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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守所以疫情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常玮平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24日消息】2021年11月21日,陕西人权律师常玮平的案子被检察院退侦了,律师联系凤县看守所要求会见,被看守所以疫情为由拒绝。

    2021年11月23日常玮平妻子陈紫娟发出消息说:这两天的状态就是欲哭无泪。10月21日,玮平的案子被检察院退侦了。满怀希望期待一个月满了律师又可以会见他了。没想到,昨天律师联系凤县看守所要求会见的时候,又被拒绝了,原因是疫情防控。再后来律师打电话它们就不接了。陕西现在没有一处是在中高风险区,连一个重点关注地区都没有。凭什么不让会见?疫情就是万金油,哪里需要哪里抹!

    常玮平第二次被抓已经13个月又3天。直到快第11个月的时候才能见到律师,一个半月后就被退侦,现在又不让律师会见了。到底要怎样折磨他?

    我这两天给凤县看守所打了五次电话,都不接。

    我只是想问问他现在还便血吗?颈椎腰椎还疼吗?还头疼恶心吗?静脉曲张有没有好一点?还口腔溃疡吗?还是吃不到青菜水果吗?那颗牙还在长吗?那里有没有暖气?睡觉冷不冷?现在还要洗冷水澡吗?还是一个月才放一次风吗?大家送给他的书籍有收到吗?公安和检察院的人有没有去威胁他?可是它们为什么不允许?它们为什么遍一遍的违法?

    此刻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只能诅咒宝鸡市公安局常玮平专案组的这些畜生们不得好死!

    简介:常玮平(1984年4月14日),陕西凤翔人,中国维权律师。多次代理敏感人权案件,包括法轮功、家庭教会、艾滋病歧视等议题。

    2019年12月8日,常玮平参加了厦门会议。

    2020年1月12日晚10时左右,常玮平在西安自己的住处被警察带走。13日,宝鸡市司法局注销常玮平律师证。14日早8点左右,常玮平妻子接到宝鸡高新分局国保大队电话,被告知常玮平因危害国家安全,已经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0年1月23日,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常玮平取保候审,并以不可离开取保候审地为由,限制常玮平离开宝鸡。

    2020年10月16晚,常玮平在网上作出声明,披露自己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酷刑。

    2020年10月22日,常玮平失联。当晚,常玮平的妻子接到宝鸡市张姓警察的电话,称“由于常玮平违法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1月3日,常玮平家属收到宝鸡警方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涉嫌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1年4月7日,常玮平被宝鸡市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目前羁押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看守所。其曾获得2021年中国人权律师奖。


  • 拒绝强制隔离大闹西安北站

    原定我将参加明天上午8:30在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个庭审,9号下午我从成都坐高铁到达西安北站,出站时我的健康码显示为红码。西安北站的防疫人员一声不吭地直接收了我的身份证,然后迅速把我带到西安北站的商洛疫情防控的接待点(陕西全省各地市的防控人员都在这里,等待将分流的旅客带回去强制隔离)。他们让我等待商洛方面的人员把我接回商洛市强制隔离。我昨晚在成都做了核酸检测为阴性,健康码也是绿码,但一扫西安的二维码登记就自动变成红码,大概是西安的防疫政策比较严格。后来也得到证实,西安北站的疫情防控人员告诉我,只要是来自成都的人健康码都会变成黄码或红码,黄码可以选择被遣返或者隔离,红码必须强制隔离。

    刚开始我还没当回事,我打过两次疫苗,48小时做了三次核酸检测,最近一次也是阴性,成都的健康码也是绿码。我明确告诉西安北站的防控人员,“我不接受强制隔离”。防控人员说我必须强制隔离,如果你有意见可以打12315投诉我们。他们说商洛市来接我的车在路上了,一会到了就把我拉到商洛的隔离点强制隔离,隔离是自费的。

    我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给明天开庭的法官打电话,电话没人接,后来法官回过来说她在开庭。我向法官解释了这里的情况,法官听了有点诧异,最后说既然我去不了,那个没办法。我又立即给委托人解释了情况,把紧急的事情都做了快递安排。然后全力与陕西的疫情防控人员进行交涉。

    (根据回忆整理)

    我:你们隔离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疫情防控人员:陕西省人民政府出了文件,像你这种情况必须强制隔离。

    我:我不接受隔离,如果去不成商洛市中院,我就返回成都。

    疫情防控人员:根据规定,也不能返回成都,必须到商洛隔离。

    我:我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工作地都不在商洛,我和商洛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联系。我只是明天要到商洛开庭,我之前也从来没去过商洛。我为什么到商洛隔离而不是在西安隔离,我也不接受隔离。你们隔离的依据是什么?

