华互相勾结、共同迫害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的铁证,也是他们共同践踏宪法、践踏人权的铁证。

    五、天津市监狱第十监区也公开站在反法治的一边,积极加入反宪法法治、对抗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天津犯罪集团

    23、把举报材料给被举报人。

    我于2018年写了控告公安办案人员刘晓宇多起严重犯罪的材料,监狱狱警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将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2019年我又写了控告709专案组公然践踏宪法法律的材料,他们被迫将材料向上级汇报。但他们的上级拒不向相关部门移交材料。将材料退给我后,任毅副监区长甚至不允许我自己将材料寄出,即使在2021年中央主导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们也不允许我提交控告材料。我给了他们材料,他们就非法扣留。我让另一犯人刘松帮忙向纪检信箱投寄,被辛程和孙磊发现,辛和孙就编造理由体罚刘松,时间长达半个月。2021年底,全国监狱轮换巡视,我所在的天津监狱第十监区其他两个分监区都张贴公告,鼓励控告,但是他们不但不在我所在的高戒备分监区张贴这则公告,而且还告诉其他犯人:“绝对不能让周世锋和刘松知道。”

    事实上,从我一开始控告,天津监狱就开始了对我的打击报复:

    24、非法将我的来往信件扣下。本来狱警任毅说要将信件全部给我,但他们见我控告,就将大部分信件扣下,直到我刑满释放也没给,甚至家人给我的汇款也被多次拒收。

    25、不允许我打亲情电话。平时,犯人每月打一次亲情电话,疫情期间是每月两次,而我是政治犯,又控告709专案组,在监狱的六年的时间里,任毅一次电话也没让我打,辛程只让我打过两次电话。

    26、拒绝依法为我减刑。我得到11张行政票,按规定每张票减刑三个月,考虑到有每次减刑期间的间隔期,应该给我至少减刑两年半,但是一天也没减。

    27、安排杀人、电信诈骗、制造毒品等犯人对我进行人身24小时包夹。任毅和辛程用尽了各种非法手段对我进行虐待,在我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妄想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折磨。其手段和人性之恶劣超出人类底线。

    28、多年不允许我和其他任何犯人说话,甚至长达三年里不让我用笔写字,即使我自己买了笔纸也不能使用。而其他犯人则可以写字画画。我在监狱被关押近六年的时间里,让我铺的是一床薄如蝉翼的褥子,每天醒来全身疼痛难忍。监区管理方对我进行的各种惨无人性的虐待,罄竹难书。

    29、天津监狱和天津市公安局在我刑满释放前将我保存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的刑事控告材料非法扣留。

    我刑满释放前两个月,十监区监区长辛程说,他们将我的所有材料交给公安局,具体怎么处理由公安局决定。我提出质疑,因为天津市公安局是傅孙团伙的主要成员,是我控告对象之一,不能将控告材料交给被控告人。但他们还是违法将控告材料给了天津市公安局。到我释放时,天津市公安局拿来一份“个人物品返还清单”,我发现上面没有监狱交给市公安局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我问他们,他们说那是发生在监狱的事,退给监狱了。公安局和监狱双方违反党内法规,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上级汇报,非法扣留了我的控告材料。我还有很多未履行的合同和其他非常重要的物品被他们继续非法扣押,至今没有返还。造成我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上709案情的回顾清楚表明,以我为代表的709事件的维权律师、维权人士遭到了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反人权、反人性团伙的系统性迫害。这些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周世锋/编辑整理:张淼
    2022年11月25日,北京

  • 709特大事件真相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世锋,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刑法学博士,震惊世界的709事件直接、主要的受迫害者。

    由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法治、人权政治团伙制造的这起震惊世界的709事件,虽然操纵该案的傅孙两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但傅孙政治团伙的骨干分子以及其他积极支持者还在政法队伍中掌握司法权力,继续践踏宪法、践踏人权。不彻底铲除这个政治团伙,宪法和人权就不可能得到维护,人类共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就会被继续肆意践踏。

    所以铲除傅孙政治团伙所有成员并肃清其流毒,乃是我等法律从业人员捍卫宪法,维护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类共同价值的责任,也是所有捍卫人权与正义的人们的期望。

    一、709事件的发生

    在公安部傅政华、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操纵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地公安人员,从201579日凌晨开始,陆续抓走了北京律师王宇、周世锋(锋锐所主任)、王全璋、黄力群、谢远东、李姝云、刘四新、谢燕益、李和平,还有公民包龙军、王方、高月、赵威、宗教人士胡石根以及广州律师隋牧青、湖南律师谢阳、广西律师陈泰和。在此之前已被抓的还有北京律师刘建军、公民吴淦、翟岩民等20人。他们全部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

    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和阻挠亲属、民众提出质疑,从2015710日起数日内,专案组分别对全国各地近千人强制谈话、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警告他们不要介入这起案件,禁止发文、转帖、评论。同时威胁被羁押人:你们聘请哪个律师,我们就抓哪个律师。事实也是如此,当我们提出聘请律师后,被聘请的律师要么受到威胁,要么被抓捕,要么被吊销律师证。在傅孙团伙操纵下,2015711日到18日,国内多家官方媒体根据公安部指示,用警方提供的材料对我和锋锐所进行了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报道,在央视等媒体上对我和锋锐所、刘四新、王宇进行文革式游街公审。全国的律师和大批公民联合签名,对傅政华、孙力军团伙体系和官方媒体记者予以控告,这些控告信均石沉大海。

    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明目张胆违反宪法精神,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破坏中国司法声誉的恶劣行径在国际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世界许多国家的政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都持续多年关注709案,直到我2022924日刑满释放,媒体将我出狱的照片和同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傅政华的照片放在一起,标题是《709主犯周世锋出狱回家  傅政华被指蓄意制造假案遭报应》。709事件影响至今,是世界历史上特别重大、特别恶劣的政治、法律、人权事件。

    傅孙两人虽然得以法办,但这两人的余党却还掌握司法权力,继续假借法律的名义为非作恶,践踏宪法和基本的人权。本人和其他709事件受迫害者多次向多部门控告这个反宪法反人权团伙,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合法回复。不仅如此,还有许多维护宪法人权的仁人志士仍被以法律的名义非法关押。所谓的709专案组,实则是践踏宪法人权的傅孙团伙,其余党依然非法扣押受害者大量的财产,非法阻挠受迫害者控告申诉。即使在中共中央于2021年掀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这个庞大的政治团伙还在继续违抗中央精神,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国共产党二十大以后,傅政华孙力军的反宪法、法治、人权团伙也完全没有收敛的迹象。

    二、709事件的原因

    709是傅孙政治团伙代表的黑暗邪恶势力对我、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所代表的光明正义力量进行的野蛮、惨无人性的血腥迫害,其具体原因概述如下:

    (一)我成功为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辩护,遭到傅孙团伙的迫害

    201579日夜近11点,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看守所9个月的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被无罪释放。我作为张淼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张淼关在黑监狱一个多月,其中有三天四夜不让张淼睡觉,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和酷刑,是中国法律所禁止的。于是,在张淼被释放几个小时后,710号早上,我和当事人及亲友在宋庄7天酒店休息,我的房门被踹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我被戴上黑头套、反手铐住、用胶条粘住嘴、用衣服蒙头被带到了非法设立的黑监狱。律师和当事人以及亲友还没有分开,就将律师非法绑架走,这是对宪法和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的公然亵渎,也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肆意践踏,对德国、欧盟乃至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公然侮辱和挑衅。

    我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张淼成功辩护,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却因此被傅孙记恨,是他们制造709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秘密关押的单人房间,他们对我使用酷刑,反复调查是谁委托我代理张淼案件,代理费多少,还调取了所有锋锐律师所留在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检察机关的公函、委托书。他们公开说(有不间断视频为证):你不要命了,还亲自代理张淼的案件要不是时代周报张淼案件也不会整你和锋锐所,也不会有709案。公安反复审问所有和案件相关的德国人,如德国驻华使馆的一秘安淑娜,时代周报安可馨、南德意志报记者凯等。傅孙团伙企图从中找出所谓的案件线索,最终一无所获。过了一段时间,办案人员说:你们的案件对你们有利了,总理访问德国,给德国啤酒做了广告,并且还买了德国的修路机。德国是欧盟的领导者,对人权高度重视,时代周报张淼的被捕在德国、欧盟、美国引起极大关注。当张淼被无罪释放后,关注张淼案的民众喜悦还没持续一晚,作为张淼的律师被捕,爆发709案,震惊了全世界。

    不惧傅孙团伙的威胁,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尊严,用高水平的辩护让当事人重获自由,捍卫了法律的严肃性,是我作为律师的荣耀。对世界而言,德国时代周报张淼案的胜诉是律师运用法律对人权信念的守护和正义的胜利,维护了中国宪法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中国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然而,如此有广泛国内外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却被傅孙团伙玷污了。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引起全世界持续多年的强烈关注,给中国的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傅政华孙力军团伙实施的709案不仅使我个人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还使几百名律师、公民和亲人分离,常年被跟踪骚扰,失去工作和正常生活。

    (二)傅孙团伙制造709案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和锋锐所多年来秉持着善良、宽厚、同情和正义的人道信念,承担社会责任,扶危济困,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

    1、多年以来,我代表锋锐所接纳了被打压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律师。这些人皆是社会进步力量的推动者。我的这个行为引起傅孙团伙的不满。锋锐律师所先后接纳了公民吴淦、杜导斌、张耀杰、律师刘晓原、王全璋、程海、王宇、李昱涵、刘四新博士后等等一大批社会知名贤达,为这些人提供生存和工作机会,使他们可以继续实现捍卫人权和正义的理想。这成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状之一。

