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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姜成芬

    姓名:姜成芬,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3年5月28日
    电话:13551596228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丁家村2组
    身份证号:513124197305285264

    上访原因:
    原汉源县大树镇小堡乡熊曰华乡长和汉源县公安局杨晓勇局长,伙同敲诈姜成芬家长子(常精果)和次女(常亚奥)共2.4万元上户费未随,熊、杨二人心有不甘,伺机对姜成芬家赖以生存的田地、房物进行打砸、抢劫、损毁,致使姜成芬家寸草不生,迫使姜成芬逐级向上上访控告。因为这个行为对部分官员的政治前途有所损害,所以更加对姜成芬怀恨在心,并在姜成芬寻求解决的往返过程中,不惜血本和代价穷尽一切手段,对姜成芬的上访上诉行为进行捏造、隐瞒,同时使用枪械等给予姜成芬多次的打击报复。时至今日,已经造成30个行政案件和一个刑事案件!

    维权经历:
    2006年10月出,姜成芬位于大渡河左岸的农业种植农田遭10余人毁灭。11月地方官员官员指示放水淹烂姜家农业种植价值上万元辣椒苗。12月姜成芬遭遇7人一拥而上的殴打。
    2007年1月,县政府官员和村级官员安排多方见面,导致再一次当场矛盾激化,再将姜成芬关押进汉源强制戒毒所,对她进行毒打昏死,使用脚镣铐刑床。
    2007年8月,警察(057896)、保安、公务员在雅安市政府大楼向递交控告状的姜成芬,用枪顶着姜成芬的后背。
    2008年5.12汶川地震,国家下拨给的生活补贴和救灾物、款地方政府被克扣。
    2009年8月,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向东等人,对姜成芬位于大渡河左岸种植的花生、玉米、豌豆16亩损毁,还造成姜成芬的身体轻伤。姜成芬多次向110报案求救,警方让姜自己取证。
    2009年11月,30多人使用大型挖掘机将姜的房屋夷为平地,迫使姜全家大小从此逃亡。
    2010年5月,在北京上访被关押到内江大厦地下室黑监狱6天,回汉源后又被县政府关押一天一夜。
    2010年9月,姜成芬在北京被黑关3天,再转移到永定河大桥关押6天。
    2010年10月,在北京再被黑关4天。
    2010年11月,在北京又被黑关7天。后绑架押送回汉源看守所同强戒毒人员合并关押11天。
    2011年1月,在北京被黑关多日。地方政府暴力强制送回汉源看守所关押10天。
    2011年2月,姜成芬去北京到联合国开发署上访喊冤,北京警察拘留5日。
    2011年3月,姜成芬在北京遭绑架,押送到汉源县某酒店关押5天。
    2012年5月,在北京郊区被不认识的人劫持,戴上手铐火速逃离,搜枪走手机并拘留15日。
    2012年5月,给姜成芬1年3个月劳动教养。
    2013年9月,姜成芬等人在北京筹备中外记者会,汉源以姜在北京“扰乱公共秩序”给予行政处罚13日。
    2014年3月,姜成芬等前往公安部送【中国30名警察持械营救访民】锦旗,被官方送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无证关押1年半。
    2014年10在,北京上访反映问题。先被黑关后被汉源县公安局,以“在天安门地区非正常上访”为由拘留10日。解除后又被限制自由10日。
    2015年3月给予行政处罚10日,后被软禁到骨堆山。
    2015年8月,京警(040377)等数人,在吕村将姜绑架,没收钥匙、优盘、身份证、手机,至今不予归还优盘和钥匙。
    2016年11月,因为参与基层人大选举,被汉源公安局抓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酷刑经历:分别在汉源、北京遭遇毒打共4次。用武器枪弹、警械脚镣、手铐刑床、老虎凳惩罚数次。被黑监狱黑关也多次多地多日。一家三代俩死俩伤,其中一伤者系未成年而且伤势不轻。私拆个人信件。多次遭遇死亡恐吓威胁,以及未遂的灭杀行为。抢夺霸占私人物品。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恶官恶警:
    地方官员黄燕、警察刘志、
    雅安市公安局局长曹长江

  • 四川何鹏

    姓名:何鹏,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6年10月1日
    身份证号:512921197610016013
    住址:西昌市太和镇太和西街116号
    联系方式:19960283713

    上访原因:何鹏是重钢西昌太和铁矿的正式职工。上个世纪末,国有企业内部改制实行定编定岗,时任矿长陈大元内部规定,要求每个职工付两千元上岗费。何鹏迟交,1998年11月,陈大元强令何鹏写辞职报告,何鹏不写。事后通知何鹏到劳资科解决问题。刚进劳资科就用木棒暴打何鹏。陈大元又责令劳资科伪造何鹏签名,将何鹏辞去(当时何鹏昏迷不醒一天多,造成二级智力残障的惨重后果)。凉山州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支持倾向太和铁矿。
    此后上诉到法院。从1999年3月的民初审,到1999年9月二审中院,和高院的第240号终审,都是维持太和铁矿胜诉。其中川高院法官徐高玉篡改笔录,隐瞒真相枉法判决,导致了何鹏开始在成都、北京等地的上访喊冤与投诉举报。

