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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期间 石玉林等多人被约谈

    【民生观察2020年2月19日消息】在湖北“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的情况下,中共当局非但没有汲取噤声李文亮医生的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的加强了言论操控,严重阻碍着信息的自由交互流动。他们要求公民多发所谓的正面信息,阻扰公民发表所谓的负面信息。这种做法违背了求真觅实的科学态度,其惟“正能量”是举,见“负能量”就禁,无视正负能量并存,正反两面兼听的实事态度。如斯政策,一定会导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悲剧,此举犹如毛泽东时代的一言堂,一味的从正面歌颂党和领袖的正确性,严禁负面反对的声音出现,由此导致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运动失去牵制力,进而一路狂奔终置祸国殃民的惨剧。

    疫情发生以来,自李文亮医生等八人被警方训诫后,又有许许多多公民因发表疫情看法被警方传唤、训诫。

    2020年2月8日至11日,四川籍维权人士卫小兵(网名:十三亿)因发表疫情看法,接连被辖区警察传唤,并威胁要收走其上网手机,卫小兵不同意,只被迫答应暂时禁言。

    2020年2月9日,湖南不同政见者谢文飞被警方约谈。谢文飞透露:我接到了老家春陵江镇派出所所长刘华军的电话,要求跟我见面谈话。对此我表示拒绝,我说如果是要抓我,我随时恭候,如果不是要抓我就没必要来骚扰我,我现在在学宪法,需要安静。本来病毒肆虐令我忧愤,见了你们更加不痛快。再说现在非常时期,不应该见面,要见也要等疫情过后再见面。

    2月6日,“权益墙”网站负责人李宇琛被紧急传讯到警察局,连夜审讯了8小时至次日释放。李宇琛反映:我在派出所对着我的笔录核对,签字按完手印之后,一位警察小哥开车送我回家的。我苦笑着,看着窗外的夜空,自我下午进来时,已经8小时过去。而我被带到派出所的直接原因,是我运营的微信公众平台“权益墙”(即本号)为李文亮医生写的传文,以及近期关于武汉疫情的所有文章。

    2020年2月12日,2月11日,深圳庞琨律师接到司法局来电,问他是否参加了什么联署签名?司法局还特别提醒这是省厅转达下来要处置的。庞琨律师就说让司法局明示是什么联署,哪里有违法行为?司法局挂断了电话,但是约一分钟后,他们又打来了电话,说是如果庞琨律师没有参加联署,就书写一分“不参加联署的申明”。对此,庞琨律师反问:“凭什么?我说话不行,不说话还不行?还非要我申明不说话?是不是太过分了?”2月12日,庞琨律师突然接到深圳市公安局的传唤书,要求他于2020年2月12日17时到深圳市公安局沙湾派出所接受询问。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依法强制传唤。传唤理由是,庞琨涉嫌“寻衅滋事”。

    2月12日,广东维权人士王爱忠接到辖区警方电话,要求他注意禁言。王爱忠表示,对于言论,这是我的坚定立场和态度。王爱忠对钟警官说:“言论的事,不要再找我,当局要抓人、要我坐牢,让他们直接来就是。不过,我希望你们明白,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钳制言论在任何时代都是一种罪恶。我从不相信一个政权能靠封住人民的口而得以长期续存。

    2月15日,湖北武汉网民“方言”因发表疫情消息,被武汉国保警方约谈。“方言”透露:15日,武汉国保给我打来电话警告说“不要在声援武汉的微信群里发负面的信息。”我请他举例什么是负面的信息?他说“影响不好的就是负面信息,你要多看正面信息。”我问什么是正面的信息?他说“官方通告的就是正面的”。

    2020年2月13日,山东邹城民主人士任自元(网名韩铮)被当局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其被指控“涉嫌发布武汉疫情的相关不实消息”,现羁押在济宁市兖州看守所。

    2020年2月18日,湖北宪政爱好者石玉林再次被警方电话约谈,要求其“多发正面消息,少发负面消息”,或者不发负面消息。而这已经是石玉林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第五次被约谈了。自1月20日以来,湖北省宜昌市宪政爱好者石玉林,就因上网批评中共的防疫政策和维稳体制,先后三次被宜昌市及仙桃市国保警方约谈,其中在2月8日警方还找到他的住处要求面谈,但石玉林表示自己不在家,不能见面谈话,最后警方在电话中让石玉林慎谈疫情,尤其是关于疫情“吹哨人”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事。第四次,石玉林在仙桃市的家中被仙桃警方找到楼下约谈,警方虽未出示传讯手续,但约谈过程文明友善,警方指出石玉林近期发表了太多的疫情消息,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处理,对此石玉林表示不能以发贴的数量来处置,只能以是否有违法言行来处理。此后,警方表示,疫情期间防疫为主,其他的言行要有利于防疫,石玉林表示赞同。并且,警方还表示,湖北疫情严重,警方出警一次很不容易,冒着很大的感染危险,石玉林表示理解。同时,其也表示自己下楼一次也不容易,要从27楼步行上下,人很累,且感染风险也很大,所以希望警方尽可能的电话约谈,减少见面的风险。最后,石玉林表示,疫情当前,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会减少发表疫情看法的贴文。此后数日,石玉林大幅减少了发帖数量。

    2020年2月18日,石玉林再次被警方电话约谈,要求其“多发正面消息,少发负面消息”,或者不发负面消息。对此,石玉林表示自上次约谈后,自己已经大幅减少了发帖数量,并且有关疫情的消息也未见违法之处。警方回复说,这次不是因为疫情贴文,而是关于含沙射影批判前领导人的贴文。石玉林直言不讳的承认有,但含沙射影并不违法。警方接着指出,高层领导要求制止。石玉林认为这一要求不合法,但鉴于中国目前的没有言论自由,为不让双方作难,此后一段时间暂时禁言。

