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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非法打伤的李蔚决定起诉杭州公安

    【民生观察2018年4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李蔚在自己被非法打伤后因施暴方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至今不予调查处理而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不得已起诉江干区公安分局。

    据悉,今日(4月8日)下午一点多,李蔚在代理律师宋玉生以及包龙军、丁家喜、周莉等好友的陪同下(图一),去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起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对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同时要求赔偿和书面赔礼道歉,并要求法院向江干区公安分局发出处理涉事民警朱云峰及辅警的司法建议。

    据李蔚介绍,海淀区法院立案庭二号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在接收了诉讼材料后,以“法官不在”为由拒不出具收据。在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再三要求下,工作人员多次进入办公室询问上司意见,但最终仍以法官不在为由拒绝出具接收收据。代理律师及当事人等人在无奈之下留下诉讼材料后离开法院。李蔚表示,担心法院不给书面答复,为了防止法院以”未收到诉讼材料”为由推托,立即到附近邮局将全套诉讼文件以邮寄的方式寄给海淀法院,以此作为提交诉讼状的依据(图二)。

    当事人李蔚(Tel:‭+8613269350956‬)称,本次选择在自己户籍地和居住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作出的。在本次行政诉讼中要求赔偿,则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的规定提出的。本次不得已的诉讼完全由于施暴方江干公安分局拒不致歉的傲慢态度所致(图三)。虽然就算立案及开庭,自己的胜算亦不得而知,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无可避免的维权抗争。
    有关北京李蔚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李蔚在杭州被警察非法打伤维权通报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8/0324/17238.html
    被杭州警察打伤的李蔚向多部门提起控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8/0307/17108.html
    北京李蔚按“要求”离京却被杭州警察殴打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8/0304/17094.html



  • 李蔚在杭州被警察非法打伤维权通报

    2018年3月24日,我被杭州警察非法打伤已经过去21天了,杭州方面还没有处理涉事警察,杭州方面负有相应职权的部门也没有与我联系。

    2018年3月3日,我配合北京公安“两会”维稳独自一人到杭州旅游,并于当晚入住当地酒店。在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下,杭州警察非法破门进入我入住的房间,将我打伤。
    我的感觉是:他们想拖,让这个事件不了了之。

    也许他们认为这个事件不够恶劣,社会关注度还不够,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还不够大。

    一、事件背景及过程

    本人李蔚(手机号13269350956),北京居民,曾经被判刑入狱。由于近些年参加一些公民活动,特别是因参加被人称为“新公民运动”的活动后,被北京警方认定为“重点人”。

    北京三月份“两会”,为配合北京公安维稳,本人自行于2018年3月3日到达杭州旅游,一个人于当晚20时许入住杭州市江干区九堡家苑二区三排的括苍精品酒店二楼8202房,这是一个标准间。我打开空调热风,洗澡、洗衣。

    当晚23时,我正准备休息,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来人自称警察,说是“喝茶”。(实际上“核查”,我当时误以为是当地国保找来“喝茶”。)开门后,我到两个辅警,称是九堡派出所的,查验身份证。我立即配合出示,他们说,因有前科,需要到派出所做指纹和笔录。(实际上,我后来了解和在派出所看到,有前科记录的,都被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DNA、要手机密码打开手机并连接到警察的设备上采集手机内资料信息、做笔录。据说,这是浙江省公安厅的内部规定。)

    我当时很诧异:一方面,我的指纹在公安系统中有;另一方面,怀疑这个要我去派出所的规定是否真的存在,因为这种规定是侵犯人权和违反法律的,由此导致我怀疑来人是否是绑匪,而不是真的警方人员。

    我问这两名辅警:“我是否违法犯罪?”

    辅警答:“没有。只是我们这里的规定,要去派出所核查。”

    我:“那么,请拿传唤证来。”

    随后,我关门。

    半分钟后,又响起敲门声,仍自称警察。我要求他们出示传唤证,回答没有,但必须跟他们走。

    我告诉他们,我是配合北京公安“两会”维稳,从北京来外出旅游的。

    正在交流过程中,门突然被踹开。我当时正站在在门边,向后躲。一下子冲进5、6个人,为首的是警察朱云峰(警号33015146,这是事后确认的),不容分说,拿着警棍上来就打,边打还边怒骂,意思是说没有见过你这么不配合的,看你敢不敢……

    由于殴打猛烈,我当时已经大、小便失禁。

    朱云峰同时还指挥其他人打我。

    当我被按到在里侧床上时,仍不停地拿警棍殴打我头部、背部、腰部和手臂。后来,朱云峰指令:“给他戴上背铐!”

    这一过程持续了大约3分钟,其间朱云峰连续不断地用警棍击打我的头部、肩部等部位,还有人拿棍子捅我的背部(后来发现我的保暖内衣背部出现两个洞),同时也有其他人打我的四肢、背部和腰部。

    我被戴上背铐,他们将我拖出房间。朱云峰命令一个人:“带上他的手机!”

    在门口时,我请求穿上鞋子和加一件衣服。于是朱云峰又将我打倒在地,手脚并用。

    停下来后,将我推下楼,塞进警车,带到九堡派出所。

    到派出所大院内,我被从警车上推下,来到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事后了解到)门口,朱云峰又喝令我:“蹲下!”

    我回答:“我不会蹲下的。我不是违法犯罪嫌疑人!”

