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持不同政见运动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压力,几经沉浮,但一直没有中断。
苏联上世纪60年代中期形成的持不同政见者运动,虽由不同派别和思潮构成,但其要求“在尊重人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建立法制秩序方面”是一致的。
苏联著名持不同政见者瓦吉姆·弗拉基米罗维奇·别洛策尔科夫斯基在《自由、权力和所有权》一书中,形象地描述了其父辈那一代人对苏联社会主义的向往。“在我父亲储存的材料中我常常看到一张小传单,是当时美国的社会主义者交给所有回俄国的人的传单。上面写道:‘如果你们回俄国是为了在那里促进建立美国式的民主制,那么我们祝愿你们的船只在海洋里沉没!’”而1972年瓦吉姆本人不得不离开祖国时,心里想着如果朋友要写什么嘱托的话,那一定是:如果你们到国外是为了在那里促进建立苏联式的社会主义民主,那么我们祝愿你们的飞机掉到海洋里去!
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一贯宣称政治生活高度民主,言论自由,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积极性是苏维埃新社会的基本特征。然而,正是在追求这种目标的苏联出现了经久不息的“持不同政见者运动”,尤其是在政治敏感度相对弱一些的自然科学界涌现出了大量持不同政见者。
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主要是知识分子,俄罗斯知识分子固有的历史传统和对精神自由的追求激励其不断地去探索真理、公正、民主和自由,直面权势,批评和质疑占统治地位的官方意识形态和现存的社会政治制度。
“持不同政见者”是在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个人崇拜和“解冻”背景下出现的,不过,一开始“持不同政见者”只是一股社会思潮,并没有成为一场运动。到60年代中期,也就是勃列日涅夫执政初期,“持不同政见者”逐渐成形为运动,它几经起伏,成为勃列日涅夫任期内苏联政治和文化精神生活领域引人注目的重要现象。
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运动,主要由麦德维杰夫为代表的民主社会主义派、萨哈罗夫为首的西方派、索尔仁尼琴为代表的新斯拉夫派以及其他一些思潮构成。各派主张既有区别,又有相似之处,但在反对复活“个人崇拜”,要求民主、自由和法制方面,要求“在尊重人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法律秩序是一致的”。
持不同政见者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苏联党和政府工作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甚至是危机,然而,苏联党和政府却把这些来自社会的不同声音当作是给社会主义制度抹黑,是帝国主义思想颠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先声,因此,采取各种措施压制和打击持不同政见者。
1966年11月,勃列日涅夫主持召开了专门讨论意识形态问题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会上勃列日涅夫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可能给我们带来无法克服的危害,应该加强意识形态的工作。”
为了强化思想工作,苏共中央和政府的宣传部、科学和学校部、文化部等职能机构拟定了新时期强化宣传鼓动工作的具体措施,除了要求全社会不断加强马列主义理论学习之外,在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后都要展开强大的宣传活动。一向受到特别重视的青年政治思想工作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一时期,宣传部门和一切有关研究机构出版了大量的书籍,从各个角度不厌其烦地讨论如何在学生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甚至有人提议在大学生宿舍中开展政治教育。五年大学生活每一周开展什么活动,由谁组织,由谁监督,活动的具体内容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
此外,勃列日涅夫时期为了向世人宣传和证明马列主义和苏联共产党方针的正确性,力图在全国营造一种欣欣向荣的社会气氛,政府不断新建各种纪念馆和纪念碑,勋章和奖状漫天飞,庆祝会和纪念会一个接着一个地召开。发达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更把这种粉饰太平的举动推向高潮。
但是到了1968年,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安德罗波夫在呈报苏共中央的报告中说,通过监控发现青年政治思想工作状况不容乐观。许多学生学习马列主义和党史课程纯粹是为了应付考试,在他们眼中高校党的工作者就是一些不学无术,只会对学生进行监督的人。
1976年安德罗波夫在给苏共中央书记处的报告中进一步谈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三年来监控高校学生的情况。“在青年学生中三年之内发生了324次不良表现,参加的人有4406人……发表诽谤性的、蛊惑性的、修正主义和其他政治上有害的意见,作为不良表现的一种形式,在数量上和参与的人数方面都是最普遍的。”
勃列日涅夫时期社会团体行政化倾向非常严重,社团逐渐演化为党和政府控制知识分子的工具。由于社会团体和各种协会与党的机构一起控制着大多数出版、评奖、出国以及晋升的途径,它的权力很大。如果一个作家不能发表自己的作品,那他就无以为生。
尽管政治局年年研究意识形态问题,次次都强调它的重要性,但对社会形势和人们价值观念趋向的变化,却一直拿不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政策和举措,即使是通过的决议和措施大多也没有得到执行。
尽管勃列日涅夫明确宣布,苏联不禁止与众不同的观点,也不禁止对公共社会的各个领域进行批评。然而。从60年代中期,苏联政府和安全部门迫切需要利用法律措施来打击日益高涨的要求民主、言论自由与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的持不同政见者运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俄联邦增补了刑法关于反社会秩序罪的第190条。
新增加的俄罗斯联邦刑法第190条内容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模糊性,而且,判罪的依据更侧重于行动可能带来的后果方面,这样一来为执法机构随意解释法律条文,迫害持不同政见者留下很大的空间。
1967年安德罗波夫出任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后,为了加强同所谓的思想颠覆活动进行斗争,经过苏共中央批准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五局,“其任务是组织反问谍工作和与境内的思想颠覆活动作斗争。”第五局主要由负责文艺界知识分子问题、大学生和无组织青年、侦查匿名作者和恐怖行动策划者、以及专门负责同索尔仁尼琴和萨哈罗夫等著名持不同政见者打交道的处室构成。
克格勃第五局初期大约有200多人,1967年克格勃强化了自己侦察机构的工作,在一年当中招募了24952个新的情报员,占全部情报员的15%,并超过当年揭露出的持不同政见者人数的二倍还多。为了监督人们的思想和情绪,苏联的领导愈来愈经常求助于用特殊手段进行这种调查工作的专门机关,这一方面造成了国家安全机构不正常的膨胀,另一方面又使缺乏民主的现象持续存在下去。
政治上施加压力,分化瓦解是苏联政府对付持不同政见者经常使用的办法。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利季娅公开表示反对政府审判持不同政见者西尼亚夫斯基和达尼埃尔,并在要求为两位作家减刑的公开信上签名,从此,她的作品出版遭到限制,甚至她的名字都很难在刊物上出现,最后被作协开除。尤为严重的是一些因为持不同政见而被开除公职的人,很难再找到工作,他们只能靠家庭和朋友资助,以及干私活为生。
除了开除党籍、公职,收回住房,取消在莫斯科居住的权利之外,甚至还可以用“寄生虫”(不劳而获)的名义把持不同政见者遣送到边远地区管制劳动二到五年。198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布罗茨基就曾以“寄生虫生活方式”的罪名,被列宁格勒法庭判处到边远地区强制改造劳动五年。
对苏联氢弹之父萨哈罗夫的迫害就是政治上施加压力的最具代表的案例。1968年,当萨哈罗夫《关于进步、和平共处和思想自由的思考》一文开始在私下出版物上刊发,并且在西方广为传播后,尤其是萨哈罗夫明确反对政府镇压支持“布拉格之春”的知识分子的游行后,他就被禁止参与原子能实验计划了。1970年萨哈罗夫等人建立苏联人权委员会后,政府加大了对萨哈罗夫的政治压力。