    约谈结束后,石玉林向关注他的网友公布了一分《个人暂时禁言公告》,内容为:因近期多次被警方约谈,斥责本人接连发布负面信息。对此,本人表示,公民有权利自行选择发表正面或负面信息,此一权利乃天赋人权,不受任何官方的干扰与限制。其次,正面与负面信息只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概念,有时负面的就是正面的,而有时正面的就是负面的,例如“吹哨人”李文亮发布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疫情信息。其三,联合国《世界人权公约》公布,公民有权利在任何媒介上发表自己的观点;中国宪法也保障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然而,在共独霸权党的统治下,其为防止国民反对它的专有特权,就一定会严厉镇压思想自由、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其四,任何民主社会的标配都是“善看民权,恶看公权”,公民作为国家的纳税主人,就要以主人翁的视角挑剔审视公权部门,常看公权机构的负面信息,以便监管、批评、反对、撤换“公仆”。本人生性耿直,见不得垄断特权自吹自擂,自我神化,侵害公民权利,奴化国民身心,因而时常上网直言不讳的抨击专制政权,为此也不惜坐牢受刑,权当为自由民主添砖加瓦。理想总是丰满的,现实总是骨感的!本人虽不惧坐牢,但实不忍妻儿受苦,及基层警员挨批。实事求是的讲,专制政权本性凶残,但基层警员仍人性不灭,在可能是情况下,他们还是态度良好、苦口婆心的劝阻于我。鉴于两者难全,本人决定——既不永远禁言,也不“顶风”抗争,现暂时禁言一段时间,望好友们理解。本人坚信:自由民主的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畅,逆之亡。中华儿女必定会争得一个党派平等,进而人人平等的自由开放社会,让我们的孩子们生活在一个生命、自由与财产有坚实保障的世界里。(石玉林.2020.2.18)

    2月18日,河南基督教信徒送雨桐、北京维权人李学慧、哈尔滨不同政见者廖诚,三人向本网志愿者反映,他们也先后多次被警方约谈,主要是指责他们发表了“新冠”疫情的负面消信息。

    众所周知,言论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础。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到工业文明阶段,民主的平权体制代替了君主的集权体制,言论自由的价值被提升到人的基本权利的首位,从而使人类的创造力空前蓬勃的爆发。现代文明对言论自由的需要,如同需要阳光一样,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成为现代社会构成的一个基本要件。在现代国家的宪法中,无一例外地都列有公民言论自由的条文。

    但是,自苏联领导的共产主义革命以来,各共产专政党都严厉压制不同声音,在党内党外残酷镇压批评、反对者,使全社会只有一种声音,即当权者的声音,致宪法条款于一纸空文的窘态。显然,这是一种病态且不可持续的制度,正如“新冠”疫情预警者李文亮医生所言: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该只有一种声音!因此,现代公民理应力所能及的为自己,为下一代,点点滴滴的争取言论自由的天赋人权。

  • 福州唐兆星羁押期间房屋被拆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维权访民唐兆星的房屋在毫无通知且无手续的情况下被强拆,而唐兆星本人尚在看守所被羁押中。2018年9月,唐兆星与另外两名维权访民一起被控“寻衅滋事罪”,一个多月前案件已开庭审理,但未有宣判。

    据悉,19年12月25日圣诞节当天,唐兆星位于福州仓山区的自建房屋被新成社区强拆,而直到强拆队伍退场,唐的妻女都未获知会,更无法律手续。唐的妻女事后由其他朋友口中才得知自家房屋已被社区强拆,而房主唐兆星目前正被羁押看守所。

    自家房屋被莫名强拆后,唐兆星女儿唐媄慧立即致电新成社区质问原因,社区主任回答称强拆由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决定,社区只是执行上头的任务,将责任完全推卸。

    而后,唐媄慧报警求助,110指挥中心派警前来了解情况,但首先询问的是唐家房屋是否合法、有无产权证以及几时建造等与非法强拆无关的问题,到派出所做询问笔录时,警员同样提问上述问题,而只字不提强拆的问题。

    有陪同唐媄慧一起到派出所的朋友向警员提出质疑认为,当事人向警方报警求助,是要了解一下自家房屋是被什么人或者什么机构非法强拆了,与房屋性质并无直接关联,就算房屋欠缺手续属于违建,需要依法拆除也有一定的法律或行政法令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执行拆除指令,而非毫无通知和手续之下偷偷强拆,这样做于理于法都不合。

    唐兆星坚持维权多年,2018年9月,与其他两名访民一起被福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抓捕,羁押在福州市看守所,警方指控唐等人多次在法庭内外、看守所门口以及国际会议所在城市等地方闹事扰序,案件在被超期羁押一年多后于19年11月下旬开庭审理,目前为止尚未宣判。

    知情人表示,唐兆星还在看守所,妻子患精神病多年,无自主民事能力,唯一的女儿也患抑郁症多时且年纪尚轻,对家中事务知之不多,因此唐兆星的家属并无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而当地政府趁唐兆星无法亲自处理的情况下偷偷非法强拆其房屋的做法极度卑鄙无耻,相比强盗还不如。

  • 王和英:重庆游期间探望姜野飞

    据有关媒体报道,2015年11月13日,泰国警方把因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姜野飞移交遣送回国。

    姜野飞原籍四川成都,现年51岁,他的漫画“独具一格”让人有不同感触和理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2008年10月偷渡去了泰国曼谷。2009年5月,他被泰国警方拘捕,并送泰国移民局监狱关押,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名被判刑。此外,他又因在中国驻泰国使馆门前水泥地上刷写标语,被以“破坏公物”罪名判加刑10个月监禁。2012年4月16日,他刑满出狱后被遣返出境,但那次只是遣送至缅甸边境,之后他又设法重新越境返回曼谷。2012年12月及2013年3月,他因没有泰国合法身份,又两度被泰国警方拘捕,后被保释。2015年被泰国移交给中国时曾遭到联合国难民署驻曼谷办事处向泰方施压,要求不得遣返中国。11月6日,难民署“火速”为董广平及姜、董的家属快速办理了“难民证”,紧急联络西方国家准备接收,并于11月18日安排姜妻楚玲、董妻谷书华和女儿董雪瑞以“难民”身份赴加拿大。
    姜野飞被遣送回国后,即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后被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其他还有什么罪我不知道)判刑六年半,现羁押在重庆市渝都监狱第九监区。

    我与姜野飞本不熟悉,为何来重庆旅游期间要去监狱探望他,并给他寄信呢?原因是我想问问他,好好的“国门”你不走为何要偷渡?难不成偷渡前也被“边控”了?那么他又是什么原因被“边控”的呢?与我被边控有什么不同之处呢?

