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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阜阳麦种教会信徒被拘留提起行政复议被拒立案

    【民生观察2025年3月18日消息】安徽省阜阳市麦种教会是一间认信正统信仰的家庭教会,致力于传扬福音,栽培信徒。近两年来,当地政府部门特别是市民宗局对麦种教会持续逼迫和污名化,连同公安局拘留信徒多达19人次。弟兄姊妹一直忍耐回避,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

    近期,安徽阜阳麦种归正教会两位肢体被拘留15日的名义,居然是“利用邪教活动危害社会”。这是自2018年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在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过程中,将一间基督教改革宗教会盖章污名化为邪教。

    弟兄姊妹聘请了律师提起行政复议,阜阳市政府接收材料后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直接视法律为无物。

    律师们表示这种情况闻所未闻,并向安徽省人民政府进行了控告。

    阜阳麦种教会请弟兄姊妹们代祷,让阜阳市的百姓打开属灵的心窍,让当地的官员和执法人员不要硬着心,污蔑教会,践踏法治。

    据悉,阜阳麦种归正教会是安徽省阜阳市的一间家庭教会,教会带领人曾参与2018年王怡牧师发起的“牧者联署:为基督信仰的声明”的签名,坚持家庭教会立场,公开拒绝加入三自教会。

    随着政府对各地家庭教会的打压,“阜阳麦种归正教会”低调地艰难地坚持聚会,直到被政府取缔。近年来,该教会频频遭遇打压。

    2023年10月21号傍晚,归正教会六七位基督徒在一个办公楼内学习圣经时,被辖区派出所、社区、宗教局等多部门联合冲击,在未出具任何扣押清单的情况下带走基督徒的书籍和电脑。当晚几位男信徒被带到属地街道办事处扣押至凌晨两点多才释放。

    2023年11月4日,教会同工韩旭日、常顺、韩猛因聚会活动分别收到阜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出的行政处罚拘留通知书,韩旭日、韩猛、常顺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2024年3月10日,安徽阜阳麦种归正教会聚会受冲击,18位基督徒被带走,9位基督徒被行政拘留,其中常顺传道被行政拘留15天,其他基督徒被行政拘留13天。这是半年内常顺传道第三次被拘留。

    2024年3月28日,阜阳麦种归正教会张森牧师被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泉颍派出所带走,第二天即29日张森牧师被行政拘留15天。

    原因是3月24日早晨,他和弟兄姊妹们去拘留所迎接因参加主日聚会被行政拘留13天期满释放的8位弟兄姊妹,在拘留所门口附近祷告。公安局说他这样祷告没有报备,是非法的。

    阜阳公安局相关警员宣称要重点打击麦种归正教会,只要有两三个人聚集,抓到就拘留。

    阜阳麦种归正教会表示,这是目前国内被逼迫的众教会中,目前受到的最为严重的威胁,如果这个做法复制到全国,家庭教会的处境就会倒退到三四十年前,连私人住宅中的两三个人的聚会都要被冲击和定罪。

    2024年4月12日上午,张森牧师拘留期满后获释。


  • 沈阳维权人士雷凤春提起上诉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2025年2月12日上午,铁西区法院的法官到铁西区看守所,向雷凤春宣读判决结果,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雷凤春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至2027年4月17日止。宣判后,雷凤春欲提起上诉,向看守所刘姓管教讨要纸和笔写上诉状,但刘姓管教故意不给,并训斥雷凤春说:“你都上访多少次了,上诉管用吗?”幸亏律师于2025年2月14日上午会见了雷凤春,征得他本人同意,帮他提起了上诉。铁西区法院收到雷凤春的刑事上诉状后,准备在这个月底前将案件移送沈阳市中院。

    辽宁沈阳维权人士雷凤春,因到国家信访局多次登记,被沈阳市地方政府视为重大破坏稳定分子,强行将他从北京截访回去。回到当地后,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立即于2024年1月19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雷凤春刑事拘留。2024年2月23日,雷凤春被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雷凤春被羁押在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

