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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以目”与郭飞雄案开庭之宁静

    据《史记》记载,周厉王暴虐,国人谤之。他一怒之下,就派巫师监之、杀之。果不其然,效果甚佳。从此,“国人莫不敢言,道路以目”,天下太平,颂圣声不绝于耳。厉王很受用,以此在大臣面前显摆其雄才大略之伟业。大臣召公更忧,以水为喻,劝他“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此盛举,厉王岂容大臣妄议!不听。结果大家都知道,厉王身死异乡,周朝喜迎“共和”。

    与之类似的故事,倒推其前朝的商纣王。其伟业,其雄才大略,比厉王更甚,自然结局比厉王也就更惨啰,这是情理中的事。此君为了立威,树立起他“一尊”不可动摇的地位。他发明了炮烙之刑,让民间闭嘴;将九侯剁成肉酱,鄂侯制成肉干,让体制内的人不敢妄议。当老百姓怨声载道时,武王欲伐之,姜太公阻止;而当老百姓被制伏得服服贴贴,满朝鸦雀无声的时候,姜太公要武王伐之。武王问其原因,姜太公说:“当人民有怨言的时候,朝廷有反对声的时候,说明朝野对他还抱一线希望,这个时候进攻未必能得到人民的全力支持;当人民静音了,说明人民对纣王已彻底失望了,此时进攻才是最佳时机。”纣王的悲惨结局,想必略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因纣王之死不是本文所述之重点,就不赘述了。

    现在,我们的国体已经是共和国了,国家已非一人一姓之家天下了。“暴君”二字已不合用,即一人制天下,已无法统性了。然而如今的中国,挂“共和”之名,行家天下之实却是不争的现实。透过郭飞雄案的这次开庭,细细琢磨琢磨就能品出其中的端倪,窥视到几千年前商纣王、周厉王们的末世景象。

    这次是郭飞雄第三次入狱了。这次开庭与往常不同,格外的清静。一位网友在网上披露:“路过了广州中院大门外,只有警车,警察和穿便衣的国宝,看不到一个老百姓。”如此情景,当局总该兴奋吧!特别是广州国宝要由衷地窃喜吧!想当年,郭飞雄案开庭,一次不成,还要来二次,每次围观声援的群众如云,喽啰们惶惶不可终日,唯恐圣上一怒,丢官砸饭碗。抓了不少围观者,连夜审讯,累得小喽啰们半死不活。你看这次开庭从上午九点半到十一点半,短短二个小时走一下过场就结案了,而且还是当庭宣判八年刑期,却无抗议之声,这是当今圣上多么伟大的创举啊!非商纣王,周厉王托梦所赐不可!

    想想郭飞雄,再看九侯、鄂侯。他们的命运何其相似呀!2021年其妻张青患绝症,急需他去陪护。郭飞雄放低姿态,低调处理。结果呢?张青死了,他却进了广州市第二看守所,尚不知;还在做与妻见上最后一面的春梦。这是何等的悲哀与不幸呀!在这非人的世界里,郭飞雄的悲剧和苦难,太多了,说多了,不免有祥林嫂唠叨之嫌,除了博得世人的同情外,于国无益,于己惹祸。故,与其唠叨,不如另寻防狼之策!

    还是让当局高兴一阵子吧!辛弃疾面对朝廷昏愦、佞臣当道,报国无门,而发出“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之叹。前些天网上晒出郭飞雄之前的一则贴文称“自从1989年以后,我已经对死亡无所畏惧了。但是,我们这一代对社会负有责任,要有耐心去推动社会的和平转型,尽管遭受如此横暴的打压,我依然没有放弃我的官民良性互动,推动有序政改的思路。”总觉得郭飞雄的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谁跟你良性互动呀?人家手上有枪有钱。普通大众有怨言,撒点钱收买不就稳定了吗?玩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那样的帝王术,还可赚到那些做稳了奴隶们的喝彩与颂圣。还怕你几个冒头挑刺者不成!有枪在,杀几个不就天下太平了,龙椅是垮不了的!

    这回郭飞雄被抓,个中缘由是郭飞雄2021年11月29日为了出国陪护妻子而向当时的总理李克强写了一封公开信《我向总理说句话》,无一字提及当今圣上,如此轻慢圣上,且在网上公开发表,触了圣上那小肚鸡肠的敏感神经。知情人(包括体制内的人),私下议论说,这回郭飞雄犯了政治大忌。须知,当今圣上是个治国无方、弄权有术,集极度自尊与极度自卑于一身,玻璃心般脆弱的君主。怎能容得下扬臣子抑皇上之人。其遍及各地各部门的亲信爪牙,特别是广东的亲信爪牙,怎能不对你动手呢?!当然牠们也没有愚蠢到如此地步,堂而皇之以此为理由来抓捕郭飞雄。况且,郭飞雄刚出狱又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实在找不出能拿得上台面的理由抓。而其妻张青之死,又在国内外发酵,于是爪牙们就把郭飞雄2020年创建《世界宪政民主论坛》继续发表自己和撰写的煽动性文章,诋毁中国政治制度,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姑且不论其文章是否构成犯罪,(因为当今中国政治犯治罪是不需要证据和理由的,想治你只要个由头即可。)单就其抓人的时机及具体操作看,也能悟出其中的奥秘,既然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及时制止或及时抓捕呢。也就是说,当局当时也不认为郭飞雄是犯罪。以此定罪由头而已!个中缘由颇似圣上借反腐之名清除政敌。只不过郭飞雄与圣上政敌可谓南辕北辙,质不同性不合。

    九侯、鄂侯对商纣王的善举换来的是醢尸脯刑;召公的劝谏阻止不了周厉王的疯狂。同样郭飞雄的良性互动之梦换来是牢狱之灾。《尚书·太甲》警戒后人“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套用辛弃疾之叹,我们同样可以自信地向当局喊话:君莫狂,君不见,商纣王、周厉王终皆亡!

    民生观察 2023年5月16日

  • 析新版《反间谍法》

    据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周三(2023年4月26号)宣布,通过一个《反间谍法》最新修订版,其中扩大对间谍行为的定义、国安组织的执法权,更要求邮政、电信同互联网服务业者配合政府打击间谍活动。这是自2014年以来中国首次更新该法,且于今年7月1号起生效。

    一、立法程序的违法性和实体内容的违宪性

    《立法法》是宪法性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位阶仅次于《宪法》,高于一般法。其规定的内容是一般法的立法的行为模式和标准。根据该法第七条第二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固然有“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的权限。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那么,该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通观文明世界各国,反间谍,维护国家安全是其一项不可或缺的任务,但与此同时还要兼顾普世的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得借国家安全之名来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中共国的眼里,人权是算不了什么的,只是拿来做幌子,应付国际社会而已。于是在门面上、字面上牠还是要拉起这面遮羞的幌子,再看这次新增(补充)的内容,连这块遮羞布都彻底撕下了。

    该法新增的内容在诸多方面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根本性问题。根据世界通用的普世的人权原则,及我国本身的宪法原则结合其他具体的立法精神。凡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应“征求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讨论。”该法在立法过程中,征求过公众意见吗?进行过讨论吗?都没有!