    今年4月下旬我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登机去台湾见朋友。“边检”时被告知,已被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大队列入被边控人员,不得出境。我通过信息公开,诉讼等法律途径想知道自己因何被边控。法院不立案;其他途径告知属”国家机密”。此事令我茫然。旅游来到重庆时听别人谈起姜野飞,所以我决定去探望他。

    11月26日我去了渝都监狱,本以为监狱和看守所不同,也许有机会能见到他本人。可结果是不但见不到他人,连存钱都得有”会见证”,没有会见证的得知道是第几监区和监号,几监区的便逢几过来,还得那个监区的管教同意签字才能存钱。我多次询求无果只能离开。

    没办法,后经多方打听又联系上了姜野飞在成都的妹妹,于是27日下午我坐火车来到成都见到了他妹妹姜老师。听她讲,姜野飞是她二哥,他们还有一个哥哥和弟弟,父母皆已去世。姜野飞虽然初中都没毕业,但他确是他们兄妹四人中最聪明的一个,靠自学吹拉弹唱谱曲作画都在行,修理各种车辆和电脑家电等设备样样是能手,他没有学过英语,靠自学确能用流利的英文与外国人轻松交流。。。

    我与姜老师聊了很多关于姜野飞的事,对于我最关心的姜野飞为何要偷渡?为何被边控?她说二哥之前无论什么的事都不和家人讲,所以不清楚。我又提出看看姜野飞的起诉书或判决书,她说家里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方面的法律文书。既然这样我也没什么好问的了,但出于礼貌,我便问她姜野飞现在在监狱的情况,她说去监狱见她哥哥时,看她哥哥的精神状态挺好的,其他的她不愿多说。她只强调,她和家人希望姜野飞在监狱平安度过剩下的两年多监狱生活,平平安安回家就好了。临分手时我给她200元请她下次探监时转交给姜野飞,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今天我又给姜野飞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也不知道他是否能收到。

    我祝姜野飞能早日平安健康的出狱。

  • 福建访民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上访维权人陈春章,在闽侯县看守所羁押期间突然死亡。家属怀疑陈春章在关押期间遭到强制灌药、刑讯逼供等酷刑,从而导致其昏迷后医治无效死亡,而办案单位和看守所对其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属反映,2019年8月27日陈春章进京上访,被户籍地闽侯县青口镇政府和青口派出所人员接回派出所后,随即被行政处罚拘留10天。拘留前青口镇后街村村书记陈钦良打电话给陈春章妻子叶木兰,说:“陈春章体检身体状况没问题,情绪也很好”。拘留期满后,陈春章没有获得释放又被刑事拘留,羁押在闽侯县看守所。

    2019年10月23日,家属担心陈春章的身体情况,遂委托律师到闽侯县看守所了解陈春章的身体情况,律师会见后说“陈春章精神、身体状况没问题,就是瘦一点。”同时透露,办案单位给陈春章作了四份笔录,陈春章均拒绝签字,拒绝认罪、拒绝妥协。

    2019年10月26日18点18分,青口派出所忽然打电话通知家属说“通知你们到福州总院来,陈春章现在需要治疗要求家属签字”。19点21分家属到福州总院急救室看到,陈春章人是处于昏迷状态的,已经不会说话了。

    对此,家属质疑,陈春章在拘留前体检身体没有问题,10月23日律师会见时身体、精神也没有问题。为什么在律师会见两天后就出现昏迷的情况?看守所和办案单位对陈春章做了什么导致他出现昏迷?陈春章昏迷是否由看守所“开药用量”凭民警自己拿药强给他吃造成的?昏迷是否是办案单位刑讯逼供造成的?

    另外,家属还透露,陈春章昏迷当晚,她们要求检查陈春章的身体是否存在外伤时,被看守所民警拒绝,这明显存在问题,并派多名黑保安守在抢救室门口禁止她们与陈春章接触,让人怀疑办案单位和看守所对陈春章的昏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上访影响到地方政府政绩,户籍地政府处处实施打压,滥用职权给陈春章扣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恶意羁押在看守所,在压迫无效后便使用出更为恶劣的手段迫害他让其永远无法再去北京上访。2019年11月6日陈春章死于福州市九OO医院重症监护室。

    陈春章作为一名守法公民,因福建省三明市乳牛场单方面解除双方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纠纷一案,原审法院对陈春章土地承包投资搭建的猪舍和平房共71间、100多颗果树、一亩农作物等作出分文不赔又不安置的判决,并枉法裁判将其猪舍的每头小猪以20元的价格变卖给他人,此案长达18年之久至今未得到合理解决。陈春章为了讨回公道,所以到北京上访维权。

    家属恳请网友和媒体高度关注,还上访人陈春章一个公道!
    家属叶木兰:13950958834

  • 湖北孙春秀到省信访局信访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4日消息】在上个月2019年9月19日孙春秀在自家楼下被人毒打绑架关押2天2夜。后经医院诊断五根肋骨被打断,拿到医院诊断结果后报警武汉东湖开发区关东派出所,派出所说是政府行为至今不立案。

    10月19日孙春秀到湖北省信访局大厅领表,大厅里人员几呼全是截访的工作人员,看到有信访人员进入大厅马上就是一群人围上来询问你是哪里的人,一群人要看孙春秀的身份证是那个地方的人,她不愿将身份证给大厅发表的人看,因为大厅发表接待处四周都是截访的工作人员,不想其他人员看到身份证信息,不给身份证发表的人就不给表,接待处拖延时间,孙春秀担心管辖区截访的人立马到大厅会将她被截走,为了拿到登记表还是给接待处的人看了身份证,接待人员看到她身份证信息后,旁边就有人高呼是洪山区的,就这样把洪山区的截访人员叫来了,(大声高呼洪山区人呢在哪里?)。

    就这样把案发地洪山区的截访人员叫来了此人是以前(雇的城管的人之前参加关押过孙春秀的人)这些截访的呼来了后,阻止干扰她填表交表,接表登记工作人员见到他阻止我交表就说“省信访局今天没有政监委公安部门的人值班为由拒登,要孙春秀找市局。

    ”最后孙春秀要求见省访局局长长,该工作员要去找发表处谭处长,孙春秀坚持要上楼反映,随后接待处刁难必须重新填表,发表的人要收走已经填写了半天的表,必须撕毁已经填写的表后才能重新给她新的空格表。

    孙春秀再次拿到空格表格填写后上了二楼214房间接待,接待员东拉西扯不谈她被绑架殴打致几根肋骨断伤的问题,孙春秀说整个二楼所有接待室都空空的,根本没有人上楼,因为在信访大厅都被大厅接待员疏导由地方各管辖区的截访人员把信访公民接走,用各种方式杜绝访民登记。

  • 何阳律师代理案件期间被车撞死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9日消息】2019年9月20日上午,湖南女律师何阳接受委托为办理某房地产开发案件(以下详述)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调查令,欲调查被告银行流水记录。在中院门前何阳被一辆广汽传祺车辆于静止状态下突然加速冲撞致死,驾驶者柳艳涉嫌刑事犯罪,该事件发生至今近20天,涉嫌人却未被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该事件也未予以刑事立案。

    目前,受害者家属感到悲痛万分,对目前案件进展感到非常困惑和担忧。因何阳系赴中院途中被撞且本案存在众多疑点,目前无法排除系他人蓄意所为,急需公安机关采取刑事侦查手段进行调查取证。但因交警队迟迟未予刑事立案,未控制嫌疑人,也未展示全部证据材料,无法排除本案存在的故意犯罪疑点,同时因时间拖延,极有可能造成证据遗失,致使真相无法查明。家属迫切希望有关公安机关能尽快启动刑事调查程序,查明事实真相!

