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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菊芳被维稳人员打伤住院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24日消息】江苏南京被拆迁公民吴菊芳,在2021年10月21日,被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综治办主任蒋书余,安排社区工作人员进入小区对其进行搜查,并指使胡如凤将吴菊芳殴打成重伤,后被120救护车送往中心医院治疗。

    今天,维权人士给本网发来一段视频显示:我是江苏南京玄武区吴菊芳,21日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综治办主任蒋书余,安排社区工作人员进入小区对我进行殴打,致使我重伤,被120救护车送往了中心医院治疗。现在,我颈椎脖子已经不能动弹,尾椎骨及胸骨也被打断。在19届六中全会召开之际,出现这样的事情,我希望对玄武区政府新街口街道综治办蒋书余等人进行谴责!

    对于上述行为,深圳维权公民林生亮说:“吴菊芳因为自家房子被强诉,多年来一直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维权,行政诉讼胜诉得不到执行,反而屡遭打压,多次被拘留,长期被南京当局骚扰、跟踪,住所楼道24小时被政府安排的人员监视。我曾经帮助她脱险,被南京国保致电要求深圳国保对我进行威胁警告!”

    据了解,2014年吴菊芳自家的合法房屋,被南京市鼓楼区政府强拆,此后上访维权。当年,她家的房屋及屋内财产被夷为平地,导致损失惨重,于是她向南京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同年,南京市政府确认鼓楼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并责令赔偿。但至今7年了,各级政府部门均不予理会,行政命令形同废纸。

    为了追回自家的合法财产,吴菊芳多年进京上访,因此被辖区维稳部门列为维稳对象,每到所谓的敏感时期,她都会被南京维稳部门非法拘禁、稳控;每年国家重要会议期间,吴菊芳都会遭到各种打压,有时是堵在家里不准出门,有时是关进黑监狱或者拘留所,直到会议结束才获得自由。

    吴菊芳电话:13002593166

  • 关于陈科云被打伤若干情况的说明(之一)

    典型的寻衅滋事罪案,嫌犯为什么昨晚就放了?!

    我叫陈科云,曾两次被党国吊销律师牌的双料律师后,新时代的”黑五类”。

    2021年4月20日晚上9点20分左右,我从户外散步后回到租住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龙洞林机厂小区门口时,有5、6个人早已聚集在此,但我并不认识他们。刚进大门几步,身后忽有一人朝我喊:”老乡,你过来,我们聊聊”。我听到喊声后便停下脚步返身朝这伙人走去,问那个喊我老乡的人什么事?当我走近他们仔细看时,确定一个人都不认识。于是,我即转身往小区里走。刚转身,一个自称老袁的人就在我身后嘀咕:”早点从这里滚出去,否则废了你!”并阔步跨到我的前面,用手指着跟我散步归来、刚拿起手机准备录像的我家人,恶狠狠地狂叫”我他妈杀了你”!我只对他说了句”不要动手”,并将拿在手上的一个空纸袋迅速向他挥舞过去,试图挡住他,不料这家伙就转身扑向我,与另外二个暴徒一起围攻我并将我扑倒在地,对我连续殴打了十多分钟,直至接到报警的警察赶到现场方才住手。与那个自称老袁的家伙一起参与殴打我的另外二个暴徒中,那个穿蓝色T恤的暴徒在老袁狂叫要杀人时早已窜到我家人身边欲抢夺她手机并威胁说”你还要不要在这里住?”那个穿黑色上衣的暴徒则在其他两个暴徒殴打我时强行挡住我家人,不让她对现场录相,阻止她对我施救,还妨碍她报警。

    目前,我的胸腹部疼痛,右眼一片漆黑;已被确诊的伤情是:一根肋骨骨折,右眼眼睑淤血、结膜充血、全角膜水肿、中央区角膜上皮缺损等。另外,还有三根肋骨疑似骨折、肺挫伤待排,右眼外伤致”晶状体、玻璃体、眼底均窥不清”待查。

    这些暴徒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我,拦截、恐吓我和我的家人,其行为,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已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从暴徒们的聚集队形、挑衅方式、围攻步骤、群殴手法、现场管控、阻止拍照等情形来判断,既使对他们的刻意不做过多联想,也还是有点让人不寒而栗的。至少,这不仅可以证明他们滋事情节恶劣,而且也可证明他们久有预谋!

    然而,两个直接殴打我的暴徒仅被请到当地的龙洞派出所”询问”了二十四小时,昨天晚上就给放了!另外一个参与殴打了我的暴徒及其他同伙,却连请也没有请到派出所去!党国警方这么快放了嫌犯,是否要将此事不了了之?