    疫情防控人员:陕西省政府出了文件,我们只是按照规定办事。

    我:是什么文件,请你出示这个文件,我要看这个文件。

    疫情防控人员:我们手里不可能有文件,我们只是按照领导的要求执行。

    我:文件不是国家秘密,你没有但你领导肯定有,让你领导拿过来。如果你领导也没有,就让你领导的领导拿过来。谁有谁拿过来。我有知情权。

    疫情防控人员:你不要为难我们,我们就是办事的。

    我:我没有为难你们,也不是针对你们。你们是执行者,工作危险又辛苦,我都理解。但这份文件关系到我的重大利益,我稀里糊涂地要被带到一个地方被限制人身自由14天,我要求我的救济途径。既然陕西省人民政府有文件,你们要执行,这就是一个行政行为,我作为行政相对人要求你们出示这个文件,或者向我出示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依据。

    疫情防控人员:我都签了字,都向领导汇报了你的情况,车也快来了,你不去怎么能行。

    我:你没有经过我同意,你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不同意被强制隔离,我也不会签字。你是什么单位的?

    疫情防控人员:公安局的。

    我:具体哪个公安局、市公安局、区公安局,你叫什么名字,警号是多少?

    疫情防控人员:商洛市公安局

    我:我要起诉陕西省政府,你们这个文件人为扩大的强制隔离的人群范围,是防范过度,而不是精确防控、科学防控,也不人性化。你们这个行政行为也不符合行政法的合理行政和比例原则。我再次声明,我不接受强制隔离。

    疫情防控人员:我给领导汇报一下。

    疫情防控人员给他们领导打电话,打了一会,挂掉然后给我说,“你赶紧买回成都的高铁票。”

    我立即订票,然后两位身着防控服的人员把我一路送到进站口,我代表人民群众向他们的热忱奉献、冒险工作在抗疫第一线表示感谢。挥手、道别!然后我进了站,坐上了返回成都的高铁。至今我中午饭和晚饭都没吃,自费高铁上往返一日游。

    中国铁路事业亏损了不怪我,赚钱了军功章里就有我的一半!

    刘建永

  • 徐崇阳控告警方滥用职权拒绝施救

    【民生观察2021年9月30日消息】2021年9月27日,湖北武汉公民徐崇阳,依法控告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宝山派出所警察等人,对他进行非法搜查、非法拘禁等犯罪,并在他病危时拒绝施救,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

    徐崇阳说,“2014年1月17日上午9点多,我一个人拄着拐杖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咨询中心咨询法律问题,刚走出八宝山地铁南出口,被自称是八宝山派出所警号043943、043813的警察等七八人拦住我,说我是记者,要检查我的身份证。我给他们看了,还强行搜我携带的书包,打开翻看,没看到任何违法的东西。两人(还有一个30多岁的女警和一男司机同行)随后把我强行抓押上警车,开到石景山分局八宝山派出所。另外还有一个便衣,男,1.68米左右的人和1.7米以上约30多岁穿警服的人,和前两个押我的警察一起,把我架进派出所。”

    “我跟他们说,请依法出具搜查、抓捕我的法律手续,他们不给。我说,你们该查的都查了,没事我走了。我往外走了二十多米,派出所所长指挥说,把他抓回来。于是五六个人拖架我回派出所,所长说,你还诬告我们总头局长,你告我们总头告我们同事就是反党、诬告、神经病,把你判刑,关你一辈子,看你还告不告,打他!”

    徐崇阳称,“那个穿便服1.8米高的人上来扇了我一个耳光。我说为什么打我,所长说,打你我可以升官。把我拖架到审讯室,让我坐铁凳。由于受到非法对待,这时我胸口痛得厉害,背后出汗,吐了三次,跟所长说我犯心脏病了,要求去医院看急诊,所长说我是装的,我请求给我叫急救车,等了1个多小时也没来。后我自己打手机给120求救,急救车10多分钟就到了。”

