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提出

  • 金汉琴不服刑事判决向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4日消息】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公民金汉琴因上访被控寻衅滋事罪,其不服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22)鄂0322刑初146号刑事判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3刑终338号刑事判决,要求依法撤销上述判决。近日,金汉琴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依法宣告自己无罪。

    金汉琴,女,1975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出生地湖北省郧西县,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土门居委会2组,住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洪台廉租房3栋。

    金汉琴因上访被控寻衅滋事罪,其不服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22)鄂0322刑初146号刑事判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3刑终338号刑事判决,要求依法撤销上述两个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金汉琴的上访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1、寻衅滋事罪定义和犯罪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四种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才会认为是犯罪行为。
    第2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我们再对照一下本案中金汉琴的信访行为,明显和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不符,不应认定为犯罪

    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无非就是两点:一个是多次上访,另外一个就是向土门镇人民政府、郧西县民政局等部门、郧西县其他部门和接访干部“强拿硬要”各种财物和差旅费等款项。

    但是上述两种行为的认定显然不属实,上述行为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认定金汉琴从2015年4月到2022年6月期间一共上访16次,其中包括国家级12次、省级2次、市级1次、县级1次。从这个认定来看金汉琴也是属于逐级上访,并不违反信访规定。也没有法律规定上访次数过多就构成犯罪。

    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不是“强拿硬要”主体的问题,在二审法院得到了部分修改,值得肯定,但是改正并不彻底。二审法院认为金汉琴的上访行为不会使政府及相关部门受到恐吓,政府及相关部门更不会因此被要挟、胁迫,因受到精神强制而被迫交付财物。

    因此,本案中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郧西县土门镇民政办、郧西县民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向金汉琴支付款项,包括两套廉租房的相关支出、生活费、救助救济金、医疗费等,不属于强拿硬要,不能认定为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数额。

    但是二审法院还是认定金汉琴向政府工作人员、信访接待人员索要了37779元的财物,这个道理是一样的,根本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向政府的工作人员“强拿硬要”?明显对事实认定不清。

    3、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应改判金汉琴无罪

    (1)在一审法院中认定金汉艳、金汉琴姐妹两个一起上访的行为属于“互相纠集”,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金汉艳和金汉琴系同胞姐妹基于相同的诉求共同上访,一审被判刑8年半,但这明显不是互相纠集,幸好二审法院对此也进行了纠正。

    (2)金汉琴上访的行为,以及接受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财物,并不属于“强拿硬要”,从对象和主体来看均不可能。

    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多次信访”的行为,明显不属于刑法二百九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列举的寻衅滋事行为。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第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也就是说信访本身并不违法,多次信访也不违法,根据相关规定,也不应受到打击报复。如果信访违法,国家也不会设置众多的信访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表的署名作者为张学丽文章《公共场合强拿硬要如何定性》,对于“强拿硬要”主观上是“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动机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往往是同时存在的。”客观要件是“强拿硬要”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少量财物的行为。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被迫交付小额财物。犯罪客体来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也就是在公共场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本案中,金汉琴要求政府分配工作,并纳入公务员编制。如果其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解释和答复即可。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为其支出低保、住房、生活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更不应该支付了上述费用后,将这些费用作为用于定罪量刑的依据。本案中金汉琴得到上述费用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并不是上访的原因。判决中认定的被金汉琴“强拿硬要”的对象是政府工作人员和信访接待人员如果支付这些费用属于犯罪行为,那支付这些费用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肯定也是不当行为,甚至也是犯罪行为。

    从这些所谓被“强拿硬要”对象就可以看到,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属于被欺负的对象,和被“强拿硬要”的对象。对于信访人员,相关信访工作人员处理方式就应该是信访人员的诉求合理就支持,不合理就不支持,根本就不需要给对方财物,也更不会被“强拿硬要”。金汉琴作为一个弱女子,根本不可能“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让对方感到恐惧,从而在公共场合索要财物,进而造成公共秩序失控,或者是给公共场所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是本案中并没有在公共场所闹事的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严重混乱。判决书中只是说了多次上访,但是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还是要举证证明符合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才可以定罪量刑。