  • 王和英被打伤警方不予受理

    【民生观察2021年4月4日消息】2021年4月1日,江苏昆山维权人士王和英就2019年2月24日在北京被打伤报案后至今没有受理的案件,再次去北京丰台区洋桥派出所作受案笔录和伤残鉴定,却遭北京警方推诿。

    因有2019年2月24日在北京被打伤报案后至今没有受理的案件,2021年4月1日下午四点,王和英再次去北京丰台区洋桥派出所:派出所手机号是18518867655的警察在年前电话告知,她随时都可以去派出所找他作受案笔录,并给找相关部门做伤残鉴定。

    到派出所后王和英电话联系上该警察,该警察让她在接待处等着。后来还是那位在年前应付她的警号为003427(罗阳)的警察出来再次口头告知王和英:“你这个行政案件属于接访事项,我们已经移交你户口所在地昆山公安局新镇派出所了”。王和英告知此警察:被打伤打残属刑事案件,不是行政案件,再者案发地是在北京,我首先是向北京报的案,案件就该北京受理,为何移交给昆山?就算移交也请出具书面证明。该警察说:没有书面的,只是口头告知。

    无奈之下,王和英用手机向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反映情况,又向北京12345反映此事,均被告知等答复。

    据悉,2019年2月24号王和英在北京大兴区青云店镇的公交车站,突然被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架住两只胳膊强行推进旁边停好的中巴车里,同时手里的包被抢走,那些人当中她只认识当时村里的村长唐辉。

    据王和英讲,“车子开了一个来小时,到了南站附近的丰台区洋桥店合家宾馆大门外,这时又换上来五个身手矫健的陌生人,把先前那些人都赶下车。他们看上去像便衣警察或是雇佣的黑保安。反正不像普通人,上来之后就打我,其中两个人左右两边摁着我的胳膊,还是让我一动不能动,另外一个人上来就恶狠狠用尽全力打我一耳光,当时就把我打蒙了,只感觉天旋地转,头疼欲裂,左耳嗡嗡响。接着就是对着我的肚子猛踹了一脚,这时我已经感觉不到疼了,虽然回到家看到肚子上一大块淤青,好多天才消下去。打完之后再把先前的那些人叫过来,换了一辆14人座的中巴车(车牌号是京EM9805)。”

    车上共有十个人押送,车子连夜赶回昆山,25日凌晨三点左右把王和英送回政府安排的一间屋子里呆着,门外有人看守,王和英的手机和身份证都被没收。

    25日王和英借用其表妹手机向北京警方报案,北京警方让她本人去北京才行。怎奈当时她没有身份证,更失去自由。

    报警后第二天,昆山市政府就派人强行把王和英押进一辆用报纸糊起来的车子上,前面几个人再用黑伞挡在前面,车子绕了一个多小时后送进一家没有窗子的宾馆里。

    王和英说,“在宾馆里每天有十来个人轮流看守。被打的头疼耳朵疼一直不好,再加潮湿等原因,留下后遗症。二十多天出来后,4月3日到北京被打时的案发地(合家宾馆洋桥分店)报案,洋桥派出所出警后不做任何处理,只是让我去医院做鉴定后再去。”

    随后,王和英去北京耳鼻喉医院就诊,诊断为左耳神经性聋。头疼去北京协和医院被告知,诊断头疼最先进的仪器得预约几个月后,就没做。只是在另外一家医院看病时,医生诊断为神经性头痛。

    等王和英拿着耳聋诊断证明再去派出所报案时,派出所只是简单的记录了一下,记录了什么也不让她看,不给她做受案笔录,也不给她受案回执单,更不立案。洋桥派出所不理,王和英就多次给丰台公安分局局长去过多次监督执行申请书,但都石沉大海。

    王和英表示,“这次被打可能是因为关注苏州戈觉平和吴其和,让苏州公安局恼羞成怒借机报复我的可能性很大,这么多年虽然拘留、劳教、关黑监狱等,但一直很温和地对我,连说话都比较客气,更不要说动手打了。但是案发地是北京,报案在北京,北京警方依据什么法律要把案件移交给作案的昆山警方呢?”

    王和英电话:18210898908

  • 重庆曹礼淑进京被拦截打伤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2日消息】重庆荣昌区维权人士曹礼淑在两会前夕欲进京打工,却遭多单位维稳人员暴力拦截,并被黑保安打得满身是伤,现无处治伤无处安身。以下为曹礼淑讲述的事情经过:

    我叫曹礼淑,身份证号510231197105262224,家住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坡社区二组,曾经我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有一个美丽的农家小院,过着自给自足的世外桃源生活……

    2019年5月19日晚上,当地村匪恶霸带领一帮人破门而入,非法闯入我们的住宅,把我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暴力殴打拖拽后受伤严重,昌州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把我母亲送往医院急救,我们被逼迫当晚离开家,到医院照顾重伤母亲,第二天在财物所有权人都不在场的情况下,我们姐弟几户人家就失去了所有的房屋和财物以及全部生产生活资料。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荣昌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组织几百人,拉起警戒线不准任何过路人和产权人进入,就把我们几户人家的合法房屋连同室内外所有财物完全给我们毁灭了,我们这几户农民由此就沦为了无家可归,颠沛流离的难民……。两年多的多方诉讼复议及举报维权,反而遭到各种更加残酷的打击报复。