    2、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中国很多访民伸冤、法轮功和其他知名人士的案件,被傅孙团伙攻击为炒作热点事件。锋锐所从成立开始,到709案件爆发的2007-2015年间,代理了中国几乎所有重大维权事件:三鹿毒奶粉案、黑龙江建三江非法培训基地(又称黑监狱)的撤销,还有曹顺利案、范木根案、叶红霞案、天理案、朱承志案、冀中星案、杨佳案、艾未未案、伊利哈木案、吴祚来案、夏业良案、铁流案等等。这些案件全部是当事人听闻锋锐大名,依法委托我所律师代理的,被傅孙团伙作为我和锋锐所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709专案中,专案组对我代理的案件肆意歪曲,用威胁、抓捕我当事人的手段,企图让他们陷害我,但是都被我的当事人拒绝。

    2015年春节前三天,当国人不远万里赶回家过年时,我到数千公里外的福建莆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春节假期里大年初五我到山东冠县,为了第二天第一时间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这种律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被709专案组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反复调查,并多次跑到莆田、冠县,企图劝当事人诬告我。莆田当事人说:周律师这么敬业,业务又很专业,没法告。冠县当事人说:周律师不需要看材料,发表半个小时的辩护意见,旁听群众不顾法警阻拦,自发热烈鼓掌12次。还在法庭外用三分钟时间化解了一场群众间的冲突,确实没法告人家。

    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警方将他们认为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罪的民工从广州抓到鄂尔多斯看守所,公安拿着打印好的讯问笔录强迫所谓的嫌疑人签字,威胁道:不签字,就把你们扔到沙漠活埋。检察官在起诉前,到看守所问他们,警察是否有逼供,回答,结果检察官在讯问笔录上写成没有

    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对这项证据的质疑。检察官听了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气急败坏道:不能判缓刑。当事人都是农民工,其中一位女士家里还有几个月大吃奶的宝宝,都被判了实刑。法院判处的罚金等值于当事人被扣押的财产。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官非法阻拦律师介入时间长达三个月。我在庭审结束后签字时说,要就以上检方的非法行为提起控告。我被抓后央视说我闹法庭。专案组说我在法庭上态度不好,颠覆国家政权。

    2014年我用几个小时时间为广东农民工群体讨回了多年未能讨回的五千万工资。专案组跑到广东中山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调查我是否在谈判过程中和欠薪方鄂尔多斯集团拍了桌子,如果拍了桌子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结果我没有拍桌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专案组为了阻止我收律师费,就将当事人从中山抓捕到鄂尔多斯看守所,时间长达近一年。致使当事人原本要给我律师费,在我出狱后隐身,不接我的电话。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在我释放后继续非法扣押我的代理合同,使我不能行使追索代理费的权利。

    专案组沿用他们惯用的伎俩,找一些女性强制谈话、扣留,企图让她们指证和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都被她们坚决否认,严辞拒绝。现在这些女性要对专案组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2015我作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律师代表在北京军区招待所开律师代表大会,在该处有过住房登记。专案组用他们龌龊的心理,猜测我进行不正当男女活动,于是让一个孙姓女人诬告我强奸,我马上写了刑事控告状,控告他们构成诬告陷害罪,交给专案组。专案组气急败坏又垂头丧气,大声说:不得不说,全是假的。但是专案组没有追究诬告者的刑事责任,这一行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专案组公开说:你面对的(专案组)都是流氓。有民警说:你觉得专案组缺少什么?我说:缺少人性。该民警回答:对!

    3、锋锐所一直关注并参与、支持重大社会事件的合理合法解决,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共存、和谐共生。如锋锐所作为顾问团参与了聂树斌案件的申诉;吴淦曝光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视频,使得央视的谎言破产;江西方春平四人被判死缓,服刑14年后被无罪释放。这被傅孙团伙污蔑为颠覆国家政权。

    4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我刚成立锋锐所不久,各处都需要钱,但是毫不含糊捐款给灾区民众,是律师中捐款数额最多的。锋锐所和我无偿为很多访民和经济困难者长期提供法律和经济帮助,每年春节给素不相识的被迫害者寄钱或送钱。我于2014年决定个人出资八百万元人民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受迫害家属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者。

    我在公共场合见过某坐轮椅的女士,强烈的同情心使我给她转了两次款,这件事被专案组调查很长时间。这在任何社会里都被视为善良之举,却引起傅孙团伙对我的嫉恨,试图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三)709事件是傅孙团伙对我和锋锐律师所为维护公民权益、宪法尊严、推翻冤案、举报司法局的不法行为进行的报复。

    1、吴淦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抗议法院长期不许律师依法复印卷宗。

    早在2002年,江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件。经过几次审判,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名被告人多年申诉,但律师们却在法院的阻挠下始终不能依法复印案件卷宗。20155月,律师们已连续10多天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要求复印卷宗仍然没被允许。18号律师们在江西省高院门口已经举牌14天,吴淦到江西省高院门口支持律师们,举牌要求省高院允许律师复印卷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认为吴淦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淦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早前吴淦在黑龙江庆安事件中,曝光了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真相,使得央视原来播出的徐纯合枪击案饱受社会谴责。行政拘留本是很小的事,但是中央电视台于25号在黄金时段的专题栏目中,对吴淦举牌事件进行特别报道。报道歪曲事实、移花接木、抹黑污蔑吴淦。

    我作为善于洞察社会问题的律师,意识到这起事件一定有不一般的社会背景,隐藏着某些人的政治企图。因为前面提到的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原中央某些领导团伙体系制造的冤假错案。律师和吴淦想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契机,推进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但央媒在傅孙的操纵下,对吴淦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维护正义之举予以歪曲事实的报道,显然是想一箭多雕:一方面包庇原中央某些领导以及当时仍在高位的帮派成员,另一方面打压吴淦和锋锐所。

    526日,锋锐所原央视记者、律师谢远东在微博上写了对央视《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拘真相》报道的驳斥 一文,抨击央视的报道,认为吴淦的行为属于行使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我在谢远东的评论下面写道:央视的行为割裂了习近平主席辛辛苦苦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央视的报道割裂了中共中央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所谓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这句话将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与傅孙团伙操纵的央视报道划清了界限,将中共中央与这起冤案划清了界限。这也是709特大事件又一根本原因。评论发表的第二天即527日,吴淦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傅孙团伙由此拉开对我和锋锐所及声援我们的律师、仁人志士大规模抓捕的序幕。

    傅孙团伙成员在相关省市和公检法部门的办案人员、相关领导都很清楚,我和锋锐律师事务所是因为维护十八大以后的宪法法治的中共中央精神而被迫害的。

    我于2015710日被非法抓捕后,我对讯问我的北京公安人员说:吴淦抗议不让律师阅卷,卷宗中的江西省四人杀人强奸案是原中央某些领导的帮派体系搞的,很可能是冤假错案。你们不能让现在的领导背这个黑锅,落千古骂名。原领导人已经被抓了,你们为啥趟这浑水?他们说:这个领导不可能被抓。我说:你们了解一下。过了几天,两名公安人员告诉我:我们领导说了,很感谢周世锋给我们提了醒。我们不趟这个浑水,如果那边(指天津公安)非要给周世锋定个什么罪,我们就过去(交涉)。所以后来央媒709案件的歪曲报道中,没有提及吴淦在江西省高院举牌这件事。这个讯问内容不仅两名北京公安办案人员能够证明,他们的直接领导也开会讨论过,能够证明。此外还有不间断视频监控可以证明。

    过了几个月,天津公安机关居然将我在20155月份就吴淦被刑事拘留一事,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出建立中华民族大家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中国的观点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而天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完全采纳了天津公安这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证据。证明了天津公检法的愚昧和野蛮,公然践踏人权,也证明他们是傅孙团伙的骨干分子,公然和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对着干。

    201612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方春平四名被告人无罪。如果不是吴淦举牌抗争,如果不是我揭穿傅孙团伙的政治企图,该案即使平反,也要拖到若干年后,这将使十八大以后的领导集体和原来的领导层一起背负这个历史罪名。

    2、我和锋锐所署名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对抗十八大后的国家路线方针、继续执行为讨好薄熙来而制定的非法政策,公开发表了《北京市司法局公然与中共中央相对抗》的檄文,并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向律师协会索贿一千万元的犯罪事实。我和锋锐所因此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复。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非法阻挠锋锐所通过年检,在锋锐所控告后才作罢。并且阻挠锋锐所在广州和北京顺义区设立分所,致使锋锐所许多律师长时间无法执业。709专案组调查核实了这些事实,不但不追究北京市司法局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的刑事责任,以及政治上对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不忠诚的政治责任,还和他们串通起来共同陷害我和锋锐所。

    三、709专案组对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反对他们的法治维护者的迫害手段

    (一)在公安侦查阶段

    1、无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抓捕公民。

    2015710日,我还在睡梦中,房门被一阵踹门声踹开,进来几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其中一人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人,不由分说给我戴上手铐、黑头套,用胶条粘住我的嘴,将我绑架到车上。他们将我带到北京看守所门口,喊了几声:将人送到哪里?没人理睬。后来将我带到了一个可能是宾馆的三楼的房间。不久来了两个没穿制服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其中一个上年纪的人在后来的近两个月里负责审问我。三天后,那个自称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人(半年多以后,在他接电话时我得知他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民警刘晓宇),拿来几大摞公安用的各个阶段空白法律文书,在他们抓我时专案组甚至连空白的法律手续都没有。

    北京两个民警和天津河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晓宇,以及其他一起参与抓捕我的民警,还有提供这些法律空白文书的人,都有义务交代这一重大犯罪问题。笔迹鉴定、文书上公章和上面所书写内容的时间不同,可以鉴定出来。其他被拘留、拘禁、监视居住、搜查、调查、执行逮捕等等,全部是空白的法律文书。