    朱云峰上来又对我拳打脚踢,将我按倒在地。我说:“地上凉。”这才允许我坐在院子的水泥地上。

    朱云峰站在我右侧,也是执法办案区大门右侧,对我说话,意思是在这里老实点。院里站了十几个警察和辅警,围成一个圈,坐在地上的我是这个圈上的一个点。

    我对朱云峰及周围的警察和辅警说:“你们执行公务,不管这个规定是否合法,如果有轻微违法,我都可以包容,”转向朱云峰,“但是你打我,并且下手如此狠毒,这就是私仇!你敢亮出你的警号吗?!”

    朱云峰当时将执法仪挡住警号的部分数字,不敢露出全部警号,但是我牢牢地记住了露出的部分警号“0151”及他的相貌特征。

    过了一会儿,朱云峰将我带进执法办案区,将我推到墙边,面冲墙,搜身之后,送进检查室,交给那里的辅警后离开。

    以上整个过程,我没有反抗甚至谩骂。

    在检查室,我被要求解下腰带、掏出随身所有物品,辅警将这些物品放入一个袋子中,然后放进一个类似超市存物品的自动柜中,出来一个条码交给我自行保存。

    然后,辅警要给我提取唾液(DNA)和采集指纹,被我拒绝。辅警又要我打开他们从宾馆房间床头桌上放着的手机,要我说出密码。同样我也拒绝,说“这涉及我的隐私。”辅警随后打了一个电话,对对方说:“这个人很拽!什么都不做。”对方好像说,先等等吧。

    这时,我感觉右脸有点湿润和疼。

    过了一会儿,一名自称是值班沈副所长、指导员的警察下来,我立即向他投诉了被警察殴打的情况。过了一会儿,自称莫副所长的人下来,问了问我的情况,我也向他投诉了被警察殴打的过程后,他又走了。又过了一会儿,他们发还我东西,把我带出了执法办案区,然后就没人管我了。

    二、杭州警方对警察打伤我事件的处理态度——冷淡甚至回避

    (一)在网友声援下警察不得不带我去医院
    我自行走到派出所办事大厅,坐在沙发上等待。这时,我这才发现左脚流血,用手机摄像功能查看自己右脸伤情,发现有损伤。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便衣、满嘴口臭的50多岁男人坐到我身边,说要和我聊聊。

    我问他:“您是什么身份?”

    50多岁便衣男:“我是人民调解员。”

    我非常清楚这种人民调解员是怎么回事,所以告诉他:“您不适合和我谈。”

    他赖着不走,满嘴的口臭熏得我够呛。我只得挪到大厅的另一侧椅子上,开始对外发消息。由于当时手里的手机装的是专门用来上网的卡,无法接打电话。接打电话的手机当时在宾馆的旅行包中。

    等到第二天凌晨1点多钟,有朋友在网上问我:“你是离开派出所了吗?”

    我回答:“没有。还在派出所。”

    网友愤怒了:“他们骗我们说,你已经离开了!”

    直到3月4日2点多,派出所才安排警察开车,带我到宾馆穿衣然后去医院检查和治疗。

    我分析,如果没有网络上朋友的转发,打电话到派出所询问,他们很可能不会管我了。

    在去杭州市下沙邵逸夫医院的途中,我就遭警察殴打一事打了110报警。时间是3月4日凌晨2:22分,接警员代号0278(女)。

    注:本人手机显示时间比实际时间快大约2分钟。本人手机号码13269350956。

    到医院检查治疗后,医生告诉我:“头部CT显示没有出血,内脏没有发现破损。但是,几小时或几天后,也许会发现。如果出现头晕、恶心等不适,立即来医院。脚趾的破损保守治疗吧,争取保住脚趾甲。”

    直到3月4日凌晨4点30分左右,才回到宾馆。脱下衣服,才发现曾大便失禁。

    (二)杭州警方拒不出具受案回执并以我涉嫌违法恐吓

    1.九堡派出所警察调查警察打人事件但拒绝出具受案回执
    2018年3月4日上午9:07分,我接到九堡派出所张(音)警察电话(0571-56923618)通知,要我就本人报警遭警察殴打一事到九堡派出所接受询问。上午10时,我聘请的纪中久律师开车到达宾馆,我下楼。此时,我和纪中久律师看到一辆派出所的车辆来到宾馆,进去几个警察,看样子是调查监控的。10时许,我和代理律师纪中久到派出所,索要报案回执,包括向王晶副所长索要,被拒绝。接着,一名辅警要给我做询问笔录,被我以其没有执法权为由拒绝,同时要求正式警察来做笔录。随后,九堡派出所警察李刚和另一名警察(警号33116058和33115383)称接到上级指令,就本人向110报警称遭警察殴打一事进行询问,并对本人做了询问笔录。并要本人在一张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签名,但拒绝给我该告知书,也不允许我拍照。
    做完笔录后,我和纪中久律师仍向警方索要受案回执和医疗记录。中午,不得不暂时离开派出所,在附近吃饭。

    2.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护短并参与恐吓我
    在吃饭途中,多次拨打警务督察12389,但是无声。拨打110后,告知我已经转江干分局处理,要我拨打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值班电话。
    3月4日(周日)13:27分,我拨打江干区分局值班电话(0571-87283300),值班警察说:“宾馆是公共场所”(意思是宾馆房间也是公共场所),并且说我拒绝配合核查要以“阻碍执行职务”处理我。他了解情况后,他表示联系派出所处理。并给了我江干区分局督察电话0571-87283225,并告知我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拨打。他说,我反映的情况警民系统有,应该三个工作日给我答复。他说“警察滥用职权根本不可能。”他还说,警察盘查是合法的。但他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这个谈话我有录音为证。

    《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了四种盘问、检查情形,对我这种情况不是该法授权的: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3.以关押审讯恐吓
    吃完午饭后,我和律师一起回到派出所,要求见所长。他们一直推说,联系了,要我们等等。

    直到下午3时,我要纪中久律师离开,帮我做一些信息公开和控告材料。我一个人在派出所等。在律师离开不久,3月4日下午15时许,我被九堡派出所王晶副所长叫到执法办案区,收缴手机和随身所有物品,并要求对我采集指纹、提取DNA和告知他们我的手机密码,我拒绝。当班的辅警又打了一个电话说:“这个人很拽,这也不做,那也不做。”那头告诉他,等等。随即,我被关进笼子间。

    其后,自称彭埠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和江干区分局治安大队的一名警察两次对我进行了审讯。彭埠派出所这名警察问我,做不做指纹?