    我由此深切认识到,小胳膊是扭不过大腿的,在肆无忌惮的公权力面前,我渺小得连一只蝼蚁都不如。

    为了生存,我不得已暂时放弃了信访维权的念头,在北京找了一个工作,勉强靠打工维持生计。2021年2月底,我接到北京雇主的电话,要求我3月初务必过去上班。

    在匆匆安顿好老母亲和儿子后,我于3月1日离开重庆到达了西安,在网上购买了次日从西安北到高碑店东的G430次高铁。然而,在我经过两次安检到达站台乘车时,一件由多单位联合的违法事情,由此拉开了帷幕。

    三个自称是西安铁路派出所的三个民警,说接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的协查通报,要求我配合他们查验身份证。

    核查完我的身份证后,当事民警又扣押了我的证件,说我不能上车了,要在此等到我们重庆当地公安来接我。

    我问为啥?我又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可几个民警根本不理睬我的质疑,也不返还我的证件。直到动车被迫晚点18分钟列车长亲自来叫我上车时,我才得以上车。而我的身份证,被当事民警直接交给了车上警号为052124的民警。

    在火车上,民警详细询问了我此行的目的和我的一些情况,并直截了当的告诉我,下车时我们当地公安会来接我的。

    我问为啥?他说不知道。列车到高碑店东站停车后,预感中的一切,如期而来。在高碑店东站,刚到车门口的我,就被三个五大三粗的不明身份的壮汉将我的手机和挎包抢走,粗暴的将我拖拽下车。

    我大声向车站呼救,可没人理会。一个高个子踹我几脚之后,他们把我塞进一辆停在站台下面的白色商务车(车牌号是京A9D015),并恶狠狠的威胁我不准出声,称一会儿当地政府会直接来接我。

    随后,他们把车子开上了高速。因为不知道对方身份,我害怕得瑟瑟发抖,小心翼翼的问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不屑于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直接威胁我:“不准说话,再说话就打死你!”

    在极度的惊恐中,车开到了河北保定一家叫《华中酒店》的门口停下来了,他们鬼鬼祟祟的带着我,试图从一个隐蔽的小电梯上楼。我不知道上楼后会发生什么事,就坚持要在大厅等我们当地政府人员。毕竟大厅的公共场所,安全性要大得多。

    我的坚持,又换来一顿拳脚。他们一把拽住我把我又弄进车里后,雨点般的拳头就落在了我头上。一边打还一边威胁我:“再叫的话,打死你都没人知晓!”

    我哀求他们,“别打了,干嘛要这么对我?”打我的人回答说:“你别问我为什么,要问问你们当地政府和公安去。”就这样,伤痕累累的我迷糊地蜷缩在车上,又不知过了多久?大约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我们当地政府一行八人才从重庆坐飞机来到保定(他们是荣昌区政府信访办的马主任及一女工作人员,荣昌区公安局的熊志剑,刘万军,叶红;昌州街道的顾定彬,昌州派出所的曾兵!黄金坡社区一女性工作人员),他们不远千里来解救我,却拒绝帮助我和家人通话,并拒绝我报警求助和就医,之后不知过了多久,他们把我带上了一辆京AY3556号牌的中型商务车,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颠簸,押解我回到了老家。

    沿途,这些人民警察和工作人员还唉声叹气的不断抱怨,说我这个受害者害了他们,让他们也久坐这样的车子受罪。

    一趟简单的回原单位打工之旅,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我不明白我们当地政府和警方不惜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要把我带回老家的原因是什么?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作为一名弱女子,在绝对的权势面前,即使我遭遇了房屋被强拆被打击报复的非人遭遇后,即使我已经选择了向黑暗俯首称臣,只求能找份工作苟延残喘的去维持生计后,为什么我的屈服换来的依然是公权力一次又一次的肆无忌惮。

    我实在没有办法了,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自从失地失房没有任何保障两个年头以来。我们的身心备受煎熬,腐败分子把我们侵害得没有了正常的生活,为了全家人能够活命,我不得不外出务工颠沛流离,这两年来我们耗尽了所有的钱财,非但没有维护到自己半点合法权益,反倒把自己的唯一房产及室内外所有财物全部搭进去了!

    我们不光失去财物一无所有,身体还饱受多重侵害,落下了一身的病,一家老小完全没有了正常的生活。所以我在被抄家毁房半年之后选择一边打工,一边依法诉讼维权……

    我知道如果我不从那个泥潭深渊里拔出来,还会被混进共产党队伍中的腐败黑恶分子侵害,所以我在打工求生存的同时通过法律手段理性维权,让那些腐败黑恶分子没有借口,让作恶多端的人自行暴露他们的罪恶,我们是弱势群体,只有寻求法律的保护!