    十多年前,雷凤春曾是政府体制内人士,因举报领导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被领导陷害开除公职,自此开始上访维权。从2012年开始,雷凤春积极参与营救被关黑监狱访民、现场声援受迫害访民的庭审、参加在京访民纪念“9•18”声讨官僚腐败等活动,屡次遭到当局的打压和迫害,多次被拘留、非法软禁。在维权过程中,雷凤春长期为访民朋友们竭力提供帮助,在访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被沈阳市地方政府划定为重点维稳对象。

    雷凤春本次被判三年三个月,刑期恰好至2027年“两会”结束,显然是为“两会”量身定制的。由此可见,中共的“两会”,纯属劳民伤财的花瓶,不但不解决任何上访问题,反而成为打压民众上访的节点。

  • 常昊传道不服公安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9日消息】云南省镇雄县常昊传道因不服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遂提起行政复议,其代理律师收到通知,案件将于2024年12月12日,在镇雄县司法所集中听取意见。

    2024年10月15日,云南省镇雄县塘房聚会点,按照基督信仰几千年来的传统,为十四位信徒施洗后众圣徒一起圣餐纪念主,聚会刚结束受到国宝、民宗等部门几十人的冲击,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及三十来位弟兄姊妹被带到公安局,最终常昊传道被行政拘留12天,常昊传道出來后不服镇雄县公安局对他的行政处罚,因他们违反了宪法三十六条和刑法二百五一条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一案律师收到通知,说下个礼拜四(2024年12月12日)早上9点在镇雄县司法所集中听取意见。

    据悉,2024年10月14日曹三强牧师由三位湖南国宝陪同先到昆明,15日上午再赶到镇雄。在他们到达前,镇雄当地警方先传唤了常昊传道。

    2024年10月15日上午,云南省镇雄县家庭教会塘房聚会点正在为十几位新基督徒施洗时,遭到当地几十位警察、国宝、民宗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联合冲击。在场几十位基督徒被警察和国保全部带到派出所。一起被带走的还有常昊传道以及从湖南过来的曹三强牧师。

    到15号夜里,被带到派出所的其他基督徒都全部回家,但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则被带离了派出所。

    到15号晚上12点,曹三强牧师也被释放。常昊传道则被镇雄警方行政拘留12天,罪名为“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

    2024年10月27日,常昊传道拘留期满,从镇雄县拘留所被释放,其家人手捧鲜花前往迎接他回家。

    之后常昊传道不服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对此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常昊传道于2023年4月14日被被镇雄公安局带走,后以涉“寻衅滋事罪”被批捕,并被镇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24年5月14日,常昊传道结束一年多的刑期出狱。他因基督教信仰以及长期关注社会公义多次被警方传唤。

    曹三强牧师因在中缅边境贫困地区宣教、兴办学校、使当地2000多名学生受益,被中方指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今年3月4日才结束刑期获释。

    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出狱后都参与了“中国的下午五点钟”国度祷告会的带领服侍。“中国的下午五点钟”是由秋雨圣约教会发起,多家家庭教会联合参与的为受逼迫的中国家庭教会祷告的国度祷告活动。

  • 马彦等人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未获立案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20日消息】银川基督徒马彦等人被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处于行政拘留。期满后,马彦随即被警方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马彦等人委托律师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律师和当事人前往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等材料要求立案,但法院至今不予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24年8月10日,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基督徒马彦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一同被处罚的还有其他几人。

    2024年8月10日至8月20日马彦在银川市拘留所被执行拘留。

    在执行完拘留后,马彦随即被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9月26日被以同样罪名逮捕。

    马彦和其他两位被行政拘留者委托律师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1月4日下午,马彦妻子和另一位当事人陪同律师到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立案。法院工作人员当场接收了起诉状和证据等立案材料,但律师要求给书面凭证,工作人员却不给,就让回去等通知。

    但截止2024年11月19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仍未予以立案。当事人和律师打电话询问法院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在向上级法院请示中,让继续等结果。

    当事人和律师对此都很不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代理律师认为,马彦虽然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但他只是犯罪嫌疑人,仍享有诉讼权利,并且该行政诉讼的结果可能决定马彦是否构成犯罪。而其他当事人也需要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很遗憾,马彦等人的行政起诉状交到法院已经十五天了,法院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试问,这是不是已经违反了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侵犯了马彦等人的诉讼权利?