    “在审讯室,120的人当着所长面在给我做了心电图、量血压、测脉搏,心跳130次,血压160/100。所长问急救医生我心脏病是真的假的,急救医生说仪器在这里。约12点半左右,120开车出发把我拉去航天总医院(又称为711医院),路上就吸氧、打急救针。后在该院急诊室继续吸氧、吃药、吊水等治疗,到晚上才让我回去。诊断结果是极度心动过速、突发心脏病。如果不及时治疗,会有生命危险。”

    徐崇阳表示,“八宝山派出所警察等人藐视法律,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对我非法搜查、非法拘禁我人身自由,在我病危时拒绝施救,严重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和健康权。我请求责任机关履行职责,维护我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惩治犯罪。”

    “2014年5月26日,我向石景山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要求立案调查八宝山派出所对我的迫害,总是没有回音。2014年6月9日15时30分,我到石景山法院询问,为什么已过期仍没有立案?负责接待的法官王静说:已接到《行政起诉书》,你的行政诉讼牵扯到我们政法系统的领导,虽已过期但立案不立案领导要研究,何时立案等领导通知。”

    据悉,徐崇阳,男,现年64岁,湖北武汉人,现居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梅源里。曾和美籍华人妻子乔丽在湖北武汉引进外资,支持国家做慈善事业,投资一千多万元,成立湖北九九九施救服务有限公司和武汉九九九施救服务有限公司,不成想被流氓化的公、检、法和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诈骗、抢劫,使数亿资产化为乌有。

    在维权期间,徐崇阳曾被秘密关押30多次并遭到法西斯式酷刑。长期被监视住处、跟踪,公安人员无任何法律手续,进徐崇阳家随意查抄物品,从不打收据也不归还。徐有公安人员进出他家,拿走东西的视频为证。

    如今的徐崇阳财产没有了,房子没有了,一无所有,身体被打残,维权近30年,没有任何结果。他请求政府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解决其吃饭、住房、医疗等问题,以度残生。

    徐崇阳电话:13511088219


  • 汉庭酒店拒绝郑州客户入住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7日消息】今天,河南郑州律师常伯阳,前往天津办事,遭遇汉庭酒店拒绝来自郑州的客户入住。经过一番维权抗争后,至晚间时分常律才得以顺利入住。

    据常伯阳说,“天津汉庭宜宾道店拒绝郑州客户入住,我是一名律师,来自郑州,但我所居住的地方不在中高风险区,我离郑时做过核酸检测,且开具有离郑证明,我来天津办事,预定了汉庭酒店宜宾道店,可是到店里后,服务员就说郑州的不让住,在我的追问下,服务员打电话给派出所。”

    “我听到派出所问,有无接种疫苗,服务员说没有,对方大概说不能住,我说没有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据,我要投诉汉庭宜宾道店,投诉该派出所,且防疫也不该派出所管呀。”

    “服务员说,让我等他们再问问,目前在等待中。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强制接种疫苗,一些地方就是和中央对着干,变相限制没有接种疫苗的公民。”

    至晚上7时左右,常伯阳发出消息说,“还好,汉庭酒店非常积极,问题已经解决,我已经入住。”

    常律表示,如此不尊重科学,不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各地花样翻新的土政策给公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困扰,这直接侵害了公民正当的出行住宿消费的权利。

  • 常玮平案看守所不让存钱拒绝会见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8日消息】2020年10月22日,陕西律师常玮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4月7日,常玮平被宝鸡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看守所,至今已被关押近九个月,期间没有一个人见过他。2021年7月23日,常妻陈紫娟和律师历经艰辛到达凤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和存钱遭拒。



    陈紫娟:2021年7月23日下午,我和孩子、辩护律师、还有五位朋友一起去凤县看守所想要求会见和给常玮平存钱。当天是雨雾天气,翻过秦岭时如在仙境行走,能见度非常低,也就一两米。开了三个多小时,下午16:00左右我们才到达凤县,凤县大雨瓢泼。到达看守所,雨渐转小。



    看守所大门紧闭,有两个身穿警服的人在房檐下站着。难道他们早知道我们要来?果然,我们刚停下车,那两个着警服的就走了过来。我们摇开车窗,说是在押人员家属来存钱的,一位领导模样的警察(后来知道是李教导员)就说:账上钱多着呢,不用存。包龙军律师反问:我们还没说给谁存钱呢,你怎么就知道他的帐上钱多着呢?他意识到自己演砸了,就问我们是谁的家属。我们说了常玮平,他就又装模作样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常玮平账上有多少钱。打完后说是帐上有2070元,他们规定每个在押人员帐上的钱不能超过1000元,每月消费不超过150元。上次让我们一次性存了1500元导致他被领导骂了。