    鉴于,中共治理国家的唯一目的就是维护其一党专制独裁,美其名曰“保政权”,因此,中共当局无论是立法,还是具体的执法,一以贯之的做法都是其红头文件的大于法律。就如其他法律立法一样,《立法法》所规定的听证、论证等程序,从来就是妓女的贞节牌坊,秃子头上不怕虱子多,妓女的交易不在于次数的多寡一样。该法的修订,无非是新增几只虱子而已!不值得浪费过多的笔墨来论证。连《宪法》这样动摇国本的根本大法,为了满足某个独裁者的连任之需要,尚可量身定做,堂而皇之地凑着“军乐曲”说要修改就修改!如此,再抓几只虱子,已无多大意义了。相信,略有点法律常识的都知道。

    二、新增内容及其后果

    1、该法最新修订,其中扩大了对间谍行为的定义、国安组织的执法权,更要求邮政、电信同互联网服务业者配合政府打击间谍活动。此举将令外国人在中国开展的正常业务风险提高,动辄受到中国政府的审查。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而言,不利于国家的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势必重回闭关锁国的老路。让海外企业惴惴不安!

    美国商会26号发布一个调查报告指出,有近四分之一(23%)的美国公司正在或者准备移出中国市场,主因即是自中国日益强化的国安规范,与及不断升温的中美及台海紧张局势相关。——这就是明证!

    2、任意扩大国安执法权

    据新华社4月26号报道,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26号表示,该法将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网路攻击行为”,明确定义为间谍行为,并扩大了窃密对象的定义范围,包含涉及「国家安全同利益」所有档案、资料、资料同爆物品。

    同时,王爱立还特别指出,中国政府还扩大国安人员的职权,包含对涉嫌间谍行为的人员,可以“查阅调取资料、传唤、搜寻身家资讯”,甚至“通知移民管理机构不准其出入境”。

    该法还规定“任何中国公民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活动”。还规定,被认为危害国家安全人士,国安部门可以在一定时期禁止入境;对背叛祖国,危害国家安全的疑犯通缉,追捕;执行反间谍任务时,对发现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安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以检查其随带物品。对于违反反间谍法的境外个人,国安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并决定其不得入境的期限。被驱逐出境的境外个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得入境。

    旧的条文只提到国家机密,现在则涵盖了国家利益。

    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该法不仅任意扩大国安执法权,而且为当局借国家安全之名,肆意侵害公民的基本人权开了方面之门。其内容之广泛,进一步被中共当局滥用不仅成为可能,而且之前已发生的事实就在眼前:间谍罪变成无罪不包之罪后,不仅在国内方便打压异议人士,而且还可以用此名义对他国进行报复或惩罚。2018年底,当加拿大依据美国引渡请求,依银行欺诈等罪名逮捕了华为常务董事兼兼财务长孟晚舟時,中方随即“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之名拘捕2名加拿大公民;2020年,在澳大利亚呼吁对中国进行新冠病毒溯源调查之后,中共当局就在当年6月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為由,逮捕了澳籍华裔媒体人成蕾。

    三、该法的反动性

    1、该法与古代的谋反罪打击异己如出一辙,在简述其罪状时故意不作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为其任意解释留有空间。孟德斯鸠在论及中华帝国的法律时说,古代中国不是没有法律,只不过是专制与法律并行,法律试图遏制专制,可法律反过来却武装了专制,使其变得更为凶暴,中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但是,对“不敬”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任何事情都可以拿来作为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这样此类法律就成了一个筐,想治你就往里装,变成了掌权者或曰胜利者恣意镇压政治对手的工具。在中国的封建王朝里,几乎是每个朝代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寻衅滋事罪”如此!“煽动颠覆国家罪权”如此!难道“间谍罪”不也是如此吗?

    2、《宪法》罗列了公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该法连同《集会游行示威法》诸法,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权利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从法西斯专政时期德国法的蜕变不难寻得其轨迹:1933年,纳粹头目希特勒出任总理,开始其法西斯独裁统治。希特勒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将国家政治生活全面纳入战时轨道。在宪法方面,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无不是借国家之名,维护希特勒个人独裁和纳粹一党专政。将原先法律中的民主原则彻底抛弃,代之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

    风起青萍之末,知往鉴今。历史不会是简单的重复,但总会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善良的人们必须注意到新法中出现的“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等非法律用语。在当下汉语中,“中央”可以指国家级行政机关,但更多的时候是指“党中央”。这并非是一个文字上的疏忽——习近平上台后成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就是一个以“国家”的名义对党负责的最高安全机构。该法与其说为了国家安全(甚至也不是为了党的政权安全),还不如说是为了巩固习近平的个人独裁地位!

    民生观察 2023年5月2日

  • 一人维权,全家遭刑——中国“灭门”案现象泛滥

    据民生观察报道,2020年9月15日上午,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飞仙镇上访维权人士尹红宾、尹红艳两兄妹,及尹红宾的老婆李炯英等三人,在被当地政府关押一年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开庭,虽未当庭判决,但根据中国现执法情况,判刑是肯定的,绝不会无罪释放。一家三人因维权居然被羁押一年年后审判,这在世界文明法治史上罕见,然而在中国司法史上却是司空见惯,尤其最近中共极权统治大陆70余年来,这种一人上访维权而祸及全家亲人被判刑可说比比皆是,由此体现着中共极权滥施寻衅滋事之罪而连坐一切不屈服于权力淫威之家,且超越基本人伦道德底线的非法侵权邪恶本性。

    雅安市芦山县尹氏一家的尹红宾、尹红艳、李炯英三被告,起因是2013年他们家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强拆。全家对拆迁补偿方案认为不合理,所以7年都不接受当地政府提出的补偿方案而走上抗争维权之路,期间多次进京举报当地官场的问题,从而惹怒芦山县想要政绩的领导,于2019年9月三被告被当地警方从成都接送回芦山后,直接送进看守所一直关押至今。开庭当日,被告人的母亲看见三个“被告的孩子”从身边经过,便泪流满面大喊冤枉,哭诉道“房子被强拆,儿女被关押,今天还要判刑。这是什么世道?”当地政府意图通过拘押威胁来达成让三人屈服而同意拆迁方案目的,但遭致三人拒绝,最后政府就以寻衅滋事来治罪三上访维权人士。这种公然以执法为名来打击捍卫自己权利公民的行径,见证着中国执法完全成为权力统治打手的角色。