    (3)在原审判决中已经认定金汉琴患有精神病的事实,就更不应该对其进行判刑

    从判决书也可以看出,金汉琴姐妹俩都在东风公司茅箭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做过精神病鉴定,结论都是精神病人。既然被认定为精神病人,那她们对政策的理解不正确也就不奇怪,想要达到目的的上访行为,也许是有不当或者偏激,对于精神病人,不应定罪量刑,这也是一个司法常识。

    综上所述,金汉琴并未实施“寻衅滋事”所列举的行为,还被鉴定为精神病人,根本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请求保护申请人金汉琴的合法权益,依法再审,并改判金汉琴无罪。

    金汉琴电话:18401454216


  • 黄雪琴案二审律师提出排非等多项申请

    【民生观察2024年9月8日消息】今年6月,女权活动家黄雪琴被广州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刑5年,其当庭提出上诉。日前,代理律师前往广州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黄雪琴,律师就黄雪琴案二审向广东高院申请开庭审理,同时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调取新证据等多项申请,期待法院能够作出公正审判。

    2024年8月底,徐凯律师前往广州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黄雪琴,二人一见如故,第一次会见就开开心心聊了四个小时。

    黄雪琴说,“我们一起努力,努力本身就有意义。”

    黄雪琴还说:“做记者,给了我书写的自由,经历了什么,被什么所打动,我就记录什么,写什么。其实也有些不够专业,不够理性,不够中立,我对弱势群体总投以最温情的眼光,容易被个体打动,被情感裹挟。

    这一路走来,高高低低、风风雨雨,也真是不枉这半生了,因为不是麻木不仁的人生,不是对不公不义视而不见的人生。即便不自量力,也想活出自己喜欢的、期待的样子。不知道你期待的人生是怎样的?”

    黄雪琴的案子,徐凯律师和成都万淼焱律师一起做二审辩护,万律师同时也是其一审案件的辩护人。

    黄雪琴案二审两位律师已经向广东高院申请开庭审理,同时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调取新证据等多项申请。

    律师表示,他们有很多理由,期待法院会依法作出决定,保障黄雪琴受到公正审判的基本权利。

    律师还表示,前阵子收到黄雪琴的来信,她在信纸的背面,还画了两幅图。

    据悉,黄雪琴与王建兵两人自2021年9月19日失去自由,关押两年后于2023年9月22日才正式开庭一审。

    开庭前夕法院门口周边连夜封路,警车和警察布满路口。尽管号称公开审判,一审当天不允许任何人聚集和围观,更遑论进入法院。当天开庭,雪饼两人拒绝承认所做所为有错,当天法院未作出宣判。

    2024年6月14日,黄雪琴和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两人被分别判刑5年和3年半,并处罚款。

    该判决主要针对两人日常的的公共观点表达和批判性言论、以及近年来在国内试图建立青年行动者网络的努力。宣判时,法官并没有给两人陈述和发言的机会,也没有询问其上诉意愿。

    黄雪琴在宣判当天就表示要上诉,并已完成后续上诉流程,其表示无论未来二审结果如何,都将持续申诉到底;王建兵则对部分判决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期间,黄雪琴、王建兵仍继续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据称,两人目前状态不错。王建兵(昵称煎饼)请大家不要担心他,只是看守所的生活难熬,他希望可以收到一些诗词方面的书籍。黄雪琴意志坚定,一直坚持锻炼,还为在押人士争取到了改善饮食、洗热水澡等权益。

  • 律师会见了何方美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民生观察2024年7月31日消息】近日,律师前往会见了何方美,并和辉县法院院长进行了谈话,并提出量刑建议。希望河南辉县当局能释放何方美,让三个孩子回到母亲身边!