    包律请他出示一下他所说的按规定帐上最多1000元、每月消费不超过150元这一规定的文件,让我们看一下是哪个机关作出的。他支支吾吾又不说了。包律师说那我们给您拍个照,证明我们来过这里,以后复议你们有个依据。一听要给他拍照,李指导员带着他的跟班转身就走。



    辩护律师追上去说他要求和李指导员了解一下情况,李指导员边走边说要看他律师证。但是当律师给他看了律师证后,他又吱唔着含混不清的说他不和律师谈,喊上跟班,匆匆跑掉。我们和武警说能不能打开门,让我们进接待室避避雨。武警说领导不让开门,并警告我们不许拍照。



    这时,来了一辆救护车。司机说所里约好的要他今天下午来拉病人,武警请示后,告诉救护车上人员,今天谁也不能进看守所,先回去等通知。因为我们的缘故,连急救都被拒之门外。



    深圳到凤县看守所有1940公里,我凌晨三点半起来坐飞机,冒着生命危险穿过秦岭的雨和雾,来到这里,当听到不能给他存钱这句话,所有的委屈和绝望瞬间涌上心头,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不能白白的来这里,我希望他能听到我的声音,只能对着看守所喊:常玮平,我是陈紫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在这里,如果你能听到我的声音,我希望你好好活着!



    一个多月前,我打电话给凤县看守所,他们就说常玮平账上有2070元,为什么一个多月了,他帐上的钱一分没少?自从被抓,马上九个月了,没有一个人见过他,他真的在这个看守所吗?为什么不让我给他存钱?不让律师会见他?



    玮平,亲人们挂念着你…




  • 南京监狱以疫情为由拒绝家属探视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6日消息】2021年7月15日,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接到南京监狱电话,被告知因疫情原因将停止7月份的家属探视,至于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探视要看具体情况。

    以下为余文生律师案情况通报:

    2021年7月15日,早上9:10分,许艳接到南京监狱电话,一位男士工作人员,告知我,南京因出现1例疫情,南京监狱7月份停止家属探视,我问,那什么时候让探视?对方说,也不太清楚,要看具体情况。

    我的回答大概是,我作为老百姓,配合政府的疫情防护工作,我已经进行了核酸检测预约申请,我会进行核酸检测。火车票我也会买。家属探视,家属与被关押人之间是隔着全封闭式玻璃,走的通道也不是一起,是否让探视与疫情防护其实并没有直接影响,并不直接冲突。考虑到配合南京监狱疫情防护的工作安排,我也可以接受,由隔着玻璃探视,改为视频探视。但是,我绝对不会放弃法律规定的每月一次的家属探视权。因为余文生律师之前约3年,几乎所有的法律权利都被剥夺了,现在身体出现多项疾病,我需要每个月看到余文生律师,了解他的身体情况。

    如果以疫情的原因,剥夺家属探视,这是一个没有期限的问题,或许之后几个月都可以以疫情为由不让探视。既然国家、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并没有因为疫情而停止工作,那就不应该剥夺法律规定的家属的探视权。

    至于如何防护疫情,保障安全,那是南京监狱及工作人员考虑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情,请不要直接残酷的剥夺家属探视权,家人盼了一个月,才能探视30分钟,像我这样的家属,为了这30分钟,不惜往返约2100公里路途,身体和经济投入巨大,也不惜一切去探视,可见这种探视对家人的重要性;家人被剥夺自由的残酷性;受到法律不公平对待的无助性。

    所以,许艳7月20日,一定会从北京到达南京,要求探视余文生律师,要求保障家属一个月一次的法律探视权。

    请求南京监狱,能从法律的角度、从人道的角度、体谅许艳是因为经历丈夫余文生律师遭到太多不公,太多法律权利被剥夺,所以才一定要去争取每个月一次的法律探视权。

    请求南京监狱帮助、协调和解决,7月20日探视余文生律师的问题,谢谢。

    7月20日,是许艳一人在南京,也请求大家关注许艳,关注是否能探视到余文生律师?谢谢!