    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都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准则。如此公然践踏宪法法律,对抗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对侵犯人权而又证据确凿的犯罪行径,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查处。

    2、暴力威胁加体罚,是实质的酷刑。办案人员多次对我辱骂恐吓:周世锋,我要剥了你的皮!他们还在地上划定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小方块,强迫我每天在这个小方块里坐九个半小时,经常深夜来审讯我。我不知道每天睡了没有,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实在没有力气,我只能将声音降到最低,以此节省体能。

    3、我被关在黑监狱。被关在什么地方,不仅我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不知道,我本人也不知道,甚至出具非法空白文书的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相关负责人也不知道,负责监督公安的政府、人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也不知道,因为这里不是法定的羁押场所,就是一处黑监狱。我被转到天津这个不知名的黑监狱后,办案的施姓公安人员抱怨说:找一间黑屋子,戴上黑头套,想抓谁就抓谁,就是黑监狱。有另一办案人员刘晓宇在场,还有24小时高清摄像可以作为证据。

    4、非法剥夺我们请律师的权利和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依法为我们声援、辩护的律师受到了傅孙团伙系统性的迫害。在黑监狱,我先是被威胁要争取好态度,不要请律师。同时家属请的律师也受到威胁,不允许他们代理709案件。李姝云在被羁押期间提出聘请本所的刘晓原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办案人员说,你请谁代理,我们就抓谁。他们也拒绝向亲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这是侵犯亲属的知情权,剥夺被羁押人依法及时获得辩护的权利。

    2015710日几天后,王宇、李和平、刘四新、高月等被羁押人的辩护律师赶到北京、天津两地,查找709具体办案机关,要求依法会见被羁押人。公安人员都说不知道。刘书庆等辩护律师想会见李和平,被警察阻拦。杨金柱律师接受委托为我辩护,但被公安人员围堵在家,杨以死相拼才得以前往天津。到了天津,办案人员阻挡杨金柱律师会见我,杨律师在天津市检察院门口用翻筋斗、摔律师证的行为表示抗议。我家属聘请的另一律师王少光也被非法阻止会见我。我本人多次提出要求聘请律师,数月以后允许我写书面委托书,但一个月后告诉我,不批准我聘请律师。

    我被逮捕后,办案人员说给你们每人都指派了律师,我感到无比愤怒。但为了将我的情况反馈给锋锐所以及不知我任何消息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我不能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只得与他们指派的律师签了侦查阶段的委托律师协议。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再签署任何委托律师协议。20164月,我强烈要求更换他们指派的律师。51号,办案人员刘晓宇和一个貌似领导的人到看守所,说不能更换律师。我仍然强烈抗争。到64日那两个人再次为此事来看守所,拒绝了我的要求。开庭前三天,办案人员刘晓宇和施姓警察在看守所黄所长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将他们打印好的律师委托说明塞给我,硬让我签字。即使到了监狱,负责监管我的原十监区副监区长任毅说,只要我在给家人的信中提出委托律师为我申诉一事,他就不给我寄信。他也是这么做的。

    很多律师因为代理、声援709事件中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而被吊销律师执照,甚至被抓捕、判刑。律师申请复议,司法部不受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许多律师还被非法关押。傅孙团伙仍然十分猖獗,仍在假借法律的名义践踏宪法法律,公然与国家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相对抗。

    5、天津公安制造伪证。审讯过程中,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天津公安自己编出讯问我的笔录。还将其他人发的微博言论说是我说的。他们不仅知道不是我说的,也知道我没看过。

    62015年我响应中央关于政法委不干预个案的决定,批评保定某政法委领导非法干预个案。这个行为被专案组污蔑为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我批评满城县法院法官非法超期办案的行为,攻击为丑化法官形象。将我对当时法院案件管辖制度提出的合理看法,污蔑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

    7709专案组把原始录音的一句话篡改成文字,作为指控我的核心证据。整个709特大案件中给所有人定罪就只有这一个核心证据。这个证据也是709之后,傅孙团伙野蛮迫害声援709社会各界人士的依据。虽然这个文字的核心证据是被他们篡改的,但他们改变不了原始录音。这句话是什么?他们又是怎么篡改这个重要证据的?

    在我被非法抓捕后,办案人员多次问我,20152月在土家菜馆聚餐时每个人都说了什么话。我说时间久了我确实想不起来。他们就拿出写好的文字让我看。我看后没有认可。刘晓宇就伪造了给我定罪的唯一重要证据——讯问笔录,这些讯问笔录是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凭空编造的,然后念给我,我只能照着他们编造的和事实完全相反的讯问笔录写出我的认识。这样,一个完整的假证据链条就形成了。但原始录音他们改不掉。我们聚餐时的原始录音内容和笔录完全相反。

    此前我刚写了一篇《国民党被打到台湾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的文章,在聚餐时我提到这篇文章。我当时说的是:国民党就分化了。原始录音中这句国民党就分化了被刘晓宇等人在讯问笔录中改成中国共产党就分化了。这句被篡改的文字成了他们给我和其他709案人员定罪的唯一证据。

    这就是709事件中我和锋锐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被判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唯一核心证据,而这个核心证据是伪造的!

    8、将普通的聚餐聊天编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聚餐中几个普通朋友同事之间聊天,事后也没有任何联络。正是傅孙反宪法、反法治、反人类团伙将这次土家菜馆普通聚餐编造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我主要说了两个内容:一是计划生育一孩化的政策,国家应该调整,否则将给个人、家庭、国家带来很多问题;二是国家每年拨那么多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但是这些钱到了基层却成了唐僧肉。要申请信息公开,监督这些资金的去处。

    9、天津公安办案人员假冒其他警察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从一开始我就怀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两个办案民警是假的。因为他们每次都是让我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后,将讯问笔录收回他们再签字。为稳住他们,我没有吭声。一直到我被抓以后十个月,已经有了上百份讯问笔录,这些证据他们再也改不了。一次他们照例让我签字后收回,等他们签字后,我故意说日期写错了,他们惊恐但又无奈,不得不将讯问笔录拿给我,让我修改。这时我的怀疑得到了肯定印证,讯问笔录上面签的民警名字和工作单位全是假的。之所以假冒别的警察和单位名字,是因为他们知道709抓捕、搜查、讯问等各种侦查权的行使都是绝对非法的,怕日后国内外追究他们侵犯人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警察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绝对不容许的,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朝鲜。

    10、天津市709专案组对本案的管辖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傅孙行使特殊权利直接操控的结果。天津公检法对本案根本没有管辖权。在非法抓捕我们后,傅孙团伙高层为这个专案组补发了一个《公安部关于对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部分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说明》,公然为天津专案组的非法行为背书。这是傅孙高层和天津专案组相互勾连的证据。同时,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高级法院也用同样手段,获得了非法的案件管辖权。

    (二)在公诉阶段公诉人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

    11、编造讯问笔录。公诉人竟然在我没有说一句话的情况下,编造讯问笔录,当我刚要修改几个字,他们就强行夺走,不容许修改。

    12、剥夺我的控告权。我控告公安机关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公安机关就给我戴上重刑具。我向公诉人提出由他们记录或允许我写控告材料,都被拒绝。

    13、开庭前逼迫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在法庭上说话。开庭前两天夜里,公诉人宫宁和盛国文非法进入看守所,逼迫我将土家菜馆普通的聚餐说成是反体制的会议。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问我是否知道这是什么聚会,我说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是反体制的聚会。法院判决书又写成了是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14、故意歪曲事实,将聚餐上有职工代表想请我派律师帮助下岗职工维权污蔑为策划劳工运动。

    (三)在审判阶段不仅审判人员而且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均严重践踏宪法法律。执法人员不顾法律的尊严,制造709惊天大案,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抹黑中国宪法法律和国际形象。

    15、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不构成犯罪,但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专案组公然违抗宪法法律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批示。公安人员施某和刘晓宇都对我说过:这个案件所有研究了卷宗材料的人都说你们不构成任何犯罪。国家主席习近平习两次做了批示: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一律从宽处理。意思明确,要求放人。但我们感觉,我们的领导就是和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着干。证据证明他们所说的我们的领导就是孙力军和傅政华及其在政法战线领导位置上的同伙。

    16、没有开庭审判人员就逼迫我认罪。开庭前,审判人员威胁我:丢掉幻想,认罪。光明网官方说了,你是构成犯罪的。

    17、对核心证据故意不写被告人质证的意见。法庭质证过程中,我对被篡改的录音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时说:一切以原始录音为准。法庭审判人员大为惊恐,他们知道按照原始录音,709事件任何人都不构成犯罪。于是在判决书中故意不写我对该核心证据的质证意见。有法庭庭审的公开视频,是他们改不掉的,可以看到我的质证。

    18、剥夺我的法庭最后陈述权。开庭前,公安人员刘晓宇和施某在所长黄某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强迫我在他们写好的法庭最后陈述上签字。公安人员将他们自己写的最后陈述交给法庭。审判人员看我不按照这个伪造的最后陈述发言,气急败坏,直接剥夺了我的最后陈述权。

    19、剥夺我的上诉权。上诉权是被告人法定权利,法院为了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为我制作了一份伪判决送达书判决书送达回执。正式送达文书上有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这个栏目,并且必须有送达笔录。但是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为了非法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制作一个伪送达文书,上面没有是否上诉这个栏目,也没有做送达笔录。出狱后我才知道,在我审判后,央视报道中说周世锋认罪了,并且放弃了上诉,这与事实完全不相符。

    20、公安和检察机关将律师正常的代理案件,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污蔑为对抗国家机关、抹黑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法院的判决书中引用了几起公安、检察机关颠倒黑白、污蔑律师代理案件的正当合法行为的事例,作为我们构成犯罪的证据。而这只能说明,他们是践踏宪法法律的帮派。