    2024年7月26日律师会见了何方美,也和法院院长谈了话。

    律师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三个幼童的母亲,你们这样做太残忍了,何方美虽然行为过激,但是,你们想想,孩子疫苗导致终身残疾,政府踢皮球这么多年不解决问题,哪个母亲会不心痛?”

    律师向法院建议判处何方美缓刑,他也会劝何方美认罪认罚。

    律师表示,“法院下个星期会约见何方美,应该很快就有结果。”

    2024年6月18日,律师也曾会见了何方美。她表示辉县市法院王法官多次让她认罪认罚。何方美非常担心孩子们的情况,认为孩子们现在需要家庭的照顾,希望自己能早点出去照顾孩子。

    当日下午,律师到辉县市法院找王法官交涉,质问何方美自2022年3月一审开庭至今,在长达2年3个月里,为何没有收到任何延期审理等文书。目前的羁押程序是严重违法的。王法官未回应。

    律师指出,2022年3月将何方美当庭逮捕就是违法的,因为她是几个未成年人的唯一抚养人,这种逮捕既违法,也是极不人道的!本案应该尽快处理。

    王法官说,具体量刑要找检察院沟通。律师表示,审理案件是法院应尽的职责,要对法院和法官违法进行控告。

    据悉,河南辉县何方美、李新夫妇是疫苗受害家长,因为女儿疫苗致残维权先后被抓捕关押判刑。

    李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何方美自一审开庭以后被羁押至今,不判不放。

    夫妇俩人被抓捕判刑后,其3个年幼的未成年孩子分别被滞留在河南新乡共济医院和寄养在农户家中。

    2024年4月,何方美的2个女儿不知何故,被送至河南新乡辉县城关镇镇政府办公室,其后不知所踪,家属多方找寻无果,2个孩子至今下落不明。

    而此前一直关注何方美一家的何方美的姐姐何方先,遭到辉县有关人员的威胁恐吓,同样关注何方美一家的李新姑姑则处于失联状态。

  • 张春雷案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被拒

    【民生观察2024年7月3日消息】贵阳仁爱归正教会张春雷长老因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诈骗罪,至今已被羁押三年三个月有余。因其患有肝硬化等疾病,家属委托律师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同意。看守所近期也未安排其进行体检。家属对此非常担忧。

    春雷长老表示,自己对一些宗教政策有不同意见,特别是对取缔教会,抓人等,但绝对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动机。对于诈骗罪,本案的被害人没有一个人报警或出庭,也无人找教会或春雷长老要求退奉献款,足以说明本案是人为强加。执法人员向会众公开进行了取缔,春雷长老对此从未想过也不可能隐瞒。有办案民警也对他说这应该构不上诈骗。

    春雷长老希望家属不要担心,凡事都有主的美意。求主保守他能胜过这一切的冤屈。

    家属恳请弟兄姊妹为春雷长老代祷。也为贵州省和贵阳市的各级官员祷告,人在做,上帝在看,上帝必按照各人的行为,以他的公义来报应各人。愿上帝施恩,使许多人不再心硬,而是按照上帝在他们良心中的指引来行事。求主使许多人因为听到宝贵的福音,因为看到基督徒的见证,认识恩慈的上帝而悔改。

    据悉,2021年3月16日上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众和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随后遭到警方冲击,3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10人被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

    当日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被警察粗暴推倒在地,并遭扣押。张春雷先是被警方口头通知行政拘留11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已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1年5月5日中午,张春雷的妻子杨爱清师母去派出所,拿到了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针对张春雷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批准,张春雷于2021年5月1日15时被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2021年3月16日——6月1日,代理律师数次要求会见张春雷均受阻,理由是“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在侦查期间未得到办案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律师会见”。

    2022年1月27日,张春雷案从市检察院移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其被以涉嫌“诈骗”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起诉。

    代理律师曾分别于2022年1月5日、3月30日和6月6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阅卷,但均遭拒绝,致使张春雷和律师迟迟未收到立案起诉意见书。