    无独有偶,2018年10月,河北省承德市85岁李淑贤母女三人,因2013年村里启动土地平整项目,村中所种树木被毁,她们奋起举报他人非法毁林,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她们跑遍了镇、县、市级信访单位,并多次出现在北京,最终三人相继被捕入狱。李淑贤母女因到权力中枢周边撒大量上访材料,被以扰乱公共秩序,判寻衅滋事罪。

    另有中国大陆官媒报道因上访一家三人被判刑:2019年9月18日,山东省吴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非正常越级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判决中说,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以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丢失,限制其人身自由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三名被告人在国家重大节日、重要国际国内会议等敏感期间,多次越级上访。三被告人被判“寻衅滋事罪”成立。

    在中国近年来类似如上因上访维权而全家多人遭致地方政府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案例可以说不胜枚举。至于因信仰法轮功、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而为争取信仰权利等等,全家多人被投入监狱,更是数不胜数。如2018年7月,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隆竹云和其两个女儿孙芳芳、孙园园遭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人的刑期分别为:隆竹云一年、孙芳芳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孙园园八个月(缓刑一年)。可见,中共极权统治已经将专制时代“灭门之法”广泛施用于各种打压维权人士、信仰群体之上。

    当然,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对一切被视为对权力不屈服的政治异议人士的打压就更穷凶极恶,不仅从夺取政权时期的屠杀全家,到夺取政权之后对所谓地富反坏右分子全家灭门,以致在全国屡屡发生如镇反运动,反右运动,四清运动及文革的从上到7、80岁老人,下到出生不久幼儿都一起被屠杀的惨剧。这些灭门之灾,仅仅因为被权力划入了不顺从行列而定成专政对象。

    虽然文革之后中共极权集团中一些人痛感到不讲法制的专政的野蛮与恐怖,而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并从立法司法上做出一些努力,但因为中共极权集团始终坚持权力独享,提出四个坚持,从而事实上使中国法制都是半吊子法条,在根本上无法达成法律至上的依法治国。当法律被套上党的枷锁,法律本质上就是统治工具,而不会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在如此法院姓党,政法姓党的前提下,公民只有成为权力的奴婢,完全屈服于权力淫威,才能苟延残喘于社会,否则,只要胆敢违逆权力意志,那就成为专政对象,就必遭致极权的镇压,于是祭起各种千奇百怪的所谓寻衅滋事罪、邪教罪、煽动颠覆政权罪等等来,将一批批上访维权群体、信仰群体、异议群体投入大牢,将他们的家人一并株连。如新近发生在云南楚雄的王藏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王藏因为在今年六四前欲表达对六四亡灵的祭奠,结果被拘押,而王藏的妻子仅仅披露了一些王藏的情况,呼吁当局放人,结果被以同样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再如大胆放言的任志强先生,在直斥习近平是“脱光了衣服也要作皇帝的小丑”后被拘押,中共集团为了让任志强屈服,居然将他的儿子等一并抓捕。如此公然将一家能够走动与说话的人全部投入监狱,真是赤裸裸的承袭了专制极权的灭门手段。

    中共极权集团为了打击一切不屈服于权力淫威之士,广泛滥施各种刑法,利用各种所谓罪名,将当事人及其亲人全部拘押,来对当事人采取禁声灭门,以要挟当事人屈服,及从人性情感上打击当事人。中共当局如此滥施刑法,罗织罪名,打击迫害一切维权人士、信仰团体、独立异议人士个人及其家人的行径,严重践踏自己颁布的宪法有关保护公民权利的条款,也完全背弃联合国有关人权公约与条规,是公然挑衅人类文明,突破人道基本底线。因此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坚决谴责与阻止。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21日

  • 山东威海警方不作为 父亲为找儿子没日没夜打工

    据@法治日报 报道,1月20日一大早,关于北京市流调的文章《对话“流调中最辛苦的中国人”:来北京找儿子,凌晨打零工补贴家用》在微信朋友圈刷屏,文章对北京这一轮疫情中通报的一个病例到北京寻找孩子、辛苦生活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文中涉及山东威海公安的部分受到广泛关注,对于文中提到的岳某儿子在威海失踪后当地警方出现推诿、不定位手机、不调监控、三个月才立案等情况,目前威海市公安局正在对此事开展核实处置,核实处置结果将通过官方发布。山东省公安厅高度关注此事,正督促威海市局加快核查。

    岳跃仝父亲称,大儿子走失时19岁,今年21岁。儿子走失后,自己曾在当地派出所报警,但事情过了三个月才立案。后来他先后到过威海市公安局、荣成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都无结果,最后到了北京。岳某表示自己打工赚钱就是为了找孩子。

    转发新闻:https://www.sohu.com/a/517923954_260616

    岳跃仝,男,现年21岁,身高170cm左右,河南口音,瓜子脸,走失时穿白色外衣,下身穿黑色牛仔裤,于2019年8月12日在山东荣成市东山镇汽车站候车厅走失。家属电话:15065187685;13361146309。

    “儿子找回来,是我最大的希望!”2022年1月18日,岳跃仝父亲在北京打工寻子期间确诊新冠肺炎。岳爸爸为寻找失联的大儿子,在北京辗转了20多个不同地点打零工,多日都在凌晨工作,他的流调信息公布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1月20日上午,澎湃新闻从山东威海荣成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处获悉,针对北京确诊病例寻找丢失儿子一事,该局目前正在调查中,“整个事情我们都在调查了解”。另据《法治日报》报道,目前威海市公安局正在对此事开展核实处置,核实处置结果将通过官方发布。山东省公安厅高度关注此事,正督促威海市局加快核查打工寻子一事。

    公开的流调信息显示,今年元旦,岳跃仝父亲在某酒店从1月1日晚工作到2日凌晨4:43分;1月10日,他从凌晨时分开始工作,一直到早上9:00,其间转移了5个工作地点。目前,这名无症状感染者已于1月18日12点由120转运至佑安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于2022年1月18日坐上开往威海的1085次列车,因疾控中心通报其核酸检测结果疑为阳性,下车转运至佑安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据@北京发布,1月18日,岳跃仝父亲于1月19日出现头痛、咽痛等症状,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继续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月19日,有网友在微博发文称,该确诊患者在北京务工是为了寻找其儿子,引发网友关注。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岳跃仝父亲出生于1978年,本在山东威海捕鱼船做船员,2019年8月12日,他的大儿子走失,因儿子曾在北京做过帮厨,他就来到北京寻找。在此之前,为了找儿子,他已经去过山东、河南、河北、天津等多地。每到一地,在寻找儿子的同时,他都会打零工维持生活。