    人之恶天必诛之!中央扫黑除恶会慢慢的渗入到基层的!我在努力压抑心中被侵害的无法申冤的怒火!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会克制多久,因为原本丰衣足食的生活没有了任何生存保障,政府早就应该履行职责返还财物,进行补偿安置及损毁赔偿……然而这都没有,为了活命我们不得不想办法求生,现在被政府暴力拦截回来,被打得满身是伤,无人救治无处安身,我该怎么办?难道只剩下不惜一切代价自救的道路吗?

    我恳求各级领导及社会正义之士关注我的遭遇!谢谢!

    曹礼淑电话:15923177931

  • 福建江智安被维稳办打伤入院

    【民生观察2021年2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午,福建省福州市访民江智安,在到区政府办公楼找领导了解妻子的村民待遇时,被其辖区地保主任和维稳办领导施暴殴打倒地,后被送进医院抢救。

    今晚21时许江智安告诉本网义工,两周前辖区政府领导答应在两周内解决其妻谢小珍的村民待遇问题,昨天已经过了两周时间,今天上午江智安来到福州市鼓楼区政府找领导落实待遇,但领导称自己不在办公室,让江智安继续等待。为了面见领导,江智安就在政府办公楼附近等待领导回来。不久,区政府信访办人员来到江智安面前,说其妻的待遇问题要与江智安的信访问题一起解决,而这需要更长的时间,对此江智安表达了异议,称妻子谢小珍的村民待遇问题与自己的信访问题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之后区信访领导就来开了。

    约半小时后,江智安辖区的凤湖社区地保主任肖龙(音)和鼓楼区洪山镇信访办维稳办石阮二人就赶到了鼓楼区政府门前,他们不准江智安到区政府找领导,要求立即跟他们回辖区去,但江智安认为自己找区政府咨询待遇问题完全合法,并且自己在区政府等待时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所以社区领导无权禁止公民到区政府办事,更无权命令公民离开区政府跟社区领导回辖区。

    随后,地保主任肖龙(音)和洪山镇信访办维稳办石阮,他们二人就开始动手拖拽江智安离开,而江智安就拼命反抗,并斥责他们违法绑架,约拖拽了数十米时,地保主任肖龙(音)、维稳办领导石阮就猛地把江智安推到在地,致使江智安头部撞地、手关节受伤,此后二人欲再次殴打江智安,但有路人呼喊报警。不久,辖区警方出警,将头部受伤的江智安送往医院急救。

    数小时后,江智安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至晚间才回到家中。

    江智安反映,派出所有明显偏袒地方政府的迹象,因为打人的地保主任肖龙(音)和洪山镇信访办维稳办石阮都没有被处理,并且因为自己没钱治疗,要求警方让施暴者出资医疗费,警方也不肯。目前,江智安已经因为没有医疗费而回家自行疗伤。

    据江智安介绍,他家住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凤湖村,是“福州大抓捕14人同案”受害者。2010年10月,曾因自家房屋遭政府非法强拆,不仅未被赔偿安置,反遭官方肆意打击报复,曾于2010年10月19日,被当局授意下黑的社会人员手持铁棍,闯入其家打砸抢,导致其当时年少的女儿吓得大小便失禁,身心俱损,次年6月1日又遭当局报复,指使多名歹徒对其殴打,使其头顶被打破,昏迷不醒,险些丧命,而当地警方却拒不立案;由此,江智安被迫上访,且同时还依法投诉当地官员通过非法强征强拆大搞腐败等问题;因屡次上访维权,随遭到地方当局派人的多次追杀和雇凶殴打致伤等严重迫害;2013年5月5日,曾因乘车去福州市五一广场参加五四运动纪念活动,而被守候在公交车站的警方立时抓走,遭暴力殴打致伤后被关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禁毒大队,16小时之后才被释放。

    2013年7月1日,江智安曾因在北京上访,到外国使馆告“洋状”,举报贪腐,而被福清市警方遣返后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37天后被转正式批捕,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福清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枉判有期徒刑2年,直至2015年7月2日出狱;2016年9月,适逢G20峰会时期,因与多人参与维权抗争,而被警方再次在“福州大抓捕”行动中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走刑拘,其家被查抄;2016年10月12日,其被福清市检察院正式批捕,并被指控因参与“每周一聚”(含聚会、聚餐)、自由行活动,及“勿忘六四”拍照上网等活动,涉嫌“寻衅滋事”,违反了相关法律;之后其虽被暂短取保候审,但很快又于2017年3月30日被收监逮捕;2018年2月6日,其同案一行14人在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一同受审,并被当庭分别宣判,其中,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2018年6月,刑满获释。

    江智安妻子谢小珍电话:13799917031

  • 安徽周遵云私产遭强拆人被打伤

    【民生观察2021年2月3日消息】周遵云是安徽省合肥市逍遥津公园职工,逍遥津公园是庐阳区绿管中心下属单位,现实名公开举报原庐阳区纪委副书记,现庐阳区绿管中心书记张斌,指使手下非法强拆其私人合法财产,并雇凶将其打伤,报警后公安至今不予立案调查等违法犯罪问题。