    在经过多次拒绝后,2022年8月8日上午,律师终于得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在阅卷时,有些笔录不允许律师拍照,理由是不允许公开。

    2022年8月9日上午,代理律师到贵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张春雷,得知张春雷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张春雷本人已经收到了起诉书。他明确表达信仰无罪,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和打压。

    2022年11月21日下午、11月23日上午,律师依法视频会见了张春雷,安好。

    2022年11月28日,张春雷案召开了庭前会议。

    2022年11月29日,张春雷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一案,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当日,杨爱清师母未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连法院安保人员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教会一些会友被跟踪及限制出行。

    2024年3月22日,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张春雷长老,其精神状态良好。

    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2日,家属新更换的辩护律师多次致电贵阳中院法官、申请阅卷均遭拒,宋法官说座机信号不好,说要判时会通知律师来。

    随后,律师前往贵阳市检察院,得知该案已经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恳请贵阳中院重视此事,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2024年6月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通知张春雷长老的辩护律师前往阅卷。

    法院提供了之前开庭出示的案卷材料和庭审笔录,但表示之前庭审没有录音。法官因故外出。法官助理等工作人员态度较好,律师阅卷一整天未受干扰。

    2024年6月8日,据杨爱清师母透露,张春雷长老在看守所患肝硬化。

    据悉,肝硬化是非常容易引发并发症的疾病,甚至危及存活年限。家属和律师紧急向法官反映了该情况。

    杨爱清师母称,张春雷长老以前没有肝胆类的患病记录。


  • 常昊案超期羁押和超期不审律师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4年3月9日消息】近日,律师前往镇雄县看守所会见了常昊。常昊案在2023年11月7日被镇雄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到到镇雄县法院,至今已有四个月左右,案件存在超期不审和超期羁押的情况,律师提出控告。另外,镇雄县法院至今拒绝律师复制案件材料。

    2024年3月7日,律师到镇雄县看守所会见了常昊。常昊告诉律师,因为上一次北京律师会见时,向律师说了看守所冬天洗冷水澡、自己手二级残疾还要自己洗衣服等情况后,处境不仅没有改善,反而被管教针对。看守所不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问题的人。

    常昊案在2023年11月7日被镇雄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到到镇雄县法院,至今已有四个月左右。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律师认为该案也没有《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情形,无限延审限的理由。所以,案件已经超过审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该对常昊变更强制措施,不能继续关押他。

    常昊昨天还告诉律师,自己手头的《换押证》载明的期限是2024年2月10日到期,但自己未收到新的换押证。联想到本案已经超过法定审限的事实,律师认为镇雄县法院和镇雄县看守所涉嫌超期羁押常昊,赶到镇雄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交了控告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申请检察院建议法院对常昊变更强制措施。

    案件还有令人费解的事,镇雄县法院至今未让律师复制案件材料。昨天律师镇雄再次联系法官要求到法院复制卷宗,承办法官回复说下乡办事,不在办公室。此前,律师于2023年11月16日和2024年1月18日两次到法院依法要求复制案卷材料,但都被拒绝。

    常昊的家人表示,她们家都是无权无势的乡野小民,面对违法行为和种种不公,她们会感到失望;想到律师的合法权利也不能得到保障,她们内心更会生出一丝绝望。她们依靠所信仰的上帝和永恒的公正。也仍对国家的法治心存盼望。

    在此呼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并呼请更多的朋友和主内家人关注常昊案,也请为常昊能得到公正审理和早日恢复自由祷告。谢谢!