    律师和马彦等人请求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办案,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

  • 张春雷不服判决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民生观察2024年8月5日消息】贵阳仁爱归正教会长老张春雷不久前被贵阳市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以诈骗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五年。张春雷不认同煽颠覆罪,更不认同诈骗罪,不服该判决。近日他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贵阳仁爱归正教会长老张春雷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之前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三年半的有期徒刑,以诈骗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五年。

    张春雷表示,对于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予认同。对于被判诈骗罪,更觉得是对宗教情感的粗暴践踏,等于把奉献视为赃款,把教会视为贼窝,坚决不能接受。改革宗教会的牧者不直接管理财务,也用制度设计来防腐。

    一审判决认定的五位被害人,此前没有一人报警或找教会要求退还过奉献款,没有一人收到过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或开庭通知,也没有人获得出庭许可,这都违反法定程序,不可能得出公正的判决。

    何况,这些被害人在笔录或会议记录中,都证明自己知道教会被取缔一事。民宗部门也到教会当着全体会众的面宣布取缔决定,教会也经常教导家庭教会的立场

    一审法院判定张春雷是否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时,报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也违反了各级法院独立审判的司法原则。

    张春雷表示,为主坐牢是很大的荣耀,为义受逼迫是有福的,要有既或不然的信心。他反复提醒会众和家人要喜乐。

    他相信自己暂受苦难后,神会亲自安慰他。其实这是来自神的爱。自己有时缺少对办案人员的爱。其实哪怕是共产党员的灵魂,也是需要救赎的,每个人的灵魂都是宝贵的。无论他们接不接受,我们尽自己的本分。

    隔着铁窗,白发苍苍的他说,一定要爱,要饶恕,要喜乐。

    案件背景:2021年3月16日上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众和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随后遭到警方冲击,3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10人被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

    当日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被警察粗暴推倒在地,并遭扣押。张春雷先是被警方口头通知行政拘留11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已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1年5月1日,张春雷被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此后,代理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和阅卷被拒。直到2022年8月9日上午,代理律师终于得以到贵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张春雷,张春雷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张春雷已经收到了起诉书。他明确表达信仰无罪,认为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和打压。

    2022年11月29日,张春雷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一案,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据称,张春雷长老在看守所患上肝硬化,家属和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被拒。家属称,张春雷长老以前没有肝胆类的患病记录。


  • “雪饼”两人已向广东高院正式提起上诉

    【民生观察2024年7月5日消息】女权活动家黄雪琴和劳工行动者王建兵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以下简称:雪饼案),于今年6月中旬宣判,二人被分别判刑5年和3年半,并处罚款。近日,经雪饼关注组确认,两人已正式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雪饼关注组日前经确认,雪饼两人已经正式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黄雪琴在宣判当天就表示要上诉,并已完成后续上诉流程,其表示无论未来二审结果如何,都将持续申诉到底;王建兵则对部分判决提起了上诉。

    2024年6月14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处两人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黄雪琴被判5年,王建兵被判3年6个月,并被处以巨额罚款。该判决主要针对两人日常的的公共观点表达和批判性言论、以及近年来在国内试图建立青年行动者网络的努力。宣判时,法官并没有给两人陈述和发言的机会,也没有询问其上诉意愿。

    雪饼在二审期间,仍继续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两人迄今已被任意羁押长达1018天。

    据悉,两人目前状态不错。王建兵(煎饼)请大家不要担心他,只是看守所的生活难熬,他希望可以收到一些诗词方面的书籍。黄雪琴意志坚定,一直坚持锻炼,还为在押人士争取到了改善饮食、洗热水澡等权益。

    心系雪饼的你,如果想要向雪饼传递你的支持和爱,可以:1)在雪饼留言网页留下你的鼓励,自由之日他们一定可以看到:padlet.com/freexqjb/xuebing;2)给雪饼寄送书籍或者明信片,请邮件索取具体地址和提供你其它的想法:freexuebing@protonmail.com.

