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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七)

    (声明:本段是根据现在的回忆写的,对话内容和实际可能有所出入,具体的内容,得等到有朝一日,程渊和我儿子案件的档案公开,看当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为准。)

    此时的我,内心真的很平静。

    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我眼前的这几个人,微笑着,就等他们拿出刑事拘留证,让我在上面签字。

    我始终认为,我儿子的此次遭难,都是因为我这个父亲,没有能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这不仅仅是因为我,没有能给他找个好工作,或者,我当初为什么不把他留在我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然后慢慢让他去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更主要的是,我认为,之所以我儿子会被以这样的罪名被课罪,是因为我们这整个一代人,都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当自己的小孩连为这个社会做点公益也会当成犯罪的时候,试问哪一个男人,有做资格做孩子的父亲?

    所以,如果我真的被抓了,在我的内心,反而会得到一种解脱。也算是,对我儿子被捕的一种赎罪。

    正是这样的想法,所以让我在听说要对我采取措施时,反而显得特别的平静,甚至还有点小小的期待。就指望着他们把拘留证放到我的面前,然后,我英雄般地在上面潇洒地签上我的大名,伸出双手,让他们把我铐上。

    最终,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破了沉默,拿出了所谓的证据继续对我进行审讯。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所谓的证据,只不过是下面这些:

    一是我参加程渊他们组织的活动时,报过来去的机票钱;

    二是,我因言论“危害国家安全”被停止执业十个月期间,在百无聊赖之中,为我儿子他们设立的微信公众号《萌动律心》写了一些文章,当时每篇文章给我的报酬是200元。

    这,就是他们所说我收到程渊活动经费的证据!

    这些,我全认了!干嘛不认呢?来去机票钱,是我自己先掏出来的钱,然后给我报销,也算是我收取“活动经费”?至于写文章的报酬,那也应当算是我应得的吧——那些文章都是公开的,文章的内容有什么问题吗?没有!在经过因言论而“危害国家安全”,又是被律协停止会员资格,又是被司法行政机关停止执业后,我写东西已经变得“胆小如鼠”了,更何况还在处罚期间,所以只能写些无关痛痒的东西,骗些茶水钱,总不至于这也算是犯罪吧?

    这些问完之后,他们又从我父亲开始谈起,说父亲当年如何因带头反抗移民(其实是他们弄错了,应当是退出农业合作社),我母亲又怎么样,我和我妻子感情又怎么样怎么样,我和我儿子的感情怎么样。

    这,已经纯属与家庭的隐私范围的东西了。

    过去快四个小时了,这一场审讯终于接近了尾声。他们几个人低头侧耳了讨论了一番,我能清晰地听到了其中几个字:“基本一致”。

    然后,结束了讯问,让我在打印好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我拒绝了——我说,这有关乎一个律师的尊严。他们再怎么威胁,我坚决不签字,对那份笔录看也不看。不是有同步录音录像吗?干嘛还要签字画押?

    又是僵持好久。

    终于,他们再也没有坚持。只是让我在他们打印出来的那些文章中,让我签字确认哪些是我所写的。

    这一切都完成后,那位穿便衣的领导终于正式坐到我的对面,开始和我谈话。

    首先是说,他们如何同情我儿子,如何善待我的儿子,如何在我儿子过生日的时候,还把他带出看守所,专门为他买了生日蛋糕。在过年的时候,又把他带出看守所,给他吃饺子,我儿子又是如何感动得哭了等等等等。

    最后,话题一转:“我们找你,主要是想你劝一下吴葛健雄,让他认罪认罚。吴葛健雄本人呢,也有这个意思。认罪认罚了,可以尽量地减轻处罚,你做律师的,是懂的,这个罪可以判多少年。我们也是为他好,因为考虑他还年轻。”

    我终于明白了,这才是他们此次找我谈话的主要目的所在!就是要我对我儿子进行劝降。

    “我连案卷材料都没有看到,你们所说的证据确凿,我也不知道确凿到什么样的程度。如果我看了证据材料后,得出结论我儿子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作为父亲的我,当然比谁都想让他取得一个从宽处罚的结果。我连什么证据都没有看到,我怎么去劝我儿子认罪认罚呢?”

    “打死我,我也不相信我儿子和程渊他们会‘颠覆国家政权’的,一个国家的政权,就凭他们那几个人就能‘颠覆’了?”

    那位做笔录的小子立即插嘴到:“你还是个律师呢,怎么连这点都不懂?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这个行为就构成。”

    我笑了,心里想,如果是结果犯,那你小子还能坐在这里对我狐假虎威吗?

    于是,斜撇了他一眼,说:“你还是去翻翻刑法书吧,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行为犯,但需要有‘组织、策划、实施’的行为!他们有组织吗?组织了哪些人?如果没有组织,那么又何来策划?他们策划谁去?没有策划,又何来实施?所谓的行为犯,是必须要有行为才构成,如果连行为都没有,又何以构成犯罪?”

    见我坚决不愿意去劝儿子投降,他们也就作了罢。

    下午六点快到的时候,这一场交锋,终于结束了。

    林圣新警官送我出来。因为天色已晚,在长沙市内已经没有可住宿吃饭的地方,且各地封路的风声越来越多,我必须得抓紧时间往回赶。

    于是我把妻子还让我带了许多东西给儿子,有衣服棉被、浴巾、擦脚布之类的,请求林警官代我把东西交给我儿子。林警官说,这些东西里面都有,没必要送,也可能送不进去。

    “送不进去,那就扔了吧,”我说。

    “有事就给我打电话,”临走前,林圣新警官这么对我说。

    “一定会,”说完,我开车离开了办案单位。

    天已经很黑了——或许,冬天的这个时候,天本来就应当这么黑的,更或许,在我的内心,总感觉,长沙的天,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要黑!

    大街的两边,已经亮起了街灯。行人和车辆很少,仿佛进入了一个荒凉的无人城市。偶尔见到路边,有一两个警察,象木偶似的,在十字路口站着。

    上了高速,我打开了车灯,拨到了远光的位置。

    我一边开车,一边回想着下午的一切。

    想不到,这次他们会提起了我已经去世了快二十年的父亲。

    我的父亲,在世时,一向寡言少语。小时候,他从来不会命令我们怎么做什么,怎么做,而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埋着头,闷着声做。脾气很好,鲜见他发火发怒。即使我们做错了什么,也很少会训斥我们,也从来不埋怨我们。但我们兄弟姐妹几个,都很敬畏他。

    每到夏天,农忙的双抢季节,他的背,总是会晒得一层又一层地脱皮,然后就变得幽黑幽黑,就象挂上墙上久经熏烤的腊肉皮一样。

    如果不是他们这次提起我父亲的事,我都几乎已经忘却了。

    我父亲的心中,有一块深深的伤痛。这个伤痛,是任何人都提不得的。这块伤痛就是,所谓的“反革命份子”这个身份。

    在我小的时候,有一次不知为什么,我堂哥骂我父亲,说:“你这个反革命!”

    我父亲听了,突然怒起,操起一把锄头,就朝着我堂哥的脑袋劈头砸去!幸好,旁边的人及时拉住了,否则,我堂哥的脑袋,当场就会开花。

    事情要从上个世纪说起。那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那场大饥荒。我的一个哥哥(似乎还有一个姐姐),就是在这场大饥荒中饿死的。在这场大饥荒中,我父亲为了不至于让他的子女全都饿死,带头退出农业合作社,搞单干。尽管,但他的这个举动,事后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因为,1962年,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就开始纠正大跃进期间所出现的错误,提出了“三自一包”的政策,使当时的局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后来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农业政策也就是自此而来。

    但是,在后来的运动中,就是因为这一次退社,我父亲差一点就被打成反革命——或者说已经被打成反革命了,估计是当时“反革命”的指标不够,所以没有正式戴上,所受到的压迫没有别人那么严重。但这也导致了我父亲始终处于一种被批斗的边缘。我的大哥,后来参军的时候,就有人举报到部队,说父亲是反革命。于是,我大哥似乎就因此服役期还没到,就被提前退伍回家了。

    “反革命份子”这个身份的阴影,或许已经深深地成为了我父亲内心的一个伤痛。

    想不到,现在我儿子,也成了“反革命”(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罪名即从以前的反革命罪中分解而来)!按下午那些领导的说法,意思是我儿子是受到了我父亲的影响。

    我父亲去世时,我儿子才七岁!

    如果受影响,也应当是受我的影响才对。

    但是,这方面我影响过我儿子吗?我深信没有。因为,在家里,我从不谈政治,也不谈国事。只是我儿子有时看到了有关我的新闻,会对我说:“老爸,我发现你越来越象公知了!”

    “你老爸本来就是公知,”我会回答道,然后就不再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在教育小孩方面,我似乎继承了我父亲的传统,那就是,从来不会要求小孩做什么,怎么做。我只是会对他说,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可以决定——但是,你也要对自己作出的决定,对自己负责。

    在儿子被捕之后,许多人都说,我儿子是因为受了我的影响,才会走到今天的这一步的——甚至包括我的家人也有这么说。但我始终不认为我儿子是因为受了我的影响。

    虽然,在早年,因同情学生,我差点成为“反革命”。因为这个,那年为了儿子读书,需要将户口转到杭州时,我差点无法转入。因为政府人事部门的人告诉我,说我属于“三种人”。而杭州,对“三种人”是不允许转入了。

    以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是什么“三种人”。

    后来还是通过关系,让户口转出地的国保部门出具了我已经“从良”了的证明,又让单位把我申报为“急需引进人才”,才得已将户口的问题解决。

    前两年,我又因“不当言论”“危害国家安全”,分别被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想想,“危害国家安全”,基本也就是以前的“反革命”了!

    我心里默默地想,人家有红色革命基因传承,莫非,我家有“反革命”的基因在传承?

    我又对下午谈话的内容,在头脑中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如下结论:

    首先,我儿子没有认罪——所谓的他想认罪认罚,那都是一种误导我的企图。如果儿子真的认罪认了的话,还需要我这个父亲去做认罪认罚的劝降工作吗?

    其次,办案单位,并没有查到他们所谓的犯罪证据!至少,证据是不确凿的——否则,经过了两次延长侦查期限之后,为什么还要再来延长两个月呢?

    第三,我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我儿子和程渊他们并没有涉嫌犯罪!正如我所知道的那样,他们只是从事了我所知道的那些公益活动!

    这个结论的得出,是基于他们私下讨论时所说的内容“基本一致”。他们所说的内容“基本一致”,显然指的是我所陈述的事实,和我儿子及程渊他们所供述的——或者他们所掌握的事实基本一致!