    据了解,常昊是农村家庭教会传道人,二级残疾,还患有糖尿病,他们一家人都是基督徒。

    2023年4月14号下午6点多,常昊被镇雄县警察带走,羁押至今。警察还拿走了常昊的两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及他家的近百本《圣经》和几乎全部信仰书籍。

    常昊被抓后,家里人没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在请了律师后,才知道常昊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和逮捕,关在镇雄县看守所。

    代理律师曾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均遭拒绝,且不让律师阅卷。在常昊被羁押近4个月时,律师才第一次获准会见。

    律师表示,常昊的身体残疾状况比想象中要严重。但人很乐观,思路清晰,谈吐不凡。想必这是他做乡村传道人操练的结果。

    常昊的案件在经过两次退侦后,现被起诉到法院。检察院指控常昊发表、转发不当言论,但他坚持不认罪认罚。


  • 王宇办护照被拒提出履责申请

    【民生观察2023年8月8日消息】因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绝给王宇办理普通护照,针对此违法行为,王宇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提起依法履责申请书,并于8月7日邮寄至有管辖权的机关,目前等待法治国家对其依法查处并纠正其违法行为,依法为公民办理护照。

    王宇于2020年1月3日及2022年12月26日,两次到居住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申请办理普通护照。但该部门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未进行任何必要的询问,直接拒绝签发。王宇当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亦被其工作人员无理由,无依据拒绝。

    2023年4月4日,王宇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的官方网站,按照申请程序在网上提交了办理普通护照预申请,同日王宇通过网络查询,被告知“您的预申请未通过!初审不通过”。

    王宇即时根据要求申请复核,但后经多次查询,且直至2023年8月6日,王宇在网络查询的预申请复核结果仍为“您的复核申请正在处理,稍后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七,八条均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程序予以了明确:“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王宇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在违规拒绝受理行政相对人的普通护照办理申请后,不出具书面理由,亦不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二条明确:“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制证机构)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的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工作,并制作普通护照。”第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普通护照的受理、审批签发、制作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因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普通护照受理、签发工作中明显违规,王宇特提出依法履责申请,请求责成北京出入境管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北京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在不予签发护照程序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8月7日,王宇将《依法履责申请书》分别邮寄给北京市公安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要求给予书面的查处结果并及时通知她本人。

  • 吴法强房屋被强拆律师代理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3年7月5日消息】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青甸湖村村民吴法强,自己经营的养殖场被多次强拆,为了反抗,他曾自焚抗议,却遭判刑。吴法强的土地、房屋、财产、人权被严重侵犯,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近日,包龙军、卢思位、隋牧青三位人权律师代理吴法强提出控告。

    吴法强先是经营了30多年的养殖场被非法强拆,后合法住宅又被非法强拆。吴法强身体受到伤害、70多岁老娘被吓成神经病、大女儿吓成中度抑郁症,正值壮年的妻子被间接气死,强拆导致家破人亡。为反抗强拆,他曾自焚抗议,却遭判刑,案件至今得不到解决。

    2023年7月2日,包龙军、卢思位、隋牧青三人作为其控告代理人,陪同他走访了市政府、市公安局等机关。

    据吴法强反映,“由于原村党支部书记李海林腐败,导致村集体255间厂房、仓库、营业房和20亩地的营业房收不到租金,只有把我们村民赖以生存的承包地卖掉。我要他们村务公开,他们无法做到,至今村务无法公开,村集体255间营业房和20亩地的营业房拆迁款下落不明,所以我拒绝卖地和拒绝拆迁,使我成为了钉子户。”

    “2014年12月4日,也就是国家宪法纪念日,他们动用绍兴北海派出所警力(几个人)、洪达保安公司(黑社会组织)以及北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近200人,带着大型机械包围并强拆我的原生态养殖场,财产被抢夺一空。我的原生态养殖场是我们夫妻俩近30年的奋斗、白手起家、没有休息日、不论白天黑夜、不管刮风下雨,在三代人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建成,却被这些没有人性的地方政府官员以违法违章为由强制拆迁,展现了赤裸裸的公权暴力。”

    而据了解,吴法强的涉案建筑搭建时经过合法审批,不属于违建。吴法强称,“我的原生态养殖场是我初中毕业、自己创业、有合法权证、经过三级政府农业部门批准的合法养殖场。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非法野蛮剥夺点火自焚,他们反而说我妨碍公务,逼我签订赔偿协议,被我拒绝。”