    岳跃仝父亲称,大儿子走失时19岁,今年21岁。儿子走失后,自己曾在当地派出所报警,但事情过了三个月才立案。后来他先后到过威海市公安局、荣成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都无结果,最后到了北京。岳某表示自己打工赚钱就是为了找孩子。

    “我辛苦一点,就算把命搭到里面,也要把孩子找回来。”岳跃仝父亲表示,这一次来北京待了40多天,在北京的这些天,他主要是通过一些接零工的微信群联系装修包工老板,接到的工作都是扛沙袋、扛水泥或者是把建筑垃圾搬运到指定垃圾站。由于北京市区白天限制工程车辆通行,他就在凌晨出发,通常做完工天就亮了。为节省开支,他住在石各庄一个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每月租金700元。

  • 郭飞雄赴美照顾垂危妻子的基本人权不容剥夺

    据推特披露,中国著名人权活动家郭飞雄先生于2021年12月5日下午2时许,在给友人仓促发出“我被抓了”四字后,与外界失去联系。此时,身在美国处于癌症晚期,急需第二次手术的郭飞雄的妻子张菁女士,正焦急万分等待郭飞雄前去落实有关救治事项及照料。可见,郭飞雄的赴美事关一个生命的存亡,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事关人类通行的最基本的人权与人道原则。

    郭飞雄在美的妻子张菁从去年确诊罹患癌症而不得不动手术抢救治疗后,一直急切盼望丈夫郭飞雄前往照料与安排后续治疗。郭飞雄为了尽快赴美救治妻子,先后通过国内一切公开合法途径,向有关当局提请出国,也先后致信中共最高领导习近平,国家总理李克强,人大委员长栗战书,公安部长赵克志等等,但至今仍无法出国。

    在历尽一切努力无效下,郭飞雄近日于万分痛苦中独自前往湖南乡下形同道家闭关修炼般以疗治心伤与思考去路。结果再度被广东与湖南警方强制带走。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有着一些基本人道底线,如救死扶伤,生命至上等等原则是必须遵行的。而公民出国权与回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每一个人都有权选择自由离开或回到自己的国家。《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一)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二)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而中共自己颁布的宪法也明确作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因此,于情于理于法,中共当局都应该无条件允许郭飞雄先生立刻前往美国照料病危的妻子,而绝不能乘人之危以任何附加条件来阻碍郭飞雄出国。

    郭飞雄先生几十年来的行止昭示着他是个热爱祖国,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致力于推进中国法治人权民主的现代模范公民。他在任何时候的任何地方绝不会作违反法制的损害中国利益的事。因此,任何以危害国家安全来阻止郭飞雄赴美救治妻子,都是无中生有的欲加之罪。

    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66年8月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城。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后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来并入江汉大学)工作。1991年南下广东,从事出版、写作等工作。曾参加1986年上海学生民主爱国运动和1989年全国学生民主爱国运动。

    2003年起郭飞雄放弃了做得很成功的书商行业,投身到社会公益活动中,两年中,他先后为孙大午案、孙志刚案、蔡卓华案、陕北油田案等等具有时代典型意义的维权大案奔走呼号。

    2005年4月底,他在北京发起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日游行,要求收回钓鱼岛,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15天。

    2005年7月,作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郭飞雄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三山的民间土地维权工作。7月底,他参与广州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官事件,只身住进村民家中二十多天,为村民罢免村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月13日晚飞雄被广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郭飞雄随后进行了总共59天的绝食绝水抗争。2005年12月27日郭飞雄被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而获释。

    2006年2月3日,郭飞雄与北京高智晟、范亚峰、赵昕四人发起全球接力绝食抗议警察采取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维权人士的活动。当年郭飞雄多次遭受警察的暴力殴打。8月,高智晟被捕,郭飞雄组建高智晟法律后援团,积极展开营救活动,因此触怒中共的政法委。9月13日郭飞雄在广州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警方指控他五年前做书商时非法出版一本叫做《沈阳政坛地震》的反腐败刊物,涉嫌非法经营。在广州和沈阳等看守所关押审讯期间,郭飞雄曾遭受专案组多种酷刑折磨。

    2007年11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裁定郭飞雄“非法经营”罪名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及罚款4万元。这引起国际社会多个人权组织的强烈谴责,认为当局是假借经济罪名对民主维权人士进行政治迫害。

    2007年12月13日,郭飞雄被押往广东梅州监狱服刑。入狱期间,郭飞雄进行一系列绝食抗争,并带领监狱服刑人员维权,因此遭受暴打、关禁闭。在五年的牢狱折磨中,郭飞雄的身体受到严重摧残,落下多种病根。

    郭飞雄先生的顽强努力,赢得了社会的赞誉。2005年12月郭飞雄与其他十三位维权法律工作者一起入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2006年12月,尚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郭飞雄被魏京生基金会授予“魏京生第三届中国民主斗士奖”。2008年10月在梅州监狱服刑期间,被《北京之春》杂志社授予“2008年北京之春自由先锋奖”。

    2011年9月13日郭飞雄刑满出狱后,一直受到当局的严密监控,有警察在他所住楼房下24小时值班看守,不仅经常阻止他外出会友,甚至还阻止他到市场买菜。虽然在这种严酷环境中,郭飞雄仍然设法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参与一些意在推动中国公民社会成长、促进中国人权改善的活动。2012年初,郭飞雄亲自前往乌坎调查了解村民选举维权事件,4月为广州五君子举牌要求“人权、民主与官员公布财产被刑拘事件”提供法律后援服务,6月参与湖南“六四铁汉”李旺阳离奇死亡真相调查团,随后还为江西新余参与民主选举人刘萍被暴力殴打事件签名声援等。

    2013年1月7日至10日,《南方周末》新年献词被删改事件爆发,一批民众自发前往广州南方周末办公大楼门前声援。为了避免事态恶化,郭飞雄冒险前往南周大门外的街头聚集的民众中,通过现场演讲,力促到场声援的民众保持理性、和平并在表达出意愿后及时离开现场。一个多年坐牢且遭受多种酷刑的人,号召人们克制,那种感染力与说服力是无容置疑的。正是在郭飞雄先生等人这种理性的疏导下,南周门口声援抗议事件得以和平稳妥地化解。