    这次延长侦查期限,已经是第三次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也是最后一次。这一次期限到了,他们就再也找不到延长侦查期限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了,最终,只能移送到检察机关去审查起诉。

    案子只要到了检察机关,我就可以与我儿子会见,就可以去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就可以解开一个始终团在我心中的谜团: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抓我儿子和程渊他们!

    我的车,在黑夜中行进着。虽然没有吃过晚饭,可我却一点没有感觉到饿。我所面临的真正问题,开始困扰着我:我该去哪里?

    虽然,导航的终点是家。而我,此时似乎已经根本无法到达这个终点了!

    我到的消息是,杭州市的高速公路出口都已经关闭了。而且,我所居住的小区也开始设立了卡口,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每户只发一张出入通行证,而且只能两天有一人出入一次。小区那些回家过年还没有返回的外地务工人员,他们所租住的房屋的门,也已经被贴上了封条。

    杭州肯定是回不去了。

    那么,回武宁吧,去我大姐家。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小村也已经封路设卡,不准任何外来人员进入。而且,回家的高速公路出口,也被关闭了!

    这意味着,我已经无处可去。

    突然,心中不禁产生了一阵恐惧:不会上了高速公路,就下不来了吧?

    在当时,这不是一种可能,而且一种真实的存在。

    温州某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公职律师,就因为回家参加一个亲人的葬礼,回到温州市时,高速公路已经关闭了。当她返回老家,结果老家的高速公路出口也被关闭,禁止下高速!尽管,这个人一惯很正能量,但这个时候,她的正能量,似乎并不能对她有任何帮助。更有些货车司机,因为车辆是湖北牌照,在高速上一滞留就是十几天甚至几十天!

    整条高速公路,似乎永远只有我这一辆车在奔跑。听着导航的播报,已经到了江西境内。

    也许,是经过了一个上午的开车奔波,又是一个下午的审讯,开车一两个小时后,我已经有些精神恍惚起来。开着开着,不是突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就去何方,就是总感觉这路,似乎越来越窄,而且经常会变形、扭曲!尽管限速牌上显示,最高限速是120公里,可是我把车速放到80公里,但看到的路面,却依然是变形,扭曲的。

    迷茫、困惑、伤心、愤懑,似乎又有的是更多的孤独和无助,一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情绪,突然涌上心头,随之而来的是,我的眼泪出突奔而出,模糊了我的眼,也模糊了整个黑夜和这个世界。

    我忍不住大吼一声,猛然地一脚油门下去,开始狂奔起来。马达的轰鸣,伴随着我那从内心的深处发出的吼叫,我的车,犹如一头愤怒而又绝望的野马,飞奔着,疯狂地向着这个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的、铁幕一般的黑夜撞去……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五)

    收到逮捕通知书后,我知道,我的儿子,吴葛健雄,在劫难逃了!

    但我依然有决心,为我儿子作出最好的辩护。

    虽然,我不是专业从事刑事诉讼,但毕竟,我也没有脱离过刑事诉讼案件。每年都会受理一两起访民案件——这些案件,几乎全部都是寻衅滋事。

    无论是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或者受理刑事辩护案件,我都不喜欢高调宣传。因为这类案件相对都比较敏感,如果引起有关部门高度注意的话,必须会给代理活动或者辩护活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保护我及其他几个律师不被途中被强迫解除委托,我要求其他几位律师也一定要尽可能地低调。

    这种低调,就是:尽可能地不对案件发声,尽可能地避免办案人员和单位的抵触情绪,尽可能地不要为办案单位为强制解除我们而提供一点的借口。

    我努力地做,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对办案单位有些到了卑躬屈膝的地步了——我想用我的尊严,来保取我为儿子辩护的权利。

    在被逮捕之前,我们提出会见申请,答复说是要等到被逮捕之后。逮捕之后,我又提出会见申请,另一位律师丁敏也提出了申请。程渊的辩护律师、刘大志的辩护律师,也都提出过会见申请。

    但是,会见的要求,依然没有被允许。我给我儿子的几次写信,也没有一次被允许送到我儿子手里。

    此时,我知道,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无望的。

    好吧,那么等吧,等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你们总没有理由阻止我和我的儿子会见了吧?

    于是,我等待着。

    在这等待的日子里,我才感觉到了什么叫度日如年。

    我天天掰着手指,盼望着这侦查阶段的两个月快点过去。好不容易熬过了两个月,到了10月26日,赶紧打电话询问,案件是否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起诉了。结果,到听到答复是:延长侦查期限1个月!

    延长一个月,这意味着我又得再等一个月了。

    好吧,再等一个月,那就再熬一个月!

    11月26日到了,再打电话去询问。这回我开始有点要崩溃了!

    再次延长侦查期限2个月!

    这意味着,要到2020年1月25日侦查期限才结束!而那个时候,正好是春节长假的开始。

    春节期限是不会让你会见的,我知道。因为,很少有哪个看守所,会在假节日期间对律师开放会见。这意味着,最早,也要到春节假期过后,也就是2020年的2月1日了!

    这一年的春节,过得特别冷。

    1月23日凌晨,武汉宣布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同一天,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宣布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但疫情究竟有多严重,却没有任何的消息。只是要求大家尽量不要出门,即使要出门,也要戴上口罩。

    1月24日,农历的大年三十。

    儿子不在家,只有我和妻子两个有些孤苦伶仃地过年。

    虽然,我也买了好些菜,装出一个要过年的样子。

    可是,我一点做菜的心情也没有。让买来的菜,静静地躺在冰箱里。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和我妻子,只吃些中午剩下来的菜和饭。

    谁也不提儿子的事。怕,伤心。

    大年初一,呆在家里,哪都没有出去,继续过着有什么吃什么的日子。但我已经开始筹划会见儿子的准备了!因为,初二就是1月25日,如果不是春节的话,儿子的案子,延长侦查期限也到了,应当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起诉了。这也意味着,经过漫长时间的等待,我终于可以和儿子见面了!

    想到终于可以见到儿子了,心里居然还引起了一些小小的激动。设计着,见到了儿子,第一句话,我该怎么讲?想象着,儿子,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是否还是留着长长的头发,还是被强迫理成了光头?

    各种的想象,在我的头脑里翻涌着。一想到马上能见到儿子,又有些点的喜,但一想到儿子小小的年纪,大学毕业才两年,就身陷囹圄,又有些悲。

    在这样的悲喜交叉中,我就这样,过着这个春节。

    初二一早,就出去购买口罩。

    因为,政府要求,出门一定要戴口罩。但家里连一只口罩也没有,年前,谁也想不到,疫情会突如其来,真的让很多人防不甚防。

    大街上,空荡荡的,几乎是空无一人,也没有车辆往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本来应当是热闹的春节,居然变得如此的清净,让人感觉是如此的凄凉。

    可以,所有的商店的门,都关着。药店,也不例外。走了好几家,都是一样。我只好回家,考虑着,去哪弄口罩?否则,便连门也出不成了!

    下午,我准备去一趟办公室。每年,一到新,我都会去我的办公室默默地坐上一天,回想过去的一年,策划着新的一年。

    大街上空荡荡的,往来的车辆也似乎都已经消失。公交车因为疫情,也减少了车次。

    我决定边走,边等公交。另一方面,也抱着侥幸的心理,沿街看看,没有有药店开门,好买些口罩。

    走过两三个公交车站,终于看到一个角落里,有一家不走眼的药店开门了。赶紧走进去,问有没有口罩买。

    幸好,那时大家还没有想到抢购口罩。这家店,还有剩余的口罩在出售。于是,我买了几十个,带回办公室,准备去长沙的时候用。

    到了办公楼,除了没有什么人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

    于是,接连的几天里,我都呆在办公室里,准备着一切会见的手续。

    有一天,来了几个人,说是社区和街道的工作人员。见到我,就询问我们什么时候上班。

    我回答:根据政府的安排。

    “是市政府的,还是国家的安排?”他们问。

    我觉得有些奇怪,难道市政府和国家闹分家了?

    后来他们告诉我,今年因为疫情,什么时候上班,一定要听市政府的,不得擅自上班。

    我随口应承着,想不到,这将是有史以来,一个最长的春节开始了!

    疫情的风声越来越紧,网上到处传来封城、封村、封道的消息。

    铁路客运停了,省际的公交也停了,甚至连市内的公共交通也停运了。

    杭州也开始陆续关闭一些高速公路的出口。

    我感觉,如果我再不去长沙,估计马上就要出不去了。马上打电话给办案单位,询问他们什么时候上班。在确认了法定的春节假期一到后,就会上班。我就要求接电话的值班人员,转告林圣新警官,我会在他们一上班就过去,要求与他见面。

    时间一到,我立即一个人驱车,向长沙奔去。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去,不仅没能会见上我儿子,还差点就有去无回!

    (未完待续)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四)

    之二已经被从我的后台被外星人劫持了!所以,网友就是发送消息也收不到对应的文章,实在很抱歉!但我还是得写下去——实在不行,大概我也得翻墙去注册一个facebook了,一直写到我进去——或者我儿子出来为止!

    在林警官的引领下,进入了办公区。

    先把我随身带着包和手机都放在一个窗口的窗台上,然后引领着我进了一个会议室。

    会议室已经架设好了摄像机。摄像机的镜头正对着我坐的地方。

    作了简单的寒喧之后,林警官就对我说:“吴葛健雄想委托你作为他的辩护人,你愿意吗?”

    “愿意,肯定愿意!”我立即回答,说完,就把早就准备好的一整套辩护手续交给了林警官。

    可以想象,我儿子在被捕的那一刻,是多么的惊慌!毕竟,他不过二十多岁,从校园走向社会才正好两年。或许他自己也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居然会突然被捕。在他被捕的那一刻,他首先想到的,当然就是我,他的做律师的爸爸!

    他肯定希望,我这个做了数十年律师的爸爸,在关键的时刻能救他一把!因为,在他的心目中,我就是他唯一可靠的救星!

    会谈过程中,林警官一再强调,他很为难。因为我是吴葛健雄的父亲,所以他不能跟我谈很多——如果只是律师,他就可以按法律的规定和我谈——意思是我是他的父亲,所以好多东西就不能谈了。

    我最关心的,不是什么案情——因为所谓的案情,无非就是我儿子和程渊他们做了些什么。至于做这些公益为什么会构成犯罪,想想这些年来的许多公益人士都被不同的罪名被拘捕和起诉,很多原因,其实是不言而喻的了。

    林警官告诉我,吴葛健雄在看守所过得很好,他们都是一个人一个房间单独关押!

    一个人一个房间单独关押——听上去,似乎是一种很好的待遇!