    四、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起践踏宪法法律,冲在第一线制造冤假错案,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批示。

    21、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但是,周世锋和709案涉案人员的判决却是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亮、天津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李颍、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边学文在休息室非法作出的。这是严重践踏宪法的恶劣行为。

    22、未审先判、假审判、假法庭。

    201684日,在开庭过程中,法庭短暂休庭。在临时休息室,张亮、李颖、边学文一起和我商量判七年是否可以,说判几年和我没有关系,只是个数字,判了以后在狱中走个过场,然后特殊假释就出去了。最后他们三个人商定判我七年徒刑。就这样,在休息室而不是在法庭,由这三个人而不是法庭审判人员给我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七年徒刑。

    就在此前的724日,法院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前(庭前证据交换时间是727日),张亮、边学文威胁我不让我说话。我当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就问他们贵姓。他们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你就出来了。这完全是匪气的黑社会说的口气,古代皇帝也不敢说出如此霸道的话,然而却出自天津政法委秘书长之口。

    到了27号证据交换前的五分钟,李颖和边学文又欺骗说:你和家人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你认个罪就可以出去和家人团圆了。证据交换之后法警在把我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和我说,你怎么这么厉害?!中央领导来人了。这时候傅政华或孙力军应该是一直在现场通过录像观看。我是出狱后通过李和平律师确认的。

    李和平案件在2017425号开庭,28号宣判。在开庭前4天,421号天津政法委领导、法官、检察官、公安等领导多次与他谈判和彩排。主审法官林崑多次和李和平说,你要让步、要弃子,我们没办法,是上级压下来了。在这一天中,法院副院长李颖等709专案组领导多次向里屋的人请示,里面的人前几次都不同意,又经过谈判,达成了法庭审理中要表演的内容。李颖拿着最后的打印稿向里面的人请示。里面的人探出头时,李和平也正向里看,李和平说他看到的就是多次在电视上出现的孙力军。

    这是天津709专案组和孙力军、傅政华互相勾结、共同迫害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的铁证,也是他们共同践踏宪法、践踏人权的铁证。

    五、天津市监狱第十监区也公开站在反法治的一边,积极加入反宪法法治、对抗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天津犯罪集团

    23、把举报材料给被举报人。

    我于2018年写了控告公安办案人员刘晓宇多起严重犯罪的材料,监狱狱警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将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2019年我又写了控告709专案组公然践踏宪法法律的材料,他们被迫将材料向上级汇报。但他们的上级拒不向相关部门移交材料。将材料退给我后,任毅副监区长甚至不允许我自己将材料寄出,即使在2021年中央主导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们也不允许我提交控告材料。我给了他们材料,他们就非法扣留。我让另一犯人刘松帮忙向纪检信箱投寄,被辛程和孙磊发现,辛和孙就编造理由体罚刘松,时间长达半个月。2021年底,全国监狱轮换巡视,我所在的天津监狱第十监区其他两个分监区都张贴公告,鼓励控告,但是他们不但不在我所在的高戒备分监区张贴这则公告,而且还告诉其他犯人:绝对不能让周世锋和刘松知道。

    事实上,从我一开始控告,天津监狱就开始了对我的打击报复:

    24、非法将我的来往信件扣下。本来狱警任毅说要将信件全部给我,但他们见我控告,就将大部分信件扣下,直到我刑满释放也没给,甚至家人给我的汇款也被多次拒收。

    25、不允许我打亲情电话。平时,犯人每月打一次亲情电话,疫情期间是每月两次,而我是政治犯,又控告709专案组,在监狱的六年的时间里,任毅一次电话也没让我打,辛程只让我打过两次电话。

    26、拒绝依法为我减刑。我得到11张行政票,按规定每张票减刑三个月,考虑到有每次减刑期间的间隔期,应该给我至少减刑两年半,但是一天也没减。

    27、安排杀人、电信诈骗、制造毒品等犯人对我进行人身24小时包夹。任毅和辛程用尽了各种非法手段对我进行虐待,在我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妄想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折磨。其手段和人性之恶劣超出人类底线。

    28、多年不允许我和其他任何犯人说话,甚至长达三年里不让我用笔写字,即使我自己买了笔纸也不能使用。而其他犯人则可以写字画画。我在监狱被关押近六年的时间里,让我铺的是一床薄如蝉翼的褥子,每天醒来全身疼痛难忍。监区管理方对我进行的各种惨无人性的虐待,罄竹难书。

    29、天津监狱和天津市公安局在我刑满释放前将我保存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的刑事控告材料非法扣留。

    我刑满释放前两个月,十监区监区长辛程说,他们将我的所有材料交给公安局,具体怎么处理由公安局决定。我提出质疑,因为天津市公安局是傅孙团伙的主要成员,是我控告对象之一,不能将控告材料交给被控告人。但他们还是违法将控告材料给了天津市公安局。到我释放时,天津市公安局拿来一份个人物品返还清单,我发现上面没有监狱交给市公安局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我问他们,他们说那是发生在监狱的事,退给监狱了。公安局和监狱双方违反党内法规,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上级汇报,非法扣留了我的控告材料。我还有很多未履行的合同和其他非常重要的物品被他们继续非法扣押,至今没有返还。造成我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上709案情的回顾清楚表明,以我为代表的709事件的维权律师、维权人士遭到了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反人权、反人性团伙的系统性迫害。这些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周世锋/编辑整理:张淼

    20221125日,北京

  • 现在的核酸方案,算不算精神分裂?

    我是一个抑郁患者,常年服药。

    我在上海,前段时间药断了,我找了所有能找到的医生,托了所有能托到的私人关系,也没能搞到药。后来我找了一个跑腿小哥,沿着马路一家一家药店帮我去问,最终,居然找到了!!!

    因为抑郁这件事情,我一直很自卑,认为自己情绪不稳定,精神状态不好。

    但是经过这一两个月以来的上海奇幻经历,我觉得——

    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啊!我跟周围的人一对比,我觉得自己的情绪非常稳定!精神状态非常好!

    我很乐观,甚至还很积极!

    我只要不是在静默期封闭,就是在抢菜!而且抢得比别人更快!

    我唯一的病症是遇到应激的时候,胳膊和大腿会抬不起来……

    我家楼下有几排上海的老弄堂。

    我刚搬来的时候,中介就跟我说,这些房子都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些老房子里面至今还住着很多人,原先的主人早就已经不在了,他们的子孙继续住在这里延续着别样的生活。

    这段时间,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老房子里总会传出一阵阵尖叫声,而且还是男人的声音。

    咱也不敢问,咱也不敢说……

    我有点担心是不是自己的问题,怕不会是幻听??

    我就悄悄跟自己的好朋友说了这件事——

    朋友说,要是他在上海封闭这么久的话,他也要叫!

    !!!!!

    我患抑郁好多年了,挺自卑的,觉得没法融入正常人的圈子。

    现在好了,周围的正常人,都开始主动融入我的圈子。

    我所在的小区有个微信群,群里几乎每天都在吵架。

    本来就是住户和住户之间吵架,物业客服总是会出来说些软话来调停。

    昨天晚上,物业的16个员工因为密接被拉去隔离,物业客服经理因此彻底情绪崩溃了,居然带头出来开骂……

    上一次看到这么激烈的吵架,还是我小时候在电视上观看《国际大专辩论赛》的转播。

    很久以前我也加入了一些其他的群,什么行业交流群,什么妈妈群,什么美容护肤群……

    但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上海这段时间的“小区群”这样,活跃度如此之高的群!!!

    几乎每天,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吵架+团购+吵架+团购+吵架!!!

    我的一个好朋友,本职就是做社群运营的。她这段时间隔离在家,于是就放下手头工作,而是活跃在小区的各个团购群里——她现在几乎达到了职业生涯的高光时刻!

    你们知道吗?要让一个几百人的群保持活跃,是需要付出巨大而持续的努力的!

    但是现在,这一切居然自动化地实现了!大家自己活跃了起来!!!

    这盛世,如她所愿!!!

    人的热情总会衰竭,但是小区群就不会!在一天的24个小时内,随时打开,随时都有人在吵架!

    抑郁症中还有一种分支,叫做“躁郁”——就是一会儿暴躁,一会儿抑郁。

    我看大家封闭了这么久,担心他们身体会不舒服,怕不是“躁郁”……但是我也不敢说,因为我怕被打……

    除了愤怒,其实我感受到更多的是“恐惧”。

    方舱的视频大家也看到了,并不是每一个方舱都像电视上放的那样整洁明亮、有饭有菜、有卫生间。

    如果说人间有地狱,那某些方舱一定就是地狱的缩影。

    昨天,我家5楼的邻居被查出阳性,已经去了方舱。于是我们这些同楼栋的居民在刚刚被允许下楼几天之后,又开始“静默”了……所谓静默,就是切断与外界一切联系,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允许下楼……

    但是呢,我们又收到通知必须下楼做核酸!

    哎???

    ——这逻辑上莫不是有什么冲突之处???

    我今天早上接到电话,通知我下楼去做核酸,我就说:可是我在静默啊,我不能下楼。

    对方说,如果不下楼的话,居委会就会叫警察上门抓我下楼……

    啊???

    我几乎带着哭腔说:“我已经做过抗原了。”

    但是根据规定,今天上午我们楼栋需要先做抗原、再做核酸。

    ——此时我心中有一个巨大的困惑,就是关于“抗原有没有用?”

    如果从逻辑出发,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用,一种是没用。

    如果有用,我为什么已经做了抗原,还要做核酸?

    如果没用,我为什么要做抗原?