    维权经历:
    1999年11月,何鹏去成都上访,被西昌民政收容44天。
    2001年,何鹏去北京上访,被刑事拘留30日。
    2002年11月,劳动纠纷案起诉至西昌市法院。
    2003年以超期为由,做出初字第3号驳回起诉书。
    2003年4月,中院做出终字第20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上诉。
    2004年3月,做出凉中民监字第3号驳回再审申请。何鹏不服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
    2008年4月,省高院在凉山州中院进行听证会。太和铁矿和两级法院弄虚作假,且拒绝当事人出庭参加。
    进京上访后于2008年7月做出行监字18号裁定书,指定凉山州中院再审。
    2008年10月,做出撤销(2003)川凉中行终字第20号裁定书和(2003)西昌行初字第3号裁定书。
    2009年4月,做出行再初判决书,确认西昌市公安局收容何鹏44天属于行政违法,予以国家赔偿。
    2009年10月,做出川民监字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何鹏不服,继续去北京上访喊冤。
    2011年4月26日,西昌公安局对何鹏以“妨碍公务罪”下达刑亊拘留通知决定。释放出来后,继续上访喊冤。
    2014年7月,做出行政处罚3001号决定,将行初字第20判决书撤销,对何鹏予以国家赔偿。
    2014年8月,何鹏据第3579号决定书起诉西昌法院,做出4119号决定书。何鹏不服上访北京。
    2015年开庭审理做出维持3579号裁定书。
    2015年1月,做75号和第8号决定,维持原判决定。何鹏不服上诉中级法院。
    2015年,中院做出行终字第52号判决,撤销第8号判决和75号决定。
    2015年3月,太和铁矿对何鹏做出1065号决定书,随后西昌行初判字做出第9号判决,维持1065号行罚决定。何鹏上诉至中级法院。
    2015年4月,中院做出行终字第53号判决,撤销第9号判决书和1065号行罚决定,给何鹏予以国家赔偿。
    2015年9月,西昌市公安局以何鹏“寻衅滋事罪”刑亊拘留。
    2015年,中院终字第50号判决,撤销2004年一审法院的第3号判决书,撤销3579号决定,予以国家赔偿。
    2015年,行初判字第4号判决维持4119号决定。何鹏不服上诉至凉山州中级法院。
    2015年,中行终字第51号判决,撤销第4号判决,撤销4119号行罚决定。
    2015年5月,何鹏劳动争议裁字第1号案卷正卷,被有关部门销毁。何鹏不服上访申诉。
    2016年2月,州公安局做出第2016号决定,对何鹏予以国家赔偿。
    2016年5月,获得国家赔偿协议,签名生效金额9591元。
    2016年6月,何鹏被太和铁矿公安科故意找茬殴打为轻微伤。
    2016年9月,何鹏向法院起诉,做出3401行初25号判决不予受理。不服继续上访北京。
    2017年9月,获得赔字第3号判决书,总共赔偿10477元。
    2019年2月,何鹏被构陷“敲诈政府”而“寻衅滋事”罪,逮捕判刑两年半,目前正在服刑。

    案情特色:这是一起典型的拿法律当儿戏浪费法律资源,并和地方政府、国营企业相互勾结联手串通,抵触司法非常恶劣的案列。将一个智障的残疾人不当人看待,而且落井下石搞歧视的恶意迫害,变相对行政法简单粗暴的游刃和践踏。

  • 湖北徐武

    姓名:徐武,男,出生日期:1968年7月20日
    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21街22门41号
    身份证号:42010719680720051X
    姓名:龚莲芳,女(徐武母亲)
    姓名:徐桂斌,男(徐武父亲)

    上访原因:徐武原是武汉钢铁集团下属炼钢厂保卫科的一名工作人员,2003年因同工不同酬将工作单位告上法庭后遭遇败诉,为了寻求公道开始了不断上访。徐武被关精神病院后他的父母开始上访。

    维权历程:
    2006年12月徐武因进京上访被刑事拘留。
    2006年12月31日,徐武的父母在武钢公安分局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逼迫、引诱下不得不同意将徐武送到精神病院,解除刑事拘留。
    2007年5月徐武逃走,20多天后被抓回精神病院。
    2011年4月19日徐武跳窗逃往广州寻求媒体帮助。
    2011年4月27日武汉警方和武钢炼铁厂保卫科人员在南方电视台院内将徐武和其父亲徐桂斌绑架回乡,徐武被送往精神病院继续强制治疗,2011年6月10被送回家中非法拘禁至今。