    许艳
    2021年7月15日

  • 成都一中学生在校坠亡 家长调看监控被拒

    【民生观察2021年5月12日消息】2021年5月9日,四川成都49中学高二学生林唯麒在学校发生高坠不幸离世,其母发微博称,事发后孩子直接被拉去殡仪馆,学校拒绝家长进入且不给看监控,全班学生被警告封口。网传该生坠亡与占用了该校化学老师孩子的出国名额有关。

    2021年5月9日18:40左右,成都49中一名学生从知行楼高空坠亡。

    微博名为“人生就像泡沫”的用户称其为孩子母亲:吾儿林唯麒,现就读于成都49中,是一名高二的学生。我儿于5月9号下午5点40到了学校,九点我接到学校通知,告诉我儿子已经没了,学校方简单告知了我死因是从楼道坠落。

    学校现在的做法是,将我们家长全部拒之门外无可奉告,想看监控不给看,想问问同学老师到底发生了什么,学校第一时间遣散了班里所有学生并警告他们三缄其口,我们在校门口守到深夜,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答。

    其母亲称,家人是从警方口里得知救护车8点半到学校时儿子已经停止了心跳,甚至没有去医院直接就拉去了殡仪馆。 其母亲还表示,今早(5月10日)去看了监控,唯独事发那一段没有监控。

    对此,成都49中发布微博称:事发后,学校立即拨打120并报警,经120现场诊断,该学生已无生命体征。

    目前,公安机关正展开调查。学校对该同学的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已成立工作组,全面配合调查工作,并全力做好善后事宜。

    对于学校的回应,网友认为有几个问题成都49中必须回答,毕竟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如此敷衍。

    1、学生18:40坠楼死亡,你们为什么21:00才通知家长?
    从成都49中的微博回应中我们能看到,他们称学生是在18:40坠楼的。但是孩子的母亲称,自己是在晚上9点才接到学校通知,说自己孩子没了。
    晚上6点40到9点,这中间隔了两个多小时,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学校为什么不通知家长?这两个半小时里,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2、学生18:40坠楼死亡,为什么20:30救护车才到?
    成都49中称学生是在18:40坠楼的。但是后面家长从警方那里得知,救护车是晚上8点半才到的。从6点40到8点半,这中间隔了将近2个小时。救护车为何用了2个小时才到达现场?到底是救护车救护不及时,还是成都49中压根就没第一时间拨打120?

    3、为什么把孩子直接拉去殡仪馆?
    据孩子的母亲在自己的私人账号上表示,她被告知自己的孩子没了心跳后,就被拉去了殡仪馆。凭什么孩子没了心跳之后就被拉去殡仪馆呢?令人匪夷所思。你们这么做,经过家属同意了么?你们凭什么不让孩子家属第一时间看一眼孩子?孩子在学校出事,你们凭什么对孩子的家长无可奉告?

    4、为什么孩子出事的监控刚好没了?
    9日晚,孩子家人接到学校电话告知孩子从楼道坠落死亡后,家人到场想看监控,却被告知唯独事发那一段没有监控。一所正规学校,关键时刻监控竟然还缺失,这种事情真的是“巧合”么?

    成都49中,到底在隐瞒什么?

    今天(5月11日),网传信息显示坠亡学生占用了化学老师孩子的出国名额。对此,49中一工作人员表示,网传信息都不是真的,学校会继续发声,积极配合处理。

    另外,一位自称是死者同学的父亲在网上发文称:

    我是死者向学的父亲,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说出真相,因为说出真相可能真的会让我自己的孩子无法高考甚至被所有的高中除名。但是,当我想到我的孩子有一天可能会面临与死者同样的境遇,想到这背后的罪魁祸首也同样是个母亲,想到死者的母亲甚至因为怕她得知真相而被封锁了微博,我站在一个同样是父母的角度之上,我真的难以做到不去发声。

    据我的孩子所说,最近死者的化学老师万xx(也是他们的高中部教导主任)的孩子正在准备出国留学,而死者怡好占用了仅有的这一个出国留学的名额,因而这位所谓的母亲为了他的孩子,在死者死去的那天晚上将死者人为地从楼上推了下去。

    学校会不知道吗?不,相反他们知道的很彻底,起码比我的孩子也就是死者的同学所知道的更加彻底。他们在死者死后做了什么呢?一、是借打农药的名义封锁了所有教室一侧的门窗,也就是能看到死者跳楼的位置的那一边,让所有的人都无法看到尸体的处理;二、是将尸体的手臂割腕以待调查时掩人耳目;三、是告知了与之有关的所有学生不能说出相关的任何细节,说出去的人会被开除并且没有学校将会接收他,自然也就不能参考高考。