    2013年3月3日,郭飞雄与北京、广州多位民主维权人士一道发起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联署运动。随后几月,他因身体不适原因前往内地老家农村休养并顺便调查了解民情民愿。8月17日,郭飞雄在湖北老家的姐姐忽然得到郭飞雄已经于8月8日被广州白云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的通知。说明郭飞雄再次被警方投入牢笼。

    在超期羁押一年多后的2014年11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才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开庭审理民主维权人士郭飞雄与另一维权人士孙德胜,庭审持续了18小时,直到29日凌晨近3点才结束,创造了中国司法审理史上的又一违法侵权“奇迹”。庭审中当事人郭飞雄、孙德胜陈述了在看守所关押470多天遭到不准放风、连续审讯、殴打、少给食物等等严重侵犯人权的酷刑对待,联系到这次抓捕审判他们,是因他们公开敦促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在《南方周末》前声援新年献词事件。最后中共当局判处郭飞雄6年重刑。

    郭飞雄先生2019年8月刑满出狱时,中共当局曾找其谈话,要他离开中国大陆前往美国与妻子团聚过生活,但遭郭拒绝,现在郭飞雄先生在美国的妻子病危,急需郭前往照料,中共当局却一再拖延、阻止其出国,这是严重背离人道原则,侵犯人权,践踏法制。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落实宪法保障公民人权承诺,尊重公民出国权,无条件准予郭飞雄先生前往美国照料病危妻子!

    民生观察 2021年12月6日

  • 从山西煤票说票证时代民生困境

    据多家中国媒体报道,由于煤炭供应紧张,山西朔州近日出现了煤炭凭票供应的现象。有评论指出,票证就是限制供应。对于凭票供应物品,中国大陆民众记忆并不陌生,只要从上世纪五六七八十年代走过来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众多的种种票证。

    凭票供应物品,从表面看来就是物品存在短缺不足,无法满足当时民众需求,是属于社会供求不平衡的问题,但是只要深入了解社会历史,不难发现这种凭票供应机制,有着更深层的社会制度问题,是权力管控机制的反映,而并非只是物品丰足与缺乏的问题。值得研究社会问题者高度关注。

    据《中国青年报》11月24日的报道:煤票又出现了,凭票可在供应点以政府补贴价购买清洁煤——在山西省朔州市应县,这个“北连大同煤海,西依朔州电都”的塞北小城,能源局发的“民用煤票”如今是硬通货。

    过去14天里,受应县能源局委托,山西经纬通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车队先后奔赴朔州市山阴、怀仁、平鲁3个县区的22家煤矿,逐个登门求购,只为赶在深冬来临之前,为应县2万多农户筹措到2万吨取暖用的清洁煤。

    难度超出该公司总经理的预料。“(如果)不分几路人同时去跑,估计到明年前半年(也)办不完。”即便多头奔跑,他们迄今也仅采购了不到7000吨清洁煤,距离2万吨总数相差甚远。

    农历“小雪”节气刚过,地处塞外的应县平均气温早已降至零摄氏度以下。应县的计划是,让未进行“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方式改造的2万多个农户,采用烧清洁煤的方式过渡。这一群体约占全县农户的一半。

    朔州市能源局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今年冬天,朔州需以补贴价发放清洁煤的户数62144户,截至11月21日,已发47393户,共计56901吨额度的煤票,发放率为76.3%。其中,山阴、右玉、平鲁、朔城等地发放率都达到或超过了100%,最低的是不产煤的应县,应发21400户,已发5795户,仅占27.1%。

    青年报公布的一张“煤票”的正面照片,中央位置写有“民用煤票”、“贰吨”等字,下方则写着“朔州市平鲁区能源局”、“有效期:2021年7月—2022年6月”。此外,煤票的正面也印上了带有“平鲁区民用煤票”字样的红色公章。煤票的两侧,则写着“过期作废”、“遗失不补”。

    媒体采访到山西朔州现年32岁的一位白先生说,煤票在他小时候就不存在了,“朔州可不缺煤啊,朔州可有的是煤,这个东西的确是令人发指。”

    朔州市位于山西北部,当地盛产煤炭。2014年11月,时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曾表示,在山西境内,“朔州煤炭产量全省第一”。中国媒体中新网在今年10月31日报道说,朔州“全市2021年预计生产原煤突破2亿吨,同比增加2186万吨”。

    今年4月21日,中国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发布了《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将一些区域列为“重点区域”,包括山西省的三个地级市,即朔州市、大同市和忻州市。这些地方的取暖将通过“‘煤改气’、‘煤改电’,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等多种方式,进行“清洁取暖改造”。

    从报道我们看到,山西朔州可是产煤基地,显然不会缺煤,而导致现在需要煤票是为了清洁而限定使用清洁煤。然而,作为产煤大省山西,怎么会出现不能供应居民需要的煤的情况,这与产供求现实显然并不相符。

    随着近年来中国加强所谓国企,要求做大做强国企,将事关所谓国计民生的能源牢牢掌控于政府权力手上,于是对煤炭开采实行了计划性安排,民用煤炭也被纳入了计划供求的范围,虽然表面打出环保等等口号,事实上权力主导企业已经日益固化。于是过往多年市场主导让位于权力计划。当国际形势出现变化,计划赶不上变化就成为捉襟见肘的必然景观。中国今日山西产煤基地出现煤票,本质上是个权力计划的结果,而并非完全是真实市场供需的反映。

    中共建政以来的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各种布票、粮票、油票等等票证主导着人们日常生活。可以说每一种生活物资的需求中都需权力发放计划的票证。而如此漫天票证,表面反映着人们生活物资供应的紧缺,但是只要剥开这层表象,就会发现本质上是权力计划经济的恶果。因为诚如山西的煤炭,当年社会需要肯定还远远没有后来所谓改革开放需求量大,但当年紧缺得只能凭票,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相应煤炭需求大增下,反而结束了多年的煤票。可见供需矛盾不是物品丰缺问题,而是计划与市场问题。从人类历史来看,计划永远制造供需紧张,而市场则相对调节好供需平衡。

    同样的物品同样的供需,只要在计划下必然呈现紧缺,必然通过票证,而如果是市场,则不会产生这种紧缺现象,如果有也只是暂时,而不会成为常态。权力计划经济必然制造紧缺,这除了权力计划自身具有滞后性外,就是权力腐化与寻租需要这种紧张,而统治也需要这种紧张来掌控民众命运。所以,凭票供应的时代必是权力高度集中统治干预主导民众生活的时代,这种时代下民生艰难正是权力统治的需要,也是极权统治的必然。