    武汉市精神病院鉴定认为:“徐武不能深入交谈,仍坚持认为遭遇司法不公”。同时,鉴定文书指出,徐武符合CCMD—3中“偏执型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酷刑迫害:在精神病院被强行吃药、电击,甚至吊起来殴打。不听话还砍掉伙食,不给吃饭。不允许亲属探视。

  • 湖北徐武

    姓名: 徐武,男,出生日期:1968720

    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212241

    身份证号:42010719680720051X

    姓名:龚莲芳,女(徐武母亲)

    姓名:徐桂斌,男(徐武父亲)

     

    上访原因:徐武原是武汉钢铁集团下属炼钢厂保卫科的一名工作人员,2003年因同工不同酬将工作单位告上法庭后遭遇败诉,为了寻求公道开始了不断上访。徐武被关精神病院后他的父母开始上访。

     

    维权历程:200612月徐武因进京上访被刑事拘留。

    20061231日,徐武的父母在武钢公安分局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逼迫、引诱下不得不同意将徐武送到精神病院,解除刑事拘留。

    20075月徐武逃走,20多天后被抓回精神病院。

    2011419日徐武跳窗逃往广州寻求媒体帮助。

    2011427日武汉警方和武钢炼铁厂保卫科人员在南方电视台院内将徐武和其父亲徐桂斌绑架回乡,徐武被送往精神病院继续强制治疗,2011610被送回家中非法拘禁至今。

     

    武汉市精神病院鉴定认为,“徐武不能深入交谈,仍坚持认为遭遇司法不公”。同时,鉴定文书指出,徐武符合CCMD—3中“偏执型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酷刑迫害:在精神病院被强行吃药、电击,甚至吊起来殴打。 不听话还砍掉伙食,不给吃饭。不允许亲属探视。

  • 保障公民权利是对李文亮最好的纪念

    2月6日晚上,34岁的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武汉大学校友,因最早披露武汉肺炎疫情而被警方训诫处罚的李文亮医生离开了人间,顿时网络掀起刷屏的纪念浪潮,中共当局先是严控舆情,降温纪念,后而宣称让国家监察委成立调查组前往武汉调查,一些教授学者及大学校友会纷纷出来发声提出各种诉求以资纪念李文亮医生。民生观察认为,李文亮医生因本着良心责任,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披露武汉疫病,而遭到当局惩诫,进而染病离世,其被封口而致疫病泛滥,全民危机,人类遭殃的惨痛悲剧,力证了公民权利保障对人类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因此,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就是争取公民权利的落实!

    李文亮1986年10月12日,出生于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满族。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李文亮看到一份显示检出SARS冠状病毒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的病人的检测报告,于是下午17时43分他在同学群中发布了一条关于华南海鲜市场疫情的信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随后发了一张检测报告,一张患者肺部CT图,18时42分他又补充说:“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最后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冠状病毒。再后该消息被群友截图发到了网络,引起网友的关注。

    2020年1月1日武汉警方就传唤了8名披露疫情人士,事后证明8人皆为一线医生。1月3日,李文亮被以“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而遭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李文亮被舆论广泛关注,并被解读为8名“造谣”者中的一人。对此,李文亮回应称,他并不清楚自己是不是“造谣”者之一,只知道说了真话而被训诫。李文亮其后被要求签署训诫书,公安对他提出严厉警告,训诫他如果不听从,继续从事违法活动,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及后,李医生于医院继续工作,于1月31日在社交媒体上传有关训诫书,又提及他被公安传唤的经过。

    由于中共官方声言武汉肺炎不人传人而没有为一线医生提供应有的防护。1月8日,李文亮接诊了一位82岁以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就诊的女性患者,翌日,这位患者就发烧,并出现了一些肺炎的病征,当时,李文亮就高度怀疑这位患者患的是这种新型肺炎。1月10日,李文亮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随后病情变得严重。1月12日,李文亮开始在呼吸与重症医学科监护室接受隔离治疗。期间,李曾经多次接受核酸检测,多次均出现阴性结果,但至1月30日结果为阳性。

    随着武汉病毒疫情的日益泛滥,死亡和感染病例增加,武汉于1月23日宣布封城,网络上不断出现质疑武汉当局训诫披露疫情医生事件。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文章对武汉传唤医生事件进行辩护掩盖,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疫情严酷的现实而称: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有其正当性。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2月1日,李文亮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此外,他的父母和多名同事也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经治疗,其父母得以出院。供职于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李文亮妻子已怀孕六个月,在丈夫住院后已回到乡下,也出现病症。2月6日9点多,网络就传出李文亮医生去世消息,但武汉官方于2月7日0点左右,仍说此时里面仍在抢救,凌晨2点左右,还有专家前去会诊。0点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官方微博发文称“全力抢救中”,最终于3点48分宣布“李文亮于2点58分去世”。