1973年9月6日,苏共中央书记处通过了“关于萨哈罗夫反社会的活动”的长篇通报,并很快传达到全国各地和各个行业,从此,苏联掀起大规模批判萨哈罗夫的高潮。在政府压力下,40位苏联科学院院士发表公开信批判萨哈罗夫,“萨哈罗夫近年来不再积极参与科学工作,并发表一系列关于苏联政府及内外政策的声明……萨哈罗夫的言论已经沦为帝国主义反对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工具。”
1975年10月初,当萨哈罗夫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后,苏联政府再一次掀起批判萨哈罗夫的浪潮。安德罗波夫亲自批准一份有关“揭露授予萨哈罗夫诺贝尔和平奖政治背景的联合行动措施”的档案,要求克格勃在国外加紧散布西方授予萨哈罗夫和平奖是干涉苏联内政的言论。
1980年初,由于萨哈罗夫公开反对苏联出兵阿富汗,苏共中央政治局开会专门讨论了萨哈罗夫的问题,决定将其流放到不向外国记者开放的高尔基市。直到1986年底,戈尔巴乔夫才允许他重回莫斯科。
由于持不同政见者的许多活动从法理上讲并不违背苏联宪法的要求,这给执法机构处理持不同政见者增加了难度。1965年9月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逮捕了在国外发表文章的西尼亚夫斯基和达尼埃尔,12月5日莫斯科普希金广场发生了苏联有史以来第一次“要求公开审判西尼亚夫斯基和达尼埃尔”,“请尊重苏联宪法”的示威游行。
1966年2月苏联政府对西尼亚夫斯基和达尼埃尔进行审判,分别判处两人7年和5年徒刑。1967年A.金兹伯格、加兰斯科夫、薇拉拉什科娃和多勃罗沃里斯基等人,因为编辑并在西方出版有关西尼亚夫斯基和达尼埃尔案件诉讼材料《白皮书》,遭到逮捕,而后又逮捕并审判了发起声援支持A.金兹伯格等人的L.鲍戈拉兹和P.利瓦伊诺夫,这样每一次逮捕审判持不同政见者总会激起新的一轮抗议,引发更大的,更广泛的社会反响。
一批哲学家在给苏共中央的信中写道:“苏维埃国家的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作家因撰写和出版(在国内外)反苏维埃、反国家的文艺作品,被控从事反苏维埃、反国家的活动而遭到逮捕和公开审判的情况……此外,就我们所知,在沙皇俄国的历史上和欧、美、亚、非各洲的近现代历史上,也从未有过因在本国或国外撰写和出版反国家的文艺作品,被控从事反国家活动,而遭到逮捕和公开审讯的情况。”
即使是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认为最成功的一次审判,效果其实也并不像它所想象的那么好。1972年国家安全委员会逮捕了雅基尔和克拉辛,雅基尔的父亲是著名的基辅军区司令,死于斯大林的大清洗,当时持不同政见者对雅基尔的期望很大。然而,二人在克格勃种种压力下屈服了,他们不仅承认自己有罪,而且供出了近60名持不同政见者。
1973年夏天,国家安全委员会终于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有西方记者参加的记者招待会。在这次招待会上,被告像斯大林时代那样承认自己有罪,并呼吁其他持不同政见者放弃行动。为了这场表演,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安德罗波夫亲自出马,威胁利诱雅基尔和克拉辛,让他们在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配合克格勃工作。据后来移居西方的克拉辛在其自白书《法庭》中透露:安德罗波夫要求他们“是否考虑一下在记者招待会上在外国记者面前讲讲话?他们写了多少关于你们案件的谎言。应该洗一洗他们的脑子。要让西方知道,你们在法庭上讲的话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的。只是不要以为,我是在收买你们。”
尽管这场戏进展很顺利,克格勃的目的达到了,苏联的报刊杂志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和报道,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很少有人相信雅基尔和克拉辛的悔过是真诚的,大家都看到了他们两人和政府在道德与政治上的肮脏性,甚至有人怀疑他们二人本来就是克格勃的间谍。
送进精神病院与驱逐出境
利用精神病迫害持不同政见者是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历史上最为丑恶的一幕,通常的做法是把一些对政府不满或者对社会没有危害但是想法不切合实际的人,直接宣布为精神病患者,不顾本人和家属的反对强行关入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从而迫使受害者放弃自己的想法,保持沉默,不去进行所谓的反社会活动。
或者是先把某些要迫害的人逮捕,宣布他们违反了《俄罗斯联邦刑法》第70条(反苏鼓动和宣传)或第190条的规定(诋毁苏维埃国家和制度,扰乱社会秩序,不服从国家管理人员),而后由法院起诉并立即进行精神病学鉴定。通过鉴定宣布该人为无责任能力的人,这样法庭就可以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不公开审理,判决将其送人精神病医院强行治疗,从而,避免以前多次在政治案件审判中所面临的被动局面。
苏军退役少将格里戈连科案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格里戈连科曾在第18集团军服役,1964年因为组织“为恢复列宁主义而斗争联盟”被关入精神病医院。1965年出院后,格里戈连科以搬运工为生,拒绝领取战士养老金,并成了持不同政见者运动的主要人物。他不仅积极支持克里米亚鞑靼人返回家园的斗争,而且,还筹划成立人权组织。正是为此,1969年5月7日格里戈连科在塔什干被捕,谢尔比茨基法医研究所对他进行了检查,并宣布其为精神错乱症,送往专门的神经病医院接受“治疗”。后经劝说到美国治病。
若列士麦德维杰夫因为在国外出版了几本有关批判李森科的书,并对苏联生物学发展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1970年5月29日就被从家里强行抓到精神病院,准备对其进行强制治疗。主治医师利甫希茨认为若列斯·麦德维杰夫有二重人格,
“他是个生物学家,可同时他又总是做许多和他的直接责任完全无关的事情。再说,他总是对某些事情感到不满,总想对某些事情进行斗争。”但由于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和文化界人士的强烈抗议,20天后若列士一麦德维杰夫被释放。
驱逐出境乃是政府制裁持不同政见者的另一措施。70年代中期,尤其是在“欧洲安全和合作会议”谈判期间,苏联开始迫使大量持不同政见者伴随着犹太人移民潮流亡西方。马克西莫夫、戈尔巴涅夫斯卡娅、阿马利里克、金兹伯格、西尼亚夫斯基、图尔钦、布科夫斯基、格里戈连科、若列士·麦德维杰夫等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都移居西方,以至于在西方的苏联持不同政见者远远多于苏联国内的持不同政见者。对于一些不愿离开祖国的著名持不同政见者,苏联政府甚至不惜采取驱逐出境的办法,强行将其递解出国,索尔仁尼琴就是这样被赶出苏联的。
1970年10月初,当索尔仁尼琴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的讯息公布后,国家安全委员会开始积极介入对索尔仁尼琴问题的处理,并准备在他出国领奖时将其驱逐出境。然而,索尔仁尼琴却决定不出国领奖,打乱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计划。
1974年12月14日《真理报》和《讯息报》同时刊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关于剥夺索尔仁尼琴苏联国籍和驱逐出境的命令”,随后,索尔仁尼琴被押解登上前往法兰克福的航班,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活。
1956~1960年因政治原因被判罪的苏联公民共有4676人。1961~1965年被判罪的为i072人。1966年为48人,1967年为103人,1968年为129人,1969年为195人,1970年为204人。1976~1980年总共为347人。当然,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材料所公布的数字可能与实际的持不同政见者人数有很大的出入,因为许多持不同政见者是按刑法一般条款审判的,而且,被判处送精神病院或驱逐出国的持不同政见者远不都是经过法律手续的。此外,许多持不同政见者是通过行政、党或别的渠道施加压制的形式处理的。但是,通过这一材料最起码能够说明70年代以后,政府尽量减少对持不同政见者的公开审判,而采取其他各种方式了。
苏联持不同政见运动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压力,几经沉浮,但一直没有中断,这说明它有深刻的社会基础,是苏联社会病态的自然产物,并不像苏联当局所说的那样是西方颠覆苏联社会主义的结果。
(来源:阅读屋http://www.readhouse.net/articles/82651692/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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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逃离苏联的异见分子:我的祖国是一座精神病院
廖梅枝:精神病鉴定撤销了——可我的赔偿遥遥无期!