    “他们就把我关进看守所,由于我伤势未愈出院,我怕伤势发炎死在看守所里,就违心地签了150万元的赔偿协议,之后我就上访了。还在北京聘请了律师帮我维权,由于我依法理性维权,加上杭州召开G20峰会,他们第二次把我关进看守所,还把我有四级政府批文的合法房屋也强拆了。还逼我两个女儿和我80多岁的老父亲都签了字,我拒绝签字继续上访维权。他们第三次把我关进看守所,还判了我2年有期徒刑,我起诉到中级法院和省高院都被驳回。”

    2018年5月10日,吴法强刑满释放出狱,继续上访和聘请律师维权。在律师的帮助下,吴法强向浙江省及绍兴市越城区三级政府申请了近20个信息公开,有关部门也相继给予了答复,但所申请的信息大部分无法查到或根本不存在。

    2019年,吴法强不服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浙政复(2018)624号行政复议决定,于2019年3月27日向杭州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予以撤销。2019年7月,杭州中院判决驳回吴法强的诉讼请求。吴法强不服判决向浙江高院上诉,2019年10月30日,浙江高院以(2019)浙行终1477号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判决。

    吴法强不服浙江高院(2019)浙行终1477号行政判决,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行政判决;2020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吴法强的再审申请。至此,吴法强通过法律程序的维权已走到了尽头。

    吴法强认为,绍兴市越城区法院,杭州市中院,浙江高院包括最高法都在作枉法裁判,搞虚假诉讼,这都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事情。他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正义永远不可能缺席!


  • 上官云开被批捕律师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8日消息】上官云开被以销售假药罪刑拘之后,其儿子上官许可聘请律师组成律师团提出系列控告。现刘文华律师称章路检察官有欺骗律师行为,提出控告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追责。刘律还透露,警方以其卖膏药涉嫌“销售假药罪”为由对其刑拘,逮捕时又因其撰写文章新增“寻衅滋事罪”。

    据刘文华律师微博消息,警方于2023年5月16日11时逮捕上官云开,检察院批捕时间只会更早。但,章路检察官当面听取律师辩护意见是在5月16日12时许(具体以检察院的同步录音录像为准,肯定在11时之后)。

    律师团队中的魏永坤律师,早在5月15日就打电话给章路检察官约见并亲自到了案管中心,章检察官说她5月15日上午要开庭。

    5月15日上午,刘文华律师与王桂义律师,魏永坤律师,邓永亮律师一同前往鄂城区检察院,提岀要见章路检察官的强烈要求,并提交了书面申请,经等候一段时间后,章检察官终于接通电话,并于5月16日12时许听取了律师的辩护意见。

    综上,章路检察官不认真对待律师要求当面听取辩护意见的请求,能够在批准逮捕前听取律师意见而不安排,在逮捕后才“假意”听取辩护意见,欺骗律师,严重影响了检察官形象,要求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追责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刘文华律师于2023年5月17日,对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章路检察官,在办理上官云开的刑事案件中,“先逮捕后听取律师辩护意见”,欺骗律师的行为进行了实名举报。

    刘律表示,上官云开此前写了多篇涉鄂州市的负面舆情文章,后警方以朋友圈卖膏药“涉嫌销售假药罪”为由对其刑拘,逮捕时又新增了其写文章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公开信息显示:鄂州市委书记为孙兵先生。

    据悉,上官云开,1966年出生于湖北荆门,客家人现居武汉,资深媒体人,评论家,曾担任《法治日报》驻湖北记者站站长,著有《让弱者哭出声》、《珠海的爱与痛》等书,在其创作生涯当中,曾使近300名官员、黑恶分子受到处理。

    2023年4月21日,上官云开被湖北鄂州警方刑事拘留,羁押在鄂州市第一看守所;4月30日,上官云开的儿子上官许可首次露面为父亲声援,披露上官云开是因为揭露湖北省鄂州市官员贪腐而遭到设计陷害被捕。家属请求关注上官云开的境况。