    2月6日晚上9点多钟后,网络就掀起了纪念李文亮医生的高潮,中共当局采取一贯封杀舆论的手段,疯狂删帖禁言,但后来舆情汹涌,当局看看实在无法降温阻止,于是就祭出了所谓派遣监察委工作组前往武汉调查,并且武汉市政府也发文对李文亮医生去世表示悼念。然而,这一切非常明显是为了消解民众愤怒,掩盖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而致武汉疫病泛滥事件上公权力的责任。

    中国乃至世界当下正面临武汉肺炎的严重威胁,究竟何日才能战胜武汉疫病,尚待时间检测,而导致武汉疫病如此祸害人间的重大原由应该就是惩诫披露疫病情况的医生,而使社会丧失及时知情而防范疫病的最佳时机。

    中共当局因封口而致封城,由禁言而致灾难的现实,昭示了公民权利保障是人类安全的屏障这一铁的事实。而中共当局对李文亮医生的处罚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让人悲哀的是,就在李文亮医生罹难而武汉疫病仍然肆虐之时,竟然云南文山市又传出拘押5名透露疫病医生的消息:中共党媒“人民网”报道称,2月6日,文山州人民医院文某、文山市人民医院刘某等5名医务人员因偷拍、散布疫情防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被文山市公安局依法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与此同日,前往武汉报道疫病的陈秋实律师也被失踪,并且传出已经被武汉当局隔离控制。以及全国也纷纷传出一批网络关注疫病人士被当地警方威胁传唤。由此可见,中共当局仍然在持续加大封网禁言力度,仍然在持续剥夺公民基本言论自由权利,仍然没有从李文亮医生的悲壮人生与武汉疫病悲剧事件上认识到个体权利与人类命运的生死攸关,也由此可以看出中共当局在纪念李文亮医生上的虚伪欺诈。面对此种情况,中国公民应该深切认识到,李文亮医生的死亡正是用生命来证实个体权利保障对人类命运的重大。所以,奋力争取公民权利是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

    为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对李文亮医生生前处罚进行国家赔偿,确定2月6日为言论自由纪念日,立《保护不同意见法》以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利。

    民生观察 2020年2月8日

  • 民生观察:保障公民权利是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

    26日晚上,34岁的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武汉大学校友,因最早披露武汉肺炎疫情而被警方训诫处罚的李文亮医生离开了人间,顿时网络掀起刷屏的纪念浪潮,中共当局先是严控舆情,降温纪念,后而宣称让国家监察委成立调查组前往武汉调查,一些教授学者及大学校友会纷纷出来发声提出各种诉求以资纪念李文亮医生。民生观察认为,李文亮医生因本着良心责任,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披露武汉疫病,而遭到当局惩诫,进而染病离世,其被封口而致疫病泛滥,全民危机,人类遭殃的惨痛悲剧,力证了公民权利保障对人类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因此,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就是争取公民权利的落实!

     

    李文亮19861012日,出生于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满族。

     

    20191230日下午,李文亮看到一份显示检出SARS冠状病毒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的病人的检测报告,于是下午1743分他在同学群中发布了一条关于华南海鲜市场疫情的信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SARS”。随后发了一张检测报告,一张患者肺部CT图,1842分他又补充说:“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最后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冠状病毒。再后该消息被群友截图发到了网络,引起网友的关注。

     

    202011日武汉警方就传唤了8名披露疫情人士,事后证明8人皆为一线医生。13日,李文亮被以“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而遭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李文亮被舆论广泛关注,并被解读为8名“造谣”者中的一人。对此,李文亮回应称,他并不清楚自己是不是“造谣”者之一,只知道说了真话而被训诫。李文亮其后被要求签署训诫书,公安对他提出严厉警告,训诫他如果不听从,继续从事违法活动,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及后,李医生于医院继续工作,于131日在社交媒体上传有关训诫书,又提及他被公安传唤的经过。

     

    由于中共官方声言武汉肺炎不人传人而没有为一线医生提供应有的防护。18日,李文亮接诊了一位82岁以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就诊的女性患者,翌日,这位患者就发烧,并出现了一些肺炎的病征,当时,李文亮就高度怀疑这位患者患的是这种新型肺炎。110日,李文亮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随后病情变得严重。112日,李文亮开始在呼吸与重症医学科监护室接受隔离治疗。期间,李曾经多次接受核酸检测,多次均出现阴性结果,但至130日结果为阳性。

     