2013年9月10日,湖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廖梅枝出院近二年后,终于做出撤销《鄂人医精鉴所(2010)精鉴字第33号》鉴定书的决定。但已严重损害了受害者廖梅枝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廖在精神病院期间用相反药物治疗,致使部分器官紊乱,至今身体难以恢复。这种违背法治的可耻行径,严重违反了《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刑法》229条,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3、6、7条和相关法律相关条款,理应追究这件“莫须有”事件始作俑者,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
廖梅枝在材料中,有理有据的书写了以上这段文字,依据法律应该拥有的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处罚相关责任人,而现实是对她造成伤害的相关责任人不仅未受处理,反而“官运亨通”。湖北潜江市卫生局原局长朱方平(事发不久调任省卫生厅,曾亲自在其办公室控制廖的老伴,强迫写下“指证”廖梅枝有精神问题的书面材料);指挥多人非法控制廖梅枝送精神病院的原潜江市老新镇卫生院院长陈圣堂(事发不久调入潜江市区中医院任副院长)。
廖梅枝,女,现年62岁,汉族。生于1953年12月28号。住址,潜江市老新镇中沙路1号。现住,潜江市东风路93号。属老新卫生院技术退休干部。身份证号422429195312284768。年轻时做过演员,也唱过歌,性格开朗活泼,后来才进入卫生院工作,自从被精神病院迫害后,头脑经常处于呆木状态,廖的老公杨春光说“他们对她像对待犯人一样”。
廖梅枝家庭环境不错,而且有正式的工作及诊所收入,生活也算过得美满,然而作为老中医的父亲生前的退休工资没发及儿子退伍安置问题,她开始了跟行政机关打交道,十多年的时间让她一步
步走到今天被迫害的漩涡中。2003年元月13日,经潜江市法院和江汉中院审理认定其父是一名老中医、国家技术干部,应该享有的退休工资等待遇。可是咱们国家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及手段让天真的她处处碰壁,断断续续五年后的2008年,廖梅枝觉得在潜江实在看不到希望,终于决定踏上北京上访的道路。在越访越冤的中国社会,廖梅枝并没有成为一个幸运儿,几年下来期望的曙光渐行渐远。他在被截访人员接回来后,主管单位卫生局把她关在了学习班46天,并被用武力协迫写非正常上访,不写就被暴力对待,而从此时开始宣传她有精神病。
廖梅枝说:“由于对北京环境不熟悉,忙活了几天有些程序也没有跑完, 2008年7月13日晚上,在北京南站夜宿,约晚上12点左右,被治安巡逻人员送往马家楼。第二天上午,潜江市驻京办的张
主任把我接到驻京办关押了一天,15日被潜江市卫生局监督办李元林局长(女)等人截回潜江市,直接关入为我一个人办的学习班,并说什么我在奥运期间到禁区上访,我申辩根本没去过,他们根本不听我的申辩,强行要我写下自己是奥运会期间到禁区上访的,不写就打骂。最难受的是8月1日,有个家伙打了我,还问我知道他是那个?问我被打了没有,我不吭声他就又开始打,直到要我说没挨打他才住手,还威胁说不能跟任何人讲,否则对我不利,不要害了儿子和家人,在这里被关押34天。在遭到这些迫害后还不够,8月21日,她被转到了离潜江市不远的杨市精神病院,8月28日才被释放了出来”。
这次简短的关押给廖梅枝扣了一顶踏踏实实的精神病帽子,这为以后的打压拉开了序幕。也许她自己也意识到了一只魔爪正在伸向她,未雨绸缪的廖梅枝于2009年9月29日专程到首都北京安定医院做过精神病和全面检查,结果一切正常。
可这一切显得那么徒劳!2010年2月11日(农历腊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廖梅枝在潜江市政府门口向有关领导反应完情况,正准备搭公交离开时,来了一帮人,将她拉上一辆将车牌用泥糊上的面包车,强行绑走送往潜江市精神病医院,并不告知家人。廖梅枝这次就在精神病院被关了352天。
为了实现关押、控制廖的合法性,2010年3月6日,潜江市卫生局等政府机关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做了一份鉴定,一名医生给廖梅枝做出临床诊断:“妄想症”。住院书上写的入院理由是“有受迫害的幻觉,证据是廖梅枝认为自己受到攻击;且上访多年。最终该司法鉴定所出具了《鄂人医精鉴所(2010)精鉴字第33号》鉴定书,鉴定结果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廖梅枝说:“我在被关进去的时候身体还有伤,他们不给我吃治疗的药,却强迫我吃精神病的药,每天要吃三次,而且还把我双手绑起来打针,导致身体多处器官紊乱,眼睛模糊不清,我们家开门诊的,我深深知道这种药不对症给人带来的后遗症,而且我放风的时间特别少,很少见到阳光,家人接我的时候是要扶着我的,根本站不稳,眼睛养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复明”。
当廖梅枝的爱人杨春光知道妻子被关在精神病院后找到医院,医院否认关人。2010年4月以来,杨春光前后去了六次,一直没有能见到妻子,英国卫报得知此事后前往潜江采访,在媒体关心、过问下政府才告知廖梅枝家属她就关在医院内。家属当时就报警、求救,可是潜江市公安、检察院答复:“我们帮不了!因为市政府来了东西”!无奈之下,杨春光赴京控告。在国家信访局发函、湖北省信访局等领导过问下,才允许家属到精神病院会见,而且只准许见15分钟。
由于廖梅枝的身体越来越差,且家人再也无法忍受这种迫害,所以廖的家属及亲朋好友在市政府大门前拉起横幅、挂牌子抗议,由于怕影响扩大,政府最终在协迫家属签下了不合理的协议书后,于2011年元月28日才把她放了出来,而此时已经到了第二年的腊月。
廖梅枝出院后及家属近二年来多次到湖北省及潜江市各相关部门求证,期望洗清冤屈。也由于英国卫报报道及社会舆论关注下,2013年9月10日湖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终于做出撤销《鄂人医精鉴所(2010)精鉴字第33号》鉴定书的决定。
精神病的鉴定撤销了,可是,相关赔偿、问责追刑又在何处??社会主义法治又在哪里?这成了廖梅枝遥遥无期的梦!而迫害则如影随形。就在2015年10月12日上午8点,他们夫妻去潜江市政府反映问题时,还被赶来拦阻的潜江市卫计委接访人员陈某打伤,本刊电话采访时,廖梅枝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武汉协管员杨光明:为什么我的退休金每月只有720元?