  • 律师会见上官云开被拒依法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3年4月27日消息】著名反腐斗士上官云开于2023年4月21日,被湖北鄂州警方刑事拘留。4月25日,律师前往要求会见被拒,现依法向市公安局、检察院提出控告。

    据上官云开的儿子上官许可说,2023年4月25日15:30分林辉律师在委托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要求会见,看守所接待人员经电脑查询明确表明因有指示备注,不允许任何人会见上官云开。

    当日,林辉律师已经书面向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控告,要求按照刑诉法48小时内安排会见。

    据悉,2023年4月20日上官云开被鄂州警方带走失联;2023年4月21日上午10时,上官云开被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刑事拘留,目前羁押在鄂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葛山大道46号。

    上官云开,1966年出生于湖北荆门,客家人现居武汉,资深媒体人,评论家,曾担任《法治日报》驻湖北记者站站长。著有《让弱者哭出声》、《珠海的爱与痛》等书,其所写稿件,曾使近300名违法违纪官员、黑恶分子受到处理。


  • 陈建芳案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

    【民生观察2022年9月13日消息】上海公民陈建芳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近日家属接到法院通知一审判决已经下来。陈建芳提出上诉,同时要求委托王宇作自己的二审辩护人。目前,家属已经和律师签订了委托书。

    陈建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9:30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6号庭开庭。2022年9月7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一审判决下来,但没有明确告知陈建芳女儿判决书的相关信息,只让联系律师王宇。

    据陈建芳女儿许灵慧说:“近日接到法院电话,说我妈一审判决下来了,没有给我们书面判决书,说我妈提出上诉,要请个律师王宇。”

    目前,许灵慧已在朋友的帮助下和王宇律师取得了联系,并于9月10日,与王宇律师签订了委托书。根据委托书,王宇作为委托人许灵慧的母亲陈建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的辩护人,委托期限自9月10日起至二审终结之日止。

    今天王宇通过推特表示:“本人接受陈建芳女儿许灵慧的委托,担任陈建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的二审亲友辩护人,已将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辩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给上海市高级法院的徐法官,徐法官已于9月12日签收。”

    据悉,陈建芳因家中土地被强征未给予足够补偿,十数年维权未果,反而遭到关黑监狱、劳教等迫害。在维权过程中,陈建芳意识到由于制度原因,信访根本不能解决她的诉求,中共统治下,每个人的人权都不能保障。于是放弃自身维权,投身于捍卫人权的事业,曾与被迫害致死的曹顺利一起,重点关注访民群体的人权状况,从而遭到警察的报复,曾被任意拘留、监视和限制出境。

    2019年3月20日,上海警方将陈建芳和她的丈夫从其居所抓走,陈建芳失踪多日后经友人多方打听查询,外界才获知这一消息。同年5月22日,陈建芳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逮捕,其丈夫在此前获得取保候审;8月30日陈建芳被以同样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9月案件被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

    2019年10月上旬,其代理律师张磊被告知,上海市第一检察院已于9月3日以更严厉的“颠覆国家政权”起诉陈建芳,这项指控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截至2019年10月20日,陈建芳已经被隔离关押了七个月。

    陈建芳被抓捕后一直未获准律师会见,外界也无法得到任何直接的信息。其丈夫不仅受牵连被无故关押,女儿的工作和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一家人被警方威逼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任何人谈论陈建芳的案子。

    陈建芳的代理律师张磊数次前往上海,向办案单位、检察院及法院提交与陈建芳本人被抓捕之前签定的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陈建芳,均遭推诿拒绝。

    直到2021年3月2日,是陈建芳被拘留近两年以来首次获准会见律师,会见地点在上海市看守所。

    2021年3月19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审判陈建芳。陈建芳最初被拘留是2019年3月20日,她被羁押了近两年才被审判。有媒体报道,陈建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