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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奉初在国保施压下被单位辞退

    【民生观察2023年2月9日消息】湖北咸宁异见人士袁奉初追求自由民主的道路上屡遭中共迫害,出狱后频频遭到骚扰。两会前,工作的单位受到湖北省咸宁国保施压被辞退。目前,袁奉初的工资已拿到手,刚刚办理完离职手续。

    据袁奉初所述,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在苏州华硕电脑厂区内,2月8日早上下夜班后,刚回宿舍即被公司无端解聘,工资没发,且没提任何赔偿之事宜,亦没给任何之说法。

    随后他被带至公司警务室,湖北咸宁石某、聂某等一行国保在此等候他谈话。其目的很明确,两会来临,要袁奉初配合他们的维稳工作,要随时报告他的行踪。否则只要他在中国境内,类似的事情会接二连三的发生。

    在过去的两年多里,袁奉初一贯不与国保及政府的任何维稳人员接触来往,即使长时间被他们监视控制,穷困潦倒之际也不接受他们的工作,始终坚守正义,维护尊严,做一位有良知的中国人,这一点他认为自己做到了。

    今天2月9日,是袁奉初41周岁生日,他刚刚办理完离职手续,工资已结,下一步去哪里还没确定。

    据袁奉初发消息说:“今日本人41周岁生日,苏州却下起了滂沱大雨,似乎是在暗示着本人的苦难与时代的黑暗,刚刚办理完离职手续,工资已拿到手,拖着沉重的行李,步履蹒跚在江南水乡,浑身淋得像落汤鸡,一切皆为GF所害,下一步去哪里还没确定,祝自己好运。”

    据悉,袁奉初(袁兵),男,1982年1月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民主维权人士,广州街头民主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2011年起,袁奉初与多位民主运动人士推动南方街头运动,在广州、深圳等地发起公开场所举牌抗议、在新年献词事件中集会声援《南方周末》,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等诉求。

    2016年被以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2年半。在此期间,袁奉初多次遭到体罚和殴打,眼睛差点被打瞎。

    2017年出狱后,袁奉初因不堪当地维稳部门屡次骚扰与监控,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发生冲突,出狱仅四个月他又再次身陷囹圄,获刑三年并遭到更恶劣的迫害。

    袁奉初曾撰文披露,他第二次在狱中遭到监区大会全员批斗和滥用私刑,他手脚被捆住,晚上被挂在铁架床上,在重伤情况下被强制劳动,并多次受到狱警关禁闭、扇耳光的惩罚。

    第二次出狱后,袁奉初在当地维稳部门的重点监控下,屡遭电话骚扰和便衣跟踪,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


  • 当局施压逼退常玮平案辩护律师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4日消息】日前,人权律师常玮平案两位辩护律师重庆张庭源及湖北张科科分别受到当地司法局的高强度施压,被迫放弃代理常案,张庭源律师更被当地赶去宝鸡的司法及警方人员强行带返。常玮平二度被捕已满一个月,目前状况仍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捕后不久律师曾申请取保候审,但不成功。

    据悉,日前,张庭源律师计划前往宝鸡跟进常玮平案,但在购买完高铁票后随即收到重庆相关部门人员的电话,归劝张律师取消前往宝鸡的计划,直言希望其放弃代理,遭到张庭源律师的拒绝,并且上述人员在张律师路途中连续多次拨打电话进行劝说,要求其停止及放弃常案的辩护工作,但不成功。

    周一(23日)上午,从重庆连夜赶到的司法及警方人员找到张庭源律师下榻的酒店,在大堂将其拦截并控制,最后强行带走,返回当地。另外一位辩护人张科科律师的情况大致相同,在湖北有关方面不断施压之下,被迫放手常案辩护律师代理工作。

    而最新接受家属委托的广州付爱玲律师在跟进案件时同样遇到阻滞,与宝鸡警方交涉时受到“隔离”威胁。付爱玲律师于周一向办案单位宝鸡市高新公安分局递交辩护手续并提出会见常玮平的申请,但宝鸡警方以“外地人”为理由拒绝沟通,并在律师的追问之下威胁称“抓起来隔离”,态度蛮横。其后,律师向宝鸡市检察院提起警方不同意会见的投诉,检察院则回复指管不了,并指出案件由公安部督办。