    何阳,女,湖南长沙人,生于1989年5月11日,长沙市长郡中学毕业,武汉大学07级法学本科,日本早稻田大学13级法学硕士,曾在日本淀屋桥・山上合同法律事务所大阪本部工作,现为湖南毓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志凯,何阳之夫,福建福州人,华东政法大学08级法学本科,日本早稻田大学13级法学硕士,曾在日本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东京本部工作,现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

    杨志凯讲述事件经过以及案件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19年9月20日上午10点23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柳艳驾驶一辆黑色车辆(广汽传祺GS8,车牌号:湘A3YQ70)从中院对面金叶神农大酒店的正门停车场出口驶出后无任何合理理由停车,不驶入主干道(曙光路),当时传祺车辆前方没有任何车辆阻挡,曙光路上往来车辆亦并不密集,其完全可以右转弯驶入曙光路。在该车停在停车场出口处的几分钟内,有一辆捷达轿车(车牌号:湘A2D53M)在曙光路上从左向右行驶过程中,疑似因有行人横穿马路,故停车于传祺车辆前方。同时,另有一辆宝马轿车(车牌号:湘AF633H)左转弯欲驶入酒店停车场入口,但因该入口处停有接亲婚车,外来车辆无法驶入停车场入口,故该宝马车辆在传祺车辆左前方斜向停车。此时,传祺车辆驶入主干道的通路已被两车阻隔,客观上不存在向前行驶并进入主干道的可能性。

    当日,何阳乘坐滴滴快车至中院附近下车。10点26分左右,在宝马车辆停下的几秒钟之后,何阳步行至神农酒店停车场前,从传祺车辆右前方行至左前方处,再走一步即可越过车头之时,该车突然启动并加速冲向何阳,将何阳全身与停靠在左前方处的宝马轿车进行挤压,造成何阳双髋部、骶骨粉碎性骨折、胸骨塌陷骨折等严重致命伤势。何阳被撞倒后,该传祺车辆仍势头不减,向前直冲,硬生生将前面两车撞开,最终在中院门前的马路中间才停下,但柳艳并未及时将该车移至不阻塞道路处,造成该段道路严重拥堵,120救护车未能及时赶赴现场,何阳无法及时接受治疗,只能躺在道路上忍受极度痛苦。直至何阳被撞倒后经过将近20分钟,何阳才被接上救护车送至长沙市第八医院。最终,何阳经抢救无效于下午2点20分被宣告死亡。

    二、柳艳的解释与疑点

    据传,柳艳对其行为的解释是:其当时将车停在停车场出口时是脚踩刹车踏板、挂D档。其知道当日停车场入口处停有婚车,当看到宝马车驶来时,其想要挪车让宝马车从停车场出口处驶入。其并没有看到前方还停有一辆捷达车。同时,其以为车辆的自动驻停功能处于启动状态,故当其将脚从刹车踏板移开时,车辆开始向前缓慢行驶,其感到内心慌乱。然后其又突然看到何阳,第二次内心慌乱。在两次内心慌乱的作用下,其将油门当刹车一脚踩到底,故撞至何阳。

    对于柳艳的上述解释,存在如下几点不合常理之处:

    1、据多位目击者称,何阳被撞之后,柳艳未表现惊慌失措,显得异常沉着冷静。本案宝马车驾驶者也是一位律师(魏旭兰,湖南高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其目睹了案发的全部过程。魏律师第一直觉认为本案系故意杀人,故拨打110报警。当其在向警方陈述其目击了一个故意杀人的现场时,柳艳走至何阳身旁,她听到宝马车主所言,立刻向其辩驳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事故。在当时的情境下,柳艳仍能冷静关注四周动态,并首先为自己的行为辩驳并非故意杀人,其表现完全不符合一个过失肇事者的正常反应。

    2、如果柳艳认为其车辆的自动驻停功能是处于启动状态,那么在其停在出口时理应无需一直脚踩刹车踏板。作为一名驾龄六年的司机,柳艳应知道在自动驻停功能开启状态下,无需一直脚踩刹车踏板。柳艳陈述的行为与其陈述的内心认识不相吻合。

    3、从监控视频反映的情况来看,并不存在一个明显时间分界点,即,案涉传祺车辆并非先缓缓启动,然后才突然加速。监控视频显示,该车启动时就突然加速,符合最初就将油门踏板踩到底的状态。且据宝马车主称,当时先听到一声非常大的加油门声后就看到传祺车辆直奔过来。监控视频也可反映,在何阳走到传祺车辆左前方时,车辆突然启动,此时何阳忽然浑身一僵,侧过身正面对着传祺车辆,双手举在身前,作抗拒姿势。若传祺车辆仅是先缓慢启动,考虑到何阳当时已经走到就差一步即可越过车头的位置,因自动挡车辆开始缓慢启动时并不会发出很大声音,何阳不会被吓到即可快步走过。但从何阳的身体反应来看,显然当时现场存在某些因素致使何阳发生惊吓,身体无法迅速作出反应。合理解释应为,何阳当时突然听到巨大的加油门声,致使其发生惊吓无法动弹。这显然也与柳艳关于其车系先缓慢启动,后突然加速的陈述不符。