    但是,这是看守所!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打开的窗户让你可以看外面的风景,也更不可能打开门来,在你觉得烦闷的时候,可以出来走走。就是让你一个人,独自坐在一个徒壁四空的黑小的屋子里,百无聊赖地听自己的呼吸声。

    这让我想起了两个字:禁闭!

    在看守所或者监狱对违规犯人才会采取这样的厉惩罚措施,它就叫关禁闭,也叫关小黑屋子。但一般也只是关几天,很少会超过半个月的。而我儿子和程渊他们,却一直要这样关到判决后移送到监狱去的那一天!

    我认为,这就是一种酷刑!而且是长久的酷刑!

    朋友们,你们自已设想一下,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任何可获得外界信息的渠道,也没有任何人可以交流,也没有任何事情让你可做——把你单独关押在一个黑乎乎小屋子里,让你与外面的世界完完全全地隔绝,这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感受?!

    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真的是会疯的!

    必须得让我儿子在监室里有事可做!这是我当时的第一想法。

    于是,我提出给我儿子送些书进去。

    林警察回答:不行!

    连法律类书籍也不行吗?我问。

    不行!得到的还是这样的回答。

    那么诸如资本论、马恩列毛的著作呢?我不甘心地再问。因为马列原著是我在大学的必修课,所以在我大学读书的时候,从一家书店,以卖废纸的价格,卖各类马列经典。我买了一整套的精装版的马恩列的原著,似乎还有一套英文版的毛泽东选集。我想,这样的书,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列宁思想的国度,应当是许可的。

    回答还是不行!

    林警官的这些回答,确实,当时让我有些抓狂。我知道的,人在孤独寂寞的时候,最渴望的就是有事可做。但是林警官的回答,阻断了我的一切幻想!

    最后林警官告诉我:他们每天都有人民日报读。

    好吧,有人民日报读也行——这说明,至少在白天,屋子里,还是有亮光的。

    然后,我又询问起有关会见的事。

    林警官告诉我,会见是需要经过他们批准的。但又很确切地告诉我说:想会见,必须提出申请,然后经过他们的批准,不过,一般他们是不会批准的。

    意思就是说,会见,是不可能的。

    那么通信总是可以的吧?我又问。毕竟,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涉及这类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必须经办案单位许可。但没有说通信、通话也必须经办案单位许可。

    林警官回答说:通信必须经过他们的审查,他们认为可以,才得以送到我儿子手上。

    我说,这也行。因为,只要有我了只字片语能送到我儿子的手上,对我儿子来说,就是一个重大的安慰!

    谈话结束了。和我常伯阳律师一起去以前认识过,一起喝过酒,还互相打过架了文东海律师后那里去吃饭。

    文东海律师,在我那年被律协调查的时候,也给我提供过帮助。当然,我儿子吴葛健雄也与他相识。这时,他已经不是律师了,因为被吊了证,于是开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聊以维生。

    文东海律师的妻儿们也在,大家一起吃午饭,喝酒,聊天。他的两个小孩才几岁,天真、活泼、可爱。想不到,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们,或许此生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到她们了。因为,为了逃脱抓捕,她们娘仨,几个月前,已经借道日本,逃亡去了美国。

    下午,找到了关押我儿子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为我儿子送去秋衣。

    虽然,这还是夏天,天依然是那么的火一般火热——但这种火热,不正说明,秋天就要到来了么?

    我一回到杭州之后,立即开始着手写会见申请,权把无望,且当着一种有望——哪怕无望,我也应当坚持。

    为了我儿子,也是为了更多人的儿子!

    这是我给我儿子写的第一封信:

    健雄:

    今天是你被刑事拘留的第十二天了。

    爸爸在得知你被拘留之后,两次赶到了长沙,也知道你已经与办案人员说明委托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但因你所涉嫌的案件为颠覆国家政权罪,所以与你会见必须经过办案单位的许可。目前,办案单位尚未许可我与你会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第第一款的规定,我应当是可以与你通信的,此事我也跟办案的林警官沟通过,不知道他们是否会依法办案,所以,这封信能否能到达你的手中,也只能看办案单位能不能依法处理了。

    我已经在长沙也为你聘请了一位律师,主要是方便有事随时联系。如果可以会见后,我会随时去长沙会见你的,辩护意见到时面谈。

    家中一切尚好,你妈妈身体也很健康,只是有时有些挂念你,希望你能早点出来。律师所的情况也比往年好多了,所里的阿姨们也都挂念着你呢,这一切你都放心。

    人生没有后悔的事,希望这次的事件,对你是一次考验,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千万不要流眼泪,坚强些,出来以后,你一定会更加地成熟的。

    二O一九年八月四日

    这封信签上名后,与会见的申请书一并通过EMS邮寄给了林警官。

    后来,我又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发了一份《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我期望的良知,并没有出现。

    2019年8月26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了逮捕决定,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向我邮寄送达了《逮捕通知书》!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三)

    我坚信程渊和我儿子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办理好了委托手续、会见手续之后,我又前往长沙。

    在长沙,根据朋友的推荐,委托了湖南源美律师事务所的丁敏律师,作为我儿子的另一个辩护人。

    之所以还要在长沙另委托一名辩护人,是出于随时可以与办案单位沟通联系,也是随时可以根据案件的进展需要,进行会见的方便。

    这天,和程渊的妻子,施明磊为程渊聘请的律师庞琨律师一起吃了晚饭。施明磊因为从自己的卡上,转汇了一些钱给程渊,也被办案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但因小孩没有人照顾,所以暂时她被监视居住六个月。

    谈到施明磊因转汇款给自己的丈夫而被列为共同犯罪时,我和庞琨律师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可事情确实就是这样!

    第二天,施明磊的辩护律师常伯阳来也到了长沙。我和他一起约好了在办案单位的门口见。

    到了办案单位的门口,通过电话和办案人员进行了联系。在门卫处等了一段时间后,终于出来一位办案人员。

    这位办案人员姓林,叫林圣新还是什么的,名字不是很清楚。先是常伯阳律师去进去,要他先和办案人员交流完后,我才能进去。

    在门卫室等待期间,我透过窗户向外张望着这个即没有门牌号码,也不挂单位牌子,甚至连百度和百度地图都无法查找到的神秘的办案单位。不禁想起了儿子之前的有关事情。

    吴葛健雄大学毕业到了长沙后,居然很喜欢这种公益活动。为此,很也很少回家。甚至有一次在杭州带着一些残障人士开展活动的时候,我问他:你不回家看看吗?

    他回答说:没时间,我要陪着他们。

    他们,就是他和程渊组织来杭州的那些残障人士。

    那个时候,天气很冷,他居然冷得瑟瑟发抖,我也居然不知道给他买一件衣服——这孩子,自己也没有学会照顾自己,他也不知道跑到街上去给自己买一件。

    想起他喜欢公益活动,这可能真的是天生的。

    在很小的时候,有人捡了一只小鸟。是那种毛也有长出来,肉肉的那种。我就把它要过来,天天喂养。弄些小虫子什么的给它吃。慢慢的,这小鸟儿也有些懂事了,只要看到我过来,它就张着大嘴,喳喳向着我叫。

    我把这只小鸟带回家,让我妻子去养。一方面是因为我没那么多时间,另一方面也是让我儿子有个玩的。不幸的是,一段时间之后,这小鸟居然病死了。小鸟死后,我儿子一直不让我们把它丢掉。他总说,它只是睡着了,还会活过来的。后来,趁着他去幼儿园了,才把它埋了。他回来之后,为此哭了半天,说:

    “我还不知道,就是你们把它埋了!”

    实在没办法,想起之前,妻子在挖菜地的时候,他总会把自己吃的一种小孩零食,叫华华丹的,埋在地里,说是以后会长出好多的华华丹。

    于是,我们告诉他:不是埋了,只种在地里了,明年,就会长出好多好多的小鸟。

    听了这话,他半信半疑,但终究是不那么伤心了。

    来到杭州后,在小学,也会组织一些陪着小孩商业能力的活动。也就是学生们都会从家里拿些东西,到校园里卖,大概是让小孩从小学会交易吧。

    我儿子也把家里那些他之前看过的动画影片光盘,搜索出来,厚厚地一叠,放在书包里背着去了学校。

    晚上回来的时候,我问他:那些东西卖掉没有?

    他得意地说,他的东西最跑火,一块钱一张,一下就卖掉了。

    卖了多少钱?我问。

    卖了二十块钱,他说。

    钱呢?我问。

    全部捐掉了,老师说,还有许多边远地方贫困的同学,连饭都没有吃,希望大家把卖东西得来的钱,捐一点给他们。于是,我就全部捐了,放在那些捐款的小木箱里。

    高中的时候,我们每周会给他一点零花钱。有一次,他告诉我,他身上没钱了。原来,他在放学回家的时候,路上遇到一个人,对他说:他是从外地来打工的,现在工作也找不到,想回家,身上又没钱,想向他借买一张回去车票的钱。并且还掏出身份证给他看,证明他确实是外地人。

    于是,我儿子把身上的钱全掏出来,专门陪着这个人跑到汽车站,为他买了一张回家的车票。

    其实,这样的事情,有一段时间在小区门口经常会遇到,但大多数是骗子。我也遇到过,也给过钱,或五十或一百的。

    儿子做这样的事,我并不责怪他。

    人可以上点小当,但不必为此而丧失自己最基本的同情心。

    有一年过年,许多买不到车票的人,就睡在地址过道里。

    我儿子看到了,问我怎么能帮助他们。我说,给钱,我们没有那么多,就做点力所能及的吧。冬天的过道里很冷,特别是夜里。我从家里捡了些旧大衣什么的东西,让他送给那些需要的人。

    结果,转了一圈,一样也没送出去,说是过道的那些人,一个也不见了。

    估计,那些人,都被城管清理干净了……

    在读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暑假,因为要带回家的东西比较多,我就开车去接他。他居然抱起一只小猫,还拿起什么猫粮、猫砂,让我们一起带回家。

    到家之后,我问他,怎么在学校还养起猫来了呢?

    他告诉我,这是一只瞎眼猫生的小猫。一次他在从食堂回宿舍的路上,大家围观这只瞎眼猫生的一群小猫的时候,他也去围观了。想不到,这只瞎了眼的猫妈妈,竟然把自己的小孩往他身边推,意思大概是希望有人领养它的小孩。于是,他就抱一只回宿舍来养了。这只小猫咪就成了全宿舍人的宠物。现在放暑假了,得把猫带回家。

    于是,这只小猫咪就来到我家了。正好我家还养了一只边牧和一只苏牧,大概因为这只小猫特别受宠的缘故,时不时就在两只比它个体大得多的狗狗面前充起老大来。苏牧小丑和边牧帅帅,也都特别地惯着它,任由它把的自己的尾巴和耳朵当成玩具。

    开学时,我儿子又把这只猫咪抱回了学校。

    人的善良与正义,大概是天生的,否则,我无法解释我儿子这种善良的性格是如何形成的。

    常伯阳律师出来了,林警官让我和他一起进入他们的办公区域。

    我有些激动,因为,终于可以得到一点有关儿子的信息了!