    据我的孩子说,万xx(也就是作为另一个母亲的罪魁祸首)的家里有人在成都教育系统下工作,网警会顺着网线找到说出真相的每一个人。

    如果问我,说出真相害怕吗?我肯定是害怕的,但是我更害怕我的孩子有一天会经历类似的处境而没有人为他发声,更害怕作为父母的这些老师们只将自己的孩子当做孩子,而将别人的孩子都视作垫脚石的他们,更害怕如此熟练地面对死亡的学校,以及对于死亡如此轻言漠视的教育局的所谓万xx的亲戚们。

    我很害怕,但是我还是要发声。

  • 杨斌律师被法院拒绝立案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1日消息】前检察官、著名女律师杨斌,因遭广州司法行政机关非法注销律师证,愤而起诉,却遭专司行政诉讼之责的铁路法院非法拒绝立案,赤裸裸地耍流氓。昨天即2月20日,杨斌律师一直坚守在法院大厅里抗争维权,至今天凌晨4点左右方才离开。

    据杨斌律师在朋友圈称,她年前收到司法部的维持复议的决定。杨斌律师几年前是一位检察官,欲转行成为律师遇到阻碍进行维权,轰动全国,成为律师后代理了不少维权案件,是一位慷慨正义的律师。

    2021年2月20日下午3点多,杨斌律师开始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起诉广东省司法厅和司法部,要求撤销广东省司法厅做出的注销其律师执业证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直不接收杨斌律师的诉讼材料,还踢皮球让杨斌律师到相关部门去解决,但并未告知什么相关部门,杨斌律师一直坚持在法院的大厅等候,至21日凌晨四点,才被其家人接回家。

    虽然行政诉讼法规定凡案必立,但像这样法院找借口故意不立案的情况很多,然而像杨斌律师这样坚持维权的人并不多。在等待期间,法院还通过保安劝说,甚至报警的方式,欲使杨斌律师退却,然而杨斌律师一直据理力争,毫不退让。有网友表示,杨斌律师跟违法行为抗争的勇气令人感动。

    以下为杨斌律师朋友圈记录的维权经过:

    2月20日

    15:17分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递交立案材料,门口的保安扫描我的身份证后,问我是去交材料还是立案,我说立案,她叫来了另一个辅警,直接把我拦截,然后指引我到了门口的一个临时接待处,说是会有人接待我……这是玩的哪一出?

    16:18分刚来了个铁路运输法院的工作人员,看了一下起诉状,说是起诉厅级以上的,一审是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这哥俩在一座大楼里办公,保安让我继续等。

    16:34分带了个小助理,这家伙从去年开始留长发,一点儿也不像学法律的,这是最好的实习,作为中国人,他应该见证这一切。

    17:01分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来了个工作人员,假装翻了翻所有材料,然后告诉我说,你这个事情我们已经讨论过了,请你找相关部门解决。妈的,就想问问广州的法院还要不要脸,一个正常的行政诉讼,连立案都不敢立,关门算逑啊,还开在这儿忽悠老百姓干嘛,今天我把话撂在这儿了,你们不立案,我就以这儿为家了。

    17:10分做好进去的准备了。

    17:23分律师证注销案,年前收到了司法部的复议决定,维持。今天过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先是把我拦截在大厅,晾了一个小时,来了个工作人员,连材料都不敢收,说找相关部门解决。这是什么狗屁法院?我本来也预着只是走程序,对结果根本不报希望,但没想到,法院有可以无耻坠落到这么没有底线。

    17:34分保安过来说下班了,要立案下周一再过来,我说我今天4点钟就来了,你们不立案,我就不走,想清场?把我送到看守所去呗。

    18:17分【我遇见了,我就不能视而不见】好几位朋友打电话过来劝说,主要理由就是行政案件法院耍流氓不立案太普遍了,都遇到过,不值得没必要也改变不了什么。其实呢,无论是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是法拍房,还是现在的行政诉讼不立案,确实都是普罗大众的普遍遭遇,我没这个单了勇气为别人站出来,但自己遇上了,那就较一下真吧。

    20:09分互拍

    21:57分来了两个警察,说是辖区冲口派出所的,了解情况。

    警察很年轻,看样子也不是很了解法院的黑操作,问:法院不管受不受理,也要看你的材料,怎么也要给你一个回复吧?

    我说,法院让我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那有没有说哪个相关部门?