    4、据柳艳本人的陈述及监控拍摄到的情况,柳艳当时是与站在其车辆副驾驶座车窗外面的两人谈话。此时,柳艳的脸部应是朝向右侧,即车外两人所站立之处。该两人从柳艳开出停车场至柳艳驾车撞倒何阳时始终位于相同位置。且何阳系从右边走来,柳艳应当看到何阳。若柳艳后来看到宝马车,其头部应当有一个从右向左转动的过程。因捷达车辆系先于宝马车停在传祺车辆前方,柳艳不可能未看到该捷达车辆而仅看到宝马车。既然看到捷达车辆,柳艳应当知道在捷达车辆未离开之前,其并无可能进行挪车操作。同时,宝马车辆并非停在传祺车辆正左方,而是停在传祺车辆的前方偏左的位置。即,柳艳的头部无需完全转向左边,正视前方即可看到宝马车。而何阳已从传祺车辆的右前方行至左前方。柳艳的视野里不可能没有看到何阳。

    三、何阳事件的程序进展

    目前,何阳事件的程序进展如下:
    1、交警已对柳艳、宝马车主、捷达车主、在车外与柳艳谈话的两人以及何阳之夫杨志凯等其他相关人员做了笔录。
    2、法医鉴定报告、本案相关车辆的痕迹鉴定报告已经作出。

    2019年9月30日,交警队向家属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第430111201909003063号),该《通知书》要求家属于2019年10月10日前办理何阳的丧葬事宜,否则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处理。对此,家属已明确书面回复,在事实真相未查明之前,他们无法办理何阳丧事。
    目前,交警仍未以交通肇事罪对本事件予以立案,也未对柳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交警解释,要待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本案才将正式进入刑事立案程序。

    四、何阳事件可能系蓄意所为的线索

    当日,何阳系为办理原告余忠(余忠后因病去世,由其法定继承人承继该案原告主体地位)诉被告湖南东怡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东怡大厦案)的事宜而前往中院。该案涉及标的额高达3,500万元至5,000万元左右(案涉东怡大厦的开发利润尚未被司法最终确定)。目前该案正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程序之中,长沙中院正在组织对案涉东怡大厦的开发利润进行鉴定,何阳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对被告提供的鉴定数据提出质疑,已向长沙中院申请调查被告与第三人的银行流水信息,中院亦予以同意。在何阳被撞前一日,何阳已与中院约定次日赴中院领取调查令的时间等事宜。何阳就是在赴中院领取调查令的途中被撞。何阳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亦被撞毁,其中保存的该案电子资料现无法读取。故本事件尚不能排除系该案关联人员为一己私利蓄意策划所为。

    何阳事件发生后,东怡大厦案的承办法官没有宽限案件的审理时间,要求鉴定机构在一个星期内出具正式报告并将在短时间内作出判决,这意味着原告方即便能够调取银行流水,也将没有时间与被告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对,鉴定机构也没有充分的时间审核被告提供的鉴定数据是否存在造假。本案目前的进展对原告方非常不利。

    五、我们的担忧

    查明本案的关键证据为现场完整监控视频(包括神农酒店内部能拍摄到柳艳行踪的监控视频)、当事人的通话录音、通话记录、微信记录、财务信息等,这些证据若不及时收集固定,很大可能性会随时间推移而消失。特别是监控视频不会永久保存,每隔一段时间将被覆盖删除。因交警目前也未向我们展示其所收集到的全部完整视频,我们无法判断相关证据是否已经全部收集完毕。故,若本案无法及时进入刑事调查程序,必将造成日后事实真相完全无法查明的恶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6月15日修订,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交警及时对本案予以立案或移送其他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并不违规: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在我们与负责本案的雨花交警队领导询问沟通过程中,领导也多次表示鉴于柳艳行为的反常性,其也确实无法完全排除本案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既然如此,交警部门可及时控制柳艳,并立即报告雨花市公安局。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故交警部门对当事人以交通肇事罪立案无需事先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先以刑事程序立案,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可同步进行,且若涉嫌其他犯罪,也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交通肇事罪刑事立案的必要条件。

    2019年9月24日,长沙市律师协会负责律师维权工作的张治梧副会长亦亲赴雨花区交警队协商此事。交警队当时明确口头表示两天内会立案。但本案至今都仍未立案。而至今距何阳死亡之日起已经过将近20天。如上所述,本案若不及时立案并采取刑事侦查手段,将错失收集证据的黄金时期。

    六、我们希望进一步调查的事实与方向

    何阳的突然离世,令我们家属痛心疾首、万念俱灰。目前我们家属只有一个目的,即,查明事实真相。为完全排除本案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或者,如果本案确系故意杀人,亦应当尽快调查确定),我们家属最大的希望就是尽快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控制犯罪嫌疑人柳艳,并且让我们家属能够接触到目前已收集到的完整证据材料,以此才能进一步判断是否故意杀人的可能性能够被排除,如果不能,我们必然要求雨花交警队将本案及时移送至雨花区公安局刑侦大队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或我们自行向公安局报案。

    我们无法通过任何合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解惑。为此,只能希望公安部门正式启动立案程序后,能够进一步收集调取以下证据,进一步查明相关事实:

    1、调取全部监控摄像头记录,查明柳艳当日及近期的行踪;
    2、查明柳艳及其家人在事发当日及前几日的通话记录,调取柳艳当日拨打120、122时的通话录音;
    3、查明柳艳及其家人近期(包括事发前后)的银行流水记录;
    4、查明柳艳及其家庭成员的背景信息、人际交往关系等;
    5、查明当时在柳艳车外,貌似与柳艳聊天的两人的身份背景信息;
    6、据目击者称,何阳被120接走后,曾有一名男子接近肇事传祺车辆并打开前部车门,将身子探进车身不知在为何事。查明该男子的身份背景信息及其当天行为;
    7、调取何阳乘坐滴滴快车(车牌号:湘AB69T7)至中院附近的录音记录,以及该滴滴快车在何阳下车后接的第二位乘客的录音记录(据报案人了解,第二位乘客目睹了整个案发现场,并在上车后与滴滴司机谈及此事)。我们已向滴滴公司确认,这些录音记录均有保存,只要公安部门提出调查请求,滴滴公司愿意积极配合;
    8、查明事发时,现场的三台车辆是否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如有,调取行车记录在事发时段的录像记录;
    9、何阳在事发前一天即2019年9月19日与中院承办法官办公室有过多次通话,查明该案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与何阳的通话内容,以及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是否有联系被告方(包括通过座机、手机或微信等方式),告知何阳要来中院一事;
    10、查明传祺车辆上是否还有其他同乘人员。如有,同乘人员的身份、通话记录等信息。

    何阳事件若是蓄意而为,其背后必然涉及黑恶势力,且该势力背后必然存在保护伞。故有必要对本案的肇事方及相关人员的背景关系进行彻底调查才能了解全部事实真相。

    何阳与我结束了在日本的求学与工作后,于2017年回国从事律师工作,希望能在祖国大力发展的法治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何阳的突然离去,使我们家属陷入了巨大痛苦。我们必须了解何阳事件的全部真相。希望有关公安机关尽快立案,查明事实、打击罪恶、彰显法治,还何阳一个公道!