    据周遵云讲述:2020年11月6日早晨,张斌率领手下以及庐阳公安分局逍遥津派出所民警和因吸毒、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被屡次处理过的社会混混共几十人,偷偷摸摸强拆我在公园的个人合法财产一一大型双层旋转木马。我和爱人得知消息赶到时,漂亮的旋转木马已在挖掘机的轰鸣声中惨遭毁坏,我爱人见了悲从心来放声痛哭,我赶紧拨打110报警。此时5个社会混混冲上来,其中一人从背后猛推我,致使我从木马平台摔到挖掘机上,我疼得呻吟,他们却嘲笑我在诈摔,后我被120送到医院,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右肘部骨裂,打了40天的石膏夹板。

    大家可能还记得,前几天网民义愤填赝的安徽民警张云龙,在办案时多次强奸一名被询问的女性的事吧?这个民警就是庐阳公安分局双岗派出所的。虽然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都发文严禁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但庐阳公安分局领导却置上级文件精神如浮云,公然派出逍遥津派出所民警全程参与对我个人合法财产的违法强拆,当我对民警说:“电马是我的合法财产,他们不通知我,也没有任何手续就强拆,是违法行为。”但出警民警却说:“我怎么知道电马是你的?我也不能判断他们就是违法的。”既不制止强拆,还让打人凶手大摇大摆离开现场,最后,虽然监控录像完整清晰记录下来,但警察竟罔顾事实,以没有犯罪事实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俗话说:什么将带什么兵,庐阳公安分局领导,你们该出来走两步吧,向党和广大人民群众作出解释吧。

    出事后,我80岁的老父老母,不顾年老体衰,坐着轮椅去庐阳区,市里,省里上访,但问题至今不了了之。张斌又指使公园主任到逍遥津派出所对民警嚣张地说:“你们不要浪费警力,让他想到哪告,就到哪告。”

    这个旋转木马,当初是逍遥津公园对外公开招标,我中的标,也是父母和我卖房凑钱所买,这本是我一家三代人美好生活的全部希望,但由于张斌的私欲腐败,他让我们全家的生活陷入了悲苦和煎熬的深渊中。当我气愤地对他说:“你这是砸了我们全家老小的饭碗。”张斌竟阴阳怪气的说:“对不起哦,就是我砸了你的饭碗。”旁边的副主任蛮横的说:“你们可以去捡垃圾,饿不死。”

    那么,张斌为什么要把包括我在内将近十个经营户都赶出公园呢?我给纪委举报信的内容一言以蔽之,张斌用恐吓、威胁、欺上瞒下等违法违纪手段,将我们所有人的饭碗砸掉,只给和他有利益关系的陶某一人独享,并将原有场地租赁费从1700万元/每年,直降到1000万元/每年。

    在合肥市纪委向我调查期间,张斌还嚣张的对下属说:“我在区纪委时和市纪委哪个不熟,他告也是白告,我没事,”但公园主任此时胆怯不敢和陶某签合同,就在我写这篇举报公开信的前天,张斌蛮横的对公园主任说:“要么签,要么你打辞职报告。”在张斌的淫威和纪委还没定性的情况下,明显违法的合同已经签了。

    根据国家刚刚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里面提出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我作为一名人民群众,都知道要学法,用法,守法,而作为党的干部张斌,却权欲膨胀,姿意妄为,为非作歹,毫无底线随意践踏党纪和法律。我认为,像张斌这样的恶官才是向敌对势力递刀子,才是党的危险分子,才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破坏者,希望相关单位严厉查处!

  • 李明洪被打伤致残维权无果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8日消息】李明洪是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6刑终528号】案子及如东县人民法院【(2018)苏0623刑初字429号】故意伤害上诉一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害人。

    李明洪老家如东县袁庄镇戴南村有一处老宅及附着物。村里想修路要砍李明洪家一棵祖传的古树。李明洪家积极表态支持修路,并想资助部分资金,但是,事与愿违,在李明洪主动多次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16年9月26日,李明洪为了保护老家祖传的古树不被戴南村村支书王亚兵纠集的10多人砍伐时,遭到村支书的殴打致终身残疾(右耳耳聋);一个星期后,10月3日凌晨,村支书又纠集10多人,在切断李明洪家电源,又打伤李明洪家人的情况下,将李明洪家的古树彻底砍掉。

    这一粗暴行为经如东县公安部门认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损毁财物罪。事情发生已过5年时间了,但村支书王亚兵一直逍遥法外,在村里耀武扬威、嚣张跋扈,潇洒地过着他的“村霸”生活。而李明洪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公正结果。

    2018年7月份,如东县公安部门把村支书王亚兵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损毁财物罪移送到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同年9月份,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将村支书王亚兵的故意伤害罪起诉至如东县人民法院,但故意损毁财物罪没有起诉。

    李明洪在历经了3年时间吃尽千辛万苦,案子于2019年8月在如东县法院终于走完程序,判决村支书王亚兵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执行。但村支书王亚兵不服判决结果上诉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但直至今日又过去了一年零两个月,李明洪也不计其数以书面材料、走访等形式向法院讨要结果,但无回音。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二审案件办理时间拖得太久,使李明洪失望至极。