    没有。

    在天朝,相关部门相关规定相关法律,那都是神仙一样的存在。

    22:48分保安有点牢骚,大过年的得在这陪着我,我说这不能怪我吧,要怪就怪法院自己,没骨头没担当。

    23:38分保安送来了麦当劳,刚吃完,又来了两个冲口派出所的警察,说是接到法院的报警,我说你们可以抓我啊,如果我因此被抓,那是我的荣幸。

    凌晨2:46分在接访室撒了一泡尿,用塑料袋接着,他们趁我倒到门口的花盆里时,关门了,争执中,我被推倒在地,广铁中院,咱们没完,我会继续和你们干下去的!

    凌晨4点,先生接我回家了。明天准备好横幅招牌,调整策略,下周再战。我才不在乎什么结果呢,本来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我要的是把它们的丑行曝光,把它们的罪行记录。

    对此,广州律师后隋牧青表示,杨斌的经历,他也曾经遭遇。

    三年前他被非法吊销执业证,诉至法院,也是遭遇赤裸裸地耍流氓。不仅拒绝立案,还没有任何口头和书面理由。后来再去法院,连法院的门也进不去了,直接被保安非法阻挡于法院门外。

    行政、司法机关公然大耍流氓,却颇具制度性支撑,这可能也是某些流氓国家的常态吧。

    杨斌律师不信邪,留守铁路法院抗争诉权,虽不看好抗争结果,但也高度赞赏、支持其行动,同时恳请各界朋友们高度关注!

  • 沈良庆拒绝远程视频 庭审延期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著名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因当事人沈良庆坚决拒绝"远程视频开庭",要求现场开庭,并要求延期开庭审理获批准。同时,律师向法院递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昨天(1月12日)上午,刘浩、纪中久律师,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前安徽省检查官沈良庆,就包河区法院提起的“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视频开庭”的要求,征求其意见时,被沈良庆坚决拒绝,并即时写下要求《现场开庭兼延期审理申请书》。

    沈良庆《申请书》中写道:

    “申请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案情重大复杂,涉及较多垫资文件,甚至涉及非法证据排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既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全面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申请人不被冤枉,对于申请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申请人坚决拒绝视频开庭审理,特此申请,要求现场开庭,并延期审理。”

    大约下午三时许,家属陪同两位律师到达包河区法院,就当事人沈良庆“要求现场开庭兼延期审理”的申请,和法官进行了沟通。法官答应进行协调,并让律师和家属明天(1月13日)先按时到庭,如果有情况就通知。

    下午四时许,家属和律师刚离开法院,还在行驶的车上就接到法官打来电话说:由于疫情,看守所不同意(沈良庆去)现场开庭,所以决定延期审理。

    沈良庆的申请被获取同意后,紧接着,家属又陪同纪中久律师又紧锣密鼓地向包河区法院递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申请事项:
    对被告人沈良庆的全部供述进行非法证据排除。

    申请理由:
    沈良庆因发表言论被以寻衅滋事罪长期非法关押。辩护人根据被告人沈良庆个人的医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在讯问期间所形成的全部讯问笔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理由如下:
    沈良庆被非法拘捕(没有出示法律文书)后被强行戴黑头套,押到不明地点关押。关押期间,侦办人员不告知办案人员部门、身份,不告知关押地点。在讯问过程中,不保障饮水和休息,被场时间固定在审讯椅上,多名侦查人员轮番疲劳审讯,甚至不让上卫生间。

    据沈良庆本人反映,他被送到看守所后,侦查人员持文章、图片等内容,对其进行诱导性审间。如果就良庆不承认这些图片是其所发,侦办人员就会大喊大叫,厉声责骂。

    因此,其多次供述是在变相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下形成。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启动排除程序,调取相关录像录音,核实是否存在其反映的违法情况发生。

    继而,阅卷后,纪中久律师针对合肥当局对沈良庆推特言论治罪的指控,又对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提交了一份《推特网上言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如下:

    《推特网上言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的法律意见》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本人经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指派,经被告人沈良庆家属委托担任沈良庆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沈良庆本人,初步阅读了本案卷宗。根据目前辩护人掌握的情况和法律认知,辩护人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的沈良庆的行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你院不应该审理此案,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推特公司的基本知识。