    据称,广州司法局及国保不断致电付爱玲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求该所主任阻止付爱玲代理案件,但付爱玲律师表示,自己与常玮平一直关系较好,而且与在深圳某医院工作的常妻私交密切,因此接受常妻的代理委托,为身陷囹圄的同袍兼好友辩护。

    10月22日,常玮平被捕后后,常父多次遭到维稳,要求其不要聘请律师,而转由政府委派。而宝鸡警方多次骚扰远在深圳某医院工作的常妻,最新一次在11月11日,宝鸡市公安局国保副支队长以及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长找到常妻,要求其删除微博,并威胁如果再在网上为常玮平发声则向医院领导反映情况,利用内部纪律进行处分。

    相关报道:常玮平再被抓捕疑因公开酷刑遭报复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1024/20322.html

  • 福建施根源因网络言论被捕

    【民生观察2019年3月22日消息】2018年11月27日上午九点多,福建省泉州市公民施根源(网名:断代工程)在办公室被十多个便衣国保,强行戴手铐带走至泉州市丰泽区公安局。11月28日施根源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同年12月20日施被批准逮捕,罪名仍为寻衅滋事罪,目前被关押在泉州市看守所。

    2019年2月中旬其案件被移送至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中旬又移送至泉州市丰泽区检察院。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在今年2月下旬会见了施根源。

    据悉,施根源此次被寻衅滋事的原因,应该主要是他在网上发表有关断代工程言论。而且因为国内自媒体封贴删号严重,在2017、2018年施的发言主要在海外的推特和脸书上。

    施根源的“断代工程”概念:他认为历史证明目前掌控中国的中共权贵集团不可能主动放弃权力,实施改良,实现中国的民主化,中国的民主化过程必然会遭致中共的暴力镇压,甚至发生大规模的内战。为此,施提出:应该有仁人志士用暴力方法对权贵的子孙后代陆续实施断代工程,从而逼迫专制者谈判妥协、实行民主宪政!非暴力与武力抗争、断代工程等各类方式应该相互促进,这样可以以最小的代价尽早地推翻专制体制,减少中国人民的痛苦!

    施根源,福建泉州市人,1963年9月13日出生,中专文化,跟朋友合伙做电脑生意。因多年来在网上以断代工程的网名发帖传播,故一直受到当局打压。

    2013年5月31日,施根源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在泉州国保暗示下,家属配合对他做了精神病学鉴定,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后被关进泉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科83天左右,免于起诉后得以释放。但这个鉴定却成为施根源2014年6月再度身陷囹圄的陷阱。

    2014年6月3日晚,施根源被泉州警方强行从家中带走,后发现又被警方关进泉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科,进行非法强制治疗130天左右,事件从头至尾均未经家属同意或签字确认,之后获释。

    2016年8月29日G20峰会前夕,施根源被当地警方无故行政拘留14天。获释后他即上网发文《你的“G20”,我的“拘14”》披露自己被当地警方非法拘留的经过。

    2016年10月20日施根源再次被当地国保绑架至精神病院(厦门仙岳医院)强行做精神病鉴定,这是施在2013年5月、2014年6月之后,第三次被强行带至精神病院。本次强鉴可能跟他发贴揭露G20峰会有关。

    2018年11月28日施根源被福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进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其推特号被注销。同年12月20日被批捕逮捕,涉嫌罪名仍是寻衅滋事。

    有关施根源的情况本网将会进一步关注!