    中国今天山西煤票正是说明中国经济回归计划时代,民众生计回归权力主导时代。这种时代下物品紧张与民生艰辛就是必然现象。

    人类历史一再证明,市场调节远远优于权力计划,所以,尊重市场规律,跳出权力包办,真正落实市场调节主体地位,是解决民生困境的正途。

    民生观察 2021年11月29日

  • 人权律师李昱函遭遇揭露辽宁当局无法无天

    据媒体报道,辽宁籍在北京执业的人权律师李昱函女士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严重超期羁押四年多后,被辽宁执法当局定于10月20日上午9点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法庭开庭。

    李昱函律师被辽宁省沈阳市执法当局羁押控罪一案的整个过程,充分暴露着辽宁执法当局打着执法名义,报复迫害人权律师,肆意践踏法制,侵犯人权,颠覆依法治国的无法无天行径。

    本次拘押李昱函律师,是辽宁沈阳执法当局对李律师信访举报维权行为的公然打击报复。2021年3月11日,李昱函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告诉前往会见的律师说,2021年1月7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一名法官提审她,要求她认罪,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遭到她坚决拒绝。李昱函当时告诉前去的法官,两项指控是对其上访活动的报复。李昱函信访的对象是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和和平区检察院,而这两个单位分别负责对李昱函进行调查和起诉。

    李昱函律师生于1957年,沈阳市人。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辽宁执业。2006年,曾因举报沈阳市一黑社会头目,遂遭到其保护伞沈阳市和平区警方的打压、报复,遭人绑架,并多次遭警方关押与暴力对待。2009年被迫前往北京,执业于北京市敦信律师事务所,并坚持对辽宁沈阳黑社会及其保护伞对自己迫害的举报信访。

    2017年10月李昱函前往沈阳办理案子,当月9日,李昱函给她的弟弟发了短信,说她正被沈阳警方“带走”。自那时起,李昱函一直与外界失去联系。被隔离监禁。直到2017年10月31日,失踪20多天的人权律师李昱函家人致电沈阳警方后才获悉,李昱函在辽宁省沈阳市被刑事拘留。尽管中国法律规定公安拘留后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但是沈阳警方完全无视有关法律规定,拒绝通知李昱函的家人。,直到家属反复追问,才在关押当事人20余天后口头告诉拘押事实。

    李昱函在被关押期间:2017年11月15日,李昱函被正式逮捕。2018年3月1日,李昱函的律师前往会见中获悉,李昱函从2月24日开始绝食。李昱函告诉她的律师,她绝食抗议延长羁押期限,并抗议看守拖延给她必服药物。2019年4月9日原定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李昱函的案件,但在开庭三天前被突然取消。李昱函律师身患七种疾病:心律失常的阵发性快速房颤、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甲亢、糜烂性胃炎、头外伤脑震荡(长期维权被打的)和脑梗,病情发作时看守所警方却不给医治所需吃的药,而且,看守所警察僱佣女牢头和女犯人,天天折磨她,不给温水,只准让她用冰冷的洗澡;不让吃泡饭,别人一餐给两个馒头,只给她一个;把她的蔬菜水果放在厕所地板上,不让吃,故意在上面拉尿后第二天再让她去吃;亲友为其存钱亦被警方拒绝。李昱函在拘留所里还受到辱骂和其他虐待。当局一再拒绝李昱函的律师提出的保外就医要求。2020年10月27日律师前往会见时发现当局在原来以“寻衅滋事”罪名拘留她,对她的指控增加了一项新的罪名“诈骗罪”。沈阳执法当局一再以各种借口超期羁押李昱函律师,直到近日才对外公布于2021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

    多年来,李昱函律师由于为信仰自由如法轮功、基督教家庭教会等等敏感案件辩护,曾担任“709大镇压”中王宇律师案的代理律师,关注政府和警方不法行为,而经常被中国当局报复,包括威胁她的家人、语言骚扰、暴力以及人身攻击。李昱函的同事认为,沈阳当局在中共十九大之前,以全国性的“维稳”措施为借口,违法拘押李昱函是典型的打击报复。因李昱函拒不屈服于沈阳执法部门强迫她认罪,法官告诉她检察院对她的量刑建议是五至六年。

    辽宁执法当局打击迫害律师由来已久,不仅30多年前曾拘押代理涉嫌强奸案的律师,引起司法界震惊,而且就在前几个月的7月31日,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跨省抓捕了广州前往代理辽宁案件的律师周筱赟,在全国舆情激愤之下,关押律师两个多月后才被迫给予律师取保候审出来。可见辽宁执法当局无法无天已成习惯。

    本次辽宁执法当局打击报复李昱函律师从拘押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到阻扰拒绝律师前往会见,到虐待污辱酷刑李昱函律师,再到不按医治需要给李昱函律师服药,再到在李昱函律师身患多种疾病下拒绝律师依法提请的保外就医,再到强迫李昱函律师认罪,再到不断以各种借口延期开庭,严重超期羁押李昱函律师达四年多,等等行径,充分暴露着辽宁执法当局的肆意践踏法制侵犯人权本性。结合长期来辽宁执法当局的种种对律师的打击报复习性,更见本次李昱函律师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与“诈骗”案的“莫须有”构陷迫害性。

    辽宁执法当局违法迫害李昱函律师不仅严重违反中国《律师法》有关保护律师承接办理案件权利,也违反《信访条例》中保护信访人的规定,而且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有关保护人权捍卫者的规定,也公然背离中国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精神。因此,辽宁执法当局应该立刻停止违法侵权行径,无罪释放李昱函律师。

    民生观察 2021年10月19日

  • 黄雪琴王建兵失踪昭示人权公益人士的困境

    据“维权网”报道,职业病权益倡导者王建兵原计划9月20日送别女权记者黄雪琴经香港赴英国留学,结果于19日下午与外界失去联系,至今三天仍不知下落。虽然据知情人士透露,王建兵可能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主要原因涉及日常在他家中的朋友聚会,但无人依据法律获得王建兵与黄雪琴下落的告知书,这就事实说明王建兵与黄雪琴正遭遇强迫失踪。

    所谓强迫失踪,依据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定义,指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秘密警察、情治单位等组织进行的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强行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保障。

    王建兵与黄雪琴之所以今天遭遇强迫失踪,这与他(她)多年来所从事的公益与人权工作相关。

    王建兵先生1983年出生于甘肃天水,2005年大学毕业后,便加入北京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从事农村发展工作,开启长期关注青少年教育及成长的公益职业生涯,成为独立公益人。曾担任西部阳光基金会农村教育项目主管5年。2014年加入广州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作为青少年成长项目和残障社群赋能项目主管及统筹,支持和发起相关社区项目工作。2018年起开始关注职业病工人的权益倡导和服务性工作,为职业病者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王建兵也是国内#MeToo运动中重要的支持者。