    随着武汉病毒疫情的日益泛滥,死亡和感染病例增加,武汉于123日宣布封城,网络上不断出现质疑武汉当局训诫披露疫情医生事件。1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文章对武汉传唤医生事件进行辩护掩盖,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疫情严酷的现实而称: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有其正当性。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21日,李文亮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此外,他的父母和多名同事也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经治疗,其父母得以出院。供职于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李文亮妻子已怀孕六个月,在丈夫住院后已回到乡下,也出现病症。269点多,网络就传出李文亮医生去世消息,但武汉官方于 270点左右,仍说此时里面仍在抢救,凌晨2点左右,还有专家前去会诊。0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官方微博发文称“全力抢救中”,最终于348分宣布“李文亮于258分去世”。

     

    26日晚上9点多钟后,网络就掀起了纪念李文亮医生的高潮,中共当局采取一贯封杀舆论的手段,疯狂删帖禁言,但后来舆情汹涌,当局看看实在无法降温阻止,于是就祭出了所谓派遣监察委工作组前往武汉调查,并且武汉市政府也发文对李文亮医生去世表示悼念。然而,这一切非常明显是为了消解民众愤怒,掩盖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而致武汉疫病泛滥事件上公权力的责任。

     

    中国乃至世界当下正面临武汉肺炎的严重威胁,究竟何日才能战胜武汉疫病,尚待时间检测,而导致武汉疫病如此祸害人间的重大原由应该就是惩诫披露疫病情况的医生,而使社会丧失及时知情而防范疫病的最佳时机。

     

    中共当局因封口而致封城,由禁言而致灾难的现实,昭示了公民权利保障是人类安全的屏障这一铁的事实。而中共当局对李文亮医生的处罚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让人悲哀的是,就在李文亮医生罹难而武汉疫病仍然肆虐之时, 竟然云南文山市又传出拘押5名透露疫病医生的消息:中共党媒“人民网”报道称,26日,文山州人民医院文某、文山市人民医院刘某等5名医务人员因偷拍、散布疫情防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被文山市公安局依法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与此同日,前往武汉报道疫病的陈秋实律师也被失踪,并且传出已经被武汉当局隔离控制。以及全国也纷纷传出一批网络关注疫病人士被当地警方威胁传唤。由此可见,中共当局仍然在持续加大封网禁言力度,仍然在持续剥夺公民基本言论自由权利,仍然没有从李文亮医生的悲壮人生与武汉疫病悲剧事件上认识到个体权利与人类命运的生死攸关,也由此可以看出中共当局在纪念李文亮医生上的虚伪欺诈。面对此种情况,中国公民应该深切认识到,李文亮医生的死亡正是用生命来证实个体权利保障对人类命运的重大。所以,奋力争取公民权利是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

     

    为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对李文亮医生生前处罚进行国家赔偿,确定26日为言论自由纪念日,立《保护不同意见法》以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利。

     

    民生观察   202028

  • 鲍乃刚的自我辩护

    2019年5月27日收到京山法院送来京检公诉刑诉(2019)104号,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刑事起诉书,现根据本人经劢,网络上所表露的思想观点及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现答辩如下:

    一,本人基本经历及所涉案件:
    1.本人1985年高中毕业后招工到京山县侨办下属的京山县华侨公司工作为国家合同工,86年10月入伍到湖北省军区服役期间曾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并被部队选送到广州部队通信信息学院学习,92年退出现役后被分配到京山县商业局,用工单位以档案未到为由未安置,后又以本人入伍档案丢失,造成本人无法正常安置也无法正常调动工作几十年。

    2.1998年,我的父亲鲍述忠(一名京山老政协委员)因生计被城管打致重伤,偏瘫,三级伤残卧床七年后死亡之后,京山公安局以卷宗丢失为由推诿案件,我据此控告京山公安读职,又被京山检察院依然未对我们的控告给予书面答复。

    3.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我到北川做义工,自己又到四川做生意,2011年因在电脑上转发公民应向政府提出民主诉求,亡招北川公安在我经营的店中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后称茉莉花革命)被关押九个月后取保候审,至今仍未撤销案件。

    4.2004年因被襄樊市樊城区以招摇撞骗罪判刑2年,申诉至出狱5.2013年11月,因唯一亲弟弟鲍爱生在广东省佛山市构想板业有限公司打工,工作时不幸从高层掉了下来,因伤势严重成植物人,他弟弟躺在医院里,医院的某些行为引起了鲍乃刚的不满,后来在广东省佛山市构想板业有限公司的谋划下,将鲍乃刚和他大姐抓进看守所,令其亲弟弟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被迫接受医院安排护工看管,后计划死之。

    5.2014年4月,工伤病人鲍爱生被计划死亡。该案中有司法不回应证据,死亡时间敏感,至今未被正常立案,鲍爱生的遗体仍在南海殡仪馆。

    6.2017年2月,京山公安以聚众扰乱法院秩序将我行政拘留3日,后诉至京山法院,京山法院居然在不能明确鲍乃刚聚集了哪些人?有什么行为?扰乱什么样的法院秩序?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话秩序受到了什么样的影响的情况下,就认定了鲍乃刚聚众扰乱法院秩序罪名成立。