    ——然后我心中还有另一个巨大的困惑,就是关于“做核酸会不会传染病毒?

    如果从逻辑出发,也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会传染,一种是不会传染。

    如果会传染,在清零方针下,为什么要我们去做核酸?

    如果不会传染,那足不出户的瘫痪老人做完核酸之后感染阳性了,会是什么其他原因?

    我每天夜里都抱着这两个巨大的困惑去睡觉,第二天早晨都一定会被电话叫醒去做核酸。

    我有一次问我的主治医生,说自己脑海中常常会有一些很矛盾的想法,会不会是精神分裂

    医生温和地微笑,说精神分裂是有明确症状的,你应该不属于。

    可是我现在,终于亲眼见到明确症状是什么样的了!!!

    如果说现在上海的核酸方案还不算精神分裂——那真的是在医学上都说不过去!

    诸葛亮对孟获七擒七纵,这和我们一会儿可以下楼放风、一会儿又被抓回来静默,有异曲同工的作用。

    我现在因为感到恐惧和疲惫,已经不想再下楼去了。

    这种恐惧你能想象???!

    楼下的邻居被拉走了,但是你怎么知道自己不会是下一个呢???!

    我做的梦里,都是我的孩子和我妈妈被抓去方舱。

    当然了,之前被拉去的方舱的邻居,已经有一批释放回来了。

    ——但是,他们走了,他们又回来了,小区依然还是没有解封……

    于是,我有一个大胆的设想:

    如果把我们整个小区统一拉去方舱,然后过一到两个星期之后,再统一拉回来——是不是这样操作一番,早就可以解封了。

    今天上午,我的孩子不肯好好写作业,阿姨一怒之下把孩子的作业纸给撕了;孩子也崩溃了,他把阿姨给打了。

    我坐在旁边的小凳上,默默地观看了这一切,并且内心啧啧惊叹:

    他们俩怎么会有这么高的精神追求???

    我自己还在马斯洛需求的最低一层,在抢菜、抢葱姜、抢老母鸡……他们居然还能够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居然还能为了写作业的事情打起来!

    真是牛逼!!!

    我之前写了几篇关于上海疫情防控的文章,后台有好几十条留言,都不约而同的说我是“西方棋子”、“境外走狗”……

    我……

    我哪能有这种精力?上升到这么高的层面???

    居然有读者,这么看得起我……恐怕是对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有什么误解!

    我连孩子都不想打,我还有心思去干那种事???

    众所周知,我们抑郁患者遇到问题时,首先都会先往自己身上找原因。

    但是我深刻反思了,实在觉得自己真的没有做错什么。

    我不聚集,不传播,所有的政策我全都配合。我根据防疫政策把自己封锁在家,但是根据防疫政策警察又有可能要来抓我。

    我也不知道警察可能会由于什么原因来抓我呢——是因为我遵守了防疫政策不下楼所以来抓我;还是因为没有遵守防疫政策不下楼所以来抓我?

    我现在生活在巨大的恐惧之下,隔几天就会收到自己曾经认识的人因为无法被急救而不幸去世的消息……

    然而,我还是坚持好好地生活,对未来充满期待。

    我非但没有趁着月黑风高站在阳台上跟大家一起尖叫,反而还给物业的员工赠送了许多防护物资和许多菜,鼓励身边人“再多坚持一会”!

    ——上海的疫情,快把我的抑郁症治好了都!!!

    面对此情此景,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听我说,谢谢你,感谢有你!感谢你们全家!

    这段时间,大家都在拿上海的“宛平南路600号”开玩笑——这是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的地址。

    我以前定期要去那里挂号看医生,那个地方没什么值得大家去搞笑的,就是一个正常的医院。

    来看医生的患者,有失眠的,有头痛的,也有一些比较特别是来看戒毒门诊的。但是候诊的病人们,他们的行为举止大多都比较正常,等候室里没有人大喊大叫、大哭大闹;也没有人在吵架、互殴;更没有人当众做出一些前后完全矛盾的动作……

    要不是我亲眼见过,我真是没胆量说:

    人家宛平南路600号里面,看上去比外面的世界正常多了!

  • 严兴声因关注徐州铁链女被约谈

    我是严兴声,福州“公民”,现在海南文昌,今天2022.2.25中午福州城门派出所民警受福州市国保委托过来找我聊天,请我吃饭,我就约了文昌这边福建裔乡亲朋友一起喝酒吃饭。

    谈话都是福建腔,大家把酒言欢,中国千年酒文化,酒杯一端都好说话。文昌朋友问民警是否要把我抓回去福州,民警赶紧否认没这回事,说是他同事很关心我,委托他路过海南特意来看我。

    但是喝酒期间民警用福州话转达国保两条意见,告诫我不要去关注徐州锁链女事件,不要去加入某个全民共振平台。

    针对第一条要求,我答复关注苦难民众是我出于良知,这是基本人性。

    对于第二条要求,我听得有点懵,不知我何时跟全民共振有关呢?全民共振这个词或许在几年前在网络上看到过,几乎没印象了,而且这11年来诸多坎坷,又是关注下洋村征地拆迁维权,又是关注福州访民维权,又是关注受迫害维权人士及苦难民众的诸多事件新闻及民主政治诉求言论,出于良知而发声。等等琐事,更于2016年元月8号造船厂,住宅遭受暴力强拆,一直拖延八年多不给安置房,一分钱也不赔我。

    2016年9月13号在出租房当着我12岁儿子的面六七名公安抓捕我,后被夹带“福州大抓捕”事件12位福州访民里扣帽子寻衅滋事判刑两年。拍了几张福建高院访民上访现场照片,写了几篇文章反映苦难的访民现象。然后一直关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两年。一天都不减刑,因为我态度强硬,坚决不认罪。所有辩护律师(九位人权律师及三名政府委托的援助律师一致认为访民无罪,访民上访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2018年9.12我刑满释放,刚走出第一看守所大门,三十多位福州及福建维权人士来接我,有福州访民唐兆星燃放一挂鞭炮,事先就埋伏现场周围的公安干警及各种警力上百人一涌而出,将在场所有人都抓捕,连过路的行人也不放过,宁可错抓一百,也不放走一个。无辜的路人甲乙丙也被关押一天才放人。访民十多人被刑拘三十天,其他人拘留期限各异。我也再度涉嫌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关押福州第二看守所30天。9.12鞭炮案导致四位福州维权人士遭重判“寻衅滋事罪”,合计刑期11年10个月。福清公民何宗旺被数罪并罚判四年至今还在监狱。

    一挂鞭炮就是丧失近12年自由啊。

    我与福州访民提起行政诉讼,当然都是被法院判败诉。

    2021年12月,我家老宅再次遭遇两次暴力强拆,都是深更半夜的,三百暴徒来偷袭强拆,最终被血拆,我大哥被打伤,所有财物都被毁灭,衣服被褥都没搬出,人道毁灭。

    至今不给我解决任何诉求。还千里迢迢追到天涯海角关心我,真是令我感激涕零。

    严兴声
    2022.2.25于海南文昌某旅社
    手机18050265281

  • 云南魏宇佳律师自述:我是如何“被犯罪”的

    竭尽全力,在我热爱的这片土地上,为自己讨还清白。

    我叫魏宇佳,1989年生人,是云南曲靖的一名律师(目前已被暂停执业),也是一岁半和三岁半两个幼子的妈妈。我因提供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模版,于2019年被曲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刚满30岁的我,就因错误的刑事追诉,带着襁褓中的孩子,陷入了无边无际的泥沼。

    今天,我要向全社会诉说:我没有犯罪,既没有虚假诉讼,也没有强迫交易。

    如果司法能够肆意将像我一样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的人定罪,并且可以轻易砸掉一大家人赖以为生的饭碗,那么,不仅是律师,我们每一个公民,都不是安全的。

    一、没有岁月静好:我被卷入所谓“强迫交易罪”的过程

    2011年云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后,我怀着对法律的无限信仰,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执业以来,我一直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哪怕在怀有身孕期间,也坚持开庭和参加培训学习,这些年,我从无当事人投诉及对我法律服务不满意的案件。

    2014年,我成为曲靖市麒麟区法学会第一届会员、曲靖市律师协会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委员。如果没有错案的发生,我和家人应该还在曲靖市过着平静的生活。

    然而,2019年6月,刚刚生产完二胎仅一个月,我突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我丈夫也因此事被抓,迄今仍然被关押在曲靖市看守所)。

    通过侦查人员反复的问话,我才知道,他们调查的是2016年7月我丈夫杨帆和他的债务人陈德生的一笔债务问题。(事后才知道,这笔仅仅只有10万元的债务,能让侦查机关成立专案、大动干戈,是因为牵涉到陈德生的一套房屋,以及房屋背后据说“深不可测”的“背景”和“人物”。)

    和很多律师一样,工作原因,我的电脑里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合同模版。

    2016年7月,因陈德生对我丈夫杨帆负有10万元债务无力偿还,陈德生为了拖延还款时间,和杨帆二人商量用陈德生名下房产进行担保。在二人达成“让与担保”的合意之后,我为杨、陈提供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模版,该合同的相关数据、时间、签名等等内容,均为杨、陈二人自行填上。

    之后,因陈德生无法提供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在向房管局进行咨询后,杨帆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陈德生起诉,后法院组织调解,出具调解书结案。

    在整个过程当中,我既没有代理诉讼、也没有起草合同,更没有签字或者出具任何法律意见,仅仅是提供了一份任何律师电脑里都有、互联网上同样内容比比皆是的合同模板,竟然被定为犯罪。