    我会得到什么样的信息呢?从这位貌似很和善的林警官的嘴里?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二)

    收到长沙市国家安全局邮寄给我的这份《拘留通知书》,看到上面说我儿子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后,说实在的,我确实很惊讶。

    无论如何,我无法接受,他们抓捕我儿子的理由,居然是这个罪名!

    所谓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罪名,是从以前的反革命罪拆解而来。一般只有企图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手段推翻国家的政权才构成此罪。如果非暴力手段则不构成此罪。当然,在中国,包括不仅指使用暴力手段,凡是一切想推翻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都构成此罪。只不过暴力手段,成了一个加重情节。

    但无论如何,构成此罪,前提是,必须得有组织、策划、实施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儿子和程渊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此罪。

    有人质问我:你知道你儿子干了什么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我不仅知道,而且还是参与者。

    我这么说,并不是为了为我儿子辩护,而是确实知道,并参与过他们的一些活动。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也知道我知道程渊和我儿子他们做了哪些事,所以还为此传唤了我,甚至还威胁说我是他们的共同犯,可以对我采取手段(即刑事拘留)。

    程渊是我的朋友,我的儿子又在他的组织下从事公益活动,如果他们的活动可能会涉嫌犯罪的话,我会第一个站出来阻止程渊。因为,我不能让我的儿子跟着面临危险!

    那么,我儿子和程渊他们既然只是做公益,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为什么会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抓捕他们呢?

    这个,只有去问他们了。

    其实,程渊和我儿子他们做公益,而且只是做公益。

    程渊属于NGO成员。所谓的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缩写,意思是指非政府组织或者叫志愿者组织。是指非官方成立的从事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民间机构。

    中国之前并没有对这类组织进行限制,只是到了2016年,才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此法到了2017年又进行了修订。目的是为了对中国大陆之外成立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管控。该法规定:“国家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予表彰”。

    根据上述法律,我国并不禁止,甚至是鼓励境外NGO在中国大陆从事公益活动的。

    程渊他们不是境外NGO组织,他们只是在长沙成立了一家公司,经工商登记注册后,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开展公益活动。

    但他们的资金,来源于境外。但这种资金来源于境外,并不只限于某一家境外NGO组织,而是通过国际投标的方式来取得资金的。比如:从事防艾滋病公益,则是从防艾滋病公益的基金会通过投标后,中标才能取得。从事残障人士维权的资金,又是通过投标的方式,从另一家基金会取得。所以,他们并不是固定地为某一个境外NGO组织服务,或者代理某一家固定的境外NGO组织。

    他们的活动,在中国大陆是公开的,而不是秘密的。正因为是公开的活动,所以经常会受到有些单位的干扰。

    有一次,程渊他们准备在杭州开展一次活动,结果订好了宾馆之后,因为某部门出面干涉,导致宾馆又解除了合同。有一次由我参与组织的浙江省失独家庭意愿了解会议,目的主要是通过向各地的失独父母了解他们有哪些困难和需要,然后记录下来,向相应的政府有关部门发出请求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报告,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但是,这次会议中途就受到了干扰。

    事先订好的会议室,突然不准使用了。于是,我们只好临时找了一家咖啡厅,进行了半天的征询活动。

    民间组织从事活动,受到类似的干扰,是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这有点象我当年做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调查和为争取超生儿的户籍权利时,也曾被地方政府跟踪、驱逐、追赶一样。

    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所以,程渊在长沙设立的办公地点,是长沙公安的国保经常光顾的地方。国保人员经常上门嘘寒问暖,或者找工作人员去喝喝茶,谈谈话,了解他们的一切。

    在当地国保人员如此的关切下,他们又如何能颠覆起国家政权呢?

    所以,我决不会相信程渊和我儿子他们的行为会构成犯罪。

    2020年2月4日,办案单位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对我进行了传唤。4名国安人员对我进行了长达4个多小时的询问。我如实地向他们说了我所知道的事实,而且再三重申,他们决不可能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只不过是做了些对社会有益的事而已,如何就变成了犯罪?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一)

    献给我的儿子吴葛健雄被捕一周年
    ——吴有水

    突然,儿子回家了!
    那种喜悦,不仅是久别后的重逢,更多是,我以为,终于可以追问真相!
    然而,儿子又沿着一条小路,走了。
    他说,他还有更多重要的事情去做,因为,还有更多的人,需要他的帮助。
    我哭了,其实,我也需要帮助啊,儿子!
    我在内心底,突然有些崩溃般地狂呼……

    随着一声发自内心深处的吼叫,我醒了。

    原来,这只是一个梦。

    然而,虽然只是一个梦,却并不比现实来得更残酷,因为,现实中,我想见我的儿子,也变成了一种不可能实现的奢望。

    夜里,悄悄地擦去老眼两旁的泪水,回忆起有关儿子你的一切。

    如果说,世上一切的恣意都是自私,那么,有一自私就是:你还没有将来的时候,就创造了一个新的生命,让这个新的生命来承受这没有未来的日子。

    我的儿子,就是我的这种自私的结果。

    他来到这个世上的时候,我还没有任何做父亲的准备,当然,也就更无从能让儿子顺利成长的条件。让本不该出生的他出生了,来承担所有我本应当承担的痛苦。

    虽然,我手握着有政府批准我生育一个小孩的准生证,但计生部门还是在得知我儿子出生后,追上门来,征收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我说:我有你们发的准生证的。

    他们说:可是你儿子没有按我们批准的时间出生。

    不对,计生的人说,你儿子应当在1995年才能出生。

    于是,我拿出那张印得象支票一样的,准许我儿子出生的准生证,指着打印在上面的字说:你看,上面写着:1995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1994年12月14日也在1995年12月31日之前。

    不对,你这是1995年准生证,只允许你儿子在1995年1月1日到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他们解释说。

    我不服,向领导去讨说法。可最终的解释权,归有权力决定谁可以出生的计生部门。

    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3000元,

    那时,我每月的工资是100元多那么一点。

    从学校逃离出来,跑到企业,当初的想法,固然是因为内心厌恶自己每年重复地对那些年龄比我小不了多少的学生教着我自己也不相信的理论,但还有一点,就是希望能有更多一点的收入——然而,在经过一番论资排的定级后,我每月的工资只能是那么一点,而且还不能保证发放。每月的工资,除了保证吃饭,所剩的也就无几了。要缴纳这么一大笔钱,简直是天方夜谈。

    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说我违反了计划生育,当然我儿子的妈妈也违反了计划生育,所以,本当过完产假后就可以上班的她,也被要求继续呆在家里,单位给发生活费。

    我心里比领导更明白,这只是一种托词,事实上,厂里已经没钱可以发工资了,能够少一个人,就尽量少一个人。

    于是,我也提出了辞职。

    辞职之后的我,准备自己去做生意。

    但是,做生意,需要有本金。本金从何而来,我在辞职之时,并没有想那么多。至少,可以暂时逃脱被征收那3000元巨额的社会抚养费。但真正辞职之后,内心却是一片的恐慌:今后吃饭的钱从哪儿来?儿子的奶水钱从哪儿来?

    于是,开始决定借!向身边认为可以借的人那里去借!

    白天,通过电话,向一位曾经对我许诺过,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的厂长艰难地开口,他很热情地接了电话,最后支唔了半天,说他在开会,晚上再说。然后,我晚上准备去他家。儿子的母亲带上了自己的那点出嫁时的金项链、戒指,准备用着抵押物,抱着出生才两三个月的儿子,跟着我一起去了。

    结果,在人家门外等到半夜,也没有等到那位许诺有困难就找他的厂长回家。

    又想起了孩子的舅舅,在某单位上班的,也已经好多年了,或许会有一些积蓄。于是,孩子的母亲又抱着孩子,和我一起,坐着夜班的绿皮火车,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借钱。

    印象里,在站台上,飘着雨,刮着冰凉的风,只好躲进过道里,等着火车的到来。每当有火车从过道上头经过的时候,那火车铁轮撞击铁轨的轰鸣声,总会把才两三个月的儿子吓得瑟瑟发抖。

    终于从小孩的舅舅那里借到了第一笔钱1900零几元。因为,小孩的舅舅把一个小木盒里的1元1元的钢崩子全倒给我们了,所以会有几元的零头。

    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可是第一笔借款。钱借回来之,就考虑着今后怎么还的问题。也许,这就是穷人的思维吧,因为生怕还不起钱,所以也就不敢借钱,借了钱,也不敢轻易地去花。

    经过东拚西凑,终于有了7000元这么一笔巨款。临行之前,儿子的母亲用一块布,在我的衬衣上缝了一个口袋,把这笔钱缝里衣服上面,这样,就不会掉了或者被小偷偷了。身上其它地方,放了些路上用的零钱,就这样出发了。

    临行前,我看了看儿子。他仿佛睡着了,睡得很香、很甜。

    我想:儿子,从此以后,我就准备只为你而活了!

    车子到达湖南境内的时候,中途要下车休息。

    在一个小篷子里,我看到一位妇女抱着一位婴儿,那模样,和我儿子应当是差不多大小。

    突然,我的鼻子有一阵酸酸的,眼泪也止不住想掉下来。

    好想我的儿子。

    于是,我就站在那里傻呆着、盯着那婴儿看,一直看得那婴儿的母亲有些恐慌了,赶紧抱着小孩进了屋子。

    在外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心中无时不刻在想念着我的儿子。有一次,突然看到街边有个公用电话,我一阵欣喜之后,便往电话机里投下了硬币,然后拨打原单位的电话,希望能与妻子通上话,让她抱着儿子来,让我听听儿子的声音。

    可惜,那时的电话,似乎是永远也打不通的,永远是在占线之中的。

    有时,我会一个人跑到山顶上,面朝南方,向着无言眺望,似乎这样的眺望,能从远处听到儿子的声音。

    但是,眼里能看到的,只是荒芜的黄土高坡,耳中能听到的,也只是那冽骨的寒风的呼啸。

    睡梦里,总是会听到儿子嘤嘤的哭声。

    最终,我回家了,虽然没赚到钱,可我还是回家了。

    因为,我离不开儿子。

    在我失业的那段日子里,我可以天天地陪着儿子。虽然贫苦,却也没有比那种思念更让人觉得不可忍受。

    当我到了新的单位上班,妻子也失业了,带着儿子来到了我新的单位。单位里有几个人,总喜欢捉弄他,吓唬他。在他三四岁的时候,在别的吓唬他的时候,他居然会跑到厨房里去,拿起一把菜刀,向着那吓唬他的大人砍去。

    想起他穿着一双不适脚的拖鞋,一手提着菜刀,一手指着对方怒斥的模样,那性格简直完全是从我这里复制过去的。

    后来到了杭州。初到杭州时,因为一时不能找到公办的小学,只能先到一家离居住地很远的民办小学去暂时就读。

    那时,他才十岁吧,读三年级。

    有一个冬天,因为挤校车没有挤上,他居然背着书包,凭着自己的感觉走着去近十来里路远的学校去。晚上回来时,还很得意地跟我们说,今天他走着去了学校。他的得意,把我和妻子吓了一大跳!要知道,就是连我们大人,也未必能走路找到那个学校,他一个小孩,居然绕那么多路,走着去了学校——万一迷了路怎么办呢?