尊敬的各级政府领导:
我叫杨光明,出生1954年10月24日,今年60周岁,家住武汉市江汉区水利路246-4号,本人是1962年随父母响应武汉市的号召支援农业第一线,当时武汉市政府对我们说,支援农村三至五年,以后都要优先回城的,结果在中国的大地上,开展了文化大革命,政府对我们的承若也就搁浅了,因为当时的干部都打成了走资派,这个事情就成了历史的遗留问题,后来经过我们长期的上访维权,终于在1995年我们的户籍问题得到了解决,我们有了武汉市的居民户口。1994年我参加了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派出所的流动人员协管员,后来又在社区当安保队员,2007年常青街政府为我们买了社保和医保,在2011年5月我在常青街富豪社区警务室上班。突然我发病了,我到新华医院一检查是脑溢血,我就在医院住了5天院,我怕失掉了工作我就要求出院,医生不让我出院,我强行要求出院,出院以后我就上班了,可是常青街的领导说我身体不好要我回家休息,后来我才发现我的岗位被街道的领导让给了富豪社区书记的儿媳妇,我没有办法生活无着,就在2011年离岗后开始了我的艰难上访维权之路,后来通过当时纪委书记贺国强的回复,我才每月有600元的生活费,社保还是由常青街办事处帮我交,可是常青街的领导把我的社保转到五七工的社保,武汉市政府对外宣传的是没有进入社保的可以进入五七工社保,可是我是有职工社保的,为什么把我的也转入五七工社保,这是为什么呢?今年是我60周,岁本应当是职工退休年龄,可是常青街的领导把我的职工社保转到了五七工,人家职工退休几千元,可是我退休只有720元,我就想不通我给政府打工,从农村干到城市都是在为这个政府打工,我为什么只能享受这个待遇?都是政府要求我们下放,人家下放期间算工龄,可是我们下放什么都不是,这是为什么?帮企业打工政府一再强调要买社保,不买社保还要受到劳动部门的处罚,可是我帮政府打工,地方政府可以不帮我买,为什么现在聘用的人员都是政府在买,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们的事情就是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说的“这是灯下黑”?政府的政策只对准企业是不对准地方政府的,难道现在提倡的公平公正道理何在?中央一再强调只要是政府统一安排下乡期间都要视着缴费年限,而武汉市政府又是怎么落实这项政策的?武汉市政府对我们60年代下放人员只认定身份,不认定工作年限,好比一座大山压的我们透不过气,有冤无处诉,有理无处讲。(有身份认定表一张)作证。
我要求常青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3号令补交我的1994年至2007年的社保医保。按照武汉市社保局的文件纠正我的五七工社保转入职工社保,按照中央劳动人事部(1985)2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91)20号,(91)人字403号文件,解决我的退休工龄,让我正常的退休,我强烈要求各信访部门给予我书面答复意见。
为了这个事情我找了武汉市社保局信访处,他们说我没有劳动局的档案,我帮政府打工江汉区财政局帮我买的社保,也不算劳动局的档案,请问武汉市政府你们有什么政策安排过我们60年代下放人员的工作呢?我想在社保局信访处录音录像,他们立刻翻脸不接待我了,为什么信访现在这么不阳光,我找常青街办事处维稳办的钱书记,他说我的要求违反了地方的法规,我的问题不能解决,你愿意去哪里上访就去哪里,你要去北京你就去吧,我没有办法只好请求党中央为我伸冤,我为政府打工了40多年,现在每月只有720元生活费,我们怎样生活?武汉市城市最低保障每月也有600元钱,现在物价这么高望政府帮忙解决我们的生活困难。为感
诉求人:杨光明
2014/10
丁灵杰:从我的再次被关押看久敬庄是“黑监狱”
2014年10月28日上午8点15分左右,我准备到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在离看守所800多米远的地方,一辆警车在我身边驶过来停下。车上下来几个警车把我拦住,一个警号为064470的警察查了看我的身份证和随身物品,并询问到这来干什么,我告诉他是来看10月2号晚1点多被抓住关在这的郭宏伟,在这等郭宏伟的妈妈,他们还是不让我走,并向上级做了汇报。
等到郭宏伟的母亲和林明洁、李生赶到后,就又要查看他们的证件,被郭宏伟母亲等人拒绝。这时又来一辆警车,车上下来10几个人把我们围住。在僵持过程中,看守所对外接待室开门了,我们就进去给郭宏伟存钱、存衣服,并要求见郭宏伟的预审,被告知,郭宏伟是几十人的团伙要案,案件归北京市公安局管,还不知道预审是谁。郭宏伟的母亲和林明洁多方联系、投诉,在等待过程中我就又到接待室给被关在大兴看守所的维权人盛兰福存钱,负责存钱的工作人员说,要经过盛兰福的预审同意才能存,他们联系,让我耐心等待。
