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执法

  • 大陆绵阳网警上推执法遭举报

    【民生观察2019年3月9日消息】近期,有翻墙网友反映,Twitter推特平台出现一个名为“绵阳网警巡查执法”的推号,该推号公然自称“在推特上进行执法”,近日该号遭众多网友举报,目前该推号已无法显示和搜索。
    大概一个星期之前,有四川籍推特网友赵先生在查看自己的推特号时,发现有其中一个跟随者为“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进入该推号主页后发现第一条推文内容为“我们开始在推特上进行执法了”,短短十几个字的推文引人厌恶和恐惧。
    本网曾在数日前亦曾进入该推号主页,的确存在赵先生声称的内容,并且该推号的其他推文都是“执法”消息,基本内容包括某地某某因“造谣”或“散布谣言”或“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等被警方处置处理(刑事/行政拘留)的相关”新闻”。
    日前,有网友发出推特平台回复举报通知的截图,证实该推号已在大量网友的举报之下,由推特平台调查核实后,被依照推特规则进行了处理,其后本网尝试在推特搜索该推号,但没有显示结果。
    网友赵先生告诉本网,绵阳网警似乎有些嚣张,在国内耀武扬威也就算了,还跑到推特以“执法”名义撒野,实在可笑和可耻。
    不过赵先生指出,绵阳网警嚣张跋扈心态的背后是中共网络暴政的特征,也是国内长期独裁统治概念下的”执法”惯性,在境外平台亦想为所欲为罔顾法纪,显然是无知的表现。
    网友刘先生表示,中共的网络暴政由来已久,从最初的QQ平台,继而论坛和微博,再到微信,一直到目前的海外平台(如推特等),中共一直没有放弃过掌控和灭声的机会,从最早利用商业水军争夺舆论话语权,到启用“五毛水军”(付费雇佣),再利用海量服刑人员充当“舆情员”大军争夺网络阵地。而最近几年,国内多地证实有公务员被强制要求在业余时间担任“舆论引导员”工作,并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某种程度与奖金收入有关,事实是非自愿的一种绑架方式。
    来自浙江周先生透露,网络活跃人士,特别是受到监控的人士,当局最近几年都是采取人盯人的方式。这个方式在周先生自己身上验证好多次,据周先生介绍,在境外平台发了“敏感”文字后,一般没多久“客服经理”(国保)就打电话要求删除或者威胁拘留之类的,最早以为是网监监测到了后转介国保跟进的,后来得知是国保关注了他的推特号,所以随时可以看到相关发推情况。
    周先生还透露,还辖区派出所的片警都关注了他的推号,其中有一次因该片警骚扰家人而遭到周先生的训斥,并在推特上公开了该事实,但发推不到一分钟,该片警就致电周先生,要求其删除推文,至少删除推文中提到的相关派出所,该警表示自己是周先生的片警,不过是上级要求,属于工作的一部分。
  • 北京街头市民拍照围观综治办执法被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1/8日消息:今天下午约1点1刻,在北京市大兴区位于大兴地方税务局的门口,有两个妇女蹬三轮摆摊,被车上拉着制服上写有“特勤”字样的一群人围住,在执法时,围观群众拿出手机录像,被现场一个特勤人员掐着脖子压在草丛里殴打。
     
    据一位现场知悉人士介绍,这帮人属于街道综治办,今天执法“清理”两妇女的秤砣等物品时,并对妇女辱骂及出手推搡,导致这位妇女大骂他们。而该男嚣张的说打你了你报警呀!
     
    由于正值午饭时间,现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并有多位路人拿出手机拍照、摄像,一穿“特勤”制服的男子大骂“拍你妈逼,觉得好玩呀?嗯,好玩陪你们玩玩?看你妈逼谁敢拍?这满大街都是卖东西的,你们能走路吗?还挺牛逼呀”。
     
    特勤男人对着妇女骂骂咧咧说,你妈逼这块不让摆摊知道不?现场围观的群众看不下去了,有人喊这是监督你们。一个50岁左右的特勤男人朝着围观群众走过去,掐着一位围观男人的脖子就往后拖,边拖边说“你管你妈个逼呀”一直把围观男人压倒在路边的绿化地带,才被其他特勤执法男人和围观群众拉开。
     
    在一片骂声中该打人特勤男灰溜溜的走了,被打者赶紧打电话报警,警察出面后由于打人证据确凿赔了他400元钱,但是他表示“他们太嚣张了”

    现场视频

  • 强制就医大执法 「被精神病」时代来了?