    从此以后,我就让妻子必须每天早晨看着他上车,以免再发生这样的情况。

    有一次,妻子走亲戚去了,几天没回来。

    他放学回来后,就会到公司去找我。

    有一天,公司的保安因为老板来了,就不敢让他进公司的大门。他只好在大门外的马路上低着头,漫无目的地往回走。我远远地看到了,把他接了进来。

    他问我:“妈妈回来了吗?”我说:“妈妈没回来。”他没有吭声,只是回到房间,说他要做作业。到吃晚饭的时候,他来了。我和他一起进了食堂。排队的时候,他老是往门外跑,我知道,他是在等妈妈。他希望妈妈来和他一起吃饭。但最终,他没有等到妈妈的回来。吃饭的时候,他的眼睛湿润润的,但是忍住没有流下眼泪。只是对我说:“爸爸,你买瓶酒喝吧,食堂有酒。”

    我说:“爸爸不想喝。”

    “你就喝一点吧,食堂不是有酒买吗?”他又说。

    他知道我喜欢喝点酒。在他的眼里,喝酒是能给我带来快乐和忘却痛苦的。但是我不能喝,因为,我还要照顾儿子!

    但,我被儿子的举动感动得想哭。

    我不能哭。

    吃过饭后,我要儿子和我一起去散步。多少年,我没有和儿子一起散步了,今天,我突然特别地想和儿子一起走走。他说,他要做作业。我说,散完步再做吧。

    他默默地同意了。

    散过步回来,我让他做作业,我去取点东西回来。他懂事地答应了。等我取完东西回到房间,发现儿子一个人在默默地流泪。看到我来,赶紧用卫生纸擦着眼睛。

    我的眼睛禁不住涩涩的,他是不想让我看到他在哭……

    “你是不是想妈妈了?”我问。

    他点了点头。

    “你要是想,就给她打个电话吧?”

    “不打,”儿子倔强地摇摇头——他的性格犟起来和我一样。我知道,他真的是想妈妈。晚上,他还要回到原来的屋子里去睡,他是怕妈妈回来的时候找不到他。我没有答应,因为,我晚上还要加班,把他一个人扔在那里我放不下心。他也没有反对,可是眼里却充满了失望。

    我把他带到公司的宿舍里,对他说:“你就在这里做作业吧,做完作业后自己脱了衣服睡觉。爸爸晚上还有事。”

    他懂事地点点头。我离开了,来到了办公室。当我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泪花。

    这是想妈妈的眼泪。

    后来,转到了公办小学。但公办小学离住的地方还是很远,那时也没有校车。一开始的时候,让他妈妈每天接送。后来,他自己提出说,给他买一辆自行车,自己骑车去学校。

    于是,我们给他买了一辆当时流行的女式自行车。他觉得这样的自行车是女式的,很不高兴。但他发现,原来他们的班主任老师也骑着和他同样的车,他觉得又开心起来了——他就骑着这辆车,天天来回于学校,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们说,车子骑不动了!

    我们拿到修车店去,才发现:这是一辆坑人的车,因为这辆车的车轴,居然不是滚动的!那车轴也已经磨得快断了!

    而他,却居然骑了两三年!

    在这公办小学读书的几年里,其中居然有一个学期,他一直没有吃午饭!这也是他后来告诉我们的,因为,有一次吃饭,居然发现菜里面有虫子。于是,他就坚决不吃了——但却又不愿意告诉我们,而是让自己天天饿一个下午。

    他读初中的时候,学校都老师要求补课。

    补课不是在学校,而是在老师的家里,因为在外面怕被人发现举报。

    补课当然是要交钱的,但老师却决不会说要交多少钱,而只是说根据家长的心愿,愿意交多少就交多少。

    儿子回来跟我说了,我说那就交800块吧!于是,让儿子给要求补课的老师每人带上800块钱,然后每个周末都让他自己乘公交,去老师家上课。

    有一次,儿子对我说:我们老师真好玩,在班上居然不点名地说我。

    我问:说什么?

    原来,老师嫌我给儿子交的补课费少了——人家都是几千几千地交,而我只交了800元!

    “那下次我们就多交一点吧,”我说。

    “不交了!我不想补课!”

    于是,他就不补课了。

    上了高中,我也从来不问他在学校的成绩,就和初中小学时一样,其实我真的不在乎儿子每次考试能考多少分——而是在乎,儿子学习得是不是开心。所以,在高一结束的时候,我也没有关心过他在学校和班上的排名。只是到了高二,我和妻子在苏州玩。有一天,突然接到儿子的电话:

    “老爸,你想办法把我弄回来理科班来吧!”

    我当时一听,觉得很奇怪,他怎么跑到文科班去读书了呢?

    后来才知道,高二分班时,他居然自己要求去文科班。于是,学校就根据他的要求去了文科班。然而,他最特长和喜欢的是数学、物理、化学——至于当初为什么要去文科班,他自己也始终没有和我说过,直到现在。我想,大概是因为他想学法律,而认为法律属于文科类,所以就报了文科班。但到了文科班后,成绩一直不理想。

    后来他说:想不到文科班的那些人,那么会读书。

    接到他的电话,我就从苏州往回赶。到了学校,找了教务处。教务处的领导表示,现在都开学一个多月了,班早就排好了,再改回来,有点难!

    在我的再三请求下,一位领导终于松口了,说是查查成绩看,看理科成绩好不好。

    结果,他一查,惊讶的对我说:你们家长不管的吗?他理科成绩这么好,怎么会让他报文科班呢?

    我只好说,分班的事,我压根不知道。

    老师也只有苦笑了,说,没有象你这样当家长的。

    最终,他答应让我儿子转到理科班,但前提是得有哪个班的班主任老师愿意接收我儿子。

    原来,我儿子在那些班主任老师中,是有名的捣蛋分子。说是在高一的时候,居然会带动全班的同学造反的,很有煽动能力。所有的班主任老师一听到我吴葛健雄的名字,都会感到头大!

    想不到,我儿子居然还有这么大的能量!

    正当我以为无望时,终于,有一位姓童的班主任老师愿意接收了。教导处的领导对我们说:童老师要求你们去见个面。

    我真的是有些喜出望外!于是立即带着儿子去找到了那位童老师。

    童老师是位女的。见了面之后,她提出一个要求:要求我儿子期末考试能达到全校前80名。

    我问儿子:你能达到吗?

    “能达到,”他回答说。

    “你要说到做到的哈!”我严厉地对他说。

    “嗯,”他应了一声。

    期末的时候,他的考试成绩是全校前40名。

    于是,他成了他们学校的一个奇迹。

    虽然他读着理科,依然喜欢读些与理科不相干的东西,比如:资本论。

    高考之后,他又报读了法学专业。

    大学期间,他留起了长头发,而且还在校园里倒卖法律书籍,也去街头散发过广告传单。每次见面,我也不和他谈成绩之类的。只是有一次,我问他:现在大学有奖学金,怎么没听说过你拿过奖学金呢?

    “因为我不想学毛概,”他想也没想直接地回答了我。

    有一个暑假,正好北京程海律师不服被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行政案件,要求袁裕来律师我代理,一审开庭时,我就带着儿子去让他参与旁听。同时主要是想让他去见见一些著名的学者和律师。

    到达北京的第二天,由程海律师开车,去通州去见了于建嵘教授。于教授还带着我们上街去喝啤酒,吃烧烤。送给我儿子一本他自己写的书《我的父亲是流氓》。

    第二天上午开庭的时候,戒备森严。由于只能是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进去,其他的人一律不能进入法院。在法庭,我质问审判长,为什么公开审理的案件,却不允许民众旁听?经过我的努力,审判长终于答应,下午她亲自到法院门口,去把我儿子接进来。

    终于,下午开庭的时候,我儿子进了法庭。

    这是我第一次带他出门,当然,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

    大学毕业了,考虑他的就业问题。

    当然首先考虑让他先参加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但第一次考试,失败了。于是,又让他参加了第二次——我并不知道,其实他并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但为了服从我的要求,参加了。这种被要求参加的考试,难免就懈怠了。

    又没通过。

    既然如此,我又无权,也无势,当然也没有钱去请客送礼。也就没有更好的办法给儿子安排一个好的单位了。于是,决定让他去做公益,到程渊那里,先做个两年公益活动再说。

    于是,他自己背着包,就去了长沙。

    他们主要从事的活动就是帮助一些残障人士和艾滋病患者获得更多的权利保障,比如平等的就业权等。他们还组织了一些残障人士到杭州来参观杭州的残障保障设施,体会杭州市残障设施完备性。一位从来没有出过家门的南昌人士在参观体验后,感慨地说:以前她对于逛街出门,想都不敢想。这次到了杭州后,从下火车到逛西湖,完全可以一个人独立完成。感觉完全可以不需要别的人帮助,自己独立生活了。

    我知道程渊他们一直是在从事公益事业的。之前参与了为乙肝患者争取平等的就业权,促使国家修改了相关的规定,在各种招、考中不再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列入禁止招、考的范围。也为弱视人士争取参加高考或司法资格考试努力过,为因为身高不能任聘为教师而发起过诉讼等公益活动。

    当然,这里我需要提出的是,征收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我也是在程渊他们一起协助之下发起的。

    在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之后,我和程渊他们又共同努力为取消超生小孩上户口的限制、上学与社会抚养费缴纳挂钩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努力。最终基本解决了超生小孩的户口问题和上学问题。

    程渊和我还共同为失独父母的问题而努力过。为失独父母争取医疗、生活等方面的权益。

    我始终认为,做这方面的公益,只是有益于社会的稳定,有益于公众利益的,对我们的这个国家,也是有利的。

    所以,我一直支持我儿子所从事的公益活动,只要他们需要,我也会参加一些他们所组织的活动。

    但是,怎么也想不到,他们的这些活动,最终却成为了“犯罪”!