    我回答他:“在决定把我送拘留所或看守所时,我一定会配合做的。”他笑笑,作罢。

    当我被要求坐在审讯椅上时,我问彭埠派出所的这名警察:“我现在是什么身份?”

    他回答:“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

    其中,谈到了我向如何解决被打事件。我回答:“这里不是谈这个的地方,我现在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处理完后,在外面我们再谈如何解决我被警察打伤事件。”

    被再次关押约9个小时后,3月4日23时15分,王晶副所长进来,将我带出执法办案区,并说:“经调查,你没有违法之处。”

    随后,带到执法办案区门口左侧平房内一件会议室,王副所长、一名分管法制的副所长、莫副所长/指导员等和我谈话,口头表示道歉,并表示一定会公正不包庇地处理涉事警察,并询问了我有什么要求,随后派车将我送回宾馆。

    杭州警方可能辩称,对我审讯只是调查的过程,并非审讯。实际上,3月4日上午,我已经配合做了笔录。警察出警,也有执法记录仪记录,宾馆还有监控。我是否违法,非常清楚。

    我认为,对我关押审讯,就是对我进行恐吓。不过,我懂法,做得有理有节,加上我经历丰富,不怕恐吓而已。

    (三)杭州警方开始冷淡处理,似乎我被打伤事件不存在

    1.事发两天后九堡派出所直接上级督查居然说不知道
    2018年3月5日星期一下午15时许,我和纪中久律师到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自称是江干区分局督察大队长王德安(音)接待了我们。

    他听说我被警察打伤后,表示很震惊,说才知道,表示要调查严肃处理,并且告诉了我他的办公室电话(0571-87283225),说随时可以找他。不过,我以后多日上百次拨打该号码,始终无人接听。

    2018年3月13日上午10时40分,我赶到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在传达室要求见督查。他们联系后不久即下来两名辅警(周张磊(男)、王红梅(女)),告诉我,王大队这两天都在外调研,他们会记录下我的来访情况,告诉王大队。

    2018年3月12日下午16时许,我赶到九堡派出所见了章群所长,他表示需要等待上级处理。我请他联系王德安督查大队长,他答应了。

    2018年3月13日中午,我还发短信给章群所长,请他联系王德安督查大队长,他回复:“好的”。

    直至2018年3月23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王德安大队长及九堡派出所上级部门,没有任何人给我打过电话或找过我。

    2.九堡派出所对我被他们警察打伤事件转为不关心
    1)后续去医院治疗和拿诊断结果的费用都是我个人支付的
    2018年3月8日,我被打伤第6天,脸上伤痕已经结痂,左脚因伤无法穿袜子和鞋。杭州刚下完雨,天气比较寒冷。

    3月8日中午12:30左右,九堡派出所王晶副所长敲我酒店房间的门,说章群所长(据说年龄比我还小几个月)来了,因要开会,请我下去。我光脚穿着拖鞋,下楼后与章群所长在室外聊了约10分钟。

    章群所长告诉我,前3次带我去医院的夏警察家里有事,下午不能来送我去医院了,请我自己打车去。

    我说:“其他人也可以啊。”

    章所长:“其他人有其它的任务,无法安排。”

    我:“这里比较偏僻,门口很难打到车。我这个状态也不方便,另外,我这里钱也比较紧张了,如果有检查和治疗费,还是你们出比较好。”

    章群所长从口袋中拿出100元给我。我感觉这是打发要饭的呢,拒绝了,但是口头仍是客气地说:“您个人的钱我就不收了,我也不缺这100元钱。”

    其间,我要求朱云峰书面道歉时,章所长毫不犹豫地回复说:“你说了不算!”

    之后,再也没有派出所的人送我去医院了。当天,我自己走出门,光着脚穿着凉拖鞋,走出400米,花了大约半个小时才打到车到医院。

    2)在杭州耽误了11天的住宿费用也是由我个人承担

    由于被打伤,在杭州没有任何旅游耽误了11天的住宿费用也是由我个人支付的。

    回想3月3日我被打伤当天夜晚,如果没有网友的声援,九堡派出所很可能甚至都不会送我去医院检查和治疗。

    三、伤情状况

    2018年3月8日,杭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下沙院区)出具的相关诊断记录:

    (一)医疗诊断证明书
    诊断:
    右枕部皮下血肿
    多处软组织挫伤
    治疗意见:
    患者2018.03.04因身体多处被打击,头面部,双上肢及左下肢多处皮肤挫伤,我院CT提示右枕顶部皮下血肿,2018.03.08我院CT复查提示:右侧枕部头皮血肿,比较2018–3-04片,吸收好转。颅脑CT平扫颅内未见明显异常。特此证明,建议休息三天。不适随诊。

    (二)门诊病历单
    2018-3-42:45:24
    【现病史】
    3小时余前身体多处被打击,头面部,双上肢及左下肢多处皮肤挫伤,伴头痛,腰痛,无呕吐,无胸闷气急,无晕厥等。
    【体检】
    头面部,双上肢及左下肢皮肤可见多处挫伤,左足血痂,无活动出血。