我就又到门外看郭宏伟母亲他们这边怎么样了,我刚出门口,就发现郭宏伟的母亲他们被几个人几个警察围着查看证件,本来已经散去的警察又围了上来。一发现我出来,一个警察就喊,看着那个女的,别让她跑了,听他这话,我就往一边走,两个警察见状赶紧冲过来,把我拦住。郭宏伟的母亲和李生说,那个警察追你把鞋都跑掉了。这时已是11点多,我们早上5点多动身就往看守所赶连早饭都没吃,到此时已是饥肠辘辘,想去吃饭,警察说他们管饭,把我和郭宏伟的母亲推上了刚刚开来的一辆警车,林明洁被另一辆车带走,李生被看在原地。
我和郭宏伟的母亲被逮到黄村派出所,让我们上了另一辆车(原来的车刹车片坏了),12点多我们被送到了久敬庄(北京市的接济服务中心)。郭宏伟的母亲拒绝下车,斥责他们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僵持到两点多时郭宏伟的母亲下车去厕所,车门被他们锁住,把我们俩送到一个他们称的“单间”里,不让我们随意走动。我们门口被几个保安堵住,我出去打水、上厕所保安都要站在厕所门口等我。
郭宏伟的母亲被接访人员接走后,久敬庄清场,赶走了所有的访民,我更成了重点保护对象,8个保安挪到了我所在的屋里,我出去打水、上厕所两个保安也会跟在身后。他们说上边交代,我是重点看护人员,一定要把我看好,期间我多次电话投诉久敬庄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无果。
晚11点多时,又把我安排到了保安值班室,交代接管的保安,“这是上边交代看好的重点看护人员,看好”。到早上5点,保安交班后一个保安把正在睡觉的我叫起来,指责,“你知道你什么身份吗?到我们值班室来睡觉,嫌这条件不好别来,住宾馆去,北京不欢迎你”并把我赶到了关押访民的一个房间,还是不让我离开久敬庄。6点多时我看见一个保安开大门,就赶紧过去,在他的注视下离开了久敬庄。
这次,我又用我的亲身经历见证了久敬庄,这个所谓的“接济站”缘何成为访民所说的“黑监狱”。去年园博会期间我和许多访民也被非法关押在这,并用一直随身携带的相机记录下了被非法关押的访民被迫翻墙逃生的真实场景。
这么长时间来我一直把他留作一个纪念,现在我要拿出来,让大家见证真相,并为我当初的懦弱、无知感到惭愧,就像北京维权人士李学会所说,“今天的不幸源于昨天的冷漠。”现在我在想如果我及时曝光真相,如果我敢于站出来抵制一切侵权行为,维护大众利益,我还会有今天吗?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最终放纵的是人邪恶的欲望,使整个社会道德滑向低谷。“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们在这个环境里每个人都难逃被侵权的厄运,只是觉与不觉。
丁灵杰
2014/10/30
在久敬庄警察在给我们录像

久敬庄内的访民翻墙而逃
吕耿松:对我的管控升级了!
从昨天下午开始,警方加强了对我家的控制。昨天中午12点下班回来,我妻子发现前门、后门都有人把守着,就对他们进行拍照 ,一个新来的戴眼镜的便衣也对我妻子进行拍照 。过了一会我女儿回家,那个眼镜对我女儿进行盘问,我女儿说这是我家,那人才放她进来。
今天上午10 点,绍兴访民胡友淼等三人来我家,一协警上前盘问,要看他们的证件,我看到后骂了那协警一顿,责问他有什么权利盘问我家客人。过了十分钟,李姓片警带了三个协警来敲门,问我那三个是什么人,我说是表亲。他说是什么样的表亲,我说表亲是说不清的。他问我他们叫什么名字,我说你问他们自己,我不能告诉你别人的名字。我让片警进入家里,三个协警站 在门外。胡等三人拒绝回答,只说自己叫小胡。
片警威协胡等说,老吕家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的,所以我必须弄清你们的身份。我感到这是一个新的信息,立即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是上级的指示。我说以前可没有这样的规定,他说是最新指示。因胡等态度强硬 ,他们也知道访民不好惹 ,所以找了个台阶,既然是你家的表亲,我们就不查了。片警走后,胡友淼等为了减少一点麻烦,也回去了。11点多我去买菜,两个协警紧跟着。我问那个被我骂了一顿的协警,两会早就结束了,为什么还要紧盯我,他说这是上级指示,不紧盯他们就要扣工资。我说,以前你们并没有对来我家的人进行盘问,现在盘问也是上级的指示吗?他说当然是他,否则他怎敢。看来,对我的管控升级了!
2014-3-25







武汉魏汉顺:我对拉我的官员说别碰我你的手很脏
2月11号我又一次被强带到武汉这个熟悉而又无家的城市。10号的晚上马家楼突然来了一帮人说是湖北专班的。还有穿警服的警官。当时我正在询问北京110强带是否给当事人看强带证。我们的生命受到威胁。北京警察是否保护全国在京人员的生命。强带我们为何不出示强带证。没有强带证是否算非法强带。北京110总台说没有强带证是非法的。要我将手机给马家楼的警察。那些警察拿了湖北省的钱对我直吼不肯接手机。当时被他们打后的耳鸣又发作了什么也听不见。吼叫声太大什么也听不见。只好关机。
这时一个湖北专班的对我说,摄象就是强带证。天哪还有这样的强带证。我只好缓步向湖北厅外走。有个官员想拉我,我对他说别碰我你的手很脏。身后跟着一大群人摄象。有穿警服的和没穿警服的。他们向别的大厅人员吼道。都进去不许看。我突然想到了看过的书红岩,白公馆和渣滓洞,我大声说江姐不是这样被带出监狱的吗?在下楼梯的时候我又大声的说刘胡兰不就是这样倒在敌人的铡刀下吗?