    杨志凯电话:18692250118

  • 浙江李新宏10.1期间被拘禁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省武义县访民李新宏因进京上访,于10月1日前被黑保安绑架回武义县拘禁至今。

    10月7日,李新宏在“公民维权”微信群发出消息称:我去北京申冤,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当地政府部门高薪雇佣北京市黑社会绑架我,后来武义县公安局领导又把我行政拘留,镇政府只要北京开大会就把我非法拘禁到山区稳控。19年10月1日前夕,我再次被从北京绑架回来拘禁至今。希望中央领导查一查武义县公检法涉嫌一条龙的违法行为。他们不仅绑架拘禁我,还要将县里人去北京上访都搞到我头上带帽子,公安局对那些不认识字的那些上访人做笔录都搞到我头上,带帽子想办法给我判刑,请各级领导和各地朋友们关注。李新宏手机:15888969893

    经了解,李新宏和妻子陈素仙,家住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新宅镇南塘头村三角田路11号。早在1990年春,经人介绍李新宏认识了臧少伟的父亲(臧毕林),时年他19岁就跟随臧毕林到湖州市建筑工地做木工活,但是臧毕林却拖欠李新宏工资半年多不付,李新宏虽3次讨要但仍未讨回半分钱。当年春节将至,李新宏第四次前往臧家讨薪,恰好碰上臧少伟胞妹婚嫁,臧毕林野蛮不讲理,不但不付工资,还借喜事被冲坏不吉利,就明目张胆贪的表示不再发薪,其子臧少伟也对李新宏怀恨在心,日常在街面上就对李新宏及其家人面露凶相。

    2012年2月2日,李新宏开出租车与江山村村民项荣南发生口角纠纷后,项荣南叫来两辆面包车,带领13个人,拿出两袋大砍刀,围殴毒打李新宏,致使其三条脊椎骨骨折,头部脑震荡住院,经公安局鉴定为轻伤,因发案地属白洋派出所管辖,经办警察是臧少伟,臧少伟就借机报复李新宏。对公然行凶案不予立案,压案不办,在收了项南荣10000元押金后就不闻不问了。李新宏为支付医疗费用,多次向派出所领导请求摧办。在时过半年后,警方才勉强解决了赔付医疗费的问题,并强行要李新宏出具谅解书,放弃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至此一桩公然行凶案就在警方的包庇之下,不了了之了。李新宏认为,臧少伟及其同僚身为人民警察,在明知轻伤属刑事案件时却不及时立案,放纵行凶者,这严重违反了人民警察法。

    当年因为此事,李新宏不再从事出租车工作,夫妻二人改行开办了一家小超市。2012年11月,臧少伟精心设局,指使下邵村年过20岁在“恒友机电”打工的村民邵宇轩来他的超市要求摆放苹果机(小型博彩机器)。在其再三要求下,李新宏同意。2012年11月16日下午5时,苹果机放进了李新宏夫妇的超市。臧少伟公报私仇迫不及待,次日上午十时,苹果机还未启用即遭所谓举报被派出所没收,而附近多家超市的大型钓鱼机(博彩机器)长期营业却相安无事。

    当天晚饭后,邵宇轩约李新宏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进入派出所后,李新宏遇上臧少伟正在派出所内打牌,此时有电话打来,李新宏走出派出所门外接听。臧少伟却认定李新宏是在举报其工作期间打牌,便气急败坏的把李新宏扭进所内撕破衣服搜身,没收了身上财物。随后又把李新宏拖进无监控的房间,抓住头使劲往墙上和水泥地上撞。李新宏质问臧少伟:“这样关人、打人有没有国法?”臧打了李新宏数个耳光说:“国法,我就是国法!”还说:“今天我撞死你,别人都不知道,是你自己撞死的。你这人脑子不清醒,鸡蛋还想碰石头,你尽管试试看!”李新宏被打得吐血。

    之后臧又用事先起草好的笔录,强迫李新宏写下“以上笔录和我说的一样。”李新宏不肯写,臧再次毒打说:“你不签字,我关你一个月”。李新宏反问,“我犯什么罪,有没有国法?”臧狂称:“我就是国法,我说了算。”李新宏又被打得恶心呕吐不止,不久李新宏就被臧违规(未办理过拘留证)押送进拘留所行政拘留了。在拘留所四天,李新宏头痛呕吐不止,直至22日出来后才得以正式就医,因此头部留下后遗症。

    2013年2月9日(农历除夕)夜,5男1女到李新宏的超市买烟,问李新宏老婆“硬壳中华有否?多少一包?”李新宏老婆说:“有,45元一包”。那人说36元卖不卖?我老婆说:“36元卖不起”。那人又说“我朋友店卖我36元一包”。李新宏老婆说:“那你到你朋友店买吧!”那人又说“40元一包卖不卖?”李新宏老婆又说“卖不出起的”。随后,那人就从身上拿出一把砍刀对柜台猛砍。当时李新宏说了一句:“愿买愿卖,交易要自愿,不能强买强卖。”另一人就冲李新宏头上砍了二刀,并且把店里的电脑、电话机、电子秤都砸毁掉,同时对李新宏拳打脚踢,李新宏被打倒在地,满脸是血。李新宏老婆赶紧过来劝阻,却被对方用拳头在脑袋打了好几拳,把李妻也打倒在地,李新宏见状就叫老婆赶紧打110报警,这六个人拔腿就往外跑,李新宏马上追出去,看见其中一人逃进福多纳公司,李新宏问保安、进去这个人是不是在这个公司上班的员工,保安回答是的。后来李新宏回到超市,将线索向警方提供,民警去后未曾仔细调查就不了了之。