    2020年7月20日,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将我和我丈夫杨帆、以及债务人陈德生一起起诉到法院,罪名是“虚假诉讼”。2020年9月8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查明了事实:杨、陈之间的民事债务客观存在,我无任何诉讼的行为,也不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曲靖市律师协会指派副会长田兴磊律师为我提供法律帮助,另外还有我们曲靖的资深刑辩律师王松峰律师,两位前辈均在法庭上为我做了无罪辩护。感谢他们以及近两年来帮助过我的律协领导、律师界前辈。

    上海斯伟江律师、吴布达律师、赵森律师、严涵律师在知道我的处境之后,立即为我提供法律援助。北京的刘长律师,立即飞到云南,来为我的案子提交委托手续和阅卷。

    我在此向各位深鞠躬!叩谢!是您们让我在风雨飘摇之中感受到了温暖。

    我执业的六年里,80%的时间都是与麒麟区法院打交道,我一直认为麒麟区法院的法官们都具有较深的法律功底,对待案件公平公正。我虽然被无辜起诉,但自知自己是无罪的,所以也对法院公正审理抱有信心。

    万万没想到的是,本案处理中,麒麟区人民法院受到了严重法外干预,最终把一起明显无罪的案件作为犯罪处理。开庭后,我多次去找过审判长,仅有一次找到,审判长告知我案件将要延期,原因是该案“上面”在关注,他们合议庭也不敢定,要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还要内部层报。

    后来我才了解到,本案有曲靖市纪委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插手干预、主导审判结果,也有政府、司法公职人员打击报复、公报私仇,插手干预案件审理。

    2020年12月23日,我拿到了一审判决书,结果令人吃惊:麒麟区人民法院认为“虚假诉讼罪”不能成立,但仍然要给我定罪,于是将“虚假诉讼罪”改变为检察院根本没有指控、起诉的“强迫交易罪”。

    而为了判决强迫交易罪名成立,法院竟然将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陈德生”变成了“被害人陈德生”,麒麟区检察院竟然也十分配合,将陈德生撤回了起诉。

    直到今天,房屋已经过户回给陈德生,陈德生仍然欠我丈夫杨帆债务8.3万余元本金,利息一分未付(不知道他哪里“被害”了)。

    而我却因此被硬判一个莫须有的“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接下来,我将面临的是吊销律师证,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面对还在看守所的丈夫、两个幼子以及为我的案件整日焦虑以泪洗面的母亲,我不知道人生的道路,究竟该往何处去。

    二、程序处处违法:我是刑事诉讼流水线的牺牲品

    现在看来,我的案件与其说是刑事诉讼,不如说是治罪的流水作业。在这个案件里,根本看不到刑事诉讼的三角结构,看不到互相监督制约,开庭审理只不过是完成程序,走一个过场而已。所谓的无罪推定、证据规则都失去了意义。

    哪怕是读了这么多年法律,办了这么多案件,我必须承认,我还是太天真,在一审判决之前,无论是我还是给我辩护的律师,都有误判,我们小看了刑事司法一旦启动,惯性力量的可怕。

    (一)一审剥夺了我及辩护律师的质证权、调取新证据的权利,案件关键证据电子数据未在法庭上出示,亦未经控辩双方质证,对于辩护人提出的鉴定申请法院也未作出回应

    本案2020年9月8日的庭审当中,公诉人及法院以在案的电子数据“格式有问题”、无法当庭打开为由,未对电子数据组织质证,而是表示待“格式问题”解决之后再行质证。但是,自2020年9月8日之后,本案再未组织开庭,亦未组织对该部分证据的质证,一审法院即作出了一审判决。

    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我的辩护律师向一审法官提交了《笔迹鉴定申请书》。申请书中提出,本案案涉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收条,是本案最关键的两份书证,房屋买卖合同的落款日期“2007、1、29”以及“收到23万元购房款收条”的内容是否是我的笔迹,直接影响着起诉书对我的指控是否成立,也决定了我是否实施了虚假诉讼的行为。

    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一审合议庭对于该鉴定申请,既未同意、也未决定不同意,而是完全置之不理,即于2020年12月23日匆忙地向我本人发出了一审判决书,且判决我有罪。

    后来,我们自行委托了上海的专业鉴定机关,对合同和收条上的笔迹进行了鉴定,得出的结论是,合同及收条上不是我的字迹!然而,为时已晚,还没等我们把这份新的鉴定意见提交,法院一审的有罪判决已经送到了我的手上!

    (二)一审法院认定我“胁迫”陈德生在诉讼中做出虚假陈述,均系典型的事实认定错误,我根本没有、客观上也无法实施前述行为

    在案证据仅有陈德生一人陈述其是按照我说的和法官说,对于该情况,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陈德生陈述系孤证,显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纵观全案,也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我对陈德生实施了胁迫行为,用什么手段胁迫,用了什么方式胁迫?语言胁迫还是行为胁迫?均无证据可以佐证。

    事实上,2016年7月,我作为一名刚刚小产后的女性,身体极度虚弱,客观上也不可能对身强力壮的陈德生实施任何胁迫的行为,一审判决认定我对陈德生进行“胁迫”,完全是罔故事实。

    (三)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变更指控罪名,又未按照法律规定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事实上剥夺了我对强迫交易罪的辩护权

    公诉机关指控我涉嫌虚假诉讼罪,一审法院也以我涉嫌虚假诉讼罪开庭审理,但在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毫无征兆地在判决书中将罪名变为了强迫交易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规定,即便人民法院要变更罪名,也应当在判决前听取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我本人及我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此外,必要时还要重新开庭。

    这些白纸黑字的规定,一审法院均视而不见,一审法院是在未告知我及辩护人变更了罪名、更未听取我们意见的情况下,直接下判改变罪名,事实上剥夺我的法定诉讼权利。更离谱的是,我的辩护人在下判前一周去找一审承办法官提交《笔迹鉴定申请》时,一审法官都没有透露半点罪名将被改变的情况。

    这么严重的程序违法,二审毫无疑问要发回重审,然而,二审律师跟法官沟通时,法官只是一味的催促我的辩护人提交辩护意见,并且是马上提交。此外,二审法官已经明确告知我,他将要在两周内结案。

    也就是说,对于一审法院麒麟区法院赤裸裸的程序违法,二审法院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不打算纠正,而是急于将这个从程序到实体都错误的案件维持原判、尽快结案。

    到今天,在曲靖这个我生活了超过三十年的地方,我真的已经完全感受不到任何的公平正义。

    三、我心如石,石赤不夺:如果二审定罪,我将喊冤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认为,我在该案中的行为,即提供合同模版的行为以及合同的内容均未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的行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更不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我还有很多新的证据、新的理由,希望陈述给二审法院和二审法官听。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意见似乎已经无关紧要,维持对我的有罪判决,看上去已是一件板上钉钉的事情。

    被暂停执业的一年半,家里陷入困境,生活举步维艰,我丈夫杨帆已被羁押超过一年半,母亲因为此事患上严重焦虑症,但我相信擦干眼泪,没有任何困难能阻挡我获得无罪判决的决心。

    我仍然相信法律,但目前,我感到,严重的法外干预已经让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难以独立作出公正判决,我只有将自己的冤屈大声喊出来,向国家职能部门、向全国律师协会、向律师同行、向公众和媒体、向一切法律职业共同体和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大声喊出来,让真正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幕后黑手曝光于阳光之下。

    如果二审判决真的维持对我的有罪判决,或许我会失去生存的勇气;或许我此后生存的价值就是为了此事奔波!无论如何,我不接受任何有罪判决,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在某些公权力的人面前,我们家人虽然是蝼蚁,但蝼蚁也会发出微弱的呐喊,我将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这个,是在艰难的时候,最不能失去的。

  • 李怀庆妻子的公开信

    我是重庆民营企业家李怀庆的妻子包艳,李怀庆从事典当行业20年,是重庆典当协会理事,是当地知名企业家。

    2018年1月31日,重庆公安以“虚假诉讼罪”拘留李怀庆及他公司的员工。

    经过近三年的羁押,2020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怀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其企业八名员工也分别被判处重刑。

    我家私藏的的现金、名表、邮票等千万财产,也在重庆公安机关搜查后,全部丢失,目前下落不明。

    李怀庆案,是重庆市原公安局局长邓恢林作为专案组组长,为了掠夺、贪污财产而一手炮制的冤假错案,近日邓恢林已经被逮捕。

    目前李怀庆的案件上诉到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李怀庆近日正式委托北京张凯律师、广州葛永喜律师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及党羽刑事控告并承担二审辩护工作。

    一审庭审过程中,律师依法提出的十一项请求。包括公安机关对李怀庆实施酷刑,要求非法证据排查。包括要求调取审讯录像等等。这些合法请求均被无理由驳回。

    整个审理中,存在更多程序违法。一审实际并没有公开审判,只允许每个被告有两名直系亲属旁听,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审判公开原则。

    所谓的煽动颠覆政权罪,是李怀庆在微信里和朋友的聊天,只是老百姓私下的一些抱怨。这些均拿出来定罪。

    所谓诈骗罪,是李怀庆对外的一些借贷。双方约定的先息后本的偿还方式,对方无法偿还利息时,双方关于没有偿还的利息又写了借据。这些都是最常见的金融活动,而且,多数已经经过重庆各级民事法庭判决,而如今被当做诈骗罪处理。甚至有所谓的受害人都要出庭作证,证明这是他与李怀庆的私人借贷,不存在诈骗。但法庭却不允许他出庭。

    所谓的非法拘禁,是李怀庆和债务人在公开的茶馆商讨还款事宜,并无发生任何肢体冲突,被认定为非法拘禁。

    李怀庆索要合法的欠款,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李怀庆是开典当行的,这种借贷是他的重要业务。那些已经通过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如今均被当做犯罪处理,这是明目张胆的强取豪夺。

    请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各级监管部门对此事予以监督审查,让李怀庆和他的员工早日获得自由。

    我愿意接受任何媒体关于此事的采访。

    我们本来家庭富裕,李怀庆每月为大凉山的两个学生提供生活费用,已经持续多年,但如今,我们必须四处举债。

    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转发、评论我们都会感激不尽!