    (三)我个人对伤情现状描述
    头部仍感觉轻微头晕,但医生无法判断,说可能休息一段时间会好。
    面部右侧结痂处已经自然脱落,但颜色仍较深。
    腰部活动仍受限。
    左脚无名趾甲已脱落,伤口愈合。
    3月5日上午,在经历了两天折腾之后,才发现自己保暖卫衣脊柱对应部位有两个洞,明显是警棍捅破。身体后背、腰部、肩部、手臂上端多处青紫或颜色泛红。

    四、与警察打伤我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一)监察委职务犯罪58个罪名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我被杭州警察打伤后,国内网友曾在自媒体广泛传播,境外媒体也有多次报道。我认为,杭州警察打伤我的事件符合本标准第十五条第3款:
    十五、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十一条 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我会就被杭州警察非法打伤一事维权到底,请大家多给予支持!

    李蔚
    2018年3月24日于北京



  • 江苏访民顾全珍被维稳人员打伤、围困

    【民生观察2018年3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江苏无锡访民顾全珍因到北京上访被维稳人员打伤,目前她已经被无锡市南长区派来的维稳人员拘禁在家,为了阻止顾全珍出门,这些安保人员竟拉来了电焊机将她的住处完全焊死,把她牢牢的困在家中无法出行,就连去医院诊治伤情也不准许。

    顾全珍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她是因为自家的房屋安置问题开始上访的,在上访的过程中,她又被多次截访、拘留、殴打。为此,她又开始逐级状告无锡市维稳部门和公安部门。

    顾全珍介绍,2016年1月12日10时许,她在北京上访,当她正走在北京力学胡同,准备去邮寄资料的时候,突然被巡逻警察抓上了汽车,然后就被带到了北京府右街派出所,之后又被推上了一辆抓捕访民的客车,等待客车装满一车访民之后,她们又被带到了马家楼分流中心关押。进了马家楼以后,就有信访局的人说她是非正常上访,并让她站在原地等待,说是有江苏省的人来接她回去,帮她解决问题。大约等了20分钟左右,就有无锡南长区扬名街道的人将她接回了无锡市,乘坐的是15时15分的高铁,20时31分到达的无锡。回到无锡后,她就被押到扬名派出所内审讯,直到13日下午16时30分许才将她放出。在这20个小时里,警察只给她吃了两个馒头,不让她睡觉,还强制把她拖到讯问室做笔录,期间警察告诉她,这次本来是想拘留她的,后来听说领导不同意,就没拘留。最后,民警警告她:“下次再去北京上访,就一定会拘留!”顾全珍回答:“上访是公民权利,况且自己在北京根本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无锡警方凭什么要拘留我?难道北京我就不能去吗?如果不能去,请给出法律依据!”对此民警不予理睬。

    2018年2月底,顾全珍再次来到北京上访,数日后,无锡市南长区维稳办人员元就追赶而至,他们抓到顾全珍后,就强行把她绑架回了无锡市。到达无锡后,一名维稳人员就拳脚相加的野蛮殴打她,殴打的过程中,一名年轻的维稳人员朝顾的肚子上连续踢打了20多下,并且还对着顾全珍的头部及胳膊等处使劲拳击,导致她全身多处青紫浮肿。殴打过后,这些维稳人员就把顾全珍拖回了家里,并且还拉来了电焊机将她的家门牢牢焊死,让她无法出门,就连出门医治伤情也不行。现在,顾全珍已经被困在家中多日,她的伤情已开始恶化,她要求无锡政府和警方依法保障她的公民权利,恢复她的出行权利,让她尽快到医院医治伤势。

    顾全珍电话:13584191255



  • 被杭州警察打伤的李蔚向多部门提起控告

    【民生观察2018年3月6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维权人士李蔚在被杭州民警暴力打伤后,于今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多家相关政府机关寄出信息公开申请及控告书。

    据悉,近日,李蔚应北京警方的“两会”维稳需要离开北京去到杭州旅游。3月4日凌晨,李蔚在酒店房间遭遇杭州九堡派出所民警朱云峰带同多名辅警查房。由于该警执法不规范且态度非常恶劣,因此李蔚不愿配合该警的违法行为,结果该警在暴力破门后,多人对李蔚使用警棍进行暴力殴打并制服,致使李蔚多处受伤。被无辜殴打后,李蔚采用报警、投诉、律师介入等方式想为自己的不幸遭遇寻求公平合理的说法,但在110中心、警务督查等相关部门的怠慢漠视之下,未能获得有关警方部门的反馈回复,就连最基本的道歉都没有。

    昨天(3月5日)下午,李蔚在浙江纪中久律师的陪同下,去到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督查大队向王姓大队长当面口头举报了施暴警察朱云峰等人打伤李蔚的情况。其后,向江干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2018年3月3日23时许,在括苍精品酒店闯入8202房间的警察及辅警的信息,包括姓名、警号、工作履历、学历;上述警务活动直接指令人的姓名、职务、警号、工作履历、学历;午夜进入酒店查验身份证的具体原因;对李蔚进一步进行指纹验证、前科检查的原因及法律依据;公开酒店视频监控及上述警员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的影像监控。

    今天(3月6日),李蔚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向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等机关寄出多份信息公开及控告书。1.向浙江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寄出信息公开申请并附有控告书,要求公开:浙江省各级警方是否有“有犯罪前科的外地人到浙江省需要做指纹、DNA等信息采集及到警方做笔录的规定”。如果存在上述情况,该规定的法律依据或者文件依据是什么;2,向杭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寄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警察所谓执法依据等,并附有控告书;3,向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督查大队寄出控告书和法医鉴定申请;4,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责令被申请人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单;5,向杭州市检察委员会寄出控告书。