当我走到楼梯转角处身后突然响起了声音,大声叫那是国民党。我回过头去看了一眼。身后有几个摄象机对着我。我又回过头来继续下楼梯。并大声说今天你们这些共产党人将我强带出马家楼/机枪在哪儿快扫射吧?这时我已带到了院中的京巴车旁。将我往车上推。我唱起了红岩上红梅开这首歌。京巴车号;京e31401。
武汉拆迁户魏汉顺
2014、2沈阳辛颖:我的五次被拘留的经历
2013年5月9日,我与几个朋友相约去锦州玩,看世博园开幕,品尝锦州烧烤。10日凌晨二点多钟在旅店睡觉时,大批沈阳公安不穿警服,不出示警官证,对我们搜身,没收手机,将我们强行抓回沈阳。因为我们是上访户,或曾经上过访,身份证上有上访记录。
10日早晨我被抓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五里河派出所审讯一白天,沈阳市公安局好大喜功,为了能在我们身上挖出东西立功,成立了“509”专案组。晚上我被送到沈河分局刑警队,审了我一夜,说与我同去锦州的王素梅和赵智军与锦州有通话记录(事后知道是和亲属通话),说我们与锦州串联,要跪地拦车喊冤,喊口号,散传单,与境外势力勾结要给政府难堪。第二天又把我送进沈河区公安局看守所审讯一下午,还是要我按照他们的意思承认去锦州闹事。我没有这个想法,当然不能承认。
11日晚上我们12人集体被沈阳市公安局“509”专案组送进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随后就是连番的审讯,老话题,让我承认到锦州与外地人串联,要拦车、跪地喊冤、撒传单、喊口号。我对他们土匪般的行为表示抗议,一再要求见律师,见驻所检察官。
5月15日上午十点多钟我被带到看守所三楼特审室,沈河公安分局预审员刘云龙与我谈了一上午,告诉我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我们此次目的不是想去锦州闹事,就是想引起政府关注。我反驳他说我们没带上访材料,我连笔和纸都没带,我拿什么引起政府关注。他又说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们双方必须坐下来谈判,他告诉我公安局代表政府,政府错了也不会让步,让步的只能是我们,我们必须认错,写个悔过书,就放我们回家。我不同意,他让我回去好好想想再答复他。
下午四点多钟我又被带到了三楼特审室,刘云龙在多次劝我配合做笔录无效之下突然恼羞成怒,撕下虚伪的笑脸,拽着我头发对我破口大骂,扬言要把我挂墙上,不时的跑到我面前对我扬手要打我。大言不惭的给我讲他审人的手段和细节,他说审讯一对上访户夫妻时把他俩分别关进两个屋,扒光衣服用电棍“秃噜”,还无耻的问我是否尝过电棍的滋味。他又恐吓我第二天要去抄我家,抄家时我爱人和上学的孩子必须在家,开几台警察在我家楼下闪警灯,让邻居都看到,都知道我违法犯罪了,要让我和家人在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抄完我家还要去抄我妈家,要吓死我身体多病的母亲。刘云龙说现在虽然劳教取消了,但是公安局能把我收教,找我证据判我刑,让我在监狱呆几年。
刘云龙告诉我这十几人都受我牵连进到看守所,我不承认错误他们也不能回家,只要我在笔录上签字就放我们十几人全部回家。他多次告诉我冲灯说话决不食言。看到室内头顶有三个摄像头,肯定会记录这一幕暴力逼供的场面。为了母亲的身体健康,为了孩子心里不受到伤害,也为了让十几个受我连累的朋友早日摆脱牢笼,我妥协了,按照他们的意思在笔录上签了字。但我下定决心出去后要求调取监控录像,控告他们的暴力恶行。还我们清白。
愚笨的我本以为我按照他们的意思签字后我们都能被释放,没想到冲灯发誓的刘处长食言了。18日早上沈河分局警察拿了一份刑事处罚单过来告诉我再给我加五天,我非常生气,拒绝签字。
没想到下午刘姓处长又在三楼提审我,把我胳膊和腿扣在老虎凳上,对我破口大骂,说我上午态度不好,还多次跑到我的面前要打我,让我配合他们做笔录,他们采取这种流氓手段逼迫我又一次妥协。
21日下午四点多种,我终于被放出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释放证明书上写我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现因不构成犯罪,转行政处罚”。 我向专案组要拘留处罚单,他们说我签字就给我,不签不给。为了日后有证据告他们,我毫不犹豫地在处罚单上签了字。我的几个朋友当时没得到行政处罚单。
沈阳市公安局滥用职权,仅凭王素梅与赵智军两个与亲属的通话将我们以刑事拘留送进看守所,事后为了掩盖错抓我们的行为,就刑讯逼供让我们按照他们的意思做笔录承认是想引起政府关注后以行政拘留释放。我只是一名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上访户,我哪有什么能力能引起政府的关注?!是你公安局违法在我们的身份证上输入不良信息以备时时刻刻控制我们,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是公安局个别领导急功近利,想在我们身上立功,才发生这次错捕事件,制造了这起群体冤假错案。
第二次、三次拘留
2013年5月28日,刚刚走出看守所的我因为网上曝光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被刑讯逼供的经过,与一起被送进看守所刑拘的朋友研究去北京找维权律师打官司,走集体访控告沈阳公安,又被沈阳公安找借口两罪并罚拘留了20天。
第一项罪名:无端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第二项罪名:在微博上故意虚构事实,发布虚假涉警负面言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与我们同去锦州的王学英当时没被警察找到,逃过了看守所一劫。5月27日下午她给我打电话,说沈北分局辉山派出所的所长在他家门口,要找开锁的撬开房门进屋,她说已经告诉所长如果他们敢这么做自己就从10楼跳下去,我听她语气又激动又害怕,就想过去安慰她一下,顺便替她求求情,毕竟我们没触犯法律,我已经遭了11天的罪,不想让她在重蹈覆辙。
到她家门口后我向辉山派出所的所长介绍了一下我们的案情,告诉他我们没违法犯罪,我们是在旅店睡觉时被抓回沈阳的。所长让我劝王学英把门打开,去做完笔录就让她回家,我说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敢劝她开门,如果你们把她带走拘留了,以后我怎么面对她,我不会劝她开门。说完后我就走了。
不久我接到王学英的电话,说分局张局长给她打电话了,肯定不拘留她,做完笔录就让他回家。她说局长这人挺好,说话肯定算数,她已经打开门让所长进来了。我怕王学英也像我们一样被关在看守所里家人找不到,就决定和许梅英陪她去辉山派出所做笔录。到辉山派出所后我和梅英的身份证被警察要走,过一会梅英被叫走,我住地派出所的警察来接我,对我收身、收兜子没收我三部手机,并告诉辉山派出所的警察是防止我在路上发微博,后把我带到沈河公安分局五里河派出所。
半夜两三点钟我被带到二楼做笔录,有一名便装男人酒气熏天的拿着我的手机让我把关于公安局的帖子全部删除,派出所的殷所和一名警察也劝我把贴子删除后做个笔录就放我回家。我用手机登陆上新浪微博,那个男人抢走了我的手机。
坐在电脑附近做笔录时我看到警察不按照我说的记录,我提出抗议,我说你这不是在给我做笔录,是你自问自答。他满不在乎的说意思差不多就行,我说意思差多了,他说你可以不签字。我不在配合他回答问题,到最后他问我签不签字?我说签,他递给我笔录,我直接在笔录上写“以上笔录已看过,和我说的不相符”。他看到后笑了,说这不白做了吗?我说这份笔录不是给我做的,是你自己给自己做的。这份笔录最终被换掉,9月2日起诉到法院后收到证据里的笔录上已经改成“辛颖本人拒绝签字”。
上午又有一个警察给我做笔录,我说我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带到派出所,更不知道什么理由给我做笔录,我要传唤手续,他说会给我传呼手续,让我先配合他做笔录,我说没有传呼理由我不做,他说那我就说你无语,我说随便,他就自己做起了笔录。到最后问我签字不?我说不签。
晚上所长张戈平找我,问我能否和锦州一起被拘留的朋友断绝关系,如果我同意他给领导打电话,我说不能。
晚上10点多钟,沈河区公安分局警察对我宣布我被行政拘留了。第一个理由是我到位于和平区王学英的家,不让王学英开门,阻拦棋盘山公安分局辉山派出所民警办案。第二个理由是我于5月11日至27日之间在互联网上发布诽谤警察的谣言。