    李怀庆妻子:包艳
    电话:18581026827

  • 强拆受害者曹礼淑的特别声明

    我是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现黄金坡社区二组)黄金坡村三社农民曹礼淑,在2019年5月19日晚上天下着小雨,举报人(以下简称我)一家独居的院子里突然闯进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他们首先抢走我拿在手上的手机,然后反撩我双手使劲摁住我下蹲,我疼得喊叫起来,我老母亲和儿子听到我的声音就从楼上窗户探出头来呵斥,没有想到他们直接破门而入非法闯入住宅,并把74岁的老人群殴拖拽下来致伤严重,当场就不能站立,后由警察直接送医院救治,那晚我九岁的小孩被扇耳光受到惊吓,家中部分财物被毁坏……

    第二天(2019年5月20日)早上,我在医院照顾母亲的间隙接九岁儿子上学,但是在约定的地点却没有找到儿子,电话也打不通,于是我就原路返回找儿子,没有想到刚好走到过桥的对岸,河边竹林里一下子冒出七八个不明身份的男女将我拦截绑架,把我强行摁在地上并抢走了我随身的钱包和两个手机。

    大约过了半小时后来了一黑色商务车,他们快速把我推搡进控制在车座中间,后来直接把我拉进一间密闭房间对我进行关押。

    我不服,强烈质问他们要干什么?车内的一个人告诉我:荣昌区国土局的人要来和我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但是他们把我弄进一个密闭房间关押了两个小时后都没有任何人来和我谈,我强烈要求他们把电话还给我,我要寻找儿子!我要告诉住院的母亲我暂时去不了医院!可是他们对我的呼喊置之不理……

    后来有个人实在听不下去了,才告诉我,他们正在拆我家的房子要拆完了才放我出去。听到这个消息我更加惊恐万状,我更加声嘶竭力地央求他们放我出去……

    可是任凭我怎么哀求,他们都无动于衷甚至还有谩骂和嘲笑,想着苦命的母亲和无辜的小孩都跟着受罪,而自己却无力保护他们,现在自己都被非法绑架拘禁失去自由,唯一住房也没有了,我万念俱灰,决心以死抗争换回这群匪徒的良知,于是含着无比的愤恨喝下了洁厕剂……

    我的房屋被强拆后,至今都没有依法安置,强迁卷宗一年多了也不给复制完整,变卖的家畜家禽资金一分也没有给,案件被枉法裁判,我申请国家赔偿,但重庆市五中院多方刁难不给立案……

    经过北京的专业律师、法学专家和有关媒体人的帮助和介入,我在他们的指导下,展开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检察监督和实名举报控告等多项有效措施。

    现在,案件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我的行为引起了腐败分子的痛恨,他们随时可能对我下毒手。特别是我举报并起诉了荣昌区政法委副书记李强,荣昌法院黄晓勇等勾结社会黑恶人员抄家毁房、暴力绑架侵害逼我自杀等等具体经办责任人,我被他们恨之入骨。

    重庆市荣昌区有关信访、卫健委和法院等单位,还试图利用疫情来限制我的行动,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为了表明我曹礼淑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维权到底和他们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也更好地保护自己,现在,我专门在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发表特别声明如下:

    一、目前,我的身体健康状况很好,饮食完全正常,没有罹患任何疾病。
    二、最艰难的岁月已经过去,现在我的案子已经见到了曙光,我不会再次自杀,也不会自伤自残。
    三、我最近会特别注意自身的全方位安全,不会无故早出晚归,不会去不安全的地方。
    四、每天我都会定时和有关舆论监督工作者、律师及其家庭成员保持密切通话联系。
    五、如果当天在约定时间内,我没有和约定人联系,我授权舆论监督工作者、律师及其家庭成员可以随时向社会公开相关的证据材料,办理与我相关的案件与事情,对我的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及时揭露相关事件的真相,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和举报。

    特此特别声明。

    声明人:曹礼淑
    身份证号:510231197105262224
    我的电话:15923177931
    紧急联系人电话15102338011(曹礼彪)15923540673(徐清)

    公元二〇二〇年九月五日

  • 快递员艰难维权路

    我是一名永州中通速递有限公司的快递员,已经工作了3年。中通快递是一家大型快递公司,这样一个资本雄厚的公司,我做为其中的一员,本应觉得自豪,但是我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福利和待遇,过着没有任何休息,加班加点的生活,拿着勉强维持生计的报酬,这样大的反差,让我无法对中通公司有认同感,永州中通速递有限公司在劳动中存在以下的问题: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
    3、长期加班没有加班费
    4、任意罚款
    5、随意更改劳动时间,延长劳动时间
    6、随意增加劳动强度
    7、计件工资单价下调,导致快递员收入降低
    8、在危险环境下劳动,厂棚搭建在挖掘了一半的山下,山体未加任何保护措施。(有滑坡的隐患)
    9工作环境脏乱差,不环保随意焚烧垃圾.工作无任何保护措施
    10、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有的整月无休。

    因为公司的违反劳动法用工,我选择离开公司,并走上了维权的道路,在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的权益想要获得,在现实中确是一个难题,因为不懂流程处处碰壁,也体会到了人民办事难的道理。通过听取一些人建议,我找到了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的领导说他们只管拖欠工资,其他的事不要找他们,后来又找到了劳动仲裁,领导说解决问题有三种途径:1协商,2投诉,3仲裁。于是找到公司的老板协商老板态度无理,返还几个月的罚款,继续上班,其他一律拒绝,社保不会交,补偿不会有,你只管去告,我有律师的。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听说先投诉社保会有效率点,于是去找地税,但地税说他们只管职工保险企业保险,不归他们管。于是找到社保站,社保站称只登记办理、查询,说要我们去找劳动监察大队,一切又回到原点。但我相信正义总会得到申张,继续找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领导称你需要先到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再投诉社保,于是我找到仲裁,我也明白了,其他的都是扯蛋,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伸张正义。

    在此期间,我也拨过上海总部不理睬我,后来找到长沙中通分管中心的领导,他们也只是应付了事,可以中通的管理松散,任由下面的加盟商胡作非为这种粗放式的发展,肆意剥削劳动者的血汗钱,难怪发展迅速。

    永州中通速递有限公司的唐艳丽出席各种活动,今年购买宝马跑车,在没有拿到驾驶证的情况,竟然开出去兜风在长丰路段差点出意外,公司9.6米大货车就买了三辆,4.7米的小货车就买了四辆。在光鲜亮丽的背后是拼命压榨我们快递员的劳动价值,快递员工资越来越低,事越做好多,加班越来越频繁,而加班的人越来越少,稍微货多的小区就承包出去,收取五千至几万押金,导致快递员的货越来越少,上班人数越来越少,但是还要给承包点的小老板分货卸车,加班装车,在这种趋势,以后的快递员生活空间越来越小,被迫下岗是必然的,我只是走在前面而已。

    在大力攻坚六城同创的时期,这样不守信、不守法的企业,还大放厥词说,要求交社保的员工,我一个不要。希望领导为我们做主,讨回三年的社保和加班血汗钱。

    2019年12月13日

  • 重庆人权捍卫者崔斌公开声明

    我是重庆崔斌,2012年因好心帮助消防队救轻生的人被消防兵踩伤左膝半月板后因消防中队推诿责任得不到及时治疗和万州有关部门始终没有合理处理导致医疗事故并发症伤残二级而走上维权之路。

    因奔走维权,2016年5月15日被当地的黑社会不法人员毒打被砍断双手八根筋腱和砍断三根手指骨,全身多处被打伤砍伤..

    2018年4月26日晚因关注声援709案和转发呼吁五月1日上街全民共振的帖子,在住所附近再次被黑社会吸毒人员暴打半小时之久,昏死过去,致使右耳鼓膜穿孔,颈椎损伤,重度脑震荡综合症。并数次被不明身份人员上门进行生命威胁……

    至此本是一个因见义勇为的行为而受伤,不但没有得到及时医治,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讴歌和赞扬,反而被伤害、被打压、被恐吓,被廹害…却落个身残命不保…

    2019年2月15日下午我被双河口派出所传唤到万州区国保支队,牟支队亲自审问我并做了笔录,签字扣押了我的一部手机,遭人身威胁并告知听候处理。

    因再遭人身威胁,我崔斌特此声明:
    1.我若还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不会自己消失,不会不与朋友联系,如果失联,一定是被失踪……
    2.我绝对不会自杀,如果有任何意外出现,一定是被红光消防中队的指导员军阀兵痞何伟联合公权力的警方强施的!
    3.我本人精神正常,身残志坚,心态阳光,心向光明,若被精神病,被意外死亡,定是当地公权力所为。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斌
    2019.2.23



  • 709谢燕益律师呼吁开启全面政改的公开信

    我是2015年率领维权律师介入“庆安枪击事件”的谢燕益律师。2015年5月2日这一天,我们的同胞徐纯合先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并且尤其在他母亲和三个幼子面前被公然夺去生,而且被杀害之前受尽凌辱。这一虐杀场面异常野蛮凶残,这让我们每个人的尊严受辱、良心难安!尽管律师们作为受害人的代理律师在工作中遭遇了重重阻力,但我们依然公开发表了《庆安枪击案律师调查报告》,以此揭示该事件起源于非法截访、肇事警察涉嫌故意杀人以及有关部门在该事件中包庇渎职这一真相,并竭力呼吁体制内外共同尊重人的生命与尊严回到法治轨道上来解决问题。