    7.除此之外,鲍乃刚有多次被当局以法制学习班,维稳等为名的非法拘襟,本人自由出行权与自由表达权的维稳涉嫌违法。

    二、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鲍乃刚因个人生活经历逐渐对社会不满,进而仇视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2015年8月以来,鲍乃刚利用境外网络社交软件,大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抺黑,污蔑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该指控大而空,不能明确指出鲍乃刚网上发布的哪一条是虚假信息。所指控的事件都是热点事件,鲍乃刚个人的观点看法,感知感悟及鲍乃刚的个人经历,对热点事件的点评,这些内容的文字都受宪法法律的保护,不存在违法犯罪,公诉机关也不能明确告知哪一条是鲍乃刚编造的虚假信息。

    1.起诉书指控鲍乃刚在推特上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全部都是鲍乃刚的个人观点及经历后对政局的个人看法,没有哪一条是鲍乃刚编造的虚假信息,因此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符合现行的法律。

    2.公诉机关指控鲍乃刚利用国内社交软件微信平台大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纯属扣帽子,所指控的内容都是鲍乃刚经历后的感知感悟,个人思想观点的表达,对热点事件的点评,全部符合现行的宪法法律,不存在编造虚假信息。

    赵威(网名考拉)原本是李和平律师的助手90后,系709案年轻女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犯罪嫌疑人,网爆遭性侵后,自媒体被刷屏,更有联合国人权大使及欧盟人权官员到天津举牌要求当局释放考拉,成为当时的热点事件,我咨询过赵威(网名考拉)的律师任全牛律师,称该信息来源于赵威本人,很快就出现了赵威被取保候审,其律师任全牛律师被关押30天后释放,接着出现了赵威委托律师诉任全牛律师损毁各誉的立案撤案,闹剧及赵威取保候审期满后声明起诉任全牛律师非其本意后,赵威消失于公众视野,在该案中我转过一篇文字说明了来源,并向任全牛律师咨询过来源后,对该事件发过几篇点评文字,从人性正义等高度发表对该事件的看法,个人观点,不存在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符合现今的宪法法律。

    6月4日,我在朋友圈发贴,占蜡烛祭奠亡灵,是个人情感表达,不存在虚构,篡改,更不是虚假信息,鲍乃刚在微信朋友圈发贴子《我与中共今天必须回家》都是鲍乃刚親身经历的案件,是有鲍乃刚经历的写照及经历后的感悟,无任何违法。

    鲍乃刚在网络朋友圈谈自身的经历,并结合自身经历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对热点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不违悖现行的法律法规,受宪法法律保护,不存在违法犯罪问题。

    3.2012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二会答中外记者问时有这么一段描述,中国公民旁听案件的旁听权是有保障的,公民旁听不需要理由凭居民身伤证即可旁听任何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不得剥夺公民的旁听权,人民法院要创造条件方便公民行使旁听权,这是中国共产党向世界的承诺。起诉书公然指控,鲍乃刚对多起案件进行网上炒作,现场围观声援妄图制造影响,给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施压,干扰案件的审理判决。近年来京山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对鲍乃刚现场声援展开劝返工作,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严重的影响了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

    列举了唐荆陵,扇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黄文勋,袁小华赤壁五君子案,秦永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吴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王芳寻衅滋事案及李明哲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开庭,鲍乃刚前往旁听,是选法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鲍乃刚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合理合法,地方政腐′阻止公民旁听,显然侵犯了公民正常的权力,违反了宪法法律,这种指控公然进行即打了中央政府的脸,也是对鲍乃刚的无理公开迫害,关注社会不公,关注案件,其本质就是在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人身上发生的不幸,都有可能在他人身上发生。只有社会有了公平正义,我才可能亨有公平正义的蔽护,一切对公义的迫害,都不敢示人,也会遭到历史的唾弃,这就是我申请公审自己的原因。

    自92年退伍后,档案就被冒名顶替,98年我的父亲鲍述忠(京山政协委员)被政府城管打致重伤严重残疾以来,我就被京山政府重点维稳,这种被重点维稳一直持续至今,我经过多次被非法绑架式的剥夺自由,经历过多次钓鱼式的被维稳,经历过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我从不认为这个政府有何不稳,需要维稳,这是一个最庞大最强势最豪华的政府,古今中外不可复制,武装到牙齿维稳只不过是掩盖邪恶的手段,掩盖真相的伎俩罢了。这些年的被维稳给我带来了生话的诸多不便和经济损失,我一直试图能够摆脱这种局面,2015年后,维稳愈寅愈烈,当局赤裸裸的称要管住我的嘴,管住我的腿,我不知道是谁给予了他们这种权力,他们确实在如此作为,我的出行与误工均不能正常进行。2018年8月下旬,我与罗汉娥到广东韶关打工谋生,工作没几天被用工方以京山警方不让收留为由辞退,我们无奈,我送罗汉娥回家后,9月初到北京打零工为生,9月㡳被京山警方与维稳办以不许在北京过十一为由带回京山,承诺十一后可以到北京打工,我于10月16日再次到北京,18日即被京山公安局副局长万华祥驻京办主任彭应林,宋河维稳办主任徐义刚及一名警察找到要带我回京山,理由是退伍老兵维稳,19日维稳办主任徐义刚及二各不知名警察汤能开警车将我们接回京山,由于我们均未吃饭,汤某时直接将警车开到南大门一农家乐歺馆,在等待就歺过程中被京山公安抓捕,鲍乃刚在此过程中无任何违法,公安未提供午餐。