我说我11日至21日被你们关在沈阳市公安局看守所了,我怎么能在看守所在网上发布言论?我向警察要处罚单,他说你签字我才能给你,我说我签,我在他给我的处罚单上签上“请转交家属”字样,并在后面签上我的名字。他来不及阻止我,让我将这几个字勾掉,我不同意,他只能给我一张处罚单让我在这几个字后面添上“收到处罚决定书一张”。他再次要求我勾掉“请转交家属”字样,我没同意。 听信了他们的谎言真以为拘留所不让带任何物品,包括处罚决定书,我小心翼翼的将处罚单放进兜子里,准备出去后将在看守所得到的拘留和释放2张票子与这张处罚单一并发到网上,让网友看看沈阳市公安局为了陷害一个人造假都造的如此荒唐与粗劣。我按照他们要求留下了我爱人的联系电话,在他们后补的传唤票子上签了字,拜托殷所长一定要通知我家属,取回我的兜子,殷所长叫我放心,说肯定会办到。
被警察带出派出所时看到我姐来了,想用钱先将我保释,他们说向上面汇报,我告诉我姐赶紧上二楼取我兜子,里面有拘留票子,保存好等我回来复议。(释放后我才知道我姐上楼后发现我的兜子被拿到三楼所长办公室,里面根本没有拘留票子,警察在我下楼后就翻我兜子偷走了我的拘留票子,二楼有监控录像,起诉后我会要求法院调取的)。
在拘留所里我看到了王学英,王学英告诉我警察让她指控是我不让她开门的,她没按照他们的意思指控我。她说是自己连累了我,我告诉她没这事公安局也会找借口把我送来的,不关她的事儿。
我与卖淫的、吸毒的、打架的、诈骗的,形形色色的犯人一起坐板、吃夹生饭、喝白菜汤生活了二十天,看着她们哭哭闹闹的过了二十天。在里面我没掉过一滴眼泪,我坚信自己没有错,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我不会掉泪,更不会屈服。公安局真正要处理我的原因是怕我们曝光509专案组刑讯逼供的罪行,怕我们找律师控告他们。
出去后我才知道我家人与朋友每个周三都去看望我,希望看看我的状况,但是所里不让见,说领导有话,不允许我接见家人。
6月17日我被释放,大门外看到十几个朋友招呼我,我高兴地加快脚步迎了上去,多多和刘姐她们看到我哭了,拉住我说“受苦了”!我的眼泪没忍住,终于掉下来了,我哭着埋怨她们,告诉他们:“我在里面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却被你们弄哭了”!分不出流下的眼泪是辛酸的还是喜悦的,但是我知道,为了这些朋友,这个牢我坐得值得。我们一起合了影儿,他们让我先和老公回家陪陪母亲,好好休息一下。
经过我多次努力,公安局终于给我一份扫描的行政处罚单。
第四次拘留
2013年11月2日,再次在网上披露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遭遇刑讯逼供后违心做假笔录的我又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以“虚构事实,发布虚假负面言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天。
沈阳公安定我虚构事实的帖子内容:“【梦魇般的锦州之旅,魔鬼一样的执法者】起先强迫我承认此行目的是要拦车、跪地喊冤、撒传单,后又告诉我事情调查清楚了,我们不是去闹事,就是想引起政府关注。最后终于用暴力手段强迫我承认去锦州想引起政府关注。”
我在拘留所绝食抗议,要公安局拿出我虚构事实的证据——监控录像。绝食8天后我被派出所教导员接出送进陆军总院输液。说等党代会结束后放我回家,经过我及家人再三保证不进京上访,11日我终于获得自由。
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立案时我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调取在看守所被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看守所给法院出具情况说明,说同步录音录像只能保存15日。沈河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雍力拒绝给我看守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说在法庭上出示。
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里,我被两次刑讯逼供,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与18日,5月21日我被释放后在网上多次发帖曝光在看守所被警察刑讯逼供的过程,5月28日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以“虚构事实,发布虚假涉警负面言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当时看守所的录音录像没过15天,公安局肯定有我“虚构事实”证据,否则拿什么定我“虚构事实”?
沈阳市公安局在网上发布,从2011年开始就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凡是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必须同步录音录像,为此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购置录像设备和存储设备。所以我认定,公安局肯定有这份录音录像证据。
第五次拘留
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微博上举报沈河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雍力私自扣留我要求调取的证据,2013年12月11日,我再次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以“公然侮辱他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天。
被公安局定罪的帖子内容:“【举报傀儡法官】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法官雍力扣留我们13人申请调取的重要证据,不准复印与拍照,厚颜无耻的说法院要留着存档。这份证据能证明我们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是否遭到警察刑讯逼供,就因为被告是公安机关,法官雍力就滥用职权充当傀儡,亵渎法律。”
沈河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雍力通知我2013年11月26日下午开庭审理我诉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锦州旅游事件”行政处罚一案,就是最初的沈阳市公安局“509“专案组。
法官雍力告诉我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9月30日已经给法院出具情况说明,说我们申请调取的看守所审讯室内的同步录音录像按照规定只能保存15日,15日以前的同步录音、录像被后续的数据顶替覆盖,所以已经无法调取。我要求法院给我这份我要求调取的情况说明,法官雍力说不行,这份情况说明法院留着存档,并拒绝了我复印和照相的要求,说庭审时会出示。
如果没有看守所的监控录像,我在网上披露在审讯时被刑讯逼供的经历,沈河区公安分局拿什么证据定我虚构事实?
11月26日下午我与二十几名朋友去沈河区法院开庭,在大门口法警要求我们一个一个进去,脱衣服安检,并没收了我的手机和兜子。我进到五楼,二十几名法警把守在法庭外,两个女法警对我脱衣服脱鞋子安检后让我进入法庭,我的另一位代理人因为要他们拿出没收手机的条款被拒绝进入法庭。
我的朋友只进来4个人旁听,大多数是被告方的旁听者,他们可以不被安检,手机不被没收。
法院对原、被告如此不公,我明白今天的庭审肯定有黑幕,知道我的官司肯定输,所以我申请法官雍力回避我的案子,法院没有书面裁定就驳回我的申请,我要求复议,没等我写复议申请,法院又驳回我的复议。我无奈只能退庭。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微博上我发了这条举报法官的跟帖,沈河区公安分局说法官雍力去报案,说我侮辱她。
法院为包庇公安扣留能证明我是否遭到刑讯逼供的证据,公安为了维护法院的面子拘留我。两个权力机构配合的好极了!