    黄雪琴和王建兵两人自2021年9月19日失去自由,关押两年后于2023年9月22日才正式开庭一审。

    开庭前夕法院门口周边连夜封路,警车和警察布满路口。尽管号称公开审判,一审当天不允许任何人聚集和围观,更遑论进入法院。当天开庭,雪饼两人拒绝承认所做所为有错,当天法院未作出宣判。

    2024年6月14日,黄雪琴和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两人被处以严重刑罚。

  • 苏莉被打警方不立案其提起民事诉讼

    【民生观察2024年6月26日消息】南京维权公民苏莉于2022年10月在家门口被人殴打受伤,南京警方依据伤残鉴定认为打人者不构成刑事责任而拒绝立案。苏莉不接受这个处理结果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已定于2024年7月8日下午2点半开庭审理。

    2022年10月3日晚9时,苏莉在家门口遭一男子用硬物击打头部,胸部,被死死按倒在地,用力踢踩下身,直至晕厥,浑身抽搐…在呼救十分钟之久后,110警察赶到现场拉开歹徒。苏莉随后被送到医院,经检查后身上多处骨折。在医院期间没有警察介入,医院因无人缴费不给其医治。

    2022年10月5日,是苏莉被不明身份者暴打后的第三天,其自述:左侧上腭骨骨折,进食艰难;医院依然不给治疗,不给检查报告,并催促她出院。

    伤势稳定后,苏莉多次要求警方对自己被打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但警方回复,根据伤残鉴定打人者不构成刑事责任,故拒绝立案调查。

    苏莉不接受警方的处理结果,向南京市建邺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将于2024年7月8日在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

    苏莉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曾任五星电器的部门主管。禽流感那年在家中养鸡与上门执法的城管发生冲突,后被刑事处罚,一直上访维权。因长期维权,遭到当地政府的打击报复。

    2023年3月4日,苏莉因两会维稳在家门口被多人看守并受到一白衣男挑衅,苏莉因害怕再次被打,找机会甩了看守躲在外面流浪。

    苏莉本人患肺癌,家中还有患病在床的老母亲,医院还有患病的老父亲。她流浪在外,有家不敢回,又无处可去,父母还指望她照顾。

    苏莉电话:13851815975


  • 陈艳群免予刑事处罚后提起上诉

    【民生观察2022年9月24日消息】2022年9月9日上午,城固县法院在该院科技法庭宣判陈艳群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判处陈艳群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附后)。宣判后,陈艳群对该判决不服,坚持认为自己无罪,于2022年9月19日向汉中市中院提起上诉。

    陈艳群,原是陕西省城固县龙头镇卫生院职工。2008年,陈艳群因举报龙头镇卫生院院长的贪污腐败行为,遭到打击报复,其劳动报酬被克扣,造成高职低薪的尴尬局面。之后,陈艳群到龙头镇卫生院院长办公室,要求公开卫生院的财务收支明细,做到同工同酬,不料,被院长夫妻俩打成重伤。住院治疗期间,因受到人为干扰,致使陈艳群被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后经鉴定为六级伤残。因打人行凶的龙头镇卫生院院长夫妻俩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直逍遥法外,陈艳群在伤情好转后,不顾双腿残疾,拄着拐棍四处上访,希望讨回公道。但是,上访的结果却是遭到当地截访人员数十次的殴打、非法拘禁、拘留的处罚。陈艳群未成年的女儿,因看到母亲被抓而受到刺激,多次割腕自杀被人救下。上访期间,陈艳群参与公民围观活动,到武汉声援秦永敏等民主维权人士的开庭活动;到汉中市中院围观张扣扣案件的庭审,接受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到城固县政府门口举牌,痛斥政府腐败。