    2020年11月15日,江苏南通如东县袁庄镇党委组织戴南村“村两委”换届推选会,会议上犯罪嫌疑人王亚兵嚣张跋扈,某些群众在法院还没有宣判的情况下,说王亚兵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楚,说其无罪,要求镇党委领导让王亚兵当村书记。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本决定2020年11月20日进行宣判,不知道什么原因,11月19日市中院打电话通知李明洪取消20日的宣判。

    李明洪恳请市领导为其做主,监督市中院给李明洪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结果。

  • 辽宁郭玉艳被打伤上访遭推诿

    【民生观察2020年7月6日消息】郭玉艳是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厢黄旗村村民,因房屋搬迁问题未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后遭到报复被歹徒暴力打伤,上访维权却被各方推诿,至今15年了犯罪分子仍然消遥法外,而受害人郭玉艳却多次被拘留被关黑监狱,被劳动教养判刑。

    郭玉艳家的几起案子起因是官商勾结保护伞开道的涉黑案子。2004年,厢黄旗村村干部将郭玉艳家60平米有房产证的住房、300平米宅院卖给服装厂老板刘国庆盖厂房,条件是不给回迁楼,不准重新建房。

    郭玉艳说“有房产证的房子600元一平米,我家60平米房子3万6千元,经过讨价给到5万元。300平米宅院不给钱,总计就给我们家5万元,请问这5万元能买到60平米的房子吗?给5万元就让我家搬走这不是抢夺吗?在没有房住的情况下,我全家老小没能搬离,却招来了杀身之祸。”

    2004年10月19日,郭玉艳被3个歹徒杀倒在自家门口,浑身上下二十几处伤,经抢救才捡回一条命,报警后无人管。

    “事隔一年,2005年他们又来让我们搬走,05年10月16日我的西院邻居丁波家养鸡场被炮崩,10月23日我的东院邻居闵红英家养鸡场被炮崩,10月27日深夜I2点,20多人开几辆车拿着铁棒木棒将我家砸毁,当时就向鲅鱼圈区公安局报了警。当夜被砸的还有闵红英家。”郭玉艳回忆说。

    “这几起案件都报了警,鲅鱼圈区公安局却没有给我们立案通知书,我们一追案他们就推诿。我们要上访向上一级反应,鲅鱼圈区公安局控审科长高田钟就打电话告诉我说,2005年我家被砸案已经破了,法院都判了。”

    于是,郭玉艳和闵红英就去公安局问什么时间判的,高科长让她俩去问检察院和法院,说她们的案子到了法院,以后就别再来公安局找事。

    俩人就去检察院问,检察院说不知道,俩人又去法院问,法院也说不知情,并叫俩人跟公安局要答复意见书,跟公安局要判决书!于是俩人又回公安局跟公安局要答复意见书,法院说谁说判了跟谁要判决书。但公安局就是不给俩人答复意见书,一气之下郭玉艳和闵红英俩人又去上访!

    郭玉艳说,“2006年8月1日,公安局又打电话说让我们回来去公安局拿判决书,当时高科长还真拿出一份判决书给我,我俩拿着判决书往外走,高科长放下电话大喊郭玉艳抢判决书,冲进来俩个警察就把我俩个给抓起来各拘留十五天。”

    “闵红英从这次拘留后不敢再上访要赔偿了,我家砸的最严重,一份钱没赔偿就结案,我誓死也要讨个说法。还有我被暗杀的事一定要有个说法。”

    在郭玉艳的多次上访追案下,鲅鱼圈区公安局在2007年3月28日给她出了一份答复意见书。

    公安局答复郭玉艳2004年10月19被扎伤残案正在侦破中,2005年10月27日家被砸案鲅鱼圈区人民法院(2006)刑鲅初第75号已判决。

    对此,郭玉艳表示,可见当地公检法无视法律到什么程度,2006年判的2007年公安局才告知受害人,这是什么司法程序?判决书在公安局的答复意见书中。

    郭玉艳曾拿着公安答复意见书去检察院却不让进大门,然后又去法院,法院说公诉案件你不去找检察院找谁?检察院不公诉法院能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以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审判后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

    但是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庭既不通知受害人出庭,判决后也不给受害人送达判决书,非法剥夺受害人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权力,导致受害人至今长达十五年无法获得民事赔偿。

    鲅鱼圈区公检法视法律为儿戏,公安局不给受害人立案通知,法院开庭不让受害人出庭,判决后不给受害人判决书。

    公安局违法程序是不给当事人立案通知书和案件告破通知书。检察院跟法院违法程序是开庭不送达传票,开庭不让受害人出庭,判决后不给受害人判决书。

    对此,原鲅鱼圈政法委书记是这样解释的,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当事人无权参加庭审,无权要判决书,无权要民事赔偿。

    但郭玉艳认为,这几起刑事案件本是一伙人所为,在保护伞的保护下,刑事民事都不判就结案了!更可恶的是恶势力的保护伞,把受害人郭玉艳多次拘留关黑监狱,劳动教养判刑。

    这正是保护伞下出奇案,犯罪分子消遥法外,受害人被关进监狱!至今十多年了我的案子从上到下没人管,国家信访局说是涉法涉诉不受理,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说没判决书不受理。

    是我国的法律有问题还是执法者有问题?为什么上下级都这样无视法律呢?这个法律是保护谁的?谁是真正的黑社会一目了然!