    案发之后,李新宏妻子一直感到头晕头疼,当时她有身孕在身,李新宏看妻子不断呕吐头疼,就买止痛药给她。2月14日,李新宏看妻子精神状态不对,就带她到武义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李妻子病情非常严重,属脑挫伤,颅内血肿,有死亡的可能,是被殴打造成,需立即动刀,但手术风险很大,生命不敢保证。为此李新宏立刻向白洋派出所报告,由臧少伟的同事童宁武副所长前来了解基本情况,童宁武得知事情后生怕出现“一死二命”情况,如果没有及时处理,上级要依法追责,方才立案侦查。因李新宏妻子一直处于昏迷险期,其再三急摧派出所才捉拿罪犯归案,童宁武说已抓回了三个,李新宏说有六个,怎么是三人呢?李新宏又向童宁武说:“我已无钱医治了,叫凶手先行支付一点医药费给我老婆抢救生命”。警察说“对方有钱我们已经给予冻结了”,李新宏就求童宁武警官先把冻结的钱拿来看病,请他一定要设法帮助解决救命钱,此时童副所长拿出四张白纸叫李新宏先签上“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讲的一样”,并写上2月9日日期,签上自己名字,再帮李新宏付医药费,李新宏当时就问“未作过笔录,白纸上我怎么好签字呢?”,童宁武警官说:“这样做我是为了帮你,我也决不会帮外地人的”。当时为了拿钱救妻子与胎儿性命,李新宏就把四张白纸都签字了。

    签后警官立马变脸,就对李新宏说让他自己垫付,以后再一次性给付。被副所长童宁武骗后,李新宏仍不死心,又多次向他要钱及要求继续抓捕其他漏网的三个凶犯。副所长童宁武说:“你以前作的口供全是假的,凶犯实际只有三人”。李新宏说:“凶犯几个人是我现场目睹的,连几个我怎么会不知道”。出院后,李新宏就几个凶犯之事及殴打的具体情节去白洋派出所证实清楚。在白洋派出所里副所长童宁武对李新宏说:“这几个人因为喝过酒才打人,那个男的带刀是用来防身的”。李新宏回复说:“事发地段周围都有监控的,为了证实凶手的实际人数,请求回放当日的监控录像”。童宁武又辩称:“监控很模糊,看不清楚的。”李新宏说:“面容不清,几个人总看的出,未开监控怎么就知道看不清楚?”。为了不败露案件内幕实情,童宁武拒放监控。李新宏再三追问童宁武凶犯人数,其对李新宏发火说“不要没事找事,我说三个就三个。”态度极其恶劣。

    之后,李新宏就开始到信访部门上访。2016年9月3日至4日,G20峰会时,李新宏因为被上访被维稳警察带到了白洋派出所稳控,派出所警察臧少伟看见李新宏后就恐吓他说:“下次来让我看见,我要把你做掉,到哪里都没用了”。说话话后,臧少伟还冲过来试图殴打李新宏,但被正所长拉住。进入大厅玻璃门内,臧少伟又用手指拉钩挑衅李新宏,此事派出所内是有监控可查的。

    2017年3月1日,李新宏搭乘火车到北京市上访,辖区警方就派出多人围追堵截,直到天津车站警察动手把李新宏绑架回家。

    2018年间,李新宏又几次到北京上访,他辖区的维稳警察又几次把他绑架遣返,并且还拘留了他3次。

    2019年3月,李新宏再次进京上访,但再一次被拦截拘留。

    2019年7月25日,李新宏准备购买火车票进京上访,却接到警方警告,说是他已经被维稳监控,一旦到北京上访就会拦截,并且还会被抓捕判刑。

  • 民主人士王德邦被阻外出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日消息】民主维权人士、前八九民主运动中高校对话代表团成员王德邦(本名王治晶),于中共当局建政70周年的“十一庆典”期间被阻止带孩子外出旅游。

    9月30日下午,王德邦现居住的老家广西区全州县国保受上级指令前往约见他,明确告知他,上面要求他如果“十一期间”要外出,需提前通知他们(国保)。

    随后王德邦说因自己多年前曾跟女儿承诺过,要带她前往海边看海。而这次放假应该是高考前唯一方便的机会。因他小女儿已经进入高二年级学习,平日放假很少,寒假又因天气冷,不便前往海边,而明年暑假肯定补课,不会有时间,并且到时天气也太热,就不便前往。综合各方情况,这几天假应该是孩子高考前最好的机会。因此孩子很想到海边看看,王德邦也觉得应该借这假日兑现曾经的承诺。于是,王德邦坦然提出欲带孩子前往广西北海看看。

    当地国保随之向上面请示,结果告知不允许。后经反复交涉,仍无法成行。王德邦与孩子深为愤闷。

    王德邦因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期间参与1989年春夏反腐爱国民主运动,及多年来致力关注、推动中国人权、民主、法治进步,因此长期受到中共当局严控,被多次刑事传唤,抄家、禁止出境、带走软禁、“被旅游”等等。2010年王德邦被迫离开北京返回老家广西全州县居住。2019年9月19日上午10点多,居然还接到北京市国保警察队长电话,问他身在何处?是否回到了北京?并说有人讲他已经回京了。在确定王德邦在全州老家,他们(北京国保)才稍微放心。同时,国保还问起他小孩上学情况,问是如何出国留学的?看来王德邦的孩子也在中共当局关注之列。

  • 纪斯尊病逝并被秘密火化

    【民生观察2019年7月10日消息】7月10日下午一点半,福建传来沉痛消息,刑满出狱两个多月的福建人权捍卫者、“赤脚律师”纪斯尊病逝于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福建警方都未放松对纪斯尊的软禁监控,残暴程度令人发指。

    据悉,纪斯尊的多位亲属在10日上午接到警方打来的病危通知后赶到医院,但警方仍然严密控制亲属探望,限定每次只能有两名亲属进入,众多亲属轮流见纪斯尊最后一面。

    据纪斯尊大姐讲述,亲属探视时纪斯尊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医生向亲属解释病况时宣称纪斯尊因内出血原因导致病情恶化,但未有详细说明纪是因何及何处出现内出血状况。

    而在10日下午一点半纪斯尊病逝,正当一众亲属处于悲痛之中时,警方出动大量警力戒备,并对众亲属强制谈话,提出不近人情的强制要求,表示必须立即火化纪斯尊遗体,遭到一众亲属的强烈不满。期间亲属与警方发生争执,但最终亲属被逼接受警方的无理安排,纪斯尊遗体在下午三点半时被送往殡仪馆火化。