    2019年11月19日下午,陈艳群在城固县宾馆门口将上访材料递交给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组的领导,被拒收。次日,陈艳群被城固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为由予以刑事拘留。2019年12月26日,陈艳群被城固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2月26日,陈艳群被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

    2021年8月22日,陕西城固县法院召开庭前会议,陈艳群及律师均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但被驳回。2021年8月25日、2022年4月25日,城固县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城固县检察院对陈艳群建议量刑4至5年,陈艳群及律师则均作无罪辩护。

    最终,城固县法院认为鉴于陈艳群的家庭困难情况,其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 李蔚再提行政诉讼仍被北京一中院拒绝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1日消息】李蔚因昌平法院超期未依法处理行政诉讼到北京一中院起诉遭拒。2020年9月10日下午,李蔚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投诉昌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李雪莲和工作人员陶健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收据,在七日内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又遭遇拒绝接收材料。李蔚到一中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投诉昌平区法院有关责任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北京一中院立案庭一名姓夏的女法官向李蔚索要了联系方式和案由,表示会联系昌平法院,以后给李蔚答复。李蔚表示,2018年5月,自己在北京一中院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至今那个案件一中院和海淀法院也未处理。

    随后,李蔚立即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北京市一中院邮寄了起诉材料和投诉昌平法院的材料。

    2020年8月21日上午,李蔚到北京昌平区法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昌平法院立案庭自称姓陶的男性工作人员(立案庭只有一人叫陶健,电话:010-80122112)在花了近1个小时仔仔细细看完材料后,先是称来源于被告的证据材料还需要多复制两份。下午,估计是看到李蔚又是下一个起诉人,有意离开行政立案的10号窗口到6号窗口接待他人。李蔚找到他后,不得不接收材料,但拒绝出具收据。

    2020年8月22日,为保留有起诉证据,李蔚又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昌平区法院邮寄了相同的起诉材料。至今,昌平区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一中院违法处理李蔚起诉杭州公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伤害案

    2018年4月8日,李蔚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伤害案,海淀法院拒绝出具收据,并且超期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2018年5月27日,李蔚到北京一中院起诉,立案庭法官也是同样拒收李蔚依法起诉的材料和投诉材料,表示会协调和商量。李蔚立即邮寄了起诉材料到北京一中院。此后,李蔚多次询问一中院,一名周姓男法官(010-58141463)几次说还在研究。至今,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一中院对该案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和杭州中院违法处理李蔚起诉杭州公安出具受案回执案

    2018年7月2日,李蔚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不出具受案回执向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九堡派出所和杭州市江干区政府。因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超期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李蔚于2018年8月9日向杭州中院起诉。至今,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和杭州中院对该案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在近两年多的时间内,李蔚一个人作为原告连续遭遇三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不出具收据,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长期不依法处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昌平法院立案庭陶法官通过行政庭的电话(010-80122047)打电话给李蔚,其中提到李蔚的案件不能录入系统,他也不知怎么回事。

  • 朱承志因扫墓被抓现提起公诉

    【民生观察2019年7月19日消息】湖南著名维权人士朱承志因去年到苏州灵岩山为林昭扫墓,而被江苏苏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逮捕,4月份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今家属透露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对朱承志的《起诉书》,起诉罪名多来源于境外网络平台推特(Twitter)及脸书(Facebook),只字未提朱承志此次因前去苏州林昭扫墓而被捕。

    朱承志因去年(2018年4月29日)到苏州灵岩山为林昭扫墓,而遭江苏苏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抓捕并逮捕,在其被超期羁押近一年零三个月后,近日家属才透露江苏苏州吴中区检察院对朱承志所提起的公诉《起诉书》。