  • 安徽定远县访民施有芳“非访”12次被批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9/22消息:安徽定远县大桥镇访民施有芳因进京上访被行政拘留10天后又被刑拘批捕。

    施有芳的丈夫说,施有芳是在北京上访被带回老家,5月9日被定远县公安局拘留10天。拘留期满没让她回家,给关到了黑监狱,她不服拘留委托我复议,8月29日上午拿到复议决定,下午她就被刑拘了,9月12日检察院批捕,说她到天安门、中南海这些地方上访12次,寻衅滋事了。

    据悉,施有芳是因为和村委会及村学校的占地纠纷上访,因上访曾被拘留、关黑监狱。



  • 安徽访民施有芳被打伤住院 河北裴国栋送监服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15消息:安徽省定远县大桥镇官塘村村民施有芳5月13日被村书记打伤,现在定远县中医院住院治疗。
    施有芳说,这个村书记也是大桥镇养老院的院长,因为我上访,他指使五保户到我家里骂我,我到养老院去给他说这事,他用板凳把我打了,现在腰还直不起来,医院检查说脾肿大。
    据悉,施有芳是因为和村内小学、村委会及村民的占地纠纷上访,之后和镇政府达成协议,但镇政府却未能履行协议,施有芳为此上访曾被拘留,强制做精神病鉴定。
     
    另外,河北承德市访民裴国栋不服被判刑,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5月5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并与5月9日将其送到大板城监狱七监区服刑。
    5月13日,裴国栋的儿子到大板城监狱看望了裴国栋,裴国栋表示将坚持申诉。裴国栋的儿子说,我不知道被转走了,5月10日我还到围场县医院看他,结果扑空了,我找到法院才知道法院没有开庭就维持了原判决,我给法院留了联系方式法院也没通知我们,也没通知律师。我到监狱那边,监狱说我父亲不吃饭不让见,13日那天我又去才让见得,也就是用电话说了几分钟时间,好多话都来不及说。
    据悉,1999年7月,裴国栋被围场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新拔派出所警察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栋多次上访讨说法,要求查处警察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2004年裴国栋被以 “妨害公务罪”遭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裴国栋坚持上访。2012年1月19日裴国栋和围场自治县公安局达成协定,警方一次性支付裴国栋100万元人民币救助金,条件是裴国栋及家人从此息诉罢访。
    但警方只给了裴国栋60万,另外40万警裴国栋多次索要警方一直没有兑现。裴国栋不满,再次上访,2015年11月14日,裴国栋被自治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案刑拘,理由是其多次与访民进京上访,拉写有“旗帜鲜明的支持香港人民争取民主普选的斗争”、“公安乱法、欺善保恶”的横幅照片发到维权网上,以及被北京警方多次训诫。
    裴国栋不满遭到打压迫害,自刑拘之日起起就开始绝食抗议,坚持十几天后被送往围场县医院进行灌食,警方每天派4、5个人看守。
    后经河北省围场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4月1日判处裴国栋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相关报道:河北承德访民裴国栋被判刑四年六个月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6/0402/14181.html

    施有芳

    以下是裴国栋的刑事裁定书

  • 安徽访民施有芳被打伤住院 河北裴国栋送监服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15消息:安徽省定远县大桥镇官塘村村民施有芳5月13日被村书记打伤,现在定远县中医院住院治疗。
    施有芳说,这个村书记也是大桥镇养老院的院长,因为我上访,他指使五保户到我家里骂我,我到养老院去给他说这事,他用板凳把我打了,现在腰还直不起来,医院检查说脾肿大。
    据悉,施有芳是因为和村内小学、村委会及村民的占地纠纷上访,之后和镇政府达成协议,但镇政府却未能履行协议,施有芳为此上访曾被拘留,强制做精神病鉴定。
     