    郭玉艳电话:15611094135

  • 辽宁郭玉艳被打伤上访遭推诿

    【民生观察2020年7月6日消息】郭玉艳是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厢黄旗村村民,因房屋搬迁问题未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后遭到报复被歹徒暴力打伤,上访维权却被各方推诿,至今15年了犯罪分子仍然消遥法外,而受害人郭玉艳却多次被拘留被关黑监狱,被劳动教养判刑。

     

    郭玉艳家的几起案子起因是官商勾结保护伞开道的涉黑案子。2004年,厢黄旗村村干部将郭玉艳家60平米有房产证的住房、300平米宅院卖给服装厂老板刘国庆盖厂房,条件是不给回迁楼,不准重新建房。

     

    郭玉艳说“有房产证的房子600元一平米,我家60平米房子3万6千元,经过讨价给到5万元。300平米宅院不给钱,总计就给我们家5万元,请问这5万元能买到60平米的房子吗?给5万元就让我家搬走这不是抢夺吗?在没有房住的情况下,我全家老小没能搬离,却招来了杀身之祸。”

     

    2004年10月19日,郭玉艳被3个歹徒杀倒在自家门口,浑身上下二十几处伤,经抢救才捡回一条命,报警后无人管。

     

    “事隔一年,2005年他们又来让我们搬走,05年10月16日我的西院邻居丁波家养鸡场被炮崩,10月23日我的东院邻居闵红英家养鸡场被炮崩,10月27日深夜I2点,20多人开几辆车拿着铁棒木棒将我家砸毁,当时就向鲅鱼圈区公安局报了警。当夜被砸的还有闵红英家。”郭玉艳回忆说。

     

    “这几起案件都报了警,鲅鱼圈区公安局却没有给我们立案通知书,我们一追案他们就推诿。我们要上访向上一级反应,鲅鱼圈区公安局控审科长高田钟就打电话告诉我说,2005年我家被砸案已经破了,法院都判了。”

     

    于是,郭玉艳和闵红英就去公安局问什么时间判的,高科长让她俩去问检察院和法院,说她们的案子到了法院,以后就别再来公安局找事。

     

    俩人就去检察院问,检察院说不知道,俩人又去法院问,法院也说不知情,并叫俩人跟公安局要答复意见书,跟公安局要判决书!于是俩人又回公安局跟公安局要答复意见书,法院说谁说判了跟谁要判决书。但公安局就是不给俩人答复意见书,一气之下郭玉艳和闵红英俩人又去上访!

     

    郭玉艳说,“2006年8月1日,公安局又打电话说让我们回来去公安局拿判决书,当时高科长还真拿出一份判决书给我,我俩拿着判决书往外走,高科长放下电话大喊郭玉艳抢判决书,冲进来俩个警察就把我俩个给抓起来各拘留十五天。”

     

    “闵红英从这次拘留后不敢再上访要赔偿了,我家砸的最严重,一份钱没赔偿就结案,我誓死也要讨个说法。还有我被暗杀的事一定要有个说法。”

     

    在郭玉艳的多次上访追案下,鲅鱼圈区公安局在2007年3月28日给她出了一份答复意见书。

     

    公安局答复郭玉艳2004年10月19被扎伤残案正在侦破中,2005年10月27日家被砸案鲅鱼圈区人民法院(2006)刑鲅初第75号已判决。

     

    对此,郭玉艳表示,可见当地公检法无视法律到什么程度,2006年判的2007年公安局才告知受害人,这是什么司法程序?判决书在公安局的答复意见书中。

     

    郭玉艳曾拿着公安答复意见书去检察院却不让进大门,然后又去法院,法院说公诉案件你不去找检察院找谁?检察院不公诉法院能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以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审判后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

     

    但是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庭既不通知受害人出庭,判决后也不给受害人送达判决书,非法剥夺受害人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权力,导致受害人至今长达十五年无法获得民事赔偿。

     

    鲅鱼圈区公检法视法律为儿戏,公安局不给受害人立案通知,法院开庭不让受害人出庭,判决后不给受害人判决书。

     

    公安局违法程序是不给当事人立案通知书和案件告破通知书。检察院跟法院违法程序是开庭不送达传票,开庭不让受害人出庭,判决后不给受害人判决书。

     

    对此,原鲅鱼圈政法委书记是这样解释的,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当事人无权参加庭审,无权要判决书,无权要民事赔偿。

     

    但郭玉艳认为,这几起刑事案件本是一伙人所为,在保护伞的保护下,刑事民事都不判就结案了!更可恶的是恶势力的保护伞,把受害人郭玉艳多次拘留关黑监狱,劳动教养判刑。

     

    这正是保护伞下出奇案,犯罪分子消遥法外,受害人被关进监狱!至今十多年了我的案子从上到下没人管,国家信访局说是涉法涉诉不受理,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说没判决书不受理。

     

    是我国的法律有问题还是执法者有问题?为什么上下级都这样无视法律呢?这个法律是保护谁的?谁是真正的黑社会一目了然!