    有关李蔚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北京李蔚按“要求”离京却被杭州警察殴打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304/17094.html

  • 武汉众访民探望在黑监狱被打伤的王国云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11月8日)武汉三镇近四十位访民赶到黄陂人民医院看望逃离黑监狱被打伤的维权朋友王云国。

    据悉,武汉访民王云国于“十九大”之前被维稳失踪。11月3日,王云国被武汉桥口区工作人员龙道斌从江夏区鲁湖垂钓宾馆非法关押地转移到黄陂区前川街下甸村老枣山庄继续关押。有消息人士透露,该山庄是龙道斌亲戚所开,关押访民可拿回扣。

    昨天(11月8日)上午九点,龙道斌将王云国以谈话为由将其骗出,然后指使四名黑道人员,将王云国打伤,在被四个帮凶追杀之际,王云国被逼跳进了冰冷的河塘中,报警求助后,急救中心将他送到黄陂人民医院抢救。事发之后,武汉多名维权朋友闻讯自发为其捐款并赶往医院探望。

    据王云国妻子蔡莲说,11月7日,晚上9点硚口区长丰街主任龙道斌叫人带话给蔡莲和王云国两条路走:“要么按他的方案签字,要么死人。政府什么都不怕,拿一个人顶着。”结果第二天王云国就出了事。

    此前,硚口区先后发生多起访民被打的恶性事件,先是郑小兰,许国芹,叶明胜胸骨被打断,后有被打断腿的胡玉玲,接着又打断了胡军的手臂等等……众人纷纷质疑,为什么一个底层街道主任,敢公开叫嚣,如此胆大妄为,是哪个给他的权力?



  • 山西临汾土地维权人士常珈瑄被打伤住院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3日消息】民生人权观察员获悉,山西省临汾市三代维权世家维权人士常珈瑄在自己祖业宅基地造房,遭临汾市规划局人员暴打。据常珈瑄说,所谓规划局的执法者却拿不出执法证,并且着规划局服装却戴着警徽四不像的服装。常珈瑄当场被打的浑身是伤头晕呕吐,现已住院治疗。

    据常珈瑄讲述,11月1日晚上六点多,不知道从哪来的一大帮人七、八个人自称是规划局的,让常珈瑄停工。常珈瑄说:“我请他们出示所有过来阻止我造房执法者的执法证和工作证,他们所有的人没有一个有执法证和工作证。我说:“你们没有执法权力,你们凭什么说我违法?这是私人领地,请你们出去,不要骚扰我家。”对方不出去,常珈瑄便推他们,接着那些人仗着人多势众围殴常珈瑄,将他打到在地,规划局的执法者边打边说:“老子这个工作不干了,日你妈的,老子弄死你!”直到把常珈瑄打得浑身是伤站不起来。

    常珈瑄说:“我头部做过开颅手术,昏迷一个月,现在在他们重击我头部后,打得我头晕头疼恶心站不起来,我姐姐和其他亲属赶快将我送进医院,现在我正在就住院治疗。”常珈瑄还说:“临汾官府今天把卖给我家钢材的厂家给封了,并且他们这帮人住在人家厂里死盯着人家,不准给我家提供原料。”

    民生人权观察员获悉,常珈瑄现居住在临街市政府对面,位于临汾市最繁华地段的解放路54号常家大院,祖孙三代维权之路已达半个多世纪。父亲常耀文现已去世,儿子常焜奕现在在美国读书。常焜奕十岁时,曾为因反强拆而自焚的成都维权人士唐福珍自弹自唱原创吉他曲反抗政府强拆。

    早在1953年,建筑公司的工人从外地来临汾的时候特别穷,穷的连个窝都没有,常珈瑄父亲常耀文当时在区政府工作,经区长石玉书说话,让常珈瑄父亲常耀文把常家的老院子在1953年借给建筑公司让他们有个落脚点。当时建筑公司借用时,常珈瑄父亲曾向建筑公司讨要过借条。当时的区长石玉书说了一句:“共产党还能坑你吗?建筑公司只是暂借,完了还能不还给你吗?”凭着石书记一句话,建筑公司这一占就是40年。期间常珈瑄父亲不停的找建筑公司负责人往回要院子,每届负责人都是推诿耍赖不愿意还,无奈之下常珈瑄父亲将建筑公司起诉到法院。1992年法院立案,于是常珈瑄父子便与建筑公司进行了长达15年旷日持久的诉讼。

    在这期间法院庭长和工作人员通过大量取证,并和常珈瑄父亲一同去了吕梁,找到了当年在临汾当区长石玉书取了证明,证明“临汾市解放路54号院”确实是在这个区长石玉书手里借走的。原区长石玉书明确说到:“工程队当时施工搭工棚没地方,就借用了常耀文的地方,拖了这么长时间不归至常家,是不应该的。”

    2007年1月,在常家看来,他们终于迎来了法律的正义,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明确认定:“双方争执的解放路54号院系常耀文家祖业,系建筑公司借用。”法院白纸黑字庄严的裁决,掷地有声。 但是,当常家父子拿到判决书,满心欢喜,信心满满的去临汾市土地局办理土地手续时,土地局局长说:“官司你赢了又能怎么样?法院有法院的法,我们土地局有土地局的法,我们就不给你办,你能把我怎么样?”。土地局局长傲慢的一句话,无疑对常珈瑄父子又泼了一盆冷水。
    对此,常珈瑄非常气愤:“土地局局长此言多么的经典,法盲也不敢这么说吧?此后,土地局每次换一任新局长,他们腔调口气都是一样的‘政府不让给你办土地证’。我问:‘政府谁不让办?’土地局局长说:‘市长不让办。’我说:‘哪个市长不让办?’然后对方就不说话了。”从此,常家便与土地局展开了一场持久的拉锯战,常家父子去土地局办证,土地局多次拒绝。无奈为了生存,常家父子开始建设自己的家园,但他们想不到,从此更大的灾难与噩运又开始了……