    2019年7月22日,在太湖边上。

    我和朋友一起,与正在无锡办案的何兵教授吃过晚饭,回到房间。

    我的手机响了。

    一个不知名的电话打进来,告诉我:吴葛健雄失联了!

    接到这个电话的当时,我并不觉得恐慌,因为打心里我压根就不相信这个信息是真的。但是,我还是立即打电话给程渊,求证信息的真实性。

    结果,程渊也联系不上。而且,其他人也联系不上!我再回拨刚才打给我电话的那个人,那个人告诉我说:程渊也失联了!同时失联的还有我儿子的另一位同事刘大志!

    一阵恐慌开始向我袭来。

    第二天,我回到我的办公室,开始向长沙市110报案!

    打了无数个110的电话,从市到区,但一直都没有个结果,也没有哪个单位说立案去查。

    7月24日,我赶到长沙,在长沙罗律师的陪同下,到了当地派出所,又到了区公安局。区公安局有人暗示我们:办案单位不是他们公安。

    我又回到派出所,坚决要求报案。做完笔录后,派出所的人让我去查我儿子办公地方的摄像。

    罗律师把我送到我儿子办公的地方,经过努力,物业公司终于同意我查看录像。查了近两个小时的时候,突然有人进来,不让我再继续查看了。我说我是经过物业公司经理同意的。但那个人坚决说不行,办事人员也就把我查看的电脑关了。我回到物业公司,去跟他们交涉,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不能查了,还张嘴用无声的嘴型告诉人,人是被0O抓了!

    在我离开物业公司的时候,旁边屋子里,站满了一堆穿着制服的人。

    在我离开的路上,我的手机响了。告诉我,他们是长沙市国家O0局,让我手机保持畅通,到时会有人联系我。

    于是,我一直保持着手机开机——第二天,有电话进来说,他们是长沙市国家O0局,让我告诉他们邮寄地址,他们将会寄一份东西给我。

    几天后,我收到了这份东西。

    他们寄给我的是:长沙市国家安全局《拘留通知书》!


  • 谢燕益:听证会揭秘——我的申辩书

    北京市律师协会:

    本答辩人谢燕益受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作为辩护人于2017年7月27日参加了银川中级法院对谢毅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的二审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法庭不让说真话、害怕说真话,而答辩人作为辩护人坚持说真话、依法辩护,为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坚持要求当庭依法播放作为证据使用的视听资料、坚持向当事人询问相关涉案问题,遭到主审法官何文波多次无端粗暴打断并违反刑事诉讼法拒不播放视听资料,最终法庭剥夺辩护权将答辩人带离法庭。

    日前,北京市司法局称,近期,银川中院、检察院向其反映本答辩人涉嫌存在违规行为的《司法建议书》及《情况说明》。仅从程序上来看,答辩人认为,这个事件的发生涉嫌一场非法的政治迫害,延续了709事件发生以来对本人的打压迫害(709事件我历经一年半的非法监禁和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之后,我本着与人为善的立场放下了这件事以面向未来,主观上不希望自己再被受到格外关照,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该庭审争议发生于2017年7月27日,庭审的当天答辩人(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向银川中院提交了调取庭审录像申请,并多次向银川中院纪检等部门交涉沟通、投诉、约见院领导,该院纪检领导及院领导自知理亏,近两天的时间均以种种借口避而不见。在电话交涉过程中当事法官(审判长)何文波主动要求与本答辩人商谈,被答辩人拒绝。嗣后,答辩人对制造谢毅强冤狱的一审公、检、法责任人向银川市检察院提出举报控告。在无法调取庭审录像以及无法约见法院领导的情况下,答辩人曾用手机(手机号:13520232026)给银川中院院长陆维东(手机号:13995112777)发短信反映庭审情况,但均未得到答复。在答辩人发出短信的后续两天内,答辩人即接到本所主任的电话以及国宝的电话(本人电话长期受到有关方面的非法监控),给答辩人施加压力,拿答辩人的取保候审说事。

    自此,北京市公安局及密云国宝甚至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答辩人外出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变相限制答辩人继续介入该案。而今事隔半年后,北京市司法局却称近期银川中院、检察院发来《司法建议书》、《情况说明》,又拿这个庭审争议说事,答辩人认为自己有权力了解这一切发生的整个过程、背后信息,是否存在案外因素的影响?是否如北京市司法局所称,本案的发生由银川中院、检察院向北京司法局反映情况引发?

    本答辩人十分关心,北京市司法局及律协是否已观看了该案的完整庭审录像(非经剪辑的)以及相关的案卷信息材料?对于一个如此明显的枉法裁判、如此明显践踏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公然剥夺律师辩护权的滥用职权行为作何感想?北京市司法局及律协除了能够对律师祭出杀手锏予取予夺,是否能够站在公道的立场,真正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为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维护法律尊严说几句话?银川方面是如何知道我取保这一情况的?这一事件的发生是否存在其他部门、其他人员参与的情况?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能否独立依法处理该案?该案的立案决定过程、参与主体的信息情况如何?

    众所周知,银川中院审理的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是一个法轮功案件。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

    肇始于1999年的非法镇压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是一本陈年旧账,如果说这场持续了18年的镇压迫害运动起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这场打压迫害从一开始就违背我国现行宪法、法律。这场迫害运动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

    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答辩人至今不确定习近平先生是否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答辩人认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责任让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让各位参与到这一件事件中的所有人看清其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

    每个月、每一周乃至每一天法轮功这一群体当中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们目前还有人正在被非法抓捕、非法起诉、非法审判、非法迫害,甚至有人被迫害致残、致死遭遇各种非法的待遇!到目前为止,我仍不相信习近平先生及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

    过去十几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他们的辩护权固然也遭受非法规限、剥夺,司法机关往往受到非法意志的操控,审判只是走个过场而已,律师只能在他们框定的范围内辩护,辩护律师不允许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真正的无罪辩护,因此银川中院与本答辩人的庭审争议就是在此种背景下发生的。他们不让律师讲真话、真辩护,答辩人却要坚持讲真话、真辩护。这就是答辩人被剥夺辩护发言、质证权利并被逐出法庭的根本原因。它是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根本受到歧视和非法对待的必然结果!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十八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了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答辩人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成为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答辩人作为辩护律师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答辩人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十八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

    银川司法当局对法轮功学员谢毅强制造冤狱,因害怕本答辩人当庭揭露这场迫害、这一冤狱的本质,因此竭力阻止本答辩人在法庭上说真话、依法辩护,嗣后担心罪行败露反而与有关方面沆瀣一气对辩护人进行打压迫害。这类案件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仍然普遍存在,毋庸讳言,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更多的人背上历史债务,并且连法轮功学员获得辩护的权利都要严格限制彻底剥夺,对敢为其讲真话的辩护律师进行围剿,由此可见,这绝非答辩人一个人的事情!

    抛开个人得失不谈,答辩人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或许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十几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答辩人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但吊诡的是,近年来,非法处理、打压迫害法轮功的案件不仅没有收手,反而愈演愈烈。据答辩人了解到,在过去一年内,各地出现一波又一波疯狂抓捕、审判法轮功的高潮,相较于周永康时期,运用司法手段制造信仰冤狱、镇压迫害法轮功的势头不降反升!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但是,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的进步力量!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自今日始,只要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则善莫大焉!

    对于当权者来说只有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的向往,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会时常打着美好、正义的名义。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一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答辩人:谢燕益
    2018年5月16日

    附:《谢毅强无罪辩护词》、《委托合同》、《调取庭审录像申请书》、《委托书》、《判决书》、《致司法局、律协复制庭审录像、案卷材料申请书》、《听证申请书》、《信息公开申请书》、《起诉状》、《延期听证申请书》《当事人家属致律协一封信》、《投诉信》

  • 医生,你会相信我的吧?

    如果,妄想是指与现实不符却仍然坚信的一种信念,我们又如何厘清现实不现实的呢?

    某个星期三上午,我独自来到精神科专科诊所。

    “今天早上我有三个新症,第一个Case你可以先在旁看我问症,第二个Case就轮到你活学活用了。新症我们一般会有多些时间与患者倾谈,旧症的话就只有寥寥数分钟。”当值医生友善地介绍门诊安排,我却听得出她对轮候问题迟迟未有改善的无奈。

    第一个进入房间的是打扮时尚的中年妇人,她左顾右盼一番才慢慢地走到座位旁,尾随的年轻人应该是她的儿子。

    “医生你好。”她点一点头,指著我问道:“这个人是谁?”

    “他是中文大学的医科生,会在旁边观察学习,你介意的话我可以请他离去。”

    她眉头轻皱地盯著我,然后说道:“就让他留下吧。”

    “郑女士你好,请问这位是?”当值医生问道。

    “我的儿子。”

    “好的,那么请问今天来到是为了什么事呢?”

    “我不觉得自己有任何问题,是他硬要带我来看精神科。”

    大部份的精神病患者都拒绝承认自己有病。

    “那么你觉得儿子为甚么要带你来呢?”

    “他觉得我总是疑神疑鬼,又不相信我所说的话,所以便带我来看医生。医生你听我说,有个邻居三年来都在骚扰我,专挑我在家的时间才切菜做饭,而且还故意弄出噪音让我不能专心。不过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晚上会对著他的窗户播音乐,好让他也体会一下被人滋扰的味道……”郑女士说个不停,但是她儿子似乎不太同意她的说话内容。

    原来她认为那个邻居觊觎她的单位,所以才千方百计要赶走她,郑女士还说那邻居派人来监视她,所以才会那么清楚她甚么时候在家。她否认任何幻觉,也说没有饮酒或服用任何药物。

    “其他家人也有遇到类似的问题吗?”医生问。

    “没有。因为那人只针对我一个。”郑女士答道。

    我看到她的儿子也在旁摇头。

    其实我大约能猜到是怎样的一回事,郑女士应该是有被害妄想(Persecutory delusion),如果她真的没有任何幻觉的话,最有可能的诊断会是妄想症(Delusion Disorder)。但若她有幻觉或是言语散乱(Disorganized speech),行为紊乱(Disorganized behavior),负性症状(Negative symptoms)等其他症状,最有可能的诊断便会是思觉失调(Schizophrenia)(注1)。如果能跟她的儿子单独谈一谈的话,便能摸清楚事实的全貌了。

    “郑女士,我大概清楚这件事了。请问他的行为对你的生活有甚么影响吗?有影响睡眠及食欲吗?”

    “其实除了吵一点外,我的生活都很正常,心情都算不错。每天都睡得够,吃得饱,很健康呢。我没有病,所以应该不用吃药吧?”郑女士笑说。她的儿子却再次摇头。 “嗯,暂时不用吃药。但我跟你约个覆诊日期,到时再跟你谈一谈,好吗?”