    与王建兵同处广东而积极投身人权公益事业的独立记者黄雪琴女士,1988年生,大学毕业后曾任《新快报》及《南都周刊》的调查记者,长期关注性别、平权、官员贪污、企业污染、弱势群体等议题,也参与多起#MeToo案件的报道和为性侵害性骚扰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黄雪琴本计划于2019年赴香港大学就读法学硕士,但后记录报道香港反送中抗议运动,于2019年10月17日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获释。今年,黄成功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支持,原计划于9月20日前往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就读发展学硕士。

    王建兵与黄雪琴双双陷入强迫失踪,据知情人士分析,显然因他(她)俩多年来致力于公益与人权事业,而招致中国当局认为他(她)给自己增添了麻烦,甚至可能给权力统治带来了威胁。尤其他(她)因从事公益与人权活动,参与民间NGO工作,而难免与相关国际人权组织与机构有交流往来,这成为中国政府忌讳之事,现在中国在国际形势日益紧张状况下,严控与国际机构有联系的组织与个人就成为了大势。这种情况下,对于曾经被拘押与受到严控的公益人权人士要出国,政府选择采取阻止而强迫其失踪,就是一种必然行动。

    中国政府忌讳进而采取限制民间NGO,以及对相关机构与个人进行控制与打压由来已久,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包括慈善及环保团体,在中国要向警方登记才可工作,警方有权调查这些机构,也可将颠复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的非政府组织,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不得在中国境内再设立代表机构。自此,长期以来任意传唤NGO代表人的做法将因此获得法律依据,而受到这种对待的组织几乎毫无抗辩机会。也从此,中国大地从事公益与人权的机构与个人活动空间日益被压缩,人员随时被传唤、拘押、强迫失踪甚至判刑,机构被随时查抄取缔,就成为了常态。

    依照国际惯例及相关法律,公益与人权机构及个人,有权与国际机构交流及接受本国民间及国际资源帮助,如中国政府签署加入的《人权捍卫者宣言》明确规定:“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b)成立、加入和参加非政府组织、社团或团体;(c)同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间机构进行联系。”“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根据本宣言第3条的规定,以和平手段纯粹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目的征集、接受和使用资源。”等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从中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中国是世界上国际援助的最大受援国之一。然而,99%的国际援华资金的接收方是中国政府及各类官办机构,只有大约1%的资金直接拨给了民间NGO组织。也就是说如果依照中国当局将接受国外资金资助作为防控对象,那最应该防控的是中国政府机构自身。如果以是否接受了国外机构资助来作为打击从事公益人权的机构与个人,那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绝大多数接受资助的是政府机构。

    今天王建兵与黄雪琴从事公益人权活动,无论是与国际交流,与境外机构联系,或者聚会讨论公益与人权问题,甚至接受国际机构资源,都是依照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法律所行,是合法合规,因此不应该被阻止与遭遇失踪。为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国当局立刻还王建兵、黄雪琴以自由!

    民生观察 2021年9月22日

  • 拘押方然掩盖不了中国社会劳工权利缺失

    据推特消息,广西籍在香港大学攻读社会会博士的方然先生于8月26日被广西区南宁市国家安全局拘押,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从方然先生研究社会学,关注劳工权利,从事一些社会调查,揭示社会一些真相,而遭致拘押情况可见,中共当局恐惧社会真相被揭开,仇恨实证类社会调查,企图长久依赖恐惧与谎言来维系统治的实质。

    方然,1995年4月4日出生,现年26岁,2013年从广西南宁市第三中学以优异成绩考入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社会学专业学习。2017年本科毕业后于2018年前往香港大学社科学院从事科研并攻读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劳工研究。方然的父亲透过微信发布《每天都在痛苦,救救我的孩子》的公开求救声明,对南宁市国家安全局忽然对方然指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表示:“对此,我感到非常的惊讶。在我心目中,方然绝不是破坏党的事业的犯罪分子,而是有利于我们党的事业的有志青年。方然的爷爷从小就靠雨花台革命烈士的抚恤金活下来,方然从小就听着爷爷讲着烈士的故事长大。方然两年来一直专心于完成自己的学业,在原导师离职和疫情肆虐的徒增变故情况下,不得不花费更多精力去继续他的学业。方然既绝没有动机,也没有足够现实条件去从事任何违法乱纪的活动”。方建忠公开的求救信中还提到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近期在《求是》杂志中发表文章,写到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就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丶做好人民事业的初心”,而他认为这个政治立场的表现,是中国共产党针对雇用劳动者的系列政策。他写道:“我衷心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了解方然的情况,也期待方然能够尽快协助完成调查丶尽早返回到学业当中。”

    方然在清华大学学习期间,就亲身参加劳工工作,积极投身社会调查,热心关注中国劳工权益,联系一些从事劳工权益NGO机构与人员,对一些尘肺病人进行实地走访,并在学校参加社会实践研究课题,勇敢对社会一些不公事件发声,参与声援佳士(JS)劳工权益维护而被拘押人士。

    方然在2018年07月30日参与清华部分学生、校友的就佳士工会员工被拘事件发出声援书——《立即释放被拘工友与群众!》的签名。声援书中说“在工人斗争事件中,一下子刑拘如此多工人、群众,不敢说前所未有,起码也是十分罕见的。此种恶例,如不与之抗争,无疑将助长国家暴力机器打压群众的嚣张气焰,使工人争取权益的斗争面临更严峻的形势。对于当事人而言,长时间的刑拘也将对其生活、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乃至于会使其所参与的群众性自组织遭受严重破坏。所以,我们必须及时声援、营救这些被拘的佳士工友、群众。他们除了需要律师帮助,也十分需要社会舆论的支持。”声援在列举当局拘押工友的种种违法事实后,提出:“在此,我们作为清华大学学生的一份子,要求:1、警方立即释放被限制人身自由的JS工友、群众;2、警方尽快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工人、群众道歉、赔偿;3、劳动局等部门严厉追究JS工厂的非法解雇、打人等行径;4、总工会等机构履行职责充分维护工人民主组建工会的权利;5、严惩下令抓捕者、JS管理者等责任人!”由此可见方然的诉求与关注。

    方然在大学期间,是清华现代资本主义研究社团(简称政资研)初创时的那三个人之一。他的课题大多与工人有关。大一下学期的五一假期,方然去亦庄体验过一天临时工的生活:前一天晚上到亦庄,找家二三十块的旅店过夜;早上六七点钟把身份证押给黑中介,接着就会被送上一辆小巴车拉到工厂去干活,一直干到晚上八九点,再坐小巴回旅馆,把身份证领回来。