沈阳辛颖
2013-12
张林:我的最后陈述(整理后的文字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18消息:张林先生的案子今天在合肥开庭,刘晓原律师在网络上表示,今天没有当庭宣判。下面文字根据刘晓原律师在新浪微博上所展示的陈述词照片整理。我们未能找到陈述词手稿的全部照片,加上某些字迹难以辨认,因此下面文字只是陈述词的一部分。
法官和听众们:
二年前我离婚时失去了蚌埠 的住房,独自抚育二个孩子,恰巧朋友姚诚在合肥琥珀山庄有一套空房,离我大女儿读书的安徽(某某)大学仅隔一条马路,我就在今年元月底带着小女儿安妮搬了过去 。
我在学校周围事先察看了五所小学 ,发现只有琥珀小学是一所小区配置的普通小学,招生困难,每个班级只有二十多个学生,只要有电子学籍,交纳一点赞助费,便可转入。我后来办理了所需手续。
不幸的是,三天后,还在上学的张安妮在众师友的众目睽睽之下被不明身份的便衣男子带走,然后可怜的女孩被单独拘禁在琥珀派出所一个房间内,由一名男子看守,安妮失去了人身自由,不能回家。
后来琥珀小学校长曾亲口告诉我和女儿,因为恐惧和担忧,他曾经派三名老师跟踪带走安妮的人,但是被甩掉。
十岁女孩被带走,被单独拘禁,我没有被告知。已至家中焦急等待安妮回家的姐姐也没有被告知。
直到当天晚七点多钟,我才见到安妮,当时蚌埠国保支队副支队长(人名)对我们说“你们现在可以回家了”。
我和女儿以为获得了自由,但至楼下时却遭遇了合肥国保(人名)等人的暴力阻止,安妮至楼梯口后被多次强行拦住。
僵持到大概晚上八点钟,令我锥心刺骨的一幕出现了,一名相貌凶恶、身材高大的便衣突然抓住安妮的胳膊,把她强行拖走了,我目瞪口呆,简直难以相信这样肆无忌惮的暴行,而且是当着一个父亲的面,如此对待一个女童,那一刻我的呼吸停止了,全身也僵住了。
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我内心狂怒不已,心底里暗暗发誓,绝不能放过这名便衣,无论花多长时间无论付多大代价,我也要找到这名便衣,并把他送上法庭,就像犹太人审判纳粹分子那样。
连我当时都受到了强烈的刺激,何况我的女儿安妮只有十岁,从那以后她的精神状态就不太正常了,对陌生人充满了恐惧和仇恨。
在安妮被迫失学一个多月之后,4月7日,出乎我的预料,一批有正义感的律师和网友来到蚌蜅,送我们父女回合肥。大家试图让安妮返回校园。
在合肥期间,我主要是和各地来看望安妮的人们表示感谢,与我的法律代理人讨论采取何种合适的法律行动。
我一生致力于思考中国命运,为此蒙受了许多不白之冤,我都能够忍受,但当我老了,我的十岁女儿也受到 时,我不能再忍气吞声了。
起诉书指控我策划、组织实施一系列行动,完全不符合事实。那些行动都是网友们出于义愤,即兴发起的,根本谈不上有人策划、组织实施。我不仅事前不知道,事后知道后也是明确反对。因为我这一生受到 的打击太多,害怕过激行动给那些非法拘禁安妮的人找到打压大家的借口,我也担心那会使安妮返校的愿望成为泡影,所以主张温和、守法。
我有大量的证人可以证明,只要法庭给予足够的时间。
我的“囚徒”生涯何时了?——湖北姚学元一年五次被关押
我叫姚学元,男,现年72岁,宜城市鄢城办事处腊树村四组。
第一次,今年3月8号,有知情人透露:在宜兴宜宾馆有记者约谈访民,当时去了20多人,但由于访民的电话被政府窃听,法院、信访局的人提前到兴宜宾馆大堂等候,当访民景明国赶到时,见法院的人已等在这里,他得知便给记者打电话,说今天见面可能不行了,记者也乘机离开。虽然没有见到记者,但酷史们并没有放过访民们,也许是做贼心虚,这次限制访民人身自由的多达十人以上,少则十天,多则2个多月,老景约半年左右,我被限制12天。
第二次,5月7号,我从襄阳回家途中,村支书李茂安给我打电话,说回来后找我谈话。我当天下午便被限制起来,起因是:景明国和其他访民多次被关黑监狱,访民们在黑监狱遭到毒打、辱骂、虐待,几个月不让理发,不给吃饱,吃剩菜剩饭。尤其是胡军调任宜城市委书记以来,花巨资在胡尔废弃小学改造和新建24间黑牢房,访民们被关在这里情况更为恶劣,一天24小时见不到太阳,引起了访民们极大的愤慨。因此,老景对看管他的法院人说,你们给胡军带话,我们要跟他血战到底!5月24日,有二名警官找我谈话,问我:你们是打算起诉胡军,还是集体上访维权?答:两者都不排除。又问:多少人?答:不知道。二警官见得不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便悻然离去。或因报复或因震慑,胡军下令又将我从5月7号到10月8号限制我人身自由共计155天。
第三次,10月19日到北京上访,22号被骗回。23号晚7点治保主任胡发成开来一辆白色小车,共有4人,两人一班,24小时监视居住。
11月2号上午去理发,有马友发、张道平二位看守跟踪,由于理发人多,等候一个多小时,也许为了照顾我的“面子”,也许因屋内人多不便在屋里守候,所以二位便在马路边守候。由于时间长,又不放心,马姓看守不时到门口探望,这引起了理发师老王的注意,就问我:这个人怎么老是来看你?我说这是我的保镖。老王听后,拿着工具愣了十来秒钟,终于吐出:省部级待遇啊,出息了,混得人模狗样了。到11月15号撤走,共计监视居住24天。
第四次,11月28日上午7:45分,又来二位看守,村支书对我说只监视三天,原因是卫生大检查,以防万一,怕搅局,影响酷吏们升官发财的美梦。于11月30日下午5时许撤走。
第五次,12月1日去省城上访,3号上午9:4分左右,鄢城办事处武装部长黎明、信访办徐正友、腊树村治保主任胡发成便 到省公安厅接待处截访。在接待室由于胡发成态度蛮横粗暴,我就说:你们无非要我做第二个王德兰吧?胡接着说:也有这种可能。基层恶棍如此无法无天、猖狂,一是有大恶棍的支持,二是说明宜城黑暗、腐败到了什么程度。
自从王德兰死后,我的家人、朋友、族人经常有人来看我,我的女儿并嘱咐我:跟他们吃饭要注意(防下毒)跟他们走要注意,(防用车撞)。我已成为酷吏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遗嘱我已立好,交给了我的子女,若是非正常死亡,必与谋杀有关。
12月3号被强行截走,下午4点左右到家,已看到前二位看守张、武在门口等候,6:30号左右,开来一辆白色小车停要原处,又要对我进行24小时监狱居住。
当左右邻居看到这辆小车,无不愤愤然,这不是共产党做的事,这就象电视剧《红娘 》里马司令,他为了保官或升官发财,把患有鼠疫的人集中在一个地方,不让外出,也不给治疗,让他们死掉。
这次非法限制居住,不知是有期还是无期,恳请广大网友伸出正义、同情之手,解老朽以倒悬!
联系电话:13886271659
201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