    《起诉书》中对朱承志的公诉涉及三个部分:

    1、2010年3月以来,朱承志利用其境外网络平台推特(Twitter)注册的“朱承志a1887665440”账号,长期诋毁中国法制制度。

    2、2014年以来,朱承志利用其在境外网络平台脸书(Facebook)注册“朱承志”账号,长期诋毁中国政治制度。

    3、朱承志利用上述其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和Facebook注册的账号,恶意炒作“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等国内重大事件。

    江苏苏州吴中区法院对朱承志的《起诉书》全文如下:

    被告人朱承志,男,1950年10月18日生,身份证号码430503195010180033,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宝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宝庆东路1469号1栋3单元102号。被告人朱承志因阻碍执行职务,于2012年6月8日被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因扰乱公共秩序,于2016年10月11日被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被告人朱承志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4月30日被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8年10月29日被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1月1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承志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4月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4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朱承志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报告人朱承志,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案情重大、复杂,本院于2019年5月4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0年以来,被告人朱承志通过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和Facebook,大量散布严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混淆视听,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体事实如下:

    1、2010年3月以来,被告人朱承志利用其在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注册的“朱承志a13887665440”账号,长期诋毁我国政治制度,发布了“猴年马月独裁倒台”、“暴政、暴行正在进行”、“中国梦=白日梦=入坑梦”等严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言论或图片。经查。被告人朱承志的Twitter推文数量达50000余条,关注者数量达30000余人,其中直接攻击我国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的虚假信息达140余条,累计被转发710余次,累计被点赞1290余次。

    2、2014年以来,被告人朱承志利用其在境外网络平台Facebook 注册的“朱承志”账号,长期诋毁我国政治制度,发布了“权利衣冠楚楚,而法律衣不遮体,这就是中国人权的现状”、“讽刺中国梦”、“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等严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言论或图片。经查,被告人朱承志的Facebook好友数量达3000余人,发布信息中直接攻击我国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的虚假信息达50余条,累计被转发40余次,累计被点赞150余次。

    3、被告人朱承志利用上述其在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和Facebook注册的账号,恶意炒作“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等国内重大事件,在官方消息公布之后,仍编造谣言,歪曲事实,发布内容为“建三江无愧于无法之地、恐惧之城称号”、“屁民徐纯合被恶警枪杀在庆安火车站候车室”、“雷洋死亡无真相,我们都是雷洋”等大量虚假言论和图片,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平板电脑、手机等;
    2、书证:户籍证明等;
    3、证人王明贤等人的证言;
    4、被告人朱承志的供述和辩解;
    5、电子数据: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制作的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苏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制作的远程勘验工作记录、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制作的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承志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苏省苏州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纵观苏州市检察院对朱承志提起公诉所涉及的内容,没有一条是涉及2018年朱承志因4月29日前去苏州灵岩山为林昭扫墓的痕迹,只是笼统地说
    “被告朱承志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4月30日被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8年10月29日被苏州市公安局区中分解刑事拘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1月1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

    对此,朱承志的朋友表示,老朱因纪念林昭被苏州当局抓捕,其《起诉书》中没有一个字是涉及纪念林昭的内容。却将老朱9年前的推文和脸书发表的文字拿来说事儿,看来苏州当局是清算老朱了。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关注朱承志案的网友表示,苏州当局如果以朱承志为林昭扫墓抓捕治罪,第一是拿不出台面,第二唯恐此后4.29纪念林昭蔚然成风。所以就做起了太平洋警察,拿朱承志9年前的推特与脸书发表的文字说事儿,但这其中涉及到一个管辖权问题。朱承志是湖南邵阳人,这九年他的推文与脸书发表的文字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也应该归邵阳管辖,朱承志又不是在你苏州地盘上发表的,与你苏州当局何干?看来苏州当局越权管辖是想拿朱承志立个大功了。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朱承志的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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