    内湖4岁女童遇害之后,检讨声浪四起,矛头尤其针向精神卫生法中的协助就医、强制就医机制,台北市今(31)天就传出警察开始严格执法、强制送医在政大生活多年的「摇摇哥」,引爆争议。专家就忧心,部分县市无疑在滥权,滥用法令,把被小区看不顺眼、没任何危险行为的人「被精神病」随便抓人。
    网友今在脸书PO出影片,披露生活在政大多年的「摇摇哥」(丁先生)中午12点半左右,被文山一分局警察、消防队、社会局、卫生局及政大驻卫警察会同强制送医,过程中丁先生不停反抗,并不断喊着「我没有犯法!」、「我甘有伤人?」、「我甘有安怎?」。
    引发争议的就是警方依据的精神卫生法第32条:警察机关或消防机关于执行职务时,发现病人或有第三条第一款所定状态之人有伤害他人或自己或有伤害之虞者,应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并视需要要求协助处理或共同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即护送前往就近适当医疗机构就医。
    台湾社会心理复健协会理事长滕西华批评,台北市此举根本荒谬,精神卫生法第32条重点应是协助就医而非强制就医,且前提还是必须有自伤伤人或自伤伤人之虞者才适用。
    滕西华强调,原本精神卫生法第32条为的是发挥小区、社会互助的精神,但现在却变成小区「互摃」条款,滥权之下,只要是小区平常看不顺眼、曾滋事的人,随时都可能「被精神病」抓走,她呼吁精神医学会应站出来以正视听。
    卫福部心口司长谌立中不讳言,精神卫生法第32条在执行上,对人权是存在争议的,但平衡的点该放在哪,没有一定标准,不是谁说的一定对、谁说的就一定错,必须看时代背景而定,有社会共识才做这件事。
    谌立中强调,除非有明确自伤伤人或自伤伤人之虞者,才适用该法条,他也指出,在执行面上,并非一下子就强制就医,应站在关怀的角度协助患者接受就医。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院长杨添围则表示,该病人于松德院区确实留有病历资料,目前经急诊医师诊察,病人已同意接受安排住院治疗,院方是本着于精神医疗专业,对于需要治疗的精神疾病者,依其意愿安排妥适治疗,或依现行精神卫生法规范,进行强制治疗程序。
    (来源:Yahoo奇摩https://tw.news.yahoo.com/%E5%BC%B7%E5%88%B6%E5%B0%B1%E9%86%AB%E5%A4%A7%E5%9F%B7%E6%B3%95-%E8%A2%AB%E7%B2%BE%E7%A5%9E%E7%97%85-%E6%99%82%E4%BB%A3%E4%BE%86%E4%BA%86-104042371.html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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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围观广州城管执法 广东茂名青年杨朝宁被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1消息:在广州工作的茂名青年杨朝宁今年19岁,在1月4日围观一起城管与摊贩争执的过程后被警察带去派出所,杨朝宁姐姐杨学柳赶到派出所,被推搡,然后杨朝宁踢了一位警察一脚,于1月5日被广州花都区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名刑事拘留于花都看守所。
    本工作室与杨学柳女士取得了联系,据杨女士介绍,1月4日,花都区城管与两名摆地摊的人起了争执,争执中城管的工作证被摆摊人扯烂,随后城管报警,杨朝宁恰好在旁边围观了这一过程,过程中可能用手机拍了照片。警察到场后带走了两位摆摊的人,同时也扣了杨朝宁的手机,并对杨进行殴打。当晚十点,杨学柳得知消息后赶到花都区站前路派出所,要求派出所放人,派出所内,有警察对杨朝宁进行推搡,杨朝宁目睹这一过程后用脚踢了其中一位警察一脚,之后杨朝宁被再次殴打。第二天家人收到了刑拘通知书。
    杨女士介绍,另两位摊贩同样以涉嫌妨害公务为名刑事拘留。
    杨女士表示,她将于本月13日与律师会见,商量后续法律事宜。
    (图)刑拘通知书,杨李化是杨朝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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