    “好的。”她爽快地答道。

    “还有甚么要补充吗?”

    “没有了,再见。”郑女士报以微笑,却见她的儿子有口难言,但我相信医生一定会再联络他。

    “再见。”沉默已久的我终于开口。

    我乖乖地目送他们离去,郑女士走出门外后,却突然回头抛下一句:“医生,你会相信我的吧?”

    这个问题可一点都不好答,幸好郑女士没有等医生回应便挥袖离去。

    然后我问自己,郑女士的话可信吗?

    我们如何证明妄想与事实?

    虽然说她妄想的可能性很高,但她所说的又完全不是没可能发生。要验证她发言的真伪,唯有靠第三者提供的信息,在此之前还不能妄下定论。

    究竟甚么是妄想呢?

    教科书上的妄想,是指与现实不符却仍然坚信的一种信念(fixed beliefs that are not amenable to change in light of conflicting evidence)。

    那事实究竟是如何厘清的呢?有些事实是摆在眼前,难以反驳的;但有些“事实”却会受社会、文化及科学等因素所影响。

    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不止颠覆了那个时代人类对宇宙的认识,还动摇了中世纪宗教神学的理论基础。他的理论在当时引起非议,历史到后来才证明他说的是事实。

    说到教会,亦有些人认为所有宗教都是妄想,论点是,教徒所相信的全都没有事实根据,甚至说所谓的先知只是思觉失调症患者。虽然科学无法证明或否定神的存在,但明显地我们并不会将所有信徒都当作精神病患者。

    又例如,近日流感疫苗的传闻弄得满城风雨,有艺人发表对疫苗的独特见解,有医学专家提出各项数据佐证疫苗效用,但不同人还是抱持著不同的事实,真相仿佛从不存在。

    还有些政党说,讨论“香港前途自决”的年轻人是痴心妄想,但这群年轻人却相信那是香港民主的唯一出路,我不知道那一套想法才合乎事实,只知道事实是我们连讨论的权利都没有。

    妄想与梦想差距多远?

    举这么多的例子,想说明的是,事实不一定永远都是事实,有时候唯有时间才能证明我们相信的价值是否属实。

    这让我联想起另外一位年轻患者,他跟我一样是中大学生。他醉心于天文研究,梦想是成为诺贝尔得奖者,为人类社会作出贡献。亢奋时,他能够不眠不休地工作,感觉思路特别清晰,但遇到数学难题时会大发脾气。他还深信自己比同学都聪明和勤力,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超越爱恩斯坦。

    医生说是躁郁症。与他交谈时,这病人表现得十分兴奋,语速极快,加上他说自己容易发怒且不需睡眠,还曾经患上抑郁症,我绝对同意医生的诊断。然而,医生说他有自大型妄想(Grandiose delusions),我便不是完全认同。

    首先,他说的内容虽然比较夸张,但并不是没有可能发生,在我看来,他只是在诚恳地分享梦想。如果同一番说话不是出自精神病患者的口中,常人只会觉得那是浪漫的追梦宣言,并不会认为那人有自大型妄想,我们不该因患者的背景而扭曲了客观判断。其次,我相信梦想其实是妄想的衍生物。我们都是先勇敢地做梦,才懂认清方向,再逐步绘画出通往梦想的地图。

    有人视梦想为信仰,有人认为梦想是坚持便会让人感到幸福的东西,也有人认为梦想是虚无缥缈且不值追寻。

    我则会把梦想定义为“明知是遥不可及却仍然相信坚持下去会成功”的一种信念。

    梦想与妄想只是一线之差,我们靠不断努力去缩窄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用时间去证明我们自己相信的价值是否值得追寻。但若我们害怕失败,只会空想,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成功,梦想最终会变得无法实现,打回原形,再度成为妄想。

    想著想著,第二个病人敲门进来了。我深深吸一口气,收拾好心情,继续朝梦想进发。

    注1: 有关妄想症及思觉失调的详细诊断可参考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

    (端传媒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0217-notes-life-and-death-cheuk/ 2018-2-17)

  • 谁偷了我的钱?谈失智症的精神行为症状

    87岁的王奶奶被她女儿带来失智症门诊评估,看得出来老妈妈经过一番打理,整齐干净且端庄的穿著,淡淡地上了妆的脸掩饰了不常出门的白净肤色,询问病史时,她配合且礼貌温和的响应着,是个很有教养且严谨的妈妈。女儿细细地描述了妈妈最近这二、三年的变化:「妈妈没办法记得已经吃过三餐,总是吵着要吃东西,还怪家人不给她东西吃…妈妈一直叙说过往在大陆发生的事情,经常晚上也吵着要到XX女中上学…她还说看到已过世的爸爸和奶奶,并且一直吵着要去找爸爸;最近情况更厉害了,三更半夜不睡觉不说,忙着把钱藏东藏西,总觉得儿子把她的钱偷走了,因此经常跟儿子起口角…」。困扰的女儿看来尽力想压抑下不可思议与无奈的表情,显然对于以往慈祥尊严的妈妈突然间退化地像个孩子,感到震骇并束手无策。而一旁的妈妈,听着女儿描述自己失常的情况时,静默了,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悲伤地流下泪水。

    临床上,总是可以看到类似上面描述的情况一般,在每个有失智症患者的家中上演,通常也是在出现幻觉或被偷窃妄想后,已经严重影响了家人的生活,甚至出现暴力攻击或干扰行为时,才会被带来精神科就医,这时,不只患者本身因为出现精神病或情绪问题而痛苦不已,家属通常也已经被这些混乱的行为折磨地不成人形。失智症的患者,除了会出现记忆力和整体认知功能退化的症状外,也常会合并一些精神行为症状,通常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精神病症状,包括「妄想」、「幻觉」、「错认」等,通常出现的妄想是「被偷窃」或「被害」妄想,总觉得家人把他的钱偷走了而与家人争执不下;或是认为有人要下毒害他而不敢吃东西;幻觉则通常为视幻觉,患者经常会说看到「已过世」的亲人。第二类是情绪症状,包括「忧郁」、「躁症」、「焦虑」、「失眠」、「易怒」等;第三类则是在严重时出现经常会「重复问话」、「日夜作息颠倒」、「夜间游走」、「尖叫、躁动」或是「攻击」等行为问题。

    根据一份发表在2006年12月「临床精神医学杂志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iatry」的文章,统计了406位分别为轻、中、重度的失智症患者,分析显示其中有20-40%的失智症患者会伴随妄想、激躁或暴力行为;有20-50%会伴随幻觉;出现忧郁情绪的也高达40%。因此,文章中对于失智症患者的治疗方针建议,针对失智症伴随的精神行为症状应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可让病患及家人得到较佳的生活质量。临床上,失智症患者如果出现心情低落、易怒、食欲不佳、失眠、活动迟缓、自杀意念等忧郁症状,应给予「抗忧郁药物」治疗;而出现妄想、幻觉等精神病症状或严重干扰行为者,可给予低剂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必要时可合并一些「抗焦虑」或「镇静」的药物。目前新一代的精神科药物在低剂量使用下,副作用并不明显;倘若出现副作用,也可在专业医师的评估下,调整剂量或使用抗副作用的药物,一般在规则服用药物2-4周后,这些恼人的精神行为症状应可获得改善,不只可以减缓记忆力退化的速度,也可稳定失智症患者的情绪,以获得较好的生活质量。当然,主要照顾者也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不用整晚守着夜间总想出门游走的失智症老人家,也不会再为了「钱被谁偷走了?」的被偷窃妄想而争执不休了。

    (来源:卫生福利部台中医院 http://www.taic.mohw.gov.tw/?aid=509&pid=105&page_name=detail&type=945&iid=806 2017-11-10)

  • 我的前半生:娈童、精神病院和钢琴

    如果你碰巧看到一头卷毛的英国首席音乐会钢琴家詹姆斯·罗兹正在伦敦南岸艺术中心的底楼悠闲地吃着香蕉和哈瑞博软糖,他兴许只是刚好从精神病院逃了出来。

    这位横空出世的英国新生代天才古典钢琴家,今年年初在英国出版了新书《如何弹钢琴》(How To Play the Piano),而他在2015年出版的回忆录《重要的是音乐:充满癫狂、药物与钢琴的前半生》(Instrumental:a memoir of madness,meditation and music),其中文版即将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世纪文景推出。

    詹姆斯·罗兹出生于北伦敦的犹太家庭,他的个人履历看起来可以说是“中产”又“酷炫”:从小就读于学费惊人的男子私校,后来又去了充斥着未来国家领导人和瘾君子的哈罗公学;毕业后游刃于伦敦金融业,却在事业高峰期毅然决然回归自己自童年时就心系的古典音乐行业。他没受过严格的、连续的钢琴科班教育,却得到意大利最伟大的钢琴家的赏识、指导和开小灶。很快,这个喜欢穿着牛仔裤去音乐会演奏钢琴的年轻人,成为第一位以古典钢琴音乐家身份被最大的摇滚音乐厂牌华纳兄弟签约的艺人。他在《卫报》、《英国电讯报》、BBC等都开设了超人气的古典音乐专栏和播客节目。但他的前半生,每时每刻都在与精神疾患做斗争,他对自己的评价是:“一个空虚、自恋、肤浅、孤芳自赏、好操控人、堕落、花言巧语、烦躁、粘人、任性、恶毒、有自毁倾向的人渣”。

    这一切,都源于他幼年时期的创伤记忆。六七岁时,老师们常感叹“小罗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孩”,同期他在学校的拳击俱乐部遇到了恋童癖的体育老师,遭受了长达数年的无数次强奸。作为英国人,罗兹应该是提醒了人们,在“性侵”和“性虐待”这个话题上,目标受害者远不止中学少女,完全有可能是幼童,甚至可能是男生。而恋童癖则可能是比普通强奸犯更可怕千倍的存在,如果不采取行动去改变,任何所谓“中产”的出身和辉煌的事业都不会让人赦免于人间可能的恶与苦,因为危险无处不在。

    对于罗兹来说,不管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那些记忆都是珠穆朗玛峰级别的创伤和细胞级别的损坏。他从此把自己看做一个行走的污点、一个羞耻的人,好像天生应当服务于恋童癖,服务于同性淫乱。仇恨,隐忍,愤怒,羞耻,妥协,分裂,心理咨询,自我崩溃,更多停不下来的心理咨询。吸毒、酗酒、用剃刀自残,他几乎是一个原地自毁的教科书级人物。即使成年后的生命里拥有无数辉煌的时刻,恋爱、赚钱、获得声誉,但是童年时那些类似于被施溺刑的时刻总是如鬣狗一样从脖颈后袭来。詹姆斯·罗兹不可能忘记过去,尤其是当他的儿子出生后,“种种过往的涟漪如潮汐般势不可挡,变成心里的永不安宁。”儿子会长大,长到类似他受到伤害的年纪,关于危险的恐惧和创伤如巴赫《哥德堡变奏曲》一样会在他的生命磁带里单曲重复。他被内心的疯狂、屈辱和扭曲的正义感所裹挟。也许他是寄望通过写下的东西,内在/外在的现状能够有所改变。