    福州、漳州、莆田等地昔日曾受纪斯尊帮助的维权访民们在听闻纪斯尊病情恶化消息后准备前往医院探望,遭到当地阻扰。有访民表示,纪斯尊4月时是正常的刑满出狱,理应获得释放,并由亲属安排入住更好的医院接受治疗,但当局却强制接走病危的纪斯尊,而送去的医院也是医资及设备较差的区级医院,并一直控制亲属探视以及不允许亲属接手送去其他大医院治疗。纪斯尊出狱两个半月就病逝,警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可以说是警方故意延误治疗而致使纪斯尊短期内病逝,某种程度是属于谋杀行为。而当局在纪斯尊病逝两三小时内强制要求从速火化纪的遗体难逃毁尸灭迹的嫌疑。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纪斯尊因坚持助人维权遭到迫害,被判刑四年内,期间身患多种疾病的纪斯尊曾试图申请保外就医,但未获成功。2018年中莆田监狱将病危的纪斯尊送入隶属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的建新医院进行简单治疗,但病情一直未见好转。2019年4月26日,本应刑满释放的纪斯尊直接被警方控制,连亲属都未曾见到即被送入漳州市芗城区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纪斯尊住院期间警方派驻人员24小时把守,当时警方限定亲属会见不得超过十五分钟以及每周只允许一次,而纪斯尊病逝前一个月,警方已经阻止亲属探视,根本无视亲属保外就医的要求,直接因延误病情加重恶化导致纪斯尊死亡。

    网友惊闻噩耗,福建潘细佃赶往漳州芗城区医院为纪先生送行,未曾想到纪老先生已在下午六点左右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遗体被火化。

  • 潜江访民两会被维稳情况汇总

    【民生观察2019年3月20日消息】在近三月开始,尤其是两会期间全国各地维稳都比往年的任何一年都严峻,全国各地的公民,与异议人士,还有维权人士都相继被稳控,有被“旅游,跟踪,软禁在宾馆”等五花八门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维权做不到的。

    湖北潜江在两会期间维稳与全国各地相同,潜江很多访民都被稳控中,在两会期间访民陈喜珍等人去了北京刚住宿就被定位监控找到后被强行带回潜江。

    湖北潜江访民帅仁兵夫妻在北京被警察检查身份证为由送马家楼后被遣返回潜江后被软禁在宾馆,然后又被送辖区派出所24小时后再回家后被稳控,直到两会结束仍然还在稳控中,帅仁兵至今无法联系上。

    彭峰被稳控到“旅游”在旅游中一直在高速公路上,没有停留没有观光风景,没有真正的旅游,而是在辛苦的高速公路赛上“赛跑”这就是维稳中的“旅游”也是一种折磨人的旅游,在这次维稳旅游中彭峰中途被朋友接走,然后各级领导都惊吓的及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再次安排一辆车前往彭峰被旅游的地方,“加固维稳”以免彭峰再次被逃脱,在彭峰被朋友接走后彭峰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因为都是实名制购票,彭峰购票后当局就立马又安排人员前去彭峰购票的站地堵截彭峰前往北京,一波又一波的人员在“旅游中”把彭峰带到他们被安排的长途“旅游”的高速公路上,直到两会结束才送回家。

    湖北潜江访民余士平在两会期间被维稳领导安排的是社会闲散人员进家住入骚扰,这些不明身份的人有吸毒人员,这样的维稳直到两会结束,为什么这些闲散人员敢于这样狂妄非法进入他人家中,还狂妄的威胁,余士平不敢报警,任其他们在家里为所欲为,是谁给了他们这样侵犯人权的权力?非法闯入他人家中,还忍气吞声不敢言语?难道这就是习近平“依法治国”的理念吗?

    湖北潜江维权人士伍立娟在两会期间被湖北潜江江汉油田五七社区与潜江银行维稳监控,24小时家门口有车监控维稳,在两会期间江汉油田五七派出所为了找伍立娟还找到伍立娟的姐姐家里进行骚扰,派出所的警察到伍立娟姐姐家后开门的是伍立娟,因为姐姐家人都不在家,五七派出所警察“态度虽然好”,但是这样的好“态度”老百姓一百年不想遇到,在“两会”期间伍立娟被24小时寸步不离的跟踪,在被维稳期间伍立娟拨打的潜江政府相关领导的电话,被安排接待,在接待中这位领导说:市委吴书记说了要安排解决你们几个人的问题。

    伍立娟本应该是银行正式员工18年工龄,却被非法下岗,没有签订买断协议没有拿任何补偿金,维权16年无数次被绑架软禁多次被拘留,被劳教一年,伍立娟本该是一个不贫穷的人,但是被非法下岗维权后变为贫穷,贫穷后没有谁扶贫我,政府部门的扶贫不知道都给了谁,我目前无任何收入,连低保都没有的我为什么政府没有扶贫?政府部门的扶贫款也没有看到政府部门公布都给了谁?。

    湖北潜江市委书记吴祖云是2018年下半年才调来潜江的,曾经吴书记车经过我身边,我喊叫吴书记想反映我的诉求,吴书记没有停车,眼巴巴的看着车飞快的从我身边驶过,这次吴书记既然这样说了,我还是相信了他们,答应两会期间不写贴,不发帖,我的要求也是不监控跟踪,我的承诺以兑现,可是他们的承诺并没有兑现,两会结束后我去了市政府没有谈到如何解决问题。

    从这次“两会维稳”中潜江整个维权访民都被稳控,但是在稳控中没有发生有殴打访民的情况比起以前的维稳相对温和了一点点,以前的维稳都是非常粗暴野蛮,伍立娟在维权16年的过程中长期都是被非法绑架软禁在宾馆一个月时间,这次没有绑架,虽然维稳跟踪还是有“自由活动空间”当然是决不能离开潜江,潜江新来的吴祖云书记对潜江维稳手段有所改善,我们希望吴书记按照政府工作安排应该有接访工作,应该面对面与访民沟通真正的了解访民的诉求,不要只听下属“工作汇报”要敢于面对信访群众,目前潜江周边群众大部分农民的土地在被强拆中,希望吴书记不要用粗暴的手段强坼,吴书记以前在别的地区任职期间口碑非常好,廉洁奉公手机号都公布给群众,可以随时拨打,希望吴书记在潜江继续发扬以前在别的区域的工作作风,为潜江民众做点实事,访民诉求应该都是在公平合理的谈判中得到解决,解决了问题谁愿意再走访民之路啊!我的问题如果得到解决,我保证不再重走访民之路,希望当局早日解决访民问题让访民都过上属于自己的安宁生活。再次特请市委书记吴祖云接访本人了解真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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