    每当常家去搭建他们的家园的时候,也是建设局和规划局去骚扰他们的时候。为此,常家全家老小多次遭受建设局和规划局殴打侮辱。在日复一日的抗争中,建设局曾召集黑社会打断了常珈瑄四根肋骨,他的颈椎和腰部都出现了严重的后遗症。常珈瑄说“我有他们打我的法医鉴定书。他们还将我父亲打到在地,导致我父亲脊柱外伤,不能行走,后在北京手术治愈。它们使出了丧尽天良的手段来侮辱我全家,长达二十五年对我常家迫害至今依然没有停止。”

    “在1993年3月31日,在法庭调解时,建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房产科科长魏开生当庭承认:‘关于常耀文房院所有权没有争议,属常家所有’。调解内容白纸黑字留在了法庭的调解笔录里面,并且由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师丁云和委托代理人房产科科长魏开生也签字确认。但是,后来他们后悔说这句话,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消除证据,没几天,审理我家案子的办公室莫名其妙的人为因素着火,现场留有装汽油的容器,奇迹般的是我家的案卷完好无损没有烧掉。”常珈瑄回忆说。对于火烧法院一事,法院的法官曾说,这几年他办的案子除了常家这个案子价值最大,牵涉单位关系最多,其余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案子,谁能有这么大的胆子敢烧法院呢?

    常珈瑄说:“我父亲特别希望法院能尽快破案,抓捕烧法院的人,真相大白天下,烧法院这么大的事情结果就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平静的就过去了,大家想想这里面的黑恶势力有多么强大?”

    在1993年诉讼期间,在常家父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建筑公司偷偷的把常家54号院卖给了建设银行,规划局,建设局,土地局,公证处,联手制造假手续,配合建筑公司和临汾市建设银行进行非法交易。在此次交易中,军分区干休所趁火打劫浑水摸鱼,空手套白狼拿走了36万元。建筑公司把常家54号院转卖给建设银行获利90万元。此非法交易最后被法院废除,并登报做了声明。那么,这些单位非法获得的钱也就打了水漂,损失由国家承担,说白了就是让纳税人承担。

    “建设银行为了把我家赶出解放路54号院,耗资10万元动用黑社会,用尽各种卑劣手段,这个钱数在90年代都是惊人的天文数字。”常珈瑄说。

    2007年,终审判决下达,常家获胜。但土地局无视法律,依然将常家拒之门外。2008年土地局再次藐视法律不顾法院的判决,配合建设局的假证,公然对抗法院判决,下达了对54号院产权的认定书。建筑公司出具的三份买卖契约被法院否定和54号院毫无任何关系。

    关于建筑公司被法院否定的证据说明,常珈瑄说:“一块土地是临汾市世纪百悦西侧的位置,0.854亩也就是现在的建峰齿科,中间还隔着一条商会巷的花果街。另外一块是1.59亩,说是我爷爷卖给他们的,四址不清,面积不符,被法院否定。还有一份是1.32亩地址不详,共计3.77亩,1959年的手续你写的是3.77亩,原来的解放路路面是非常狭窄的,我的这块院子经过解放路,在70年代年和2000年两次扩宽马路工程占去约2亩,到今天为止还有3.3亩,就这样东拉西扯的三份手续非要强加到54号院,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做假的水平已经无耻和邪恶到不需要一点技术,这些腐败官员特别狡猾,但是为什么能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原因很简单,因为权力的傲慢!建筑公司和我常家打官司打了15年,在这15年的诉讼中,建筑公司从没提出54院是买卖所得,更没有提出任何买卖契约,直到最后一次开庭,所谓的买卖契约急匆匆的荒唐亮相,你有手续和我打官司15年当中为什么一直没有拿出来?”

    “建筑公司口口声声说我常家54号院是他们买卖所得,院子40年来毫无变化。如果是你的,40多年为何没有合法产权手续?你们到处造谣我常家把地方卖给你们建筑公司,然后又耍赖夺回来。他们有本事怎么不把我常家卖给他们的手续复印的大大的,张贴在路边让人看看,来证明是我姓常的耍赖呢?有本事你把卖给你地方的手续亮出来,让证据说话。”常珈瑄气愤地说。

    常珈瑄表示,在这些年的抗争过程中,政府腐败官员下文不让工商局给常家办营业执照,给供电局下文不让给常家供电;给自来水公司下文不让给常家供水。“最可恶的是不让防疫站给我开饭店的人办健康证!”

    2011年,建筑公司再次拿着建设局策划、土地局配合制造出来的解放路54号院产权的“假认定书”,将常珈瑄再一次告上法庭。无可置疑的是,在这届法院任职的法官顶着压力,才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法院又再一次否定了建筑公司这份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产权认定书,建筑公司再一次以败诉出局。

    “这块地方是我常家的祖业,甲乙双方打官司,财产不是甲的就是乙的,现在政府腐败官员插了手,也不是甲的了,也不是乙 的,反而成了腐败官员的了,世上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常珈瑄愤怒而又无奈地说。

    一个简单的民事诉讼案,诉讼期竟然长达15年。常珈瑄说“如果有人感觉挺麻烦还是不明白,有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就能让你明白,我的官司已经结束10多年了,如果我官司第一天输了,第二天法院的法警就会命令你立刻搬走,不走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这样值钱的黄金地段,我能在这占这么多年吗?难道政府真的那么软弱吗?这地方如果不是我常家的 ,我死赖着不走,难道法院的法警,还有各个单位的联合执法队伍是稻草人吗?”