    另外,河北承德市访民裴国栋不服被判刑,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5月5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并与5月9日将其送到大板城监狱七监区服刑。
    5月13日,裴国栋的儿子到大板城监狱看望了裴国栋,裴国栋表示将坚持申诉。裴国栋的儿子说,我不知道被转走了,5月10日我还到围场县医院看他,结果扑空了,我找到法院才知道法院没有开庭就维持了原判决,我给法院留了联系方式法院也没通知我们,也没通知律师。我到监狱那边,监狱说我父亲不吃饭不让见,13日那天我又去才让见得,也就是用电话说了几分钟时间,好多话都来不及说。
    据悉,1999年7月,裴国栋被围场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新拔派出所警察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栋多次上访讨说法,要求查处警察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2004年裴国栋被以 “妨害公务罪”遭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裴国栋坚持上访。2012年1月19日裴国栋和围场自治县公安局达成协定,警方一次性支付裴国栋100万元人民币救助金,条件是裴国栋及家人从此息诉罢访。
    但警方只给了裴国栋60万,另外40万警裴国栋多次索要警方一直没有兑现。裴国栋不满,再次上访,2015年11月14日,裴国栋被自治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案刑拘,理由是其多次与访民进京上访,拉写有“旗帜鲜明的支持香港人民争取民主普选的斗争”、“公安乱法、欺善保恶”的横幅照片发到维权网上,以及被北京警方多次训诫。
    裴国栋不满遭到打压迫害,自刑拘之日起起就开始绝食抗议,坚持十几天后被送往围场县医院进行灌食,警方每天派4、5个人看守。
    后经河北省围场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4月1日判处裴国栋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相关报道:河北承德访民裴国栋被判刑四年六个月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6/0402/14181.html

    施有芳

  • 安徽定远施有芳

     
    姓名:施有芳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安徽定远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安徽定远县大桥镇
     
    案件发生地
     
    定远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定远县公安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3年4月15日晚9时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26消息:安徽定远县大桥镇访民施有芳今天向本工作室诉称,地方政府为了阻止她上访多次把她关黑监狱,以非法上访的名义把她拘留4次,还强制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做精神病鉴定,现已4个年头不敢回家了。
     
    施有芳称,2013年4月5日她被从北京强制带回定远县,定远县公安局把她送到拘留所拘留了10天。4月15日晚9时把她送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给她做精神病鉴定。施有芳称,我没有精神病,你们医院要收我,我就让孩子发网,曝光你们。大夫询问了她为什么上访后就让他们走了。后来镇政府的人告诉她鉴定结果说她有精神病,但没给她鉴定结果。
     
    据悉,施有芳是因为和迎客松小学的占地、毁房、荬树等纠纷上访的。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网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226/11924.html
     

    收集时间:2015/11/10

  • 江苏启东施才飞

     
    姓名:施才飞
     
     
    性别: 男
     
    年龄:50
     
    籍贯:江苏省启东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运输司机
     
    案件发生地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启东市汇龙镇副书记冯裕兵、启东市信访局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9月22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9年10月1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打电针、强行灌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施才飞,家住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城北村,处于城乡结合部,是个比较富裕的村落,。2003年3月,施才飞帮村委会送货时路过村委会的会议室,无意中听到镇上和村里的领导在说企业改制的事,同时还研究怎么把村企业《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龙房地产公司)放在汇龙镇党委副书记冯裕兵的名下。从此,施才飞开始实名向四级纪委举报冯裕兵利用职权侵吞村集体资产1.2亿元。

    2004年2月23日,施才飞被约去拉货却遭8名蒙面歹徒持刀追杀,被连砍23刀。事后,施才飞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追杀他的歹徒早就挖好了一个大坑,准备刀伤他后把他活埋。幸好,歹徒沉不住气,提前动手,施才飞才没进入伏击点被活埋了。就在施才飞遇害的第二天,组织追杀他的人在冯裕兵处顺利办理了一套廉租房。

    施才飞为此不服,2009年9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的施才飞被启东市信访局人员发现劝其返乡,9月22日施才飞随信访局工作人员回到了启东,但不是把他送到家,而是送到了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施才飞说,车一到启东就给我戴上头套了,到医院也没给我做检查,7、8个人绑住我就给我扎电针,一次扎4、5针好像触电的感觉,脑子还特别糊涂,嘴都歪了,来回抽。就这样了还3天挂一次水,一次两瓶,药片天天吃,一天3次,早上吃5粒、中午吃5粒,晚上要吃8—10粒。自己吃的时候护士2粒2粒给,吃完2粒还要检查嘴里,嘴里确实没有了才在给,直到吃够量。