    当局对我的维稳及迫害,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维稳的起因源于我控告他们的不公不义,不理不法,控告他们不反问题未得到解决,换来的是被维稳,被迫害,这种维稳显然与政权稳定无关,他们以管住我的觜和腿为目标的维稳只是为了掩盖他们不理不法,不公不义的勾当而己。一个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政权,他们有什么资格和颜面代表人民?一个不公不义,不理不法,胡作非为的组织,他们有什么理由和底气要求人们不批评他们,不反对他们呢?这样的维稳确实我很害怕,没有人愿意坐牢,因涉及基本人权,我无法退让,生活生存的困难我尽力克服,人权天赋,合法就行,我的自由出行权与表达权与生俱有,我确屡屡要因此坐牢。我己经53岁了,怎样都可以渡过我的残生,而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传承链上的一环,我们今天对不公不义不理不法的屈服会传承下一代,让他们也远离现代人类文明,让他们也会为自由意志表达出行承受风险。因此我们必须坚守,我们今天所承受的是前人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今天所坚守的会遗传给后人,我只能坚守,如果坚守就必须坐牢,我以坐牢为荣。

    起诉书指控:鲍乃刚仇视,恶意抹黑,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九千万党员的社会组织,在当今世界绝对是最庞大的组织,鲍乃刚也有许多党员朋友,粉丝,鲍乃刚的这些党员朋友没有人认为鲍乃刚是在仇视,恶意抺黑,污蔑攻击谁,有许多党员朋友经常对鲍乃刚的文字点赞,鲍乃刚实际上是反对特权,坚守人性,反对邪恶,坚守正义,鲍乃刚确实反对当局中某些官员利用中共组织的庞大影响力,利用手中权力寻求特权,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有特权就毫无正义可言,特权是不公不义,不理了法的祸根,我的遭遇正是中共官员追求并行使特权的写照,我经历了中共官员利用特权让人冒名顶替我的档案数十年的事件,也经历了中共政府工作人员打人致重伤重残,中共公安装聋作哑数十年不作为的事件,还经历了鲍爱生工伤后,被中共官员计划死亡,尸体长期存放缤仪馆的事件,更经历了反因表示有民主诉求,便被中共关押九个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称茉莉花事件)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力义务,中共官员个个口呼忠于宪法法律,屡屡迫害行使法律规定,公民权利的公民,不让我们说话,不让我们说出他们的暴行,公民是公民社会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是人类驯服权力的标志,民主政治诞生,批评与监督政府是公民的特点,对权势的赞美和舔菊是官媒(官方喉舌)和具有不良人格的作为,为公民所不齿,中国宪法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力义务,鲍乃刚依照宪法法律监督批评政府受宪法律保护,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维护自身的公平权利合理合法。当局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鲍乃刚编造了虚假事实,编造了谣言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鲍乃刚,是对鲍乃刚的无耻迫害,是对宪法法律的粗暴践踏,也是对公民权利的粗暴践踏,是反人类文明的行经,必将受到文明社会的唾弃,当局以管住嘴和腿为目的的维稳迫害是制造恐怖,必将引发公民的反抗。政权邪恶,人民有理由更换,政权残暴,人民有义务推翻,建立公民社会,是人类发展的趋势。

    本次被当局抓捕以来,我坚守有罪认罪,无罪坚决不认,办案机关对我进行引诱加逼迫的手段,许诺解决一些问题未答成协议,我进看守所即在101监室遭欧打后,次日调入115监室,此次不能确定是当局有意安排,让115室的管教民警彭干部受批评为由,强行将我调入105监室,我入监即遭欧打,我踢门求救被戴脚缭,两次欧打行凶者均为重罪罪犯,看守所公然利用看守所关押人犯的特殊环境,安排死刑(其中一个死缓)人员欧打鲍乃刚逼迫认罪的行为显然是卑劣无耻的犯罪行为,这种引诱加逼迫认罪的行为让文明世界瞠目结舌。