    然而,有关方面悖逆公义伙同中央电视台等喉舌媒体公然混淆是非,认定警察开枪杀人合法正当并对民间展开全面围剿镇压。这无异于在全国同胞、全世界人民面前颠倒黑白、宣示强权与野蛮,蔑视一切文明、人道与天良!在此之后,举世震惊的“709大抓捕”就开始了,我本人也在抓捕之列,历时553天方获释回家。

    从公开的信息来看,“709大抓捕”无疑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阴谋。尽管官方的喉舌大造其势,其核心不过只是胡石根先生在与维权律师、公民聚餐时说了几句“大逆不道”的话,有关部门就大做文章,进行了一场文革之后罕见的大规模践踏法治、侵犯人权的政治迫害,大兴文字狱诛心之论、大张旗鼓的法西斯运动。在“709大抓捕”中为逼迫律师和公民就范普遍采用酷刑,它所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即便站在中共政权的立场来看,一些维权律师和公民面对一个权贵横行、贪腐泛滥、冤狱遍地的社会,拿起法律武器死磕贪官污吏、死磕滥用公权者,客观上都起到了维护中共所主导的这套现行法统的作用。

    近年来,权力不受制约加之当权者的短期政治行为的透支,目前这套法统的公信力在现实社会中已备受诟病濒于死亡。恰恰是这些死磕律师的行动给普通民众带来对司法的最后一点幻想,当局却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对他们制造冤狱。“709大抓捕”的发生无异于维稳势力自毁长城摧毁中共政权得以维系的这套法统根基,用行动宣告它的破产。无论如何鼓吹依法治国,都不如这一次鲜血淋淋的强权暴虐,而“709大抓捕”也仅仅是当今中国时时发生的千千万万个强奸民意、司法冤狱中的一例。即使当权者最终可能意识到,法治对于统治者来说比对被统治者更重要也已无可挽回!

    近年来由中共当局所主导的反腐运动尽管如火如荼力度空前,但是众所周知,这场反腐事实上根本无法撼动多年来中共权贵既得利益集团累积下的全面贪腐问题,可以说这笔历史的债务已积重难返,其严重程度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一方面至少几十万亿、上百万亿天量的民脂民膏被公仆们转移到了海外,这还不包括房产、投资等其他方面的资产价值,现任200多位中央委员的亲属具有外国国籍身份的不在少数。

    而审理的“贪腐大案”无论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武长顺等既没有追查他们在海外的一分赃款,也没有调查他们与其老上级、老领导、裙带关系、权贵利益集团的各种交易共同利益关系,就连国内的赃款也只是象征性的作一判决涉及到的金额了了无几,尤其如周永康等所涉及到的严重的滥用职权、杀人、酷刑、活摘器官、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等严重反人类罪行更未查处,而中共更高层级的元老领导人等权贵家族的腐败鲜有涉及。司法审判几乎成了一种白手套手段,完全沦为政治表演的工具!

    中共专制集团为维护既得利益、掩盖罪恶长期封锁互联网害怕人民知道真相,在国内大肆抓捕打压维权、异议人士,以言治罪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长期采取非法的维稳体制、警察治国黑恶遍地,镇压人民维护特权,以各种实名制、监听监控、线上线下、海内海外遍插特务五毛等手段监视管控人民,大肆疯狂镇压迫害法轮功学员任意非法拘禁滥施酷刑,出台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恶法意图进一步以国家安全之名维护专制特权。但是不管如何封锁管控,即使彻底断绝互联网也改变不了专制权贵集团篡权窃国、维护既得利益专制特权这一事实!

    众所周知,要想继续将反腐推行下去,必须紧盯中共权贵集团以各种白手套的方式大肆窃取转移到海外的人民财产。应当立即向海外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发出照会,要求冻结一切贪腐的财产,并通过国际反洗钱机制展开全面的反洗钱调查,启动司法程序开展国际合作,追回民脂民膏国家财产。这一追查范围不仅应当包括现任领导人的子女和亲属也应当包括中共元老在内的历届领导人一切权贵既得利益集团。对于这件事人民正等待一个历史性的交代,这也必然是一项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但是谁都知道,面对这样一个烂透了的专制政党,在不改变专制制度的条件下,既垄断着权力又进行所谓反腐无异于向人性宣战,是一项确信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常识告诉我,腐败之所以泛滥滋生难以抑制其主要根源在于专制政治、权力垄断、权力不受监督制约所导致的,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由于专制权力导致的政治腐败、贪腐肆虐、经济溃败、社会不公、环境灾难、司法腐败,在我国当前社会每天都在发生无数起司法冤狱。一方面官僚权贵巧取豪夺、残害百姓、镇压人民、荼毒生灵、无恶不作,另一方面底层百姓作为弱势无权者则因资源短缺、生存窘迫而苦苦挣扎、相互残杀、互相倾扎全社会都搞投机、搞短期行为。既得利益集团罔顾人民死活官官相护,导致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各种人道灾难相续不断。

    事实上,目前的中国社会正在不断走向失控,每年发生十几万起群体性事件,专制统治的恶果已不可逆转,民心尽失、民怨沸腾,并且这些危机相互叠加在一起,犹如火山爆发之前夜。现专制政权完全靠高压维稳得以延续,但是专制政权每延续一天就意味着各种人道灾难、人间惨祸相续不断,意味着人民不得不继续遭受无比深重的苦难付出巨大的代价,这无疑是对人民的犯罪!这个政权的存在已让大多数人看不到希望与前途!

    另一方面,面对日益觉醒的普罗大众,为维系专制权贵既得利益集团,维稳体制日益扩张强化、肆虐横行,正在吞噬一切行政、法律、国家的正常秩序乃至整个政权。毋庸讳言,事实上面对专制暴政的奴役压迫,近年来底层百姓被迫抗争、拼死抵抗的事件屡屡发生抗暴行动此起彼伏,当今华夏大地遍地干柴汽油,熊熊烈火一触即燃,一个全民抗争、全面政治抵抗运动的大时代正在到来,变革之势已无可阻挡,大革命风暴的气息已然来临!

    一个专制政权不仅是人民的噩梦也必将是统治者的坟墓!它永远无法解决权力“你死我活、成王败寇”的魔咒。政变与政治投机随时发生,每一个人都毫无安全可言!情报、警察、军队反嗜其主,政治暗杀,无处不在,专制独裁的军队、警察由于其本身也作为被压迫阶层的一部分,其或者反戈一击或者在社会巨变中军心动摇瞬间土崩瓦解!

    然而,专制政权与民权之间的天然矛盾不可调和,因此没有民主,法律最终只能成为专制统治的手段,这是历史的必然!凭心而论,无论是最大程度的消除限制腐败还是实行依法治国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必然要选择走和平民主的道路最终结束一党专制建立一个权力竞争相互制约的宪政中国、实现政治文明。

    这个道理并非难以理解,对于专制统治集团来说从来就不是什么意识形态之争、观点之争,一切都利益使然,触动利益、权力比触及灵魂都难!是站在继续维护专制特权、既得利益权贵集团少数人利益的立场上,还是站在维护大多数人民利益的立场上,今天到了进行历史抉择的时候了!可以说,改弦更张选择通过全面的政治改革,奉行自由、平等的普适价值原则,开启和平民主才是中国唯一的出路!无人能够阻挡这一历史洪流。认清历史与现实之大势,与其被动混乱失控,不如主动引领潮流顺势而为,不如通过主动推进变革承担人道使命不断加强自身的合法性,启动将权力还给人民的历史进程!不要再等了,现在就开始行动起来!

    当今中国一次次事件、无情的现实似乎正在警示当权者“人的有限性”、“权力的有限性”以及专制统治在各个领域的全面溃败、彻底失效,如不主动作出抉择自己手中的筹码会越来越少,终将无退身之所万劫不复。呼吁当权者主动放下暴力专制顺潮流而动绝非一种乞求,而是为了降低转型成本减少人道灾难,和平民主的道路与前途也并非由当局所决定,根本上它以民间为主体取决于人民的选择。

    武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暴力是怯懦的表现。我们背负人道使命,没有手段只有目的,凭借理性与责任、良善与宽宥克服人性的弱点,改变我们的命运,成就共同的尊严。面对宪政民主这个全新课题,包括当权者在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改变专制思维,习惯于和平抗议、和平集会、和平对话、和平游行这一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事实,为社会契约,为共和共建寻求出路。

    不管什么人任何势力,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如果悖逆民意违背宪政、违背自然正义对理性、和平、合法的行为人民行使权利采取暴力镇压非法压迫的立场,就是反国家反人民的,无疑将这国推向以暴易暴动荡仇恨的深渊国将不国,从今日起,维护国家就要从捍卫人民的正当权利维护人民主权、捍卫和平民主做起,点点滴滴的捍卫人民主权、维护人民的正当权利就是一场最深刻的变革,凡是有利于人民主权、人民宪法权利的则要不遗余力,凡是损害人民主权、人民宪法权利的当立即改变。
     
    有鉴于此笔者公开呼吁:

    一、立即释放所有政治犯、良心犯,所有的政治异见者、法轮功学员、基督徒、其他信仰、思想犯、言论犯,累积道义资源,当权者以此才可能增大主导变革权力及话语合法性基础,为社会和解释放善意创造条件。

    二、冻结死刑执行,出于人命关天,死刑不可逆的后果考虑,本着人道主义的立场,迅速冻结执行死刑。

    三、建立宪政民主,学习一切历史经验、借鉴所有世界普适价值文明成果。最大程度的避免对立矛盾暴力循环、避免人道灾难的持续发生、较小社会转型成本,为了天下苍生的共同福祉和未来,为了整个社会的救赎也为了专制统治最后的出路,开启真正的和平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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