    常珈瑄说:“从1992年开始至今长达25年,政府腐败官员一直没有停止对我常家残忍的迫害,据最新的可靠消息,老的腐败分子退休了,新的腐败分子上任第一把火,就是将对我们常家实施2017年新的灭门计划,趁我常家都还活着的时候,我们要把真相说出来公布于世,我们这场官司,不是普通民间官司,也不是我和建筑公司的单独诉讼,而是常家和政府腐败官员的较量,因为从1992年法院诉讼开始,政府每一届都是人数众多的腐败官员,从头至尾一直参与其中,每次法庭开庭必到,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幕后黑手。临汾市规划局副局长乔卫东是个非常阴险的人,他是和我常家打官司的建筑公司子弟,对我常家一直充满敌意,一直报复我常家,他一直鼓动每届新局长强拆我家。2010年乔卫东就阴了王震局长一次,据规划局内部人士告诉我,乔卫东当时疯狂煽动执法大队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到我家暴力执法,打断了我四根肋骨,当时我姐姐去规划局找乔卫东副局长说理,乔卫东说到:‘录像我看了,我们是文明执法。’乔卫东不承认打断了我四根肋骨,我姐姐反问到:难道是我:‘弟自己打断了自己的肋骨吗?’乔卫东副局长当时头一扬,面带笑容的说到:‘这可难说,一切皆有可能!’什么样的畜生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当时我姐姐独自一人找规划局乔卫东的时候,乔卫东一个电话,整个规划局如临大敌,整个楼道全副武装戒备森严,将我姐姐围堵在规划局里面,乔卫东嘴里不停的对我姐姐说着威胁我全家人的话!”
    据常珈瑄透露,在2000年解放路扩宽马路的时候。建设局官员对他父亲说:“拆了你们的门面房,给你们家赔偿一堵墙”,从此以后把我家堵的死死的,把我家画地为牢。政府腐败官员这么多年从临汾到省里一直给临汾法院施加压力,法官对我父亲说:如果他们给我家一个特别公正的判决,他们法官乌纱帽不保随时会失业。”

    在临汾政府腐败官员眼里法律真的不存在,在临汾政府腐败官员眼里就没有法院这个单位。常珈瑄说:“现实告诉我,他们这些腐败官员一直在强奸法律,每一届混入政府里面的腐败官员上任都要搞恶作剧,对法律视而不见。临汾政府腐败官员这么多年对我常家做了四件事情,第一,设置各种障碍。第二,推卸各种责任。第三,抹黑妖魔化我常家。第四,想尽一切办法图财害命!临汾市的腐败官员你们听好了,我常家这个地方价值有多大,你们都很清楚,你们不想让我活,我还有什么不敢说不敢做的呢?大不了死,大不了生不如死,人常说“知子莫若母”的母亲说我活着最大的价值就是让腐败官员不舒服。”

    常珈瑄说:“作为一个资深的老临汾,如果这个城市有名片,我的行为就是这个城市的名片,如果这个城市有灵魂,我的行为就是这个城市的灵魂,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老临汾,我就是一个地道的老临汾,我没有奴性,我骄傲,我坐着都比你们腐败官员站着高,你们这些腐败官员无论钱再多,权在大,你我三观不同,你的优势根本不入我眼。告诫提醒掌握公权力自认为自己挺牛逼的腐败官员和你手下的打手们,当履行职责成为罪恶,就会有比职责更值得遵守的东西,那就是人的良心,你们一定要知道柏林墙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故事。不要借口以“政府行为”这个没有法律依据的词作为幌子来达到你个人的私欲,请你们不要在强奸“政府”这个词汇,你们这些腐败官员记住了,事都是个人干的,不要胡扯到什么“政府行为”给“政府随便扣帽子”你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你我之间就是私仇,你可以当婊子,但不要立牌坊,真正的政府是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人权的,真正的政府不会违法侵权、反人类,在未来的日子里,你们这些腐败官员选择步入文明世界,还是把自己钉到历史耻辱柱子上,那就看你们智商情商的高低了。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保存人性,给自己留条后路也是给你的后代留条后路,你们临汾市腐败官员不要暗箱操作,不要整天胡说八道,将我常家抹黑妖魔化,请临汾市政府,临汾新上任的市长,新局长、现场办公,通过电视台、网络出示证据,让临汾450万人口知道真相。我常珈瑄要学习阿凡达保卫家园的精神,誓死捍卫人权,打响常家家园保卫战!”

    常珈瑄家族多年的誓死保卫家园的抗争史,如果添加细节可以书写成一部巨著。他有太多话要讲,民生人权观察员在即将结束采访时,他依然要求让他把话讲完。他说,当局正在成立专案组,要以“反党”的名义罗织他的罪名抓他,他入狱后政府就会轻而易举抢了他的家园,他将近九十岁的老母亲也会不堪打击离开人世,所以希望外界能够关注他们一家人的命运。

  • 北京房山区王娟市政府诉冤被打伤

    [访民之声2017/9/13消息] 北京房山区稻田二村村民王娟9月4日到市政府反映被强拆,丈夫遭冤判等问题时,被不明身份人员打伤至骨折,目前仍在住院治疗。

    据王娟叙述,业务政府要强拆她家房子, 2015年9月22号警察把她丈夫刘春被抓走,后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被判刑10个月。这期间她没接到通知,直到她丈夫刑满释放她才得知丈夫的遭遇。由于她丈夫在看守所受到折磨虐待及精神压力等原因,身体一直不好,今年的7月3号救治无效离世。