    驯服权力,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成果,鲍乃刚反对当局滥用特权,不公不义,不理不法,制造人性与人权灾难,鲍乃刚的行为符合人类文明进步的主流,当局针对鲍乃刚思想文字的牢狱,显然是给思想定罪,给文字设狱,是对鲍乃刚的迫害。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鲍乃刚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大量散布,起哄闹事,造成社会混乱纯属构陷的不实指控,公诉机关不能确认哪一条具体信息是鲍乃刚编造的虚假信息,公诉机关试图给思想定罪文字设狱的行为系恐怖行为,必将被文明社会涶弃,言论自由包括说错语的自由,与编造虚假信息,制造谣言有本质区别,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论段还在耳边回荡,此案必将载入史册,恭祝各位迫害鲍乃刚一案中拔得头等,原迫害与构陷公民的案件从此绝迹,中国人民能够真正拥有公民权,言论能自由,中华民族能够重返人类文明,自由属于中国人民。

    鲍乃刚

    注:
    1.本人曾多次申请办案机关人员整体迴避,异地办案。
    2.在被限制自由后,三次受到自称荊门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威协,每次均有办案专案组人员陪同。

  • 苏州昆山访民孙云月外出访友时遭绑架关押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25日,苏州昆山访民孙云月正准备到无锡去拜访朋友,但当她来到高铁站时,却被辖区的多名维稳人员绑架、关押。

    据孙云月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她住在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朝阳西村3号,1994年她进入市客运公司(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驾驶公交车。2002年,她筹措资金承包了一条公交车线路,由于经营得当,每月能有数万元的收入。然而,因为收入可观,就开始有人嫉妒她的承包权,并欲想取而代之。

    2006年2月7日,当孙云月驾驶着121路公共汽车正常行驶时,其后一辆公交车却莫名与她发生剐蹭事故。事故发生后,因双方都是本单位的同事,且又仅为一起轻微的剐蹭事故,所以双方认为,为了不耽误乘客的出行,决定各自驾车继续行驶。事后,公交公司的安全科长曾对她说:“此事能大能小。”2006年2月16日,公司打电话让她去缴款,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公司却以她交通肇事逃逸为由,取消了她的承包权。

    对此,孙云月不服,遂开始逐级上访维权,却因此被辖区维稳部门多次截访、殴打、关黑监狱。如2012年6月间,她就被多名维稳人员强行戴上黑头套,进而开始扇耳光、踢大腿、强迫面壁等虐打,直至把她关满了16天以后才释放。在释放的过程中,这些维稳人员又别出心裁的让她戴着黑头套,命令她站在马路中间,而后突然拿走黑头套,让六月骄阳直刺她的双眼,以致她突然失明,之后维稳人员立刻逃跑,把她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难以回家。2016年后,孙云月面临退休,但原单位却只发给她每月300多元的生活费,生活十分艰难。为此,她又开始上访维权,但是却再次被维稳部门给盯上,每到两会等敏感时期,辖区维稳人员就会把她非法关押稳控。

    2018年1月25日,孙云月正准备外出到无锡去访友,但当她来到高铁站时,却被辖区的多名维稳人员象“杀猪”一样,几人拉腿拽手的把她架空塞进一辆汽车中拖走,最后,维稳人员又把她拖到了辖区红峰社区内的一间小屋子里关押。孙云月说,这几天,江苏省下起了大雪,但她却被独自关押在一间没有暖气的小房里受冻,而那些维稳人员则躲在空调房里取暖。此外孙云月还透露,目前她已经两天没有进食了,现在饥寒交迫,严重感冒;她也曾多次拨打警方电话求救,但警察到场后只是查验了她的身份证后就不再理会;她也曾紧跟在到场警察的身后逃走,但是维稳人员却一拥而上的把她拖拽回来继续关押,而警察们对此却视而不见;之后,她又多次拨打督查的电话投诉,但督查却说“要等领导指示”,随后就再也没有了回音。时至今日(1月28日),孙云月仍被关押在小屋里稳控。

    孙云月联系电话:18701601205



  • 河北访民温书月天安门自焚现已被公诉到法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19消息:河北唐山迁西县访民温书月在北京天安门自焚未遂,现已被公诉到法院。

      温书月的丈夫张兴东说,温书月是今年的8月1号携带酒精到天安门自焚,被天安门的警察发现,没收了酒精还把温书月刑拘了,罪名是寻衅滋事。9月4号被东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8号东城区检察院又公诉到东城区法院,现在温书月被关押在东城区看守所。

      温书月夫妻是因为2008年她们儿子的同学放学回家时摔倒后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是温书月9岁的儿子撞到致死,虽起诉到法院,法院罔顾事实判温书月家赔偿死者家属十几万元。温书月上诉后,唐山市法院根据证人证言改判死者的死亡与温书月的儿子无关。但法院枉法判决给温书月家造成的损失至今未获赔偿,她们夫妻为此上访反被拘留、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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