     

    郭玉艳电话:15611094135

  • 湖北金汉艳信访被打伤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8日消息】近日,湖北十堰市郧西县维权人金汉艳(女)告诉本网志愿者,她在2020年6月22日到郧西县纪委举报公安局领导时,被两名保安殴打受伤。报警后,派出所警察只带走她做笔录,没有将施暴者带走调查。

    金汉艳反映,她们两姐妹金汉艳、金汉琴,家住在距县城20多公里的大山深处,田少地偏,长期以来温饱都成问题。94年姐妹俩同时参加高考并被丹江农校录取。97年毕业后,满心希望有一份固定工作却因被他人冒名顶替。在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申诉没有任何效果后。2004年4月开始,姐妹俩10多次到武汉、北京上访不仅无功而返,还遭到当地政府的报复。2005年金汉艳、金汉琴同时被处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2009年9月22日,姐妹俩被郧西县地方政府同时以“精神病”为由,分别押送到十堰市红十字医院精神病科和东风汽车公司茅箭医院(十堰市精神病医院)无限期强制“治疗”。2010年4月22日,因十堰市“4·9事件”被媒体曝光,才被医院放出,此时,姐妹俩已被非法拘禁210天。金汉艳的亲友称,两姐妹根本没有精神病,但院方不听,仍然被强迫吃药打针(2010年4月27日北京市安定医院检查报告单可以为证)。由于长期被强迫服药、打针两次险些送命,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至今头痛、头晕,四肢无力。金汉艳说为支付“医疗费”郧西县政府特批支付了住院费用,并且还特意给他们办了“低保”。

    2013年4月3日,金汉艳来到湖北省委上访,在刚刚走到省委西门对面的路口时,突然从省委院内来了一辆无牌警车将金汉艳抓进省委院内,在车上金汉艳被这些人暴力殴打,之后又被关进了一间小黑屋内继续欧打,连续的殴打导致金汉艳身上多处受伤。并且,殴打的过程中,这些人还抢走了金汉艳的手机、射像机等物品。殴打过后,金汉艳看到省信访局工作人员刘楚明、魏俊、十堰市郧西汉办人员杨杰等人来到现场,这些人威胁她不许到省委来“闹事”,之后才把她驱离省委地区。

    2020年6月22日,金汉艳来到十堰市郧西县纪委递交举报材料,她要举报郧西县公安局领导王维(音),举报内容主要是:在2005年8月24日,时任郧西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定斌,经过反复查验金汉艳、金汉琴姐妹被人冒名顶替工作后,就给两姐妹安排了新的工作单位,让她们在当年8月30日到县烟局正式上班,并且出具书面承诺,保障姐妹俩在一年内获得正式单位编制。但是没过多久,郧西县公安局领导王维就跑来抢走了这一文书。此后,姐妹俩的工作就再也无人安排,她们又开始四处上访告状。

    2020年6月22日早上8时许,金汉艳再次来到郧西县纪委信访,县纪委来了一个接待人员对金汉艳说:“我现在要上二楼开会,你先等着”,这时金汉艳就站在接待室里等候。等了几分钟,突然来了一个保安叫金汉艳出去,金汉艳说:“我不出去,我等领导开完会后,找他们办事。”。趁金汉艳没有防备之时,这名保安突然抓住她的身体往外拖拽,此时另一名保安也冲过来加入拖拽,两名保安扭住金汉艳的胳膊把她拖出接待室,扔在了门外的马路口处,金汉艳站稳后才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左脚已经严重扭伤。

    随后,金汉艳拨打110报警,8:50分左右来了两名派出所警察(警号分别为:047760和047912;其中一名警察叫余安平,他手机号为:18986907616),警察到场后把金汉艳带到了十堰城关镇派出所调查,说是调查,但是却滞留了里面二个多小时没人管,无奈金汉艳多次拨打警察余安平的电话询问情况,一直等到11:54分,警察余安平和警号为:047760的警察才把金汉艳带到派出所后面询问室了解情况,并做了做询问笔录,问询一直做到下午13:30分才结束。问询结束后,警察把的金汉艳手机和背包归还给她,但什么答复都没有。不仅如此,警方一直都没有将打人的保安传讯到派出所,出警时只带走了金汉艳一人,两名打人的保安一直都在政府门口值班。对此,金汉艳十分气愤,她表示会进一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金汉艳联系电话:1359375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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