    9月4号,王娟到北京市信访局反映这些事情,信访局的人说管不了,让她去找市政府。她刚走到市政府对面,就过来几个不明身份人员把她打倒在地,当即昏厥。醒来后她发现自己在同仁医院,身边几个片警,他们说先看病,案子再说。

    因为她感觉恶心、头疼、头胀老查不出问题就转到了航空总医院。在这检查着是左眼眶内壁骨折,腰间盘也有问题,皮下软组织水肿。没人给拿医疗费,打她的人也没抓住。

    据悉,因遭遇巨变,使原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王娟的儿子为了给王娟治病多方筹款,甚至下跪筹借,访友们听说后感其不易自发捐款,为王娟筹措医疗费。

    相关报道:北京房山王娟夫妻遭不明身份人员绑架失联 家被强拆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5/0924/13204.html



  • 孙东生被安徽截访人员打伤住院 报警无人理

    【民生观察2017年7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黑龙江哈尔滨维权人士孙东生因阻止安徽驻京办截访人员绑走孟献玲而被无辜打伤,安徽截访人员将其送进北京右安门医院急诊室后逃跑,孙东生报警求助亦无人理会。

    据悉,前日(7月28日)下午两点多钟,正在国家信访局门前准备提交材料的安徽籍访民孟献玲被安徽驻京办聘请的黑社会人员拦住准备强制拉上车离开,同时在现场的黑龙江哈尔滨维权人士孙东生见状上前阻止,被安徽驻京办多人围住殴打,将其打倒在地,后被安徽驻京办人员叫来120急救车送入北京右安门医院急诊室二室,送到后截访人员随即逃跑,留下孙东生独自一人睡在医院走廊,医生曾有了解伤情,因无人负责故未作处理。

    本网联系了曾于昨日前往探望的王福磊,他告诉本网,据孙东生自述其左右脚小腿处被对方踢伤,头部后脑勺在推搡中被撞伤,头部发木晕眩,腿部伤口疼痛。王福磊称,目测孙东生双脚小腿出有明显伤痕河淤青。据了解,事发后孙东生曾多次报警求助,但警方不予理会,经12345投诉亦无果。

    有关孙东生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孙东生等被强制接回哈尔滨训诫发告知书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303/15558.html


  • 孙东升制止暴力截访被打伤 两访民围观被带走

    [访民之声2017/7/28消息] 今天下午,在京访民孙东升等人从信访局出来,遭遇截访人员绑架访民,随上前施救,孙东升被截访人员打伤,目前在医院等待治疗。两围观访民被以袭警为由强制带走。

    本网随后联系到在场访民得知,今天下午孙东生在信访局门外被几个安徽截访人员打伤后有人报警,警察和保安来了驱赶围观人员。有两个背着大包的访民走的慢被保安拉扯倒地,还有警察和保安对倒地的访民动粗。两个倒地的访民挣扎着用脚登,被说成是袭警,直接拖到警车上拉走了。

    本网了解到,孙东生被送医后没有得到治疗,有网友发出消息:“群里所有的朋友大家好,现在紧急关注一下哈尔滨的群友孙东升,他今天上午在国家信访局门外与访友孟宪玲走路的时候,被一伙人打伤,现在右安门医院急诊室二室门外,没人管,身体有外伤,头部发木,地方截访人员也离开医院了,现在有在北京的群友去右安门医院声援一下,孙东升是一名非常有爱心的人士,谢谢大家了。”

    孟宪玲的访友表示,孟献玲是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城关镇人,法院给他判了80多万,到现在一直不给执行,她孩子死得好冤,她为儿子申冤逼的到北京上访。今天下午2点多钟,孟献玲去国家信访局上访,法院雇用黑社会赵凯在国家信访局门口殴打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访民孙东生上前阻止,被无辜的暴打。请大家紧急呼吁,孟献玲电话13955818212,她县委书记18856758666,政法委书记电话13955828656,望访民关注!

    随后,孙东生告诉本网,他目前仍在医院等待救治。孟宪玲称她是遭4名截访人员暴力绑架,现在被强制带回途中。



  • 四川宜宾市上访女兵郭秀莲遭截访打伤险被当精神病治疗

    [访民之声2016/11/17消息] 四川省宜宾市退伍女兵郭秀莲,11月12日遭遇暴力截访被打伤,随后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金鱼社区人员,将其送到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进行治疗。
     
    郭秀莲告诉本网志愿者:“11月12号,她准备进京上访,两名身穿警服的人在成都双流机场登机口将她拦截,查看其身份证。当日下午到达北京,刚出北京南宛机场航站楼,即被两个自称是北京警察的人绑架至车内殴打,至使她左肋骨,右眼角双上肢,下肢全身多处挫伤瘀血,头疼头晕。在被押返途中,不给她饮食,不许她如厕,还要拿胶带捆绑她,封她的嘴,她才不敢在抗争。13号下午5时许到达宜宾市长江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获释回家。
     
    14号上午,金鱼社区的几个人到她家中,以给她治伤为由将其带至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在医生将她带至精神病房时她才醒悟,这是社区要把她当做精神病治疗。她解释她不是精神病院,而是被打伤,医生才将她安置在外科病室。在她接受治疗的这几天里老是头晕,做噩梦。”
     
     
    郭秀莲,女,现年66岁,退伍军人,宜宾市社会福利院退休科技干部。她是因为弟弟郭代成, 1979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地方政府克扣烈士父母定期抚血金,慰问金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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