    因此,《重要的是音乐》更类似于他一段时期的写作治疗,是一本介于音乐评论和私人日记之间的东西。而音乐和他心中隐秘的那部分,本就是不可分割的。“当原谅与冥想、阅读和聊天都能偶有所帮助时,对我而言,创造是穿越创伤最深远的方式。”他喜欢布考斯基的句子:“找到你的所爱并让它解决了你”。万物恒常,自有天数。这本书是他的恶之花,记录着他的痛和爱,那些能让他“卓有成效地切实地活下来——偶尔还能快乐地活着”的,是音乐。他写道,每当他被对人群的恐惧和不由自主痉挛所裹挟时,能做的就是飞快地滚到钢琴边,去见他的“巴赫、贝多芬、拉威尔……那帮混蛋的天才们”。

    在罗兹的解读里,巴赫是替代安眠药和镇定剂的音乐家,在1740年代,他被有钱的伯爵雇去在他半夜与失眠作斗争时弹羽管钢琴;谢尔盖·普罗科菲耶夫是丑恶情感的心理专家,因此创作了无数极不和谐又神乎其技的音乐;舒伯特更是个会说话的惨剧剧场,所有的天赋和才华来自于他那短暂、悲惨、支离破碎而没有希望的生活;拉威尔是烟不离手、极其恋母、脑子被车撞过的法国音乐执牛耳者。总的来说,他从这些混蛋身上找到了自己,强迫症、社交恐惧、过度敏感、习惯性的去解读情景并进行无穷的设想和表演、精神崩溃、多重人格……他常被别人认为是笨拙而含糊其辞的人,其实他是极度渴望着爱、有点傻帽儿但又天赋异秉的蠢蛋。而这些音乐天才,是他精神上的双胞胎,和他们的接触类似于“热石按摩”和“密宗性爱”。

    这本疯狂的书曾因作者前妻的起诉,曾遭受英国出版总局长达一年的封锁禁令。前妻认为罗兹露骨到令人发指地暴露他曾遭受的虐待,事无巨细地坦陈精神疾患和撕裂崩溃的私人感情生活,会给儿子的成长带来无法承受的压力。这些出版的困境和此前受到性侵的台湾女作家生前得到的退稿信有相似的考虑,以至于出版行为本身已值得我们讨论:人们应当怎么看待创伤?你还希望自己和家人被当做正常人对待吗?但是什么又叫做正常?

    罗兹在这本书的扉页上写道:写给儿子,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小东西。不管他和妻子的关系怎样,他对儿子真诚的爱是动人的,在儿子面前他永远是一个笨手笨脚、温柔到极致又精神过敏的人。他因对儿子的爱而更加恐惧儿童性虐待,受困于童年的创伤记忆,认为这只能用战争来类比,但他终究需要面对。他引用了退伍军人菲尔·克莱的话:“如果我们盲信创伤不可传达,那么受害者就会被困住。”他认为,迫害者的离开,不是创伤的结束,而是创伤的开始。受害人的经历应该得到聆听,“不论那会多么困难”。

    罗兹竭力使人明白,也使自己明白,创伤并不应该耻于被记录。关于创伤和苦痛的故事从来都不罕见,但我们能看到的很多非虚构写作,无可否认其中有真诚和善良的本意,但作者习惯性地将日常生活的苦难进行粗劣地自我总结和鸡汤式升华,变成一种拥有泛说教感的美德,并自动被印刻上来自特殊阶级而政治正确的标签。这种态度本身是对文本可能性和生命体验的不尊重,偶尔会给予读者一种本不应该有的肉麻的反向体验。原因的根本不在于作者,而在于大多数的人在日常里总是极力让自己立马快乐起来,继续奔跑运转,其实更类同于精神病院里互助协会让人做的事情:“假装好起来”。罗兹诚言,其实我们可以“学会体会痛苦、可耻的感觉,但是要舍弃任何与它们相关联的故事情节……只是坐下,带着好奇心来观察它们,不贴标签、讲故事、下判断”。

    《重要的是音乐》出版官司案件最终以前妻起诉失败告终,法院判定:作者自由表达的权利更为重要。禁令解除,可喜可贺,书也最终出版,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

    在这本自传里,罗兹以最大程度的真诚,带我们进入了他那破碎又疯狂的迷幻世界。

    书里有很多他关于“堕丧”的极端体验:“我会在任何时候喝酒,它让我感到自己有六英尺高,无坚不摧……地面上的湿气正渗透进你的裤子里,看到你的呼吸钻入云朵,变成迷幻的形状”;而在精神病院里的他,不能更挑衅:“那里并不是一个集满多少印章就会有礼品的地方”,他需要参加酒精滥用者匿名互助协会,与众人分享弱点,然后假装变得好起来;他也反思他在感情上的“作”:“我以前的那些不是女朋友,是人质。而简是完美的结婚对象,很漂亮,比我大十岁,在我之前结过两次婚,看起来就像刚从20世纪盖茨比的派对逃出来的。我呢,实际上想找个妈,于是扮演起了呱呱叫的求婚者”,但“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就是抛开一切,逃跑。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一了百了地避免了对事情负责”。他以极端的真诚来回放那些年极端的作死,但也许正因为经历过最丧,经历过完全搞砸,才知道什么是珍惜。他这三十多年的生命可以说已然是一部真人版的HBO迷你短剧《伦敦生活》。

    个人性格上的极端、暴戾、狂躁,可能正是因为詹姆斯·罗兹的纯粹。在事业上,他一直算是清醒而明白的。中学时已对钢琴充满热情,但是他的父母像任何中国家长一样,觉得当钢琴家的梦想无异于当宇航员,希望他还是念个正常的大学,读赚钱的金融专业。他没能抵抗,事实也证明,毕业后凭他的智商,他很快就能在伦敦金融城做到三万英镑月薪的职位。但他是如此明白这一行的危险,知道他的这些工作几乎就是整天在“利用、欺骗和劝诱老年人”。他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只是感叹“我也弹过琴,我很后悔我放弃了它”,或者“我小时候也想写作”,他知道“没有行动的痛苦是大于想象中采取行动的痛苦”,他反问道:“如果你每天能抽出一个小时学习一切关于钢琴弹奏的问题呢?如果你加入的是作家俱乐部而不是读书会,每周必须带上三页你写的长篇小说、中短篇故事、电影剧本,并且当众读出来呢?”他做的事就是,从金融出版业转行去做音乐家经纪人,而很快,他的潜能被恩师发现,在进一步的集中学习之后,他成为了音乐会钢琴家。

    书中比较精彩的段落是他对英国古典音乐界的清醒认识和犀利批判,大尺度地对英国古典音乐行业的每一个链条(演奏者/把关者/唱片公司/评论者)进行吐槽:一贯小型、羞耻、幼稚的唱片公司,由善意、温良而毫无一点商业头脑的人运营着,没有欲望尝试一丁点改变;营销预算只有三十磅;英国古典音乐奖项则是“老年病人,近亲繁殖”的骇人运作……他竭力希望改变,改变这“精确无误,彬彬有礼,无比脆弱且有文化上的圣洁性的古典音乐世界”,希望有一天听众能带着饮料去灯光全部熄灭的音乐厅,可以沉浸于安全而美妙的音乐,感到亲密又兴奋,同时长些见识。他希望能和观众一块撕碎规则手册,做感觉正确的事情。

    罗兹以做经纪人发家,后来自己成为艺人,他和经纪人的故事也是罕见的阅读体验。他自己深深明白,经纪人对于艺人来说,无异于保姆、保安、心理医生、家长……我们看过太多明星传记,却很少去关注明星背后的经纪人。正常来说,明星总要塑造不抽烟不喝酒好好先生的偶像形象,罗兹在这部传记里却把那个狂妄自大、阴晴不定的自己完全曝光,细致地起底了他和经纪人丹尼尔的日常。每次失恋、受挫,他就会半夜跑到丹尼尔家去痛哭、罢工,一切表现得像个七岁小孩。丹尼尔则会淡定地告诉他:“詹姆斯,我告诉你,我做好了你无法度过这一切的准备。我准备好了接到电话说发现你死了,尽管这很痛苦,但是我已经做好一切准备了。你只去做你需要做的就行了。”

    在罗兹充满了个人色彩的传奇故事里,还有一些我们可能熟识的人,比如大名鼎鼎的演员“卷福”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这个被罗兹称为名字总是和全世界所有输入法都有仇的人,常常放弃几千万的生意来照顾罗兹这个经常发疯的老同学。我们还可以八卦地看出他神烦郎朗,认为他是一个会为了迎合在电视上播放的三分钟高清动画,而临时把肖邦《波洛涅兹舞曲》砍掉一半的商业钢琴家。还有一位神秘的、来自中国香港的邓永锵爵士,他被描述成慷慨的巨富,在罗兹最困难的时候无条件支持他,每个月定时打钱到他的银行卡上,还会在音乐会成功举办后请他去吃中式点心。

    这本书的安排是精妙的,每一章的前面都有一段他对喜欢的音乐家的犀利微评,读者可以通过他提供的链接Https://bit.do/instrumental免费听到他谈论过的所有曲子。这些微评和解读类似于每一章回忆录的真实音轨,使得这本书并不是严格地按照时间顺序来记录,而是随着音乐渐入情绪,并自然引发出那些暗藏和流动在脑海深处的某段记忆,它们如同缠绕在一起的海藻被轻轻解开。这本书的风格可以用他唱片的名字《子弹和摇篮曲》来总结,一方面他进入战斗模式,开怀过瘾地骂他想骂的;一方面又脆弱真挚到了极限,像对襁褓中的宝贝吐露心底的恐惧和爱。整本书有倒叙、插叙、内心独白、自我注释、闪回、音乐评论、钢琴教学,还间插作者自己创作的(表现主义式的)剧本脚本、他人(老师)对他伤痛的见证者口供记录、经纪人的来信等等,立体化地还原了那个疯狂的、令人怜爱的、真诚又令人尊重的詹姆斯·罗兹。他从没完全战胜过恐惧,但我们见证过他对音乐的爱、他的努力和勇气。

    (来源:澎湃新闻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37033 20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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