    在住院期间施才飞要求出院,身为南通市人大代表的主治医师王振新却提出“只要你保证出去不在上访举报冯裕兵了,我就可以让你出院”的要求。
     施才飞在起诉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诉状里这样描述他在精神病院的生活,期间原告惨遭被告不是强制灌药、吊水,就是捆绑,给原告双眼蒙上加用电针,从头顶直接插入钢针通电,每周两次,欲避无奈,欲逃不能。在被告的精神病院里,鬼哭狼嚎的叫声到处能听可闻。原告越是喊叫就越证明是精神病人而更被加重药物至原告不省人事。
     
    后来,施才飞借用病人家属的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家里才知道他在精神病院,代理他被砍伤案件的北京惠城律师事务所的麻广军律师闻讯赶到了启东。在律师的努力下,施才飞才在被强制治疗22天后走出了精神病院。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erqi/2015/0307/12007.html

    收集时间:2015-4-20

  • 江苏施才飞举报镇书记侵吞集体财产被关精神病院

    一次偶然的机会,施才飞看到了村委会的会议纪要,从此他开始举报村委会企业改制中存在的违法现象,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引起了当地媒体《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的重视并予以报道。遗憾的是,真凶没有因此归案,施才飞所举报事实也没有因为媒体报道后引起一边倒的公众舆论对官方的指责和企业违法改制利益受侵害群众的不满,而给予应有的公正。相反,施才飞却被冠以偏执型精神病之名关进了精神病院,受尽了迫害、摧残。
     
    施才飞,家住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城北村,处于城乡结合部,是个比较富裕的村落,仅村企业就有12个,施才飞利用这个有利条件买了一辆三轮车从事个体运输。2003年3月,施才飞帮村委会送货时路过村委会的会议室,无意中听到镇上和村里的领导在说企业改制的事,同时还研究怎么把村企业《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龙房地产公司)放在汇龙镇党委副书记冯裕兵的名下。这引起了施才飞的警觉,施才飞等到散会后,偷偷溜进了会议室,查看了会议纪要,他为此感到不安。很快会议纪要中的研究决定成了现实,村企业成了冯裕兵的私企。从此,施才飞开始实名向四级纪委举报冯裕兵利用职权侵吞村集体资产1.2亿元。让施才飞没想到,他的举报材料竟然落到了被举报人手里。
     
    2004年2月23日,施才飞被约去拉货却遭8名蒙面歹徒持刀追杀,被连砍23刀。事后,施才飞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追杀他的歹徒早就挖好了一个大坑,准备刀伤他后把他活埋。幸好,歹徒沉不住气,提前动手,施才飞才没进入伏击点被活埋了。就在施才飞遇害的第二天,组织追杀他的人在冯裕兵处顺利办理了一套廉租房。
     
    值得一提的是,施才飞大白天遭追杀的事情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也牵出了城北村企业改制“疑云”,继引发媒体跟踪报道。
    为了防止真相败落,冯裕兵把他新买的价值50多万元的奥迪轿车藏进了他家别墅的车库里。2004年3月10日,冯裕兵等人重新炮制了一份给汇龙镇党委、政府、城北村党委的,盖有汇龙镇审计评估小组企业管理服务站印章的《关于启东市汇龙镇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落款日期改到了2003年7月23日。
     
    而原始的2003年7月23日的报告中企业负债是2300多万元,更改后成了8700多万元,仅这两个数字相减,冯裕兵就赚了6000多万元。不仅如此,冯裕兵借企业改制之名将村所有企业以零资产据为己有。
     
    让施才飞不解的是,前任城北村党委书记在世时,村里已拥有数亿巨资(媒体曾作过多次报道),冯在2001年才接任城北村党委书记,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生出这么多负债?
     