    Twitter(推特)是一家美国社交网络及微博客服务的公司,致力于服务公众对话。其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亚洲总部位于新加坡。其总部及服务器均不在我国境内。该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办理合格的网上运营资格,目前,该网站不能从我国直接登录浏览。该平台目前注册用户排在前十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巴西、日本、英国、印尼、印度、墨西哥、加拿大、西班牙、菲律宾。

    二、推特上言论自由审查权的法律管辖主体是推特公司总部所在地及服务器所在地。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或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与思想的自由。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二项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我国宪法也规定了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人类作为世界人类的一项重要权利,应该得到各主权国家的尊重。推特公司相当于一份在外国出版的书籍,其言论尺度目前是由推特平台自行审查,并接受服务器所在地和办公室所在地主权国家的法律规制。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赋予我国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机关审查外国出版物的权利。

    寻衅滋事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扰乱公共秩序,无需说明,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我国辖区空间内的社会秩序。如果沈良庆先生的言论是在美国可见的,即使造成公共秩序的扰乱也是对美国公共秩序的扰乱。我国又何必用宝贵的我国司法资源去维护美国的公共秩序?

    三、对于公民的言论以寻衅滋事罪加以限制,违背了我国宪法和刑法。

    我国宪法在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公民的言论自由,不仅仅是赞颂,它无疑包括了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批评。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体制,政府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人民中产生,正因为如此,每个公民都有批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政治和历史,都是在任人评说中获得生命和活力。我国过去在有一段历史时间内,狠揪大毒草,把持不同意见的批评者划为“右派”,代表人物张志新、林昭等惨招杀害。虽经“拨乱反正”,绝大所数的错误得以改正,却给共和国的历史留下了斑斑伤痕。历史教训深重,我们不能重走那不堪回忆的老路。

    四、以寻衅滋事追究沈良庆在境外的言论,会产生不利的国际和社会影响。

    一个主权国家,应当有其法律管辖的边界。沈良庆的相关言论,其结果地是美国,对于中国的公共秩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世界各国也有自己的社会秩序。美国及其他推特合法运营国家如何规范其网上秩序,完全是其各自国家的内政。以司法干预他国内政是不明智的。如果强行判决,是给国外的媒体增加了又一桩侵犯人权的新闻,完全不能实现司法预期的社会秩序的维护。

    信息的交换和流通是政治见解和历史解读变化的唯一手段。强行判决沈良庆先生有罪,不能改变他的观点。在国内去禁绝他的声音,他的相关言论还会在其他空间内继续流传。甚至他言论中的相关观点不以他是否传播过,或者撤回,自行改变,而变更其内容。“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任何人无法阻止人们谈论历史——过去的和正在发生的,哪怕他谈论的历史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目前你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望你院立即撤销该案,对沈良庆先生立即(无罪)释放。

    此致

    辩护人: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纪中久
    2021年1月13日

  • 徐州公安拒绝公开余文生手患情况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0日消息】因余文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余文生律师终在被关押近千日后获准会见律师,期间余文生本人向辩护律师透露自己右手不自主抖动及无法握笔写字等症状,希望可以得到医治。

    为此,9月初,余文生妻子许艳女士向徐州市公安局提出《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余文生手患时间记录表,但遭到拒绝。根据许艳女士在9月尾收到的答复显示,徐州市公安局以许艳女士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公安机关在履行刑事司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畴”为由,决定不予公开。

    许艳女士表示,(如果)余文生的右手不能写字,属于残疾,情况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家属对此事保有知情权利,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依法告知家属,调查原因及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家属比较担忧余文生右手情况恶化,要求立即安排或回家治疗手患。

    另外,余文生案进入二审后,辩护人卢思位和蔺其磊两位律师曾三次到江苏高院交涉,但诸事不顺。据称,第一次由两位律师一起前往,高院在收取二人的辩护手续后不予复制卷宗;第二次,由卢思位律师一人前往,高院只允许复制纸质卷宗,而光盘则不予复制;第三次,蔺其磊律师单独前往,承办法官以蔺其磊律师的执业证未年审为由,拒绝其复制光盘。

    9月29日,蔺其磊律师收到江苏高院法官的电话,对方称“因复制光盘等问题”,余文生案件“延长审限两个月”。蔺其磊律师在电话中顺便问及代理资格问题,对方答称“过节后再催问一下给予答复”。

    本年6月17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文生案秘密进行宣判,余文生律师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而家属及律师在三周后才获知此消息。据称,余文生律师当庭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江苏高院于7月8日对余案二审立案,目前案件被延长审限两个月,律师推算审限结束将在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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