    2018年上半年,方然一直泡在深圳。2017年,湖南省的职业病防治所开始排查本地户籍人口的身体状况,查出百来号人患有尘肺病。其中大部分人因为长期在深圳打工,转而在2018年年初到深圳上访维权。方然参与了对这些工人的访谈,1月到深圳、东莞,5月到湖南。方然5月去汨罗了解到当地有四十多个工人患了尘肺病。有些人说话困难,边说边清嗓子;有些人并发症比较严重,不用氧气机睡一两个小时就会呼吸困难。氧气机大多廉价,两三百块,噪音大,这些人往往没法享受连贯的睡眠。为了防止肋骨压到肺部,也只能侧着身体睡。到了晚期,患者为寻求呼吸顺畅,姿态会不由自主呈跪状,直至死亡。

    对方然来说,政资研是个尝试用理论分析实际的好地方,而在其它地方不太有这种机会。因为人少,成员一共只有十几个,讨论能更加深入。这帮年轻人也很热血,每当校内校外有一些重要公共事件发生,他们就会写评论发表在微信公众号上,尽管这些内容大多已被删除:清华保安维权事件、学校宿舍施工前未经学生讨论、校园性骚扰、大兴火灾等等。

    方然大学毕业后去了香港大学社会学继续深造。他感到学界已经研究出很多“好东西”,但没太多人把它和现实结合起来,想做一些写作和宣传方面的工作。致力于想把学界“好东西”和现实结合起来的学者。

    方然本着这种关注社会现实问题,致力为解决社会问题提出切实方案,多年来不断参与社会调查,深入一线劳工劳动,为劳工权益发声,为那些维护劳工权利被拘押人士呼吁,现在居然因从事劳工课题研究而被中共国安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

    从方然博士多年来所思所想,所行所为可见,他完全是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他也是作为人权捍卫者而维护劳工权利,他是为社会人权、法治进步而承担公民义务,因此于法于理于情,方然都是这个时代的模范公民,是现代文明人的典范,不应受到颠覆国家政权指控,也不应被拘押受刑,而是必须立刻无罪释放。

    民生观察 2021年9月2日

  • “工龄归零”者于共党百年之际自杀控诉民生绝路

    据媒体披露,6月21日上午,被“工龄归零”停发退休金的重庆公民陆忠友,上告无门逼上绝路,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保局大厅挥刀割腹、割腕自杀,当场被紧急送医抢救。

    58岁的陆忠友于1980年参加工作,有23年的工龄,因是特殊工种于55岁退休,每月可领取人民币二千四百多元的退休金。前段时间,社保局停发了他三个月的退休金,将工龄全部清零。经过多次维权后,给补了四千多元,刚刚恢复了一个月就又给停掉了。社保局让他拿出5万元重新办理退休,并要扣除他已领取的十万多元左右的退休金。

    “停发退休金,就等于把我逼上死路。”陆忠友对记者说,21日上午,他去区社保局找局长被阻,一名据称是科长的男子对他说,还是要先拿出5万元,并要他把已领取的钱慢慢地退回来。陆忠友让对方拿出相关文件,对方躲避。

    “我没有钱,逼得我没有路了,只能以死了结了。”于是,陆忠友脱下上衣,拿刀子在肚子上割了一条长长的口子,同时又割腕,鲜血直流,被紧急送医救治。

    沙坪坝区退休工人刘德胜今年59岁,也曾服过刑,属特殊工种55岁正常退休,去年9月被停发了每月可领取三千多元的退休金。近期,不幸在医院检查出肺癌晚期。

    知情人透露,在5月份住院的十多天里,刘德胜自费药花了7,600元,而他已被停发退休金10个月,没钱买药。由于刘德胜癌细胞已转移到脑部,病情危重,时常处于昏迷状态,急需再入院,而医疗费还无着落。其家属致电沙坪坝区社保局陈姓负责人要求解决实际困难,无果。

    “工龄归零”是中共强行实施的一项政策,以此切断服过刑人员等群体的养老金,导致全国上千万人“老无所养、病无所医”。自去年9月,重庆当局以曾经服过刑为由将部分退休人员的工龄归零,停发了本来就不多的退休金,受害群体多次上访维权,却遭政府打压。重庆社保局、信访办拿不出停发退休金的相关文件,就把“1959年的文件”拿出来敷衍大家,而这份文件,据悉是(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文件《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覆函》。文件中有出现“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等字句,但仍被中共当局沿用至今。

    当今中国大陆,各地均以一九五九年原内务部(内人事福字第740号覆函),“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的信函内容,剥夺公民“视同缴费工龄”所产生的退休养老权益,即“工龄归零”处罚。这一处罚现已致使大批公民,晚年因无法享受自己劳动积累的养老金与医保待遇而陷于哭诉无门绝境,形成了一个被断后路的“‘工龄归零’受害群体”。

    据法律工作者分析,服过刑的人正常退休后应该享有生存保障权,用所谓的内部文件来剥夺他们的退休金显然是违法的。依据事理,可以扣除坐牢期间的工龄年数,但不能将人家的工龄全部清零,这是没有法律规定的,相信那时也没有文件规定。

    根据中国的《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规,获得养老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不应该因为任何原因而被剥夺。这也是《联合国人权公约》、《社会保障公约》等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所保障的每一个人的经济权利。

    中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实行统一就业与分配,及“低工资、高积累”的劳资制度。职工工资收入,仅是自己劳动中得到很少一部分,大头被以国家名义截流,由政府承诺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职工退休福利。这意味着劳动者已用自己的劳动收入,按工龄计算给自己退休养老待遇买过单。因此,政府对在计划经济年代为国家工作的劳动者,负有义不容辞的养老责任。政府拒绝付出劳动者已经积蓄在国库里的养老金,是在经济上野蛮掠夺公民合法财产,在法律上构成了无容置疑的严重侵权。国家早已将保护人权原则写入宪法,尽管政府并未接受普世价值的人权观,而是将人权的主要内容锁定在首先保障人的“生存权利”上。而人社部这种剥夺公民退休养老权益,断人后路的“工龄归零”处罚政策,岂不是从根本上剥夺了老年公民的生存条件?这不仅是对国际社会人权保护原则的公然挑战,也是中国政府无法自圆其说的严重侵犯人权事实。

    中共以60年前的一个回复函件中的一句话作为“工龄归零”依据,悍然剥夺公民退休金,将最需要照顾养老的老人置于绝境,当此中共立党百年之际,被剥夺工龄而绝望的老人在社保局自杀,用鲜血控诉着中共违法侵权的罪恶,揭穿着中共标榜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谎言,警醒着世人对中国公民生存艰困状况的认识。

    民生观察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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