    这里还需要指出一点,冯裕兵即是汇龙镇党委副书记,又是城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还担任了城北村12大企业中的长龙房地产公司、长龙实业有限公司、长龙副食品批发市场、长龙装潢装饰建材市场、长龙农贸市场5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让人羡慕的不止是这些,冯裕兵还拥有两套豪华别墅,占地面积均为995平米。
     
    但这些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砍伤他的凶手也没能得到相应的惩罚而被重罪轻判。施才飞为此不服,2009年9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的施才飞被启东市信访局人员发现劝其返乡,9月22日施才飞随信访局工作人员回到了启东,但不是把他送到家,而是送到了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施才飞说,车一到启东就给我戴上头套了,到医院也没给我做检查,7、8个人绑住我就给我扎电针,一次扎4、5针好像触电的感觉,脑子还特别糊涂,嘴都歪了,来回抽。就这样了还3天挂一次水,一次两瓶,药片天天吃,一天3次,早上吃5粒、中午吃5粒,晚上要吃8—10粒。自己吃的时候护士2粒2粒给,吃完2粒还要检查嘴里,嘴里确实没有了才在给,直到吃够量。
     
    在住院期间施才飞要求出院,身为南通市人大代表的主治医师王振新却提出“只要你保证出去不在上访举报冯裕兵了,我就可以让你出院”的要求。
     
    施才飞在起诉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诉状里这样描述他在精神病院的生活,期间原告惨遭被告不是强制灌药、吊水,就是捆绑,给原告双眼蒙上加用电针,从头顶直接插入钢针通电,每周两次,欲避无奈,欲逃不能。在被告的精神病院里,鬼哭狼嚎的叫声到处能听可闻。原告越是喊叫就越证明是精神病人而更被加重药物至原告不省人事。
     
    后来,施才飞借用病人家属的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家里才知道他在精神病院,代理他被砍伤案件的北京惠城律师事务所的麻广军律师闻讯赶到了启东。在律师的努力下,施才飞才在被强制治疗22天后走出了精神病院。
     
    也就是在此期间,施才飞才知道了, 2008年8月初,为了奥运会的维稳,他在家里就被启东市北城区街道办事处10几个人抓到人武部弹药库关了两个多月,期间来了几个人说是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来调查冯裕兵的问题,原来那几个人是南通市第四精神病院的大夫,后南通市精神病院出具了一份施才飞有精神病的鉴定结果。
     
    施才飞离开精神病院后的当年10月份,就到启东市法院起诉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启东市法院无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好在,在施才飞不懈的的努力下,2014年的1月3日,启东市法院终于受理了施才飞的立案申请,并与2月12日开庭,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提出,让施才飞应重新做一次精神鉴定,以保证如愿胜诉,案件可延期审理。施才飞随向南通市精神病院提出了鉴定申请,目前,还没有得到南通市精神病院的答复。
     
    在本刊电话采访麻广军律师时,麻广军律师说,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认为确实是有精神病就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应通知家属,住不住院要征求家属的同意。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手段以治病为由,利用精神病院来限制人身自由,达到控制其上访的目的,这对人是一种摧残,是一种违法行为。
     
    当初,麻广军律师为了营救施才飞到精神病院索要精神病鉴定书时,精神病院却以不是鉴定委托人不能给你鉴定结果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要求。施才飞的妻子在施才飞住院期间也多次找到相关部门,但这些部门却认为施才飞有精神病,应该住院治疗。施才飞出院后在麻律师的指点下终于打听出了委托鉴定机构是启东市公安局。但至今没能拿到鉴定结果,仅取得了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一份诊断证明,诊断结果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没有精神病应该由谁说了算?做精神病鉴定应该有谁来委托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规定,除了“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他人无权主张某人有精神病。
     
    按照“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原则,这种擅自委托或者指定鉴定,已构成了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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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访民施有芳被拘留后强制做精神病鉴定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26消息:安徽定远县大桥镇访民施有芳今天向本工作室诉称,地方政府为了阻止她上访多次把她关黑监狱,以非法上访的名义把她拘留4次,还强制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做精神病鉴定,现已4个年头不敢回家了。
     
    施有芳称,2013年4月5日她被从北京强制带回定远县,定远县公安局把她送到拘留所拘留了10天。4月15日晚9时把她送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给她做精神病鉴定。施有芳称,我没有精神病,你们医院要收我,我就让孩子发网,曝光你们。大夫询问了她为什么上访后就让他们走了。后来镇政府的人告诉她鉴定结果说她有精神病,但没给她鉴定结果。
     
    据悉,施有芳是因为和迎客松小学的占地、毁房、荬树等纠纷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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